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民主政治分析_市场经济论文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民主政治分析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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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世纪最后五年间,将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朝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总目标作整体性攻坚阶段。与以往十几年改革历程相比,这种目标鲜明、整体推进的改革,将会呈现出许多全新的特点。经济改革在新的基础和轨道上深化,必然引发许多深层次矛盾,需要从更广阔的政治领域和社会领域寻求新的解决办法,由此将不可回避地提出全面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迫切任务。当然,民主政治是历史的、具体的、相对的,必然受到一定的经济、政治、文化条件的制约,并为一定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推进以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高度社会主义民主为目标的政治改革,不能脱离现实,不能超越阶段,尤其需要以一定阶段经济改革所可能提供的基础、时机、动力为条件。

一、新时期改革深化的新特点和新趋势

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导向的经济改革在以往改革基础上深化,已经并将愈益明显地呈现出若干新的特点和发展趋势:

——由“转轨型”改革转变为“创制型”改革。以往十几年的经济体制改革,无论是以推行联产承包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经济改革,还是以增强国有大中型企业活力为主要内容的城市经济改革,抑或是以两权分开、放权让利、承包经营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深化改革,都是在实现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逐步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大前提下进行的,改革的深层指向,无不是解决新旧体制转轨的问题。因而以往改革,可以统属于“转轨型”改革。现在,旧的体制已基本打破,改革已进入“创制型”阶段,即无论哪一个领域、哪一个层面的改革,都要着力于新制度、新体制、新机制的全面创立并尽快投入实际运行。最近几年,是“创制型”改革的关键时期:首先要在培育市场主体、完善市场体系、健全调控体系这三个方面进行整体创制,使新制度、新体制、新机制基本成型;其次全面投入运行,并为广大人民所熟悉和把握;在此基础上推动经济社会全面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轨道。显然,与过去十几年改革相比,今后几年间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更加明晰了,“内涵”逐步缩小了,这就必然导致改革“外延”的扩大,即改革将广泛而深刻地触动政治领域和社会领域,要求加快民主政治以及文化、社会建设的步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制度、新体制、新机制的健康运行扫清障碍,提供成熟的政治、文化、社会条件。

——由“单项突破型”改革转变为“整体推进型”改革。以往的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80年代的改革,由于是在传统体制处于统治地位的条件下进行的,因而改革大多采取重点突破、单项推进、分批操作的战略。而在跨世纪改革时期,尤其是在近几年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攻坚阶段,由于改革的总体目标已很明确,新制度、新体制的基本轮廓已愈益清晰,因而在改革进程上必须实施整体推进战略。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重大改革措施要统一出台,统一行动,共同动作,整体推进,力求在坚固市场基础、塑造市场主体、发育市场体系、健全市场机制、规范市场规则、完善市场调控等一系列方面有整体性突破。经济领域的整体推进式改革,必将启动相关政治领域的改革,要求政治改革与经济改革相适应,整体推进。否则,某些基本适应传统经济发展需要的政治体制和其他政治因素,必然成为新经济体制建立的滞障力量,严重干扰新经济体制健康运行。

——由“层面型”改革转变为“实质型”改革。以往改革,由于是在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关系尚不完全清晰、对社会主义经济的内涵尚未作出科学揭示的前提下进行的,因而所触动的往往是具体体制和运行机制这个层面,难以深涉某些实质性制度。现在,经济改革的目标指向明确了,因而改革所要担负的实质性任务也就凸现出来。例如,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实质上是我国公有制领域一场深刻的革命。这场革命的深层目的,是彻底改变那种产权关系不明,权责关系不清,企业依赖国家,国家指挥企业,从而严重制约社会主义公有制生机与活力的传统体制和制度,按照生产力发展要求重构社会主义公有制,着力于公有制素质的提高与真正优势的增强。显然,这样一场前所未有的实质性变革,必然提出国家如何适应市场化要求改善管理体制,重塑管理行为,增强管理能力,这就涉及国家职能以及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问题。显然,解决这些深层问题,仅仅靠经济体制改革是鞭长莫及的,只有通过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才能获得有效解决。

