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经营的双向选择--风险投资与创新者关系的探讨_风险投资基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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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向选择 共同创业——论风险投资家与创新者的关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风险投资论文,双向选择论文,关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今天讲的题目就叫“双向选择,共同创业——论风险投资家与创新者的关系”,主要是讲我自己的一些想法和看法。

我今天想首先对中国风险投资这几年的工作做一个简要的回顾,顺便介绍一点国外的情况:然后讲选好项目是风险投资家的职责,包括风险投资家怎样看项目和怎么看人;再讲创新者怎样看风险投资家,实际上是从双向讲讲这个问题。

众所周知,风险投资的发展道路是不平坦的。美国的风险投资的发展,可以说是经过五十年代的成型,六十年代的成长,七十年代的衰退,八十年代的复苏和九十年代初的暂时挫折,从1992年开始进入了迅速增长的阶段,这和美国的经济发展基本上是同步的。到2000年一季度达到高峰,实际投入为193.5亿美元,现在已经逐渐在减缩。

根据我查到的有关美国风险投资规模的最新统计数据,在统计上有两个口径,一个风险投资基金的筹资数额(Commitments to VC funds),另一个是风险投资的实际投入数额(Amountraised by venture backed companies),就是风险投资基金对其所支持的企业的实际投入。这一实际投入1997年是114.16亿美元,1998年是150.39亿美元,1999年是381.86亿美元,2000年是687.56亿美元,可以看到从1998年到2000年的三年中几乎每年差不多翻一番。1999年比1998年翻了一番多,2000年比1999年几乎翻一番。如果从季度来看,就可以看得更清楚。1999年一季度是50.81亿美元,二季度是83.23亿美元,三季度是89.69亿美元、四季度是158.13亿美元,2000年一季度是193.54亿美元、二季度是189.27亿美元、三季度是167.64亿美元、四季度是137.10亿美元,所以从年度来看,应该说2000年是高峰。但是从季度来看,2000年一季度是高峰,此后逐渐减少,大体上与美国的经济发展趋势相同。尽管最近有些人仍在发表乐观的论调,认为美国的风险投资正在从信息和网络技术转向生物技术,所以还能够保持它的势头。但是我看2001年很可能会低于2000年,是否如此到今年年底再证实。我认为,“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是包括风险投资在内的虚拟经济的发展规律。所以我们在顺利的时候要看到风险,在困难的时候要看到希望。

去年5月19日纳斯达克在纽约时代广场的新址开业,他们的董事长和总裁请我去作为他们的嘉宾,为他们按电钮开幕。大家在电视上可以看到纳斯达克在时代广场的新址相当气派,在外头有一个七层楼高的电视屏幕。我做了一个简单的演讲,我说我来的时机不好。朱镕基总理去你们华尔街旧址给你们按电钮的时候,纳斯达克指数冲到5100点,我今天来给你们按电钮时只有3100点,而且弄不好可能还要往下掉。但是作为一个管理学家,我认为资本市场,以及风险投资等,都是一种虚拟经济。它在很大程度上受人们信心的影响,同时它内在存在泡沫,泡沫的膨胀和破灭就造成它的波动。所以资本市场中没有泡沫是不可能的,但是从长远的观点来看,它总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的。作为一个审慎的乐观主义者,应该看到这一点。1987年黑色星期一的时候,我正好在美国,那天似乎美国到了世界末日,有人跳楼,有人自杀、有人开枪把他股票经纪人打死,因为他难以接受其财产突然大大缩水的事实。那个时候道·琼斯指数才只是在3000点以下,但是曾几何时,十多年后道·琼斯指数就冲到了一万多点。

所以我奉劝大家不要借钱买股票,当然更不能挪用公款买股票,借钱买股票赔了还值得同情,挪用公款买股票赔了跳楼活该。但是对新闻界的要求应当是,顺利的时候要指出风险,热的时候我们要泼冷水。所以我在去年,泼了一些冷水,不能老宣传硅谷一天出30个百万富翁。不能只宣传风险投资家过五关斩六将,不讲他走麦城。但是困难的时候,再泼冷水,这个火就灭了。困难的时候要看到希望,要讲成功的前景。今年2月19日出版的《福布斯》杂志评选出美国最成功的50名风险投资家,其中第一名是温诺德·考斯拉,他在过去几年中通过给6家新生代电信公司投资,用大约五千万美元的投入,获得了一百五十亿美元的回报。当然这是个别情况,但也说明风险投资是有可能实实在在地做好的,问题就在于我们要切切实实地去推进。

