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是人口素质的基本内容&人力资源三要素分析_理性与感性论文

人力是人口质量的本质内容——人力三要素解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人力论文,本质论文,人口论文,三要素论文,质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24.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672(2001)03-0006-05

“人口质量”一词,实为评价个人乃至某一社会群体既定人口水平高低优劣程度的一个专业术语。它所评价的对象无疑是人。如果仅从表面来看,似乎与外无涉,只是“就人论人”。其实,细察其评价的真实依据则会发现,其具休所指,无一不是从社会生活的角度出发,实言其以特定的思想言行所体现出来的社会作为对社会的存在与其发展所产生的具体作用。然而,任何人的社会作为,都必须得要与之相应的人力支付。否则,既无社会作为可言,更无所谓社会作用。何况人与人在这方面的差别也正是因其实有人力的不同所致。以是观之,人力当是“人口质量”这一概念内涵的本质内容。

人力是一种极其特殊的力种。这既不象自然界本有的诸如水力、风力等此类“自在之力”那样变幻莫测,也不象人所创造的各种机械、机器那样只能僵死地发挥其一定的机械力能。人,作为一种具有灵性的高级生命,加之独具的社会性本质特点,不仅使其人力在不断社会化的过程中成为一种既可以不断充实又可以随意支配的“自为主力”,而且还以其多样化的客观存在和社会化的实际应用而表现为一种综合性的活力有机构成。为了便于研究,可依据其不同的功用及其特点,将它分解为体力、智力、心力三种类型。尽管对每一个具体的个人来说都各有侧重,而且具体结构也不尽相同,但缺一不可则是其共同的特征。故此,亦可定名为人力三要素。现分述如下,试作解析。

一、体力:人力之基

所谓体力,是指一个人从事某种活动而使其身体在足以支撑的限度之内所付出的人力。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力气,或气力。因其纯系出自于人的生命肌体,所以,必是随着生命的诞生而诞生,随着生命的发展而变化,随着生命的结束而消失。其实,它是人体“因肌肉收缩而引起的骨骼的杠杆作用”的结果,(注:恩格斯:《自然辩证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491页。)也是对人体生命最直观、最简捷的说明。因而,在人从生到死的整个生命历程中,它不仅与生命随时相伴,而且一直贯穿始终。如其不然,则必是一具僵尸。可见,体力实为人们赖以生存的基本依托,也是其从事各种社会活动的人力基础。

人的体力,男女有别。也就是说,在与此有关的所有客观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男性的体力往往大于女性的体力。然而,观其人体生命历程总体发展的实际表现,两者却并无差异。其具体变化也都遵循着同一规律。对于这一问题,日本京都大学教养部体育指导中心的万井正仁教授曾作过专门的研究。他依其对俯卧撑、纵跳、闭眼单脚站立、肺活量和敏捷性等20多项体力测验数据,调查了随着年龄的增长综合体力变化的情况。结果表明,男女在20岁前,体力均迅速增强,此后,以20~25岁为顶点,30多岁大体上是持续下降。其速度则相当缓慢,只是增强时的六分之一。也就是说,人一过30岁,每隔6年,体力年龄变小一岁,向儿童时代返回。如果照此推算,那么,70岁老人的综合体力年龄,男性和七八岁的孩子一样,女性则如同将近6岁的女童。而50岁男性的体力年龄,实际上和11、12岁的孩子一样,40岁的男子也就相当于初中一年级的学生。(注:参看周仲贤编《返老还童的妙法》,人民卫生出版社,1988.)以是观之,人的体力,在其生命的历程中,则呈现出恰似一条抛物线状的发展规律。如图1所示:

