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审视渤海建国史--兼论依附论、白山论、反叛论_高句丽论文

重审渤海建国史——兼评“依附”说、“白山”说、“叛乱”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白山论文,渤海论文,叛乱论文,兼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渤海史研究中最难理清的是其建国史事,它也是学界的一个热点,诸如渤海靺鞨的族属,大祚荣的出身,渤海靺鞨与高句丽的关系,乞乞仲象与乞四比羽族众参加没参加营州叛乱,武则天为何册封乞乞仲象、乞四比羽为震国公、许国公,大祚荣为何“自号震国王”,唐朝政府为何册封大祚荣为渤海郡王等,凡此种种,均是渤海建国史的核心问题,均是产生争论的问题。这里笔者不揣鄙陋,拟对渤海建国史事作一重新考辨,并就教于方家。

一、两《唐书》中《渤海传》与《靺鞨传》的比较考察

笔者所以提出两《唐书》中《渤海传》与《靺鞨传》的比较考察,就因在渤海建国史事上,这两者记载是不一致的,存在着史事上的矛盾。

让我们来看看靺鞨族史:据查,靺鞨族早在公元2世纪就与朝鲜半岛的新罗、百济、高句丽发生了关系。高丽史籍《三国史记·东明圣王纪》载:“其靺鞨部落,恐侵盗为害;遂攘斥之,靺鞨畏服,不敢犯焉。”据《三国史记》载:祗摩尼师今十四年(125),逸圣尼师今四年(317),奈解尼师今八年(203),奈勿尼师今四十年(395),均记靺鞨单独入侵新罗,直至新罗慈悲麻立干十一年、高句丽长寿王五十六年(468),“高句丽与靺鞨袭北边悉直城”,“(长寿王)以靺鞨兵一万,攻取新罗悉直州城”。从此,高句丽靺鞨连兵,靺鞨就成了高句丽在朝鲜半岛争霸的一支重要军事力量。

还在公元前1世纪,即在百济始祖温祚王八年(前12),《三国史记》记“靺鞨贼三千来围慰礼城”。以后十八年、二十年、四十年;多娄王四年、七年、二十八年;仇首王三年、十六年;辰斯王三年等都有靺鞨入侵百济事。靺鞨族之所以与新罗、百济发生领土之争,就因为新罗的溟州地连靺鞨。此地区乃古秽人之故地,后靺鞨族之一支居于此地,南邻新罗、百济,北接高句丽,这种地缘政治关系决定了靺鞨族与高句丽、新罗、百济的敌对关系,而随着高句丽的日益强大,靺鞨成为了高句丽的附属。据《隋书·靺鞨传》载:“靺鞨,在高丽之北,邑落俱有酋长,不相总一。凡有七种:其一号粟末部,与高丽相接,胜兵数千,多骁武,每寇高丽中。”《旧唐书·靺鞨传》载:靺鞨“其国凡为数十部,各有酋帅,或附于高丽,或臣于突厥。……其白山部,素附于高丽,因收平壤之后,部众多入中国。汨咄、安居骨、号室等部,亦因高丽破后奔散微弱,后无闻焉,纵有遗人,并为渤海编户。”《新唐书·黑水靺鞨传》载:靺鞨“白山本臣高丽,王师取平壤,其众多入唐,汩咄、安居骨等皆奔散,浸微无闻焉,遗人迸入渤海。”

从上述史料可知,与高句丽发生关系(臣附),并与高句丽联合攻侵新罗、百济者,均为靺鞨族属之白山部,或者说在朝鲜半岛江原道地区活动的靺鞨亦当为白山部靺鞨,而当唐朝征灭高句丽时,与高句丽有关系的“白山部”、“汨咄部、安居骨部等皆奔散”,并未涉及粟末靺鞨,是知粟末靺鞨与高句丽不仅未发生密切关系,而且一直处于敌对状态。

《隋书·靺鞨传》、《旧唐书·靺鞨传》、《新唐书·地理志三》、唐贾耽《郡国县道记》、隋《北蕃风俗记》等均记:“初,开皇中,靺鞨与高丽战,不胜,有厥稽部渠长突地稽者,率……凡八部,胜兵数千人,自扶余城西北举部向关内附,处之柳城。”①知乞乞仲象、乞四比羽当在此八部之中。据《靺鞨传》可知,粟末靺鞨并未臣于高句丽,而且正是这些内附而居于营州的靺鞨族众即为后来成立的震国——渤海国的主体。

这里有一个靺鞨南迁的次数问题。通说认为,粟末部有三次南迁内附:“第一次为隋开皇年间,应指隋文帝开皇九年(589)隋与高丽交兵,靺鞨助其役,后因隋兵失利而迁避辽西‘营州’。”“第二次当为唐高祖武德年间,又有靺鞨遣使朝贡并内属,唐朝以所属靺鞨部置‘燕州’,仍以突地稽为总管。”“第三次则为唐总章元年,平定高丽之后,由唐朝迁徙的粟末靺鞨大姓,以实‘营州’之地……所以唐总章以后第三次靺鞨的南迁或西迁,带有被动性质。”②

