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意识形态、审美文化与公共空间_广场舞论文

广场舞:意识形态、审美文化与公共空间_广场舞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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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1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26(2015)11~0178~07

       近些年来,广场舞风靡全国,甚至逸出中国本土,活跃在纽约、莫斯科、巴黎、迪拜等遥远异国。广场舞由民间自发产生,参加人数之多,涉及地域之广,引发争议之大,在中国历史上恐怕是前所未有的。较之书斋案头形而上的玄思,这种现实生活中的审美文化现象,更值得关注与研究。实践总是先于理论并优于理论,实践的选择比理论的设计更有说服力。可能我们的当务之急,还不是构造庞大精致的思辨理论体系,而是做专题的个案调查和深入的实证研究,不是引述国外的理论家说什么和怎样说,而是努力探索当今中国审美文化实践中所产生的问题。在当今西风漫卷的全球化时代里,广场舞作为中国本土原创、毁誉参半的群众性活动,其意义早已超出了审美文化的范围。关于广场舞的争议,牵动着千家万户,折射出当今中国文化建设中多方面的问题,其意义不容低估。

       广场舞引发争议的一个原因,是因为广场舞的意识形态性。在网页上搜索“广场舞”,很容易看到以《内地民众放狗泼粪“围剿”广场舞》、《广场舞屡遭嫌弃》等为标题的负面新闻报道,更有《老年人的广场舞与“文革”渊源》、《从“广场大妈舞”看“文革”流毒》等文,措辞尖锐,态度激烈,将广场舞斥为“文革”文艺的重演,甚至等同于“文革”的一个组成部分,提出“惟法治可以革除”,这种观点将作为一种民间的审美文化活动加以意识形态化,推向政治化的风口浪尖,希望借助政权的力量强行取缔广场舞。①

       广场舞果真如此吗?在得出结论之前,我们首先要搞清楚,究竟什么是广场舞。广场舞已经进入网上维基百科全书,该词条是这样定义的:

       广场舞,或称广场健身舞,是一种行进间有氧健身操,是居民自发地以健身为目的在广场、院坝等开敞空间上进行的富有韵律的舞蹈,通常伴有高分贝、节奏感强的音乐伴奏,多为徒手健身,也有一小部分手持轻器械。广场舞在中国大陆无论南北皆十分普遍,参与者多为中老年人,因此也被视为是一种中国的社会现象。在中国,跳广场舞的中老年妇女经广泛宣传被冠以“广场舞大妈”的名号。另外论及运动内容,流传度最广、得到中国国家体育总局推广的一套广场舞是“佳木斯快乐舞步健身操”。而对于广场舞的确切研究,无论在社会学界还是体育界目前还没有达成共识。因为广场舞中的高分贝音乐会造成噪音滋扰,许多小区业主及居民反对在小区中进行广场舞。②

       这个定义基本符合广场舞的实际情况,反映了广场舞的基本特点。由于广场舞是民间自发产生,在不同的地域有着不同的名称,我们可以根据这些名称,从不同的侧面把握广场舞的内涵。在四川和重庆等地,广场舞被称为“坝坝舞”。在四川方言中,一块平地即可称为“坝坝”,由于川渝多山,地势高低不平,须有一块平地方才能跳舞,特别是集体舞更是需要有一块相对较大的坝坝,因此这个带有鲜明川渝特色的命名,显示出广场舞参与的群众性和流传的广泛性。这看起来似乎和“文革”中广泛流行的“忠字舞”不无相似之处,但是坝坝舞这个名称反映出广场舞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它是自发的,属于民间社会,与官方机构没有关联,锻炼身体和消遣娱乐是广场舞的直接目的。“忠字舞”是官方出面组织和倡导,带有宣传个人崇拜鲜明特点和服务于“文革”的直接政治功利目的。如果说“忠字舞”是自上而下,那么广场舞连自下而上都谈不上。如果说,“忠字舞”是政治权力通过舞蹈形式的展现,那么,广场舞则是普通市民审美自娱的天然流露。这是和“文革”中的“忠字舞”的本质区别。