图1 人的体力随年龄变化的发展趋势

这充分说明,人的年龄与其体力的大小有着必然的内在联系。具体地说,凡处在体力上升年龄时段的人,年龄越大则体力越大,两者明显呈正比例关系;凡处在体力下降年龄时段的人,年龄越大,其体力则越小,两者的关系成反比。但是,绝不能因此就得出凡是同龄人的体力就尽然一致的错误结论。事实上,就同龄人而言,因为他们在遗传基因、身体素质,发育状况、生活环境、营养条件、体格锻练等诸多方面的具体情况千差万别,其体力也是参差不齐,明显因人而异。尽管如此,但基于一般的生理规律,这种差别毕竟不太悬殊,而总是围绕着与其体力年龄相当的一定量值上下波动。

当然,以这种波动所表现出来的同龄人之体力差别,也有其一定的规律性。它往往以与其身高相当的标准体重为转移。美国《家族》杂志根据美国人口调查局、军医区、食品医药管理处、心脏病协会、城市人寿保险公司和世界卫生组织的有关资料,编写了一种寿命测算法,其中提出了对于人的标准体重的计算方法与公式。若用语言表达,则是:

男性标准体重(kg)=身高(cm)-105(常数)

女性标准体重(kg)=身高(cm)-100(常数)

据此,则可以推算出不等身高的任何一个人的标准体重。如表1所示:

表1 人的标准体重

身高(cm)标准体重(Kg)

140   25

40

145   40

45

150   45

50

155   50

55

160   55

60

165   60

65

170   65

70

175   70

75

180   75

80

185   80

85

190   85

90

无可置疑,倘若从实际出发,这一计算公式所面对的却是并非每一个人的实际体重都符合标准体重的客观事实。更多的则是与这个标准体重有所偏离,若不是不足于这个标准体重,便是超过这个标准体重。同时,不足与超过的程度也不尽相同。可以把人的实际体重与标准体重相符的体态称之为正态,把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的体态称为正偏态,而把实际体重不足标准体重的体态称为负偏态。一般说来,属于正态者,亦即胖瘦适度的人,其体力则大;属于正负偏态者,即过胖过瘦的人,他们的体力则小,而且体力的差度往往与其偏差的绝对值呈反比关系。也就是说,一个人的实际体重与标准体重的正、负偏离差越大,他的体力则越小,反之,其体力则越大,而实际体重与标准体重完全相符,则是体力的最佳值。

然而,这绝不意味着除了属于正、负偏态的那些人之外,凡属正态者的体重就等于他的体力。实际上,在某种特定的条件下,别说是正态之人,就是那些身为正偏态或是负偏态者,他们所能提举的物体重量,往往大于自己的体重,而且相差过甚。举重运动员在进行比赛时所表现出来的体力,则是最为典型的实例。因其具有瞬间实现、瞬间消失,且不可能长久持续的特点,所以,可以把它称为爆发性体力;而把从事一定正常社会劳动或是为了完成日常生活中的某项具体任务所能持续支付的实用体力,称为正常体力。需要指出的是,在人的体力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长的上升时期,这种爆发性体力的表现尤为突出,不仅极易激发,而且力大无比。但它毕竟不可能与体无涉,倒是与其一定年龄的正常体力及其实际体重同标准体重相对偏离差的绝对值,着实有着规定性的内在联系。不仅如此,而且还形成了一种互为条件、彼此制约的关系式。如果以L[,z]代表正常体力,以L[,b]代表爆发性体力,以T代表实际体重,以T[,o]代表标准体重,且从正常体力的视角来看,其关系式为:

显而易见,这一关系式实可用于对一般正常人的体力测定。但对那些老、弱、病、残者来说,则不适用。因为,人的体力的具备与发挥,不仅需要通过肢体的有机配合才能实现,而且还需人体内部各种器官正常而健康的功能加以保证。而他们正是在这些方面有所不足。因而,对他们来说,若不是因其先天不足或是生理功能衰退、老化而使其根本就不具有一般常人所具有的那种体力,便是由于某种意外事故而致肢体伤残使其实有的体力很难得到充分发挥。

