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的变化及解读论文_李文良,李小琴,黄剑锋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的变化及解读论文_李文良,李小琴,黄剑锋

福建南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理化实验室 362300

【摘 要】《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是食品安全基础标准,对保障食品安全、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维护公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卫生计生委于2017年03月17日发布了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并将于2017年9月1日实施,该标准替代GB2762-201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本文对新旧标准进行对比,重点阐述标准修改内容,并对其进行解读以便于大家理解使用。

【关键词】污染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要求;附录A

1.《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的主要定义及使用原则

1.1“污染物”:食品在从生产、加工、包装、贮存、运输、销售,直至食用等过程中产生的或由环境污染带入的、非有意加入的化学性危害物质。本标准所规定的污染物是指除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和放射性物质以外的污染物。

1.2“限量”:是指污染物在食品原料和(或)食品成品可食用部分中允许的最大含量水平

1.3主要“应用原则”: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以食品通常的可食用部分计算,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当某种污染物限量应用于某一食品类别(名称)时,则该食品类别(名称)内的所有类别食品均适用,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2.本标准的主要修改内容解读

2.1删除了稀土限量要求

根据中国居民膳食稀土元素暴露风险评估,在代表性稀土元素镧、铈、钇的大鼠90天经口灌胃试验中,除了高剂量镧影响动物体重增重和进食量外,未发现镧、铈、钇具有明显的亚慢性毒性。从食物中目前的稀土元素含量水平来看,除了茶叶、食用菌、藻类中的稀土元素含量相对较高外,其他各类常见食物中的稀土元素含量处于较低水平。平均每日从膳食中摄入的稀土元素均未超过镧(代表总稀土元素)临时每日允许摄入量的5%,基于中国居民膳食稀土元素暴露风险评估结果,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取消了植物性食品中稀土限量要求。

2.2修改干制食品中污染物指标表述方式

在GB2762-2012执行过程中,多次出现对干制食品中污染物指标方面的误解,为更好的阐述该原则,对表述语言进行了调整,以期更加明确便于标准执行。新标准中将“干制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以相应食品原料脱水率或浓缩率折算。脱水率或浓缩率可通过对食品的分析、生产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其他可获得的数据信息等确定”改为:“限量指标对制品有要求的情况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2.3增加了螺旋藻及其制品中铅限量要求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藻类及其制品》标准工作组提出了制定螺旋藻及其制品中铅限量的建议。其在广泛调研并征求行业协会、监管单位、企业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参照《食用螺旋藻粉》(GB/T16919-1997)标准要求(该标准中铅的限量要求为≤2.0 mg/kg),对螺旋藻及其制品提出了铅限量规定,即铅≤2.0 mg/kg(干重计)。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限量建议值,并同意将其纳入新修订的GB2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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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增加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

已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GB2992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辅食营养补充品》(GB2257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24154-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GB 31601-2015)四项特殊膳食用食品产品标准中都设置了污染物限量指标,为保证通用标准的完整性,此次GB2762修订时,将几项特殊膳食产品标准涉及的污染物限量在新版GB2762中予以增加

2.5修改了标准附录A

食品类别(名称)说明(附录A)用于界定污染物限量的适用范围,借鉴了CAC《食品和饲料中污染物和毒素通用标准》中的食品分类系统,并参考了我国现有食品分类,结合我国食品中污染物的污染状况制定,仅适用于GB2762。制定附录A主要用于界定污染物限量的适用范围,即确定污染物限量针对的食品范围。附录A涉及22大类食品,每大类下分为若干亚类,依次分为次亚类、小类等。此次标准修订GB2762附录A,做了如下修订

2.6.1删除GB2762附录A中与应用原则3.5款相关的干制品类别。删除水果制品中水果干类、蔬菜制品中干制蔬菜、食用菌制品中干制食用菌、藻类制品中干制藻类、肉类制品中熟肉干制品、水产制品中干制水产品

2.6.2调整GB2762附录A中坚果及籽类分类。坚果及籽类的行业分类标准《坚果炒货食品分类》(SB/T 10671-2012)中将“包衣的坚果及籽类”归属于“熟制坚果及籽类”,且一般坚果炒货行业中称“新鲜坚果及籽类”为“生干坚果及籽类”。因此,此次修订GB2762时,按照行业分类调整了附录A中坚果及籽类的分类

2.6.3GB2762附录A中“其他乳制品”后增加“酪蛋白”的举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酪蛋白》标准已制定完

成,为便于其污染物指标及真菌毒素指标的引用参照,在乳及乳制品分类中“其他乳制品”后增加“酪蛋白”的举例

2.6.4 GB2762附录A中将“鲜味剂和助鲜剂”调整为“味精”。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GB 2720-2015)标准名称对应,将“鲜味剂和助鲜剂”调整为“味精”。

2.6.5 GB2762附录A中将“酱及酱制品”调整为“酿造酱”。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酿造酱》(GB 2718-2014),标准名称对应,将“酱及酱制品”调整为“酿造酱”。

2.6.6简化GB 2762附录A中蛋及蛋制品的分类。鉴于目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GB 2749-2015)分类用语不一致,为避免增加矛盾,且GB 2762中不同蛋制品的污染物限量并没有差异,因此简化了蛋及蛋制品的分类。

2.6.7调整GB 2762附录A中饮料类分类。根据《饮料通则》(GB/T10789-2015)及《固体饮料》(GB/T 29602-2013)修改了饮料类分类,例如将“果蔬汁类”调整为“果蔬汁类及其饮料”、在举例中明确固体饮料包括“研磨咖啡’

3.小结

此次标准修订遵照《食品安全法》以风险评估为依据,科学合理设置污染物指标及限量。与旧标准相比,新标准体现了我国制定污染物限量标准仍高于国际标准,同时新标准也回应了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还有新标准的食品分类及时参考了我国食品现有分类,避免用语不同有利于标准的使用。但新标准部分指标仍有待论证,例如大米中的镉限量。国际标准是0.4mg/kg,我国标准是0.2mg/kg,比国际标准严格很多。但随着近年来我国居民膳食结构的变化,大米中的镉限量问题仍有待进一步论证。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和计生委员会.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S].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S].

[3]思雨. 稀土限量标准取消茶叶行业将迎来跨越式发展[J].《中国食品》,2017(9):114-117.

[4]《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及《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解读. 《中国食品卫生杂志》,2017(2):154\229\237.

论文作者:李文良,李小琴,黄剑锋

论文发表刊物:《中国蒙医药》2017年第1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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