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托罗书”与汉字的起源_河图洛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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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为五经之首、三玄之一,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最高典籍。它“致广大而尽精微”,包罗万象,涵括万事万理,被认为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源头活水。而《周易》正是从“河图洛书”传承、演化而来的。《易·系辞上》云:“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此处的圣人指伏羲氏。伏羲氏据“河图洛书”画成八卦,后经周文王、孔子的不断完善发展,最终形成了烁古耀今的《周易》,故《汉书·艺文志》云:“易道深矣,人更三圣,世历三古”。准此,则“河图洛书”应为中华民族文明的源头所在。作为文明主要因素的文字,与“河图洛书”、“伏羲八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一、“河图洛书”的内容、由来及其时代

据《易·系辞》所载可知,伏羲氏据“河图洛书”而作八卦,但仅列“河图”、“洛书”之名,未见其实。“河图”、“洛书”并称首见于古本《论语·子罕》篇:“子曰:凤鸟不至,河不出图,洛不出书,吾已矣夫!”又《管子·小匡》云:“管子对曰……昔人之受命者,龙龟假,河出图、洛出书,地出乘黄”。《墨子·非攻下》亦云:“赤鸟衔珪,降周之岐社,曰:天命周文王伐殷有国。泰颠来宾,河出录图,地出乘黄。”由此三条可知,先秦时期以“河图洛书”为圣人应世及帝王受命之瑞征。但到底“河图治书”内容如何仍不得而知。至汉孔安国《尚书传》才触及“河图洛书”的内容:“河图者,伏羲氏王天下,龙马出河,遂则其文以画八卦。洛书者,禹治洪水,神龟负文而列于背,有数至九,禹遂因而第之,以成九畴”。隐约地透露出“河图洛书”乃是数字构成的二个图式。至魏时关子明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河图洛书”的图数:“河图之文,七前六后,八左九右。洛书之文,九前一后,三左七右,四前左,二前右,八后左,六后右”。至宋太平兴国年间,方士陈抟始将“河图洛书”披露于世,后朱熹取之刊于所著《周易本义》篇首(如图),这就是我们今天可以看到的“河图洛书”。“河图洛书”自此昭彰于世,图书之学也因之盛极一时。但因其得之于道家方士,加之古籍中有关记载多夹杂着神话色彩,因此怀疑否定者大有人在,如北宋欧阳修、明代归有光、清代胡渭及现代古史辩派学者顾颉刚等均否认有所谓实际存在过的“河图洛书”,认为“河图洛书”是陈抟等后人的伪造。1977年安徽阜阳双古堆西汉汝阴侯墓中出土了“太乙九宫占盘”,其小圆盘上的刻划与“河图洛书”完全符合,又1973年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帛书《易经》卦序与“伏羲六十四卦”方位图在排列上有惊人的妙合之处,是以陈抟传出的“河图洛书”有其渊源所自,汉初或先秦已有“河图洛书”和“先天图”是确凿无疑的。由此及彼,则古书中关于“河图洛书”和“伏羲画八卦”的记载是值得相信的。

那么“优图洛书”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呢?

我们作出这样大胆的推测:“河图治书”为初民用原始记数形式排列而成用于占卜的图式。它们契刻于龙形的石器和龟板上,后湮没于地下,伏羲时代,由于河洛泛滥,河水冲刷去覆盖其上的泥土,现出刻石和龟板,“河图洛书”,由此诞生,伏羲氏据以画成八卦。因此可以说“河图洛书”是出土于伏羲氏时代的二件文物,是先民用以占卜的。后来成为圣人应世、帝王受命的瑞徵,被罩上一层神秘的面纱。