人的体力,不同于任何一种动物的体力。其本质的区别在于,它独具社会性。换言之,人为了生存,而且是为了更好地生存,而将其所有的体力主要用于改造自然创造财富的社会劳动。除此之外的其他所有活动,不仅都以它为其轴心——展开,而且无一不受到它的支配。在其使用上的最大特点则是,它具有强烈的目的性、明确的自觉性,并富于创造性功能。正如马克思所说,人类独具的这种劳动是一种“有目的的生产便用价值的活动,是占有自然物以满足人类需要的活动,是人与自然之间物质转换的一般的条件,是人类生活的永久的自然条件,所以,不以人类生活的形式为转移,而宁可说是人类生活一切社会所共有。”(注: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53,178页。)

正因为如此,也只有人类才能根据自己的需要而对用于劳动的体力支付加以灵活的调整和有目的的控制,从而决定是采取表现为在单位时间内增加劳动强度或加快劳动节奏的密集性支付形式,抑或是采取表现为在单位时间内减少劳动强度或放慢劳动节奏的分散性支付方式。显然,所有这些体力支付都具有直接、间接的社会交换性质。同时,为了使自己已经用过的体力得到再生产,他还“必须每日有若干时间的休息、睡眠”、“必须有若干时间来满足别种生理的需要,饮食、沐浴、穿衣等等”,(注: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53,232页。)而所有这些活动也都是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有目的、有计划地在自觉调整中一一进行。

然而,归根结底,人的体力毕竟是以人为本且纯系个体化的一种极其特殊的社会存在。这不仅使它成了每一个个体生命最为直观的具体表现,而且也成了他们生命存活的根本象征。因其在社会生活中功能作用的好坏大小不相一致,自然也在某种程度和一定意义上体现了本人所具人口质量的实际水平。

二、智力:人力之本

人力的智力与人的体力相对应。如果说,人的体力是出自于他的肌体且以肢体活动的具体行为得以表现的一种物质力,那么,智力则是在人的大脑中形成且以思惟能力而表现为认知客观事物内在规律的一种精神力。毫无疑问,它与一个人的先天素质密切相关,但毕竟是在不断接受社会教化,通过个人努力,经过长期积累的过程中逐渐形成。因而,在随着年龄的增长实现积累的进程中,无一不受到来自其成长环境诸如家庭传统、家庭环境、家庭经济、家长的职业、信仰、追求及其文化程度、社会地位、社会关系,以及所处时代的社会条件和社会环境等各种外部因素的影响。显然,它实为个人社会化的必然产物。

若就其实质而言,可以说,智力在任何时候都取决于一个人掌握知识的广度与深度。古今中外的无数事实证明,凡举世闻名的伟人,无一不是学识深广和多才多艺的人物。放眼历史,“列奥纳多·达·芬奇不仅是个大画家,并且也是大数学家、力学家和工程师,他在物理学的不同部门中都有重要的发现。阿尔勒布希特·丢勒是画家、铜版雕刻家、雕刻家、建筑家,此外还发明了一种筑城学体系,这种筑城学体系,已经包含了一些在很久以后被蒙塔朗拜尔和近代德国筑城学重又采用的观念。马基雅弗利是政治家、历史家、诗人,同时又是一个值得一提的近代军事著作家。路德不但扫清了教会这个奥吉亚斯的牛圈,而且也扫清了德国语言这个奥吉亚斯的牛圈,创造了近代德国散文,而且撰写了成为16世纪《马赛曲》充满胜利信心的赞美诗的词和曲。”(注:恩格斯:《自然辩证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445-446页。)至于近现代的其他为人们所熟悉的各种名人,几乎无一不是如此。如果深入思悟现实生活中的这类事实,还会从中发现一条普遍规律,那就是,一个人的智力往往与其掌握知识的广度与深度呈正比例关系。

