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英语的会话含义分析

庭审英语的会话含义分析

郭安琪[1]2017年在《博弈论视角下的法庭抗辩会话含义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格莱斯的合作原则自诞生以来就引起了语言学家的广泛关注,基于该原则的理论研究层出不穷,尤其是违反合作原则产生的会话含义更是为语言学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针对此,又出现了很多其他领域视角下产生会话含义的研究,其中,博弈论视角下的会话含义研究较具有创新性。本文旨在研究在法庭抗辩语境中,博弈论视角下所产生的会话含义。本文第一部分为绪论,介绍了研究的背景及目的,研究的意义,提出了论文框架,同时对所选语料的可分析性进行了陈述。第二部分为正文的第一章即文献综述,笔者综述了会话含义理论、博弈论和基于法庭语境的会话含义国内外研究成果,同时提出了研究中的不足之处并对未来的研究发展进行了展望。第叁部分为第二章即理论框架,笔者详细阐述了合作原则与会话含义理论,博弈论的定义、型与分类并分析了二者之间存在的关联。第四部分为第叁章,结合具体语料展开分析,分析法庭抗辩语境下博弈双方的言语策略及由此产生的会话含义。第五部分为研究反思,反思理论研究与具体语境下研究中出现的问题及不足。最后一部分为本研究的结论。