我想再强调一下我多次讲过的风险投资的五个主要特点,因为我觉得现在许多人对风险投资的认识还需要加强。第一,风险投资是有风险的投资,如果哪一家风险投资公司是百分之百的成功,那么这家公司肯定不是在做风险投资。风险投资公司从项目数来说往往是失败率大于成功率,但是成功项目的收益不但能够抵偿失败项目的损失,还能够为投资者赚来更大的收益。

第二,它是组合投资,由于单个项目风险甚大,必然要投资一批项目,避免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

第三,它是长期投资。从投入到蜕资需要3到7年,不可能当年投入当年就有业绩。

第四,它是权益投资。着重点不在短期的利润,而在长期的所有者权益的增值。

第五,它是专业投资。风险投资家和创新者是共同创业,是在创业过程中的共同伙伴。风险投资家要利用他的知识、经验、关系等帮助创新者创业。不像一般的投资家把钱投下去,就只等着你分红给他。

我再三说过,风险投资家的作用就是支持创新者创业,帮助投资人投机,如果加点政治内容就是支持创新者创兴中华之业;帮助投资人投高科技之机。这两句话有的人可能不同意,有的人说风险投资不一定都是支持创新者创业的。我认为任何事情都有例外,你说不一定,我也同意,有的可能不是。但是从中国的风险投资来看,主要应该是这样。在大多数情况下,风险投资家应该发挥支持创新者创业的作用。应该帮助投资人投高科技之机赚钱。

简单地说一下我国风险投资当前的几个主要问题。第一是资金来源以政府为主,民间参与比较少。但应该说民间的参与是逐渐在增多。4月5日我在网上看到了联想的柳传志发表的一个谈话,他现在就是把联想分成三块,第三块——联想投资公司已于今年年初挂牌,就做风险投资,他本人亲自担任董事长。这家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6亿元,初期启动的股本金在10亿元以上。我觉得他的三个理念很好,第一是资金来源以民间资本为主,第二是专注于信息技术,第三是拒绝赚快钱,主要支持初始创业的项目。

第二是投资重点多集中在后期,短期行为比较明显。现在风险投资应该说真正做前期(种子期)、创建阶段和开拓阶段的不多,做后期收购、包装、上市的比较多。因此设立二板市场的呼声十分强烈。很多风险投资公司热衷于买一些即将上市企业的股份,准备上市以后捞他一把。有些人说这是为了要业绩,如果投资后要等三到七年后才有业绩,恐怕就要受政府批评了。这点可以理解,但是如果都去做后期,那就离开了风险投资的主要目的了。从国际上看,风险投资的主体还是集中在初期和开拓阶段,大概占到70%,天使投资大概5%到10%。后期也就是25%到30%。所以我国风险投资目前的重点确实有点问题,去年我已经批评过这种现象。

第三是经验不足,操作缺乏规范,成功案例比较少。

第四法律体系不完备,难以保障投资人的权益。

现在也有这样的议论,觉得中国搞风险投资不是时候。因为中国风险投资需要的体制和机制条件不具备。我个人不完全同意这种看法。我承认体制和机制上确实有问题,而且甚至有比较严重的问题,但是我们不可能等所有的制度都安排好以后再来搞风险投资。如果说这些问题不解决就不能搞风险投资,那今天的会就没有必要开了。

我认为中国风险投资发展的问题有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宏观制度,就是体制和机制上的问题,也就是说在我国从传统的中央计划经济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无论从法律体系来看,从政府的管理习惯、行政管理的程序和方法来看,都确实存在不少问题,难以适应发展风险投资这样一种新型投资工具的要求。我认为这些问题是由包括文化、观念方面等长期因素的作用而形成的,不是那么容易解决的。北京市曾经想在五个企业试点实行期权,听说最后只有两个企业愿意试。有些风险投资公司想试行期权,但经理人还是希望要现钱,认为期权看不见,摸不着,不如现得利。期权是所谓的“金手铐”,但这个工具难以应用主要是观念问题。

