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理性与非理性的张力--对科学理性问题的思考_科学论文

科学:理性与非理性的张力--对科学理性问题的思考_科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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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的巨大成功和进步常常使人们确信科学是一项理性的事业,但要在理论上说明科学的合理性并非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要正确地把握科学合理性问题,有必要深入讨论以下几个问题:(1)科学与理性的关系问题;(2)科学与非理性的关系问题;(3)如何历史地理解理性和非理性及其相互关系问题。

1

在何谓理性的问题上,不同的理性观有着不同的回答。例如,按传统的理解,理性指的是合客观性(区别于信仰)和合逻辑性(区别于感性、情感、欲望等非理性);而按后现代主义者罗蒂的看法,理性就是“有教养”。显然,前者是一种较强的理性观,后者则是较弱的理性观。我们需要阐述的是,尽管科学合理性观念受到后实证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的强有力的冲击,但是,即使仍然采用一种通常理解的较强的理性概念(即将理性理解为合客观性和合逻辑性),我们也可以为科学合理性辩护:科学在本质上是一项合理性的事业。

第一,科学理论在本质上是合乎理性的。

正如约翰·齐曼所概括的,科学理论具有三个基本的特征:第一个特征是必须合乎理性。“它必须是合乎逻辑地组织在一起的,没有明显的内部矛盾;否则它就不可能无歧义地与经验相联系。”〔1〕第二个特征是关联性。“一个连接优美、自洽的抽象实体结构,如果不同时具备一些解释性原理把它与经验世界联系起来,在科学上就毫无意义”。〔2〕第三个特征是必须具备可延伸性。一个理论“‘解释’的事实应该多于原来打算要去覆盖的事实”。〔3〕很明显,这三个基本特征的核心就是强调科学理论必须合乎逻辑性和客观性,也就是通常意义上所说的那种较强的理性。

近、现代科学理论的合逻辑性往往通过理论的数学化来保证。物理科学可以称得上是自然科学数学化的典范。“随着遗传学、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学,甚至还有进化分析(例如关于物种次序的血清学检验)中的定量化的进展,或许可以假定一门‘完善的’生物学将接近物理科学的条件,它的定律也将是可以用数字形式来表述的。”〔4〕当然,科学理论的数学化未必在逻辑上能保证天衣无缝,但是它满足了科学实践中所能达到的最高标准的形式上的严格性。

科学理论的合客观性常常是通过理论的预言能力来评估的。勿庸置疑,对先前没有观察到或没有记录过的现象作出成功的或惊人的预言,这是对科学假说最令人信服的证明,尽管从认识论上讲,作出成功或惊人预言的理论未必就是正确的,但这是对科学理论较强的客观性的要求,也是一种较强的理性的要求。

第二,科学方法在本质上是合乎理性的。

科学方法的合逻辑性在理论辩护范围内显得特别突出,以致不少科学哲学家将科学方法论看作是“辩护的逻辑”。例如,拉德纳认为,“一门科学的学科的方法论不是关于易逝的技巧问题,而是它的辩护的逻辑问题。事实上,科学方法是一种合理程序,假说或理论的接受或拒斥都是建立在此种合理程序上的”。〔5〕他还认为,“所有科学都是以假说或理论的接受或拒斥中所具有的一种辩护的共同逻辑来表征的”。〔6〕马丁也支持这种观点。他说,所有“科学家都是把受检假说与辅助假说结合在一起的演绎结果来检验他们的假说的。而且,证实或反驳假说的一般标准在各门不同科学中也并无区别”。〔7〕

其实,即使在科学发现的领域内,也存在着合乎逻辑的发现规律,也就是说,“发现的逻辑”同样是存在的,科学方法的本质就是要研究“发现的逻辑”。在这里,我们既要看到,科学发现是非常复杂的创造性思维的结果,需要巧妙的猜测,而且往往夹带着许多臆想不到的戏剧性的事件;与此同时,又要看到,任何科学发现过程的认识活动的基本方式是有限的,都是通过比较、分析、综合,概括,类比、想象、抽象等等来实现的,而比较,分析、综合,概括、类比、想象、抽象等等这些基本方式都存在着在逻辑上是否合理和是否有效的问题。〔8〕当然,按照夏皮尔等科学哲学家的主张,我们甚至没有必要将统一的科学推理过程划分为一个发现范围和一个辩护范围。

