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邓小平民主集中制思想的时代特征及现实启示_民主集中制论文

毛泽东、邓小平民主集中制思想的时代特征及现实启示_民主集中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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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A841;A8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5194(2002)02-0010-05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从建党之日起,便以列宁领导的布尔什维克党为榜样,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来建设中国新型的无产阶级政党。在建党的伟大实践中,适用于中国共产党自身的民主集中制理论也逐步丰富和发展起来。毛泽东为之做出了首要的突出贡献,起了奠基作用。他在同各种错误思想和错误倾向的斗争中,在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从总体上构建了民主集中制理论框架,并呈现出如下三个特点:

第一,在斗争中从总体上建构并具有奠基性。如果将毛泽东民主集中制思想纳入历史的逻辑的视角中加以审视,就会发现毛泽东民主集中制思想基本上是在斗争中形成的,而且是从总体上把握的,因而在党的民主集中制理论体系中,具有奠基性的地位。

毛泽东民主集中制思想形成、发展于他所处的那个时代。在毛泽东作为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核心的大部分时间里,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都十分尖锐,阶级斗争异常激烈。当时面临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武装斗争夺取政权,用武力保卫新生的政权以及通过阶级斗争的方式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毛泽东的民主集中制思想就是在这种时代的大背景下形成、发展起来的。党处于幼年阶段的时候,对民主集中制的认识是不充分的,执行民主集中制曾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陈独秀的家长制,李立三、翟秋白、王明的“左”倾错误及张国焘分裂红军的行为,都为党如何正确地坚持和发展民主集中制提出了严峻考验。毛泽东在同这些错误的斗争中,注意探究马克思主义民主集中制思想,逐步建构中国共产党的民主集中制理论。这期间,毛泽东的重大贡献是提出了“四个服从”:“必须重申党的纪律,(一)个人服从组织;(二)少数服从多数;(三)下级服从上级;(四)全党服从中央。谁破坏了这些纪律,谁就破坏了党的统一。”[1](第528页)这一理论见解不仅在实践上指导中国革命斗争取得了胜利,而且在理论上丰富了党的民主集中制思想。在以后的党章中,被称为“四个服从”,并被看成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原则。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伟大斗争中,毛泽东民主集中制思想得到了空前发展。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当我国对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的时候,国际上出现了一股反对共产党、反对社会主义的逆流,国内也有一些人遥相呼应。鉴于国际上的大气候和国内的小气候,毛泽东写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等著作,系统地阐述了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纪律的关系,极大地发挥了马克思主义民主集中制思想。在以后的岁月中(时间至1966年“文革”前),毛泽东的民主集中制思想又有重大发展,其体系已逐步建立起来。

毛泽东从总体上为中国共产党建构了民主集中制的框架,因而具有奠基性的特点。建党以后,中国共产党所处的时代既不同于马克思、恩格斯,又不同于列宁、斯大林。马克思、恩格斯所处的历史时代,是世界无产阶级革命的准备阶段,对民主集中制的阐述只能是初步的,不可能深入、全面。列宁面对的是世界无产阶级革命的复杂形势,对马克思主义民主集中制思想有一定范围的拓展,不过论述也不多。但列宁的民主集中制思想是作为一种普遍的真理而传入中国的,中国共产党是以布尔什维克为榜样,严格按列宁民主集中制原则而建立的。可是列宁的民主集中制思想并没有给中国革命和建设提供现成的答案。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只能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特殊历史条件下,把马克思主义的民主集中制思想同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创造性地运用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民主集中制思想,重新探求适合于中国共产党自身的民主集中制理论,以指导革命和建设。这种探求是总体性的、全面性的,而且是前无古人的、独一无二的,因而具有奠基性。

