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及社会化进程的加快,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对市政给排水项目的投入不断加大。随着投资规模、数量不断增加的同时,市政给排水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不少问题,如“三超现象”(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严重,变更频繁等。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降低成本,提高投资效益,这是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主要目标。文章从市政给排水项目前期阶段、实施阶段及竣工结算等方面分析市政给排水项目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及措施。
关键词:市政工程;给排水;造价控制;管理措施
1.市政给排水工程成本管理概述
市政给排水工程的成本,其实指的就是施工成本,而施工成本,简单来说也就是给排水工程中的投资开支。所以,市政给排水工程的成本管理就可以理解为是通过对工程的成本分析与论证,来采取相应措施对给排水工程进行科学化的管理,减少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等各方面一些不必要的浪费。市政给排水工程成本管理与控制的流程主要就是通过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再到考核分析。首先,预测就是对整个工程的施工成本进行科学分析,做出一个成本预算,然后通过有效率的计划,建设在施工过程中一些不必要的浪费,对成本进行控制,避免一些会造成施工成本上升的外界因素出现。最后通过整体核算,考核并分析整个工程的施工成本。若是施工成本发生变化,就需要再通过对成本变化的分析,来制定相应措施改善下一次的成本核算,以确保所投资的成本都是合理的花销。
2.市政给排水工程成本管理与控制的常见问题
2.1设计质量不高,预算编制不准确
市政给排水项目取水点选址一般靠近水源地,周围地形复杂,由于缺乏基础性资料,给设计增加了难度,再加上目前设计行业资质挂靠风气影响最终导致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大量增加。甚至有些项目为了抢工期出现边设计边施工的现象,致使变更、签证频繁。另外在预算方面,只会机械地套用市政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进行计价,而不会对无对应工艺的定额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修正,导致预算价格跟实际造价差距甚远。
2.2招投标管理不够规范
大多数市政给排水项目属于惠民工程,有些地方急需解决饮水安全的问题,故意将其拆分成多个小工程直接进行发包,一部分项目通过变通,使其成为“应急”、“特殊”工程而规避招标,也有部分项目未能采取市场竞争而采取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更有甚者部分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上设计一些特定条件限定投标人,或串通投标人进行围标等。
2.3重视施工成本,忽略其他工程成本
就现目前来说,我国对市政给排水工程的施工建设阶段上的成本管理上已经形成了相对比较完善的管理体系与相关明文规定,再加上相关企业也都开始重视这一块,所以相对来说在施工的成本投资上控制得还算是比较好。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但是,在工程后期的一些项目上,比如说竣工、维修等相关缓解,目前还是存在很大漏洞,并没有出台过任何明文规定来明确企业的成本支出,所以在后期其他工程成本上,很容易就会出现企业超支的现象。
2.4动态成本监管不足
一般来说,市政工程都还是有比较大的变动性,所以在施工过程中难免出现各种各样的不确定因素,而这些不确定因素,也直接导致了整个工程的造价不停变动。事实上,如果能够有效实行一些动态的监管,是可以有效防止这些不必要的外界因素的。但正式因为我国市政工程中现目前缺乏有效的动态监管,所以难以对市政给排水工程进行合理的成本控制。
3.关于市政排水工程成本管理与控制的分析
3.1严格执行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按程序把控预算
市政给排水项目也应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即:立项(可研)→设计(勘察)→概算审批→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及评审(招标限价)→招投标→开工建设→竣工验收→竣工决算→资料存档(移交)→资产移交等基本建设程序,严禁“三边”工程(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严格利用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将整个投资预算控制在有效范围内。设计及预算资料要规范、准确,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标准进行设计及或编制,建设单位首先应对拟建项目规模、实施内容及标准把关,按项目落实责任,相关资料经项目责任单位审核后再一次报批。同时项目业主或责任单位应该履行起各自的职责,不能成为咨询机构的“二传手”,将自身的职责及义务转加到咨询机构身上。相关单位应依据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的相关规定,择优选择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供应等单位。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对项目招投标活动实施全过程监管。
3.2规范招投标管理
为了提高市政给排水项目施工质量,应通过招投标方式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首先,要确保设计图纸参数完整、具体,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准确编制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招标文件、确定合理的评标方式,同时需要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对招标文件施进行严格审查,合理、有效的招标文方能确保项目顺利推进,避免实施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其次,招标文件中的条款描述要做到准确、严谨、全面。一方面招标文件核心条款的应公平、公正、合法、合规的设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如:间接地限制投标人信誉的查询渠道、对投标单位的业绩做区域性限制、对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的资格条件未明确做出规定;另一方面工程招标中应列出具体、明确的发包内容,应对质量、工期、和增减工程量方面做出明确要求。发包范围不应包含大金额的暂列金额或暂估价;最后废标条款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罗列完毕,不应采用开放性语言,对于未在罗列的废标条款中的情形不得随意废标。
3.3构建动态成本监管制度
对市政排水工程来说,实施动态成本监管制度是很有必要的,其中最重点的监管项目就是工程的造价管理。首先,必须动态的提升对所有生产材料质量的把控。基于排水工程中所有的施工材料都不可避免的具备市场性,所以其价格也无法避免的会一直变动。所以,实施动态监管管理是控制成本,实现成本管理最好的方式。其次,在工程后期也必须全方位的实行动态监管,以实现对整个排水工程的全方位监控,及时掌握排水工程施工中与施工后所有的问题,从而能够有效解决。最后,必须通过动态监管不断的对市场行情进行了解,以便及时掌握施工市场的现状,把握市场的发展方向。
结束语
综上所述,市政给排水项目造价控制涉及项目决策至竣工验收的方方面面,需要对其进行全过程造价控制,必须高度重视项目决策、精心进行项目设计、严格把控项目实施过程。要前期控制与后期控制并重,强化工程造价管理的预测性和控制性,做到决策阶段打足投资,设计阶段搞好限额,施工阶段加强控制的全过程控制,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这样才能获得投资省、进度快、质量好最佳效益。
参考文献
[1]刘炳坤,吕丽君.论市政给排水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的措施[J].住宅与房地产,2017,03:30.
[2]夏俊芳,江彩霞.市政给排水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的措施探析[J].住宅与房地产,2017,03:40.
[3]王冠枫,张天聪.关于市政排水工程成本管理与控制的分析[J].江西建材,2017,04:247+250.
[4]张珍强,刘江国.市政给排水项目工程造价控制研究[J/OL].工程技术研究,2017(05).
[5]李慧.市政给排水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的措施[J].工程技术研究,2016,(6):130+134.
论文作者:郑洁
论文发表刊物: 《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第1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9/28
标签:给排水论文; 市政论文; 项目论文; 工程论文; 成本论文; 预算论文; 成本管理论文; 《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第10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