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高水平大学评价机制对我国大学发展的启示_大学论文

世界高水平大学评价机制对我国大学发展的启示_大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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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高水平大学,如何评估认证和建设高水平大学,是近年来我国学术界,特别是教育界十分关注的话题。本文在以美国、日本、德国为例分析世界高水平大学的质量评估与拨款机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高等学校的改革与发展的实际,从创新制度的视角进一步探讨我国大学的治理结构和战略发展问题。

一、世界高水平大学的评估认证机制

1.对大学进行评估认证的目的

对大学进行评估认证,主要是对大学办学水平,包括教育质量和办学方向进行综合评价,这主要来自两个方面的动因:一是社会(包括政府)需要了解大学;二是大学也需要不断改进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以提高竞争力和社会认可度。评估认证不是对大学进行分级分类,而是对学校设立的办学目标和宗旨进行评估和检讨。如一所专门学院和一所研究型大学,因为其办学宗旨和发展目标不同,对它们认证的标准也不相同。评估认证的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衡量办学行为是否偏离了办学目标,以便及时地发现和纠正偏差;促进大学内部管理,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能力;通过评价提高大学的社会声誉,以便更多地获得政府资助和社会援助;有利于学生在不同的大学之间进行课程互认和项目合作;为学生就业提供信誉证明。

高水平大学不仅自身积极参加评估认证,社会也在不断地对其进行评估和各种排名。如在美国,家长送子女上学就看所选择的学校是否通过了认证。学生在毕业后从事一定的职业时,雇主也会将大学认证作为考察学生学习背景的重要依据。美国麻省高校接收大量的外国留学生,但只有经过新英格兰院校协会(NEASC)认证的学校才有资格对外国留学生发放签证。德国高等教育质量和竞争力越来越成为大学发展问题的焦点。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竞争和追求效率的压力下,质量评估风靡德国。德国视大学评估认证为教育国际化的重要特征和参与世界竞争的基本参照体系。作为大学质量鉴定、监测以及导向的重要标志,日本政府和民间赋予大学评估以重要功能,认为大学评估认证有助于大学的发展和教育研究水平的提高。同时,大学作为公共机构负有向社会说明的责任。

2.对大学进行评估认证的机构

大学评估认证主要有两种组织形式:一种是学校自身组织评估小组,进行自我审视检查;另一种是通过社会专门评估认证机构,组织各方面专家进行评估,其主要目的是发起和帮助高校进行全面改革,促进高校在全球化竞争中平衡发展,但评估认证机构的资格准入需要得到政府的认可。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民间组织和新闻媒体独自设立标准,对大学进行排名,这类评估与政府没有直接关系,也不需要得到政府的认可,但在全球化背景下,民间组织和新闻媒体组织的评估也越来越显示出广泛影响。

美国的专门评估认证机构的资格合法性需要联邦教育部和高等教育认证协会(CHEA)的共同确认。而且,美国还有多家地区性的评估认证机构,比较大的是分设在六个区域的认证协会,如位于旧金山的美国西部院校协会(WASC)和位于麻省的新英格兰院校协会(NEASC)等。德国高等教育发展中心(CHE)创建于1994年,属公益性机构,由德国大学校长联合会议与贝塔斯曼基金会联合组成。自1996年起,该中心将评估大学质量列入主要工作日程,其中,每年一度的大学排行榜学科覆盖面最广影响最大。德国《经济周刊》、《Stern》杂志等媒体,也在开展评估活动,列举各个大学各个专业多项指标的评价。日本从1986年开始要求各大学在教学研究和对社会贡献度方面必须进行自我检查和评估,并于1989年设立大学审议会。2000年3月,日本国会正式通过了批准设立“第三者评估机关”的议案,文部科学省将学位授予机构改组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大学评估与学位授予机构(National Institute for Academic Degrees and University Evaluation,简称 NIAD-UE)。日本的大学评估经历了从大学自我评估到第三者评估与自我评估相结合的演变过程,并逐步走上制度化的道路。

