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动词、事件与汉语中的宾语强迫,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汉语论文,宾语论文,动词论文,事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引言
谓词通常要求带特定的语义类型做论元,但有时会出现类型不匹配(type mismatch)的情况,如例(1a)和(2a),begin和enjoy都要求带事件类型(event type)的论元,而book却是指实体(entity)的,不符合这两个动词的语义选择。不过,这两个句子都是合法的,可以在理解和解释过程中重建一个事件,如b句所示。
(1)a.John began the book.
b.John began to write/to read the book.
(2)a.John enjoyed the book.
b.John enjoyed reading the book.
a句实际上是名词短语用在动词短语的位置来表达与之相关的事件,是一种转喻现象。但与一般的转喻不同,这种转喻是由动词或形容词对其论元类型的选择要求造成的,Pustejovsky(1991,1995)称之为逻辑转喻(logical metonymy)①:动词或形容词语义上要求选择一个事件类型的论元,而实际上做论元的名词却不指事件,事件的解读可以从名词的语义获得。
逻辑转喻是Frege组合原则一个强有力的反例,是一种典型的复杂组合(enriched composition)(Jackendoff,1997:48-49),其句法形式和语义之间并不是一一对应的,语义理解和解释时要添加一个谓词。复杂组合假设在实验中已得到证明(参看McElree et al,2001;Traxler et al.,2002等):被试者在理解复杂组合时,比理解简单组合要花费更长的时间。
对逻辑转喻的理论解释主要分为两派,一派坚持Frege的组合原则,如传统的义项列举法、VP插入法(VP-insertion)(Pylkknen & McElree,2006)、语义公设法(meaning postulate)、语用引申法(pragmatic extension)等;另一派则认为句法组合与语义组合之间不一定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提出共同组合(co-composition)的方法(如Pustejovsky,1991、1995;Pustejovsky & Bouillon,1995;Jackendoff,1997;Copestake & Briscoe,1995;Verspoor,1997等)。其中以Pustejovsky生成词库理论(the Theory of Generative Lexicon)的分析最有影响力,其核心思想是,词的意义是相对稳定的,到了句子层面,会通过一些生成机制获得延伸意义。主要包括三种机制:纯粹类型选择(pure selection)、类型调节(type accommodation)和类型强迫(type coercion)(Pustejovsky,2006)。与逻辑转喻相关的是类型强迫,类型强迫是一种语义操作方法,可以把论元转化成符合函项要求的类型(Pustejovsky,1995:ll-1)。例如,begin是个事件动词(eventive verb),要求其宾语是个事件论元,句法上通常表现为一个VP,(1b)能满足这种语义选择要求;而(1a)在句法层面却实现为一个指事物的NP the book,造成类型不匹配,因此begin就会强迫这个NP进行类型转换(type shift),变成事件类型read the book/write the book,这种强迫是通过名词book物性结构(qualia structure)中的施成角色②write 或功用角色read来实现的。例(1)、(2)属于类型强迫中的事件强迫(event coercion),因为发生在宾语位置,又称为宾语强迫((true/NP)complement coercion)。
类似的现象在大陆学界称为“谓词隐含”(参看袁毓林,1995、2002a、2002b)。台湾学界在研究中已经引入生成词库理论(参看刘琼怡,2004;Liu,2005;Lin & Liu,2005;Lin et al.,2009等),不过目前的研究仅限于个案分析,并未对事件强迫的性质等作出反思。事件强迫机制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解释力,但其中还存在一些有争议和尚未解决的问题,比如宾语的语义类型是否发生了变化,哪些语言现象可以用事件强迫来解释?本文基于对这些问题的分析,提出了一种基于轻动词假设的处理方案。并据此对现代汉语中的宾语强迫进行了系统考察,得到了一些有启发性的结论。
2.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及本文的解决方案
2.1 事件强迫的性质问题
Godard & Jayez(1993)和Copestake & Briscoe(1995)都对“类型转换说”提出了质疑,认为宾语的语义类型并没有发生变化,并通过照应语(anaphora)、关系化(relativization)和并列结构(coordination)三种常用的鉴定手段证明了这一点。如:
(3)John began his book at ten and did not leave it all night.
(4)John has begun a book which is huge.
(5)Sam ate and enjoyed the caviar.
