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废县考--以山西省四县为中心_乐平论文

关于清代县的裁撤的考察——以山西四县为中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代县论文,山西论文,中心论文,于清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587(2011)-02-0068-12

政区地理研究较多注意新县设置与地区开发之间的紧密联系,谭其骧始发其说而最具概括意义,“一地方至于创建县治,大致即可以表示该地开发已臻于成熟;而其设县以前所隶属之县,又大致即为开发此县动力所自来。故研求各县之设治时代及其析置所自,骤视之似为一琐碎乏味的工作,但就全国或某一区域内各县作一综合的观察,则不啻为一部简要的地方开发史”①。然而,政区变动本身是一个行政运作过程,除了地区开发的因素,又兼受政治、文化、自然诸因素制约,既有理性因素,又含有非理性甚至偶然因素。近年来若干对县级乃至更小尺度政区变动的研究,将其置于具体的地域社会史脉络中去考察,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地区开发说”②。笔者受上述思路启发,特别关注到县的裁撤这一地方行政制度史上屡见不鲜的现象。诚然,一县之裁废对于整个国家行政而言无关宏旨,然而对于世世代代生于斯、长于斯的住民而言,县的裁撤却直接关系到切身利益。将县的裁撤置于具体的历史场景与区域社会史中,寻找邑民隐藏于官方叙事背后的声音,理应成为考量政区变动的着眼点之一。本文拟以较具代表性的清代山西清源、平顺、马邑、乐平四县为例,对县的裁撤过程中住民的解读、运作、反应作一简析。

一、“因公起见”还是“民情不便”:政府、邑人的不同解读

县制自春秋始创,一直是中国最稳定的基层行政区划,其“建置之始,或以版籍之蕃庶,或以讼诉之浩穰,或以防寇盗之变,或以示形势之重,皆有意谓,不徒置也”③。历代调整的重点在于统县政区与高层政区,清代亦然。有清一代,全国只罢废过41个县级政区(包括与县同级的散州、散厅)④,其中39个系整县并入邻县,这也是清代裁撤县级政区最常见的模式,另有2个是切割式裁并,魏县并入元城、大名,平顺并入潞城、壶关、黎城。

山西古称冀州,“山川风气所会也,昔者尧都平阳,舜都蒲坂,禹都安邑,盖自昔帝王尝更居之矣”⑤,州县建置甚早,延至清代,除边外归绥诸地外,几无新开发之地,政区调整集中于内部的分隶并合。然而就在乾隆中期至嘉庆初的三十余年间,山西连续裁撤了清源、平顺、乐平、马邑四县。其中存续时间最短的平顺也已有两百余年的历史,其余三县均可谓“千年古县”,缘何于此时被裁并,着实令人不解。

清源的裁撤颇具戏剧性。初次奏请时拟裁的是徐沟,而最终裁撤的却是清源。乾隆二十八年二月二十六日,山西布政使文绶奏请裁徐沟归并清源:

太原府属徐沟县所管地方四面疆界自十里至十五里而止,计周围仅止三十八里,所辖村庄不过四十八村,揆其体制,实不足设一县治。考诸志乘,该县原系清源县属之徐沟镇,前代因其地当大路,设有同戈驿站,遂分设徐沟县治。今查清源县所管四面疆界亦仅自十里、三十里而止,地方并非辽阔,合清、徐二县之幅员尚不及中县之地,止因徐沟设有驿站,乃将一隅之地分设县治,既与体制不符,复多糜费钱粮,且清源县虽无驿站,亦有大路十里,并有尧城一镇,一切差务转多不能照应。奴才愚昧之见,似应将徐沟一县裁汰仍归清源县管理。但该处地当陕甘豫省四冲孔道,驿站所在,地方官就近料理为便。查徐沟县城池、仓库、衙署、监狱、坛庙等项均各齐全。既将该县裁并,不若将清源县治移于徐沟,一切差务仍可就近料理,其官役、俸工等项仍其旧,无庸更张。至徐沟县知县、典史、教谕、训导等官役尽行裁汰……如此筹酌归并,既可省无益之冗员,而与县治之体制亦相符合矣。⑥

文绶调任山西之前,一直任职甘肃,自知府、道员直至按察使。乾隆二十七年底调任山西布政使⑦。刚到任两月有余,如何会对清源、徐沟这两个“蕞尔小县”上起心来?其实裁并之策是出自熟稔当地情形的徐沟知县朱昱发。早在文绶进奏之前,朱昱发向布政使司的呈文中就请示裁撤徐沟,并已绘制徐沟界图并呈报额赋、户口等,与文绶所奏并无二致⑧。

细读文、朱两文,其裁县理由主要是针对幅员而言。构成政区诸要素中,以幅员与人口最为重要,《礼记·王制篇》就讲到“凡居民,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⑨。秦汉时县的幅员有一大致标准,“县大率方百里,其民稠则减,稀则旷”⑩,故后世有“百里之县”的说法。这主要是为了适应传统社会的管理水平,假定县城位于方百里的某县的几何中心,从这个中心到四边的距离都是五十里,如果起早贪黑的话,可以在当天徒步往返,对于官员下乡劝课农桑或农民进城交纳租赋都比较合宜(11)。“百里之县”虽仅是一种“均值化”的政治理想,事实上也不可能做到如此规整统一,然而却是衡量县级政区“合法性”中较易把握的标准,因为县的幅员可以以数字来衡量,姑且称之为“客观指标”。徐沟“四面疆界自十里至十五里而止”,清源“所管四面疆界亦仅自十里、三十里而止”,即使合而计之,亦不合“百里”之数。文绶所言的两县不符“县治之体制”主要是指“幅员”。

然而,让人惊讶的是呈文既为徐沟知县所进,如何反而自请裁撤?而且还“叠床架屋”般提出将清源县治东迁三十里外的徐沟县城。单纯从行政成本而言,此方案显非最佳。既然两县合并后仍治徐沟镇,何不径自保留徐沟?细揣之,所请并非全无道理,徐沟本属清源县徐沟镇,金大定二十九年始析置县(12),二者关系形同“母子”,故此次虽因幅员过小而合并,仍当存清源而废徐沟。这或许正是朱氏奏请裁撤徐沟而非清源的原因之一,也隐含着政区变革中的另外一个重要因素:文化心理(13)。