       笔者所见的海外舆论中,广场舞更多地被称之为“大妈舞”,这个称谓指出了广场舞的主流人群。海外华人在当地属少数族裔,父母从中国来遥远异国探望子女,由于语言、文化、生活习惯等多方面的隔阂,难以融入当地居于主流的外族之中,跳广场舞者基本上是国内来的中老年母亲。但是在国内的情况略有不同,根据笔者在四川、重庆、广州等地的观察,由于国内企业改制等造成工人下岗、提前退休等多种情况,以及一些中小城市的年轻人空余时间相对富余,广场舞在以大妈为主体的同时,也有部分年轻妇女,还有少量中老年男子,甚至也有个别年轻小伙子参加。由于参与程度日益广泛,实际上广场舞者正在由过去单一的大妈人群,逐步走向多样化,呈现出某种年轻化趋势。笔者曾在重庆北碚天奇广场实地观察,出人意料地发现,广场舞人群中舞姿最好的竟然是一位年轻小伙子。

       在北方地势平坦地区,人们往往集聚在当地的市镇广场上跳舞,因此以“广场舞”命名。“广场舞”其实是一个十分含混的概念,它没有一个统一的东西,也没有人想来统一,其实广场舞不需要也不可能统一。广场舞经历了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早期的广场舞多以交谊舞为主,或者是一些独具地方特色的舞蹈方式,例如扭秧歌、腰鼓舞等等,而参与者也是各个年龄段皆有”③,这个看法是合乎实际情况。在2005年前后,笔者就在重庆南滨路广场看到的就是交谊舞,而在延安延河边的广场看到的就是秧歌舞。再远一点,在改革开放之初,舞厅尚未营业,在中国的许多大街小巷,只要有一片空地,就有年轻人集聚在一起跳交谊舞,那时的音乐主要来自手提式录音机。有意思的是,当时公安局屡屡驱散跳交谊舞的人群,而当时电影里表现堕落青年的一个程式化镜头就是跳交谊舞。

       现在的广场舞中包含了健身操、集体舞、民族舞蹈、广播体操、交谊舞等多种形式,即使在同一个广场上,往往也会有不同的舞蹈形式并存,在个别情况下还有拉丁舞,多数情况下以集体舞为主,有点类似西方的有氧运动,“行进间有氧健身操”不失为一种由中国特色的表达。笔者认为,相对而言,“广场舞”这个概念能较为准确地揭示其内涵。一般而言,广场既可以是表达政治意愿的公共场所,也可以是公众的散步与休闲之地。中国的大多数广场,更多的时候是供休闲之用,而不是进行政治活动的场所,广场舞和意识形态之间不一定紧密联系,和“文革”意识形态更没有必然联系。

       对广场舞的否定背后,包含着某种保守的传统文化心态。改革开放之初,警察对在公共场所跳交谊舞的年轻人加以驱赶,至今相当一部分国人仍然对舞厅加以排斥。跳交谊舞曾经是上个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中国电影里堕落青年的经典镜头。更远一点,民国时期上海舞厅,改革开放之前一直被我们的主流文化视为“红男绿女,搂搂抱抱,醉生梦死的资产阶级腐朽堕落生活方式”。对于身体在公共场域的展示,对于男女之间近距离接触,国人始终抱有一种不便言说但实际存在的否定和抗拒心理。

       有人认为广场舞者“多为当年的红卫兵,这样,在广场舞中自然地融进了红卫兵的思维方式、情感表达方式……这种存在的客观性,他承认不承认,想到没想到,都是客观存在的”④,这种观点偏执而且极端。照此逻辑,“文革”中所有参加过红卫兵组织的人,在自己的所有活动中都“自然地融进了红卫兵的思维方式、情感表达方式”,那么,是否这些人的所有活动都应予以取缔呢?尽管任何审美文化现象都不可避免地包含有某种意识形态因素,但是不能把所有审美文化现象都等量齐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辩证法活的灵魂。