综上所述,我国新时期改革深化的新特点和新趋势,提出了经济改革与政治改革协调发展这一不可疏忽的战略任务。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是社会主义发展的根本动力。改革的这种性质,决定改革的基本特点,一是全面性。正如邓小平反复强调:“改革是全面改革,包括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和相应的其他各个领域的改革。”[①]我国改革实践再三说明:只有坚持全面改革,坚持经济改革与政治改革相互衔接和协调发展,改革才能取得成功,充分发挥推动社会主义发展的根本动力作用。二是深刻性。我们所进行的改革,不是原有经济、政治体制的细枝末节的修补,而是对那些传统的僵化的经济、政治体制进行革命性改造,以从根本上改革束缚生产力发展和社会主义制度活力的经济、政治体制。显然,这样一种极其深刻的革命性变革,就不仅仅是经济领域也不仅仅是政治领域的事情。经济领域的改革,必然触及到若干政治体制和政治运行机制,要求作出相适应的变革;政治领域的改革,也不可能脱离经济孤立地进行,它不仅需要经济改革为其提供坚实的经济推动力和经济支撑力,而且政治体制改革本身就担负着完成经济改革提出的深层次任务。经济改革与政治改革相互影响,相互渗透,互为条件,必须协调发展,综合配套。

二、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引发的深层次矛盾

探讨新时期经济改革与政治改革的辩证关系,有必要深入地揭示经济体制改革深化所引发的深层次矛盾。

——国家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难以进入良性运作轨道,“一统就死,一放就乱”的非正常循环,是困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的根本性症结。造成这种非正常循环政治行为的,是长期沿袭的、未能从根本上加以改革的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及其运行机制。传统的计划管理体制,以产品经济为对象,与现代市场经济很不相适应,外化为国家(政治)管理市场经济的行为,就往往出现一种“二律背反”状态:在商品经济大潮中,一些机构和部门习惯于旧的体制和作法,仍然企图用强制性权力对市场经济进行干涉和控制。这种违背市场经济客观规律的强制性管理,必然与经济发展产生尖锐矛盾,这就很容易导致另一种极端:放松甚至放弃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从而使市场的某些弱点和消极方面得不到有力抑制和有效引导,使经济生活出现某种紊乱。

——某些政治权力对市场经济进行非正常渗透,导致相当程度的权力商品化行为,造成某些经济领域的严重不等价交换,对于在建立之中的市场经济体制,产生着不可估量的销蚀作用和破坏作用。政治权力商品化行为的出现,一方面缘于我国现阶段市场经济体制还很不完善,另一方面则缘于我国现行政治权力体系中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封建专制政治残余。专制政治是人治而非法制,这种人治政治反作用于尚不发达的市场经济,就必然产生“权力经济”,导致“经济权力化”。

——以小生产意识为思想根源的某些政治行为,严重制约着商品经济、市场经济走向现代社会的步伐。我国现阶段的小生产意识残余,包括两种:一种是小农意识,一种是小商品经济意识。小农的“生产方式不是使他们互相交往,而是使他们互相隔离。”因此,“他们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他们的代表一定要同时是他们的主宰,是高高站在他们上面的权威,是不受限制的政治权力,这种权力保护他们不受其他阶级侵犯,并从上面赐给他们雨水和阳光。所以,归根到底,小农的政治影响表现为行政权力支配社会。”[②]小商品生产者政治要求的中心内容则是对私有利益的维护,由此,小商品生产者自发的平等、自由要求很容易脱离社会整体利益,导致极端个人主义和无政府主义,而最终陷入对权力的崇拜和对个人专制的追求。这两种既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趋势相对立,又与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悖离的小生产意识,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在商品经济大潮中便会滋生一些特有的社会问题。现实生活中一部分政治权力对商品经济的非正常渗透,导致权商勾结、以权经商、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等腐败现象,从根本上说,正是根深蒂固的小生产意识在商品经济大潮中沉渣泛起的结果。

以上分析表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绝不仅仅是一种经济变革过程,而同时是一种深刻的政治变革和社会变革。在改革整体性攻坚阶段,尤其必须高度重视经济改革与政治改革的有机衔接和协调发展。

三、新时期若干重大改革的双重性质和双向目标

事实上,在改革深化的新时期,特别是在今后几年改革攻坚阶段,若干重大改革,本身就具有经济改革和政治改革的双重性质。这也就是说,经济改革与政治改革有机衔接和协调发展,是若干重大改革纵深发展中的内在要求。