笔者认为,粟末八部在突地稽率领下举族南迁只有一次,即《北蕃风俗记》所云。《隋书·靺鞨传》作了相同的记载。《旧唐书·靺鞨传》说,这次粟末八部在突地稽率领下内附,是举族南迁,是一次战略性转移。所谓“第二次南迁”是指“武德初,遣间使朝贡,以其部落置燕州,仍以突地稽为总管”,③这是论者误解了这段史料。实际上这是当李唐王朝刚刚建立,以突地稽为首的粟末靺鞨为向新朝称臣故特派“间使”——“负有伺隙行事使命的使者”前往唐朝朝贡,唐“以其部落置燕州,仍以突地稽为总管”,承认前朝的安排,这里没有所谓“第二次南迁”。所谓“第三次南迁”,其依据为《旧唐书·渤海传》:“渤海靺鞨大祚荣者,本高丽别种也。高丽既灭,祚荣率家属徙居营州。”这一史料存在两个疑点:其一,“大祚荣本高丽别种”;其二,“高丽既灭,祚荣率家属徙居营州”。我们先把“高丽别种”事放一放,先说第二疑点。《旧唐书》把大祚荣“徙居营州”放在“高丽既灭”之后,可主张三次南迁的论者还认为是“由唐朝迁徙的”“以实营州之地”,“带有被动性质”。如果这种观点成立的话,以下问题则不好解释:“白山本臣高丽,王师取平壤,其众多入唐,汨咄、安居骨等皆奔散,浸微无闻焉,遗人迸入渤海”——白山、汨咄诸部在唐朝征伐高句丽的诸多战役中,随着高句丽的灭亡,也受到毁灭性的打击,“其众多入唐”,“皆奔散”,“浸微无闻”。在唐太宗与唐高宗的征伐高句丽的战役中,高句丽被征灭,依附高句丽的靺鞨以白山为首诸部受到毁灭性的打击,怎么只会有以大祚荣为首的粟末部(如果他们也像白山诸部依附高句丽的话)却能全族得以保全,而且还能全族而退。如“此外,还有高丽灭后迁入的‘附高丽’的靺鞨,其中既包括大祚荣一家所在的粟末靺鞨,也有为数不少的白山部人。”①这是认定大祚荣所率粟末部众乃“高丽灭后迁入”者。这种观点是根据两《唐书》中《渤海传》来的。前引《靺鞨传》可知,靺鞨七部唯粟末部与高句丽对抗,并在高句丽“频败其众”的情势下,由其渠帅突地稽率粟末靺鞨八部南迁内附,如果如有人认为所谓还有一部分粟末靺鞨留下没随族南迁,继续依附高句丽,只是在“高丽灭后”方南迁的话,则不合历史的实际。突地稽所率粟末八部,“内属于营州”,在唐朝政府征讨高丽时,曾多次出兵参战。

唐太宗时期,居于营州(柳城)的突地稽所领导的粟末靺鞨部一直臣服于唐,成为唐朝征伐高句丽的一支重要力量。查《新唐书·李谨行传》:“李谨行,靺鞨人。父突地稽,部酋长也。隋末,率其属千余内附,居营州,授金紫光禄大夫、辽西太守。武德初(618—626),奉朝贡,以其部为燕州,授总管。刘黑闼叛,突地稽身到定州……以战功封耆国公,徙部居昌平(唐幽州范阳郡九县之一)……贞观初,进右卫将军,赐氏李,卒。(子)谨行……累迁营州都督……上元三年(762)……封燕国公。”《旧唐书》作“麟德中(664—665)历迁营州都督。其部落家僮数千人,以财力雄边,为夷人所惮。”乾封元年(666)唐发兵征高句丽,“左监门将军李谨行殿而行”,李谨行参与征讨。②据此可知,突地稽所领粟末靺鞨从隋至唐高宗时期,其部众一直居于营州地区,粟末靺鞨在历史上与高句丽对抗,并因之而举族南迁内附,内附之后也一直参与唐朝政府对高句丽的征伐战争。在这种历史大背景、大氛围中,怎么可能在举族南迁的情况下还会有一部粟末部众留下不走,并继续依附高句丽呢?就是在举族南迁后的粟末部仍然站在唐朝政府一边参与征讨,高句丽怎么可能会相信所谓留下不走(如果有这些留下不走的话)的这部分粟末部众呢?

正是由于粟末靺鞨在突地稽率领下于隋开皇九年(589)南迁内属,没有依附高句丽,没有受到高句丽被征灭的影响,一个多世纪(589—689)接受中原文化影响,故全族得以保全、发展、壮大,为其崛起奠定了基础。在整个靺鞨发展史上,除了黑水靺鞨因其远在黑龙江流域,“最处北方”,没有参与东北南部地区的政治斗争之外,其他如白山部,“素附于高丽,因收平壤之后,部众多入中国。汨咄、安居骨、号室等部,亦因高句丽破后奔散微弱,后无闻焉”,均因依附高句丽遭受重创,族众奔散,“纵有遗人,并为渤海编户”。只有粟末部得益于早日举族南迁内属,成为靺鞨族史上唯一得以发展壮大,并很快崛起的一支部族力量。

二、新罗《谢不许北国居上表》的影响

高句丽与渤海乃我中华之古族,民族之间的文化交融本是各民族发展的基本特点。在渤海史研究中一个成说就是粟末靺鞨曾依附高句丽,为高句丽之“别种”,这种观念在中国典籍中始于《旧唐书》;在日本史料中始于日本圣武天皇神龟四年(渤海大武艺仁安八年,公元727年),当年九月,渤海派高斋德等去日使团,是为渤日首次交流,《续日本纪》记为“渤海国者,旧高丽国也。”《日本全史》于此下有“渤海朝贡始于此”七字。这条史料证明,日本为“渤海是高句丽的继承国”的错误观点的始作俑者,并把高句丽、渤海看成是它的朝贡国。而渤海大武艺在致日本圣武天皇书中写道:“复高丽之旧居,有扶余之遗俗”。这又成为国际学界认定“渤海为高句丽之复国者”的所谓根据。在新罗史料中,崔致远代新罗真圣王草拟的《谢不许北国居上表》的奏文中涉及渤海的源流:“渤海之源流也,句丽未灭之时,本为疣赘部落,靺鞨之属;实繁有徒,是名粟末小蕃”。这是笔者见到的认为渤海靺鞨是高句丽的“疣赘部落”的最早的史料,这应是中国史籍“附高丽者”、“高丽别种”之所本。