段李敏[2]2017年在《基于机构话语的身份建构语用方式研究》文中提出近年来,机构话语成为国内外话语研究的重点和热点之一,而身份及其建构研究也成为国内外语用学研究的新兴议题。然而,无论是机构话语研究,还是身份研究,在我国俄语学界仍然未引起足够重视。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文将机构话语和身份这两个研究热点相结合,以机构话语中身份建构的语用方式为研究对象,以社会建构主义为认识论基础,以俄罗斯社会语言学中的话语理论和身份研究为宏观理论基石,以语用学、会话分析和话语分析为方法论基础,阐释话语中身份建构的动态过程和运作机制。文中通过对不同类型俄汉机构话语的分析,探讨机构交际参与者如何用指示语、会话结构、言语行为、(不)礼貌策略以及其他语用方式建构自我和他人身份,探索其建构不同身份的语用动因以及如何通过身份建构达到交际目标,从身份角度解读机构话语的意义,阐释特定机构话语的成因。在分析过程中,我们既考察了机构话语中交际者"默认"的、相对稳定的机构身份及其各个层面,同时也考虑到交际者在互动过程中所建构的不同身份以及身份之间的动态转换。本文由绪论、正文7章、结论、参考文献和附录组成。绪论部分介绍了本文的选题动机、研究对象、研究目的和问题、研究意义、创新之处、研究方法、语料来源和论文结构。第一章对西方、俄罗斯和我国的身份及其建构的研究状况进行了梳理述评。第二章阐述了本文的理论基础和基本概念,其中包括身份建构研究的学理基础,身份、机构话语、机构身份等基本概念。第叁章分析了机构话语中指示语的身份建构功能。第四章阐释了机构话语的会话结构——整体结构、局部结构与身份的相互关系,关注了会话中话轮转换的各种手段在建构机构身份中的重要作用。第五章考察了机构话语中的各类言语行为如何建构相应身份。第六章对机构话语中(不)礼貌的使用进行了分析,揭示了(不)礼貌与身份的密切联系。第七章主要分析了机构话语中身份建构的其他语用方式。结论部分总结了本研究的主要观点和结论,指出了本研究的局限性和不足之处,并展望未来进一步的研究方向。附录中列出了本研究的俄汉语料来源。本文对机构话语中身份建构的各种语用方式的考察,证明了语言与身份是一种双向建构的辩证统一关系。语言手段能够标记、表征、再现、凸显或者建构交际者的身份,反过来,交际者的身份也制约和影响着语言的选择。机构话语具有身份指向性,其核心是交际者的机构身份。机构身份是带有机构"烙印"的社会身份,通常成对出现。无论是机构代表还是非机构代表,其在机构话语框架下被机构所规定的身份都是其机构身份。机构代表和非机构代表处于身份不对称和权势不对等的状态。但这种状态并非固定不变,有时,机构代表和非机构代表也会通过各种方式展开权力的动态争夺和身份的动态抗衡。机构话语中用来建构身份的语用方式多种多样。指示语、会话结构、言语行为、(不)礼貌等语用方式都是机构交际参与者身份不对称和权势不对等的反映,同时也是其权力争夺和身份抗衡的手段。机构身份作为机构话语的固化核心和默认的机构关系,始终控制着机构话语的进程。受机构目标导向,交际者可能会根据需要凸显、强化机构身份,或者隐藏、弱化机构身份,同时也可能建构偏离机构规约要求的其他身份,或者在不同身份之间动态转换。机构话语中的身份建构是机构交际参与者以机构目标为导向,顺应各种语境因素,不断做出选择和调整的动态过程。身份建构不只是由一方完成的,而是交际双方或者多方通过协商共同建构的。本研究的创新之处在于:从语用学的角度系统地研究了机构话语中身份建构的各种语用方式,对不同类型机构话语的分析揭示了机构话语的全貌和整体性特征,指示语、会话结构、言语行为、(不)礼貌、遵守和违反合作原则、幽默、预设和反预设等语用策略较为全面地呈现出各种语用方式的身份建构功能。这种整合性研究克服了以往对机构话语和身份建构单一分析的不足,建立了较为完整的机构话语和身份建构分析的语用体系。本文结合西方、俄罗斯和中国相关理论所进行的机构话语中身份建构的研究在我国俄语学界应属首创,对俄罗斯相关理论的引介和运用也是对我国社会语言学、语用学、话语分析和身份研究的有益补充。此外,本文所使用的不同类型的俄汉机构话语语料对相关研究也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江玲[3]2012年在《庭审话语中的法官身份构建》文中研究指明西方哲学的语言学转向促使20世纪的法学研究也转向了语言,越来越多的法律职业人士和法学领域专家纷纷把目光投向了语言,试图通过研究语言来研究法律,解决司法实践中的具体问题,法律语言学作为语言学和法学交叉结合的新学科孕育而生。在法律语言学的诸多研究范畴中,法庭话语由于其语言使用所具有的独特性成为目前法律语言研究的热点。但是综观国内外法庭话语研究,我们发现目前的法庭话语话语研究由于受传统语言学研究范式的影响,或者只关注法庭话语的词汇、句法特征和语体风格,忽视了法庭话语的即席性和动态性;或者互动话语的研究范围过于狭窄,仅仅囿于律师与被告(证人)之间的互动交际,很少关注法庭话语实践中其他庭审参与者,尤其是法官的言语实践。法官在整个法庭审判中居于核心地位,是法庭审判中各种关系的核心,因此,对法官的言语实践及其角色、身份的考察对于理解法庭互动话语中的相互关系乃至整个庭审制度至关重要。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有关法官在法庭审判实践中的言语活动或是身份研究在法庭话语研究的诸多文献中却鲜有涉及。鉴于此,本文基于社会学的身份建构论(identity constructionism),以庭审话语中的法官身份为研究对象,借鉴系统功能语言学、会话分析以及语用学的理论研究成果,以中国基层法院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刑事以及行政案件为语料,从语法、语篇及语用叁个维度,采用以定性分析为主、辅以定量分析的研究方法,着重探讨法官在法庭审判中通过各种话语资源的选择构建身份的过程,具体的分析范畴包括语法层的语气和情态、语篇层的话轮转换以及语用层的(不)礼貌策略。通过分析我们发现,在语法层,法官通过对小句数量的调控以及对陈述、祈使、疑问等语气类型的恰当选择,构建了法庭审判的“组织者”、“倾听者”、“调查者”以及权力“主导者”的身份;同时,法官通过多选用非隐喻式、道义型以及客观的中低量值的情态表达凸显了在庭审中的中立地位,使其在法庭审判中的断言、命令、提议等更加客观化,构建了庭审中保持中立的“裁判者”身份。在语篇层,我们发现庭审话语中的话轮转换机制具有明显的不对称。