新时期的改革所以会具有这种特点,归根到底是由经济与政治的密切关系决定的。经济是基础,政治是经济的集中体现。传统计划体制所强调的经济大一统,以及国家对社会生产和经济生活的直接控制,使经济与政治的关系变得更加密切。许多经济体制,内在地包含着政治体制因素;许多政治体制,又内在依托着经济体制因素。在80年代改革中,由于改革目标单一,单项突破,因而经济体制方面的改革,往往未能更深入地触动政治体制因素;某些政治体制改革,也由于经济体制改革未能提供更加成熟的时机和条件而使改革很不彻底,未能对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发挥能动性的推动作用。在改革整体性推进阶段,必然要求改变这种把经济与政治孤立起来的单项推进方式,更深入地揭示若干重大改革的双重性质,由此确立改革的双向目标结构。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的行政体制改革,突出地表现了新时期改革的这种特殊规律。以精简政府机构、转变政治职能为核心内容的行政体制改革,既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经济现代化的重要环节,又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快政治现代化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紧迫要求。这也就是说,行政体制改革,既属于经济体制改革范畴,又属于政治体制改革范畴;既直接解决政治体制改革所要解决的最现实问题,又担负着解决经济体制改革所必然触及的深层次问题。双重的性质,双重的任务,要求行政体制改革必须选择双向的目标:一方面,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现代社会化市场经济的需要,精简政治机构,转变政治职能,理顺政企关系,提高行政效率,从而加强国家对市场经济发展过程的宏观调控和服务;另一方面,适应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切实解决权力高度集中和某些权力错位现象,加强对国家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快社会主义民主化进程。这种双向目标结构,不是割裂的而是统一的,从行政体制改革的总趋势说,它们应是同步并进全面实现的过程。能否做到两种目标的相互统一和同步并进,直接关系到能否超越以往行政体制改革所难以超越的局限性,避免重蹈“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覆辙,直接关系到改革的深度和力度。

四、经济社会转型时期政治发展的意义

无论是经济改革深化所引发的深层矛盾,抑或是若干重大改革所内涵的双重性质和双向目标,都表明了,在实现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并由此而拓展的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高度重视并有效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既是保证经济改革与经济发展的一项非常重要的现实任务,又是保证中国社会主义制度充满生机与活力、实现社会现代化宏伟目标的历史性任务。

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政治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归根到底是社会现代化的发展规律和社会转型过程中的深层矛盾提出来的。

社会现代化,是一种整体性的社会变革,它不仅包括经济现代化,而且同时包括政治现代化和文化现代化,是一种以人的现代化为主体内容的革命性的社会变迁过程。在经济增长的基础上推进政治发展,实现与经济现代化相适应的政治现代化,是当代世界现代化进程提出来的一个重大问题,更是社会转型国家不可回避的、必须予以充分关注的历史性课题。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不仅面临着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建设社会主义所必需的强大物质基础的历史性任务,而且同时面临着对现行的政治体制进行改革,推进政治现代化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所必需的高度民主政治的历史性任务。