第二,扩大党内民主是毛泽东民主集中制思想的核心。回顾党的历史,可以清楚地看到党的民主状况对党的事业成败的决定作用:凡党内民主压抑之时,党的事业就跌入低潮,党也陷入困境;相反,当党内民主发扬充分之时,党的事业就高潮迭起,党也欣欣向荣。以毛泽东为代表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长期的建党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党内民主建设经验,形成了作为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结晶的毛泽东党内民主建设思想,在毛泽东民主集中制思想体系中,处于突出的核心的位置。扩大党内民主之所以成为其民主集中制思想的核心,不仅是因为党内民主是党内集中的前提和基础,不仅是因为毛泽东对扩大党内民主给予高度的关注,形成大量的论述,而且是基于对中国的特殊国情及中国革命的客观与主观因素的深刻把握的结果。

客观上,毛泽东深切地关注着中国的特殊国情。旧中国,是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缺少民主传统、经济文化落后的东方大国,工人阶级人数少,农民和其他小资产阶级占人口的大多数。在这样的国家,通过实行民主集中制建设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是一个十分艰难的任务。毛泽东在《井冈山的斗争》中,曾经这样描写党的建设遇到的困难:“边界的经济,是农业经济。有些地方还停留在杆臼时代(当地大都用杆臼舂米,平地方有许多石碓)。社会组织是普遍地以一姓为单位的家族组织。党在村落中的组织,因居住关系,许多是一姓的党员为一个支部,支部会议简直同时就是家族会议。在这种情形下,‘斗争的布尔什维克党’的建设,真是难得很。”[2](第74页)“封建时代独裁专断的恶习惯深中于群众乃至一般党员的头脑中,一时扫除不净,遇事贪图便利,不喜欢麻烦民主制度”[2](第72页)。这种情况的存在,必然会妨碍全党积极性的充分发挥。为此,必须在党内扩大民主,在全党形成民主的氛围,以便把全党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使党在伟大的民主革命斗争中充满活力,最终取得中国革命的胜利。事实上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坎坷征途上,充分扩大和发扬了党内民主,并使党形成了民主的传统。我们党正是依靠充分扩大和发扬民主,调动全党和全国人民的积极性,才取得了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伟大胜利,并稳步踏上了社会主义建设的征程。

主观上,注重总结“家长制”给我党带来的危害。家长制和封建主义残余思想在中国是实实在在存在着的,而且是妨碍党内实行民主的大敌,毛泽东对此有清醒的认识。他曾指出:“我们的国家是一个小生产占优势的国家,又在全国范围内至今还没有民主生活,这种情况反映到我们党内,就产生了民主生活不足的现象。这种现象,妨碍着全党积极性的发挥。同时,也影响到统一战线中、民众运动中民主生活的不足”。[1](第529页)家长制确实给党的事业带来了巨大的危害。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后期,陈独秀搞家长制,压制毛泽东、林伯渠等同志的意见,破坏党内民主生活秩序,推行右倾投降主义,导致大革命失败。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王明在组织上实行宗派主义和惩办主义,在党内压制民主,对不同意见的人搞残酷斗争、无情打击,使原本生机勃勃的党内民主生活变得死气沉沉,正确的意见得不到采纳,错误的路线和政策得以推行。王明教条主义的家长制作风给白区的工作造成巨大损失,使根据地面积减少了90%。正如中共扩大的六届七中全会在《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所指出的那样,家长制“破坏了党内民主制的基本原则,取消了党内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民主精神,使党内纪律成为机械的纪律,发展了党内盲目服从随声附和的倾向,因而使党内新鲜活泼的、创造的马克思主义之发展,受到打击和阻挠。”[3](第986页)“为此缘故,必须在党内施行有关民主生活的教育,使党员懂得什么是民主生活,什么是民主制和集中制的关系,并如何实行民主集中制。这样才能做到:一方面,确实扩大党内的民主生活;又一方面,不至于走到极端民主化,走到破坏纪律的自由放任主义。”[1](第529页)由此可见,毛泽东是十分注重总结家长制给党的危害的教训的,并把扩大党内民主,在党内施行有关民主生活的教育作为制约、克服家长制的有效手段。

