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家庭委员会建设的现状与问题_家长委员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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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数据来源

       为了解我国中小学校家委会建设现状,2013年底至2014年初,教育部课题组对北京、四川、黑龙江、宁夏、山东、浙江等六省市开展了问卷调查。②

       本次共调查130所学校,回收有效学校问卷116份,有效回收率89.2%。从样本学校的分布来看,位于省会城市和直辖市的学校占29.2%,位于地级市城区的学校占21.2%,位于县城的学校占25.7%,位于乡镇及农村的学校占23.9%。在样本学校中,有54所小学、44所初中,还有其他类型的学校18所。

       此外,本次调查共回收班主任问卷3185份,其中3167份是有效问卷,问卷有效回收率为99.4%。

       本次调查共回收20393份家长问卷,其中19679份有效问卷,问卷有效回收率为96.5%。具体而言,属于家委会成员的家长占21.3%,独生子女家长的比例为60.1%,城区家长56.1%、县城家长23.1%、农村家长20.8%;此外,填答问卷的家长有95.4%属于学生的父母。从这些特征来看,家长样本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二、家委会的发展现状

       (一)家委会的建立比例

       在校长和家长问卷中,设置了“校级家委会”、“年级家委会”和“班级家委会”三个层次家委会的建立状况。

       从校长的回答来看,各级家委会的建立比例都在80%以上,甚至校级、班级家委会的建立比例都超过90%;相比而言,在家长看来则没有那么高的建立比例,家长问卷的结果显示:各级家委会的建立比例均在50%以下,而表示不清楚的比例也大致在40%左右。这说明校长与家长对学校是否建立了各类家委会的回答存在显著差异,在“建立的比例”这一问题上家长的回答明显低于校长。究其原因,一方面可能是校长回答时有意夸大;另一方面,也可能揭示出这样一个问题,即家委会在部分学校可能只是形式上建立起来,但是并没有发挥有效作用,因而众多家长并不知道有这样的机构或组织存在。

       (二)家委会的产生方式

       从校长和家长对家委会产生方式的回答来看,有50%左右的家长回答“不清楚”各级家委会产生的方式。相对而言,校长对此问题更加熟悉。从校长的回答来看,班级家委会的产生方式中“家长自荐,家长民主选举”所占的比重最大,为54.7%,而“学校推荐,学校协调”所占比重最小,为3.8%;年级家委会“家长自荐,家长民主选举”和“家长自荐,学校协调”所占比重较大,分别为39.6%和30.8%;校级家委会“家长自荐,家长民主选举”和“家长自荐,学校协调”所占比重一样,都是28%。因此,就校长的回答来看,各级家委会的产生均体现了一定民主原则。

       (三)家委会的规范化

       家委会的规范化可从规章制度、监督机制、办公场所、经费的保障来衡量,从校长的回答来看,多数家委会(92.0%)建立了规章制度,超过半数(53.2%)的家委会由专门组织监督,不到四成的家委会(39.3%)有办公室,具有经费保障的家委会比例不足30%。

      

       图1 家委会是否有规章制度、监督机制、办公室、经费保障:校长(%)

       (四)家委会发挥的功能

       家委会发挥了哪些功能,可以从家委会当前的权利来看。从校长和家长的回答来看,两者对家委会功能的认同存在显著差异。在所列出的四类功能中,除“参与决策权”以外,有超过90%的校长都给予肯定回答;相比之下,家长对问卷中所列四种功能,回答“享有”的比例均显著低于校长的回答。

       具体而言,65.1%的校长认为家委会发挥了“参与决策权”、91.2%的校长认为家委会发挥了“监督权”、91.2%校长认为家委会发挥了“评议权”、94.8%校长认为家委会发挥了“知情权”。相比之下,36.9%的家长认为家委会发挥了“参与决策权”、45.2%的家长认为家委会发挥了“监督权”、43.5%家长认为家委会发挥了“评议权”、47.7%家长认为家委会发挥了“知情权”。

       值得注意的是,家长表示“不清楚”这四项权利的比例都在30%左右。这说明相当比例的家长们对家委会的权利还不是太了解,因此,家委会功能的发挥很难如校长回答的那般乐观。