以市场经济为基本启动力量的我国新时期社会转型,无可回避地把社会现代化过程中的矛盾集中引发出来,在某些时候和一定条件下,社会矛盾甚至很尖锐乃至有可能酿成某种社会冲突。首先,社会转型时期,新旧体制胶着。旧的经济体制及其运行机制尚未失去存在的主客观条件,必然成为新体制建立和运行的严重障碍。这种经济体制上的矛盾不仅直接影响到经济发展,而且在更深刻的层面上影响政治、文化乃至整个社会的发展。其次,社会转型时期,利益分化显露。利益分配挣脱了高度集中的传统计划管理体制的束缚,沿着竞争规律流动,由此造成一部分社会成员利益失落,一部分社会成员利益增生;由于利益驱动,加之新旧体制转轨出现的某些缝隙和漏洞,一部分人也会运用不平等竞争或不公正手段攫取利益,甚至利用公共权力非法参与商品经济活动以谋取私利,从而造成新的利益不平等乃至两极分化。这种利益分化的矛盾,不仅直接影响到相当一部分社会成员的实际利益和对改革的承受力,而且深刻影响到政治上层建筑尤其是政治权力体制及其运行机制,对社会稳定和社会发展产生巨大的震动波和冲击力。第三,社会转型时期,价值取向各异。市场经济大潮激荡起复杂多样的价值追求,不同地位、不同层面、不同利益、不同经历的社会成员,对任何一方面的变革,都会表现出不同的价值评判标准和价值目标追求;对于同一种社会现象,也会表现出不尽相同的心态和行为。这种价值取向上的差异和矛盾,不仅直接影响到人们对经济改革的承受力和适应度,而且更加深刻地影响到人们对政治改革和政治发展的认同和参与,从而在广泛层面上影响到政治稳定状态和社会协调程度。第四,社会转型时期,文化碰撞加剧。对于社会变革中的各种事态和矛盾现象,社会成员会持有不同的文化视角;大量西方文化的涌入,在与当代中国文化相共融的同时,某些部分也与传统文化产生尖锐矛盾,在一部分社会成员中形成强烈的观念文化反差。以市场化为目标导向的经济改革的深入,由于其深刻地触及人们的政治关系,会在一定时期内使政治文化方面的差异变得复杂和尖锐起来。这种文化观念上的矛盾,不仅直接影响到人们对社会变革和社会发展的价值选择,而且有可能影响到民族利益和国家利益。如此种种社会转型过程中无可回避的矛盾,仅仅依靠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增长,显然是不可能完全解决的,它迫切要求进一步推动民主政治发展,充分发挥政治关系对于社会转型的特殊作用。

政治社会学认为,政治关系是社会关系中最要害的关系。政治关系的协调,对于整个社会关系的协调起着关键性作用。政治关系代表着和反映着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不同的利益要求。在社会有机体中,职业政治活动家虽是少数,然而与政治活动有着这样或那样联系的,却是社会的大部分成员。从这个意义上说,在现代社会,社会成员都是一定政治关系中的分子。因此,保证社会关系的协调和谐,消除社会转型过程中的矛盾和冲突,防止和避免逆反力量对社会变革和社会发展的干扰,关键就在于政治关系的调整。政治对于社会的协调与管理,实质上也就是政治关系的梳理和调整。

政治关系包括极为丰富的内容。政党之间的关系,执政党与参政党的关系,政党与政府的关系,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国家机构与人民的关系,国家机构相互间的关系,以及各社会团体相互间的关系,由此构成复杂的政治体系。政治体系的目的不是政治本身而是社会。政治体系在任何时候都面临着不同的社会利益及其引发的矛盾、冲突。政治体系的根本功能在于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和措施,统一不同的社会利益和要求,使社会成员的基本共同点得到满足,增进社会协调发展的共识,从而形成尽可能大的有利于社会顺利转型和社会现代化发展的合力。显然,这样一种政治体系的功能,不是专制政治体制或比较低级的民主政治体制所能具有的,因而必须进行政治现代化的变革,建设高度民主的政治关系。这就是以社会现代化为目标的社会转型对政治发展的紧迫要求。从协调社会关系、促进社会转型来说,这种以政治现代化为目标的政治发展不仅必不可少,而且应当超前。政治变革和政治发展落后于经济、社会变革和发展,其结果只能加剧社会转型时期的矛盾和冲突,延长社会现代化的“阵痛期”。

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民主政治调控体系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之上,与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它不仅不能削弱政治上层建筑的作用,而且必须高度重视国家(政治)的宏观调控功能。但这绝不意味着,我们可以延缓政治体制改革,继续运用各种形式的党政不分、政企不分的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来领导和建构现代市场经济体制。这是因为,权力高度集中的决策体制和管理体制,是与市场机制根本对立的。从决策和管理角度来说,市场经济机制从本质上说就是一种分散决策机制,削弱、排斥市场机制作用的最大弊端就是权力过于集中。如果千百万商品生产经营者不能根据市场和成本的变动自主地进行生产、交换和投资决策,也就谈不上由市场来配置社会资源。从这个本质意义上说,现代市场化进程,首先是对传统的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以及与之相适应的高度集权的政治调控体系的冲击。以提高政治上层建筑民主化素质为直接目标的政治体制改革,是以经济市场化为直接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延伸和必要保证。

