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主集中制现代管理的价值_民主集中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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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集中制,是列宁为布尔什维克党制定的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而且他还要求工会组织和各级苏维埃政府以及在经济建设方面都要实行民主集中制。

中国共产党接受了布尔什维克党在组织和领导方面的经验,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年代里逐步形成了和不断完善着民主集中制。自“七大”后,民主集中制便一直被作为党的根本领导制度写在党章的总纲部分,成为中国共产党的“最根本的制度”和“传统的制度”。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在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转轨的情况下,还需不需要坚持并继续完善民主集中制呢?十四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此作了明确的肯定性的回答。但在现实生活中,对这个问题仍存在着种种不正确的看法。例如,有人认为,民主集中制是同过去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领导方式,同现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合;还有人认为,民主集中制是一种传统的领导方式,现在需要的是现代化的管理方式等等。在不少的单位和部门,盛行的是个人说了算,独断专行,把行政首长负责制同民主集中制完全对立了起来。这些都源于对民主集中制的错误理解,现代管理理论和管理实践不但没有否定,相反,为民主集中制的合理性提供了充分的根据。民主集中制不但是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制度,而且在原则上适用于各种类型的社会组织。本文拟从现代管理学的角度,谈谈民主集中制的合理性、科学性、以及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必要性、重要性。

一、民主集中制是最合理的决策方式

从认识论角度看,要获得一个正确的认识,必须全面地、充分地占有材料,了解它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把握它同其它事物之间的联系,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制定出正确的决策。单凭领导者个人是很难做到这一点的。特别是在现代社会里,伴随着科学技术进步的是愈来愈细的专业化分工,一个人不可能样样精通、事事内行。对于自己不懂的或者知之不多的事物,就不能不听取专家、群众的意见。毛泽东曾十分深刻地指出:各级领导人员和领导机关,实质上“是一个制造思想产品的工厂,如果不了解下情,没有原料,也没有半成品,怎么能够制造出产品?”〔1〕发扬民主,就是充分获得原料和半成品, 在此基础上的集中,就是将这些原料和半成品进行加工,形成思想产品,即形成方针、政策、计划。

从唯物史观的立场来看,民主集中制是群众路线的工作方式的集中体现。毛泽东曾经说过:“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去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2〕从群众中来的过程,就是发扬民主的过程。从群众中来, 是正确地进行决策的前提和基础。这首先是因为,人民群众是一切实践活动的主体,最具有实践经验;其次,人民群众的利益、愿望,是无产阶级政党制定方针、政策的根本出发点,因而不能不首先反映出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第三,下级干部和群众对于决策过程的民主参与,能够促使他们从全局的高度考虑问题,增强对决策的理解,从而提高自觉执行的自觉性。

发扬民主,是为了集中群众的智慧和在决策中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因此,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还必须将各种意见集中成一个统一的目标,将各种要求集中成一个统一的行动计划。

集中,是高级物质运动形式中的一个普遍规律。生物界如此,人类社会组织也是如此,如果没有集中,没有统一的意志和行动,各个组织成员、各个单位各行其是,整个组织就会处于混乱、无序的状态。各部分间的力量相互牵扯、相互抵消,组织也就难以存续下去。因此,“在集中正确意见的基础上,统一认识,统一政策,统一计划,统一指挥,统一行动”,才能使组织中所有的努力都朝着一个方向,步调一致地有秩序地高效率地实现组织目标。所以,不管人们愿意与否,集中的客观必要性是不容置疑的。

集中,也有一个是否正确的问题。尽可能地避免错误,尽早地发现和改正错误的有效途径,仍然是依靠群众,发扬民主。邓小平同志说:“只有认真地总结群众的经验,集中群众的智慧,才能指出正确的方向,领导群众前进。我们不是尾巴主义者,当然懂得,群众的意见一定不会都是正确的和成熟的。我们所谓总结和集中,并不是群众意见的简单堆积,这里必须要有整理、分析、批判和概括;但是,离开群众经验和群众意见的调查研究,那末,任何天才的领导者也不可能进行正确的领导。整理、分析、批判和概括也是会犯错误的,但是不断地同群众商量,不断的研究群众的实践,这就使党有可能少犯错误并且及时地发现和纠正错误,而不致使得错误发展到严重的地步。”〔3〕