3.大学评估的标准、内容与方法

美国、日本和德国的大学评估认证的标准、内容和方法有所不同。美国的评价机构(如CHEA、WASC、NEASC)提出的认证标准(Accreditation Standards)包括办学宗旨与教育目的、教育目标与主要功能、学校资源开发利用、组织结构的设置与保持可持续性发展、不断学习和自我完善的组织构建。对这几条评价标准进行分解,就是考察与同类学校相比,学校定位是否适当;课程设置与学位标准是否恰当;学校财政能力如何;教育教学设施水平如何;人力结构状况是否合理;图书资料状况如何;雇主和社会对学校的反映和对毕业生的评价如何等。美国对大学的评估可分为几个方面:基于校园内部的评价,如教育教学效果和课程设置,设施设备情况,财力状况等;基于校园外部的评价,如学生对社会的服务,远距离教育评价等。以往美国对大学的评估侧重于对教学的评估,现在注重对整体办学效益的评估。

日本的大学评估分为认证评估和国立大学法人评估两大类。这两种评估是有区别的,法律依据也不同。认证评估包括对国立大学、私立大学、高等专科学校等不同机构进行的认证评估。2001年,日本尝试对6所大学的自然和医学两个学科进行评估,但评估内容只限于教学质量、科研和管理水平,目的也不完全是为了争取经费和督促发表论文,而主要是改善科研管理水平,以及知识服务社会的效果。

近几年,德国高教发展中心对三大德语国家近300所高校的自然科学和医学进行评估,并对医学、牙医学、药理学、护理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科学、地理学和地球科学等11个专业进行排名。在德国,评估是一种手段,衡量一所大学是否称得上高水平大学,一方面要看能否吸引最好的师资,另一方面要看社会专门机构所做的大学评价,如哪所大学以最短的时间完成某一课程,以及是否有一流的科研条件和学术研究氛围,等等。

4.评估程序和过程

评估是基于大学自愿参加的基础上进行的,评估的整个过程是透明、公开的,包括学校自评自查和专业同行(各种协会、学会)的认证评估。美国的评估认证程序首先由学校自查办学目标、宗旨等是否达到了学校设立的基准要求,然后请其他院校的同行专家(由学术地位大致相同的学校的教授组成)进行考察,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一个评估报告提交给认证机构。认证机构在认真研究考察学校后,将组织专家依据评估标准深入地考察学校,并反馈给学校一个评估报告。但是,这个报告不是最终结论,还要经过一系列的监测后续活动后,它才成为认证的依据。美国大学评估每十年进行一次,每次评估约持续两年时间,学校要拿出一笔资金用于评估活动。政府每十年也要对评估认证机构进行资格审核。德国大学评估的程序与美国类似。从2001年开始,日本大学评价委员对部分大学开展了评估和考察活动,包括自评和专门机构测评两部分。

二、评估认证机制对大学发展的影响

1.评估认证对大学发展的影响

评估认证实际上是鼓励和帮助评估对象(大学)改进办学质量,让大学管理者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革。如美国加州大学(USC)每年评十个系或专业,要求本系教师提供全国同领域最有实力的人员名单,学校成立3至4人的自评小组,同时也邀请外校的同行进行评估,提出加强和改进各个系科的建议,通过评估使专业同行认可USC的专业教育。WASC作为评估认证机构已经有100年的历史,而近70年的评估认证活动被认为有效地帮助大学提高了办学水平。经过评估的大学也认为,质量认证对改进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学有较大的帮助。另外,评估认证还有一个重要作用,即经过认证的大学之间学分可以互认。网络教育的出现对大学质量认证带来新的问题,如网上课程、学分以及文凭认定和大学之间的互认。针对远程教育跨区域的特点,美国地区性的六大认证机构达成协议,允许跨区域认证。日本、美国和德国都存在媒体对大学排名的现象,但专门评估认证机构对大学的评价本身不涉及排名,媒体排名与评价机构对大学的评价结果不发生直接的关联。