查唐代文献,唐玄宗所撰《唐六典》卷四《尚书礼部》:“凡四蕃之国……今所在者七十余蕃……奚、契丹、远蕃靺鞨、渤海靺鞨……。”《通典》卷一八○《州郡十》:“安东府……北至渤海一千九百五十里……。”其余则省为靺鞨。唐崔忻井栏题名为靺鞨。张建章《渤海国记》虽已散佚,宋王应麟《玉海》卷153记引:“唐渤海遣子入侍。传:渤海,本粟末靺鞨。”王氏当亲见张建章《渤海国记》,其所记“渤海,本粟末靺鞨”当本于《渤海国记》。高丽史籍《三国遗事》卷一“靺鞨渤海”条引“《通典》云:渤海本粟末靺鞨,至其酋祚荣立国,自号震旦。先天中,始去靺鞨号,专称渤海。”是知唐代文献均未见渤海靺鞨为“附高丽者”或为“高丽别种”之记事。

渤海初期,确有涉及高句丽的史事:其一为前引渤海武王大武艺为“结援”日本致日本圣武天皇书中有“复高丽之旧居,有扶余之遗俗”二句,论者多用以证明渤海靺鞨乃“高句丽之继承国”、“高句丽之复国者”。笔者认为这是误解。“复”、“有”乃对应之词,“复高丽之旧居”者,其意为占有高句丽的旧土、旧疆。即《通典》、《太平寰宇记》诸书所云:(高句丽)“旧国土尽入于靺鞨”。《三国遗事》引“贾耽《郡国志》云:渤海国之鸭绿、南海、扶余、栅城四府并是高丽旧地也。”占有高句丽之旧土,即强大如昔日之高句丽。“有扶余之遗俗”,即指受到扶余文化之影响。其二是当唐玄宗开元十四年(726)“黑水靺鞨遣使来朝,诏以其地为黑水州,仍置长史,遣使镇押。”这件事引起大武艺与唐朝的矛盾冲突,大武艺认为这是黑水靺鞨“必是与唐家通,谋腹背攻我也”,遂即派遣母弟大门艺发兵以击黑水。大门艺反对这样作,他指出:“黑水请唐家官吏,即欲击之,是背唐也。唐国人众兵强,万倍于我,一朝结怨,但自取灭亡。昔高丽全盛之时,强兵三十余万,抗敌唐家,不事宾伏,唐兵一临,扫地俱尽。今日渤海之众,数倍少于高丽,乃欲违背唐家,事必不可”,“武艺不从”。这是大门艺以高句丽灭亡为例企图说服大武艺。在提及高句丽时并没有言及“依附”事,这是因为当年没有“依附高丽”之事,所以大门艺没有言及,如果有“依附”之事,大门艺必会言及以提醒大武艺。《三国史记》卷37《杂志·地理四》对大门艺这段话则记为:“渤海人武艺曰:‘昔高丽盛时,士三十万,抗唐为敌,则可谓地胜而兵强。至于季世,君臣昏虐失道。大唐再出师,新罗援助,讨平之。其地多入渤海靺鞨……。”据此,更看不到粟末靺鞨曾依附高句丽。那么,以崔致远为代表的新罗人认定渤海靺鞨“本为(高句丽)疣赘部落”,对此应如何理解呢?

让我们来看看崔致远《谢不许北国居上表》这一史料的背景。唐昭宗乾宁四年(897)渤海派遣王子大封裔借朝唐贺正之机,进表要求唐皇准许渤海(使臣)居于新罗(使臣)之上,以提高渤海国的国家地位。这揭示出渤海与新罗在国家地位上的“争长”斗争。在崔致远代新罗王草拟的《谢不许北国居上表》的奏文中记载了这次“争长”事件。文中说:“乾宁四年七月,渤海贺正王子大封裔进状请许渤海居新罗之上。伏奉勅旨:国名先后,昔不引强弱而称;朝制等威,今岂以盛衰而改。宜仍旧贯(制),准此。”渤海人要求更改旧制,变更国名先后,渤海应居于新罗之上。对这次“争长”,唐昭宗否决了渤海人的要求。新罗人为此感谢唐昭宗的“英襟独断,神笔横批”。《谢不许北国居上表》就是新罗王为此所写的感谢唐昭宗的表文。现将渤海“争长”的背景作一检索:“宝应元年(762),诏以渤海为国,(大)钦茂王之。”“(大)仁秀颇能讨伐海北诸部,开大境宇,有功,诏检校司空、袭王。”“(大)玄锡立(872—893),咸通时(860—874),三朝献。”“初,其王数遣诸生诣京师太学,习识古今制度,至是遂为海东盛国,地有五京、十五府、六十州。……大抵宪象中国制度如此。”①“编户二十余万户,胜兵二十万人以上。”②到9世纪,是渤海鼎盛时期,人众兵强,经济繁荣,商业活跃,政治稳定,是名副其实的海东盛国。唐王朝自9世纪以来,处于不断加剧的内忧外患之中。中央皇权削弱,地方藩镇势力膨胀,叛乱频仍,党争剧烈,阉宦专权,民族矛盾日益严重,关东连年水旱,百姓流殍,所在起事,最后酿成王仙芝、黄巢农民大起义,李唐王朝在分崩离析、风雨飘摇之中,终于走到了尽头。