二、民主集中制蕴含着现代的科学决策程序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传统的决策方式,有些人觉得这种决策方式陈旧过时了,认为在现代社会条件下,应该运用现代的决策理论,采用最新的决策方式。这种似是而非的说法,是既不了解民主集中制的实质,也不懂现代科学决策理论。

的确,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为决策提供了越来越多的高效率的信息处理技术和辅助决策手段,使决策的定量化和模型化程度越来越高。但这并没有改变也不可能改变决策的思想路线(决策的基本程序)。因此,现代决策理论不但不排斥民主集中制的决策方式,相反,它为民主集中制的决策方式提供了新的科学依据,或者说,民主集中制原本就内在地包含着现代公认的科学决策程序。

现代决策理论的奠基者赫伯特·A ·西蒙提出了一个为人们所普遍接受的决策程序:从判定问题、确定目标开始,然后寻找为达到目标可供选择的各种方案或措施;比较并评价这些方案的得失,在这些方案中进行选择,并作出决定。他把这一过程又具体划分为四个阶段:

决策过程的第一阶段是,探查环境,寻求要求决策的条件即“情报活动”;

第二阶段是,创造、制定和分析可能采取的行动方案即“设计活动”;

第三阶段是,从可资利用的方案中选出一条特别行动方案即“抉择活动”;

第四阶段是,对过去的抉择进行评价即“审查活动”。

不难看出,在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集中的过程,内在地包含着这样一个决策过程。

“情报活动”,是制定决策的基础,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调查研究、发扬民主,“从群众中来”的过程。不论是发现问题,还是寻找要求决策的条件,都是正确反映客观实际,获得情报的正确途径。

“设计活动”,是初步形成若干个可能的方案的过程。领导者将群众的各种意见要求进行初步归纳、整理,拟成若干个可能的方案或措施。这是初步的集中。

“抉择活动”,就是领导者或领导机关分析、比较各种方案或措施的合理性及优劣得失,经过讨论和协调,进行抉择,或者按照多数人的意志,形成决定。这是再次的集中。

“审查活动”,就是根据需要与可能,对所抉择的方案进行可行性研究,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如果必要的话,先在部分单位或地区付诸实施,在实践中检验它是否正确,并用实践经验来进一步修改、完善。这也就是“到群众中去”的过程。

可见,民主集中制的决策方式蕴含着这样一个科学决策的程序。不仅如此,西蒙的决策程序带有某种程度的直线性和决策主体的单一性,而民主集中制强调决策过程中民主和集中、领导和群众相结合,强调认识过程的曲折反复性,因而比西蒙所提出的决策程序在内容上更丰富,更能保证决策的正确性。

三、正确地把握民主集中制中的对立统一

民主集中制,是对立统一这一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在领导方式上的具体体现,有人说,民主集中制的提法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认为集中指导下的民主,限制了民主,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又否定了民主。这种把民主和集中看成是势不两立的观点,是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产物。民主和集中是对立的统一,两者相互依存、相互制约。民主是集中的基础,没有真正而广泛的民主,就不可能有正确而有效的集中。同时,民主又不是绝对的,它要受集中的制约和指导。只有以正确的集中为指导,才能保证民主的正确方向,使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充分发挥符合组织的目标、利益和任务,才能把民主化为实际力量,保证组织的思想统一和行动一致。

也有人认为,现在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各种社会条件变化很快,有利的时机稍纵即逝,需要当机立断,因而个人负责制是最适宜的领导方式。那种遇事要集体讨论,议而不决,以致贻误时机的集体领导方式是不合时宜的。