然而文绶上奏后,形势却发生了逆转。该年三月初三日乾隆帝朱批令吏部议奏(14)。吏部如何议论,今已难以找到原始档案记录。六月,山西巡抚明德正式题本奏请时,并非如文绶所奏请的那样裁撤徐沟,恰恰相反,却是将清源并入徐沟(15),八月底即得到吏部批准(16),整个决策过程至此结束。布政使文绶、巡抚明德两份截然不同的方案之间,只经历了“吏部议奏”这一程序,故可推知其中变化的关键正在于吏部态度,它应是驳回了裁汰徐沟的方案。吏部作为统筹全国政区调整的决策部门,在清、徐裁并案中着眼点在于如何减少裁县带来的行政成本,故选择了一套最经济的办法。

纵观清源裁撤的全部过程,其逻辑顺序甚为清晰,幅员过小使得两县中必有一个被裁撤,清源与徐沟各种“硬件”各有优劣,清源历史更为悠久,而徐沟拥有区位优势。同戈驿的存在和维持驿站正常运转的需要决定了县治必设于徐沟镇。山西地方或是出于清源、徐沟的渊源考虑,提议将后置的徐沟县裁撤,并将清源县治迁至徐沟镇,而吏部则出于行政成本的考虑,最终裁撤清源。可以说幅员、同戈驿和吏部关于行政成本的考量等三者共同决定了清源的命运。

裁撤的消息立即在清源引起了轩然大波。早在朱昱发奏请布政使司时,清源县礼房牛建魁从省里寄信到县并将朱知县原禀抄回。清源县民的理解并非原奏所请的“将徐沟裁汰,并将清源县移治徐沟镇”,而是“要将我们清源县裁汰”(17),群情激奋,多人至巡抚衙门前递呈,几乎演变成“群体性事件”。巡抚并未出面安抚,清源县民转而至按察使司前递呈,依然未批。县民无奈,只好到太原府前告状。知府刘墉倒是较为重视并亲到清源查看,但也仅仅批示“尔等听候”而已(18)。地方官僚系统对县民诉求反应的迟钝,预示着一场更大的反对裁县风暴的来临。

果不其然,六月底听闻巡抚明德正式题本奏请裁汰清源,县民眼看木要成舟,而本省之内行政系统无法阻止,便选择了最后之路“京控”。将县民意见上达皇帝以求恢复县制,不是没有成功的先例可循。顺治十六年直隶阜平县废入行唐、曲阳二县,康熙二十二年康熙巡幸五台山,路经阜平废县时,士民“遮道上,言废县后输税苦远,愿复旧治”,康熙怜悯之下下令恢复阜平(19),但其实“其居民廖落如晨星,计其户籍,仅足当名都之一大聚落耳,虽不县可也”(20)。清源地处汾水流域,人口稠密,商贾兴盛,历史悠久,远较阜平更适合设县,这或许也给了清源县民额外的动力。参与京控的清源县民有五位:民人三,孙肇廷、苏正伦、焦士德,生员秦龙光,监生郝瑞。孙、苏、焦三人于七月二十一日刑部尚书舒赫德出巡之时,拦舆具控,递交状纸。

“事关国计,民等何敢妄议,但别利害攸关,泣诉无门,不得不千里奔驰,哀鸣上渎”,这份状纸声情并茂,述说了并县给清源带来的种种不便:第一,清源、徐沟两不相并已久,若归并二邑并治于徐沟,“向东所管不过十里,其西南所管则七八十里不等,于乡民实多不便”;第二,清源“密迩西山、白石沟,路通陕西”,易于藏奸,务须设官弹压;第三,清源之居民,“生齿日繁,城关内外约有四千余户,商贾实居其中”,裁县有碍商业贸易;第四,影响科举考试,“清邑虽届中县而灵水夹住,是以科甲连绵,远过徐沟,县治一并,合两邑之儒士,只入学十二名,士子欲步青云,不亦难乎?”第五,清源城池“皆近年来士民捐资新修,县治一并,势必任其倒坏,非惟人心有所不忍,神灵亦恐不安也”;第六,清源之“清”字与大清“清”字相同,“我大清国运正属隆盛之时,‘清’字字样似不宜裁”(21)。

然而以上理由都缺少足够的说服力来论证清源设县的必要性。二县合并后,县治虽设于徐沟,稍有东偏,然因幅员不广,即便如县民所言,最远距西南七八十里不等,仍可算作一个可接受的距离,即使是理想的“百里之县”,县治位于县域中心,距离四角之地仍有七十余里;清源虽有群山,然山地、平原大略各居其半,且裁县后仍可于此地驻巡检司等佐杂官以作控制;商贾贸易本不在决策考虑范围之内;乡民声称的裁县有碍科举,其实清代早已有变通之计,即建立乡学(详后文)。至于清源之“清”字不当裁之言,试图利用“文字”来影响行政进程,更显得有些“危言耸听”,舒赫德就认定其“语涉悖谬,尤系刁民耸听之词”。

舒赫德立即对三人进行审讯,又牵连出同来京控然未出面的生员秦龙光、监生郝瑞。五人供词,颇可玩味。其中秦龙光系生员,状纸出自其手,郝瑞系监生,粗通文墨,二人供词最有条理,兹择要引述如下:

秦龙光:我系山西太原府清源县文生员,在本县城中居住……我们本城人民恐将清源归并徐沟,相隔二三十里,一应纳粮诉讼等事,俱有不便,就是城中生意也要萧疏。且遇城中东湖水长之事,无官催夫疏通,居民就有性命之忧。又城西白石口山水长发,亦须官为催夫筑堰堵御……我们城中百姓俱都心里害怕,我住在湖边,尤觉切己,就与这开杂货铺的监生郝瑞及同在湖边居住的民人孙肇廷、开糟房的苏正伦、在城外白石口下流住的焦士德等五人,大家商量来京告状……我实因归并县治无官经理,若遇东湖水患,我家先要受害,孙肇廷家也要被灾,郝瑞、苏正伦俱有生意,焦士德住在白石口下流,也怕受水,所以才纠合他们来京告状的。再我的呈子内写上清字似不宜裁等语,原是希图官府们看见题目重大,好准理的意思,并无别情是实。

郝瑞:本县众人商量,清源县若归并徐沟,这里没了县官,将来东湖水长、白石口水发,无官催夫堵御,我们城里必遭水患,就是城中生意也要萧疏……秦龙光又邀我同孙肇廷、苏正伦、焦士德等商议,说这清源要归并了徐沟,将来东湖里的水灾先淹秦龙光,次淹孙肇廷。这白石口的山水下来,先淹焦士德,我与苏正伦县城里都有生意,俱是切己的事,商量着上京告状,恳求不归徐沟。(22)