科学方法的合客观性是通过“对证据的承诺”来保证的。正如哈维·西格尔所指出的,“科学方法被恰当地称之为科学的方法,只是因为它是关于科学的方法——也就是说,科学以其对证据承诺的特别关注而典型地或至少理想地表现并组织其内容”。〔9〕在他看来,“构建科学方法是为了强调理由:可检验性、客观性、公正性和其他的科学特征和科学理想都产生于科学对证据的尊重”。〔10〕因此,尽管从事科学活动的方法和程序有可能发生变化,但是,对证据的承诺始终是“基本的和必要的”。哈维·西格尔将科学的方法归结为“对证据的承诺”,然后又将科学合理性看做是这种承诺的直接结果,这一思想无疑是有一定参考价值的。

第三,科学的变化发展过程在本质上也是合乎理性的。

科学发展合理性的第一个主要依据是科学发展在本质上是合乎逻辑的,就是说在科学的发展中有一个基本理由、有个逻辑。要说明科学发展合逻辑性的主要困难在于如何回答库恩提出的关于范式之间“不可通约性”的问题。在这方面,劳丹和夏皮尔等科学哲学家都做了富有成果的探索。劳丹在他的关于科学合理性的网状模式中,抛弃了库恩所坚持的关于范式的整体主义特征,认为范式是有结构的,它可分为本体论、方法论和价值论三个层次,并且这三个层次之间处在一种互相制约、彼此协调的网状结构中,科学的变化在本质上并不是库恩所说的范式整体的变化,而更多的则是逐项逐项的变化。而且,每项变化都可以在网状结构机制中得到合理的说明。

夏皮尔在他的关联主义模式中,对科学的发展也作了类似的解释。他认为,库恩意义上的“革命”在科学史上是不存在的。科学的变化具有“连续性”,并且它们都有“合理演变”的“理由”。夏皮尔把“理由”看作是评价科学合理性的“标准”。他说:“如果‘标准’如此不可避免地包含在科学活动中、那么,比起那些已证明是成功的,没有受到具体怀疑的信念、方法等等来,我们还能使用什么更好的‘标准’呢?”〔11〕在夏皮尔看来,已有的“背景知识”或“理由”与对新知识的探求构成了一种相互作用的“反馈”关系:一方面,“背景知识”或“理由”指导着人们去探求新的知识;另一方面,这种“背景知识”或“理由”又将随着新知识的获得而被修改或扬弃。于是,他用这种“理由内在化”的方法和“反馈”机制说明了科学“合理演变”的逻辑。

科学发展合理性的第二个主要依据是科学是进步的。科学的进步性不仅表现在随着科学的发展,科学理论将越来越成功,具有越来越强的或越来越惊人的预测力,或者用劳丹的话来说,越来越具有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且更重要的是科学理论将越来越深刻,越来越全面地揭示自然界的客观规律。有些历史主义的科学哲学家为了避免预设主义而否认科学的基本目标是为了追求真理,其实,所谓真理性其根本点就是科学的客观性,而客观性对于科学来说是无论如何也回避不了的,“成功”也好,“解决问题”也好,都与客观性要求密切相关。离开了客观性,任何关于科学进步性的论证都将是缺乏说服力的。

总之,无论从科学理论、科学方法的角度,还是从科学变化发展的角度都可以说明,科学在本质上是一项合乎理性的事业。

2

我们说即使用较强的理性观来衡量科学,科学在本质上也是一项合乎理性的事业。但是,并不是说科学可以完全摆脱非理性。从某种意义上讲,科学不但无法完全摆脱非理性,而且有时甚至需要非理性起必要的补充作用。