       如果说,当年的“样板戏”主动地承载了强大的意识形态功能,那么广场舞并非如此。当年尼克松访华时,江青陪同观看“样板戏”《红色娘子军》。尼克松并不喜欢这出戏,所以他在后来的回忆录中给出的评价仅仅是:“在感情和戏剧艺术上,这出戏比较肤浅和矫揉造作”[1](P.684),当时国内评价文艺作品时流行的是“毒草”等极端词汇,相比之下,尼克松的评价相当温和。数十年过去了,从我们现在对于广场舞抨击的偏执与极端的态度来看,似乎我们的心态并没有明显的改变,中国审美文化建设需要更加开放的心态与包容的情怀。

       中老年人的怀旧情绪是不可避免的,在广场舞中也难免渗透了怀旧情绪,但是其中主要是对青春与爱情的怀念,而且这是一种模糊和不确定的感受。从美学理论上讲,这种情绪性的东西不能归结为某个固定的概念,更不能简单地归结为某个已经过时的政治概念,这是审美活动的一个基本特征。当然,我们也可以这样讲,怀旧情绪是对当今现实的一种感性批判,理论家们可以展开分析,广场舞的红歌流露出对极左时代的怀念,对当今贫富悬殊的不满,对红卫兵运动和上山下乡的追怀等,但是这些观点都是主观臆断,显得是那样的牵强和缺乏说服力。学术研究如同侦探断案,没有证据是不能断案的,这些理论思辨猜测性的成分太多,缺乏足够的证据支持。没有人跳广场舞时会去思考这些问题,这更适合书斋里的学者而不是广场上的舞者。强行将广场舞与“文革”联系在一起,很难令人信服。有学者认为:

       一味强调这种意识形态性质,实质上也是用“文革”观念看待“文革”遗迹。广场舞蹈更多的还是一种健身、交际的需要。这种需要是正当的,所以,称之为城市一害也好,称之为“文革”遗迹也好,都显得过于极端。⑤

       就广场舞播放的红歌来看,也需要具体分析。这些红歌只占其中一部分,而且日渐减少。这些红歌中,既有《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唱支山歌给党听》、《天上太阳红彤彤》等毛泽东时代的歌曲,也有后毛泽东时代的《走进新时代》、《春天的故事》、《爱我中华》等歌曲,很难简单把这些歌曲和“文革”以及红卫兵联系在一起。古希腊先哲有言,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时代变了,语境变了,一切随之改变。即使是《翻身农奴把歌唱》等毛泽东颂歌,已经丧失了个人崇拜盛行时代的那种神圣感,其娱乐性远胜于意识形态性,音乐节奏感远胜于歌词的政治内容,审美快感远胜于思想概念。就当今中国审美文化建设而言,避免重蹈“文革”覆辙的一个措施,是去意识形态化,而不是强化意识形态要素,审美就是一种身心愉悦、消磨时间的娱乐活动,仅此而已。

       广场舞引发争议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扰民,这使广场舞备受指责。如果说广场舞招致批评的意识形态原因比较“虚”的话,那么广场舞招致批评的扰民原因则比较“实”,人们对此有切身体会。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并非所有广场舞都扰民,部分广场舞选择了政府广场,这里通常远离居民区,不会扰民。但是政府广场数量有限,无法满足数量众多的广场舞者的需求,相当多的广场舞靠近居民区,这的确和附近居民的学习与休息产生矛盾。这里涉及当今中国经济与文化建设中存在着的诸多问题,值得引起我们的城市规划和管理者充分重视并切实加以改进。

       这里首先涉及城市规划。一般地讲,城市规划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由于我国尚处于从“温饱型”向“小康型”的转型阶段,受到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我们的城市规划首先考虑的是实用因素,将有限的资金优先投入城市的商业、交通、医疗、教育等方面,而对于城市文化建设,特别是人民群众的审美需求,则往往被忽略,供普通市民休息与娱乐的“硬件”如城市里的公园与广场等公共文化设施,远远不足。其实就是一些实用性的如公交系统等,投入也明显不足,中国大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地铁的拥挤程度,远远超过纽约、巴黎、汉城、香港等国际大都市。近些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随之快速推进,城市里变得寸土寸金,“GDP,炒地皮”的畸形经济发展模式大大加剧了这种倾向,我们忽略甚至是漠视了公众迫切需要的公共审美文化设施。