政区裁撤中,当地居民态度如何,这方面细节性资料较为少见,或言“人情安于故常,多所不乐”(23)。从清源的例子来看,城市和乡村居民的态度之间的差异亦应引起重视,“多所不乐”的背后隐含的是个人利益的考量。上述审讯记录摘自刑部尚书进奏皇帝的奏折中,因其与山西省、县并无直接利害关系,篡改供词、隐瞒真相的可能性不大,大致可信。从供词中可知此次赴京告状的五人均居住在县城,“那乡村居民并县的事无关紧要,故没有随来的”,而在清源县群情激奋,赴省、府告状之时,郝瑞也仅称“本城居民”,可见乡村居民对裁并之事虽未必无动于衷,然因无事实上的利害关系,故不曾积极参与。本城居民与乡村居民出现了较为明显的分歧,其决定因素是个人利益(24)。在清源裁并案中,对本城居民来说,尤其突出的是水灾和城中生意。

清源处于汾水流域,“峪口”成灾现象非常严重(25)。秦龙光供词中所称的“白石山水”发源于城西三里白石峪。该水流经县城西折北稍许,“夏秋遇雨即涨奔腾,顷刻直冲西城城外,各围圃并受其害”,故城西修有石坝以作屏障(26)。城西北门外又筑有土堰以防水患,“随圮随修,劳费滋甚”,而又须“派夫堵筑”(27)。东湖是清源东城内一大湖,“广居其城半”(28),可见其湖面之广,城内诸泉皆灌输其中,居民虽享有“鱼鳖之利”,然而“若雨潦盛涨,城中受害亦无底赖”。且清源城外地高,东湖之水无处宣泄。城中居民忧虑一旦县治裁撤,无官经理督催,则将有水灾之患。舒赫德对此显然并不认同,“防御水患,地方官即不在本城,亦必事先经理,并非县经归并当即害及居民”。从裁县之后的情况来看,清源的确未曾遭受过大的水患,似乎正印证了舒赫德之言,然而从《清源乡志》有关城池的记载来看,裁县的确对该地的防患设施维修有不小的影响。裁县之前顺治十七年、康熙五十三年、乾隆十八年曾屡次修缮城池以应对水患,而裁县之后仅同治十年修缮城西门石坝附近的镇楼,其修缮者也非徐沟知县而是当地绅董(29)。整个清代清源未遭大患,主要原因恐怕还是依赖于旧有的防御措施,而且也有部分“幸运”成分,“咸丰五年八月大雨,白石河冲破西关堰,直齿西门,水不没闸版者寸许,城中鸣钲号救,顷刻水缩,城赖以全”(30),几乎遭受灭顶之灾。

至于县民所称的裁县之后,“城中生意也要萧疏”,似乎反映出古代县治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紧密联系。裁县对县治经济有何影响,这方面的史料甚为稀少。王家范通过对明清江南经济史的研究,发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历史“悖论”:江南既是“黄宗羲定律”受害最深重的地区,又是全国经济发展最好的地区。针对这一悖论,他的解释是江南重赋引出“公款”与“准公款”消费,促进了许多意外的消费和就业“岗位”,为商品生产与商品经济增添了新的“活力”。县级“公务”和“准公务”人员靠各种摊派与各种“外快”具备了较强的消费能力,反而促进了江南经济的畸形繁荣(31)。再回到本文命题中来,一旦裁县,城内居民便担心生意萧疏,郝瑞开的是“杂货铺”,苏正伦开“糟房”,即是酿酒的,他们所供应的本是最基本的生活资料,即使裁县,少了公务人员,只要本城居民仍在,本不应忧心消费者流失,然而他们却担心生意做不下去,这大概只有一种解释,哪怕是最基本的生活资料,其市场活动主体也是那些县级公务或“准公务”人员,普通城内居民的消费能力并不强(32)。

清源裁县不久,乾隆二十九年二月十九日,山西巡抚和其衷又奏请裁撤平顺县,“设立县治必须幅员相称,形势相辅,方足以设官分职而资治理,若县治广袤不及百里,城中烟户不满百家,宛同寥落村墟,似毋庸多设官吏,徒增糜费而多滞碍”(33)。平顺县原属潞城县青羊里,明嘉靖三年因该地陈卿起事为患,故平定后设县治镇抚(34),其设置具有特殊的政治背景,一旦维持县治存在的特殊政治背景消失,则其存在的“合法性”亦复不存,如和其衷所言,“我朝武备修明,地方整饬,况系腹里不成村落之区”。人口稀少是裁县另一诱因,设治时“拨潞城县编户十六里、壶关县编户十里、黎城县编户五里”共三十一里,“不及中邑之半”,且县城居民“不满百户”,等同村落(35)。然而,和其衷虽在奏折开篇便讲到“县治广袤不及百里”不当设县之语,却只字未提平顺县的幅员状况,并非不知,反倒有选择性回避之嫌。因平顺县“延袤四百八十里,东至河南林县界一百一十里,南至壶关县界四十里,西至长治县界六十里,北至黎城县界六十里”(36),早已超过“百里之县”的标准。且平顺地处晋、豫交界,地形复杂、易于藏匿、难以控扼的地理状况均避而不谈。在《实录》所载吏部议奏中,平顺裁县的原因被简化为“编户仅三十一里,环城皆山,并无井泉,乡民每多不便,应裁”,然而,裁县又岂能解决县治居民的饮水问题?事实上直到民国年间修建蓄水池,平顺居民的饮水问题方得以解决(37)。可见政区变革并不仅仅取决于其时客观的幅员、人口、治安等影响政区设置的因素如何,也在于掌握决策权的“人”如何认识这些因素以及如何考量与取舍。

马邑、乐平的裁撤同样支持了上述看法。乐平之裁撤,据山西巡抚蒋兆奎言是“地处偏僻,政务简少”,“所辖地方与州境犬牙相错,村落商民住州境者居多,每遇征粮词讼等事,民称不便,兼之所管柏井一驿,地属州境,离县反远,办理往来差使,每致呼应不灵”;马邑之裁撤,其原因是“从前原与朔州系属一区,合计朔州、马邑二处幅员并不辽阔”。吏部批示显示出国家处理政区变动事件中对幅员的重视:“各省地方繁简不同,需员经理,自应随时酌改,若所辖之地无多,亦应随时裁汰”(38)。然而,就马邑和乐平而言,马邑的确地域狭小,被裁尚可理解,但乐平幅员较广,“东西广二百六十里,南北袤七十里”(39),远过“百里”之制,地方督抚在奏请时却避而不谈。