他们由此认为事件强迫不是名词语义的问题,而是动词语义的问题,宾语名词本身并没有发生意义引申。
本文用同样的方法检验了汉语中的句子,得到了相同的结论。如:
另外,汉语中还有一种更简便独特的鉴定方式,那就是量词。(6)中“论文”前面只能出现名量词,说明其语义类型并没有变成事件类“写论文”。本文同意上述观点,认为事件强迫主要是动词的问题,事件动词提供隐含谓词的解读,名词则提供具体的隐含谓词。这一点从事件动词在词典中的释义也可以看出,其中大都含有事件义或与事件相关的时间义(详见3.1)。
但是,Godard & Jayez(1993)、Copestake & Briscoe(1995)只是简单把问题归因于动词语义的模糊性,本文则进一步提出了一种基于轻动词的解释模型。本文认为类型强迫本质上是一种解释规则,而不是生成规则,其中的事件强迫自然也是一种解释规则。如图1所示,从“赶写论文”到“赶论文”是生成、压缩的过程,把动词“写”隐藏起来了;而从“赶论文”到“赶写论文”则是解释、解压缩的过程,把隐含的动词释放出来。也就是说,事件强迫形式本质上是个语义压缩形式,而事件强迫就是个解释、解压缩的机制,需要事件动词和宾语名词共同作用:事件动词激活一个隐含谓词的语义模式,宾语名词通过物性结构中的施成角色或功用角色提供一个具体的谓词,使得隐含的事件具体化。这个隐含的谓词是个意义比较虚的轻动词。如(9)所示,“赶”激活一个语义模式“赶做什么”,如果“什么”具体到“论文”,那么“论文”就会提供一个具体的动词“写”来使“做”变得具体,如果宾语名词是“衣服”,那么提供的动词就是“做”。注意“做衣服”的“做”与语义模式中的“做”不一样,前者是一个具体的动词,意思是“制作”,后者是个意义比较虚的轻动词。
2.2 事件强迫的形式判定规则
关于哪些结构中存在事件强迫,学者们(如Briscoe et al.,1990;Copestake & Briscoe,1995;Verspoor,1997)比较一致地认为宾语指事件或具有时间性时,符合事件动词的要求,不存在强迫。前者如begin a look、begin the speech③,后者如begin a relationship。但是,上述方法不能解释为什么有些句子的宾语是指事件的名词或名动词,却还会在句法表层出现一个谓词。如例(10)和(11),“会议”和“选举”都指事件,已经满足动词“推迟”的要求,为什么还可以添加动词“召开”和“举行”呢?
(10)学校决定推迟(召开)会议。
(11)上月末,负责波黑选举工作的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已决定推迟(举行)地方选举。
英语中也有类似的例子,Lapata et al.(2003)曾提到,enjoy the lecture可以解释为“enjoy attending the lecture”或者“enjoy listening to the lecture”。本文认为,指称性的事件和陈述性的事件有很大差别,前者只有内在时间性,可以被看成一种实体,就像指事物的名词一样,参与其他事件;宾语名词指事物和事件的句子是平行的,在解释的时候都要添加一个谓词,因此需要作出统一的解释。
正如Pylkknen & McElree(2006)所言,事件强迫不只是个语义问题,也是个语法问题,当VP论元不能出现在某个句法位置时,事件强迫也被阻止;只有当VP论元合法的时候,事件强迫才有可能发生。因此,事件强迫需要有句法形式上的判定标准。(i)是述宾结构中存在事件强迫的必要条件,即宾语强迫的形式判定规则:
(i)一个动词只有既可以带VP(主要是动宾结构)做宾语,也可以带NP做宾语,才有可能有事件强迫的用法。
(14)完成论文——完成论文的写作
当然,上述句法分布特点还不是充分条件,两种结构还要有—定的释义关系。“准备”与“筹备”意义相近,但“准备晚餐”的意思并非“准备做晚餐”,因此不存在事件强迫:
(15)筹备第二次会议=筹备召开第二次会议
(16)准备晚餐(已经在做晚餐)≠准备做晚餐(还没开始做)
简而言之,事件强迫现象是语义与形式上的不匹配造成的,因此对事件强迫的界定也要从意义和形式两个方面入手:语义上,表现为其释义模式中隐含一个谓词,一个意义比较虚的轻动词,宾语名词可以使这个谓词具体化;形式上,表现为一个动词既可以带谓词宾语,也可以带名词宾语。根据这两点,笔者穷尽考察了《汉语动词用法词典》(孟琮等,1999)中的动词,并通过类推补充了部分动词,共找到了58个事件动词,然后在国家语委语料库和北京大学现代汉语语料库④中考察了每个动词的用法,对述宾结构中的事件强迫进行了系统的分析研究,重点分析了宾语强迫形式中各部分的特点,最后对宾语强迫做了分类。