       由于房产开发商缺乏必要的规划,尽量降低成本,这些空地往往面积不大,而且毗邻居民区,很难避免对附近居民的学习和休息造成一定影响。在某些情况下,如果距离过近,而且音量较大,会产生严重干扰。广场舞目前“扰民”所受到的争议与市民公共空间不足之间有着直接联系。由于公共活动空间不足所造成的城市各种拥堵,包括人群拥堵和交通堵塞等,容易引发人们的不良情绪,使人感到压抑并有可能产生情绪失控。某些地方广场舞的不同群体为争抢场地而发生争执。广场舞的噪音等,既和音量控制不当有关,也和空间过度狭小有密切联系,这些都引发广场舞周边居民的负面情绪,在某些情况下容易产生过激和极端的行为。

       城市规划中究竟是先有居民楼还是先有广场的争论,听上去好像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逻辑悖论,但是的确真实地反映了居民文化活动空间的严重缺乏。居民、广场舞者和物管部门进行过多种形式的沟通,有时候这种沟通甚至是以激烈冲突形式如放藏獒冲散跳舞人群等形式展开,但是实际的利益冲突很难协调。对于广场舞扰民的指责,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以广场舞者为代表的普通公众,代替城市规划和管理者承担了城市设计规划不当的恶果。就广场舞者自身而言,音量过大的确不妥,应适当控制音量,但是客观地讲,作为一种集体舞,也需要达到一定的音量,如果音量过小,或戴着耳机跳舞,这有悖于集体舞的性质。广场舞需要的设施并不复杂,一块平整的空地而已,但即使如此简单的要求也不易得,竟然造成了广场舞严重“扰民”,这里甚至谈不上城市美学,就城市基本规划而言,也包含了需要深刻反思的问题。

       广场舞还反映出城市规划的另一个问题,即我国传统民族建筑日渐消失带来的负面影响。广场舞的兴盛,反映了以大妈为主体的广场舞者的另一种强烈需求,即人们需要一个公共场合来相互沟通。在许多中国大中城市,传统的熟人社会正在被陌生人社会所取代。广场舞并非仅仅是跳舞这么简单,舞者通过跳舞这样一种群体性的活动,达到相互沟通、排遣寂寞,满足心理上的归属感与依恋感,特别是退休大妈,这种需求更甚。考虑到广场舞参与人数之众,我们不难理解这种需求的巨大和强烈。唤起我们亲切记忆的街道文化、大院文化和毛泽东时代的“居委会”文化,是和中国传统的街道布局及大院建筑紧密相连的,这种传统的生活方式,承载了我们深厚的民族文化心理,其中邻居之间的交流和往来频繁带来的人际关系的紧密,固然也会引发邻里纠纷,但是更多的是那种“远亲不如近邻”的亲近感,中国的普通民众对此有很深的依恋。

       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住房条件的大幅度改善,带给我们的实惠自不必言,但是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的弊端之一,是除了北京这样的历史名城尚保留少量古代建筑之外,中国传统民族建筑正在全面消失,包括凝聚其中的民族文化心理也随之快速流失。中国许多城市已经被改造为没有任何历史感的全新现代化城市,这是我们当今城市规划者做的主要业绩。过去大街上居民坐在路边纳凉聊天的景象已经消失,因为大街已经变成了商业橱窗,居民早已迁入小区。众多的大院也早已消失殆尽,这里不是指王朔笔下那种特权阶层的“部队大院”或“海军大院”,而是普通居民聚居的大小院落,这些院落与街道边的民居类似,曾经是居民休憩与交流的重要空间。

       现在国内城市流行的千篇一律的民居,无论是条式建筑还是点式建筑,建筑者完全没有考虑居民休憩与交流的空间,楼上楼下,邻里之间,往往形同陌路。人们特别是以大妈为主体的中老年人群,迫切需要可供休憩交流之用的公共空间。但是在现在既非中国传统、又不是西洋风格的住宅楼里,只有小区的一小块平地,广场则是邻里大妈交流沟通的重要场地。广场舞因此取而代之,填补了当今城市规划中几近空白的物理空间与心理场域。作为一种广泛参与的文化活动,广场舞者大多数是中低收入人群,只能因地制宜,往往利用居民附近的平整空地展开。“广场舞的舞种多,参与费用低,对于一般参与者也没技巧要求,因此在中老年群体中很受欢迎”②。过去一个居民院内,邻里关系紧密,甚至外出连房门都不需要锁,曾经是许多人的共同记忆。而现在的居民楼里,装上防盗门和防盗网还不放心。我们的城市规划者和房地产商所开发的民居,能否保留中国传统建筑的优点,保持我们传统的某些生活方式与人际关系,这可能是我们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重要问题。