毛泽东关于扩大党内民主的思想也正是在他重视同家长制作斗争的实践中丰富和发展起来并奠定其核心地位的。值得指出的是,毛泽东十分痛恨家长制,并同家长制作了不懈斗争,但他晚年恰恰犯了家长制错误,给党的事业造成了严重损失。对这一问题的认识我们应持客观的历史的态度,不能因此而否定毛泽东扩大党内民主的思想以及这一思想在毛泽东民主集中制思想体系中的核心地位。

第三,反对个人崇拜是毛泽东民主集中制思想的一项特别重要的原则。个人崇拜即英雄崇拜,它是一种对个人,主要是对在历史上有重大影响的个人的作用极端夸大乃至神化迷信的一种社会历史现象。个人崇拜作为一种思想观念,在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前,作为唯心观的突出表现在思想领域一直占统治地位。在小农经济占统治地位几千年的中国,个人崇拜的氛围一直是比较浓厚的。毛泽东在率领全党为光辉的未来奋斗的过程中,时刻注意淡化这种氛围,坚持反对个人崇拜,以防止这种现象的发生。

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各国无产阶级政党几乎都存在个人崇拜的问题。但是很少有人反对个人崇拜,毛泽东在这方面却做得比较出色。他一直坚持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点,尊重群众、依靠群众、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积极地、真正地反对为个人歌功颂德,并把反对个人崇拜当作民主集中制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发挥和坚持,成为在毛泽东民主集中制思想中占独特位置的特别重要的原则。

20世纪30年代末,党内在公开的集会上,开始出现“毛主席万岁”的口号。对此,作为领袖人物的毛泽东本人十分清醒。在中共七大上,毛泽东思想的概念已写进党章,但他仍然说:“在二十多年的工作中,无论在军事、政治上,在党务工作方面,我都犯了许多错误”[4]。在全国革命即将胜利的前夕,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上谆谆告诫全党务必要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要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并且明确提出,禁止给党的领导者祝寿,禁止用党的领导者的名字作地名、街名和企业的名字。并且,经毛泽东提议,中央经过讨论,规定了六条:一曰不作寿;二曰不送礼;三曰少敬酒;四曰少拍掌;五曰不以人名作为地名;六曰不要把中国同志和马、恩、列、斯并列。在这里,毛泽东提出了反对歌功颂德,反对个人崇拜的思想,这对建国后全党在精神上、思想上进一步反对个人崇拜起了理论准备作用。建国后的几年,毛泽东挡住了对他的种种崇拜侵扰,保持了对个人崇拜现象的高度警觉。1954年2月,党的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根据毛泽东建议起草的《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第一次把反对个人崇拜问题鲜明地提了出来: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严格遵守集体领导的原则,反对不适当地过分强调个人的作用,反对歌功颂德和个人崇拜。1956年春,针对苏共二十二大提出的反对斯大林个人崇拜的问题,毛泽东和党中央既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了斯大林的伟大功绩,又中肯批评了斯大林个人崇拜的错误。党的八大又着重对个人崇拜问题进行了论述。这说明,毛泽东和党中央确实把反对个人崇拜问题看作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重要的经验教训加以汲取的,也把反对个人崇拜作为民主集中制的一个重要原则来坚持。但1958年3月10日,他在成都会议上提出了区分两种个人崇拜的理论,他说:个人崇拜有两种,一种是正确的,如对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正确的东西,我们必须崇拜,永远崇拜,不崇拜不得了……一个班必须崇拜班长,不崇拜不得了,另一种是不正确的崇拜,不加分析,盲目服从,这就不对了。反对个人崇拜的目的也有两种,一种只反对不正确的崇拜,一种只反对崇拜别人,要求崇拜自己。[5]毛泽东这个区分两种个人崇拜的理论,实际上把相信真理与迷信个人混同起来了。显然偏离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反对“一切个人崇拜”的原则,这体现了他在反对个人崇拜问题上的不彻底性。实践证明,毛泽东关于区分两种个人崇拜、肯定正确的个人崇拜的理论,为他以后搞个人崇拜开了绿灯。正是在这种错误理论的误导下,使他“逐渐骄傲起来,逐渐脱离实际和脱离群众,主观主义和个人专断作风日益严重,日益凌驾于党中央之上,使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集体领导原则和民主集中制不断受到削弱以至破坏。”[6]最后导致“文化大革命”的发生。“文化大革命”是个人崇拜的大泛滥,这个教训是极为深刻的。需要指出的是,毛泽东一生曾为防止和反对个人崇拜花费了大量心血,然而晚年却又发生个人崇拜的悲剧。对这一现象的分析和认识,必须持历史的、客观的态度。这一悲剧产生的原因决不能归于毛泽东个人品质。正如恩格斯在总结德国1848-1849年革命的经验教训,探索失败原因时指出“原因不应该从一些领袖的偶然的动机、优点、缺点、错误或变节中寻找,而应该从每个经历了动荡的国家的总的社会状况和生活条件中寻找。”[7](第501页)据此,探究上述悲剧发生的原因,就不能从毛泽东个人的动机、缺点、错误中去寻找,更不能说成是毛泽东个人的品质问题,而应当从我们党所处的社会条件、历史条件和党内生活中去寻找,从中总结必要的经验教训。这是研究这一问题的必由之路。