嘉庆元年六月蒋抚奏议通过吏部议准(40)。两县县民纷纷上言,以乐平县反应较为激烈(41)。乐平庠生焦元龙,监生李映东,民人张违泰、刘成、李兆元五人到户部控告,“恳循旧制”。针对蒋抚奏请裁撤乐平之理由,逐条“反驳”:

伏查平定州所管境界东西广一百六十里,南北袤九十五里,乐平县所管境界东西广二百六十里,南北袤七十里,若合而并一,似不免荒陬辽阔。

虽乐平县城距平定州城仅止五十里,而乐平东乡与直隶交界处距平定州城一百八十里,适值官府踏勘要务,山路崎岖,必至往返数日,实为鞭长莫及,与官似未见其有便也。及民之纳粮、交谷、词讼等事,奔走匆忙,耽搁数日,既糜盘费,复误耕农,于民似亦未见其有便也。

柏井驿地本属州治,因平定已有数处驿站,乐平未当孔道,是以将柏井驿拨与乐平应差。现今驿中所买麸豆、革束等项,俱系乐平人供送,惟马夫、厂夫间有平定州人,但既充役于柏井,即服驿丞就近管辖,有呼即应,并无不灵(42)。

对于县的幅员大小及裁县后是否与民有便,蒋抚和民人显然有不同的见解,以致户部无从判断,“该生等所称与该抚前疏内情节迥属两歧,是否属实,臣部碍难悬拟”(43),嘉庆帝上谕:“著传谕蒋兆奎详查是否只系乐平一县乡村距州较远,民情不便,抑马邑亦有此等不便情形,难以归并朔州之处,如马邑归并朔州民情称便,惟乐平归并平定州,多有窒碍,即将乐平一县无庸更改;若马邑归并朔州亦有不便,此时甫经定议,两县尚未裁汰,且该处旧设州县,相安已久,莫若仍循旧制,无事更张,较为妥便。蒋兆奎办理此事原为因公起见,所有户部原折及原呈著发交蒋兆奎阅看,将此谕令知之”(44)。蒋兆奎如何回复,今虽不可知,然之后乐平再未复置,可见京控并未阻止其被裁的命运。

细揣蒋抚的奏议与焦元龙等人的呈文,两者俱称“与民不便”,各举理由,以致户部和皇帝不能判断。政区变革中,大多数民众其实无从发出声音,蒋抚抑或焦元龙等均以民众代言人自居,广大民众处于“被代表”的角色。蒋抚认为分为两县,对于居住于平定州境的乐平“商民”征粮词讼不便,而焦元龙所强调的却恰恰是离平定州治最远的“乐平东乡”之不便。两者均有合理性的成分,然而都只代表了县民中的一部分而已。政区运作是一场“零和”游戏,有获利一方,如乐平县的“商民”,自然也有受损一方,如离州治一百八十多里外的东乡之民。政区最终命运如何,不取决于该县支持或反对人户的比例,亦不仅仅取决于该县幅员等项是否符合那个模棱两可的“标准”,相反在政区运作中拥有更多行政资源的群体的意见,起到相当关键的作用。

纵观清代四县被裁撤的全部过程,可以看出政区变革中,作为拥有决策权的省衙等部门往往声称政区变革是“因公起事”,虑及“乡民不便”,然而乡民其实是“被代表”的角色,从他们有限的声音中,我们知晓真实状况并非如此。政区变革本身是一个“博弈”的过程,其结果深受地方官僚系统的影响。就清代而言,政区变革话语权掌握在布政使、巡抚等拥有地方之权、掌握向中央汇报地方情况之人。吏部虽有议驳之权,然而基于当时信息传播方式的考量,他们获取信息的渠道大多来自于省级衙门,因此对于政区变革,大多因循督抚奏议而少有驳回。民众虽有激烈的抗争,然而其信息传播能力有限,调动的资源亦有限,故其成效往往取决于督抚态度的转变,难有效果。清源、乐平如此,直隶新安亦如是(45),更有河南河阴县,居民罢市,反以七人按律被斩告终(46)。诚然,影响政区变动的因素很多,幅员、人口、交通、文化不一而足,然而,何种因素在政区变革中真正起到作用,取决于具有决策权的人如何认识、如何选择。而这一点并不能仅仅在事后对政区要素的分析中得到答案,而唯有从行政运作的角度方能准确理解。对清代、民国史而言,寻找、分析有关政区变革的直接行政文书才是最重要的,大多也是有条件做到的。

在历史研究中,我们习惯了去寻找“规律”,政区研究也不例外。我们希望能够将政区边界与幅员、文化、自然界限联系起来,从而证明政区变革亦含有某种“理性”。然而,鲜活的历史常常因偶然而充满着无限可能性。对于影响政区变动的因素,在没有直接文本依据的情况下,千百年之后的“研究者”的理性分析,更像是一种“移情”,“幻想”古人和我们具有同等的知识水平和分析能力,然而这能否证明那些逝去的、无法“开口”的掌握政区变革决策权的古人也作此想?事实上,各种制约政区变动的自然、文化、经济等因素在决策中起到何种作用,并不取决于数百年之后的“我们”所分析或认定的“事实”本身,而在于其时决策者对这些“事实”的认识程度及如何考量。在政区研究中,回到行政运作文书,回到具体历史场景,或许更接近政区变革的真相。

二、因循与变通:旧县之处置及其利弊

撤县后,于官方层面而言,对旧县之地的处置,涉及行政区域的重新组织、旧县之地的控制、学额的分配、常平仓的管理、赋税的合并等。清代对被裁之县的处置既有变通的一面,也有因循的一面。这一方虽有利于撤县进程的平稳过渡,然而也因此埋下“名合实分”的种子,形成“本邑”与“新并”两个畛域分明的地域空间,为民国以后复县运动埋下了伏笔。

1、重划行政区域

县的裁撤涉及两种情况:第一,整县并入它县,不涉及行政区域的重新划割,如清源、乐平、马邑;第二,一县分入多县,清代仅有两例,其中之一便是平顺。县的划割当有历史依据,否则便不易维持,且易启地方争端。平顺设治时是从潞城、壶关、黎城分别划拨,撤县后各归原属,处置较为简易。平顺虽分为三,然而此三处仍被整编为“平顺乡”,不仅乡学学额依旧,而且在捐资、摊派等事项中,旧平顺之地仍有协同之举。如平顺废县后重修文庙,潞城知县黎宗干“申请府宪行檄壶、黎二邑,合原辖三十一里,按钱粮多寡分别捐项,轻重一律均摊”(47),仍需要三县协作。