新罗王朝自惠恭王(8世纪后半叶)起,统治者淫于声色,巡游无度,纲纪紊乱,内乱不已,灾异屡见,“人心反侧,社稷杌隍”,国力大为衰落。元圣王六年(789)“以一吉餐伯鱼使北国”,③首次派遣使者与渤海修好。但还放不下傲视渤海的传统观念,轻藐地称之为“北国”。宪德王以降,“人多饥死”,“盗贼蜂起”,“内乱不已”;宪德王四年(821)“遣级餐崇正使北国”,第二次派使与渤海修好。文圣王时(840—857)国力日益衰弱,社会矛盾加剧,唐人仍“册王为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尉使持节大都督鸡林州诸军事兼持节充宁海军使、上柱国、新罗王”。④到景文王(861—875)时,已不再为“宁海军使”。新罗当已无力承担此项职任,唐王朝也已无力北顾了。到真圣时(887—897)已是“府库虚竭,国用穷乏,所在盗贼蜂起”,新罗国政“佞幸肆志,贿赂公行,赏罚不公,纪纲坏弛”,前有梁吉、弓裔农民起义,后有甄萱叛乱,新罗已到了分崩离析的最后阶段。⑤正是在这种形势下,渤海人提出了“争长”问题。

渤海之“争长”,是对新罗地位的不承认,是对唐王朝藩国旧制的冲击与挑战。新罗对这种挑战惊慌失措,震惊愤怒,认为渤海是“倒置冠履”、“不循涯分”,激愤之情,溢于言表。当唐王朝“宜仍旧贯”,否决渤海“争长”的请求之后,新罗感谢唐朝“皇帝陛下英襟独断,神笔横批”,“自此八裔绝躁求之望,万邦无妄动之徒”,“确守成规,静销纷竞”,以求保持新罗的地位。“争长”,这是从文化上的高低考量,进而到国家地位(国力之强弱与国势之盛衰)的较量,揭示出渤海人强烈的自信与自尊,透露出渤海人的价值观念。《谢不许北国居上表》集中地揭示了新罗人的渤海观。“渤海之源流也:句骊未灭之时,本为疣赘部落,靺鞨之属,实繁有徒,是名粟末小蕃,尝逐句骊内徙。”这是认定渤海之源流乃高句丽的“疣赘部落”,“尝逐句骊内徙”。所谓“疣赘”,所谓“尝逐”,即依附之谓。这是认定粟末靺鞨曾依附、追随过高句丽,是其附庸。这是“依附”说的滥觞。这就是两《唐书》等史书中所谓“高丽别种”、“本粟末靺鞨附高丽者”诸说所本。

在崔致远的其他文状中也把高句丽与渤海连在一起。崔致远在《与礼部裴尚书瓒状》中说:“则知昔之句丽,则是今之渤海”。在《新罗王与唐江西高大夫湘状》中说:“惟彼句丽,今为渤海”。在这几篇书状中崔致远特别强调高句丽所谓“罪恶历史”:“昔者,句丽卫国,负险骄盈,杀主虐民,违天逆命”;“高句丽、百济全盛之时,强兵百万,南侵吴越,北挠幽燕齐鲁,为中国巨蠹。”新罗人所以如此强调高句丽以及百济之“罪恶”,是用历史观照现今,把昔日之高句丽与今日之渤海连在一起加以论证,以证明今日之渤海亦与昔日之高句丽一样是“中国之巨蠹”,亦应如同征伐高句丽一样来对待渤海。这就是新罗人在这个问题上的一种特定的心态。过去,新罗人以高句丽为强敌,今日则以渤海为强敌,新罗人以对高句丽战胜者自居,视高句丽为败亡之国,新罗人仍希望如同过去与唐人联盟一样来对待渤海。这又是新罗人把高句丽(按,新罗并不把高句丽看作同一民族,也不把高句丽与渤海看作同一种族)与渤海连在一起的更为隐秘的心态,他们也想用这种观点与心态影响李唐王朝。日本学者也指出,“这全然是为了唤起唐方的憎恶之情”。①

由五代后晋时官修的《旧唐书》,是现存最早的系统记录唐代历史的一部史书,是我们研究渤海史以及东北地区民族史的必备的基本史书。“但是,《旧唐书》是在充满着割据和混战的环境中,在短期内匆促修成的,作者对史学又没有出色的见解和才能,因而对唐代史官的著述因袭多而加工少,缺乏必要的剪裁、整理和概括。”②《旧唐书》正确地记述了靺鞨族史,但在渤海建国史事上,显然接受了新罗崔致远等的观点,不顾靺鞨族史的内在的历史发展逻辑与基本事实,不加分析,不加考辨,提出“高丽别种”的观点,在靺鞨族史与渤海史上造成矛盾与混乱。

笔者认为,对历史文献,尤其对域外的历史文献,应该有分析与考辨,在使用之前,应该对史料进行一番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分析研究,按历史的逻辑一致性观点加以鉴别,只有这样才能避免被有些史料误导。对新罗《谢不许北国居上表》这一史料,也应持分析态度,而不应一概地盲目接受。前已对其“疣赘”—“依附”说作了简略分析,说明新罗在这个问题上有意混淆视听,造成史事上的误导。

新罗崔致远等首倡“疣赘”—“依附”说,五代及以后多有从者,以致造成中国史学一大误区。而到了北宋时,竟有人将高句丽、渤海、王氏高丽当成一个历史系列:“……高宗又命李勣讨平之,俘其王高藏,裂地而为郡县……后武后遣将击杀其主乞昆羽,而立其主乞乞仲象……仲象子祚荣立……其后遂号渤海……高氏既绝,久而稍复,于唐末遂王其国……长兴二年(931)王建权知国事……”。③这是把高句丽、渤海、王氏高丽看成同一历史发展系列的一个突出例证,算是新罗渤海史观影响最烈的一例吧。