       城市人文精神、大众审美文化的建设,社区和谐氛围的形成,均需要有适当的城市公共空间作为平台。广场舞“扰民”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今后的城市规划不仅要考虑“宜居”的实用因素,还需要更多地考虑“乐居”的审美因素。其实这不一定完全取决于经济发展水平,在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我们的城市规划者和管理者是否具有这方面的自觉意识,中国过去的城市建设就有可资借鉴的历史经验。毛泽东时代尽管经济更为落后,文化生活比较贫乏,但是比较注意面向普通公众的城市公共空间和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每个城市均建有电影院、文化馆、工人俱乐部、群众体育场、露天茶座、露天电影等,这些地方均以免费或极低廉价格向市民开放,各个工矿企业和学校的业余文艺队伍频繁举行免费或收费低廉的演出,在当时中国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较为有效地弥补了经济发展水平的不足,一定程度上丰富了大众的审美文化生活。上个世纪80年代,价格低廉的大众舞厅也曾在国内各大中城市盛极一时,甚至波及乡镇。

       直至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重庆地区的文化馆还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当时的北碚文化馆每个周末晚上免费开放,工作人员甚至走上街头,免费教市民唱歌,其中《妈妈,祝您长寿》这首歌曲笔者至今记忆犹新。令人遗憾的是,当年这些地方面向普通公众的文化设施已经被拆除殆尽,代之以价格不菲的茶楼、会所、KTV包厢等,不少娱乐场所还渗入了非法色情因素,公共文化设施逐渐从“小资情调”走向“高大上”,主要面向公款消费和商业活动,普通市民望而却步,不敢问津。近年来笔者回到家乡四川省自贡市,发现当年的工人俱乐部、电影院等已经被拆除,建成了住宅小区和商业步行街,曾经空旷的广场已经消失,公共空间拥挤不堪。广场舞扰民的背后,是经过改革开放30年,中国社会“温饱”转向“小康”之后,城市如何提供适合公众活动的公共文化空间以开展审美文化活动,我们如何从抨击现象转向建设美好家园,这才是问题的实质所在,也是问题的难点所在。

       广场舞扰民还涉及公共道德建设。广场舞的音量较大,忽略甚至没有考虑到周边居民的感受,这说明广场舞者自身的公共道德有待改进。但是我们不应忽略这样一点,即高分贝音量扰民,并不是广场舞独有的现象,国内公共场所的嘈杂吵闹是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在欧美国家旅行,机场、飞机座舱、餐馆、酒店大堂等公共场所,通常都比较安静。而在国内,火车站、公交车站、餐馆、食堂、商场、甚至飞机座舱内普遍比较嘈杂吵闹,如今沿街叫卖的小贩和菜市小贩都配备了麦克风,国内广场上的商业促销活动,通常都使用大音量的扩音设备。国外餐馆通常没有包间,人们自觉低声谈话。在国内餐馆吃饭,如果没有包间,在邻桌的猜拳行令等声音背景中,往往相互谈话都感到难以听清。在公共空间,我们很少考虑他人的感受。

       一般而言,嘈杂吵闹是中国公共空间的一个典型特征。从这个意义来说,广场舞不过是中国公共空间的一个缩影,把这种行为完全归结为“文革”既简单又省事,但事实并非完全如此,或者说远远不是如此简单。把中国当今所有负面现象一概归之为“文革”,如同“文革”结束初期把中国的所有问题一概诿过于“四人帮”,这其实不利于问题的解决。从更深层次来看,广场舞扰民问题,涉及中国传统道德的现代化转型。由于我国传统文化是以血缘和家族为中心,在“私德”高度发展的同时,“公德”没有得到充分发育。美国传教士明恩浦撰写的《中国人的特性》中,设专章讲述中国人“缺乏公共精神”。如果说,我们的传统道德在历史上是和传统的“男耕女织”的自给自足型分散小农经济相适应的话,那么在今天已经难以适应当今快速发展的公共领域,包括国人在国外公共场所的一些不文明行为,都暴露出我们公共道德还远远不够完善,亟待于加强与构建。从这个意义上讲,广场舞扰民提示我们了解当今中国公共道德建设的紧迫性并探索其内涵。