3.现代汉语中宾语强迫的特点
3.1 事件动词的特点
下面是笔者找到的58个事件动词:
1)心理动词:喜欢、喜爱、酷爱、爱好、爱、热衷(于)、讨厌、期待、盼望(盼)
2)体动词:开始、停止、完成
3)“推迟”类时间义动词:推迟、赶、耽误、错过
4)“学习”类动词:学习(学)、会、学会、练习(练)
5)态度动词:主张、批准、提倡、赞成、同意、支持、反对、重视、忽视、强调、放弃、留心
6)“尝试”类动词:试、尝试、试验
7)“抛”类动词:抛、抢、甩、倒、玩
8)“负责”类动词:负责、管
9)“筹备”类动词:筹备、联系
10)“防止”类动词:防止、避免、杜绝、预防
11)其他动词:比、考、需要、要求、遇到
12)形容词:擅长(于)、习惯(于)、忙(于)、节约、流行
这些事件动词都不是典型的及物动词,而且多数不具有典型的动词性用法,即不能单独报道一个事件(Hopper & Thompson,1984),需要借助隐含动词。
Vendler(1967)把句子的情状类型(situation type)分为四种,对应不同的动词:状态(state)、活动(activity)、完结(accomplishment)、达成(achievement)。Dowty(1979)把词汇分解(lexical decomposition)和Vendler的动词分类相结合,建立起了一套新的逻辑系统,来解释句子的语义结构。Dowty把状态动词作为初始概念,然后,由状态动词加上语义算子DO、BECOME以及逻辑连词CAUSE推导出达成、活动、完结等其他三类动词。Huang(1997)、黄正德(2008)结合词汇分解理论和轻动词假设,认为所有活动动词都是谓词DO的补足语,起始谓词(inchoative predicates)内嵌于BECOME或OCCUR之下,状态动词(statives)内嵌于BE或HOLD之下,致使结构(causatives)则内嵌于CAUSE之下。根据上述动词分类,我们对找到的事件动词进行了分类分析,发现事件动词基本上都是表状态、活动或达成的,不能是完结动词。
1)状态动词,内含语义因子BE。大部分可以受“很”修饰,有些本来是形容词。宾语是对象,而不是受事,动词所表达的意义本身不会直接对宾语表达的事物造成太大影响,表现在本身可以带“于”带宾语,或者可以转换为“对的”或“对”。这类动词主要包括:心理动词如“喜欢、讨厌、热衷(于)”等;态度动词如“主张、提倡、同意、赞成、重视”等;形容词如“习惯(于)、擅长(于)、流行、节约”。
2)活动动词,内含语义因子DO。宾语是对象,不是受事,双音节形式都可以进入“对的”格式。如“学习、筹备、防止、预防、尝试、玩、抛、抢”。
3)达成动词,内含语义因子OCCUR或BECOME。如“开始、完成、批准、错过、耽误、学会、放弃”。
“推迟”是个例外,含有语义因子CAUSE。
另外,动词通常都含有事件义,表现在释义中有动词或指事件的名词,有些事件义不直接体现在动词上,而体现在时间义词上,时间是事件不可或缺的一个要素。下面是《现代汉语词典》中的释义:
从“技能”到“技术”到“操作”,我们可以看到,“学习”里面是含有谓词义的,那就是“操作”。“学习”有“学习什么知识”和“学习什么技能”两个语义模式,后者也就是“学习做什么”。其实,“技能”本身就体现了谓词义,它的下位概念都是动词类的,不能是指事物的名词,如(17a)可以说,(17b)就不可以:
(17)a.弹钢琴是一种技能。b.*钢琴是一种技能。
有些事件动词一定隐含一个事件义,如“热衷(于)、负责”,而有些对宾语名词有选择,如“学习钢琴”中隐含事件,“学习知识”则不隐含;有些隐含的事件义比较宽泛,表现为隐含谓词的意义比较抽象,具体的谓词需要宾语名词来提供,如“学习(弹)钢琴、学习(画)国画”,而有些则含有比较具体的谓词,如“抛(售)尾货”。
3.2 隐含动词V2的特点
事件强迫有两种语义模式:
绝大部分“+”都可以用“做什么”来替代,如(18);但是当事件动词是“防止”类动词时,不能用“做什么”来替代,而是“发生什么”,如(19)。
(18)问:张三学习做什么?(19)问:我们要防止发生什么?