这种不对称的话轮转换机制表明了法庭审判中的层级关系以及权力不平衡,即法官控制了话题的启动、发展和结束,从而加强和再现了法官在庭审中的权势地位和身份。除此之外,法官还通过策略地调控话轮的长度构建和加强了其在庭审中“倾听者”的身份。在语用层,法官通过对(不)礼貌策略的实施表明了不偏不倚、超然于当事人之外的中立地位,进一步加强了其在法庭审判中的权势地位,构建了法官作为法庭审判的“裁判者”、“主导者”的身份。由此可见,目前中国法庭审判实践中的法官身份具有多重性,即法官除了作为法庭审判的主导者、组织者、调查者以及裁判者之外,法官还是法庭审判的主要“倾听者”。中国法官身份的多重性从一定程度上表明了当前中国法庭审判的诉讼模式是一种职权主义审问式与当事人主义对抗制相结合的混合式审判模式。其中,当事人主义的对抗制诉讼模式为主,职权主义的审问式为辅,即法官对案件事实的调查只是辅助性的,整个法庭审判主要是在法官的主导下通过诉讼双方的举证、质证、辩论来推进,法官在整个庭审中是主要的“倾听者”,通过听取诉讼双方的论辩形成对案件事实的看法,从而做出裁决。从语法、语篇和语用叁个层面对庭审话语中的法官身份构建过程进行考察,印证了我们对身份构建理论的初步认识,扩大了身份构建的研究范围和研究对象,探求出了一种比较适合法庭话语类型的身份研究范式。同时,通过对中国庭审话语中法官身份构建过程的考察,我们得以从语言学的角度来审视当前中国的庭审制度和庭审实践,发现当前审判现实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因此,对庭审话语中法官身份构建过程的研究不仅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同时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何举纯[4]2014年在《英语动词时态非范畴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本研究以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发展观为基石,采用综合的理论研究模式,在总结和批判前人的时态理论和描写方法的基础上,系统地研究英语动词时态的非范畴化问题,提出了动态的时态观,创建了统一的描写方式,建立了稳定的评价体系。首先本研究提出了动态的时态观。动词时态和其他语言形式一样经历了语法化的过程,时态范畴的发展变化是语言自身的时间和空间属性的多维度转换结果。时态范畴永远是动态的存在,会伴随着语言的发展发生相对的和绝对的非范畴化。本研究的第二个方面的内容是论述英语动词时态的形式和意义的对应关系。语言的形式和意义之间存在着客观的对应关系。语言里不存在毫无意义的形式。语言的形式和意义之间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而是网络状的关系。时态构式和意义之间也存在多角度对应关系。时态的意义不是时态构式的各个构件的意义的简单相加,而是时态标记词的意义和许多其他因子的互动的结果。这种意义互动会导致时态结构超出常规范畴,但是仍然是有效的语言形式。本研究的第叁个方面的内容是建立一套统一的描写体系。本研究对英语动词原型范畴和非原型范畴进行了形式和意义的界定,并提出了英语动词时态非范畴化具有绝对性和相对性的观点。其绝对性体现在历时描写方面,具体表现为态标记词的语法化过程,而相对性体现在共时描写方面,具体表现为语篇图式对动词时态的语境化作用。本文对动词时态的非范畴化的描写涉及非限定小句、限定小句、小句复合体、动态语篇、长篇叙事语篇(包括叙事诗、戏剧话语)等多个层面,涵盖书面语和口头语不同语体,既有对非范畴化动词时态的基本语义理据的系统分析,又有对非范畴化动词时态的会话含义和语用原则的动态研究。特别是对非范畴化的动词时态的会话含义和时态选择原则的论述,以及对语篇时态结构模式的论述具有前沿理论意义和很高的应用价值。本研究的第四个方面的内容是建立起一个稳定的评价体系。目前现有的时态理论对非范畴化时态的研究零散而繁杂,缺乏统一的术语系统和评价体系。常用的术语有时态特殊用法、时态变异、时态不一致、时态超常用法等等。而对于动词时态的语义界定标准不一,混淆基本语义和规约意义以及语用含义的区别和联系,给动词时态研究和学习带来很多不便。本研究从语言的时间和空间属性出发,以语言形式和意义的多项对应关系为依据划分了英语时态的原型范畴和非原型范畴。对动词时态的基本语义、规约含义和会话含义的界定有利于区分动词时态的原型意义和非原型意义。而动态语篇的原型时态结构和非原型时态结构的划分为语篇图式的时间属性研究提供了统一的标准。本文的第五个方面的内容是动词时态互动假设。动词情景意义的非范畴化也是语境化的结果,具体体现为情景时间和时制短语时间的互动、限定小句和非限定小句的时间属性的互动、限定小句情景时间之间的互动、情景时间和语境知识的互动以及情景时间和论元的互动等几个方面。本研究的第六个方面的内容是完善视角转移假设。引起动词时态非范畴化语境化作用还体现在时间视角的转移方面。语言的使用是一个心理识解过程,会跨越时间和空间多个维度,语言使用者有时候会根据交际需要不断切换视角和转移关注焦点。时间视角的转移主要是时域的切换和虚设。视角转移可以表达更为复杂的主观思想和情态意义。本文对视角转移的论证贯穿整个研究体系,不但有小句的,小句复合体的,动态语篇和长篇叙事语篇都利用了视角转移假设。与此同时,本文对视角转移假设的形式分类、认知理据、语用含义和语篇功能提出了系统的分析和论证,是同类型研究中比较完备的。本研究的第七个方面的内容是系统解释许多动词语法学里面存在的难题,如英语里是否有将来时、现在完成时之谜、时制短语的模糊时间属性对时态的限制、固定结构的缺省时态、条件句的时态问题、进行体的非完成语义本质、虚拟语气的本质、时态的距离性等等,分析方法统一,标准一致,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另外,本文还建立了英语动词时态非范畴化的动态模型。本文的理论体系具有突出的前瞻性和显着的应用语言学意义。该理论体系具有很强的解释力,一些困扰人们的许多动词时态问题都可以得到比较满意的解释。同时本文的研究又具有很强的和包容性,可以把许多动词时态形式和语义的变体都纳入非范畴化体系。这种理论体系具有兼容性,可以和许多主流语言学理论相结合。这种理论体系还具有很大的迂回空间,可以多角度地探讨时态问题。本文直接依据的理论和假设有动词语义学,语法化学说,范畴化理论,语言非范畴化理论,构式语法,语境化理论,语用学理论,系统功能语法以及叙事学理论。