可见,获取知识实为提高智力的根本途径。虽说它一般分为立足于学习理论和立足于社会实践两种,但从本质上讲,“人的智力是按照人如何学会改造自然界而发展的。”(注:恩格斯:《自然辩证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551页。)所以,那些善于实践,并善于在实践中反复思考、认真总结、努力学习的人,同样可以具有超凡的智力。例如,只具有中学文化程度的恩格斯、毛泽东和只上过小学的斯大林、铁托,都属于此种类型。倘若广开眼界,注目现实,即使身处社会各种行业中的下层普通劳动者,依此途径而成为行业技师、能手、学者、专家、名人的,则更是不乏其人。因此,对那些具有高学历的人来说,文凭不等于智力,而对学历不高却从实际工作中获得了超凡智力的人来说,其智力也不等于学历。其关键则在于个人后天的主观努力。

这里所说的努力,实言其人们通过各种途径不断掌握知识以使其智力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长的一个发展过程。智力的发展与体力的发展明显不同。它并不表现为体力发展所呈现的那种随着年龄的增长先升后降实如一条抛物线状的发展模式,而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持续不断地增长,直至其生命结束的前夕。除了某些偶然事故而造成的特殊例外,通常都遵从这一发展模式。所不同的只是因时因人而异的智力发展速度。这既与个人旨在“消化”、“吸收”知识的努力程度密切相关,同时也使其努力结果都与众不同。可以把这一现象称为努力效应。因此,表现在每个人身上的智力发展速度,以及所达到的智力高度也必然是千差万别,极少雷同。加之年龄上的差别,则更如林立一般,无计其数。

然而,如果依据智力发展的一般模式,并设定每一个人都达到同一智力高度,那么,因其努力效应不一,则必然对其努力的年限有着相应的具体要求。这样便致三者的关系构成了无数个不同底边的等高三角形。如图2所示:

图2 努力效应与所达一定智力高度的不同年龄

说明:三角形的斜边表示努力效应,三角形的高度表示所达到的智力高度,其底边表示达到同等智力高度的不同年龄。

尽管情况如此复杂,但是,从图2中可以明显看出,努力效应和所达到的智力高度,以及达到一定智力高度时的年龄这三种因素之间,确实存在着一条不以人们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如果从同一年龄出发,那么,努力效应与其所达到的智力高度呈示正比例关系。也就是说,努力效应越高,所达到的智力高度就越高;反之,所达到的智力高度则越低。第一个三角形的高与其他三角形斜边相交的各点,所示高度正是不同努力效应所达到的不同智力高度。如果从同一智力高度出发,那么,努力效应则与达到这一高度时的年龄呈示反比例关系。也就是说,努力效应越差,达到时的年龄就越大;反之,达到时的年龄就越轻。

人的智力毕竟是一种特别的社会存在。因而,它总是以人为本地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处在不断形成、不断使用、不断发展的过程之中,而且也总是把改造客观世界同改造主观世界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同时进行。改造客观世界是为了满足自身发展所需要的各种财富;改造主观世界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发展自身的这种才能。相比于所有灵性动物,它不仅对客观世界的作用带有经过思考、有计划的向着事先知道的一定目标奋进的特点,而且对于自身的发展也具有明确的目的和严整的步骤。单就为了改变自身的生活条件或是社会地位这一人人普遍存在的习惯性社会心理而言,他们也会以自觉刻苦的努力不断提高自己的智力,以求改变其原来在社会智力结构中相对不高的智力档次。

不仅如此,而且,人的智力还决定着一个人意志自由的程度。也就是说,智力越高,个人的意志越自由;智力越低,个人的意志越不自由。因为“意志的自由,不是别的,只是由于认识事物而能做出决定的那种能力。所以人对于一定问题的判断越是自由,则所决定的这一判断的内容,将带有同样大的必然性;而犹豫不决则是以无知为基础的,看来好像是在许多不同的和相互矛盾的可能决定中,任意进行选择,可是这种犹豫不决,正是证明自己的不自由,证明他被自己所应当支配的对象所支配。”(注: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154页。)

