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总额:创业就业优惠税收政策有四项调整_税收优惠论文

税收总额:创业就业优惠税收政策有四项调整_税收优惠论文

税总: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四项调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税收优惠政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两项核心内容

       主持人:根据国务院会议精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今年4月29日下发了一份《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9号,以下简称《通知》),请介绍一下《通知》在就业和创业两方面的相关规定?

      丛明(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巡视员):《通知》的核心内容有两项:第一是针对自主创业人员的扶持政策,二是针对企业吸纳失业人员的扶持政策。

      对自主创业人员,《通知》规定:对持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从事个体经营的人员,在三年内按每户每年8 000元的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还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8 000元的基础上,按不高于20%的上浮比例确定本地区的具体限额标准。此项政策适用的人员范围包括,第一,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第二,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第三,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产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对于吸纳失业人员就业的企业,《通知》规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人员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可在三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按照每人每年4 000元的标准,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最高30%的上浮比例幅度内,确定本地区的具体定额标准。这项政策适用的企业范围包括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这个适用的人员范围包括,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而且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

       创业就业税收优惠四项调整和补充

       主持人:《通知》与原来的政策相比进行了哪些调整和补充?

       丛明:第一,《通知》比原来的范围明显加大了,原来的就业创业税收政策是2010年实施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4号,以下简称84号文件),《通知》是在84号文件的基础上制定的。原来支持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行业范围做了除外规定,如建筑业、娱乐业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适用权、广告业、服务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行业是排除在外的,而《通知》则取消了这些行业的限制。

       第二,扩大企业吸纳就业税收政策的人员范围。原企业吸纳的就业税收政策的人员范围包括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即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以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而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一共是四类群体。此次《通知》中,将上述四类人员,调整后统一调整为凡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均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也就是说,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受原来四类群体人员的限制,所以人员范围是扩大了,消除了就业领域的身份歧视,有利于突出企业吸纳就业税收政策的实效。

      第三,提高了税收减免税优惠力度。84号文件规定,对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每户每年是8 000元的税收减免,没有浮动,《通知》则规定了8 000元的税收减免额,但是各省可有20%的上浮,上浮20%,税收减免额就达到了9 600元。另外,84号文件规定,企业吸纳人员每年每人4 000元的定额减免,各省级政府可以上下浮动20%,《通知》则规定,企业吸纳人员每年每人有4 000元的定额减免,各省份可上浮30%。

       第四,扩大了税费扣减的范围。84号文件税费扣减的范围是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通知》中则增加了一个地方教育费附加。

       管理方式由事前审批调整为事后备案

       主持人:就业税制定以后关键是在落实,那么办理申请优惠政策需要什么样的手续,手续是不是很繁琐,能不能给我们简单介绍一下?

      谭珩(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税收政策制定以后关键是要把这个政策落到实处。税务机关要保证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都要不折不扣的落实好国家已经出台的政策。为了实现这样一个目标,国家税务总局专门下发了操作性的文件,即《关于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4号,以下简称34号公告)。《公告》详细规定了纳税人享受税收政策所要提供的必要资料和办理程序,对税务部门的工作流程、工作职责也作了详细规定。

       主持人:据悉,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的管理方式由事前审批调整为事后备案的管理,这个转变您能给我们讲一讲吗?

      谭珩:这次政策调整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审批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将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管理方法由过去的事前审批改为备案管理,目的是更好的方便纳税人享受税收政策。按照《公告》规定,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直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不用像过去那样申报税务局审批,税务局审批以后你才能享受。

      按照《公告》规定,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和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的资料到主管税务备案,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后的当月持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企业实体吸纳失业人员认定证明》、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本年度实际工作时间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过去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时,需要纳税人先到税务机关审批。此次,国家税务总局把这个权利还给纳税人,纳税人觉得自己符合文件规定的条件就可以自动享受这个政策,不用到税务机关审批,享受政策的当月持有关的材料、资料到税务机关备案就可以,这样既减少一些寻租的行为,另外也大大方便了纳税人,把国家规定的这些政策原原本本还给纳税人。

       大学生在校期间及毕业离校后创业均享受税收优惠

      主持人:我想问谭司长,很多大学生在校期间就已经开始创业了,大学生创业的热情非常高涨,此次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对大学生创业有什么规定呢?