马春燕[5]2014年在《汉语多人会话结构分析与性别建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论文从建构主义理论的视角,运用会话分析的理论和方法,首先对汉语多人会话自建的17万字语料库进行分析,认为汉语在话轮、反馈项目、话轮转换规则、话轮控制策略、打断、话语共建、重迭、修正和结盟序列组织等方面都有自己的特征,从而修正了以往的会话分析理论,提出了汉语多人会话的结构特征。然后对男性和女性在汉语会话中(话轮、反馈项目、话轮转换、打断、重迭、话语共建、修正、结盟等具体会话序列)的不同表现进行了详细的描写和分析,指出了男性和女性在多人汉语会话中建构其性别特征的方式:男性会话以论证观点为目的,通过会话建构主动、主导、霸权、专业、独立话语权的男性气质;而女性会话则以情感交流为交谈目的,通过会话建构合作、感性、亲密的女性气质。具体来说,本论文除绪论和结语外,主体部分内容共有七章。第一章简要评述了国内外话语分析、会话分析和性别语言学的历史、发展和现状,提出了当前会话研究和性别语言学研究的发展方向和研究任务。第二章厘清了会话的两个基本构成单位——话轮和反馈项目的定义和判断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对不同性别在会话中的话轮和反馈项目的使用情况及其性别建构进行描述和探讨,认为女性会话语言更规范,话轮转换频率和反馈项目使用频率更高,话轮和反馈项目类型更丰富,通过这些特征建构了女性会话情感交流为主的话题基调和合作话语权的特征。第叁章讨论了汉语多人会话中的话轮转换规则。本章是对以往的"话轮转换规则"进行了补充、修正和完善。修正后的话轮转换系统为多人会话中的复杂现象提供了更强的解释力。第四章讨论了多人会话中话轮的控制策略与性别建构的问题。本章关注在会话互动中当前说话者利用什么样的手段来完指派话轮和维持话轮,以及当前听话者如何理解话轮终止、如何索取话轮。在此基础上,我们发现男性和女性对"话轮权"这种资源的占有欲和控制欲的不同,导致了两性在维持、指派、索取等方式上的性别差异。女性在会话中一般遵循"当前说话者结束话轮后再开始说话"的原则,从而建构女性平等、和谐的话语特征;而男性在会话中往往遵循"我有话要说"的原则开始自己的话轮,构成了男性竞争、霸权的话语特征。第五章是对话轮转换规则的"偏常"情况与性别建构的讨论。本章通过对多人会话中打断、话语共建和重迭等"偏常"现象的研究和分析,不仅梳理了叁种"偏常"现象原因、特征及会话者的反应,而且发现了叁者对性别的建构。通过比较,我们认为女性会话者会更多地考虑谈话对象的接受心理和切身的感受,据此调整自己的话语内容和言谈方式,以营造和谐平等的谈话氛围,维持良好的互动关系,从而建构合作、和谐的女性形象。而男性则通过打断来论证观点和建构自身权威形象。第六章在厘清会话修正基本概念、修正的类型、修正的轨迹等基本理论的基础上,通过对比汉语多人会话的修正方式和特点与Schegloff等人(1977)的研究结果,认为汉语存在"共同修正" '现象,并且在"他人修正"上,汉语比英语具有更大的包容性。本章还通过对比汉语多人会话中,男性和女性在会话修正中的不同点,认为男性通过会话建构了表现个人权威、专业的独立话语权特点;女性通过会话建构了交流情感、表现一致性的合作话语权特点。第七章在分析汉语多人会话中结盟的类型、原因等基本理论的基础上,讨论了汉语多人会话中的结盟与性别建构。认为(1)女性的结盟方式类型比男性更丰富,结盟原因与意见是否一致无关;而男性交谈的目的是表达观点,结盟是为了是自己的观点更加具有说服力而结盟,因此结盟的对象是能够支持观点的人。(2)女性交谈,结盟是目的;男性交谈,结盟是工具。(3)男性在会话中更在意彼此间传递的信息以做出相应的反应,而女性更注重创造并维持融洽的交际氛围。女性通过结盟建成友谊,显示并维护友好、和谐;男性通过结盟说服他人,建构自我的强大、专业、权威形象。(4)在男性和女性共同参与的多人会话中,当话题带有明显的性别特征(如婚姻、家庭、足球等)时,性别一致性会成为结盟的首要原因。第八章是对全文的总结和讨论,并提出了本论文的不足和以后有待努力的方向。

