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制定中的几个问题_社会保险法论文

社会保险法制定中的几个问题_社会保险法论文

《社会保险法》制定中的几个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保险法论文,几个问题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工伤保险

《社会保险法》对现行的政策也作了一些调整。一是缩小了不认定工伤的范围。工伤保险采取无过错原则,比如一个工人操作机器过程中受了伤,即使是由于自己操作不当造成的,也应当认定为工伤,不管其是否有过错,这是工伤保险最基本的原则。《社会保险法》也规定了一些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二是扩大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社会保险法》第38条规定,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去外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这些原来由用人单位支付的部分,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三是规定了工伤保险基金的先行垫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交工伤保险,社会保险部门机构可以追偿。

失业保险

现行的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有个范围,即有个上下限,即领取的失业保险金要高于当地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其理由是,不干活的人不能比干活的人还拿的钱多。这个说法是不是很合理呢?我觉得需要研究。因为失业保险缴费是和本人的工资水平挂钩的,工资水平高则多缴,工资水平低则少缴。

失业保险应当“救急不救穷”,就是说一旦失去工作,就失去了生活来源,失业保险能保障暂时维持一段与本人原来生活水平大体相同的生活,你要尽快再找到一份工作,所以时间也不能太长,是救急的。一是与缴费要相关,二是要考虑到家庭情况,比如有孩子要抚养,有老人要赡养,失业金就应当适当多一些,要使他有尊严地生活。所以待遇水平应当与缴费、家庭状况相联系。现在的《社会保险法》取消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封顶规定,给将来政策调整留下空间。这是一个调整。

第二个调整是规定了失业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缴纳医疗保险,使失业职工能够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目前的做法是,失业保险金中有一部分医疗补助金。以后医疗补助金就不再给了,而是用这部分资金缴纳医疗保险费,使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能够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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