       (五)家委会为学校提供的服务和资源

       面向学校、家长和学生提供各类服务是家委会的职责之一。调查问卷中设置了九项家委会可能会为学校提供的服务类型。从家长对此问题的回答来看,家委会对这九类服务活动的提供比例并不理想,其中,“经常”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比例最高,但其比例也只有22.4%,其次是“经常”为学生提供学习指导的比例是22.2%,“经常”为家长提供如何教育子女等方面的培训的比例是20.1%,“经常”邀请家长协助学校开展运动会、郊游、参观博物馆等活动的比例是20.1%,“经常”邀请家长到学校给学生上课、做演讲或者开展活动的比例是15.7%,“经常”号召家长为学校提供或者联系一些校外活动基地和机构的比例是10.6%,“经常”号召家长为学校捐赠图书等物质资源的比例是10.3%,学生放学后,“经常”为学生提供托管服务的比例是8.8%,“经常”号召家长为学校相关活动提供经费的比例是7.2%。相对而言回答“没有”的比例大都在30~40%之间。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回答“不清楚”的比例也都在35%左右,考虑到上述九类家委会提供的服务都是需要广泛动员家长参加的,因此“不清楚”很大程度意味着家委会并没有开展此项活动。因而,大体而言,从家长的角度来看,家委会为学校提供各类服务的比例并不是很高。

       三、对家委会的评价

       (一)家委会的活跃程度

       家委会的活跃程度主要从家长对家委会的参与度、教师对家委会作用的评价来考察。作为家委会成员的家长,表示在过去一年,“一直参与”家委会组织的活动的比例是29.1%,表示“经常参与”的比例是30.3%,两者合计59.4%。相比之下,不是家委会成员的家长,表示“一直参与”和“经常参与”的比例合计为12.4%,而表示“较少参与”的比例是36.7%,表示“从不参与”的比例更是高达50.9%。这说明,家委会调动家长参与度不够,家委会的活动很大程度是家委会成员在活动。

       另一方面,从教师的角度来看,认为家委会“经常”向教师反映家长的意见和建议的比例是26.5%,表示“偶尔”和“没有”的比例合计42.3%。认为家委会“经常”化解家长与教师之间矛盾和冲突的比例是13.3%,认为“偶尔”和“没有”的比例合计63.8%。这说明,在班主任教师看来,家委会功能尚有较大的发挥空间。

       (二)社会关于对家委会的“负面评价”并未得到家长的普遍认同

       当前,社会上存在对家委会的一些负面评价。这些观点是否有代表性呢?

       调查结果显示,认为对家委会的负面评价属于少数意见,并不具有普遍性。具体而言,对“家委会成为个别家长讨好学校和老师,为自己孩子谋求特殊待遇的工具”这一观点持“不同意”观点的家长有54.9%;有52.4%的家长不赞同家委会成为“权贵俱乐部”的观点;57.8%家长对家委会成为学校乱收费的“挡箭牌”这一观点持不同意;此外,“学校把难题和棘手的问题推给家委会、仅把家委会作为资源提供者,利用家委会为学校谋利”、“学校并不重视家委会”不同意的比例分别是56%、58.3%和49.6%。对于“家委会活动缺乏实效,流于形式”这一看法,持同意的比例是34.8%,持不同意的比例是39.7%。

       (三)家委会的必要性:作为沟通渠道的必要性

       家长们对关于家委会的一些偏见多持不同意的态度,那么是否就意味着家委会的功能就为家长们所认可了呢?仅以沟通渠道为例,调查结果似乎不支持这一假设。从调查结果来看,在回答“您向学校反映意见的途径主要是什么”这一问题时,问卷中提供的五种途径,选择最多的是“直接与班主任沟通”(84.5%),其次是“通过家长会等活动沟通”(44.5%),“直接与熟悉的任课老师沟通”排在第三位(32.2%),而选择“通过家委会沟通”的比例排在第四位(17.8%),仅仅高于“直接与校领导沟通”的比例(10.8%)。由此可见,家长们向学校反映意见的途径仍然偏向传统的方式,而被寄予厚望的家委会在这方面并没有显示出多大优势。

       (四)对家委会的期待

       在家长问卷和教师问卷中,都设置了关于家委会期待的题目,用来考察家长与教师对家委会功能的期待。从家长的调查结果来看,在众多可能的功能中,“沟通家庭与学校”选择的比例最多,达到75.7%;其次,69.7%的家长选择了“携手做好家庭教育”,“协助支持学校工作”的选择比例是59.6%,而“开发和利用家长资源”(8.5%)、“促进家长之间的交流”(8.2%)、“家长参与管理学校”(4.2%)等选择比例相对较低。