李诗芳[6]2007年在《法庭话语的人际意义研究》文中认为本论文在功能语言学的理论框架内,通过对系统功能语法人际意义理论模式的扩展,提出了解释人际意义的结构—功能模式,并依据这一模式对14场公开的法庭刑事审判现场录音转写话语进行了深入地分析,描述并解释了法庭话语的人际意义及其实现方式。第一章提出了本论文的研究目的,界定了法庭话语,阐释了法庭话语的人际意义特征,并简要介绍了本论文的结构和研究内容。第二章通过对该领域的文献研究,介绍了法律语言学的研究对象和方法、法律语言学的发展趋势及中外法律语言研究的差异,概述了话语人际意义研究的理论背景和理论方法,并对人际意义研究的不同观点进行了评述。第叁章简单介绍了本研究的研究方法,包括语料的搜集、语料的分析,并对中国法庭审判的情况作了概要地描述。第四章基于对中国法庭话语人际意义及其实现方式的考察,以系统功能语法对人际意义的研究为出发点,融合伯明翰学派和系统功能语法的理论方法,把交际回合和语步的概念引入到人际意义的解释之中,在话语层面从个人性介入和互动性介入两个视角考察人际意义,提出了解释人际意义的结构—功能模式。第五章开始实证性分析,主要考察语气在法庭话语中的人际意义。结合具体的庭审语境,从互动性介入视角整体地考察语气形成的模式。通过分析小句的数量、陈述句、祈使句、特殊疑问句和是非问句等手段,探讨语气选择在建构庭审参与人角色中的作用。研究表明,法庭审判中庭审参与人之间缺乏角色互换。第六章从个人性介入视角探究情态在法庭话语中的人际意义。首先考察了刑事庭审中情态表达的总体趋向,然后对公诉人和被告人的情态表达进行了分析。最后,着重分析了法庭刑事判决部分的情态表达,发现“本院认为”、“本院予以确认”及“本院予以支持”这些表达方式是法庭话语中特有的表达情态意义的资源手段。第七章重在分析刑事诉讼中“指称系统”及“叁问”的人际意义。通过借鉴前人对“参与”这个语义系统来表达说话人的态度性人际意义的研究成果,根据刑事庭审的实际语境,提出组成“参与”的两个语义子系统:指称系统由人称代词“你”、“我”和称谓语及主体指称语“本院”组成;术语化系统包括法律术语“叁问”即“询问”、“讯问”和“发问”。研究发现,刑事庭审中,庭审参与人通过对上述系统中词汇的选择表达对彼此的态度及他们之间的人际关系。第八章分析言语功能在法庭话语中的人际意义。按刑事庭审功能把刑事庭审话语分为叁步,并描绘出法庭话语中言语功能网络体系,然后分别从语步层面和交换层面考察庭审参与人对言语功能的选择及其人际意义。研究发现,庭审语境中有其独特的言语功能:要么以建构功能启动话语,要么以陈述功能、重述功能启动话语。研究同时表明,法官和被告人之间缺乏角色互换,证实了他们之间是法定的控制与被控制、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第九章是结论部分,在总结本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话语人际意义具有多样性、法庭话语人际意义的实现具有其独特性,这也说明了完善经典系统功能语法人际意义理论模式的必要性,并指出本研究成果对我国的司法实践也有一定的启示作用。本论文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1)所使用的语料真实可靠,全部是第一手资料,取之于刑事审判的现场录音;(2)扩大了语篇类型研究的范围,对中国刑事法庭话语这类边缘性话语体裁的人际意义研究在国内外尚无先例;(3)理论方法上突破了经典系统功能语法人际意义理论模式的局限性,提出了解释人际意义的结构—功能模式;(4)研究结果对实现司法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审判中的人文关怀具有借鉴和启示作用。

