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审视重点学校制度_教育论文

重新审视重点学校制度_教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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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的“畸形化”为什么愈演愈烈

近20年来,屡禁不止、愈演愈烈的“应试教育”成为我国教育的痼疾,学生负担过重,健康恶化的情况出现了新的发展,即日益严重的择校热、奥校热、考证热。层层下压的升学压力,高昂的择校费,炽烈的奥数、奥校教育,火热的家教市场,中小学生的考证热,大大加剧了学业负担和学费负担,造成家长的集体恐慌,惟恐不这样做就会“输在起跑线上”;同时,也加剧了教育不公平,谁能够享受“优质教育”、怎样才能享受“优质教育”越来越成为一个问题。

对这样不正常的局面,可以说是已经怨声载道、民怨沸腾,主管部门也采取过一些措施,如取消义务教育阶段的重点学校制度,三令五申禁办奥校、假期补课,并提出了义务教育均衡化的方针。但情况并没有改善,基础教育的“畸形化”仍在恶化之中。打而不倒,愈演愈烈的应试教育、择校教育成为基础教育的一个噩梦和不解之谜。

对这一现象最常见的解释,是优质教育资源的稀缺所致。然而,目前“优质教育资源”的稀缺程度远不如十年、二十年前,而教育的异变却远甚于前。显然,“稀缺论”并不足以解释何以在高校入学瓶颈拓宽、中小学优质资源不断扩大之后,基础教育的持续恶化。这恰恰是最值得关注的。它又一次告诉我们,教育规模的扩大、数量的增长并不会自动带来教育公平的增进或教育品质的改善。

在长程的文化性因素之外,真正对现实教育产生强大影响的,主要是制度性因素。社会生活中任何屡禁不止、愈演愈烈的劣行,必定有深刻的制度缺陷。我认为:持续至今的人为制造和拉大学校差距的重点学校制度,是导致这一畸变的重要原因。彻底改变这一现状,真正实施义务教育和基础教育均衡化的方针,应该提到教育改革的议事日程。

重点学校制度的反教育性

90年代中期,围绕是否应当取消重点学校制度,教育界曾展开过一场激烈的讨论。人们认识到重点学校制度恶化了升学竞争,扰乱了基础教育的正常气氛,加剧了教育不公平。教育主管部门决定取消义务教育阶段的重点学校制度,取消小学升初中考试,改为实行电脑派位、就近入学。1997年3月,国家教委曾发文要求京津沪等城市限期取消“择校生”。这一举措现在几乎已经“名存实亡”。择校热从大城市蔓延到农村地区,择校已经成为大多数家长的基本选择。层层下压的考试压力、变本加厉的奥校、花样翻新的考证热等,都是在择校的制度下派生出来的。

择校之所以没有消失反而扩大,在于我们长期实行的重点学校制度并没有真正革除,仍在通过招生、教育经费、师资等各方面的优惠政策,人为地制造和拉大学校差距,使得名校愈名愈富,差校愈弱愈贫,造成学校的两极分化,实行的是一种“没有重点学校的重点学校制度”。正是这一制度制造、推动着择校热,导致基础教育的非正常化。这一制度的反教育性已经暴露无遗,为人们所深恶痛绝。近年来,又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

1.重点学校之间的生源竞争,是导致基础教育“择校热”的主要原因。通过各种手段筛选、挖掘最优秀的学生,是名校竞争的法宝。一些城市重点学校甚至不惜代价挖农村高分学生。教育作为一门科学或艺术,真正高水平的教育家无不是治顽治劣、在改变“差生”上下工夫,如马卡连柯的《教育诗》。通过挖取、争夺优秀学生为学校增光——被称为“撇油花”、“摘豌豆尖”的做法,从而提高升学率和“寻租”筹码,与教育科学无缘,也无真正的教育质量可言。

为筛选优秀生源,重点学校竞相违规举办“奥林匹克数学学校”、“华罗庚数学学校”及各种补习班,完全无视教育规律,将高难度的教学内容下放到小学的课外班,严重损害了少年儿童的成长环境和身心健康,造成全社会性的教育恐慌和择校热。为给本学校筛选极少数“金豆子”,而将所有学生、家长都驱赶到这辆战车上,以牺牲大多数儿童的休息、健康和幸福为代价,是教育者基本良知的泯灭,是一种典型的反教育行为,是完全不道德的。在重点学校内部,学生被再次分层。被重点照料的是少数“实验班”、“重点班”的学生,同样有欠公平。

2.重点学校之间的师资竞争,加剧了基础教育的城乡差距、地区差距。不断升温的择校热和重点学校之间的升学率竞争,正在导致全国范围内优秀师资的非正常流动:从教育资源更为短缺的乡村流向城镇,从边远地区、中小城市流向大城市。少数城市重点学校不仅成为高分学生的“收割机”,而且成为优秀师资的“抽血机”。其后果是为重点学校的一己私利,损害了更需要优秀教师的农村教育、普通学校和极大多数学生的利益。