还有一点就是路径依存性,跟下象棋一样,你走了第一步,就会影响今后的几步。改革就是一步一步的走。而且是路径依存的,中国的改革已经进行了二十年,已经走了那么长的一段路,你说我们再全部退回去,完全按照美国风险投资的做法来做,那是不可能的。所以中国的改革只能是渐进的、长期的,要想真正在立法和行政上解决所有的问题,绝对不是一朝一夕之功。所以我认为一方面要积极推进宏观制度的改革,另一方面也不能等都改革好以后再来搞风险投资,那样就会错过机遇。

第二个层次的问题是微观制度上的问题,包括风险投资公司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等问题。我认为可以参考国外的实例,根据我们的国情酌情取舍,尽快地予以规范。因为这方面主要是由公司董事会来决策的,例如激励制度、组织形式等。当然有一些是需要立法的,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就有权决定。当然有些改革可能要通过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同意,特别是当政府有投资时。但总体来说,我认为是可以立即推进的。

第三个层次是实务操作上的问题。我认为风险投资的实际操作可以在现行制度下尽量学习国外成熟的经验,经不断地探索后形成符合我国国情的办法。我不赞成说在风险投资的操作上现在马上制定出一个全面的规范。现在要鼓励大家去探索,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然后通过实践和交流,使大家逐渐统一认识,形成一种范式。所谓范式是大家比较公认的做法,但并不强制任何人一定要这样做。

我在推进中国风险投资事业的时候,就是从这三个方面分别来考虑的。大家可能记得,1998年民建中央提出的“促进我国风险投资事业发展”提案被列为政协一号提案以后,我们在1999年4月开过一次研讨会,中心是中国风险投资的发展战略,实际上就是宏观方面的探讨。当时我提出了“三步走”战略:第一步是建立风险投资公司,为国内外投资者提供咨询和管理服务。主要包括评估和推荐风险投资项目,并受投资者的委托对项目进行管理;第二步是建立风险投资基金,并制定相应法规和管理办法以便从国内外吸收资金;第三步是建立包括第二板块证券市场在内的风险投资体系,健全风险投资投入、运行和撤出的机制。当时我认为第一步可能要两到三年,第二步短则两三年,长则三、五年。第三步短则三、五年,长则五到十年。

现在我们来回顾一下,第一步我认为现在已基本实现,全国已经成立100多家风险投资公司,而且有一些公司运行得还是不错的。例如深圳的创投,上海的联创,都将在今天的会上做经验介绍,当然还应进一步努力做好。民建中央也不能“光说不练”,所以在一些民建企业家会员的支持下,成立了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这家公司现在也在运作,当然实力比起上面两家公司来说差远了。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牌子很大,但是实力不大。现在只有三千万注册资金,但是我想三千万如果用好了应该说也能够做点事情。另外我很高兴地看到,民建会员在各地也都办了一些公司,例如上海的京华公司,南京的斯威特公司,还有在河南、山东办的一些公司。所以我认为建立风险投资公司这一步,应该说在过去两三年内基本达到了原来设想的目标。

第二步就要解决建立风险投资基金的问题。因为只有通过建立风险投资基金,才能真正将大量的民间资金动员出来。目前投资基金法正在制定过程中,去年6月份在宁波召开了《投资基金法》的起草领导小组会,在会上我对现有基金中的一些不良现象做了一些批评,让记者在证券报上给捅出去了,最后引发一场“基金黑幕”大风波。但是我想不管怎么说,中国风险投资基金的建立应该说为期不遥远了。最近听全国人大财经委汇报说,预定今年8月份能够将“投资基金法”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初审,这个投资基金法的制定非常不容易。因为各方面的利益不一样,意见分歧很大,所以需要反复征求意见,但只要能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审,就有希望最终获得通过。