       从教师的回答来看,有61.3%的教师选择了“协助支持学校工作”;“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协同”的选择比例是58.6%,“携手做好家庭教育”的选择比例是47.1%,“开发和利用家长资源”的选择比例是42.4%。相比之下,教师们选择“促进家长之间的交流”、“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比例较低,分别是26.9%和11.6%。这说明,家长与教师有不同的立场,他们对家委会功能的预期存在差异。

       (五)对家长参与家委会的能力、热情的评价

       对家长参与家委会的热情和能力,也是评价家委会的重要维度之一,从结果来看,教师认为家长参与家委会热情“很高”的比例是8.6%,认为热情“比较高”的比例是25.8%,两者合计34.4%;而认为家长参与家委会热情“比较低”、“很低”的比例合计是11.9%,相对而言,教师对家长参与热情的评价较为肯定。

       在参与家委会能力的评价上,有17.9%的教师认为家长“有能力”参与家委会,但是更多的教师(65.4%)认为家长“需要经过培训”方有能力参与家委会,还有16.7%的教师明确回答家长“无能力”参与家委会。这说明,在教师看来,家长的参与热情较高,但是参与能力相对不足。

       (六)对家委会责权规定的评价

       对家委会责权评价属于家委会制度建设层面的问题,在问卷中主要询问教师对“是否认为学校家委会目前的权利、责任规定的明确”。从回答结果来看,认为学校家委会目前的权利、责任规定“非常明确”的比例有10%,认为责权规定“比较明确”的比例是30%,两者合计40%;而认为学校家委会责权规定“不太明确”和“很不明确”的比例合计46%。

       (七)对家委会的功能发挥的评价及家委会总体满意度的评价

       对家委会总体满意度的评价是与对其功能发挥联系在一起的,在教师问卷中设置了“您认为学校家委会目前的功能发挥是否充分”这样一道题目。结果显示,认为“充分发挥”的比例是6%,认为“比较充分”的比例有25%,两者合计31%;认为功能发挥“一般”的比例是38%;而认为功能发挥“不太充分”和“很不充分”的比例合计为23%。因此总体而言,教师对家委会功能发挥程度的评价不高。

       正是由于教师对家委会功能发挥程度的不高评价,所以教师对家委会总的满意度也不高。结果显示,教师中回答满意度“很高”的比例只有6.9%,而满意度“比较高”的比例是25.5%,满意度“一般”的比例最高,达到55.2%,满意度“比较低”和“很低”的比例合计12.4%。相比之下,家长对家委会的满意度较高,“很高”和“比较高”的比例合计超过40%,而满意度比较低和很低的家长只有10.3%。

       但是,通过卡方检验发现,家长中家委会成员的满意度明显高于非家委会成员家长的满意度(χ2=5485.034,P<0.001)。

       四、主要调查结论

       (一)我国中小学普遍建立了家委会,且家委会的产生体现了一定的民主原则

       从校长的回答来看,各级家委会的建立比例都在80%以上,家校合作能在学校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已经是一种共识。此外,目前各级家委会的产生方式中,最常见的方式“家长自荐,民主选举”,这说明各级家委会的产生均体现了一定民主原则。

       (二)家委会在参与学校管理活动、为学校提供各类服务、为各位家长代言等方面发挥着功能和作用

       在学校召开校长办公会和其他行政例会、制定、审议学校发展目标规划及年度总结、在制定重大教育教学改革政策、审议经费预算、在处理午餐价格、质量、卫生和住宿等生活问题,以及在处理购买校服、饮水、保险等敏感问题时,家委会都有相当比例的参与程度。此外,多数家委会“经常”对教师的教育教学做出评价和建议、对教师的师德进行评价、组织家长进教室听课、组织学校开放日活动等。在联系家长与学校之间关系上,作为沟通者,家委会主要通过召开“家长会”的形式收集信息。