这样的推测不是没有根据的。最早出现“河图”一词的《尚书·顾命》云:“越玉五重,陈宝。赤刀、大训、弘壁、琬琰在西序;大玉、夷玉、天球、河图在东序”。“河图”与大玉、夷玉、天球并列为陈筛之器,显系传国之宝,瑞吉之物。屈师翼鹏《尚书释义》注曰:“河图疑自然成文之玉,而获之于黄河者也”。这种解释是颇有见地的。“河图洛书”在先秦被看作是祥瑞的宝器,这和秦汉时代把出土的铜鼎作为神瑞之器是一样的,秦始皇曾使千人在泗水上打捞周鼎。汉武帝因“得鼎于汾上”即藉此更改年号为元鼎。《礼记·礼运》云:“故天不爱其道,地不爱其宝,人不爱其情,故天降膏露,地出醴泉,山出器车,河出马图”。“河图”显为上古地下出土的文物。再如《三国志·魏书·管宁传》载:“青龙四年辛亥……张掖三川滥涌,海波奋荡,宝石负图,状像灵龟”。这是对“河出图,洛出书”最生动形象的注释。

据土古传说,“河图”乃龙马负之出于黄河,故又称“龙书”,“洛书”乃神龟负之出于洛水,故又称“龟书”。龙和龟都是古代人们崇拜的神异动物,《礼记·礼运》云:麟、凤、龟、龙谓之四灵”。近年,在河南濮阳西水坡仰韶文化遗址M45发现了用蚌壳摆塑的龙、虎图案,最近湖北省黄梅县焦墩遗址又发现了距今5000至6000年的新石器时代先民用河卵古摆塑的一条巨龙①,我国北方的红山文化也出土了雕刻精美的玉龙,可知先民对龙的崇拜由来已久。龟在先民的宗教生活中不可或缺,地位尊危,《庄子》中有一个“曳尾泥涂”的故事,可知龟被人尊置于庙堂之上,受到虔敬礼拜。《尚书·大诰》云:“用宁(文)王遗我大宝龟,绍天明”。可知周初仍把先王的大龟作为传国的宝器。1987年安徽含山凌家滩新石器时代墓地中的M4出土了一件玉龟和一长方形玉片,这一玉片上刻划着原始的八封图形,并夹在玉龟的腹甲和背甲之间②。这和“洛书神龟负文”的传说相合,含山县所出的玉龟和玉片,大概就是远古的“洛书”。其绝对年代距今约5000年。

按照《易·系辞》所言,伏羲氏据“河图洛书”画成八卦,则“河图洛书”的时代当早于伏羲氏。伏羲氏为三皇之一,文献中较古的一种说法以伏羲、女娲、神农为三皇,从《淮南子》等古籍中可知伏羲和女娲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伏羲、女娲为兄妹并结为夫妻的传说流行很广;汉画像石中有数量众多的伏羲、女娲的交尾合像。而有关女娲补苍天、立四极、止淫水、抟土造人等业绩的传说,正是母系社会现实的反映,因此可以推断伏羲氏是母系社会的人物。其次,无论伏羲氏所画的八卦还是六十四卦,都是采用坤先乾后的排列次第,而坤代表女或母,乾代表男或父。

产物,而“河图洛书”则产生于伏羲时代的母系社会时期或者更早。

二、前人关于“河图洛书”、“伏羲八卦”与汉字关系的研究

认为八卦卦形即古文字,虽然发现了八卦与古汉字之间,隐含的某种联系,但只有乾、坤、坎、离四个卦形与古文字形巧合,可以免强说得通,其余卦形却很难找到对应的象形汉字,因此这种说法未免有望文比附之嫌。我们认为从八卦卦形和象形汉字之间的外形对比来寻求八卦与汉字之间的联系是行不通的,如果我们通过数这一窗口来考察,“河图洛书”、“伏羲八卦”与汉字的关系问题便可以涣然冰释了。

三、“河图洛书”、“伏羲八卦”与数

“河图洛书”由“·”、“。”、“—”三种符号组成,观其形颇似绳结,当为远古结绳记事的遗迹。“河图洛书”大概就是初民用结绳所示的数字排列而成的占卜图式(如下图)