2、旧县之地的控制

四县之地虽然裁撤,然而原有县治均当一县之要,且筑有城墙,商贾辐辏,若不加以控制,恐成盗贼之渊薮,故往往移县佐治之。此为清代处置废县问题的一般做法,亦为清代佐贰分防的一种形式。

早在徐沟知县秘密筹划裁撤清源时,便已“洞见”对旧县之地的处置问题,议设巡检一员驻扎清源旧城。废县之初,并未立即实施,直到乾隆三十二年才将太原府阳曲县天门关巡检司移驻清源“就近稽查”(48)。马邑和乐平裁撤后,也随即各设巡检与州判(49)。

平顺的情况与此稍异。平顺被裁撤后,县治之地划拨潞城,“县城仅止里许,城内居民不满百户”,故撤县之后并未移设佐贰分防。然而,清代对这一地区的控制丝毫没有削弱。原平顺县治东北有石城里、虹梯关两处要隘,处直隶、山西交界。虹梯关原设巡检司,乾隆九年曾移驻长治县西火镇驻扎。平顺裁县时,西火镇巡检司重新移驻虹梯关,另将黎城县吾儿峪巡检司移驻石城里(50)。两巡检司互成掎角之势,这是朝廷力图维持原有控制力度的举措。

然而,控制效果并非如制度所设计的那样有效,尤其是地处山西、直隶交界“两不管”区域的平顺、乐平二县更是如此。平顺、乐平均处于太行山脉区域之中,群山错处,地形复杂,本身就难于控制。平顺所设虹梯关巡检“畏东匪之吓,避居潞城”(51),以致控扼不力。史载“乾隆二十九年裁汰平顺县,延及道光年间,不逞之徒孟姚、秦戒、马鸣、侯三等又复稍稍群聚,乘机劫掠”(52),即是撤县后控制力度有所松弛的明证。尤其是咸同以降,临近的河南林县因“人稠地窄,乏田可耕”,入平顺境耕地置业,以致冲突不断,地方控制形势更加严峻(53)。乐平乡于同治七年发生“二字会”等“盗匪”事件,访知此事的御史郭从矩也承认“乐平地方南近河南武安,东界直隶赞皇,道路丛杂,易为盗薮”(54),皇帝慨叹乐平“平日之捕务废弛已可概见”(55),这与县治被裁有很大关系。

3、学额分配

学额是一种有限的教育资源。县被裁撤之后,如何对旧有学额作出适当安排,极大关系到当地居民利益。清源县民京控时就曾忧虑,“县治一并,合两邑之儒士,只入学十二名,士子欲步青云,不亦难乎?”(56)事实上,清代早已有一套具体的变通之计,即是将旧县之地单独设置乡学,学额不变。早在康熙十一年,江苏海门县裁归通州,原县学统改为海门乡学(57)。乾隆十九年裁撤安徽凤阳府临淮县即援引施行,据两江总督鄂容安奏,以“临淮县频遭水患,城署冲坍,请归并凤阳县辖”,而“凤阳额取二十五名,临淮十六名,若归一学取进,于额制未协。应将原隶临邑生童,另编为临淮乡学字样,照数取进。其廪、增出贡,悉依旧例。武童一体办理。并将凤邑训导,分拨临淮”(58)。所谓的“额制”,是指清朝规定的学额数量。以临淮县归并凤阳县计之,凤阳额取二十五名,临淮十六名,合计四十一名,而归并之后合为凤阳县,按照额制,县学最多二十五名,这势必会损害两县学子的利益。故裁县后另编乡学,并设乡学训导、教谕等治之,保持了原有学额的稳定。仍以山西四县论之,清源于裁县之初即设乡学,并移徐沟县训导驻扎管理(59);乐平、马邑亦设乡学,并分设教谕、训导(60)。平顺虽分隶三县,然于学额并未分割,仍于平顺县旧址设乡学,附于潞城县学之下,“凡平顺所属地面,胥赴潞城应童子试,榜发则另标曰平顺乡学。其系之以平顺者,从其初也。其别之以乡者,统于县也”(61)。将旧县之地学额另建乡学,是清代的创举。然而,就新县与旧县的融合而言,这一政策的弊端显而易见。旧县之地即是乡学所统之地,旧县虽裁,其区域范围并未打破。直隶魏县裁入大名、元城后,地方意识长期存在,其原因正始于乡学。“查魏县系于乾隆二十三年裁并入大,当时因学额仍旧,故独留学宫、教官于旧城,名曰乡学,以别于大名固有之县学,讵此端一开,百事踵仿,凡钱粮、差徭、词讼、胥吏等项,原属大者曰县,亦曰本邑。原属魏者曰乡,亦曰新并,界限截然,百余年来,牢不可破”(62)。在山西四县中,类似议论亦有可见。同治三年,清源创立梗阳书院,徐继畲在碑记中就称“清源,故太原大县也。乾隆中移县治于徐沟驿,因以徐沟名县而改清源为乡,仍有学宫,两地界画判然,风气亦迥异”(63)。各废县乡绅对学宫抱有的特殊感情,一方面是对教育的重视,另一方面也在于学宫具有旧县“硕果仅存”的特殊象征意义。清源建梗阳书院,乡绅“踊跃输将,集银一万五千余两”,在地瘠民贫的清源,乡民之踊跃令徐沟知县甚感意外(64)。乐平重修乡学学宫,原拟募款三百缗,乡人“奔走相告,不数月,民之乐助以钱者,数及两千缗”(65)。又如马邑,“裁县后,百年来寂然无闻焉。深幸邑之有官,掌司教化,能造士,能作人也”(66),霍百龄为马邑贡生,曾言“马邑既县为乡矣,所有一县遗留者独此学校耳”(67),学宫成为维系地方认同的纽带。

4、常平仓

清代为积谷存粮、调节供需、备荒赈济等,于全国各地设立常平仓。省、府州、县设常平仓,乡村设社仓,市镇设义仓(68)。然而,事实上非州县之地亦有设立常平仓者。其原因之一就是州县初设有常平仓,裁县之后由于各种缘故,仓谷并未被移送至新县,仍设于原地。如清源县,县治裁并后,仓廒“应移县城,历任以繁剧财匮暂缓。(乾隆)三十七年知县朱睿详奉咨部,仍设清源旧敖,遂为永制”(69)。平顺裁县时,曾奏请将常平仓谷归潞城县经理(70),然而实际上直到光绪初年才将仓谷移送潞城贮存(71)。