答:张三学习弹钢琴。答:我们要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也就是说,隐含动词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二元非作格动词,包括活动动词和完结动词,如:
喜欢(打)篮球、学习(弹)钢琴、错过(坐)公交车、批准(执行)这个计划、赶(写)论文、推迟(召开)会议、擅长(画)漫画、开始(做)研究
其中都含有语义因子DO,完结动词还同时含有语义因子CAUSE,是人做(DO)某事使得(CAUSE)某种事物存在,如“写论文”;或人做(DO)某事使得(CAUSE)某种事物、事件的状态发生变化,如“召开会议”。轻动词补位(详见4.6)的一类更明显,补出的轻动词都是“做、进行、打”等,都是意义比较虚的DO,如“开始(做)研究”。另一类是“发生”类非宾格动词(unaccusative verb),含有语义因子OCCUR或BECOME,如:
防止(OCCUR发生)事故、推迟战争(的OCCUR爆发)⑤、推迟经济危机(的OCCUR到来)预防(BECOME得)心脏病
动态作用力(force dynamics)指实体之间力量的相互作用或较量(Talmy,1988)。从这个角度分析,上述两类动词恰恰反映了力量对比的强弱之差,即人对事件控制能力的强弱(见下表),分别对应可控事件和不可控事件:“打篮球、弹钢琴、写论文、召开会议”等都是人主观上可以控制的事情,可以决定做或者不做,人处于强势,其中的动词都是含有语义因子DO(和CAUSE)的活动动词或完结动词;而“事故、病、战争、经济危机”这样的事情人们没有绝对的控制权,人处于弱势,只能努力去防止、避免或推迟,其中的动词都是含有语义因子OCCUR或BECOME的非宾格动词。同时,这两类隐含动词也体现了事件动词控制性的强弱,“防止”类动词只能施加一定的控制力,与之同类的还有“期待、盼望、遇(到)”。“推迟”有时控制性比较强,如(20a),有时控制性比较弱,如(20b),具体取决于事件可控性的强弱,不可控事件更倾向于采取“NP的V”的形式。
(20)a.我们要推迟召开会议。b.我们要推迟经济危机的爆发。
综上所述,事件强迫的语义模式中含有一个轻动词,这个轻动词是隐含动词的公共语义因子,包括DO(和CAUSE)、OCCUR或BECOME,具体取决于隐含事件是否可控。隐含动词是“发生”类非宾格动词的事件强迫显然超出了Pustejovsky(1995)定义的范围,“发生”不是“事故”的施成角色,其施成角色是“制造”。不过,我们也可以把“发生”看成一种客观的施成角色。事件强迫实际上隐含的是人与事物之间的关系,最典型的关系自然是人创造事物或事物为人所用,所以隐含的动词通常是宾语名词的施成角色或功用角色,比如人与钢琴之间的关系通常是“弹”,人与论文的关系是“写”,都是二元非作格动词,含有语义因子DO(和CAUSE),表达主动的关系;除此之外还有客观的被动关系,隐含的是非宾格动词,含有语义因子OCCUR或BECOME,如人与事故的关系是“发生”。
3.4 宾语名词的特点
宾语名词主要有以下三类:
1)事物名词:书、饺子、鱼肉、论文、钢琴、篮球
2)事件名词:会议、婚礼、讲座、课、事故、战争、持久战;事故、火灾、心脏病
3)名动词:比赛、演讲、选举、活动、谈判、计划;研究、学习、改革、工作、生活
这些词基本上都是人造类名词(artifactual types)。人造类名词区别于自然类名词的特点主要是通常具有特定的功用角色和/或施成角色(Pustejovsky,2001、2006),也就是说所指事物具有特定的功能、用途和形成方式,如“书”“写”出来是为了“读”的,“饺子”“做”出来是为了“吃”的。名动词可以做准谓宾动词“做、进行”等的宾语,所指事件也都是人为的,这些准谓宾动词可以看作名动词的施成角色。事件名词“会议”的施成角色是“召开、举办”,功用角色是“参加”;“事故、火灾”等可能是人故意“制造”的,也可能是意外“发生”的,“制造”和“发生”都可以看成其施成角色(详见3.2)。
4.宾语强迫的分类
表面上看来,述宾结构中的事件强迫都是在解释的时候添加一个谓词,其实内部是有差异的,其动因以及事件动词、隐含动词、宾语名词的选择等各方面都存在差异。本文将现代汉语中的宾语强迫分为活动隐含、事件隐含、句法补位、词汇化、事件实体和轻动词补位六类。