2.评估认证与大学拨款

政府拨款模式直接影响大学科研与教学导向。虽然大学质量评估认证与政府拨款不直接挂钩,但评估认证渗透到政府拨款机制之中,对政府拨款产生一定的影响。美国公立大学获得的政府拨款除了大学日常运行需要的基本常规拨款外,还有来自建立在绩效评估基础上的专项拨款。公立大学除了学费、社会捐款和校办企业收入外,政府拨款是重要的经费来源。政府拨款中的大学基本运行拨款多采用公式法,即以学生数量作为基本参数核拨办学经费,但随着学生数量的增长,也要根据经济状况调整拨款额度。公立大学政府专项科研资助和学生的贷款与奖学金以及私立大学主要通过专款(项目经费)获得的政府资助,都把评估认证结果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同时,评估认证结果对大学的声誉以及学费和社会捐款等经费收入都会产生一定影响。1965年美国《高教法》颁布后,联邦政府认可认证机构对申请资助的大学的认证评估,评估结果成为政府对大学拨款的重要参考依据,如美国政府对学生的资助和对科研项目的资助都参照质量评估认证结果。美国公立学校的学生要获得政府资助,所在学校也需要得到认证。即使是一个得到州政府办学许可证的大学,如果没有进行质量认证,就很难被社会认可,甚至被认为是一个文凭制造工厂,也很难取得政府财政支持。政府专项拨款的资助主要针对某一学术领域,而不是某一类学校的资助,专款来自不同的部门和机构。美国政府对专项课题的资助,使得大学(无论公立还是私立)的每一分钱都要通过竞争得来,这是美国所有大学一致的原则。在美国,各种基金不看重款项拨给了谁,而只看重项目的质量,这就使得评估成为权衡项目拨款的重要的尺度和标准。

在日本,大学评估结果已经成为政府对公立大学拨款的重要参考因素。同时,私立大学可以从政府获得占本校总支出10%比例的政府拨款,政府也由此获得对私立大学办学行为的监督管理权。

三、对我国建设高水平大学的启示

1.以评估认证机制完善现代大学制度

大学质量认证与评估的核心一般都涉及大学制度。发达国家的大学自主办学,得益于比较成熟健全的管理监督体制和自律经营机制。一方面,依法自主办学是现代大学制度的主要体现。大学、政府和社会的动力目标不同,决定了三者之间的依附和制约关系。大学以追求卓越品质为动力,政府以提供教育机会为职责,社会以监督办学行为为责任,以此确立法律关系,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框架。另一方面,作为培养人才、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综合实体,大学过于强调政府管理职能的延伸,容易导致行政管理成本的增长和学术氛围与科技创新意识的淡化。学校能够自主办学,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资源分配系统,形成合理的学术组织体系,加强基层学术组织。自律经营机制是大学自主办学的精髓。大学是国家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的主体,国家从制度上、程序上保障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既要鼓励学术权威,同时也要限制和杜绝学术霸权。

大学制度创新是当代国际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领域,是大学面对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和知识经济的挑战做出的积极回应。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通过国家财政体制、人事制度、就业制度和劳动力市场机制的综合改革,大学管理和办学体制需要得到系统性的变革。我国1998年颁布的《高等教育法》以法律形式将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确定下来,但在实践中还需要进一步理顺内部关系,在制度上进一步明确和保障教师与学生的权益,厘清大学组织机构的法律地位和各种权力关系,并引进评估认证机制,不断规范办学行为。

2.以专项拨款评价制度提升大学的科研实力

评价与专项拨款挂钩的方式将有效促进大学积极参与项目的公平竞争。通过政府专项拨款和国家科研资助体系,可推动大学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科研竞争机制,营造充满创新精神和潜心研究的科研氛围和制度环境。鉴于此,我国应尽快健全专项拨款的评价制度,实施先评价后拨款的机制,将专项拨款程序化、科学化、公开化。大学经费来源的多元化趋势,使得政府考虑专项拨款效益的最佳选择,即财政拨款主要用于重点科研项目、一流的师资队伍和学术团队建设。在国家的科技创新体系中,必须紧紧依托大学建设科研基地,同时,对社会开放科研平台,在体制上推动政府支持大学与企业的合作研究和技术开发。