此外,赋税的合并也是裁县中的大事。对于清源、乐平、马邑而言,赋税合并即可。平顺分隶三县,赋税分别划拨。因原平顺县治处于潞城县境,且设乡学训导等职,故官俸、役食、杂支、祭祀等均归潞城。大体上,地丁应征折色银,潞城、壶关、黎城按15∶10∶4比例征收,与明代设平顺县时,潞城划拨十六里、壶关十里、黎城五里的比例相近。

三、畛域分明:复县思潮的萌动

撤县不仅是行政运作的结果,更是地域融合的过程。裁县是否成功,不仅在于裁撤过程是否顺利,更在于新、旧二县能否融为一体,从而构建出新的地域认同。然而,清代撤县之后特殊的学额等政策却造成了地域隔阂,“虽合实分”,复县思潮时时萌动。

合并之后,赋税和学额基本上仍然维持了旧有格局而未稍加重置,虽有益于裁县过程的顺利推行,然亦使得原有区域认同不断以学额等形式得以强化,遂有“本邑”与“新并”之分。前如直隶魏县裁入大名,“自清乾隆二十一年县城汜于漳水,当其时,灾余黎民,无力恢复现状,裁并大名(大名指旧县而言),名义上分大名为本邑,魏县为新并,共隶一县,公署之下,而实际上一切政务如征收钱粮、契税及入学名额、书院膏火、奖赏,下至各科、各班书役等仍均系各自为政,毫不牵混”(73),其畛域分明至此。山西亦如是,清源虽并入徐沟,然“学额仍旧,疆域虽合而赋税、词讼、士习、民俗界画判然,风气亦异,官斯地者,顺人之情,因地之宜,一切政事遂有东、西之分,吏役亦分设焉”,以至于光绪年间修志,“集绅耆公议,而徐沟人不知清源之事,清源人亦不知徐沟之事,众论纷如”,只好分修《徐沟县志》与《清源乡志》,所谓“清源之宜为志,非敢求异,亦势之不得不然者也”。清源与徐沟难以融合,有谓“清源襟山带水,士秀而文,民勤而朴,自隋置县,历千有余年,循良接迹,教化之所成,政令之所道,有不能强而同者”,但根本原因在于清代特殊的并县政策并未打破反而是强化了地域隔阂。地方志修撰中,俱可见此畛域分明的地域格局。清源、徐沟各自为志,自不待言,平顺乡志附于《潞城县志》后,《平定州志》、《朔州志》每卷内容下,均先列本州事宜,而后单列乐平、马邑乡。志书处理方法符合行政上合并的现状,也符合事实上的畛域分明,光绪《清源乡志》的编纂者就认为“补修清源乡志,附于徐沟邑志之末,顺绅耆之性而符并辖之制”(74)。

“本邑”与“新并”的称呼本身就包含着一种地域差别,如于裁县之后,推进地域融合,不分彼此,则此种关于地域差别的微妙感觉当逐渐消失。然而,清代特殊政策造成的地域隔阂,强化了被裁之县的不公之感。《马邑县志》序言即称“洎乎晚清专治恶啖愈演愈激,地方兴革要政,马邑以乡之名义不克自专,种种受人支配,动涉牵掣,无异周末之附庸小邦,东西各国之保护属土。官民俯首听从,坐视成败,无可如何。其情殊可伤也”,直言朔州有“近水楼台”之利,又云“裁县为乡,我以乡人自居,人即以乡人待我”(75);平顺原有常平仓谷一万二百四十九石有奇,社仓一千八百一十八石,义仓二百九十八石九斗有奇,自光绪初年移送潞城县管理,“某年潞属崇道等村荒,借食一次,某年平阳府饥,又借食一次”,而“事非经平顺人手借食,是否归还则不可知”(76),亦引发潞城、平顺间的相互猜忌,该县绅士原攀瀛尝感叹曰:“吾平分隶三县,不平待遇之苦”(77);清源被裁后,该地乡民更屡有被“忽视”之感,“官斯土者,亦因徐地近情亲而于清稍疏阔,迹罕至焉”(78)。

遇有摊派事宜,“本邑”与“新并”之地更是相互推诿,唯恐多增赋税,相争的结果往往是只能依照废县前旧例办理,这反而更加强化各自的地域意识。平定州是由直隶入山西驿路所在,设置驿站三处,所费皆由当地摊派。乐平被废前,平定本州负担平潭、甘桃两驿差务。柏井驿虽在平定本州境内,然而由于平定本州承担两驿差务已较沉重,故将柏井驿差务交由乐平县办理。嘉庆元年乐平被裁时,蒋抚所执的一条关键理由就是柏井驿不在乐平县境,照应不周。然而,裁县后,州民唯恐乐平乡人借此变故不承应差务,以致州民、乡民互控,嘉庆十一年不得不勒石定制,仍按废县前旧例办理。现存于阳泉市柏井村法华寺的《东路布铺遵规结状碑文》记载此事甚详:

平定为三省通衢,差务甚繁,向来止有平潭一驿。雍正二年,梅州主将辽州之甘桃驿拨入,平定一州办两驿差务,民力已难支持。嘉庆二年,乐平改县为乡,州民恐乐民抗差推驿,复蹈甘桃之故辙,州民与乡民互控院宪。蒙饬令,出具甘结,依奉遵结,到大人案下恩断,得平定州旧办平、甘二驿草束并一切杂项差使,并不与乐平相干;乐平乡办理柏井驿草束并一切杂项差使,并不与平定相干;俱依旧规,各办各差,永不相推,情愿息词,遵结是实。高州主又恐两地人民互相推诿,出示晓谕,已镌诸石。两地人民相安已久,今年秋间,布行恒隆号等忍以抗不办公等词□案,蒙批,候转案,核饬遵办。东路铺户以不遵旧规等词具诉,仁天洞悉情由,批:即着遵旧规办理。该差即取两处布行甘结送案,毋迟,黏单附于是,出具甘结。缘小的东路布铺仍照旧规办理。西郊、槐树铺、旧关三处茶尖棚布,不敢违抗,结状是实。蒙批准结,仰见仁天一视同仁,毫无偏佑东路人民。愿洪恩永传不朽,因勒诸石,以昭定制云。(79)