4.1 事件隐含
这一类中的宾语名词短语是实指(specific)成分,确指话语中的某个或某些实体,往往含有名量词、指示词。其中的名词是典型的名词用法,为话语引入一个参与者(Hopper & Thompson,1984)。有内在终止点的有界动作是“事件”(event),没有内在终止点的无界动作是“活动”(activity);宾语如果是专有名词、“这/那+(量)+名”、“数量+名”,整个结构表示事件,宾语如果是普通光杆名词,整个组合表示“活动”(沈家煊,1995)。据此,我们可以断定这一类重建的是一个有界的具体事件。与这一类相关的事件动词最典型的是体动词和表情状的动词,因为体和情状都是事件的必备属性,前者如“完成”,后者如“赶、忙”,另外还有“负责、错过、批准、筹备”等。如:
(21)我在赶(写)论文。(22)我错过了(坐)这班飞机。
虽然(21)中的“论文”前没有数量词或指示词,但这里的“论文”指的是特定的某一篇或几篇论文,“赶论文”重建的是一个具体的有界的事件“写论文”,整个谓语是事件谓语(stage-level predicate),而不是属性谓语(individual-level predicate)⑦,表达的是一个有界、暂时性的事件,不是持久的状态或活动。“写论文”表陈述,而不是指称。
4.2 活动隐含
这一类的特点是,宾语名词短语通常是光杆普通名词(bare noun),是无指(nonreferential)成分,不是典型的名词用法,不指实体性事物,侧重表现抽象的属性,可以受动量修饰(张伯江,1997)。+表指称,表现在可以用“什么”指代;重建的是无界的活动。与这一类相关的事件动词主要表状态或活动,如“学习、喜欢、热衷(于)、擅长、流行”等。下面以“学习(弹)钢琴”为例。
“学习钢琴”中的“钢琴”是无指成分,不能受名量词或指示代词“这”、“那”修饰,但可以受动量词修饰。如:
(23)张三每周学习(*这架/*一架/一次)钢琴。
“学习钢琴”中隐含的是一个无界的活动“弹钢琴”。“学习弹钢琴”是属性谓语,表达一种比较持久的状态或活动。“弹钢琴”可以表指称,用“什么”来指代:
(24)问:你在学习什么?答:弹钢琴。还可以用“和”来连接:
(25)a.我在学习弹钢琴和游泳。b.张三擅长画漫画和写诗。
看起来,这一类中的宾语确实发生了类型变化,表现在可以受动量词修饰,而且可以与指事件的成分并列做宾语,如:
下面是英语中的例子(Copestake & Briscoe,1995):
(27)a.I enjoy films and mending antique clocks.
b.We found Sam swimming the channel,which he enjoys more than golf.
c.Gordon Parry(Gary Mavers)has come into the world and enjoys a small car,many women possibly including Julia and embezzling the premiums he collects.
其实,仔细观察会发现,其中的名词都不是典型的名词用法,并非为话语引入一个参与者,而是无指成分,表现在多是光杆普通名词(钢琴、golf)、光杆复数名词(films)和带不定冠词的名词短语(a small car)。名词无指化的过程就是一个抽象化的过程,体词性减弱、谓词性增强(张伯江,1997)。动词也不是典型的动词用法,体现的并不是动词的典型功能——报道一个事件,而是指称一个抽象的活动类(Hopper & Thompson,1984;沈家煊,2009),表现在汉语中的都是名动词(“写作、绘画、摄影”),英语中的动词短语都是带-ing 的形式(如mending、swimming、embezzling)。换言之,二者在这里中和了。这里的“钢琴”指涉一个与这类实体有关的活动,“摄影”指称“一个被视为实体的活动”(Hopper & Thompson,1984)。前者是转喻,后者是本体隐喻。
4.3 句法补位
这一类涉及的事件动词只有“喜欢”类心理动词,如“喜爱、酷爱、爱好、爱、讨厌”。下面以“喜欢(吃)饺子”为例。
“喜欢吃饺子”和“喜欢打篮球”虽然句法形式上一样,具体的语义却不一样,可以通过问答和变换来测试:
问:你喜欢做什么?问:你喜欢什么?