马艳姿[7]2004年在《庭审英语的会话含义分析》文中认为本文主要根据格莱斯的会话合作原则,试图研究庭审英语中会话含义的产生和推导。法庭审判是目的指向和任务驱使非常明确的交际过程,参与者会利用会话含义来达到他们的目的。会话含义在法庭审判中的功能对证人和律师各不相同:律师利用会话含义削弱对方证人证词的可靠性和可信度;证人利用会话含义有效地反驳对方律师。建立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作者总结出庭审英语会话的叁大特点:说话权力不平衡,情境意义丰富,交际方向复杂。会话含义是说话者的真实意图,是通过故意违反合作原则或某一原则而暗含的信息。本文通过对庭审英语会话中交际双方对合作原则中关系准则、质准则、量准则和方式准则违反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提出会话含义产生的主要途径——会话一方故意违反合作原则或其下的四个准则。作者还发现合作原则中各次要原则间相互构成了不可分离的整体;话语的内容层面的选择按关系、质、量的优先顺序进行:关系为选择的起点,质的选择以关联为前提,量的选择以质为前提。用公式表示为如果X∈E′″(X-符合量条件变量,E′″-量的集合),则可推导X∈E″(E″-质的集合)和X∈E′(E′-关联集合),即E′″=E″∩E′。法庭会话含义的推导受法庭规定、交际双方的关系、说话者的意图及背景信息的制约。在庭审中,律师还往往利用以下叁种策略构建意向含义:叁步式法庭盘询、前后矛盾的对照式盘询、同一问题的间隔性重复;证人则利用修正律师话语的策略来传送其意向含义。

贺小聃[8]2015年在《中国法庭互动中的修正序列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修正是人类自然语言的重要机制,是法庭互动话语中的普遍现象,对修正序列的研究有助于拓宽会话分析的研究视野、揭示法庭互动话语的特征,反映法庭审判的模式和现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以70万中国法庭庭审互动话语为语料,以SJS修正组织结构模式、认知状态理论和目的论为基础,分别从语言形式、认知和语用的视角为中国法庭互动修正序列构建一个多维度、多层次的解释模式。组织结构模式是表层语言特征,交际者的认知状态和认知关系是制约组织结构特征的一大因素,而目的导向性则是中国法庭互动修正序列的根本属性和深层动因。本文研究发现:(一)在中国法庭互动修正序列中,自我引导形式出现的频率可由高至低依次排列为:暂停>无标记引导>拖音>语气小品词>话语标记语>停顿。在法庭互动中,交际者倾向于使用具有隐形引导特征的自我引导形式,以保持话语的连续性,增强话语的可信度和力度。他人引导形式的分布频率由高至低依次为:重复阻碍源>转换操作问句>Wh-问句>无应答>“啊”、“嗯”等语气疑问词>提出修正要求>打断>无标记引导>否定阻碍源。他人引导形式在法庭不同言语主体中呈分布不均的特点。法官和公诉人启动他人引导的频率高于被告人和证人。法官和公诉人主要采用重复阻碍源、转换操作问句、Wh-问句、打断等具有较强控制性和干预性的引导形式;而被告人和证人主要倾向于使用无应答、将阻碍源产生原因归结于自己的修正提示语、表询问功能的语气疑问词等形式,这些形式在控制性上较弱、具有较为被动的特点。从功能上来看,法官和公诉人所使用的引导形式多表质疑、确认的功能,而被告人和证人所采用的形式多具有请求对方消除听或理解上阻碍的作用。(二)自我修正的频率明显多于他人修正,这一分布情况与SJS的优先理论一致。零修正出现的频率非常低,显示了法庭互动话语高效性和明晰性的特点。当遇到交际阻碍时,法庭互动中各言语主体更倾向于解决问题、实施修正,而不是搁置阻碍,放弃修正。自我修正策略的分布频率由高至低依次为:替换>完成>重复>插入>解释>补充>删除。他人修正策略的分布频率为:替换>解释>补充>完成。替换是较为高效的修正策略,修正实施者直接使用修正项对阻碍源进行全部或部分替换,是较为经济、省力的修正方式。被告人和证人对法官、公诉人和被告代理人的话语实施修正的频率较高,而法官、公诉人和被告代理人却很少对被告人和证人的话语进行直接修正,他们的修正方案主要在转换操作问句中提出,并总是会寻求被告人和证人的确认。(叁)认知状态和认知关系是制约中国法庭互动修正序列的重要因素,是修正行为的认知根源。由认知立场变化所引发的自我修正有K-→K+和K+→K-两种形式。法官、公诉人和被告代理人在问话中较频繁采用K-→K+这一形式提高认知立场、加强问话限定程度,向答话人施加压力以实现问话目的。K+→K-是被告人和证人在答话中较频繁使用的策略,用以降低认知立场,闪避问话。但迫于问话压力,被告人和证人也常常不得不提高认知立场,在答话中实施K-→K+这一修正形式。认知状态是制约修正引导语功能的关键因素,当修正引导者处于K-认知状态时,修正引导具有询问的功能,阻碍源产生的原因通常归结于听或理解上的障碍,当修正引导者处于K+认知状态时,修正引导具有要求确认或不赞同的功能,阻碍源产生的原因通常归结于接受上的障碍。被告人和证人实施他人修正的频率大大高于法官、公诉人和被告代理人,这一分布状况与交际者的认知优先权息息相关。法庭互动的主要话题是案件事实,对于被告人和证人而言是自我认知领域,而对于法官、公诉人和被告代理人而言是他人认知领域,对于他人认知领域内的信息说话者通常只会发起修正引导,而不会进行他人修正,因此法官、公诉人和被告代理人常常陷入“距离-涉入两难选择”的状况。转换操作问句是应对这一困境的有效策略,这一形式在距离和过多涉入间找到了最佳平衡点,体现了问话的技术性和策略性。法官和公诉人将阻碍的原因归结于“对方责任”的频率较高,而被告人和证人将阻碍的原因归结于“我的责任”的频率较高。这一分部不均的状况反映了中国法庭互动中权利分布的不平衡性。(四)目的和目的关系是制约中国法庭互动修正序列的根本原则,对修正的组织结构以及交际双方认知立场的选择具有决定性作用。在目的冲突的交际关系中,交际者较频繁使用表质疑和不赞同的他人修正引导形式发启修正,而阻碍源说话者为维护自身交际目的,通常会提供不合作性应答,拒绝修正或闪避回答,交际双方互动呈曲折型结构。在目的一致的交际关系中,交际者较频繁使用表询问或要求确认的他人修正引导形式,阻碍源说话者通常会提供合作性应答,实施自我修正,交际互动呈直线型结构。将说话者最初选择的阻碍源与最终选择的修正项进行对比,可以揭示说话者潜藏在修正序列表层组织结构下的深层目的。这一目的是交际者实施修正的驱动性因素。中国法庭互动修正序列的叁个模式具有一定的层级性。认知状态和认知关系是制约修正组织结构的重要因素,但目的是制约交际者选择认知立场的根本性因素。目的驱动认知立场的选择,并最终在语言表层形式上反映出来。交际是一种有层面的互动活动,修正既可以出现在目的表达和理解的层面,也可以出现在目的追求和反应层面。本文采用描述性与解释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试图从微观到宏观构建一个中国法庭互动修正序列的多层立体模式。