第一,即使是科学理论也往往不可避免地包含着非理性因素。

科学是一种人类的历史的活动,科学理论是历史的产物。每一种理论不管它在逻辑上多么严密,在经验上多么成功,都往往不可避免地留下过去时代的或历史的印记。最显著的时代特征是蕴含在科学理论最深层的那种对自然界的最根本的假设或信念。其中,有许多根本性的假设或信念用我们今天较强的理性观来审视,显然是不合理的或者说是非理性的。例如,十六至十八世纪自然科学所蕴含的“自然界绝对不变”的观点,包括牛顿的绝对空间和绝对时间的观点和上帝给太阳系运动以第一次推动力的观点,林耐的物种不变的观点以及笛卡尔所概括的生物就是机器的观点等等。

还有,科学理论的建构除了必须遵循合逻辑性和客观性原则以外,还需要有其他的非理性的原则(例如美学原则)作必要的补充。毫无疑问,简单性、对称性或和谐性等等美学上的考虑,对于近、现代科学理论来说,不仅是十分重要的,而且甚至是不可缺少的因素。

第二,科学方法更需要非理性因素加以弥补。

首先,科学是一项极富有创造性的活动。它象艺术活动一样,光靠方法是远远不够的。科学家首先应当具有创造者应有的情感、意志和冲动,作为科学发现或创新的某种精神动力或智慧的源泉。爱因斯坦把科学家应具有的情感、意志和冲动比做是“宗教感情”。他说,“你很难在造诣较深的科学家中间找到一个没有自己的宗教感情的人”。〔12〕科学家的“宗教感情所采取的形式是对自然规律的和谐所感到的狂喜的惊奇,因为这种和谐显示出这样一种高超的理性,同它相比,人类一切有系统的思想和行动都只是它的一种微不足道的反映。只要他能够从自私欲望的束缚中摆脱出来,这种感情就成了他生活和工作的指导原则。这样的感情同那种使自古以来一切宗教天才着迷的感情无疑是非常相象的。”〔13〕由此可见,科学家不仅需要有高度理性的头脑,而且还需要有丰富而高尚的情感世界,有了这样一种情感世界,才会“被自然界向我们显示的数学体系的简单性和美强烈地吸引住”,才会对自然规律的和谐感到“狂喜的惊奇”,去满怀信心地“创造合理的世界图象”。

其次,科学方法论不能缺少直觉、灵感和想象等非逻辑思维。爱因斯坦根据自己的关于科学创造的亲身体验,明确指出:“我相信直觉和灵感。……有时我感到是在正确的道路上,可是不能说明自己的信心。当1919年日蚀证明了我的推测时,我一点也不惊奇。要是这件事没有发生,我倒会非常惊讶。想象力比知识更重要,因为知识是有限的,而想象力概括着世界上的一切,推动着进步,并且是知识进化的源泉。严格地说,想象力是科学研究中的实在因素,”〔14〕我们还可以从大量科学史料(例如,凯库勒提出关于苯的环状结构图形,成为有机化学的一项重大理论突破)发现,科学创造单单运用逻辑思维,纯粹按逻辑规则进行推理,是没法完成的。除了逻辑思维以外,还需要直觉、灵感和想象,甚至需要形象思维。

第三,科学的发展变化过程同样不可避免地夹杂着许多非理性因素。

科学进步模式是科学的历史事件在哲学平面上的投影,这种投影显然是逻辑化了的,没有考虑心理学的或社会学的方面。正如约翰·齐曼所说的,“要写出科学的‘内部的’历史而又不夸大人们所采取的每一个成功步骤的理性,几乎是不可能的。”〔15〕“科学进步的哲学模式不仅冲淡在发现过程中的无规律的、非理性的和个人的要素,而且也忽视社会学的因素,比如一般的文化背景和技术要求的影响,”〔16〕这就是说,实际的科学发展变化过程要比科学进步的哲学模式复杂得多。