由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立法一般要三审通过,而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每两个月开一次会。如果八月能一审,最顺利的情况是十月二审、十二月三审通过。但是我认为可能不会这么顺利,但是不管怎么说,明年也许有可能通过。现在为了配合投资基金法的出台,需要制定信托法,昨天已报道九届全国人大41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将信托法提交4月24日召开的九届全国人大21次常委会审议,如果三审能够通过,就可为投资基金法的建立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当然投资基金法的调整范围还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来审议决定,一般来说应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应该说从1998年算起三到五年内,中国的投资基金法可以出台,从而可以依法募集风险投资基金。

风险投资基金具有杠杆作用,能调动大量的资金。美国规定主管合伙人(General Partner)在其所募集的风险投资基金中的投入为1%,因此它的放大作用是1:100。因此如果风险投资基金能够成立,那民间资金就能够大量地进入。还有一些机构投资者,例如保险金、养老金等等,应该可以在有限制的条件下进入,这样就可以大大增强中国风险投资的资金实力。

第三步是建立包括二板证券市场在内的风险投资体系。近几年来关于建立二板市场的呼声十分强烈,甚至有人提出中国没有二板市场就没有风险投资。我在1998年就说过,我不赞成这种提法。因为从国外来看,是先有风险投资,后有二板市场的。美国的风险投资从1946年美国研究与开发公司(ARD)的成立作为开始,但是纳斯达克到1971年才建立。因此也是先有风险投资,后有二板市场的。还应看到,二板市场是风险投资蜕资的场所,风险投资支持的企业在二板市场上市通常标志着风险投资的结束。在还没开始投入时就先大讲撤出,恐怕也是短期行为的一种表现。当然有二板市场会增加投资者的信心,但是不能说没有二板市场就不能做风险投资。目前我也在积极推进中国二板市场的建立,但是当前建立二板市场还有四个问题是应当认真考虑的。

证监会的首席顾问梁定邦先生不久前来拜访过我,因为我3月份在香港发表了关于二极市场的谈话。我们就二板市场的问题交换了一下意见。我的意见很明确,要积极推进二板市场,但是要慎重推出。我就这个问题讲了四点意见:第一点就是深交所虽然对我国二板市场的有关规则做了大量的研究,但是还需要按照证券法和公司法的要求进一步细致推敲。因为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目前还比较薄弱,一板市场的监管问题也还不少,所以证监会现正在大力加强监管。由于二板市场风险更大,故一定要二板市场出台以前制定出一套有效的监管办法。香港的创业板在出台以前进行过大量的研究,但现在看也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第二点是我国的二板市场究竟采用与主板市场在一起的孪生式,还是完全脱离主板的独立式,还应当进一步认真研究。现在有不少人有一种误解,认为纳斯达克就是二板市场。实际上纳斯达克是一种孪生式的证券市场。其小型资本市场有大约1700种个别上市股票,由于上市所要求的条件比较宽松,故特别适合于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融资,可为风险投资提供蜕资出路。这类市场通常称为第二板块市场(简称二板市场)。上市后的公司在运行较成熟后,往往可再升级到NASDAQ全国市场(有约4000种股票上市,属于主板市场)。这种孪生结构不仅造成市场人气兴旺,也为杠杆赎买(LBO)后二次上市提供了方便。据说我国有些人主张将主板和二板分别设立在两个不同的城市内,我认为恐怕欠妥。

第三点是从法律上来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前年年底通过的公司法修正案中同意设立高新技术板块,但是没有说同意建立二板市场,所以要建立二板市场可能还要有一定的立法程序。国务院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向全国人大正式提出修改公司法的议案,因此立法还需要一段时间。

第四点就是现在推出二板市场的时机是否合适,恐怕值得探讨。现在世界上所有的二板市场都处于疲软状态,纳斯达克、香港的创业板等等都是如此。因此应当考虑我国在这个时候推出二板市场是不是一个好的时机。我相信二板市场还是在积极的筹备,但究竟能够在什么时候推出,确实无可奉告。当然二板市场只是风险投资体系的一个部分,所以全国人大常委会曾经在五年立法计划中提出要立风险投资法,就是想搞一个有关风险投资的法律体系,但是现在看起来,本届全国人大恐怕完不成这个任务了。因为本届全国人大到2003年就要换届,建立风险投资法的任务要留给下届人大了。但我想中国的风险投资法最终,总是要建立的,但是需要有一个过程。