关于“白山”说,是认为渤海主要建国者为白山靺鞨。董万先生在1987年时提出“渤海的主要建国者还有白山靺鞨”。④李健才先生在其《唐代渤海王国的创建者大祚荣是白山靺鞨人》一文中提出大祚荣是白山部人。⑤上述二位先生显然看到了两《唐书》中《渤海传》与《靺鞨传》的矛盾,对这个矛盾又无法解释,又没能看到日本史料与新罗史料尤其新罗《谢不许北国居上表》这一史料对中国史家的影响,直至承认该史料中“所说的渤海王国的创建者,并非只是靺鞨即所谓‘粟末小蕃’,还有疣赘部落,即依附于高丽的白山靺鞨,高丽把白山靺鞨有时诬称为疣赘部落或高句丽残孽”。说渤海是高句丽的“疣赘部落”、“高句丽残孽”的是新罗人,出于崔致远代拟的《谢不许北国居上表》,论者搞错了。“还有高丽灭亡后迁入的‘附高丽’的靺鞨其中既包括大祚荣一家所在的粟末靺鞨也有为数不少的白山部人。”①为了落实这些论者的观点,需对两《唐书》中《渤海传》重新审读。有论者认为,“《新唐书》应句读为‘渤海,本粟末靺鞨附高丽者,姓大氏’,意即渤海王国是由粟末靺鞨和附高丽者(即高丽别种,亦即素附于高丽的白山靺鞨)两大靺鞨部落集团创建的,其领导人姓大氏即大祚荣。《旧唐书》明确指出渤海是由高丽别种大祚荣和粟末靺鞨乞四比羽即由粟末靺鞨和白山靺鞨(即附高丽者或高丽别种)的两大部落集团共同创建的。”②

对这样的句读与理解,笔者不敢苟同。《新唐书·渤海传》所载“渤海,本粟末靺鞨附高丽者,姓大氏”这个句子的句式句意本是十分明白的,这是一个定语后置的句式:渤海(王族)姓大氏,本为曾依附过高句丽的粟末靺鞨(族人)。“粟末靺鞨”是中心词,而“附高丽者”是修饰中心词粟末靺鞨,属定语后置,意为依附高句丽的粟末靺鞨人。把“本粟末靺鞨附高丽者”句读为“本是粟末靺鞨和附高丽者”,既不合此句式,也不合原意,当属误读、误判。尽管论者强调“把高丽别种和高丽旧将的大祚荣推定为白山靺鞨人更符合文献记载的实际”,但大祚荣本粟末靺鞨人,已为中外史料所证明,只是由于论者不了解所谓“高丽别种”、“附高丽者”来源于新罗史料,对新罗史料又缺少必要的分析,因而对两《唐书》中《渤海传》的误记缺乏辨析,对《渤海传》与《靺鞨传》之间的矛盾没能做比较深入的分析,对这个矛盾又无法解决,只有“白山”说才能“更符合文献记载的实际”。这当是“白山”说提出的学术背景吧。

“白山”说的出现正可反证两《唐书》关于靺鞨族史的记载是符合历史实际的,反证粟末靺鞨并未“附高丽”,大祚荣是粟末部人,不是白山部人,更不是“高丽别种”。

至于白山部,两《唐书》均有相同的记载:“其白山部,素附于高丽,因收平壤之后,部众多入中国。汨咄、安居骨、号室等部,亦因高丽破后奔散微弱,后无闻焉,纵有遗人,并为渤海编户”。这就是白山诸部的出处,因为他们“素附于高丽”,当高句丽被征灭,白山等部亦遭到毁灭性打击,部众奔散,形不成部族,“纵有遗人,并为渤海编户”,而不是渤海国的创建者。

三、两《唐书》中《契丹传》发微

在渤海建国史上,对契丹史的研究是一个关键问题,即:契丹营州叛乱时,乞乞仲象、乞四比羽、大祚荣所领导的粟末靺鞨族众参加没参加叛乱?这是渤海建国史上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综观渤海史学界,对这一问题多主张乞乞仲象等粟末靺鞨参加了契丹营州叛乱。现仅以最近见到的论文为例,有学者认定“靺鞨人确实卷入了‘营州之乱’”。③

论者所提论据,笔者认为均需分析研究。所谓“有过并肩作战的经历”,是指唐朝在征讨高句丽时曾征召营州地区的契丹、靺鞨等从军,即便有所谓“并肩作战的经历”,并不等于当契丹发动反唐叛乱时,靺鞨人会响应。其二、三条所引材料似应放在契丹族史以及营州地区总的形势下进行分析鉴别,亦即把问题提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对具体问题作具体分析,方可鉴别出这些史料的真正价值。至于论者所说第四条证据以及“舍利”官职均应另作分析。

据《新唐书·契丹传》、《旧唐书·契丹传》、《新唐书·奚传》、《旧唐书·奚传》等史料,契丹别部与粟末靺鞨突地稽部在隋末唐初同时“内附”,契丹部众于“营州傍安置”;至于靺鞨部众,据载“隋于营州之境汝罗故城置辽西郡,以处粟末靺鞨降人”,①故营州地区乃靺鞨、室韦、契丹与奚以及突厥等众多民族集居与活动的地区。而当李尽忠、孙万荣叛唐造反时,奚族、室韦族首先响应,加入叛军。