3.重点学校制度正在成为复制和凝固社会差距的制度。众所周知,教育制度和学校制度具有进行社会分层的重要功能,它既可以成为促进社会平等的“最伟大的工具”,也可以成为复制、凝固现实社会差距的利器。炽烈的择校热、高昂的择校费所形成的极高的升学门槛,使得进入重点学校日益成为金钱、社会权力的较量。学校普遍存在三类学生:通过考试进入的学生,缴纳择校费、赞助费进入的学生,还有一类是“条子生”,主要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子女。重点学校中干部子弟和强势阶层子女的比例极高。在一些地方,豪华光鲜的重点学校不仅成为能够短期奏效的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而且成为权势人物“享受优质教育”的既得利益。为什么这一制度打而不倒、愈演愈烈,只要认清谁在从中受益,便不难解释了。

4.豪华、昂贵的重点学校误导学校建设、异化学校的教育功能、加剧了老百姓的教育费用,并成为教育腐败的温床。创办“示范性高中”,以及很多给学校评级、定级政策的初衷,一是为了调动地方投资教育,扩大教育资源;二是为了激励学校,使之有奋斗目标。但从现实的结果看,评优创优的功能被极大地异化了,其作用主要是负面的。

在新一轮的创办重点学校和“示范校”的热潮中,很多地方动辄投资一亿、二亿建一所“示范性高中”,一些贫困的农村地区也不惜贷款几千万打造“重点学校”。目前国内重点学校的硬件条件、豪华程度不仅早已超过国内的重点大学,而且超过发达国家公立中小学的水平,这是完全没有理由、违反教育规律和有违我国基本国情的,它对我国中小学建设产生恶劣的误导,引致高档、豪华的攀比。它在造成严重的教育浪费之时,极大地抬升了教育费用,将债务负担转嫁给家长,加剧了家长的教育负担。在许多地方,一些学校不惜代价“创重”,因为评上重点之后就可以招收择校生,从而可以合法地利用教育“寻租”。在一些贫困地区,重点学校要向地方财政上缴经费,成为地方政府的财源之一。将重点学校作为教育系统创收的途径,不仅极大地加大了学校之间的差距,并导致教育乱收费、教育腐败等种种乱相,对学校教育具有很大的腐蚀性。

澄清一些不同认识

教育界内外在如何认识重点学校制度和基础教育均衡化问题上,的确存在各种不同的认识,有一些是似是而非的,需要提升和廓清。

1.“教育差距客观存在,任何国家都有优质教育”。的确,学校之间的差距永远会存在,但是国家、政府的教育责任究竟是什么,是制造和扩大这种差距,还是通过各种倾斜政策扶植、帮助薄弱学校从而减少这种差距?长期以来,在为实现工业化培养专才的目标下,我国实行的是一条重点培养少数优秀人才的精英主义路线,目前的重点学校政策,具有这一路线的惯性。它与现代教育的价值和政府的教育职能是不一致的。政府是用纳税人的钱在举办义务教育、公共教育,提供的是一种公共产品,因而,政府首要的教育职能就是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维护教育公平,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政策帮助弱势地区和弱势群体。没有一个国家的教育政策是以制造、拉大差距为能事,公然向强势集团倾斜、扶强抑弱、劫贫济富的。

另一方面,要区分政府和市场的功能。在发达国家,公立教育、私立教育有严格的区分;公立教育的主要功能是保障公民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因而不具有竞争、筛选、淘汰的功能。如日本、韩国的中小学,公立学校仅提供合格教育,严禁补课和升学竞争。家长如有更高的教育需求,可在教育市场上、在补习学校去满足。有人认为由于我国的现实,没有优质的私立教育,因而,将升学竞争、选拔的功能转移到公立学校内部,具有合理性且效率更高。但事实已经表明,混淆政府和市场两种不同的教育功能、公立和私立两种不同的学校功能,后果是有害的。

2.“教育公平、均衡化不是搞平均主义,不应该向低水平看齐”。这一说法是似是而非的。首先,要做事实判断:当前基础教育的主要问题究竟是差距太大还是平均主义?其次,就价值层面而言,应当清晰的认识,义务教育的确具有一种“平均主义”的取向(应该叫“平等主义”取向),它是用纳税人的钱举办的、向所有纳税人提供的同等的教育。义务教育的全民性、公益性、基础性决定了它不能将公民分为三六九等、提供不同的教育,而是一视同仁,“一个也不能少”,向每一个儿童提供必需的、基础的教育。在有些国家,规定“一张图纸盖所有的学校”,不能有任何差别。因此,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不具有选拔性、竞争性,政府的主要功能不是制造优秀、筛选尖子,而是维护教育公平,保护弱势群体。

即便在教育资源均衡的情况下,由于传统、办学特色、教育家的努力,学校之间的教育质量事实上也存在差距。所谓不搞平均主义,应当是在这一层面上,学校在办学上的公平竞争。如果一个学校的升学率主要是靠重点投资、重点师资、提前招生等特殊政策制造和维持的,那就说明它本身没有什么教育质量可言。