前年我讲的就是第一层次的问题,是宏观层次。去年我们开了一个会,讲的是运营机制,就是微观层次、微观制度的问题,现在简要地回顾一下我所讲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组织形式。当时我提出四个观点:1.以有限责任公司为主,逐渐向有限合伙制过渡。2.在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法人治理结构框架下,增加对项目经理的授权。3.设立顾问委员会,减少决策的盲目性。4.努力探索创建扁平的半自治式的学习型组织。

二是筹资方式。我提出注册资金由股东出资,一般由三千万到一亿,从注册资金中提取10%到20%作为种子基金。

三是对风险投资企业的投入采取软承诺方式,在需要注册时才由股东直接投入。出资权按股份分配给各个股东,但可以在股东间转让。

四是后续资金,股东有优先出资权,但不足部分可以邀请国内外的投资者、即联合投资人(Coinvester)参加。

关于我国风险投资企业的运行机制,我提出了五条意见:一个是由项目经理对项目建议书进行初筛。第二个项目经理帮助建议人编制项目计划书,并提交顾问委员会评审。第三由董事会决定是否投资和投资数额,要求股东按比例出资。第四当需要外部投资者的时候,由项目经理陪同建议人进行路演。第五资金由出资人直接投入企业,项目经理参加董事会。

最后讲一下如何扎扎实实地推进中国的风险投资事业。

全国人大的主要职责是立法和监督。立法刚才已经说过,全国人大的监督现在要加强力度。我可以告诉大家,今年马上要组织对证券法的执法检查,就是检查证券法实施的情况和问题。全国人大对《证券法》的监督,当然包括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但不是保证中小投资者赚钱。因为资本市场风险非常大,不可能做到大家都赚钱,所以投资者风险自负是肯定的,但是要让中小投资者和大投资者能在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中竞争,这就是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要创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首先要求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然后可以经过认真分析,公布分析结果、最后对违法违纪者进行处置。政府对风险投资要制定政策,还要给予必要的扶持,包括给予一些必要的资金引导,也需要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风险投资行业需要组织起来,需要相互交流和协作。

还有一点是风险投资公司要进行探索和规范,风险投资家要开拓和自律,风险创业者要创新和成长。我想选好项目是风险投资家的基本职责。刚才我说了风险投资家要支持创新者创业,如何支持我去年已经讲过,其中包括和创新者的初步接触,对项目进行详细的评估,帮助创新者修订商业计划书,向董事会、投资人推荐项目,以及和创新者协商订立合同并取得批准。在这个问题上,风险投资家是“一仆二主”的。他一方面要代表投资人的利益跟创新者谈判。另一方面他要支持他看中的创新者,帮助创新者来共同说服投资人和董事会来投资,与他共同创业。所以他是两面人,一面要为投资人谋利,一面要支持创新者创业。

风险投资家怎么看项目,我概括起来是七条。第一是看它的商业模式要与众不同。风险投资支持的是创新的理念,创新的商业模式,这个模式不是一般的新,而是要与众不同。在Randy Komisar所著的《僧侣与谜语》(The monk and theriddle)一书中,讲到了一个例子,就是网络股盛行的时候有一个人提出了一个设想,要在网络搞丧葬用品的销售。因为从他父亲去世后办丧事的过程中,他感到殡仪馆收费太高,棺材卖的太贵了。当然从观念上说这一设想也有新意,网络上搞电器、书籍等销售经常可见,但是搞丧葬用品的销售可能是第一次提出。但是Komisar认为,从长远看来这个商业模式没有前途。这样干可能开始能够热一阵,但是最后人人都可以模仿。最后他们将这个商业模式搞成免费给客户开辟一个网站,当一个人去世的时候,他分布在世界各地的亲友都可以在网站上表示他们对死者的怀念和哀悼之情。然后这个网站上给殡仪馆及丧葬用品供应商做一些广告,靠收取广告费来维持运行。这个思路和原来设想的商业模式就全然不同了。所以创业者必须要有一个与众不同的商业模式,不能只是有一点点不同。