复县思潮无时无刻不积郁于新并之地,最典型者莫如平顺人石璜。石璜系平顺乡人,少有才名。清末厉行新政,废科举,设学堂,平顺风气锢蔽,就学山西大学堂者仅有石璜一人。每至放假往返途经潞城,平顺士绅原攀瀛尝问其新政梗概,并嘱曰“吾平分隶三县,不平待遇之苦,吾尝之久,观汝少年英俊,颇有可为,嗣后遇有复县机会,幸勿交臂失之,谨志吾言”(80)。清朝覆亡后,政治形势的改变,使得废县之后一直萌动的复县思潮得到付诸实践的时机。其时被选为临时省议会议员的石璜立即发表了《恢复县治通告书》:“土地若不能独立,人民即不能平等。人民即不能平等,其权利义务之关系又曷能平等乎。故乡之附于县为最不平等之制也久矣。同此人也而仆隶焉,同此地也而附属焉。受绅民歧视,任胥吏之重索,种种现状,笔难罄书”。(81)此文生动揭示了乡人为附庸之苦,与马邑乡人将县、乡关系比喻为“周末之附庸小邦,东西各国之保护属土”是同一道理。

几乎同时,清源、马邑、乐平三县亦恢复县治,从而也彻底昭示清代并县有名无实。其后各县分合无定,民国三年,山西乐平因与江西乐平重名而改名昔阳;四年,清源、平顺、马邑又加裁撤;六年复置清源、平顺二县。1952年,清源、徐沟又加以合并,只是照顾“群众习惯”,新县取两县首字,曰“清徐”(82)。四县之中,得以保留的平顺、昔阳俱是幅员广阔之区,而终被废弃的马邑、清源均面积狭小。决策者的个人考量在一定时期可以决定政区变革的结果,然而从长时段来看,幅员对政区置废仍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中国传统的沿革地理以及我国历史地理学界关于疆域和行政区划的研究,严格意义上来讲,多数属于政区地理研究的范畴,还未上升至历史政治地理学的高度。周振鹤在《建构中国历史政治地理学的设想》一文中,曾提出历史政治地理研究在行政区划方面三个步骤的内容:第一是复原疆域政区变迁的全过程;第二是就疆域政区本身的要素进行分解式及政治学角度的研究;第三是研究政治过程对地理区域的变迁过程(83)。要之,在行政区划研究中将政治过程与地理因素结合起来,是历史政治地理学研究的基本趋向。政治运作不仅体现在高层政区与统县政区上,也体现于县级乃至更小政区尺度上。政治人物处理高层政区及统县政区设置的两大基本原则“犬牙相入”、“山川形便”在解释县级政区设置与边界划分时是否依然普遍适用?客观的地理因素如何在政治运作中被凸显,抑或被隐没,其背后的因素怎样?都需要我们深入到具体的历史场景进行复原和解释,其中尤为关键的是对关系政区变革最直接的行政文书的利用。在这一方面,明清以降时期的研究大有可为,大量丰富的档案资料和地方志书依然保存于世;晚近的还可以进行若干口述史研究,甚至可以将行政运作各个环节完整再现,使得我们对政区的复原与解释建立在可靠的档案而不是“后见之明”的分析基础之上。同时,发掘政区变革中隐藏于官方叙事之下底层民众的声音,将政区变动与政治运作、地方社会史结合起来,以进一步丰富我们对行政区划变革的认识。

[收稿日期]2010-10-20

注释:

①谭其骧:《浙江省历代行政区域——兼论浙江各地区的开发过程》,《长水集》上册,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22页。

②代表性论文有:张伟然《归属、表达、调整:小尺度区域的政治命运——以“南湾事件”为例》,《历史地理》第21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李嘎《雍正十一年王士俊巡东与山东政区改革》、谢湜《清代江南苏松常三府的分县和并县研究》,《历史地理》第22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乔素玲《基层政区设置中的地方权力因素——基于广东花县建县过程的考察》、陈贤波《明代中后期粤东增设新县的地方政治背景——以万历〈普宁县志略〉为中心》,《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10年第1期等。

③吕陶:《浮德集》卷四《奉使回奏十事状》,文渊阁《四库全书》集部别集类,第1098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36页。

④据牛平汉《清代政区沿革综表》(中国地图出版社,1990年)统计。废后即复置的26个县级单位不计。府降为直隶州时,裁附郭县为直隶州亲辖地,县名虽消失,但县级单位并未减少,这类情况不在本文研究范围之内。

⑤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三九《山西方舆纪要序》,中华书局,2005年,第1777页。

⑥乾隆二十八年二月二十六日山西布政使文绶奏,《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17辑,第63页,第64页。

⑦《八旗通志》卷一百七十《人物志·大臣传》,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⑧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朱昱发《禀呈绘制徐沟界图并呈报额赋户口等事》,档号:03-0345-038。

⑨《礼记·王制》,北京大学出版社点校本,1999年,第401页。

⑩《汉书·百官公卿表》,中华书局,1962年,第742页。

(11)周振鹤:《中国历史上行政区划幅员的伸缩变化》,《中国方域》1997年第1期。

(12)《金史·地理志》,中华书局,1975年,第630页。

(13)关于地方行政制度变迁中的文化因素,可参周振鹤《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第十四章《六六三十六——地方行政制度变迁中的文化因素》(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中相关论述。

(14)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录副奏折(以下简称“录副”):山西布政使文绶《奏请将徐沟县裁汰仍并入清源县管理事》,档号:03-0647-009。

(15)乾隆二十八年七月二十八日刑部尚书舒赫德奏,《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18辑,第579页。

(16)《清高宗实录》卷六九三,乾隆二十八年八月戊申,第767页。

(17)乾隆二十八年七月二十八日刑部尚书舒赫德奏,《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18辑,第577页。

(18)乾隆二十八年七月二十八日刑部尚书舒赫德奏,《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18辑,第579页。

(19)高士奇《扈从西巡日录》,丛书集成续编第65册,上海书店出版社,1994年,第279页。

(20)同治《阜平县志》卷二《地理》。

(21)录副:乾隆二十八年七月《控告徐沟县令裁汰归并徐沟状词》,档号03-0345-013,内多漫灭难识之字。状词后抄录有徐沟县民胡应铨控告徐沟县令朱昱发乾隆二十六年采买仓谷,按亩摊派的状纸,然经调查,朱氏之举与裁县并无关联,且是奉前山西巡抚鄂弼政策行事,并无徇私情形,见《清高宗实录》卷六九四乾隆二十八年九月戊午,第776页。本文不就此展开讨论。