南北朝时甄鸾注《数术记遗》,记载了“河图洛书”的数字排列,“河图”为:“一与六共宗居乎北,二与七为朋而居乎南,三与八同道而居乎东,四与九为友而居乎西,五与十相守而居乎中”;“洛书”为“戴九履一”,左三右七,二四为肩,六八为足,五居中央”。“洛书”一般认为是一个古老的幼方,其纵、横、斜各方相加都等于15,而全部数字之和为45,是15的3倍,根据“周三径一”的原理,这是一个直径为15的球体在平面上的数字描绘,故《周髀经解》云:“洛书者,圆之象也”。关于“河图”的争论比较多,英国科技史专家李约瑟在《中国科学技术史》一书中认为“河图”是“一个用从1到10的十个数字所组成的十字阵”,只是一些“简单的数字排列”。而中国学者则认为他低估了“河图”所蕴含的智慧,根据“河图者,方之象也”的记载,认为“河图”是一立方体在平面上的数字表现。黑格尔在《哲学史讲演录》一书中说过:“数目的排列是容易的,但是深刻地说出其意义则是艰难的,而且勉强去说出意义又始终是任意武断的”。我们不必艰难而武断地去推测“河图洛书”数字排列的确切含义,但我们可断定它和“伏羲八卦”一样是一种原始的数卜图式。

《管子》云:“虑戏造六峜,以迎阴阳,作九九之数,以合天地”。《汉书·律历志》亦云:“自伏羲画八卦,由数起”。则“伏羲八卦”和“河图洛书”是一种数字卜是明白无疑的了。《周易》由“伏羲八卦”传承而来、其占卜之法是一种数字卜本来也很清楚,但因其传出儒门,一开始就有明显的哲学化倾向,至汉代易学开始分野为“象数派”和“义理派”。象数派日渐衰落,义理派上升到统治地位,使《周易》的哲学化倾向愈来愈显著,其原始面貌反被遮掩起来了。

早在宋代,麻城发现了六件铜器,其一被称中方鼎的铭文末尾,有二字,宋人勉强释为“赫”字。后这种奇字不断出土,郭沫若三十年代认为这些符号为“族徽”;唐兰在五十年代认为是“一种已经遗失的中国古代文字”④。五十年代和七十年代,这种“奇字”在丰镐、周原遗址不断有新的发现,契刻于卜骨、卜甲及至骨镞或陶器上,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注意,根据进一步统计,这种“奇字”(实际上就是契数)从新石器时代晚期的陶器到商周甲骨和铜器、乃至战国楚简,已有一百几十例之多,张政烺先生率先提出这些契数是原始的易卦,并连续撰文予以论证,得到了学术界的普遍承认,使得我们得以透过易卦的神秘面纱窥见其原始的本来面目:原始易卦是一种数字卦。

原始的数字卦是由三个或六个数字组成的图式,组成这些图式的数字包括从一到九的九个数字,这样理论上就可以构成9[6]+9[3]=532170个不同的数字卦,这样数量庞大的数字卦图式古人是难以把握的,因此这些数字有一个逐渐简化并固定的过程。张政烺先生在《试释周初青铜器铭文中的易卦》一文的《补记》中,曾列举了新石器时代淞泽文化的二个数字卦的例子,一例为三五三三六四,一例为六二三五三一,从一到六的六个数字都有,而安阳殷墟小屯南地出土的契刻于商代甲骨上的数字卦有七、八、九三字,可推知原始的数字卦包括了从一到九的九个数字。而到商末周初,据张政烺先生统计的这一时期的数字卦资料32条,共168个数字,从一到九的出现次数如下:

数字一 二三四五六七八九

出现次数3600011 64 33 24 0

数字卦所用数字已固定于“一、五、六、七、八”五个数字上,且六字出现次数最多计64次,其次是一字,计36次。1978年湖北江陵天星观战国时期的楚墓发现竹简上的数字卦,共8组,16个数,所用数目字及出现次数如下:

数字一 六 八 九 残缺

出现次数37 49 5

4 1

进一步集中到“一、六”二字之下,1977年安徽阜阳双古堆一号汉墓出土的竹简《周易》残留3个数字卦,即临卦作六六六六——,离卦作—六——六—,大有卦作—六——;1973年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帛书《周易》,其卦画有泰过作八——八,离作—八——八—,大有作—八——④。数字卦的数目字完全集中到“一”、“六”或“八”,而甲骨文“六”、“八”写作“∧”、“ ”从数字“一”到八卦的基本符合“—”,从“∧,”到八卦的另一基本符号“——”的演化是不难看出的,至于原始数字卦符号化的确切年代,根据现在资料还无法确定,然而现有的八卦是由原始数字卦演化而来的,是原始数字卦的符号化则是无庸置疑的。那种把“—”、“——”认作男根,女阴的符号代表,以及八卦卦形与古文字的象形比附都不攻自破了。

四、数与汉字的起源

古希腊哲学家曾用西方人的思维方式得出一条真理:数是世界的本源。中国的老子与之不谋而合,《老子》云“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然而数又是怎样产生的呢?

原始人最初过着“饥则求食,饱则弃余”的动物式的生活,还没有对数的需求,因此也缺乏数的概念,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们的生产生活日渐丰富,对事物的计算也显得越来越必要,如捕猎的禽兽、鱼虾,采集的谷物、野果的统计与分配,磨制的石器、烧造的陶器的数量的计算与交换,乃至岁月、时日的推算等等都需要数字,数字便适应这种需要而产生了。最初的数字是什么样的呢?我们认为是结绳。从古文献资料和落后民族的民族学材料可知,我国古代存在一个结绳记事的时代。至于结绳记事的方法,郑玄《周易注》云:“结绳为约,事大,大结其绳;事小,小结其绳”。这种解释很笼通,我们仍然无法明了上古结绳记事的具体情况。其实照我们的理解,结绳主要是用以记数的。因为物有形,易于记忆。而数无形,容易遗忘,急需用某种手段帮助记忆。绳结只能表示数,不能表示事物的原形,充其量只能表示事的大小而已。因此,我们认为上古的结绳是原始的数的物质载体,我们称之为“结绳数字”。

原始人在具备了数的概念,拥有“结绳数字”,并在长期的实践中不断重复地使用数之后,发现结绳记数非常麻烦,使用不便,“由于生产与生活的需要,由于语言与知识的日渐进展,因而才创造出一与二,三、,两个并排,表二十,三个十并列在一起表三十。从考古发现的新石器时代到商代的大批陶文中,十位数字均有发现,甲骨文的数字已经相当完备。

中国的数目字属汉字的一部分,于省吾先生断言:“中国的古文字自纪数字开始,纪数字乃古文字中之原始字”⑥。六书乃造字之法,许慎《说文解字·序》中列六书的次序以指事、象形为首,而指事又列于象形之前,一、二、三、的积画字为“视而可识,察而见意”的指事字,自当先于象形字。“虽然几个积画字极其简单,但又极其重要。因为它是我国文字之创始,后来才发达到汉字纪事以代表语言”⑦。于省吾先生不愧为古文字学大家,他敏锐地洞察到了数字乃汉字之始,象形汉字是由数目字发展而来的。但象形汉字是怎样由数目字发展而来,于先生没有作进一步阐述。

五、从原始数目字到象形汉字的演进

《易·系辞下》云:“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为书契”。许慎《说文解字序》也说,神农氏结绳而治,但因“庶业其繁,饰伪萌生”,仓颉才“初造书契”,并因此“百工以×,万品以察”。后世学者由此认为汉字起源于结绳,但因找不到结绳和象形汉字之间的联系,不免生硬地附会,刘师培《文学教科书》根据宋郑樵“起一成文说”推断:“结绳之文,始于一字,是结绳文字,不外方圆平直,此结绳时代本体之字也”。这种简单的表象臆断显然是错误的。