“东走”问题的实质是乞乞仲象—大祚荣部众参加没参加契丹叛乱。粟末靺鞨与契丹族是在隋末唐初同时“内附”的。可知,契丹别部与粟末靺鞨于隋末唐初“内附”,接受中原王朝封赐,均居住在营州地区。为了与契丹族和平相处,为了族众的安全,靺鞨酋长乞乞仲象捐官为契丹之“舍利”。据《辽史·国语解》:“契丹豪民要裹头巾者,纳牛驼十头,马百匹,乃给官,名曰舍利。后遂为诸帐官,以郎君系之。”《辽史·百官志一》:“舍利司,掌皇族之军政,设舍利详稳、舍利都监、舍利将军、舍利小将军、舍利、梅里。”《五代会要》记为“大舍利乞乞仲象”的“大舍利”,当属误记,辽代没有大舍利官职。乞乞仲象之为舍利,乃捐官,即“豪民要裹头巾者”,为闲职,不是实职,契丹人不会令靺鞨族人来管理“皇族之军政”。论者所说乞乞仲象所获“舍利”官职是“由于他参与了‘反叛’并在其中有了相当表现”才获得的,纯属臆测。当营州契丹叛乱发生时,“祚荣与靺鞨乞四比羽各领亡命东奔,保阻以自固”;“有舍利乞乞仲象者……东走……树壁自固”。“自固”就是不参与叛乱,离开叛乱中心地,“东走”以“自固”即以保护自己的族众。《辽史·地理志二》对当时情景有真实的记录:“武后万岁通天中,为契丹尽忠所逼,有乞乞仲象者,度辽水自固,武后封为震国公。”这是说在契丹李尽忠发动叛乱时,同时逼迫营州地区的各个民族集团参加叛乱,奚族、室韦族被迫参加,而乞乞仲象为了躲避李尽忠威逼利诱和保护统众,当叛乱一发生,就率领族众“东走”,“保阻以自固”。可知,乞乞仲象等粟末靺鞨族团并未参加契丹李尽忠的叛乱。

查营州契丹叛乱史事:则天后万岁通天元年(696)“夏,五月,壬子,营州契丹松漠都督李尽忠、归诚州刺史孙万荣举兵反,攻陷营州,杀都督赵文翙”。“尽忠自称无上可汗,据营州,以万荣为前锋,略地,所向皆下,旬日,兵至数万,进围檀州。”至万岁通天二年五月孙万荣“为奴所杀”,“其余众及奚、霫皆降于突厥”。②《旧唐书》作“自是其余众遂降突厥”。《新唐书》作“契丹不能立遂附突厥”。可知,营州契丹叛乱为唐朝一次严重的政治危机,时间持续一年,唐朝用了很大力气才把它平定。但这里没有靺鞨族参加的记录。

坚持“叛乱”说者认为乞乞仲象、大祚荣等参加了叛乱,并且直到“契丹主力大败”,“比羽败死之后”大祚荣才“东奔”。③笔者认为这不符合契丹史实。这是说乞乞仲象等先是参加叛乱,随叛乱势力大张而南下,只是当叛乱失败才“东奔”的,但这期间有一个则天后“封乞四比羽为许国公,乞乞仲象为震国公,赦其罪”的问题。论者认为武后“封爵”是平叛之后“朝廷方面确有可能采取措施以争取和笼络卷入暴动的各族上层人士”,“由于武懿宗之流在平叛前后的滥杀无辜所造成的恶果显已产生连锁反应,即使比羽等顾虑重重,竟‘不受命’”。④笔者认为这是把事件发生的时间颠倒了。两《唐书》中《渤海传》以及《族谱》均记营州乱起“王率麾下兵及靺鞨酋长乞四比羽诸部兵东渡辽河”。唐军连遭败绩,叛军势力大张时期才有“封爵”之举。武后所以封爵是因为乞乞仲象、乞四比羽所率靺鞨团拒绝参加契丹叛乱并“东走”,“保阻以自固”,对此武后是欣赏的,因为这无形之中加强了李唐王朝的力量,削弱了叛乱者的力量,为了嘉奖与巩固乞乞仲象、乞四比羽及其族团的向心力,才有封爵之举。所谓“赦其罪”——即以其逃走,而未参加平叛之罪,并因而“封乞四比羽为许国公,乞乞仲象为震国公”。前引《辽史·地理志二》记载,简要地说明了武后封爵的前后因果关系,如果是平叛之后的话,就不需要封爵了。

这里有一个李楷固投降的时间问题。“武后神功元年(697),夏四月……突厥默啜发兵取契丹新城,奚人叛万荣,神兵道总管杨玄基击其前,奚兵击其后,获其将何阿小,万荣军大溃。”①“于是神兵道总管杨玄基率奚军掩其尾,契丹大败,获何阿小,降别将李楷固、骆务整,收仗械如积。”契丹别将李楷固于武后神功元年五月投降,降后就为唐朝所用,首先用以追击“不受命”且被视为契丹“余党”、“反人”的乞四比羽族众,“及孙万荣死,二人(指李楷固、骆务整)皆来降……太后以楷固为左玉钤卫将军,务整为威卫将军,使将兵击契丹余党。”②

万岁通天二年(697)五月,唐军击溃叛军,李楷固投降,“有司责其后至,奏请族之。狄仁杰……奏请赦之……太后用其言,赦之。又请与之官”。③李楷固降,当在是年五月后半,武后赦之,又与之官,当已在七、八月间。武后对乞乞仲象等封爵,当在是年李楷固、骆务整投降之前,叛军已“屠赵州”,并引精兵“谋与突厥默啜可汗”乘胜共取幽州的危急时刻。

至于平叛之后,“民有为契丹所胁从复来归者,(武)懿宗皆以为反,生刳取其胆”,“武懿宗奏河北百姓贼者请尽族之……司刑卿杜景俭亦奏:‘此皆胁从之人,请悉原之。’太后从之。”④这个事件与乞乞仲象、大祚荣的“东奔”无关,更与武后之封爵无关。把这些事件作为乞乞仲象等“东奔”的背景与原因,并把武后之封乞乞仲象等与处理“河北百姓之从贼者”连在一起是主观臆测。