纵观人类历史,无论何时何地,凡是生活在社会上的人,无一不以其各不相同的智力水平并通过各种各样的社会方式,不仅利用着曾为他们的先辈所创造的发展智力的各种物质条件和社会条件,而且还在此基础上不断地发展着这些条件。同时,又以不同的社会方式和社会规模,不断地克服着和战胜着先辈们留给他们的那些物质条件和社会条件中已被异化为妨碍其智力发展的阻力。显而易见,这既是人类社会得以发展的根本动因,也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基本轨迹。

也许会有人对这一结论提出质疑,说什么物质因素当居首位,只有人活下来才能发展其智力。所以,生存斗争才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因与基本轨迹。然而,且不说人类生存斗争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自身的发展,而且人作为一种高级动物,被称为万物之灵、社会的主宰,就因为他具有这样非同一般的智力。其生命的根本意义,也实不在于生命躯体的本身,而恰恰在于生命的社会价值。正因为如此,也只有人才会为实现一定的价值观念而以勇敢顽强的精神做出惊人的努力。甚至在某种情况下,为了实现他所认定的价值观念而毫不犹豫地断然捐躯。而作为其他任何一种动物,则绝不可能有此作为。

因此,完全可以说,人的智力,就个人而言,它实属人力之本与其生命价值的根本所在;对社会来说,则是其得以存在的根本依据。若仔细考察两者的发展,代代相继只是其表现形式,而智力的发展才是其内在本质。人类社会从古到今,之所以呈现出日趋文明、不断繁荣和益发壮观的发展,其根本原因则正在这里。尽管由于种种原因所致,无论何时何地,人们的智力不尽一致,而且几乎无一例外地也都以其智力时时刻刻统御着对其体力的具体使用,并以其相应的社会行为体现着各不相同的人口质量水平,但是,以代代相继所表现出来的智力总体发展,却是不容否认的客观事实。从这个意义上讲,实可以把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视为人类智力的一部发展史,而任何时代的社会现实则必然是其当时社会成员智力发展水平的物化反映。

三、心力:人力之魂

对于“心力”一词的的概念内涵,实有不少学者、专家将它视为智力与体力的合称。给予它“心思与劳力”的解释便是最好的证明。(注:《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83,1230页,亦可参看其他常用词典的有关词条释文。)这显然是一种误会。依据构词法的一般原理,它与“体力”、“智力”实属同类。正如不能把“智力”解释为“智慧与劳力”一样,而当以同理视之。具体地说,前者是其定语,后者是其主词,都是以其特定的定语定义其性质相别的具体事物。因此,“心力”之词义无疑与一个人的心理状态相关,实言其为了完成某项必要的任务或是为了实现某一预想的目标,而以事先下定的决心和付诸行动的恒性所表现出来的意志力。人们常说的“心劲”、“毅力”则是其通行的异称别名。以是观之,它在现实生活中的表现,既不象体力那样呈现为先升后降式的发展,也不象智力那样随着年龄的增长而不断递进,而往往是以人们自我设定的追求目标为转移。

追求犹如心力之源。心力犹如追求之流。人生的社会意义就在于不断地追求。倘若没有追求,即使活着也因其缺乏心力而只能是混世度日,无所作为。可见,心力实属追求的产物与随从。它不仅随着追求的产生而产生,而且随着追求的发展而发展,随着追求的消失而消失。两者始终呈现互依相伴,如影随踪的关系。就其具体表现而言,任何人的任何一种追求,无一不是独立作主的自我选定。即使外人建议,也必须自己接受。换言之,任何非自愿的外部强加都很难成为他的追求,自然也不会有心力的产生。足见其心力,既不可输入,也不可施予,而纯系自觉自愿完全出自个人内心世界的一种无形活力,从而使之不仅独具自发性的特点,而且往往富于个性。