唐兰先生在《古文字导论》中提出“文字的起源是图画”,得到了学术界的广泛接受。但这也仅是一种推测,以指示性的图案作叙事型的描绘的“图画文字”在中国尚未发现任何痕迹,而古埃及前王朝时代的象形字,其文字本身就是以图画的形式来表示的。因此我们不能因为甲骨文中象形字数量众多而断定汉字起源于图画。主汉字起源于图画说者否认结绳与汉字的关系,认为结绳只是备忘的记号,不能成为记录语言的工具,断言结绳与文字无涉,既不是相生关系,也不是因袭关系,这种说法是武断的,偏颇的。

上述二种观点所以是错误的,是因为持此两种观点者要么孤立地就结绳来考察结绳,要么孤立地就象形字来考察象形字,没有发现连结结绳和象形汉字的中间环节,我们认为这个中间环节便是以“河图洛书”为代表的原始“数字卦”,我们的思路是这样的:如上所述结绳主要是用以记数的,实际上结绳是原始的数字形式,先民用这种原始的结绳数字进行占卜,“河图洛书”正是这种原始结绳数字排列而成的数字卦图式,这些图式可以排演出众多的数字卦,不同的数字卦代表着不同的事物及其之间的相互联系,可以说数字卦粗略地具备了文字的功能,但这些数字卦所代表的内容毕竟让人难以把握,为了更形象准确地记录数字卦所蕴含的内容,掌管卜筮的巫师们才逐步地发明、创造了象形汉字。

这种思路的依据何在?

六、原始卜筮与汉字

原始巫术是原始文化最重要的形式,它含括了原始宗教和原始艺术,是原始人精神生活的主要领域。《国语·楚语下》记述了原始社会巫术盛行的情形:“民神杂糅,不可方物,夫人作享,家为巫史”,韦昭解释“夫人”为“人人”,人人祭神,家家有巫史。阶级社会初期巫术仍很昌盛,《周易·巽卦》云当时“用史巫纷若”。《礼记·表记》亦云: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原始社会生产力低下,人们摄于大自然淫威,“敬天地,畏鬼神”,恩格斯说:“在原始人看来,自然力是某种异己的、神秘的、超越一切的东西,在所有文明民族所经历的一定阶段上,他们运用人格化的方法来同化自然力,正是这种人格化的欲望,到处创造了许多神”⑧原始人创造了神,而又葡伏于自己所创造的鬼神面前,认为鬼神主宰着世间一切,人世的成败得失都决定于鬼神的意志,渴望得到鬼神的指示,作为自己行动的指导。然而人怎样和鬼神联系呢?必须借助第三者,这第三者就是卜筮,它包括人,就是巫师,还包括物就是灵物,亦即卜筮用具。

《吕览·勿躬》和《世本·作篇》都说:“巫咸作筮,巫彭作医”,可知卜筮正是巫师的发明。巫师发明并掌管卜筮。通过卜筮依托鬼神安排原始人的生产生活,卜筮成为原始人一切行为的准则和指南,各种生产活动、生活安排、人生礼仪、氏族械斗、出行交往等等,事无巨细都要进行占卜,而且要天天卜,事事卜,否则原始人便茫然不知所从了。新石器时代的卜骨、卜甲、数字卦等卜筮痕迹时有发现。商周时卜筮之风仍然非常盛行。司马迁《史记·龟策列传》云:“三王不同龟,四夷各异卜,然各以决吉凶”。殷墟发现的甲骨文共有十五万片之巨,用于记事者非常稀寥,几乎全是记录占卜内容的,近年又发现了大批西周甲骨,向我们展示了商周卜筮的方方面面。《洪范》云:“汝则从,龟从,筮从,卿士逆,庶民逆吉”,“庶民从,龟从,筮从,汝则逆,卿士逆吉”。可知夏商时期天子借龟筮之赞成可以专断,庶民借龟筮之赞成也可以使天子卿士放弃其主张。可见夏商时期卜筮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和巨大影响。由此,也可以推知原始社会卜筮对于先民的重要意义。