在中外史料中,第一个说大祚荣等粟末靺鞨参加营州契丹叛乱的又是新罗的《谢不许北国居上表》:“其首领乞四比羽及大祚荣等,至武后临朝之际,自营州作孽而逃,辄据荒丘,始称振国。”两《唐书》中《渤海传》显然并未接受这一观点,当是认为这种记述既不符合靺鞨族的历史实际,也不符合契丹族的历史实际,更不符合渤海史的历史实际。

如何理解乞四比羽“不受命”,也是渤海建国史的一个重要问题,就因为乞四比羽“不受命”,才有李楷固“率兵讨其余党”等后续历史。这个问题直接涉及乞乞仲象之封震国公、乞四比羽之封许国公。

突地稽因其原住地为扶余故地,所以隋人封其为扶余侯——扶余故地的民族首领;唐初,“以其部落置燕州”,故封其子李谨行为燕国公。扶余侯、燕国公,皆为实封。乞四比羽之许国公,则为美称,为虚封,正如突地稽为耆国公,亦为虚封,为美称。封李谨行为燕国公,则为实封,而乞乞仲象之震国公亦为实封。也正因此,所以乞四比羽才“不受命”。两《唐书》没有记乞乞仲象的态度,但从大祚荣“自号震国王”——继承其“父”乞乞仲象爵位看,乞乞仲象是接受了这个封号,从中正可看到靺鞨族有接受中原王朝的册封传统。由于乞四比羽“不受命”,才有“后诏玉钤卫大将军李楷固、中郎将索仇击斩之”。

“不受命”意味着不承认王命,不归附王朝,直至意味着与叛乱集团没有脱离关系,故“则天后命右玉钤卫大将军李楷固率兵讨其余党”,以契丹“余党”视之,以“反人”视之,这对粟末靺鞨集团是一大危机。“祚荣合高丽、靺鞨之众以拒楷固,王师大败,楷固脱身而还”。这次战争代价很大,乞四比羽被斩,乞乞仲象病死。在渤海建国前,这是一次带有决定性的胜利,为大祚荣于圣历二年(698)建国奠定了基础。在这第二次战略性的成功大迁徙以及在建国过程中,“靺鞨之众及高丽余烬,稍稍归之”,力量得以急剧壮大,靺鞨族史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渤海建国史一个重要问题,是渤海国号的由来问题。大祚荣建国,“自号震国王”,“圣历中,自立为振国王”,振与震同音,以震为是。“震,东方也”,武则天封赐乞乞仲象为“震国公”,是承认其为东方民族首领之意。大祚荣立国,其国号为“震国”,最为明显地继承其父“震国公”的封爵而命国,明确无误地向李唐王朝传达一个信息:接受唐朝的册封。这也为后来的更高一级的册封——渤海郡王奠定了基础。韩国学者也看到了其中的关系:“大祚荣在制定国号时,也有可能考虑其父所受的爵号。”①而从靺鞨民族历史上看,这个民族长期以来就有接受中原王朝册封的传统,从“震国公”到“震国王”,正是大祚荣实现了其父乞乞仲象从部落联盟进到组成国家政权的历史愿望,把粟末靺鞨族史推向一个新阶段。

唐人可以径直因承认前朝震国公的封爵而承认大祚荣的震国王(按:王为“正第一品”,国公为“从第一品”,“一曰王,正一品……二曰郡王,从一品”②),但却又册封大祚荣为渤海郡王。从震国王到渤海郡王,粟末靺鞨族发生了又一个新的飞跃——从“自号”到王朝册封。而从乞乞仲象的“震国公”到大祚荣“自号震国王”再到册封大祚荣为“渤海郡王”,从靺鞨国号到渤海国号的演变过程,可以看到:震国公和震国王分别是靺鞨族的爵号与国号,而“渤海郡王”,则意味着靺鞨已建立了一个以粟末靺鞨为主体的联合周边其他各族组成(或融合成)的渤海族多民族地方政权,是李唐王朝的一个边州。

李唐王朝所以册封大祚荣为渤海郡王,显然还有更深一层的文化涵义。

渤海史的一个最为关键的问题是:李唐王朝只册封乞乞仲象为震国公,是“以姓得地”,就地封爵;而当大祚荣袭其父爵“自号为震国王”之后,唐王朝立即册封其为渤海郡王,进而封(大氏)为渤海国王。这就给我们提出一个问题,即大氏与渤海(郡)的关系。

据查:靺鞨渠帅名氏有突(一作度)地稽、阿固郎、倪属利稽等。而其“兄瞒咄”当是“大莫拂瞒咄”的省称,为民族部落酋长,则突地稽家族世为靺鞨族酋长,其兄已佚名;另外还有乞四比羽、乞乞仲象。这些均为靺鞨族之姓氏,却无大氏,大氏当不属于靺鞨族,而为其他族之融入者。又查:渤海之疆域与渤海湾没有关联,其南界与新罗为邻,西界之南段越辽河与契丹松漠都督府相邻,东邻日本海。何况“大祚荣立国时,渤海(应是震国)仅保挹娄之故地”,与渤海湾无涉。那么,为什么李唐王朝册封其为渤海郡王、渤海国王呢?渤海国号的来源问题是渤海史研究的最根本的问题,是必须给以回答的。按,汉时设渤海郡,颜师古曰:在渤海之滨,因以为名。这个渤海郡,历汉经晋宋至隋,均设置,至唐为河南道棣州乐安郡渤海县,地处山东烟台与河北河间一带,为古大庭氏族团之活动地区。对于大氏族团出于渤海郡地,《通鉴》卷210胡三省注引《风俗通义》大氏条,并云:“盖东夷之有大姓尚矣。”宋人罗泌明确提出:“大氏,大庭氏,……唐代渤海尚其世也。”何光岳在《东夷源流史》中指出:“唐之封其为渤海国,因其祖先大庭氏原乃居于山东高苑及河北河间一带,为汉、刘宋时渤海郡之地,故封大祚荣为渤海国(郡)王,以崇其祖先之地望。”③金毓黻先生对此指出:“汉渤海郡今河北省河间县,东至沧县,北至安次县,南至山东无棣县,皆其地。汉渤海太守高洪居渤海蓨县,后世因以为望。……其人皆不居于渤海故地,盖以郡望所在而封之也。大氏为粟末部人,高丽别种,又非高氏先人出于渤海之比。鸟山喜一《渤海史考》云:其封为渤海郡王者,非授其地为袭茅之封,不过锡以爵名而已。持论甚当。其后以渤海为国名,人遂称其所居之地为渤海矣。”①