尽管心力是追求的产物,然而,人们对其所追求的事物必有一定的认识却是追求得以确立的基本前提,由于认识一般分为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那么,追求自然也分为感性追求和理性追求两类。由此产生的心力也有感性心力与理性心力之分。毫无疑问,感性追求产生感性心力;理性追求产生理性心力。

感性追求实为以个人在现实生活中所见所闻的客观存在作为参照系,同时又着眼于个人利益而以改善生存的物质条件为其旨趣的一种追求。就这一追求者本人的素质而言,其认识水平毕竟有限,思想境界也实不为高。就其目标的选定来看,多是从兴趣、爱好出发,且以个人的见识、经验为其依据。因而,模仿式的承袭则是其必然的主要方式。这无疑使他们对于自己所具有的经验知识难以升华,从而致使其思惟也多处在经验模式的框架之中。可想而知,其追求目标自然带有明显的感情色彩,而实现的可能也有着极大的或然性。基此而产生的心力难免主观、片面,至于具体使用,也理所当然地要受到外部环境诸多客观条件的左右。其具体表现,除了安于现状者之外,多是两极形式:一是顺利时往往信心百倍、心力大增;一是受挫时便精神委靡,心灰意冷。所以,在其人生的道路上,常以被动式的言行展示自己的命运。其结果,若不是外部环境的幸运儿,便是外部环境的牺牲品。

理性追求与感性追求不同。它是人们在深化了对感性追求认识的基础上,为了造福社会而以创造性的人生实现自我生命价值的一种追求。凡属这类追求者,不仅本人境界颇高、视野开阔、品德高尚、思想深沉,而且追求的目标也比较明确、可靠、专一。虽说远远超乎一般,但却心中有数,因而对于它的实现总是充满信心。尽管他们作为社会成员也有其具体职业,但却把它视为发展社会事业的场所,并立志对这一事业有所推进。因此,他们总是把个人的价值与事业的价值融为一体,不仅使事业的价值成为自我价值的载体,而且使自我价值成为事业价值的组成部分。基此而产生的心力,可想而知,必是相当顽强、十分稳定、持恒耐久。正是由于这种心力的支持,他们在其人生的道路上,无论遇到多少艰难,承受多大的痛苦,都会勇往直前,矢志不移。这就是列宁曾一再夸赞提倡的那种“不屈不挠、始终不懈、坚忍不拔和一心一德的精神。”(注:《列宁全集》第三十卷,第481页。)

可见,两种追求与其所产生的两种心力,不仅有着明显的层次之分,而且也造成了人们的两种生活方式。如果说感性追求与其心力多集中在属于经济基础旨在创造物质财富的社会劳动生产部门,那么,理性追求与其所产生的心力则多集中在属于上层建筑旨在创造精神财富的学术科研部门。前者的社会生活具有明显模式化和机械性的特点。加之多执着于个人利益,即使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物质生活十分富足,但精神生活却相对空虚。相反,后者则以其特有的创造性,既进行创造性的生活,从事创造性的劳动,又在创造的过程中使自己成为自我实现的人。因其无私无畏、坦荡自如,即使物质生活不太富裕,但精神生活则始终轻快、丰富、充实。就是物质条件再好,他们也多无心于这种享受。

当然,要想取得成就,两者都需要相当丰厚的有关知识,但是,对待知识的态度却截然不同。感性追求者往往受制于所学,其心力也多表现为对其所学知识古板乃至迷信式的利用。理性追求者则与此相反,他们既尊重其所学,却又不受此拘泥,其心力之所向总是想将它加以升华,力求以新的见地将它推进。因而,大“都对社会所认可的思想模式表示怀疑。在他们看来,知识的目的不是对人可以肯定的‘绝对真理’的确定,而是人的理性本身自我证实的过程。”(注:E·弗洛姆:《日常生活中的两种存在方式:占有与存在》,载《人的潜能与价值》一书,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312页。)由此可见,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对社会来说,理性追求所产生的理性心力,无疑更具重大意义。