孙炳文[9]2017年在《机构话语翻译中的目的等效研究》文中指出机构话语研究通过描写和分析特定工作场所中的话语来了解话语在机构中的呈现方式及话语与机构互相作用、互相影响的关系。机构话语(institutionaldiscourse)领域的研究者常用互动社会语言学和会话分析的方法揭示机构成员在机构语境制约下进行互动时所遵循的话语机制,强调微观层面的分析。本文将机构话语和语用翻译研究结合起来,探讨学科之间融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功能主义翻译理论的理据是翻译行为有其特定的目的。翻译目的决定翻译策略的选择与运用。功能主义目的论认为应该废黜原语中心的翻译等值论对译者的束缚,译者不应该优先考虑对等原则而是应该优先考虑译文的功能特征。翻译行为不仅关涉语言问题,还关涉文化、社会机构体系、话语使用者的评价态度体系,所以翻译并非只是语言转换活动。翻译行为与人类其他行为一样有目的,翻译行为开始之前必须确定翻译目的。传统翻译对等理论界定对等为原语文本和译语文本之间的关系。Nida所谓的动态对等或功能对等指的是原语和译语对于它们各自的读者具有相同的效果。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认为译文不是由原文决定的,而是由译文自身的预期目的决定的。翻译目的是由翻译发起者和译者根据目的语接受者的需求来确定的,完全不考虑原文作者的意图。口译活动的及时性不同于笔译活动的历时性,口译活动中的译员绝不能完全忽略原语发出者的交际目的。对原文和原文作者意图的忽视削弱了翻译目的论作为一个普遍适用的翻译理论对于口译的解释力。本文的目的范畴认为,为实施不同的功能,达到不同目的,原语可以不同方式翻译。目的范畴把对等范畴从语言框架扩大到了人际框架。许多在对等范畴中被忽略的目的因素被整合进了这个延伸的,更有开放性和解释力的理论框架中。本文选题目的旨在构建目的等效翻译分析框架;验证目的等效分析框架在宏观层面上的机构话语翻译中和微观层面上译员处理机构话语标记语的解释力;描述和解释法庭口译中话语标记语生成、理解、转换过程中的目的要素的作用机制。国内外语言学界近年来开始对话语标记语这一“语言学的新兴产业”从不同的角度论述。哲学和社会学早已把目的作为解释世界的一种重要途径。目的是决定相同的话语标记语语言表象表现不同的话语意义的内在动因。译文的差异可以通过不同的目的因素表现出来。法庭问答互动中,话语标记语的翻译策略体现不同的目的等效维度。机构话语及其话语标记语的使用贯穿了目的关系和目的互动。话语参与人由于目的关系不同,常需要借助话语标记语这一语用单位作为话语策略实现话语目的。话语标记语没有命题内容,重在刻画说话者意图,增加语调和语力。本文认为,翻译是有目的的交际行为,是检验语言学理论的有力工具。交际目的是目的等效范畴的关键。机构话语中目的关系的层次性和多样性决定了话语标记语语用功能的复杂性。法庭话语中话语标记语被用作辩论和对抗的手段,主要是在交叉询问中引起反对或挑战,在直接询问中用作控制信息流和标示故事进展的手段。每一次翻译行为的主导因素不外乎是目的,法庭口译员每一次处理话语标记语其实就是在不同目的要素间选择。本文借鉴法庭话语分析“目的原则”、功能主义目的论、认知语用理论、传统翻译对等理论,试图以宏观层面的机构话语翻译和微观层面的机构话语中话语标记语的翻译为研究对象,提出与传统翻译对等理论不一样的“目的等效”(Goal Equivalence)翻译分析框架。本文认为,目的支配话语行为,也是翻译行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目的要素统率翻译行为中译员的选择。基于目的等效分析框架的四个理论渊源,本文选择使用“Goal Equivalence”的作为“目的等效”的英语对等术语,以保持学理的承继性。本文认为,宏观上影响机构话语翻译的目的要素可划分为语言文化体系、社会机构体系和话语使用者评价态度体系叁大类,分别在本文第四章、第五章和第六章加以阐述。微观上机构话语翻译中经常被忽略的话语标记语按照其语用功能可以划分为两大类和八小类。本文第七章集中探讨了第一大类即语篇功能标记语法庭口译中的目的等效,其中包括话题结构标记语、衔接连贯标记语、证据来源标记语和重述标记语四个子范畴。本文第八章集中探讨了第二大类即人际功能标记语法庭口译中的目的等效,人际功能标记语四个子范畴包括含糊表达标记语、明确表达标记语、评价态度标记语和交际主体标记语。在目的参数影响机构话语译员处理话语标记语的作用机制中,目的等效分析框架认为译员作为跨文化交际的专家所扮演的角色就好比桥梁,为了使两种语言、两种文化的各种机构角色的话语目的达到一种“目的等效”,即交际目的在同一频率上清晰准确、充分必要地完成信息处理和语码转换,作为“桥梁”专家和责任人的译员,需要处理好“语言文化体系”、“社会机构体系”、“话语使用者评价态度体系”这叁个桥梁系统目的参数之间的关系。本文发现,由于机构话语尤其是其中的话语标记语目的的多样性和复杂性,附属于叁个“桥梁”下的各层次目的因素或参数也相应呈现出复杂多样性,给译者具体处理带来许多挑战和变化。本文的语料主要来自笔者近些年一直在建设的机构话语翻译小型语料库,其中大部分为法庭口译子语料库。该语料库目前包括笔者通过各种渠道收集的国内外机构话语翻译语料,本文根据研究需要从录音录像或记录中转写语料100余万字,与研究目的关联性不强的部分就没有全部转写。语料库的建设流程主要是:收集尽量多的机构话语翻译录音录像一手资料→在充分观察的基础上进行抽样→转写和标注→语料库容量定期扩展。本文的主体部分共分为九章,各章的具体研究内容如下:第一章,导论。首先介绍了机构话语翻译中目的等效的选题背景,分析了结构主义与解构主义翻译研究的局限性,语用学与翻译研究结合的可能性和必要性,语用学和口译研究之间的共性,以及机构话语口译的重要性和代表性。其次,对本文的研究意义、研究问题、研究方法、研究内容、语料来源和篇章结构进行了说明。第二章,文献综述。本章主要对机构话语中的话语标记语、语用翻译研究、机构话语翻译中的语用目的和等效进行了概述,对目前的研究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第叁章,机构话语翻译中的目的等效的理论构建——从“言有所为”到“译有所为,”。本章对机构话语翻译中的基本问题、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从传统翻译对等范畴到机构话语翻译的目的范畴的范式转变进行了阐释,并对目的等效理论的可行性和科学性性进行了探讨。基于几种翻译范式的相似性以及互补性,本章对目的等效翻译框架进行了理论构建,并对目的等效理论框架的主要观点进行了阐述。第四章,语言文化体系中的目的等效探析。本章从语言文化角度对机构话语口译中的一些基本问题进行了探讨。首先从词法层面、句法层面、语篇层面和语用层面等语言层面探讨机构话语翻译中的目的等效;其次,从文化层面探讨机构话语翻译中的目的等效。第五章,社会机构体系中的目的等效探究。在社会机构体系中,机构话语主要受社会规则和机构规则中叁个向度隐形规则制约:社会量度、意识形态和权力关系。社会量度包括年龄、性别、教育、阶层、经济状况和民族等叁级参数。意识形态包括信仰、价值观和感知等叁级参数。权力受外部与内部两种权力的制约。外部权力制约来自于国家的政治文化体制和民族的文化心理两个方面。内部权力对翻译实践的制约也表现在两个方面:译者的明确追求和译者自身的民族文化心理积淀。叁个向度之间的参数和变量并非泾渭分明,有时也呈现交叉包含关系。第六章,话语使用者评价态度体系的目的等效探析。本章从机构话语使用者的角度对法官和律师的态度系统、法庭口译员角色定位、法庭口译员角色定位的伦理思考和法庭被告应答信息短缺的目的分析进行了探讨。第七章,法庭口译中的目的等效(1)—以语篇功能话语标记语为例。本章例析了话题(结构)标记语、衔接连贯标记语、证据来源标记语、注释说明标记语等四类话语标记语语用功能及其应用,以目的等效为分析框架,探讨分析了优译和劣译。第八章,法庭口译中的目的等效(2)—以人际功能话语标记语为例。本章例析了含糊表达话语标记语、明确表达话语标记语、评价态度标记语、交际主体标记语等四类话语标记语语用功能及其应用,以目的等效为分析框架,探讨分析了优译和劣译。第九章,结论。本章对全文进行了总结,概述了本文的创新之处,反思了本文的局限与不足,并对后续研究前景进行了展望。本文的贡献主要体现在叁个方面。首先,本文在前人研究基础上提出并构建了一个机构话语翻译中目的等效的理论框架。该框架对机构话语翻译中的基本理论问题,包括翻译原则和标准、语用目的和等效问题进行了探讨,并以机构话语尤其是机构话语中话语标记语为例,用目的等效的理论框架来检验和评估译员的翻译质量。其次,本文将法庭话语分析中的“目的原则”和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以及翻译中的对等原则和等效原则相结合,提出了目的等效翻译分析框架及其叁桥模型,设置了机构话语翻译质量评估的具体参数,克服了翻译研究中的一些经验性局限。目的范畴把对等范畴从语言框架扩大到了人际框架,从语言世界引向到了人文世界。目的等效通过吸收融通相关学科理论,形成了以语言为本体,更具开放性和解释力的理论框架,为语用翻译学注入新鲜血液,开辟新的发展空间。第叁,本文为了检验目的等效翻译理论对于机构话语及其中话语标记语翻译的解释力,花费了大量时间构建了“机构话语翻译小型语料库”。该语料库为目的等效翻译理论的探索和研究提供了丰富的翻译语料,为语言学、法学和翻译学的交叉研究奠定了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基础。由于水平有限,本文所构建的目的等效翻译理论框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研究语料还有待丰富,研究方法还不够全面,这些都是后续研究中需要改进的地方。