持这种观点的人是把个人负责同集体领导绝对对立起来了。但是民主集中制并不排斥个人负责制,相反,它给个人作用的发挥留下了广阔的余地。完全可以寻求一个具体的合理的形式,使集体决策和个人负责各自扬长避短,都能正确地有效地发挥作用。

民主集中制的决策方式并不等于事无巨细都要通过集体讨论决定。首先,可对决策的问题按不同的性质进行区分。重大问题,如制定目标、计划、政策和规章制度以及重要的人事安排等问题,应由集体讨论决定,属于日常工作及个人职权范围内的事情,应规定由个人按照分工独立负责地处理。这样,就能使个人负责和集体领导很好地结合起来,避免出现事不论大小都要集体讨论,使领导成员经常陷入会海之中,遇事无人负责,决策效率低下的情况。其次,个人负责制也不是一切都由个人说了算,特别是在现代社会条件下,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更需要依靠集体的智慧。日本著名企业家松下幸之助说:“集思广益的全员经营,这是我作为经营者一贯遵循的原则。在经营上发挥全体职工的智慧越多,公司也就越发展。”“只凭自己有限的智慧去工作,就会发生各种自己想不到的问题以及看问题片面等,这些往往会导致失败。”〔4〕作为企业主的松下幸之助说的这些话,难道不是发人深省的吗?此外,民主集中制作为党和国家的基本领导制度,其基本原则普遍适用于各类组织。但是,各种不同类型的组织有各自不同的特点,例如,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单位不同于党委制,经济企业单位不同于文化教育单位。所以,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不能简单地套用,也没有一个僵硬不变的模式。各种组织都应该根据自身的特点,根据需要与可能,明确规定出哪些事务可由个人拍板,哪些事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哪些情况下可随机处理后再报告。采用适宜的方式,制定出严格的规定和议事程序,科学地合理地贯彻民主集中制。

还有人说,民主集中制,其实质是集中制、集权制,它是同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合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给予基层和企业单位更多的自主权,因此,民主集中制不适应于今天的社会需要。不可否认,我们过去在经济管理方面统得过死,集中过多,有多种原因,但最根本的原因是计划经济体制本身,而不能归究于民主集中制。实际上,民主集中制并不必然导致集权制,在这个领导制度中,集权和分权的程度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它既可以根据组织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提高集权程度,也可以据此提高分权程度。就是说,集权和分权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可以根据需要而加以调整。

集权,就是把决策权都集中于组织的最高层,有利于协调各部门之间的活动,便于统一指挥,相互配合,统一行动。但是,权力过分集中,就会限制中下层管理人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中下层管理人员无权因地制宜、随机应变地处理问题,使组织缺乏适应性和灵活性。在小型组织里,这些缺陷可能不太明显,随着组织规模的扩大,就可能成为致命的弱点。因而在大型组织里,总是或多或少的在不同的程度上存在着分权。

分权,就是使下属各级管理人员都有与其职责相适应的决策权力,可以根据面临的各种实际情况,自主地选择达到目标的途径和手段,机动灵活地处理问题,从而有利于发挥他们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集权和分权是相互排斥相互依存的。一方面,集权的程度越高,分权的程度越低,反之亦然。分权的长处正是集权的短处,分权的短处,又正是集权的长处。另一方面,任何组织都既需要集权,又需要分权。以多大程度的集权和分权为宜,要考虑到组织的外部环境、组织的规模、组织活动的复杂性、空间分布状况和下级人员的素质等等。这里并没有一成不变的理想模式,要以效率为准则,考虑各方面的情况来确定。在过去革命战争年代里,在不同的形势下,就曾多次做过适应性的调整。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仅需要充分发扬民主以增强下级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自主性和积极性,也同样需要在目标、政策和行动方面的集中统一。所以,民主集中制是最适宜的领导方式。

注释:

〔1〕《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91页。

〔2〕《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854页。

〔3〕《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218—219页

〔4〕松下幸之助:《实践经营哲学》第9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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