       谭珩:大学生是我们国家非常重要的就业群体,此次政策调整的一个重要方面是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针对大学生创业的不同阶段,政策都有具体规定,比如说大学生在毕业年度创业的,按照现在政策规定,可以注册登录教育部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提交《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请表,所在高校进行网上信息审核确认后,向高校毕业生发放《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高校毕业生持这个《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向创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提出申请后就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来享受。这是在高校期间的创业。

      另外,是高校毕业以后离校走入社会创业的由创业者凭毕业证直接向创业地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后,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来享受相应的税收政策。

       退役士兵自主创业三年内每年每人8 000元限额减免

       主持人:对于退役士兵,就业和创业优惠政策有什么规定?

       丛明:这次新的就业创业政策,首先把退役士兵的就业创业税收政策整合在里面,第一是自主创业在三年内每年每人是8 000元限额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各省份可以在8 000元基础上上浮20%。

       第二是对商贸企业、服务企业等加工型企业、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总体是服务类的企业,在这类企业当中如果是当年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三年内按照退役士兵的人数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是每年每人4 000元,各省份可以在4 000元的基础上上浮50%,这就比原来就业税收政策只上浮30%又加大了力度。

       残疾人个人为社会提供劳动免征营业税和增值税

       主持人:关于社会上弱势的群体,比如说残疾人就业也是一个关注的重点。残疾人的工作局限很大,税收政策对他们有什么优惠?

       丛明:总体上看,残疾人是整个社会困难群体中最弱势的群体,所以从就业税收政策扶持来讲,按最高力度来考虑安排。现在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第一,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还有盲人按摩机构等,按照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实行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最高不能超过每年每人3.5万元,即每人每年减少税额不能超过3.5万元。第二,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百分之百的扣除,比如假定这个企业支付残疾人工资是1000元,企业可以在税前加计1000元扣除,即在税前按2000元扣除。第三,对残疾人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动免征营业税、增值税,残疾人取得的劳动所得按照省级政府规定的减征的幅度来减征个人所得税。

       外地人员在常住地就业满6个月失业后可享税收优惠

       主持人:目前处于失业非本地的户籍人员能不能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如果能领取应通过什么手续,有没有标准限制他们?

       谭珩:按照现在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享受政策的人员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一个前提条件。

       按照《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8号令)的规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也有就业要求的,又处于无业状态这样一些城镇常住人员都可以到公共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城镇常住人员包括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这6个月是一个标准,失业以后就可以到劳动部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

       因此,外地户籍人员如果作为城镇常住人口、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失业以后到劳动保障部门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就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主持人:如果领取了《就业失业登记证》后,不久就有了工作,那么,这个证该怎么处理,还会继续享受税收优惠吗?

       谭珩:按照税收政策规定,优惠证一个人只能享受一次,失业人员领了证以后,如果被企业吸纳可由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如果自主创业也可以享受自主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但只能享受一次。

       农业企业可享多项税收优惠

       小毛驴市民农园总经理钟芳:我们公司是一产和农业相关的三产结合在一起的,这几年我们市民农园每年能够保证就业70人左右。在70人当中,一部分是当地的村民,相对来讲是年龄比较大的,一般在50岁以上;另外一部分是刚从大学毕业不久的大学生,这两个群体在税收政策上有什么支持?

       丛明:现在国家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中,扶持的重点一个是农民工,一个是大学生,正好在你的就业群体当中,都是国家重点扶持的。你这个企业如果是小微企业,在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可以享受所得税减半征收的政策。另外,我们国家对小微企业和农业企业的融资贷款担保有税收政策扶持,对现行发放贷款有印花税免征的政策。国家对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也有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农民自产自销和农民自愿组成的农民合作社都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

       大学生创业能否享受税收优惠取决于企业性质

       青年大学生:我是中国农业大学学生,现在在做一个外资品牌的国内代表,但只是一个代表处的形式,我打算再毕业后成立一个中国分公司,或者是成立一个北京公司会比较方便,像我这种大学生刚毕业成立一个公司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

       丛明:如果你大学毕业后要成立一个公司的话,可以注册为个体工商户,你自己是老板,或者是个人独资企业,你个人是老板,你就可以享受刚才讲到的大学生创业的政策;如果你成立的是一个公司,作为企业就在这个政策之外,该政策享受不到了。关键要看你毕业以后注册的公司是个体工商户还是企业。

标签:;  ;  ;  ;  ;  ;  ;  

税收总额:创业就业优惠税收政策有四项调整_税收优惠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