邓小平的民主集中制思想,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一系列论述,填补、丰富和发展了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民主集中制的理论框架和体系,把党对民主集中制的认识推进到前所未有的新阶段,使之形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思想体系。

邓小平民主集中制思想具有以下三个鲜明特点,这也是有别于毛泽东民主集中制思想的显著表现。

第一,特别强调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的政治意义。以往对民主集中制的论述,由于当时不具备执政的条件,不可能从适应党的执政地位的变化,从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高度来充分认识民主集中制的问题。要想认识好,只能在探索执政党建设的实践中逐步形成和加深。在这方面,邓小平做出了突出贡献。1956年邓小平在党的八大《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第一次比较全面地论述了执政党建设的问题,把实行民主集中制同党的执政地位密切联系在一起,要求我们党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在1962年的七千人大会上,邓小平就党的工作问题,结合执政党的特点阐述了民主集中制执政得好坏是关系到党和国家命运兴衰的问题。他说:“民主集中制执行得不好,党是可以变质的,国家也是可以变质的,社会主义也是可以变质的。干部可以变质,个人也可以变质。”[8](第303页)他还指出:“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的最根本的制度,也是我们传统的制度。坚持这个传统的制度,并且使它更加完善起来,是十分重要的事情,是关系我们党和国家命运的事情。”[8](第312)邓小平对民主集中制这种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达到理性的高度,则是在经历了“文化大革命”之后。正是在这场浩劫中,邓小平历尽磨难,几经沉浮,才有了更加深刻的体验。他首先认为实行民主集中制是解放思想的重要条件。十年“文革”,人们的思想被封闭在假马克思主义的禁锢圈内。同时在粉碎“四人帮”后的一段时间里,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思想仍处于僵化半僵化的状态。对此,邓小平指出:“解放思想,开动脑筋,一个十分重要的条件是要真正实行无产阶级的民主集中制”[9](第144)。他认为实行民主集中制与解放思想有内在的联系。一方面,发挥民主是解放思想的基础和条件。要贯彻好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群众路线,就必须创造民主的条件。这就是:第一,要重申“三不主义”: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第二,对党和人民的政治生活,只能采取民主的手段,即讨论、说服教育的手段,不能采取压制、打击的手段。第三,必须覆行党章和宪法规定的党员、公民的民主权利,任何人不得侵犯。另一方面,实行集中制是对解放思想的指导和制约。他说:“我们讲解放思想,是指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打破习惯势力和主观偏见的束缚,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解放思想决不能够偏离四项基本原则的轨道,不能损害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9](第279页)。民主和思想解放必须在四项基本原则指导下,必须有利于现代化建设,有利于改革开放。否则,离开集中的领导,抽象地空谈民主,必然会造成极端民主化和无政府主义思潮泛滥。其次他认为实行民主集中制是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的必要前提。我们党要完成新时期的战略任务,就必须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这就需要正确的组织原则。而民主集中制正是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的不可缺少的制度保证。正如邓小平所说:“要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必须严格地维持党的纪律,极大地加强纪律性。”[9](第271页)只有这样,党才能形成团结统一的整体,具有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当历史进入2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的时候,在前苏联和东欧出现了否定和反对民主集中制的思潮。一些人鼓吹以所谓“民主原则”取代民主集中制原则,攻击马列主义的民主集中制是“官僚主义的集权制”,造成了思想上和组织上的混乱,最后导致东欧剧变、苏联解体。鉴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形式和我党的具体实际,邓小平在即将召开党的十四大前夕,以无产阶级战略家的眼光,再次强调: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制度,也是最便利的制度,永远不能丢。[10]