原始人生活简朴,无论是在渔猎、农耕还是日常生活中对文字的需求并不迫切,但是巫师在占卜、祭祀活动中却经常遇到符号记事的问题,巫师利用占卜工具,通过某种方式使其显现出信号,并根据这些信号判断吉凶祸福,认为这些信号是鬼神的意志,并据此指导人们的行动,这些信号只有巫师自己明了其含义,然而在巫师向人们解释这些信号的内容、在上代巫师向下代巫师传授这些信号的含义的过程中,口耳相授太受局限,于是要求用符号把这些内容记录下来。这样巫师们就逐步创制了图画字和象形字。这可以在我国民族学资料中得到证明,彝族的巫师称毕摩,发明了彝文,纳西族的巫师称东巴,发明了东巴文,耳苏族的巫师发明了耳苏文等等,这些文字都是图画、象形文字,最初都出于卜筮祭祀活动,后来才运用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说原始的文字是巫师发明和使用的,原始文字是一种巫师文字。古埃及的象形文字长时期被祭司阶层所垄断亦说明了这一问题。

古巴比伦人“认为数本身有神秘性并可用之于预卜未来,我们可以在但以理书及新旧约先知的著作中看出巴比伦人预卜未来的做法”⑨。当数被用以巫术卜筮之后,数便逐渐被神化了,随之便产生了古人对数的崇拜,古人认为人、天、地及宇宙万物的运动无一不受着一种数的制约,而这种数可以通过卜筮等术数手段得到神的指点和启示,并感知和认识事物可能出现的各种变化,这大概是我国先民发明数字占卜的原理所在。上文已论证了中国原始的卜筮形式是可以上朔到“河图洛书”的一种数字卜,中国原始卜筮中巫师通过占卜工具显示出来的神所示的信号便是不同的数字排列,易卦符号亦是由“一”、“六”或“八”演化而来的,是原始数字卦的符号化。易卦符号具有表象功能,代表着自然界和现实生活中的万事万物和一些抽象概念。如

各个卦象象征的事物还很多,上边列出的仅是一小部分,重卦之后其数目更多,而且象与象之间还有特殊的结构联系,由八卦而六十四卦,由六十四卦而三百八十四爻,已足以法象一切,正如《易·系辞传》云:“八卦而小成,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天下之事毕矣”。由此可以看出八卦卦象具有记录思维、语言内容,贮存信息的功能,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也是一种记录思维和语言的工具,具有文字的功能,因此古人关于八卦乃文字之命题虽然有失精当,但却是合理的,由八卦具有文字功能可以推知原始的数字卦也有文字的功能,“河图洛书”同样也具有文字功能。古代存在一个卦画记事时期,后来原始巫师为了更加准确形象地记录卦画表现的内容,才发明了象形文字,比如一个数字卦表示山,巫师就画个山来表示,表示牛,就画个牛头来表示。

仓颉造字的传说由来已久,《荀子·解薮篇》云:“故好书者众矣,而仓颉独传者,一也”。李斯《仓颉篇》云:“仓颉作书,以教后诣”。后世学者多认为汉字系统庞大精深,非一人一时所创造,乃广大群众集体智慧的结晶。成熟的汉字非一人所创是可以肯定的,但创造汉字的集体应是原始巫师阶层,而非一般的群众。仓颉大概是这些巫师中的一个代表,他在汉字的创制过程中作过突出的贡献。《淮南子·本经训》云:“昔者仓颉作书而天雨粟,鬼夜哭”。王充《论衡·骨相篇》云:“仓颉四目。”后人多斥之为荒诞不经,但装神弄鬼正是巫师所操作之业,如果我们考虑到原始巫术的盛行情形并把仓颉看作一位远古的巫师,这种描述就是合理的,不值得我们大惊小怪了,视这种描述为荒诞不经,只能归咎于我们对原始社会的陌生。