答:?吃饺子。答:饺子/?吃饺子。
打篮球。篮球/打篮球。
变换:我喜欢吃饺子。我喜欢打篮球。
≠我喜欢的是吃饺子。=我喜欢的是打篮球。
=我喜欢的是饺子。≠我喜欢的是篮球。
上述差异说明,“打篮球”是指称性宾语,“吃饺子”不是。进一步观察会发现,“我喜欢打篮球”是“打篮球”这个活动让我喜欢,而不是篮球这个东西本身的某种属性让我喜欢;而“我喜欢吃饺子”是饺子的味道、口感等属性让我喜欢,而不是“吃饺子”这个活动让我喜欢,但是只有吃了才知道,“吃”是获得这种属性的一种方式。“喜欢篮球”与“学习钢琴”一样,宾语名词表虚指,“喜欢饺子”中的“饺子”可以表虚指,也可以表实指。
(28)a.我喜欢(吃)饺子。b.我喜欢(吃)这些饺子。
这一类本文称之为句法补位:动词本身不一定有明确的事件义,之所以可以出现一个谓词是因为宾语名词所指事物的功能比较单一,语义比较透明,而事件谓词又可以提供一个谓词的位置,宾语名词的功用角色可以填补到这个位置上。其他的例子如“喜欢这本书”、“喜欢这个讲座”。味道对食品、内容对书都是不可或缺的部分,与其功能密切相关,而对于“椅子”、“衣服”而言,功能固然重要,款式、做工等外在的东西也很重要,影响人的第一感觉。所以,“喜欢这把椅子”和“喜欢这件衣服”可能喜欢的是它的做工、款式甚至颜色,不一定喜欢“坐”或“穿”。为了避免这种语义的不明确性,这一类中谓词大多会出现在句法层面,即通常说“喜欢吃饺子”而不是“喜欢饺子”;活动隐含的一类正相反,谓词更倾向于隐含。
4.4 词汇化(lexicalization)
本文所说的词汇化采用的是Talmy(1985)的说法,指一个词把一些语义成分(semantic element)包含在了自己的词义中,与Lyons(1977)所说的“压缩”(encapsulate)现象密切相关,一个词经常同某些词语组合搭配就有可能把这些词的内容“压缩”到该词的意义之中。不同的是,这里的词汇化是事件动词把另一个动词的语义纳入了自己的词义中,如“抛(售)股票、抢(购)房子、甩(卖)尾货、拒绝(接受)这个条件、节约(使用)资源”。“抛”词汇化了“卖、售”的意思,“拒绝”词汇化了“接受”的意思。如图2所示:
在例(29)中,“拒绝”作为“接受”的反义词,二者并举而用。
这类事件强迫是词汇化的结果,原来由两个动词表达的事件压缩到了一个动词里,被吸纳的动词还可以出现在句法层面,在理解和解释中重现。
4.5 事件实体
这一类的宾语名词包括事件名词和类似于事件名词的名动词,如“会议、婚礼、选举、比赛”等,这些词本身是指事件的,有一个可以随时间展开的内在的事件过程,可以做“开始、持续、结束”的主语,可以受动量词的修饰。但它们只有内在时间性,没有外在时间性。因此,所表达的事件可以被看成像具体事物那样的实体,参与到其他事件中。这里的事件名词表达的都是与人密切相关的事件,包括(韩蕾,2004):
1)天灾人祸:“灾/难/害/祸”类、“乱/变”类、“病/疫/伤”类。
2)社会活动:“战/斗/仗”类、“会/展”类、“礼/典/仪/式”类、“课”类、手术。
3)日常活动:“饭/餐”类。
4)体育运动:“赛”类。
其中“天灾”类(如“洪灾”)是人无法控制的;“人祸”类(如“车祸”)是人无法完全控制的,可能是意外,也可能是人为;“社会活动”类(如“会议”)通常是人可以控制的。这种区别表现在语言层面,“天灾”类不能做非作格动词的宾语,“社会活动”类不能做“发生”类非宾格动词的宾语和主语,而“人祸”类二者都可以,如(30)所示:
(30)a.洪灾发生了。发生洪灾了。?