(22)乾隆二十八年七月二十八日刑部尚书舒赫德奏,《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18辑,第580页。以下所引舒赫德言均源于此。

(23)蔡勘《定斋集》卷一《割属宜章临武两县奏状》,《丛书集成续编》本,上海书店出版社,1994年,第14页。

(24)2003年宁夏陶乐县并入平罗县后居民的反应,提供了一个“以今观古”的良机。农村居民对裁县多抱有无所谓的态度,“没什么感觉,归陶乐也是种地,归平罗也是种地”,而反弹最大的是政府官员与一些靠政府部门生存的企业、商家,http://news.sohu.com/20040901/n221835417.shtml,2010年6月1日查询。

(25)行龙:《明清以来晋水流域的环境与灾害——以“峪水成灾”为中心的田野考察与研究》,《史林》2006年第2期。

(26)(27)光绪《清源乡志》卷三《山川》。

(28)光绪《清源乡志》卷三《山川》。

(29)(30)光绪《清源乡志》卷四《城池》。

(31)王家范:《复杂的历史需要复杂的头脑——从“黄宗羲定律”说开去》,《探索与争鸣》2010年第1期。

(32)陶乐裁县事件可为这种“干部经济”增添例证。陶乐裁县后,干部调离,一系列连锁反应迅速呈现:服务业因客源消失而生意萧条,商品楼成为空楼,留下了撤县后遗症,其症结在于陶乐的干部群体是当地主要消费群。见《陶乐撤县留下“后遗症” 县制改革要多加小心》,《领导决策信息》2004年第25期。

(33)乾隆二十九年二月十九日山西巡抚和其衷奏,《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20辑,第614页。

(34)顾鼎臣《创建平顺县记》、夏言《请处置青羊山胁从居民疏》,见民国《平顺县志》卷九《沿革考》。

(35)乾隆二十九年二月十九日山西巡抚和其衷奏,《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20辑,第614页。

(36)康熙《平顺县志》卷二《封域志·疆域》。

(37)《新凿石池记》,民国《平顺县志》卷九《营建考》。

(38)以上四条史料均引自户部《奏为山西庠生焦元龙等呈请乐平县仍归旧制事》录副奏折,档号:03-1644-055。

(39)乾隆《平定州志》卷三《舆地志·疆域》。

(40)《清仁宗实录》卷六,嘉庆元年六月己丑,第125页。

(41)马邑县田霁有“恳留县治”的呼吁,全文见民国《马邑县志》之《续艺文》。然未见有“京控”之类的激烈抗争。

(42)录副:山西乐平县监生李映东等呈文,档号:03-1644-054。原折并未注进呈时间,据下所引户部所奏,当在嘉庆元年六月十五日至七月十九日间。

(43)录副:户部《奏为山西庠生焦元龙等呈请乐平县仍归旧制事》,档号:03-1644-055。

(44)《嘉庆道光两朝上谕档》第一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212-213页。

(45)《清宣宗实录》卷二百二十八,道光十二年十二月庚申,第403页;卷二百三十一,道光十三年二月壬子,第463页,第466页。

(46)民国《河阴县志》卷十七《杂记》。

(47)《重修文庙碑记》,民国《平顺县志》卷十《金石考》。

(48)《清高宗实录》卷七百九十二,乾隆三十二年八月乙丑,第712页。

(49)《清仁宗实录》卷六,嘉庆元年六月戊子,第125页。

(50)录副:乾隆二十九年八月一日山西巡抚和其衷奏,档号:03-0112。

(51)民国《平顺县志》卷九《沿革考》。

(52)民国《平顺县志》卷四《名宦录》。

(53)《人民复杂情形》,民国《平顺县志》卷三《生业略》。

(54)《清穆宗实录》卷二百四十七,同治七年十一月丁酉,第438页。

(55)《清穆宗实录》卷二百五十八,同治八年五月戊戌,第588页。

(56)录副:乾隆二十八年七月《控告徐沟县令裁汰归并徐沟状词》,档号:03-0345-013。

(57)《光绪会典事例》卷三百七十二《礼部·学校》,第81页。后因江苏又设海门厅,厅乡同名,道光十二年改名静海乡,见道光《静海乡志》卷上《地理志》。

(58)《清高宗实录》卷四七七,乾隆十九年十一月乙未,第1161页。

(59)《清高宗实录》卷七九二,乾隆二十九年八月庚寅,第990页。

(60)光绪《会典事例》卷三六六《礼部·学校一》,第10页。

(61)《平顺志附入潞城小序》,民国《平顺县志》卷一《小序》。

(62)民国《大名县志》卷一《沿革》附《民国三年大元归并办法》。

(63)《创立梗阳书院碑记》,光绪《清源乡志》卷十七《艺文》。碑记中对清源、徐沟的裁置关系有所误解。

(64)光绪《清源乡志》卷五《学校》。

(65)《重修乐平乡学碑记》,光绪《平定州志补》之《艺文》。

(66)民国《马邑县志》之刘清泰《序》。

(67)《清例授修职佐郎霍公教思碑记铭》,民国《马邑县志》卷四《续艺文》。

(68)《清史稿·食货志》,中华书局,1976年,第3553页。

(69)光绪《清源乡志》卷四《仓廒》。

(70)乾隆二十九年二月十九日山西巡抚和其衷奏,《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20辑,第614-615页。

(71)民国《平顺县志》卷二《赋税》。

(72)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题本:乾隆三十年十月十四日户部尚书阿里衮等题,档号:02-01-04-15697-019。

(73)民国《大名县志》卷一《沿革》。

(74)以上见王勋祥《补修清源乡志叙》、王效尊《清源乡志跋》,均载光绪《清源乡志》。

(75)民国《马邑县志》之《序》。

(76)民国《平顺县志》卷二《赋税》。

(77)民国《平顺县志》卷六《孝义传》。

(78)《邑候范公德政序》,光绪《清源乡志》卷十七《艺文》。

(79)张正明、[英]科大卫、王勇红编著:《明清山西碑刻资料选》(续二),山西经济出版社,2009年,第18-19页。

(80)民国《平顺县志》卷六《孝义传》。

(81)《民国元年临时省议会议员石璜恢复县治通告书》,民国《平顺县志》卷九《沿革考》。

(82)《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兴县专署,并将其原辖各县分别划归榆次、忻县两专领导及将清源、徐沟两县合并为清徐县令》,《山西政报》1952年第12期。

(83)《历史地理》第15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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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废县考--以山西省四县为中心_乐平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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