3.以学科评估培育优势学科和优化学术队伍

政府拨款通过促进学科发展引导大学走向特色办学。现代大学要成为理论创新的策源地,在学科战略发展上,既要突出重点学科与优势学科建设,提高教学和科研的国际竞争力,也要考虑学科结构的平衡,促进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协调发展。此外,把学校划分档次并依此安排经费很难做到客观、准确,而按学科评价就有较强的可比性。在学校与学校之间进行评价很难制定一个统一、科学、普遍被人接受的标准,按学科发展水平和高质量学科的多少划拨教学经费和科研经费,而不是按学校大小作为经费支持的主要依据,这既有利于激励大学学科建设和创新能力的提升,也有利于促进学术队伍建设。

4.以绩效评估激励大学之间的公平竞争,促进特色办学

实施办学绩效评估,有助于大学的科学定位,促使大学办出特色和质量,也有益于大学的合理分层。高水平大学的标志不在于学生数量,而在于是否具有特色和比较优势,从4千人到4万人的学校规模,都有高水平大学的模板。在我国高校纷纷要求扩张规模的形势下,不妨转向大学分层制度的改革创新,以特色、可持续和社会需求为导向,促进大学发展的合理定位。我国大学管理和科研模式以及校园文化仍然存在着“千校一面”的问题,政府和全社会应充分发掘大学蕴藏着的生机活力,倡导不同类型的大学形成独特的人文和科学环境,大力推动特色办学和优势学科的发展。在知识生产和转移过程中,大学也应积极创造就业机会,直接服务于社会发展。

政府和社会加强对大学的绩效评估,包括对教学和科研人员的绩效评估。提高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需要健康的政策环境和良性激励机制。一些大学明确规定教学科研人员的年度论文和科研成果数量,而忽视质量标准,导致学术成果的“短期制造”问题。大学需要创造宽松的学术氛围和良性激励机制,制定教学科研人员在任期内的学术发展和科研成果目标,树立科学的教学与科研绩效观和评价制度。

5.以社会评估促进政府管理职能转变

高水平大学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社会的支持。我国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中小学教育督导制度和工作机制,但对大学的评估尚处于政府对大学内部的测评,高等教育质量评估的社会化程度不高,不利于社会监督。2004年,我国建立起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评估机构,作为政府职能的延伸,侧重于教学评估。今后,还需要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评估机构对大学的教育质量和社会服务评价。通过中介机构对大学进行认证评估,有助于政府客观、公正地检测和监督大学经营行为和办学质量,减少或避免政府监督管理与大学自主办学要求之间产生的直接冲突,也能保持政府公正廉洁的形象,形成科学有效的高等学校管理模式。当前,我国大学中的学术、科学运行的行政化程度过高,教学与科研人员特别是高层管理人员的福利待遇更多地依靠行政级别而不是学术声望,而大学组织行政化则容易滋生学术发展的短期行为,影响学术评审制度的健康发展。因此,大学应借助社会对大学的认证评估,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6.鼓励高校多元化筹资

对众多大学来说,政府拨款不足是显而易见的,这也是国际性的问题。特色办学的战略发展需要在培养人才、科研和服务社会三大功能上拓展办学经费来源。过分依赖学费收入,往往使大学过度追求招生数量。日本、美国和德国的一些高水平大学的筹资渠道都是多元化的,而且学校所筹资金只要用于办学,政府总是在税收等方面给予充分的优惠。在我国大学的经费多元化来源结构中,政府拨款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各类学费、科研经费以及校办产业等也是主要来源。加强大学投资固然重要,但革新大学制度才是治本之道。换言之,必须探索和创新体制,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和直面国际挑战的大学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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