我们可以用科学争论为例来说明这个问题,首先,在科学史上,科学争论是普遍存在的,有些争论往往持续几十年,而且争论的每一方都涉及到非常著名的科学家并且似乎都提出了合理的论证,并不是光靠诉诸当时的或现有的理性规则就能立刻平息的。其次,科学争论的复杂性不仅表现在评判科学理论的标准是多元的、复杂的,而且也表现在争论过程中往往不可避免地夹杂着诸多社会的、文化的、宗教的和个人的因素。再次,有些科学哲学家通过科学史的案例研究表明,有些甚至著名的科学家在科学争论过程中也常常采用非理性的论证方法。例如,费耶阿本德指出,伽里略在关于哥白尼和托勒密的两种理论体系的争论过程中,使用了“宣传”和“心理手法”。

总之,尽管科学在本质上是一项合乎理性的事业,但是,我们还应当看到非理性对于利学的影响及其作用。

3

在关于科学合理性的问题上,存在着两种截然对立的观点:一种是以逻辑实证主义为代表的传统的理性主义的科学观;另一种是以费耶阿本德为代表的非理性主义的科学观。

逻辑实证主义的理性主义的科学观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从科学理论的角度看,强调科学概念是由感觉经验的事实构造出来的,科学理论是由基本的经验命题构成的逻辑体系。这样,按照逻辑实证主义者的“合理重建”,科学理论只剩下纯粹的“逻辑性”和“客观性”两个特点,而其它因素在认识上都被当作是无意义的。从科学方法的角度看,强调发现范围与辩护范围的区别,将方法论仅仅局限于理论的辩护范围内。“它的任务在于评价科学研究的成果,为科学知识提供基础主义的辩护理论和合理性的理论”;〔17〕强调理论和方法论的区别,“把方法看作思维的‘纯粹形式’,最一般的逻辑关系,因此可以不受理论内容的影响,不随理论的变化而改变,可以适用于不同时代,不同学科的一切不同理论。”〔18〕于是,在逻辑实证主义者那里,方法论变成了“狭义的逻辑,即形式主义的算法或半算法系统”,成了“半机械的、内容十分贫乏的东西”。〔19〕从科学发展变化的角度看,与归纳主义的方法论相适应,强调科学的发展过程就是“真的经验命题”的积累、扩大或归并过程,也就是“中国套箱式”的直线累积发展过程。很明显,逻辑实证主义的科学观是完全忽视或排斥非理性因素及其作用的。

除了逻辑实证主义以外,还有波普学派以及趋同实在论的科学观可以说基本上都属于类似的理性主义的科学观。

与传统的理性主义的科学观截然相反,费耶阿本德通过对科学史的案例研究,提出了非理性主义的科学观。他认为:“甚至在科学内部,理性也不可能并且不应当被容许一统天下,它必须常常被废弃或排除,以支持其他因素。”〔20〕因为“没有‘混沌’,就没有知识。不频频弃置理性,就不会进步。今天构成科学之真正基础的思想所以存在,仅仅因为存在着偏见、奇想、激情之类东西;因为这些东西反对理性;还因为它们被允许为所欲为。”〔21〕没有任何单一的程序或规则能保证其是科学的、可靠的,唯一可依据的方法论规则那就是“怎么都行”,所以,科学在本质上是属于无政府主义的事业。科学的历史也是非理性的,不可能加以理性重建。哥白尼主义和其他“合理的”观点今天之所以能够幸存下来,只是因为“偏见、情绪、奇想、错误,冥顽不化,一句话,是因为一切表征发现的前后关系的因素同理性的命令相反对,还因为这些非理性因素曾得以为所欲为。”〔22〕因此,无论从科学理论、科学方法,还是从科学的历史发展角度看,在费耶阿本德看来,科学在本质上是非理性的,并且告诫人们要“告别理性”。

除了费耶阿本德的观点以外,还有罗蒂等后现代主义者所强调的理性多元主义,实质上也是一种非理性主义。

由此可见,在关于科学合理性的问题上,以逻辑实证主义为代表的传统的理性主义和以费耶阿本德为代表的非理性主义的科学观是相互对立的两个极端,其各自的片面性是显而易见的:前者对科学作了纯粹“理性的重建”,完全忽视并排斥非理性因素及其作用;而后者则夸大了非理性因素对科学的作用,甚至否定了科学的合理性。这两种科学观的根本缺陷在于,他们都没有在历史的视野中把握理性与非理性的张力。