王长武[10]2016年在《现代汉语引述回应格式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口语交际中互动的双方借助于一定的语言手段引述对方话语,并以此回应对方,表达对对方话语的态度和认识,这样形成的引述回应格式,是一种特殊的应答形式,其性质、特征、功能等与传统的引述有很大的不同,应该作为一种独立的、系统的研究对象加以考察。以往的研究多关注否定性引述回应现象的探讨上。本文借鉴互动语言学理论、框式结构理论、引述理论等相关理论,基于大规模汉语语料的支持,采取会话分析与语法分析、穷尽描写与充分解释、共时研究与历时考察、系统论述与个案探讨相结合的手段,对汉语中的引述回应格式进行全面、系统的讨论和分析。全文除绪论和结语外,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是引述回应格式的系统研究。从整体上对引述回应格式的性质与特征,范围与类别,结构与功能等进行考察,共分四章。第一章讨论引述回应格式的性质与特征,分为叁节,第一节对引述回应格式做了界定;第二节讨论了引述回应格式的本质特性;第叁节从形式、意义和语用叁个视角考察引述回应格式五个方面的特征。第二章讨论引述回应格式的范围与类别,首先从直述与引述的分野对引述回应与直述回应进行了范围上的界定;其次将汉语口语中常见的引述回应格式划分为肯定类引述回应格式、质疑类引述回应格式以及否定类引述回应格式叁大类别。第叁章以框式结构理论为基础分析引述回应格式的结构特征,首先分析了引述回应格式的结构类型;其次考察了作为框式结构的引述回应格式的固定部分;最后重点讨论了引述回应格式可变部分的来源、句法表现以及特征。第四章认为引述回应格式既能表达说话人的主观态度和评价,同时还可以通过引述话语关联上下话轮内容,因而其语用功能表现为人际功能和篇章功能两个方面。第二到第四个部分共分七章,分别对肯定类引述回应格式、质疑类引述回应格式和否定类引述回应格式进行个案探讨。第二个部分讨论肯定类引述回应格式“X就X”和“可不X”。第五章在梳理前人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汉语口语表达中的常见格式“X就X”界定为引述回应格式,并从句法、语义和语用角度对之进行了描写与解释,最后考察了“X就X”格式的起源与演变。第六章考察“可不X”格式的特点与功能,并对“可不X”格式的历时发展情况进行了考察,最后综论了“可不”的由来。第叁个部分讨论质疑类引述回应格式“什么X1”和“你是说X”。第七章突破前人的定论,认为“什么”不仅在表示否定时可以引述别人的话,表示质疑时也可以引述别人的话,接着比较表质疑的引述回应格式“什么X1”和表否定的引述回应格式“什么X2”的异同。第八章分析“你是说X”格式的引述方式,讨论引述回应标记“你是说”的发展演变,并考察其会话交际特征。第四个部分讨论否定类引述回应格式“你才X”“什么X2”“X你个头”等。第九章考察引述回应格式“你才X”的内部特点、语义特征、情感倾向、会话模式以及立场表达功能。第十章分析了表否定的引述回应格式“什么X2”的句法、语义特点和话语功能,最后重点讨论其固化动因和机制。第十一章看到“X你个头”“X你妹”“X个鬼”等格式所具有的相同点,讨论了这类格式的否定义表达特点和机制,最后讨论了“X你个头”类格式之间的差异。最后是结语,对本文的基本观点与主要创获进行了总结,并进一步反思了研究局限与进一步的研究方向。

参考文献:

[1]. 博弈论视角下的法庭抗辩会话含义研究[D]. 郭安琪. 黑龙江大学. 2017

[2]. 基于机构话语的身份建构语用方式研究[D]. 段李敏. 北京外国语大学. 2017

[3]. 庭审话语中的法官身份构建[D]. 江玲. 上海外国语大学. 2012

[4]. 英语动词时态非范畴化研究[D]. 何举纯. 华中师范大学. 2014

[5]. 汉语多人会话结构分析与性别建构研究[D]. 马春燕. 浙江大学. 2014

[6]. 法庭话语的人际意义研究[D]. 李诗芳. 东北师范大学. 2007

[7]. 庭审英语的会话含义分析[D]. 马艳姿. 广西大学. 2004

[8]. 中国法庭互动中的修正序列研究[D]. 贺小聃. 华中师范大学. 2015

[9]. 机构话语翻译中的目的等效研究[D]. 孙炳文. 华中师范大学. 2017

[10]. 现代汉语引述回应格式研究[D]. 王长武. 上海师范大学. 2016

标签:;  ;  ;  ;  ;  

庭审英语的会话含义分析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