第二,侧重总结执行民主集中制的经验教训,以警示后人。邓小平富有时代特色的民主集中制思想,得益于他长期的实践经验和冷静思考。而其中最为直接的现实经验和思想材料,则是来自于对建国以后党在指导思想上多次发生的重大失误、特别是“文化大革命”这样重大挫折的沉重思索。所以,认识邓小平关于民主集中制的思想,不能不与他对“文化大革命”这一重大挫折的深刻反思联系在一起。唯其如此,才能真正认识邓小平民主集中制思想的特色。

引发“文化大革命”这场内乱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民主集中制尤其是集体领导原则不断受到削弱以至根本违背。对此,邓小平进行了深刻的总结。他指出,“陈独秀、王明、张国焘等人都是搞家长制的。从遵义会议到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一直比较注意实行集体领导,实行民主集中制,党内民主生活比较正常。可惜,这些好的传统没有坚持下来,也没有形成严格的完善的制度。例如,党内讨论重大问题,不少时候发扬民主、充分酝酿不够,由个人或少数人匆忙做出决定,很少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投票表决,这表明民主集中制还没有成为严格的制度。从一九五八年批评反冒进、一九五九年‘反右倾’以来,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逐渐不正常,一言堂、个人决定重大问题、个人崇拜、个人凌架于组织之上一类家长制现象,不断滋长。”[9](第330页)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中,林彪、“四人帮”别有用心地制造个人崇拜,践踏党纪国法,使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破坏殆尽。邓小平还实事求是地分析了毛泽东应负的责任。他指出:毛泽东“没有把过去良好的工作作风,比如说民主集中制、群众路线,很好地贯彻下去,没有制定也没有形成良好的制度……我们党的政治生活、国家的政治生活有些不正常了,家长制或家长作风发展起来了,颂扬个人的东西多了,整个政治生活不那么健康。”[9](第345页)他还说:“毛主席后期有些不健康的思想,就是说,有家长制这些封建主义性质的东西。”[9](第347页)因此,民主集中制被破坏了,集体领导被破坏了,最终爆发了“文化大革命”。但是邓小平对毛泽东个人应负的责任的分析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他认为,实行民主集中制、群众路线没有形成良好的制度,“这不仅是毛泽东同志本人的缺点,我们这些老一辈的革命家,包括我,也是有责任的。”[9](第345页)邓小平以这种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我们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经验教训进行了客观、公正的总结,以达到前事不忘、后世之师之目的,这正是邓小平民主集中制思想的鲜明特色之一。