b.*会议发生了。*发生会议了。我们明天召开会议。
c.车祸发生了。发生了一起车祸。他们制造了一起车祸。
与事件名词相关的事件动词主要有“推迟”和“防止”类动词。“+”有两种语义模式,如果事件是可控的,就是“做什么”,隐含动词带有语义DO(和CAUSE)义;如果是不可控的,就是“发生什么”,隐含动词是非宾格动词,带有OCCUR或BECOME义。如“推迟(召开)会议”、“防止(发生)车祸”。(详见3.2)
4.6 轻动词补位
这一类主要与名动词及含动语素的事件名词有关。名动词本身具有陈述和指称的固有表达功能(郭锐,2002)。表陈述的名动词中含有语义因子DO,这个DO可以出现在句法表层,实现为“进行、做、搞、打”等,原来的名动词降格为表指称,可以受指示词、量词修饰,如:
(31)a.他在研究/*他在这个研究b.他在搞研究/他在搞这个研究
轻动词DO可以看成名动词的施成角色。之所以称之为轻动词补位,是因为谓语动词必须要能提供一个位置,名动词才可能离析出一个轻动词来填补到这个位置上,如果谓语动词不能提供这样一个位置,就无位可补。如“开始研究~开始做研究”、“结束研究~*结束做研究”。而且,严格来讲,其中并不存在事件隐含,因为轻动词的出现并没有增加实质的语义,只是使原来的名动词指称性增强。可以带名动词做宾语的事件动词有“喜欢、热衷、开始、停止、推迟、主张、批准、学习、忙(于)、流行、负责、擅长(于)”等。具体来说,轻动词补位又可以分为如下几类。
1)宾语是及物的名动词,如“研究、学习、改革”,这些词含有一个语义因子DO,不带宾语的时候,这个轻动词DO可以出现在句法层面,实现为“搞、做、进行”等,名动词降格成表指称的体词性结构NP(如图3所示);如果名动词带宾语,NP的位置已经被占据,名动词无法降格,DO就必须隐含在名动词中,此时的名动词表陈述。
(32)a.他擅长(搞)研究。b.他擅长(*搞)研究方言。
2)宾语是不及物的名动词,如“生活、工作”。这些词是Hale and Keyser(1993)所说的名源动词(denominal verb),通过删除事件论元NP、移位到DO的位置形成的(如图4所示)。但是NP删除不彻底,经常会出现在句法层面,因此轻动词也会经常出现,整个结构表现为同源宾语形式。如(33):
(33)张三开始了(过)幸福的生活。
3)宾语是含有动词性语素的事件名词,如“X战”(持久战、水战、价格战)和“X赛”(友谊赛、热身赛、锦标赛)。这些词整体上指称性很强,表现得像个事件名词,但因为动词性语素的存在,还带有一定的陈述性,因此,有时候轻动词会出现在句法层面,实现为“打”,“X战”、“X赛”进一步降格为表指称的形式。如:
(34)曹军大部分是北方人,不习惯(打)水战。
4)宾语是离合词,包括“游泳、洗澡、睡觉”等,词中的两个语素本来都是动词性的,是并列关系,在现代汉语中这些词被重新分析成述宾结构,后一个语素甚至可以组合成一系列名词,如“蝶泳、蛙泳、热水澡、冷水澡”。这些词同样带有陈述性,所以轻动词会出现在句法层面,使之进一步降格为指称形式。不同的是,轻动词通常会实现为第一个语素。如:
(35)他擅长(游)蝶泳,还是个不错的橄榄球后卫。
4.7 小结
如上所述,事件强迫可以分成六类:事件隐含、活动隐含、句法补位、词汇化、事件实体和轻动词补位。其表面相似,本质却不同:事件隐含和活动隐含是隐含与实体相关的事件、活动,事件实体是事件被看成实体参与到其他事件活动中,句法补位和轻动词补位只是句法层面的补位,词汇化则是词义在句法层面伸缩的结果。
其中事件实体与轻动词补位的一类是否隐含事件可能会有争议,因为前文已经提到,事件强迫是由语义类型的不匹配造成的,而事件名词和名动词本身就指事件,已经满足了事件动词的语义要求。本文认为,指称的事件与陈述的事件是不一样的,前者只有内在的时间性,而后者具有外在的时间性。这两类事件强迫都与指称化相关,是事件被指称化为实体或动词降格为指称形式。我们可以把事件强迫看成个连续统,有典型性和非典型性之分:
事件强迫>活动隐含>句法补位>词汇化>事件实体>轻动词补位
事件隐含一类是最典型的事件强迫,其中隐含的是个有界的事件;活动隐含一类是典型的转喻,用虚指的实体名词转指与之密切相关的无界活动;轻动词补位的一类是最不典型的,并没有隐含一个实质的事件,不过这一类恰恰可以清楚地说明事件强迫与轻动词的关系。
5.结论及余论
本文认为事件强迫形式本质上是个语义压缩形式,而事件强迫就是个解释、解压缩的机制,需要事件动词和宾语名词共同作用。与前人研究不同,本文把轻动词引入了事件强迫,并提出了述宾结构中事件强迫的形式判定规则,基于此,系统考察了现代汉语中的宾语强迫:探讨了事件动词、隐含动词和宾语名词的特点;进而将事件强迫分为事件隐含、活动隐含、句法补位、词汇化、事件实体和轻动词补位六类,这六类的典型性依次降低。轻动词的引入可以解决“类型转换说”带来的问题,同时可以发现一些前人研究中没有发现的问题,如隐含动词的分类,进而区分了可控事件和不可控事件;形式标准的引入使事件强迫的判定更具操作性,从而可以解释更多的平行现象,把宾语指事件的一类纳入了事件强迫的范围。
本文主要探讨的是述宾结构中的事件强迫,实际上,上述方法同样适用于其他结构中的事件强迫,如“(看)这场电影不花钱、(坐起来)舒服的椅子、西服热(穿西服的热潮)”等,只是形式判定规则需要进一步扩展,限于篇幅,不再赘述。
当然,本文还存在一些尚待解决和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例如,事件实体与轻动词补位的一类是否属于事件强迫还需要进一步论证;“喜欢玫瑰花”中是否存在事件强迫?为什么“赶论文”中隐含的是“论文”的施成角色,而“学钢琴”中隐含的是“钢琴”的功用角色?这些问题将另文讨论。
本文曾在国际中国语言学学会第十七届年会(巴黎,2009.7)上宣读,写作修改过程中承蒙沈家煊、刘丹青、张伯江、张博、陈保亚、王洪君、袁毓林等诸位先生指教,《中国语文》匿名审稿专家也提出了重要的修改意见,谨此一并致谢。尚存问题均由笔者负责。
注释:
①文中主要讨论述宾结构中的逻辑转喻,其他结构中的逻辑转喻也都可以用事件强迫来解释,如:
(1)a.fast programmerb.someone who programmes fast
(2)a.Books bored me.
b.My reading books bored me.
②施成角色描写对象怎样形成或产生,如创造、因果关系;功用角色描写对象的用途和功能。参看Pustejovsky(1995)。
③这里的speech是指事件的“演讲”,而不是指实体的“演讲稿”。
④例句大部分来自语料库,稍做删节,去掉了分词、词性标注形式。个别例句自拟。
⑤评审专家提出一个问题:含有语义因子OCCUR的某些非宾格动词,是否涉及一个“使动”过程,如“推迟战争”有没有经历一个由“使战争推迟”而来的过程。对此,笔者没有考察历史语料,不敢断言。但笔者比较了“推迟”和“提前”,发现前者含有致使义,而后者不含。如可以说“推迟了战争”,但不能说“提前了战争”,只能说“使战争提前了”。所以,“推迟”有一个与轻动词“使”合并,词汇化为致使动词的过程,而“提前”没有。
⑥“比赛、演讲、选举”等一方面表现得像名动词,另一方面,又表现得像“婚礼、会议”等事件名词,通常会有一个仪式,有既定的程序,做“举行、参加”等的宾语。
⑦本文采用的是刘丹青(2002)的翻译。
⑧加动词时,“了”需要移位到句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