第二是技术基础应是比较成熟的。风险投资所支持的技术创新肯定是不完全成熟,但总要比较成熟。由于美国的风险投资相当发达,各种稀奇古怪的建议都有人提出。在Ruthan Quindlen所著的《一个风险投资家的自白》(Confessions of aventure capitalist)一书中讲到,有一个人建议搞家庭用的核电站,就是把核电站微型化到能够在家庭中使用,甚至还可以随身携带。这个设想可能不错,但其技术基础恐怕不够成熟。

第三是市场前景要相当广阔。对市场前景的估计往往是风险投资家决定是否投资的重要考虑,但在这个问题上有看对的,也有看错的。看错的往往是他没有从创新的理念上看问题。我这里举两个例子,一是1977年数字设备公司(DEC)的创建者Kenneth Olsen提出不搞微机,他说我们没有理由相信有人会在家时用计算机,他做这样的一个结论现在看来肯定是错误的,因为很多人都在家里用微机。但是当时DEC决定不搞微机,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第二个例子是施乐(Xerox)公司发明复印机的时候,由于资金不足,曾经想让IBM投资。IBM的专家评估以后认为复印机只不过是能代替复写纸,而复写纸的市场是有限的,没有必要支持,因而没有投资。现在大家可以看到复印机的作用比复写纸是大多了,IBM就丧失了这个商机。

还有一个听起来象笑话的故事。1903年,福特要发展汽车,向银行借钱的时候,有一个银行家说,马儿是永远不会被替代的,汽车那玩意儿只不过是时髦一下的过场戏而已,从而拒绝向福特汽车公司投资。今天看来,汽车已经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替代了马儿。所以风险投资家有一名言,错失一个商业机会比一个项目失败还要更令人遗憾。

第四是经济效益要估计切实。现在的商业计划书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对经济效益的估计往往是一厢情愿。当然大家都会用折现现金流、净现值、内部收益率(IRR)等方法来证明所建议的项目将有良好的经济效益,但是这些方法在风险投资项目上应用时可得小心。由于对未来的现金流、销售前景和市场竞争对手的估计都只是假想的,故难以认真客观地计算。所以风险投资家在看商业计划书的时候,对经济效益往往是用两种办法来打折扣。一种是用所谓风险附加的办法,如果你说你的内部收益率是30%,这应该是不错了,但是我根据你的风险情况,给你加上3-5%的风险附加,把你的折现率提高了,所以你的内部收益率肯定就没有你估计的这么高。第二是风险折扣。比如说对你估计的收益打七折,用这种办法来更切实地估计你的经济效益。

第五是资金需求有可能满足。有的项目提出的资金需求量非常大,当风险投资家认为他没有办法满足时,往往会予以拒绝。有一些项目可能确实很好,但是一说要几千万、甚至上亿元的投资,风险投资家就要很慎重地考虑。从美国上网电视这个例子可以看到,提出搞上网电视的人是很有创新思想的人,他提出通过电视上网是个很好的设想。但是最后他认为这个商业模式还是不行,要搞增强电视,就是把电视的功能增强,能够提供人们许多的生活服务,但是要搞增强电视所需的投资非常大,一般的风险投资家没有办法满足。所以最后他只好把这家公司卖给微软公司,因为微软有这个资金实力。所以比尔·盖茨到深圳大力推销机顶盒的时候,实际他已收购了这家公司。

第六是技术定价要合理适中。我们现在遇到一个问题,就是创新者漫天要价。我看到一个报道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说中国有一个企业要向一家高校买一项技术,校方提出技术要占96%的股份,那只有傻瓜才会投资!由于前一时期风险投资过热,有的创新者觉得我有女儿就不愁嫁,因此,就拼命地要价,这个问题值得我们注意。技术定价一是要合理,在不同的阶段是不同的。如果是在创始的阶段,你的技术还没有被证实是否成熟,市场还没有被证实是否有前途,你要高价是不合理的。到后期你的技术基本上开发成功时,你要高价才有道理。我认为在创始期技术股不应该超过一半,因为你是虚的,人家是实实在在出钱的。如果失败了,你拍拍屁股就完了,人家的钱就损失掉了。当然你说我不会失败,但是谁敢保证。风险投资是成三败七,你就肯定是30%里的?恐怕不一定。所以我认为在创业开始阶段,技术定价不能过高,而且应要求创业者有一定的资金投入。但是你也别担心,只要你的技术是好的,下一轮融资的时候,自然你的股值就提高了,你就会赚钱了。现在很多项目谈不下来,就是由于技术定价不够合理。当然定价还要适中,就是两家讨价还价,最后达成一个协议,不能一家说了算。