如此言说,绝不意味着是对感性心力的否定。实际上,两种心力不仅为社会之必要,而且各有其功能。感性心力的社会功能,旨在满足个人生存的物质需要,从而维持其社会的安宁。倘若人们的基本物质需求一旦遭到剥夺,从而使感性追求得不到起码的满足,则必会引发感性心力的紧急反应,并产生疯狂的抵御。如果被剥夺的面较广,则难免引起社会的骚乱乃至社会革命。理性心力的社会功能则在于,以它支持的理性追求所取得的创造性成果,既为社会成员的个人发展也为人类社会的整体进步,开辟前进的道路。否则,人类便不会有如今这般高的智慧才干,社会也不会有如今这般高的文明昌盛。

尽管心力有此分别,但对每一个具体的个人来说,为了适应社会生活的实际需要,任何人的心力都绝非某一种单纯的心力,而必是两种心力共有。所不同的仅只是因人而异的比成。不仅如此,而且两者互相影响,彼此互补。感性心力以其所具幻想、狂热、迅猛的特性,撩拨、激发理性心力原有的生机,并为它注入带有一定冲动性的活力;理性心力则以其稳健、沉着、远视的本色,遏制感性心力,使之“冷却”,并在使用时带有一定的理性控制。最终则归结为是否具有坚强的意志以及坚强到何种程度。因为“坚强的意志——这不但是想什么就获得什么的那种本事,也是迫使自己在必要时放弃什么的那种本事。……没有制动器就不可能有汽车,而没有克制也就不可能有任何意志。”(注:《马卡连柯全集》第四卷,人民教育出版社,1975,512-513页。)显而易见,心力对人口质量的体现,正在于此。

这里必须指出,就实现追求目标的动力而言,体力和智力当然也是其不可或缺的两种力素,但是,相比于对追求目标的支持,它们则不及心力更直接、更重要、更关键、更有力。事实如此。一个人的心力,既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激发出非凡的体力,也可以促使他通过持之以恒的学习和伴以思考的实践去提高自己的智力。相反,倘若一旦丧失了心力,即使具有极其强壮的体力和超群出众的智力,也因其消沉、懒惰搁置不用而无任何意义。何况心力有时还会产生起死回生的作用。实如美国著名的人本心理学家奥托所言:“有些人得了不治之症,身离黄泉不远。但身不由已,忽然决心恢复健康,最后竟达到了目的;或者利用人的信念和他们对上帝的信念作为他们自生的促媒,最后也确实实现了器质性的再生。”(注:奥托:《人类潜在能力的新启示》,载《人的潜能与价值》一书,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389页。)足见其“意志力在任何时候都是构成力量乘积的一个因数。”(注:克劳塞维茨:《战争论》,商务印书馆,1978,第一卷,40页。)从而使之成为人力之魂和有待开发的一种颇为神奇的人体潜能。

总之,人力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存在,不仅依人而存,而且唯人独有。观其在现实生活中的表现,无论何人,不管他的种族、民族、性别、年龄、职业如何,也不管他所处社会生活这一大系统中哪一个子系统中的哪一个层次,其任何活动所支付的人力,则无一不是由体力、智力、心力这三种力素构成;无一不是以一定的结构形态形成一种合力,并根据实际需要自动调节、付诸使用。它既在大至社会工作、集体活动,小至待人接物、一言一行中得以表现,又以其合力形态显示其特定的社会功能。由于种种原因所致,每个人所具之既定人力,不仅程度不一,性质有别,而且以其所生发的具体行为也都蕴含着一定的社会内容。因此,任何人的人口质量,无疑自己说了不算,而必是以其人力对社会作用的好坏大小由社会加以评定。

收稿日期:2000-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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