第三,十分注重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建设。注重民主集中制制度建设,强调靠制度制约规范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这是邓小平民主集中制思想的又一大特色。在经历了十年“文化大革命”的浩劫之后,邓小平深刻地体会到民主集中制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他认为“文化大革命”之所以发生,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制定也没有形成良好的制度,因而他十分注重制度建设。他指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9](第333页)他还强调:“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上反面。”[9](第333页)邓小平这里所说的“制度”,从分配上来说,就是民主集中制的制度。解决“这种制度问题”,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各项制度建设。邓小平关于制度建设的思想形成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那次会议上他提出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重要思想。1980年3月他又指出:“单单讲毛泽东同志本人的错误不能解决问题,最重要的是一个制度问题”。[9](第297页)1980年8月,邓小平更加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党和国家的制度建设问题。他认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中存在的各种弊端,尤其是权力过分集中的领导体制,危害极大,必须靠制度建设予以克服。邓小平民主集中制制度建设的思想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点:(一)大胆改革与新形势不相适应的制度,(二)健全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包括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内选举制度、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制度、集体领导制度、党的生活会制度、党内监督制度、干部管理制度等。(三)制度建设要和思想教育、严格纪律结合起来。以上这些重要思想,大大丰富了民主集中制理论,走出了一条靠制度而不是靠运动进行党的建设的新路子,这是对毛泽东民主集中制思想的一个重大发展。

毛泽东、邓小平民主集中制思想各具特色,其成因总的说来有以下三点:

其一,历史条件不同。恩格斯曾说,每个原理都有其出现的世纪,那么,毛泽东、邓小平的民主集中制思想也必然有其出现的时代。按照这一思路,毛泽东、邓小平民主集中制思想的特色必然是由其所出现的时代的特殊性决定的。毛泽东所处的时代是武装夺取政权和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时代。新中国成立之后情况又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是党的地位的变化,由非执政党变为执政党;二是所处的环境的变化,由主要是战争环境变为相对和平的环境。在新的历史时期和新的情况面前,如何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摆在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面前的重大课题,在总体理论的准备上却是不充足的。毛泽东也曾多次讲过社会主义建设理论准备不足的问题。他说:“我们搞社会主义是边建设边学习,搞社会主义,才有社会主义经验,未有未养子而后嫁者也”。[11]既然总体理论不足,那么用党的建设的民主集中制理论也会有许多空白之处。毛泽东根据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有关论述,结合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际,在实践中重新探求、建构适用于中国共产党自己的民主集中制理论,填补了理论空白。正如邓小平所说,一个新的科学理论的提出,都是总结前人实践经验的结果。没有前人和今人的经验,没有中国和外国的经验,不可能提出新的理论。毛泽东民主集中制理论的产生与发展,无不验证了这一点。

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处在一个由历史决定的必须拨乱反正,进行工作重心转移和改革开放的伟大时代。这就决定了邓小平民主集中制思想具有区别于毛泽东民主集中制思想的新的时代特色。在经历了“文化大革命”的巨大灾难后,邓小平深深地体会到靠阶级斗争、政治运动是不能建设社会主义的,只能靠制度,靠法制。邓小平沿着毛泽东民主集中制思想的轨迹,吸取先行者的经验,在相对和平、需要发展、需要富裕的大环境里,建树了富有时代特色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民主集中制理论,丰富和发展了毛泽东的民主集中制思想,成为新时期指导党的自身建设、领导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思想。