3.“我们国家经济落后,发展教育只能突出重点,不可能撒芝麻盐”。这也是一种典型的似是而非的说法。我国许多地方重点学校的豪华程度超过发达国家的事实,说明在教育现代化问题上与在其它领域一样,我们缺少的主要不是钱,而是正确的价值和观念。从宏观上看,我国教育已经摆脱了20年前极度匮乏的状况,在广大的东部、中部地区和城市,已有可能较多地满足公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关键是如何理解“优质”。中小学建设完全不需要豪华,仅需要实用;过分强调信息化、多媒体教学、独立体育馆、全空调环境等等,是脱离国情和不必要的。因此,同样的教育投入,按照均衡化的思路建设,例如一亿元的教育投资不是建设1所而是建设3所高中,这样既维护了公平也扩大了教育机会,因而有更高的效率。由于许多强势学校已经具备很强的自我发展能力,在教育投入上更多地扶持薄弱学校也是完全可能的。

4.“应该满足少数天才儿童的教育需要,为他们提供‘特殊教育’”。学生的个体差异是基本的教育事实。一些禀赋优异学生在普通教育之中会有吃不饱、被耽误之嫌。当初举办重点学校,的确有开展教育实验的考虑。对少数禀赋优异的儿童如何进行教育是一个特定的主题。从目前的现实和基础教育的公共性、公益性出发,如果为培养、选拔极少数优异儿童而牺牲大多数儿童的利益,显然是不合理的。毕竟,让大多数人得到必要的教育,比制造一小批“天才”重要得多。况且,没有理由能够说明重点学校对于这些儿童的身心、个性和智力发展是更科学、有效的。当前重点学校竞相争取的“优秀生源”,大多数情况下不过是提前教育的产物。

5.“望子成龙、升学竞争,亚洲国家都一样,无法解决”。的确,东亚国家、华人地区尊师重教的风气和传统,伴随着考试主义、学历主义的盛行。但日本、韩国均采取强力措施解决“考试地狱”、中小学教育“畸形化”问题,并取得实际的成效。韩国在1970年推行“教育平准化”政策,撤消一批“名门中学”,增加拨款大力改善“不利学校”,实行初中升学免试和学区学群制,学生在本学区内采取抽签或指定学校的办法,以缩小学校之间的差异。在小学教育随之正常化之后,在1974年又实行高中教育均衡化政策,在设备、教师、财政等方面加速消除学校之间的差距,彻底禁止课外补习,在此基础上改革普通高中的招生办法,把公立和私立高中划分学群,抽签分配学生。日本也早已实行一视同仁的办学基准、定期轮换教师、校长等措施制止扩大学校差距。自1984年起改革公立高中入学选拔方式,促进考试机会的“复数化”和提倡推荐入学,改变激烈的升学竞争。事实是这些国家均采取明确有力的措施改变了基础教育的“非正常化”,维护教育公平、发展个性的价值。可见,改革应试教育、遏制教育病态,非不能也,是不为也!

取消重点学校制度,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化

重点学校为了追求自己的特殊利益,而扰乱整个教育秩序,是造成当前基础教育畸形化的关键。显然,重点学校不应具有超越公共利益之上的特殊利益。为了保护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和学习权利,为了民族振兴、国家发展的大义,需要采取强有力措施,遏止恶性升学竞争和择校热。为此,应当坚决取消事实上存在的重点学校制度。这一改革是具有可操作性的。

1.取消少数重点学校保留的特权,实行重点学校高中与初中的彻底分离。就北京而言,由于当初允许几所重点学校保留初中,它们便奇货可居,身价倍增,成为扰乱正常秩序的主要根源。

2.禁止实行对重点学校在财政拨款、师资配备、招生等各方面的优惠政策。在义务教育阶段,政府应一视同仁,按人头平均拨款,逐步过渡到城乡一体化的拨款制度。各种建设费用,应优先向薄弱学校、农村和边远地区倾斜。

3.严格禁止重点学校举办面向小学生的奥数班、特长班。要用国家的力量,像打击黄、赌、毒那样,用最严厉的措施保护未成年人正常生活、休息和健康的权利,同时也是保护他们的学习兴趣和动机,保护民族的想像力和创造力。

4.改革中学招生制度,重点学校逐步实行“配额制”。目前已经在有些城市实行的“配额制”,是拿出一定比例分到普通学校招收免试推荐生。将重点学校的招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小学的思路具有革命性和建设性。可以逐渐扩大这一比例,过渡到完全实行配额。在这一制度下,重点学校生源不是通过大范围的考试选拔产生的,但仍然保持“次优”,是各个学校相对优秀的学生。这似乎“降低”了重点学校的生源质量,但有助于遏止恶性升学竞争和择校热,增加接受“优质教育”的公平性,促进普通学校的办学积极性。

5.切实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化方针。对地方政府教育业绩的考核,应将教育公平作为主要标准,即不是考核升学率排名和考取清华、北大的人数,而是将减少薄弱学校和缩小教育差距作为主要指标。升学率标准作为一种社会评价固然会长期存在,但政府必须明白自己的立场和功能,必须弱化、淡化这一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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