查:北魏、北齐和唐朝均对渤海蓨县高氏封爵。山东渤海蓨县高氏为门阀大族,从北魏至唐末五代,多有封爵渤海公、渤海郡王、渤海王者,均因渤海蓨县地望,为尊崇其祖先地望,故以渤海之地封爵,这应是中华礼仪文化传统。唐朝所以封大祚荣为渤海郡王,也正由于渤海(郡)地乃古大氏、大庭氏之地望。

金先生不知唐人以大祚荣为首的大氏族团本出于古大氏、大庭氏之后裔(后北上融入粟末部,为粟末化了的靺鞨族首领),故地为渤海郡之故地,唐人对待大氏亦如同对待渤海蓨县高氏一样,“盖以郡望所在而封之也”。金先生因日人鸟山喜一之误判而误识,惜也。

唐人册封粟末靺鞨乞乞仲象为震国公,有尊崇其为东部(或东北部)之古老民族首领之意,只是到大祚荣掌政,方册封为渤海郡王、渤海国王,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大祚荣属于古大氏族团,唐人尊崇大祚荣之祖先大庭氏,尊崇大祚荣祖先之地望。又按:乞乞仲象为粟末靺鞨,故唐人册封其为震国公;大祚荣出于古大氏族团,故册封其为渤海郡王。大祚荣死谥高祖,却未对乞乞仲象加谥,显然乞氏非大祚荣之亲父也。但又可作另一推想:唐人赐突地稽之子姓李氏,即李谨行;则大祚荣之大氏也当为唐人赐姓,并同时册封其为“渤海郡王”,或者此与王氏高丽之赐姓大光显为太氏如出一辙。这也正是大祚荣既未给乞乞仲象加谥,也未给古大氏加谥的内在原因了。当然这只是一种推想,而无史料证明之。

唐人尊循中华传统文化,慎终追始,追本溯源,根据传统礼制观念,尊崇大祚荣为首的大氏族团的祖先大庭氏,而大庭氏之故地故国在汉之渤海郡故地,为大氏“得姓之地”,氏族之发祥地,故以渤海郡王、渤海国王爵号封之。这就是渤海国号的来源,这就是大氏与渤海国号之间的内在联系,这说明以大氏为核心的粟末靺鞨族团是渤海国的主体,而渤海国人包括高句丽遗民在内接受并尊敬这个国号,直到国家灭亡之后,依然坚持这一国号名称。

隋代初年粟末靺鞨的南迁“内附”,唐代万岁通天元年粟末靺鞨的“东走”,两次战略性的举族大迁徙,为粟末靺鞨族的保存、发展、壮大奠定了基础,建立了享誉东方的海东盛国——渤海国,改写了靺鞨族史,改变了唐代东北地区以及东北亚地区地区的政治格局,这就是渤海建国的历史实际。

①转引自《太平寰宇记》卷71《河北道·燕州》。

②王绵厚:《隋与唐初粟末靺鞨的南迁及其驻地考》,《东北古族古国古文化研究》中卷,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240页。

③《旧唐书》卷199下《靺鞨传》。

①魏国忠等:《渤海建国前史事考》,《学习与探索》2001年第1期。

②《新唐书》卷220《高丽传》。

①《新唐书》卷219《渤海传》。

②李殿福等:《渤海国》,文物出版社1987年版。

③《三国史记》卷10。

④⑤《三国史记》卷11。

①[日]李成市著、李东源译:《渤海史研究中的国家与民族》,《东北亚考古资料译文集高句丽、渤海专号》,北方文物杂志社,2001年,第159页。

②《旧唐书》中华书局校点本出版说明。

③(宋)徐兢:《宣和奉使高丽图经》。

④董万:《东北史纲要》,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54页。

⑤参见李健才:《唐代渤海王国的创建者大祚荣是白山靺鞨人》,《民族研究》2000年第6期。

①③魏国忠等:《渤海建国前史事考》,《学习与探索》2001年第1期。

②李健才:《唐代渤海王国的创建者大祚荣是白山靺鞨人》,《民族研究》2000年第6期。

①《新唐书》卷39《地理志三》。

②上引文俱见《资治通鉴》卷205-206,两《唐书》中《契丹传》同。

③④魏国忠等:《渤海建国前史事考》,《学习与探索》2001年第1期。

①②③④《资治通鉴》卷206。

①[韩]宋基豪:《渤海的建国过程和建国集图》。

②《旧唐书》卷42—44《职官志》。

③何光岳:《东夷源流史》,江西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第424页。

①金毓黻:《渤海国志长编》卷19《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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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审视渤海建国史--兼论依附论、白山论、反叛论_高句丽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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