长期实践表明,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不仅严重削弱经济发展的内在活力,而且由于政治上层建筑淹没于琐细的经济管理事务之中而导致政治体制民主素质的下降和宏观调控能力的萎缩。在对经济运作和社会生活实施无所不管的强制性控制背后,往往隐藏着对现代经济发展规律和发展趋向的无能为力。因此,当经济结构发生重大变革的时候,或者由于种种内外因素的震动而使社会发生急剧变化的时候,很容易出现政治失控和社会无序状态。总之,无论是对经济发展来说还是从政治发展来说,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都是社会发展的深层隐患,是社会现代化的最大障碍。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然深层面地提出改革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的任务。

1982年和1988年两次进行的以精简党政机构、转变政府职能为突破口的政治体制改革,正是经济作用于政治上层建筑的结果。这两次改革,对长期沿袭的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产生了前所未有的震动,展现了经济市场化与政治民主化相互协调、相得益彰的社会现代化大趋势。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这两次改革均不彻底。随着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经济与政治的深层矛盾在不断地显露,政治上层建筑在如何实施对市场经济宏观调控问题上常常陷入困惑之中。譬如,市场经济究竟要选择一种什么样的政治管理模式?人们的价值选择不尽一致,甚至大相径庭。一种观点认为,我国市场经济尚处于初级阶段,经济发展中社会问题增多,社会秩序易乱,因而必须实施政治集中化管理,强化政党和政府的集中控制。由此,“新权威主义论”以各种面目再三出现。再一种观点认为,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现代化程度较低,对政治变革的承受力较弱,因而不宜急于实施政治改革,应采取“经济先发展,政治后发展”战略。第三种观点认为,党政分开、政企分开,事实上很难分开。由此,“党政合一,寓党于政”之类的主张时常出现;在实际生活中,政府与企业的关系,企业内部的党政关系,也尚未选择到恰当的模式。以上几种观点和倾向表明,深入改革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创立与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民主政治调控体系的任务远没有完成。继续改革现行政治体制,探索在党政分开之后能够更好地改善和加强政府对企业以及整个经济运行的宏观调控的体制和机制,将是我国社会转型时期一项长期的全局性任务。

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治权力运行机制

在市场经济过程中,政治权力对经济运行非正常渗透,从而导致权力商品化行为,造成经济领域的严重不等价交换,造成对公共利益的严重侵蚀,这几乎是当代世界的一种共生现象。因此,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无不把市场经济过程中的反腐败提到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上来。在与腐败现象斗争的长期实践中,人们愈益认识到:经济增长,不可能自然而然地解决政治上层建筑方面与经济发展逆方向运行的消极因素;只有顺应现代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律,适时推进和深化政治改革,提高政治上层建筑为公共经济增长服务的素质,才能有效地抑制腐败现象,保证社会协调、和谐、全面的发展。

在我国市场经济进程中,更应当把抑制和清除政治权力商品化的腐败行为作为政治发展的头等大事和长期任务。这是因为,政治权力商品化,既是一种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相抵触的政治行为,更是一种与社会主义国家权力的本质相悖离的政治行为。抑制市场经济过程中某些政治权力腐败现象,仅仅靠市场经济自身的发展解决不了问题,归根到底需要从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政治民主化进程方面寻求良策。

在民主制社会中,权力具有宽泛的内涵和意义。权力是全体人民的意志,这是权力的一般意义。在社会主义制度中,公民所以享有广泛的平等权力,是由于公民已经成了国家的主人,每个公民都有一份主人的权力。从这个意义上说,凡享有公民权利的人,都有一定的权力。权力是权利的基础,也是权利的保证。

但是事实上,上述这种广义上的权力,在实际生活中是抽象的,普通公民很难感觉到自己所拥有的政治权力的具体存在,甚至并不重视自己是否拥有政治权力。现实生活中人们看重另外一种政治权力,这就是只能为少数人所掌握的政治上的强制力量。这种狭义上的政治权力,具有两个重要特征:一是政治权力同国家职位紧密相联系。由于国家职位只能为少数人所占有,因而政治权力这种本来属于全社会公民的意志,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就变成了少数特殊公民手中的神奇力量。利用这种已经特殊化了的政治权力,少数人既可以叱咤风云地推动社会进步,也可以随心所欲地给社会带来灾难;既可以造福于人民,也可以祸害于人民。二是政治权力与利益紧密相联系。不管掌权者自觉还是不自觉,它总是代表着、反映着特定的利益关系,并为一定的利益实现服务。由此,政治权力可以依据掌权者的意志造成一定的利益倾斜:它可以给一部分人带来利益,而对另一部分人的利益造成侵扰或损害;它既可以创造利益公平和平等,也有可能促成利益分化或冲突。