具体地讲,在科学合理性问题上,需要把握两个基本点:

第一,理性或合理性属于历史的范畴。

正如夏皮尔所指出的,“科学中不存在任何绝对的东西,任何我们所相信的东西,无论我们对它有多么确定和完善的理由,原则上都存在着这样的可能性,即将来会产生怀疑和抛弃的理由”。〔23〕科学的合理性及其标准也是如此。即使我们从合客观性和逻辑性这两个角度来理解科学的合理性,也应当看到客观性和逻辑性的标准也是随着不同时期不同科学内容的变化而变化的,例如,逻辑实证主义概括的归纳主义的方法论更多地适合于牛顿时代的科学,而波普的证伪主义的方法论则比较接近于爱因斯坦建构理论的特点。因此,传统的理性主义试图为科学设定某种超越时代超越历史的永恒不变的方法论规则和合理性标准,这种主张显然是不妥当的。从更深层次分析,这种僵硬的理性主义实质上同非理性主义是相通的。费耶阿本德之所以走向非理性主义,其根源并不是由于他坚持历史主义的观点,相反,恰恰是因为他与传统的理性主义者一样,对理性作了非历史的僵硬的理解。正是由于他将理性理解成“严格确定的法则”,所以,在他看来,既然一切固定的方法论规则和合理性标准都有其不可克服的局限性,那么,剩下来的规则只有一条,那就是“怎么都行”,由此可见,非历史的理性观既是导致僵硬的理性主义,也是走向非理性主义的一个重要根源。但是,对科学的解释并非只存在两种选择,即绝对主义和相对主义。应当看到,尽管科学合理性的标准是随着不同时期的科学内容的变化而变化的,然而,这决不是意味着科学可以随意地违背或取消合客观性和逻辑性原则。

第二,恰当地把握理性与非理性的张力。

首先,应当肯定,科学在本质上是合乎理性的事业。正如前面所论证的,即使我们用较强的理性观即合客观性和逻辑性来审视科学,科学在本质上也是合乎理性的。尽管不同时代不同科学对客观性和逻辑性的理解和要求有所不同,尽管在科学中不可能完全排除非理性因素,但足,科学在本质上还是符合客观性和逻辑性的。费耶阿本德从科学不可能排除非理性这一观点出发,从而进一步强调“邋遢”、“浑沌”、“投机”、“越轨”等非理性的东西“在发展我们今天视作自然知识的必要部分的那些理论上起着最为重要的作用”,并将它们看作是“进步的先决条件”,〔24〕这无疑大大夸大了非理性因素的作用。

其次,不能忽视非理性因素的存在和作用。尽管科学在本质上是理性的,但是应当承认,科学并不只是包含客观性和逻辑性两种因素,除了理性因素以外,还有大量的非理性因素存在着,而且有些对于科学的发展的确起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尤其是,科学作为一项创造性的活动,它同艺术等创造性活动一样,同样需要有激情、意志、直觉和灵感,没有这些非逻辑、非理性因素作为理性的必要的补充,科学的创造与发展几乎是不可能的。而且,整个科学史的确不只是认识的历史。除了认知因素以外,还包含着大量社会的、心理的、宗教的等等因素,其中包括各种各样的非理性因素,它们对科学的发展起着不可忽视(有的甚至是极为重要)的作用。因此,逻辑实证主义者、批判理性主义者等传统的理性主义者对科学或科学史所作的一种完全排除非认识因素和非理性因素的逻辑化和理想化的“合理重建”,其片面性是不言而喻的。事实上,任何一种这样的“合理重建”都同实际的科学或科学史存在着很大的距离,关键是人们完全撇开了非认知、非理性因素及其作用。而离开非认知、非理性因素及其作用,科学就似乎变成了“理性机器”生产出来的产品,科学史也变成了一种空洞的逻辑抽象。因此,只有在历史的视野中把握理性与非理性的张力,才能正确地理解科学合理性问题。

(本文在写作过程中曾得到刘大椿教授的指导,在此深表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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