完善无偿献血后用血返还工作的探讨论文_肖胜波,王丽,汪莉霞

完善无偿献血后用血返还工作的探讨论文_肖胜波,王丽,汪莉霞

(房县妇幼保健院 湖北十堰 442100)

【摘要】用血返还作为无偿献血服务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影响到献血者本人“无偿献血,免费用血”的切身利益,还会在公信力并未完全成熟建立的社会大背景下,影响到献血者和社会公众对无偿献血公益性的理解、认识,更会影响到无偿献血工作有效开展以及无偿献血事业的健康发展[1]。如何建立和完善用血返还工作,保留固定献血者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无偿献血;献血招募;用血返还

【中图分类号】R19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31(2017)24-0335-02

《献血法》规定:公民无偿献血后,本人或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可以免缴或减缴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即血费)[2],我市无偿献血工作不断深入开展,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后享受输血费返还的人数也在逐年增加。以往由市中心血站集中报销血费的方式无法更好、更便捷地服务无偿献血者,有时献血者用血出院后,因为资料不全,常要在居住地、医疗机构和中心血站之间来回奔波,既浪费精力又耽误时间,这样落后的服务机制,在无偿献血者心中留下了“献血容易报销难”的印象,造成献血者误解或不满,严重挫伤了献血者的献血积极性,影响无偿献血事业的健康发展。无偿献血者及直系亲属用血报销返还是血站对无偿献血者服务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时刻以无偿献血者的角度来换位思考,树立超值服务的理念,不断改进无偿献血者及直系亲属用血报销返还工作,只有这样我们无偿献血事业才能健康持续发展。笔者对目前我站无偿献血返还工作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初步探讨。

1.我站目前血费返还政策

按照《献血法》的相关条款,血费返还政策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然而部分设区的市,也有规定本市的血费返还政策的。十堰市无偿献血者或配偶或直系亲属,因病住院用血的费用,凭献血证、《居民身份证》、用血者与献血者关系证明、医院住院小结和用血发票等到市献血办核销:无偿献血一次的,本人免费享用等量的医疗用血;无偿献血累计600毫升以上的,本人免费享用三倍量的医疗用血;无偿献血累计1000毫升以上的,本人终身免费享用不限量的医疗用血;无偿献血者的配偶或直系亲属可享用无偿献血等量血液。互助献血者(除配偶和直系亲属外)享受无偿献血者待遇。无偿献血者所献血液经检验不合格的,献血者在本市就医需用血时,可免费享用等量用血[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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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血费返还中存在的问题

2.1 异地献血报销血费存在困难

目前血费返还是谁采血谁报销,献血者存在异地报销血费的问题。如今我国社会人口流动性很大,在无偿献血人群中大学生、军人、外地打工者占有一定的比例,这些人回原籍后,用血报销需个人承担往返路费、住宿等费用,使部分献血者认为得不偿失,放弃了这种权利,影响无偿献血积极性[4]。

2.2 用血返还血费服务不到位

采供血机构对献血者招募热情很高,宣传力度大,形式多样,服务周到、优质。但对无偿献血者用血后返还血费时,由于宣传、服务、沟通不到位,或证件资料携带不全而多次往返,或工作人员态度冷漠,服务不及时,严重挫伤了献血者的热情,导致无偿献血者的流失。

3.完善无偿献血返还机制对策

3.1 完善国家采供血机构信息网络建设,实现异地报销血费 要实现全省采供血信息共享,系统具有省内“血液异地返还”功能。卫生部在2006年要求各省用2~3年时间实现本省内血液信息共享。强化血站信息化建设,注重全国血液信息共享,为逐步实现异地报销血费奠定网络基础,使献血者享受“血费返还”服务如同银行存款一样方便、快捷。十堰市的无偿献血者同时也可以在省内、市外进行输血费报销。由外地血站在与我市中心血站联系确认后,无偿献血者可以在用血地报销,再由外地的血站和本市中心血站结算。同样,省内、市外的无偿献血者也可在我市中心血站办理报销手续。

3.2 优化服务环境

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服务水平,推行首问负责制,使用礼貌用语,简化返还程序,采用多种形式、多个地点告知返还程序和必须的核查材料,为献(用)血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使其真正体会到无论是献血还是用血,都受到同等的感谢和尊重,促使其更加支持无偿献血事业,自觉成为无偿献血的义务宣传员。

3.3 为方便无偿献血者报销输血费,十堰市城区直报点设置在市太和医院、市人民医院、东风公司总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五家三甲医院,五县一市直报点设在当地二级综合医院,武当山经济特区设在武当山经济特区医院,共12家直报医疗机构。除在直报医院住院的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报销输血费外,市民还可按就近原则选择离家较近的直报医院去报销输血费用。这意味着,无偿献血者可以在自家附近的医院报销输血费,不再需要去血站办理。

无偿献血返还工作是保障无偿献血制度的一个重要环节,只有切实建立健全可行、有效地无偿献血返还机制,才能促进无偿献血的持续发展。这项政策的落实可以让无偿献血者方便快捷地享受到优先用血、输血费直报的好处,从而激发无偿献血者及其家庭成员的献血热情。

【参考文献】

[1]翟治业,毋明蕊.用血返还对无偿献血工作影响的分析与探索.中国输血杂志,2016,29(2):210-212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1998.10

[3]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十堰市无偿献血管理实施办法,2010,9.

[4]陈莉,张海,钱海东,等.完善无偿献血后用血返还机制的探讨.河北医药,2009,31(7):196-198.

论文作者:肖胜波,王丽,汪莉霞

论文发表刊物:《心理医生》2017年2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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