       推动广场舞的起源和发展的杠杆是什么?四川省自贡市汇东新区春华广场,每天晚上约1000人在这里跳广场舞,迄今已逾10年。春华广场舞在四川已经有一定知名度,作为广场舞的个案具有一定的典型性。这里的广场舞者在此基础上组建了星光舞蹈队,曾有多家媒体慕名前来采访,网上也有相关报道。2008年该舞蹈队被四川省体育局授牌为“四川省全民健身知识技能推广辅导站”,2013年被四川省妇联、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办、省文化厅评为“四川省巾帼文明健身示范队伍”,2013年被自贡市体育局评为2010~2013年度自贡市群众体育“优秀健身辅导站”,该广场舞的发起人和组织者许砚获得“全国群众体育先进个人”和“全国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荣誉称号。这里有两个值得注意的问题,一是星光舞蹈队至今没有挂靠任何官方组织哪怕是妇联之类的群团组织,依然是一个纯粹的民间舞蹈团体;二是所有这些获得官方肯定的荣誉称号,均指向一个共同的方向,就是体育,意在健身。

       广场舞有给周边居民带来愉快的一面,不仅很多市民参与广场舞,而且很多市民观看广场舞,这说明广场舞有一定的审美愉悦性。广场舞是以女性中老年群体为核心的当今大众休闲的一种重要模式,它是过去打以麻将为主的公众休闲模式的重要补充,但是广场舞的健身因素更为突出。有网友写道:“广场舞多运动可以包治百病的传说也是一个原因,反过来说明中国大妈的经济不是很宽裕,我们的医疗制度还不能全包”⑥,这才是广场舞兴盛的根本原因所在。快乐广场舞的背后,包含了当今中国社会保障体制中存在着的某些问题,也测量着中国走向福利国家的距离。如果认为广场舞包含了当年公费医疗的怀旧,对当今医疗体制的感性批判,以及广场舞者的民间性质和巨大争议所伴随的公民群体在一定程度上的自我管理,对建立自律性民间社会的可能性探索,这可能并不使人感到意外。

       如果没有官方默许和支持,广场舞席卷全国是不可能的。官方的默许,恰恰说明它和“文革”之间没有直接关联。我们不妨对照另一个典型案例,即和“文革”意识形态关系密切的红歌,前些年曾经在重庆和国内一些地方盛极一时,但是随着重庆地方领导人的更迭,红歌热很快就被制止,已经成为过去。相反,广场舞在重庆和全国,仍处于蓬勃发展之中。有意思的是,在激烈抨击“广场舞”的《从“广场大妈舞”看“文革流毒”》一文中,也是这样描述的:

       在中国“广场大妈舞”已经成为城市“一景”:夜幕降临,华灯初放,在城市的十字路口、在步行街、在街头小巷、在不同形式的大小广场,一群五十岁上下的大妈,或统一着装、或统一道具、正唯我欢快地伴随着《最炫民族风》《老婆最大》《伤不起》《荷塘月色》这些“神曲”,配上音质不高的音响在翩翩起舞。⑦

       这里提到的广场舞曲中并没有“文革”歌曲。笔者认为,正是由于广场舞的人群逐渐走向多样化和低龄化,才是“文革”和红歌在广场舞中逐渐减少直至退出的原因。广场舞中《卓玛》、《我要去西藏》等蒙古族、藏族、傣族也是广场舞的重要内容,除了少量的外国歌曲,广场舞的大量曲目均是中国原创。从这个意义上讲,广场舞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以汉族为主体的民间文化、休闲文化、少数民族文化多种文化的合流。广场舞的流行,客观上意味着经济繁荣、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安定,是和谐社区的大幅海报,是太平盛世的一道独特景观,这也是官方对广场舞默许甚至在某种程度上给予肯定的主要原因。