       (三)家长们对家委会定位评价是积极的,社会上的一些偏见并不代表大多数

       各地中小学家委会建立以来,在家校合作中发挥了诸多积极作用。但由于运行时间不多,社会舆论和相关研究也反映了不少现存的问题。在不少家长来看,家委会“成为个别家长讨好学校和老师,为自己孩子谋求特殊待遇的工具”、“家委会成为权贵俱乐部,平民家长无法当选或很少有机会当选”、“家委会成为学校乱收费的挡箭牌”、“学校把难题和棘手的问题推给家委会”、“学校仅把家委会作为资源提供者,利用家委会为学校谋利”等社会观点颇为流行。从调查结果来看,这些负面评价并不具有普遍性,多数家长并不认同上述观点。

       (四)教师和家长对家委会存在较强期待,但双方的不同立场导致期待存在差异

       家长们对家委会的首要期待中,“沟通家庭与学校”、“携手做好家庭教育”、“协助支持学校工作”排在前三位;而教师对家委会的首要期待中,“协助支持学校工作”、“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协同”、“开发和利用家长资源”排在前三位。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家长更多的希望家委会帮助自己与学校沟通、做好家庭教育;而教师们更倾向于通过家委会开发家长资源、促进学校发展。

       五、政策建议

       (一)加大宣传,提升家委会的社会影响,让更多的家长认识它、了解它、参与它

       (二)家委会的规范化还需进一步完善

       从调查结果可知,除了规章制度普遍建立以外,在监督制度、办公场所和经费保障等方面,目前家委会多数是缺失的,此外,绝大多数家长认为,诸如参与决策权、监督权、评议权、知情权等家委会的权利并没有发挥出来。此外,在教师看来,家委会权利和责任的明确规定性上尚有欠缺。故此,家委会尚需从制度上不断完善。

       (三)克服家委会运行中的“学校取向”

       家委会面向家长和学校开展了一系列服务活动,但是家长和校长对家委会各类活动的感知是不一样的。原因之一便是家委会运行中存在“学校取向”,即各项活动由学校发起,并且是为了解决学校自身的问题,这便容易造成学校与家长之间信息不对称。在校长看来“经常”开展的家委会各项活动,家长们却无法感知到。因此,克服家委会各项活动中的“学校取向”,调动家长的广泛参与,推动家长和学校之间的信息平衡是家委会今后改进工作的方向之一。

       (四)强化家委会“自下而上”的定位,避免家委会“自说自话”的倾向

       与“学校取向”的活动类似,家委会成员在家委会中比较活跃,但是广大家长在家委会中的参与显著偏低。作为家长利益的代表,家委会是一个自下而上的组织,承担着下传上达重要任务,如果脱离广大家长,“内化”成为学校一个“机构”,则可能会失去其建立的初衷。

       (五)家委会的功能有待进一步被认同

       家长们虽然对家委会定位的评价比较正面,但是家委会的功能还未能获得家长们的普遍认同。仅以家长们对“向学校反映意见的途径是什么”这一问题的回答来看,传统的沟通方式仍是主要的,而选择“家委会”的比例非常低。另一方面,教师的回答也进一步印证了这一问题。在学校诸多信息的发布方式中,“开家长会”仍是主要方式,选择“家委会”的比例不是太高,除了传递“学校存在困难”这类信息选择“家委会”的比例超过了20%以外,其他各类信息选择通过“家委会”进行传递的比例在15%左右。此外,在教师看来,家委会目前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的比例是6%,而认为“比较充分”发挥功能的比例有25%,两者合计31%;认为目前家委会功能发挥“一般”的比例是38%,认为功能发挥“不太充分”和“很不充分”的比例合计为23%。因此,总体而言,教师对家委会功能发挥程度的评价不高。由此可见,无论是家长一方还是从学校一方来看,“家委会”并没能在信息传递中发挥主要作用,其相关功能有待开发。

       (六)提高家长参与家委会的能力

       家委会离不开家长的参与,家长们的参与热情和能力同等重要。在教师看来,家长们有热情,但是能力不足,家长们需要经过培训才能胜任家委会的工作。因此,加强家长们相应能力的培训非常必要。

       注释:

       ①为探索如何更好地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利用学校、社会和校外场所资源建立课后活动机制,教育部2014年10月-12月组织实施了六省市中小学家委会现状的问卷调查。课题研究负责人为首都师范大学孟繁华教授。本研究所用数据全部来自此次问卷调查。

       ②参与问卷设计的有首师大教育学院的孟繁华、康丽颖、薛海平、张爽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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