政治权力的上述两上基本特征,在实行市场经济条件下,在社会经济结构和利益结构呈多元化状态的复杂环境中,很容易生成一种负面政治效应,这就是,一部分掌权者运用手中权力介入经济生活,以权力为依托进行商品经济活动。政治权力的利益效应和隐藏在权力背后的利益动机,是政治权力在某些人手中变成以权经商、谋求私利的主观动因;而政治权力人格化以及由此产生的权力崇拜社会心理,则是一些掌权者可以依恃权力介入商品经济活动的客观条件。政治权力介入的商品经济活动,必然是不等价交换,交换的主要目的是为掌权者谋取利益。由此必然导致“经济权力化”,造成对市场经济平等交换原则的严重破坏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侵蚀。因此说,市场经济过程中某些政治权力腐败现象滋长蔓延,根本原因不在于经济方面而在于政治方面,在于某些政治权力与商品经济产生联系时偏离了权力的本质即全体公民的意志,在于掌权者不是代表社会公共利益而是从满足私有利益出发操作手中的权力。那种把权力腐败现象归咎于市场经济,认为只要实行市场经济腐败即难免的观点,是缺乏充足的理由和依据的。

市场经济过程中权力腐败现象的消除和抑制,一方面取决于掌权者对良好思想道德素质的恒久保持,一方面则取决于权力运行机制和权力制约机制的健全完善,归根到底还是后一个方面起作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平等交换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增长的要求,继续深入改革我国现行的政治权力体制,肃清滞留于政治权力结构中的封建主义残余,进一步发育、完善权力运行机制和权力制约机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政治上层建筑的政治价值期待,是构筑现代市场经济的民主政治架构的一项重要任务。

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民主政治行为

政治行为,大致包括两大类:一类是作为社会公共权力的国家对经济、社会管理的行为,它主要涉及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再一类是公民在参与国家政治生活以及经济、社会生活中的行为,它主要涉及公民个人与国家、社会之间的关系。无论是国家的政治行为,还是公民个人的政治行为,都无不主要决定于这样两种政治因素:一是政治制度、政治体制和政治运行机制;二是政治思想、政治态度和政治价值观。前者是决定政治行为的制度因素,后者是决定政治行为的观念因素。

显然,在我国现实生活中,不论是国家对经济、社会的管理,还是公民个人从事经济、社会活动,在相当大程度上都带有政治行为性质。这也就是说,国家与公民个人的政治行为状况,以及各种政治行为深刻折射的政治体制以及人们的政治价值观,对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发生着深刻而又极其复杂的影响。

——规范党政机关的政治行为,加强党和国家对市场经济的保证作用和促进作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规范党政机关的政治行为,根本目的在于,抑制某些党政权力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逆方向发展的消极因素,切实发挥党政权力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与完善的保证作用和促进作用。

执政党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基本职责,一是制定并贯彻重大方针政策,保证经济变革和经济发展的方向,保证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二是加强全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提高人的思想道德素质,保持积极向上的社会风气;三是反腐倡廉,防止和消除由于政治权力的侵入而导致的不平等竞争和两极分化现象,保证整个社会协调发展,文明进步。各级党的领导机构都应该以这三方面基本职责为依据来规范自己的领导行为。

作为国家公共权力集中体现的政府,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则担负着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保持经济总量平衡;对国有资产进行宏观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市场竞争秩序进行法律保护和行政保护,反对和防止垄断行为及不公平竞争;对市场经济中的利益关系进行宏观调控,防止分配不公和两极分化;对各类市场要素进行宏观引导,促进市场体系发育;对社会公益事业进行扶持加强,为市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保障等重要职责。这些重要职责的履行,归根到底是为了形成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完善的社会合力,产生促进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政治社会效应。这些重要职能,都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决定和要求的。