       当我们的政府耗费巨资,向海外推行中国文化,但效果往往不尽如人意的时候,广场舞却在没有任何官方资金支持的情况下,以自娱自乐的方式,将中国的原创音乐和舞蹈在国外加以展示,这是一种自发的民间文化输出。尽管这些音乐和舞蹈的水平参差不齐,但是那的确是属于中国的并且更多是非官方的音乐与舞蹈文化,是当今中国相当多的中老年大妈喜闻乐见的一种休闲文化。毋庸讳言,广场舞可能并未展示中国文化最为精粹的部分,但是对于一种休闲活动来说,这可能是一个不切合实际的要求。这个要求更适合于经过长期严格专业训练的文化艺术工作者,而不是业余的大妈。

       广场舞的兴盛不是政府工作计划的一个组成部分,而是官方对于广场舞的兴起采取了顺应的态度。广场舞以锻炼身体为目的,这是它和西方有氧运动的共通之处,但是两者的不同之处也是显著的,它是中国本土自发产生的,是适合中国国情的一种群众性户外健身运动,亦歌亦舞,没有健身房,也不花钱聘请专业健身教练,更多地融合了中国民间早已有之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在“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同时,将运动与歌舞融为一体,使之更富娱乐性。对照我们的文化事业建设中长期形成的官本位管理机制,投入和产量常常不成比例。从理论上,我们都承认,在审美文化活动中,人民群众才是真正的主体。广场舞没有政府主管部门的资金投入,却开展得如火如荼,这对于我们当今中国大众审美文化建设的思路,是一种拓宽,也是一个警醒。

       当国内一些人对广场舞百般抨击、必欲取缔而后快的时候,国外城市管理者却发出了不同的声音。据《广州日报》5月26日报道,2016年是广州市与悉尼市缔结姐妹城市的30周年。澳大利亚悉尼市长克劳馥·摩尔(Clover Moore)近期率团访问广州,与广州市相关部门探讨垃圾分类、环保节能、公共交通等城市管理方面的合作交流问题。在参观广州花城广场时,广场舞引发澳方官员兴趣并获得赞誉。在澳方官员探讨怎样将广州的活力无限的“广场文化”带回悉尼并引入社区的时候,摩尔市长认为:“广州的‘广场舞’是城市空间和社区的活跃因子,我们要将它带回悉尼”,因为“悉尼有很多很漂亮的公共的艺术空间可以供大家来休息,这些地方,人们愿意来,才算是成功”。

       摩尔市长认为,公共空间和公共广场是构建城市文化非常重要的部分,尤其要为它注入动力和活力,才能让社区更和谐,人们生活更为多姿多彩。她表示,广州的“广场文化”非常特别,要设法“移植”到悉尼。“例如在广场上的跳舞交际,就是让广场更有活力的一种方式,很值得学习”[10]。从更广阔的范围来看,世界政治经济的重心正在从大西洋转向太平洋,西方学界正在经历一个“东方转向”的进程,中国如何抓住这个历史机遇并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我国文化“软实力”建设的重要意义愈加凸显。“软实力”是由多种因素组成的复杂系统,官方正统主流文化史的重要的但却不是唯一,大众的、民间的、审美的文化也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并且是不可替代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广场舞作为新兴的而且参与极其广泛的大众审美文化活动,是当下中国文化建设的一面镜子,其意义不容低估。

       注释:

       ①参阅http://bbs.tianya.cn/post-worldlook-1085353~1.shtml。

       ②http://zh.wikipedia.org/zh/广场舞。

       ③http://www.huaxia.com/zhwh/whgc/2013/11/3617437.html。

       ④http://club.china.com/data/thread/1011/2769/39/14/8_1.html。

       ⑤http://epaper.oeeee.com/A/html/2013~11/29/content_1981137.htm。

       ⑥http://jzy007888.blog.163.com/blog/static/80572177201492103337750/。

       ⑦http://bbs.tianya.cn/post-worldlook-1085353~1.shtml。

       ⑧http://www.guancha.cn/society/2014_05_26_2327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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