许慎在《说文解字·序》中把伏羲画八卦和仓颉造字联系起来,隐约地告诉了我们伏羲八卦和仓颉造字间的传承关系。古文献也告诉我们仓颉是依据《河图洛书》而造字的,《孝经·援神契》云:“仓颉视龟书而作书”。“龟书”正是“洛书”,《春秋元命苞》亦为仓颉:“生而能书,乃受河图录字,于是穷天地之变,视奎星圆曲之势,俯察鱼文鸟羽,山川指掌,而创文字。”再者《河图玉版》云:“苍颉为帝,南巡狩,发阳虚之山,临于无扈洛洞之水,录龟负书,丹甲青文,以授之”。

仓颉在文献中有的说他是黄帝的史官,有的说他是一位古帝,古时巫、史不分家,黄帝之史也可以说是黄帝之巫。巫师原本为氏族部落普通的一员,为氏族部落提供巫术服务,但进入阶级社会后,由于他们处于“神的代言人”的特殊地位,因之介入政治,其中一部分甚至从巫师阶层中分离出来成为氏族部落的统治者,仓颉可能就是分离出来的这一部分中的一员。因此说仓颉是“黄帝之史”,是“古帝”和我们判定仓颉为一名巫师是不相矛盾的。“仓颉造字”的传说是值得我们相信的。

七、结语

上古因为没有文字,有关史实都是靠耳口相授而流传下来的,古文献中关于上古的记载大都是这样的传说,这些史实在一代一代的口耳传授过程中,不断加入传授者的主观臆想,因此难免有神化、失真、矛盾的地方,但其主干和内核应该是真实正确的,我们不能依据细枝末节的失真而否认其主干的真实。新的考古发现不断证明对古文献记载的否定往往是轻率的、武断的,因为古人见到的古文献资料比起我们能够见到的完备详尽得多,因此,他们有关上古史实的结论往往比我们依据现有文献得出的结论的正确程度更高一些。

古人关于汉字起源于结绳的记载,关于仓颉造字的传说,关于汉字起源于八卦的命题,我们都不宜轻率地予以否定。我们认为上述这些说法都是正确的。

由上文论证可以得出下述结论:汉字始于象形字,象形汉字起源于以“河图洛书”为代表的原始数字卦,由原始数字卦到象形字的过渡是由以仓颉为代表的巫师阶层完成的。原始的数字卦起于结绳数字。汉字并非起源于图画,它通过“河图洛书”为代表的数字卦直接上承结绳记事,结绳和汉字一脉相承的发展下来,为相生因袭关系。以“河图洛书”为代表的数字卦在汉字的产生过程中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原始的数字卦为原始数字的概括和理性化,它把数和世间万物联系起来,使不同的数的组合和万事万物形成了一一对应关系,这为汉字的产生提供了前提和需要。可以说,“河图洛书”为数理之源、文字之祖。

注释:

①《黄海发现新石器时代的卵石摆塑巨龙》,《中国文物报》1993年8月22日。

②《安徽含山凌家滩新石器时代墓地发掘简报》《文物》1989年4期。

③《啸堂集古录》卷上、《两周金文辞大系考释》;《考古学报》1957年2期。

④《文物》1983年2期;《文物》1984年3期。

⑤⑥⑦于省吾:《甲骨文字释林·释一至十之纪数字》,中华书局1979年版。

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672页,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

⑨M·克莱因《古今数学思想》第1册第13页,上海科技出版社198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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