——规范公民个人的政治行为,增强全社会对市场经济的参与力量和维系力量。

首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之上,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有机结合在一起,归根到底有利于公有制生长的新型经济形态。这就要求在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任何公民,无论从事什么样的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都决不能以损害社会主义公有制作为代价,并且要力求以有利于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发展作为自觉目的。其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有利于社会整体利益增长作为价值目标的新型经济形态。这就要求在发展市场的经济过程中,任何公民在运用各种合法手段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应当树立整体利益观,努力为社会整体利益增长作贡献,而决不能损人利己、损公肥私。再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它不仅要求有完备的法律作为支撑力量,而且要求一切公民都必须依据法律来规范自己的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切实做到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总之,只有立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来规范公民个人的政治行为,才能形成万众一心的凝聚力量,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顺利建立和经济社会现代化的尽早实现。

八、现代化:政治与市场双重启动

在世界现代化进程中,政治调控与市场促动的关系问题,一直是涉及全局也是发展中最为敏感的问题。诚如世界银行在1991年《世界发展报告》的绪论中指出的:“发展的核心问题……是政治与市场的相互作用。”在这一重大关系问题上,有两种流行观点:一种是“市场决定论”,认为价值规律是不可抗拒的基本法则,市场经济是经济正常发展的唯一可靠力量,政府不应当干预市场,只应当管理那些市场之外或市场无法决定的事情。另一种是“政府主导论”,认为实行市场经济必然导致放任主义和自由主义,在现代化进程中市场对经济的推动作用,只能在政府统一指导和干预下才能有效实现。这两种观点,实际上把政府与市场看成相互背离不可调和的二元力量,在实际过程中必然导致把政府与市场对立起来的偏颇行为,从而使经济社会很难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许多事实表明,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没有市场运作机制不行,因为竞争性市场机制是迄今为止最为有效的配置社会资源、调节社会生产力的合理方式;同时,没有政府调控作用也不行,因为任何程度的市场运作都是有缺陷的,它不可能在一切领域、一切方面都起到合理的自发调节作用。在众多社会发展领域,例如基础设施、教育投资、消灭贫困、控制人口、生态环境等方面,完全依靠市场运作,不仅难以得到健康发展,而且有可能受到严重忽视,这些关系到社会全面持续发展的事业,只能依靠政府的调控作用来加以保护性发展。同时,市场的弱点和消极作用,也只能运用政府的力量来加以扼制和消除。总之,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的有机结合,是发展中国家走向经济现代化的最佳选择,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民主政治架构的最现实任务。

我国改革开放新时期的经济社会转型,堪称市场与政府两种力量有机结合的成功典范。首先,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最根本内容是打破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引进市场运作机制,而这样一种以“市场化”为价值目标的改革,又是党和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动和逐步深入地推进的。这也就是说,当代中国的“市场化”进程,始终表现为一种党和政府行为。其次,市场机制一旦导入,市场体系一经建立,它又很快地成为一种不可抗拒的经济社会变革力量。在当代中国,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不仅使经济结构转型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大趋势,而且深层面地提出转变政府职能、改革政府行为的历史性任务,要求党和政府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实现自我完善和自我超越,在一个新的层面上实现政府与市场的有机结合。这既是当代中国经济社会转型的一个重要特点,又是经济社会现代化整体进程中的一个关键部位。

18年改革开放的实践经验表明,在经济社会转型中实现政府力量与市场力量的有机结合,必须创造三个方面的条件:一是要顺乎民意。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价值目标的经济改革逐步深入,归根到底是党和政府顺乎民意推进社会变革的结果。大多数人对社会变革和发展的要求,是政府与市场这两种力量有机结合的根本依据。二是要使大多数人受益。人民群众能否在改革中逐步受益,改革中能否坚持共同富裕的发展方向,是判断措施正确与否的根本标准,当然也是政府与市场这两种经济社会转型的启动力量是否有机结合的根本标准。三是顺应社会现代化的历史潮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顺应现代化潮流的必然产物;市场经济在发育、成长过程中,又要紧密适应社会现代化规律,做到经济增长与社会文明协调共融;执政党和政府,则要在领导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充分发挥积极作用,改革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抵触的职能和行为,政府干预不再作为一种超经济的强制力量,而主要是为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创造优良环境和有利条件,成为一种宏观调控力量和优质服务力量。

(本文是作者承担的中华基金“八五”重点项目《我国经济改革与政治改革有机衔接》成果摘要)

注释:

[①]《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37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69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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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民主政治分析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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