其二,肩负的历史使命不同。毛泽东在人口众多、农民占大多数、封建统治时间最长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里,领导人民翻身求解放,并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这是开天辟地的一件大事。如何从组织上依靠民主集中制,克服党内的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实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生活,把党建设成为坚持统一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走出一条中国式的社会主义道路,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以及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进行了艰苦的探索,留下了一大批富有独到见解的思想成果,但他没有完成这一任务,没有写好中国革命这一极其重要的“下篇”文章。曲折复杂的历史决定了毛泽东民主集中制思想在理论上和实践上的复杂性和不完备性。历史把这一重任摆在了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面前。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担当了“改革开放”的历史重任。面对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后,党的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如何进一步坚持民主集中制,给党的建设提出带有全局性、方向性的新的理论见解,邓小平进行了艰苦的思考和探索。一方面,他总结了社会主义成功的经验,另一方面,注意从毛泽东和党所犯的错误中吸取经验教训,同时学习外国的经验,使对社会主义的再认识有了重大的突破和发展。这就必然使他的民主集中制思想相比毛泽东具有许多不同之处而呈现出总结性和针对性的特点。当然,这种总结性和针对性,对毛泽东的民主集中制思想来说,既有继承的一面,又有发展了的一面。

其三:哲学思维方法不同。纵剖与横断可谓分别是毛泽东与邓小平的思维特色。毛泽东的思维以纵剖见长,邓小平的思维以横断取胜。毛泽东运用这种思路,把纵剖思维的触角伸向马克思、恩格斯、列宁,伸向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史,伸向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对民主集中制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理论观点。纵观毛泽东的一生,他基本上是按这种思维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民主集中制理论的,他的民主集中制思想大都是正确的。当然,后来毛泽东提出了两种个人崇拜的理论,接受并实际上鼓励了他曾反对的个人崇拜,给党带来了很大的损失。但我们不应该以此否定毛泽东对中国共产党民主集中制理论的重大贡献。邓小平善于运用趋于一点的全方位审视客体的横断思路,对毛泽东的民主集中制思想进行了丰富和发展。比如,他在总结“文化大革命”中民主集中制被破坏的教训时就是用的这种思路。他还运用这种思维,形成了大量的强调执行民主集中制重要性的论述以及关于进行民主集中制制度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思想。

这里所分析的毛泽东、邓小平的不同思维方法并不是绝对的,这仅仅是个大概。二者的分野仅在于比较两位领袖的思维方法各以什么为主,而形成他们的民主集中制思想的不同特色罢了。

毛泽东曾经指出:“对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要能够精通它、应用它,精通的目的全在于应用”[3](第815页)在对毛泽东、邓小平民主集中制思想作了上述剖析之后,我们应当把落脚点置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进行改革开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个轰轰烈烈的伟大实践上。升华了毛泽东、邓小平民主集中制思想的十四届四中全会的《决定》第一部分写道:“当前,我国正在进行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更要求我们党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而决不能削弱和放弃民主集中制。”[12]

江泽民同志在纪念建党80周年的重要讲话中也强调指出:“全党同志都要增强民主集中制的观念,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本领,努力掌握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领导艺术、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把坚持党的领导同发扬人民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尊重客观规律有机地统一起来。”[13]这就清楚地告诉我们,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永远不能丢。毛泽东、邓小平民主集中制思想虽诞生于他们所处的特定时代,但它们是开放的发展的理论,仍然适用于今天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尤其适用于新时期党的建设这个新的伟大工程,我们仍然必须坚持并要不断完善。总之,在当前全党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江泽民在建党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的过程中,我们必须结合毛泽东、邓小平民主集中制思想,认真学习,加深理解,切不可就文件而文件,就学习而学习。与此同时,实践中要在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充分发展党内民主、反对个人专断,最大程度地调动全党全国人民的积极性、加强集中统一,维护中央权威等方面有新的起色,尤其要下大力气发展党内民主。邓小平曾谆谆告诫我们,不搞改革开放,不大力发展经济,只能是死路一条。今天我们的改革开放搞得红红火火,经济也有了大发展,但党内民主发展得还很不够。我们可以肯定地说,不大力发展党内民主,或者是党内民主发展得不好,同样是死路一条。

这就是毛泽东、邓小平民主集中制思想的时代特色对我们的重要启示,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强新时期党的建设对我们的真切呼唤。

收稿日期:200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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