最后是初始创业队伍的人员要整齐,结构要合理。风险投资家对创业者的判别标准通常是:

第一是人要正直,可信程度高。首先觉得这个人可以信赖。有的人讲的天花乱坠,但令人感到难以放心。当然,这不一定说一眼就能看准,我们看人看走眼的时候也多的是。但是要用制度来增强它的可靠性。例如我认为风险企业的董事会组成一般应为三比二。就是开始创业的时候,投资方三,创业方二。因为按照公司法,重大问题都要三分之二多数同意,这就从制度上保障了双方的权益。现在有的风险投资家赔本的原因就在于不从制度上考虑防止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觉得这个人是美国回来的博士、听他说有多少项专利,多少项发明,于是你就相信他。投资给他。最后我们有的人投入资金后,不要说参加董事会,连公司的股东名单里竟然没有这个投资者的名字,等于白给了钱,这样的投资能不上当吗?现在留学生回国创业大多数是好的,是热心的、爱国的。但我去年讲过,也应当注意防止骗子,应该防止有些人趁机回国来骗钱,这类问题已经出现了。所以我认为要采取措施,我建议将来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或者中国风险投资协会搞这么一项业务,就是资信调查。就是如果有人回来说我有多少项专利,在哪家公司工作过,当过什么副总裁,我们就可以调查一下,看看是否如实。

第二是要看他的创业动机。如果他的创业动机是单纯赚钱的话,这个人决不可信。他应当确实有一种成就感,对他提出的项目表现出一种热情,令人感到他确实是想做事,而不是单纯赚钱。

第三是要有坚韧不拔的精神,充满朝气和活力。风险投资家可能初次见面把他的建议给否了,但是他还能够修改建议,再来申请,不达目的决不罢休。上面讲到的丧葬用品项目就是这样。第一次被否定以后,接受风险投资家的建议,重新更新他的观念。最后创出一个新的商业模式。要有这种坚韧不拔及不怕失败的精神,一遇到失败就垂头丧气的人不能支持。

第四是思路清晰、敏锐,并有较高的悟性。风险投资家有一名言,最大的能耐是在同乘电梯的时间内能把你的商业模式说清楚。这就说明你思路敏锐。那种说了半天还听不出要领的人是不能支持的。另外他还要有较高的悟性,点他以后能够改。有些人我说他脑袋瓜生锈了,你点他十次他也不改,这种人不能相信。

第五是学识广博,但也要有较丰富的实际经验。只会空谈理论,对实际问题一窍不通的人是不可委以重任的。

第六是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因为他要组织和管理一个企业,没有组织领导能力,不会搞人际关系,就难以取得成功。创新者对风险投资家也有一些选择的标准,我认为一个优秀的风险投资家应当具备以下一些素质:

一是有事业心、责任感和敏锐的商业直觉。二是有丰富的待人处事经验,善于识别人的品质、能力和可信度。三是熟悉管理业务,金融动作和有关的法律。四是在一个以上的专业领域里具备专业知识和实际经验。五是与金融界、科技界、法律界、政界保持良好的关系,否则就算你是博士,超博士也没用。

最后,我想强调以下几点:

第一是风险投资家要与创新者在自愿的基础上双向选择,结为伙伴。

第二是风险投资家应该和创新者共同创业,分担失败的痛苦和分享成功的喜悦。

第三是风险投资家要和创业者共同处理创业过程的难题,在项目选定以后的运作过程中,比如说停业是一个难题。任何创新者都不愿意承认失败,但是在该停的时候就要下决心停。第二是更换总裁,原来这个创新者可能还比较合适,但当公司的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他的管理能力等等跟不上。这时就要请他当技术总监(CTO),另外请一个总裁来管理,这往往是一个难题。还有增资、蜕资的决策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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