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流畅、情感阅读”的误区_默读论文

“正确、流畅、情感阅读”的误区_默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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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阅《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你会发现,在九年一贯的课程目标中,没有哪一个目标能像“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那样被反复强调:

第一学段:学习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

第二学段: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

第三学段:能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

第四学段:能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

在小学阅读教学中,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是最基本、最重要的阅读训练,予以足够的重视,本是无可厚非的事情。但是,由于课程标准在各个年段都反复强调“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在实践中也产生了一些误解,表现在:

误解一:认为每篇课文都要有感情地朗读

课程标准在一至三年段反复强调“有感情地朗读”,有的老师就认为:凡是课文,都要“有感情地朗读”。这样的理解显然有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确,“有感情地朗读”中的“感情”来自哪里?当然应该来自课文!也就是说,课文本身应该“有感情”,学生在老师的引领下,与课文中的情感产生共鸣,形成自己的情感体验,才会声情并茂,从而在激昂处还它个激昂、委婉处还它个委婉,读得声情并茂。如果课文本身“没感情”,这时候的“有感情地朗读”不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了吗?所以,是否“有感情地朗读”是应该因课文特点而异的。一些富有哲理的说理性文章、一些重在介绍知识的说明性文章,我们大可不必有感情地朗读。阅读这类课文,更需要静心默读,用心思考。教学的重点在于理解作者要表达的深刻内涵或者说明的内容,体会作者怎样把这些深刻的内涵或说明的事物表达清楚。

误确二:把“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当做一个整体目标

从课程标准的目标表述来看,“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作为一个训练目标,训练的层次是从第一学段的“学习用”到第二学段的“用”再到第三、四学段的“能用”,以及从第一学段的“有感情地朗读课文”到第四学段的“有感情地朗读”。这样的表述一方面不容易把握学段目标之间的区分度,谁能说清楚“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和“能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之间的区分?另一方面是容易把本来应该分层次、分步骤实现的朗读训练目标作为了一个同步进行的整体目标。

朗读训练是应该分层次的。朗读最基本的要求首先是“正确”,只有在正确读的基础上,语感的大厦才可建立起来。所谓“正确”地读,指能用普通话读准字音,较准确地读出音变(轻声、变调、儿化),做到不用方言和口语,不读错字、不丢字、不添字、不改字。在“正确”读的基础上,再做到“流利”。所谓“流利”,就是指能在读正确的基础上,读得自然连贯、流畅清晰,做到不破句、不结巴、不颠倒、不重复、不指读、不顿读和不唱读。只有当学生做到了“正确”和“流利”,我们才可能试着“有感情地朗读”。所谓“有感情”,是指能在读得正确、流利的基础上,根据文章的思想内容和感情线索的发展变化,选用适当的语调、语速、语音,并辅以表情和体态。朗读训练的这三个层次,不是一蹴而就的,每个层次都要经过反复认真的训练,学生的能力才能逐步形成。

因此,对学生朗读水平的培养,应该遵循从“正确”到“流利”再到“有感情”的发展脉络,分步骤地培养。

误解三:认为每个年段都要强调有感情地朗读

作为“读”的一种方式,“有感情地朗读”在不同年段应该有所侧重。那种无论是低年段、中年段还是高年段,都把“有感情地朗读”放在同等重要地位的做法,笔者认为有失偏颇。

第一,感知课文、获得初步感受的基本途径,除了“有感情地朗读”,还有“默读”。比较而言,高年段更适合采用默读的方法。默读是不出声地阅读,它比朗读少了一道发音的程序,无须听觉的参与,所以速度比朗读快,效益明显提高。此外,默读可以回视或反复看,利于边读边思考。学生带着问题在默读过程中边读边想、边批画、边组织语言,在自读的基础上展开讨论,这应该是高年级阅读教学的重要方式。到了高年级,不一定每篇课文都要“有感情地朗读”,但每篇课文肯定都是需要“默读”的,即使是一些适合“有感情地朗读”的课文,也需要进行默读的训练。

第二,“有感情地朗读”作为阅读教学的一个培养目标,通过低中年段的不断训练,在实际教学中出现这样两种状况:一部分学生,只要大致了解了主要内容,把课文读熟,不需要教师刻意地激发,就能做到有感情地朗读;还有一部分学生,即使教师用了九牛二虎之力,还是达不到要求。就我看来,这两部分学生都不必在这方面花费过多的工夫。相反,在默读能力方面,学生的基础还很薄弱,应该花大力气培养学生良好的默读习惯,提高默读能力。如,读中思考的习惯、读中圈画的习惯,掌握默读的基本要求(不出声,不指读),提高默读的速度,等等。

第三,作为学生表达对课文内容感悟和体会的基本手段,低年段的学生,由于语言表达水平还不太高,对文本思想情感的体会和感悟常常处于“愤悱”状态,有时候还不能用语言将自己的感受很好地表达出来,这时候,通过有感情的朗读,表达自己的感悟和体会,不失为一种好的方法。但到了高年段,应该鼓励学生用更加多样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感悟和体会,如果还是停留在单一方式上,是不利于学生语文能力的发展的。

误解四:认为读得正确流利、有感情了,阅读教学的任务就完成了

不可否认,“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是阅读教学的一个重要目标,但它更应该是一个手段。通过它,培养语感、体验品味、投入情感,达到熏陶感染、潜移默化的目的。实践中,由于片面强调它的目标价值,使一些老师以为学生能做到“有感情地朗读”,阅读教学的任务就完成了。课堂教学中形成了只读不讲、只读不思、只读不练、只读不问的新问题。

这个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我们把阅读教学的任务简单化了。阅读教学,单就“读”的训练,任务就很繁重。如,就读的形式而言,要加强读的多种形式的训练,精读、略读,浏览、速读,默读、朗读……哪一个都需要花工夫;就“读”的品质而言,要培养读的良好习惯(如,不动笔墨不读书);就读的效率而言,要加强读的速度的训练;就读的成效而言,要加强学生思维能力的训练(边读边想,读思结合)。因此,不能单纯地认为“读得正确、流利、有感情了”,“阅读教学的任务就完成了”。

总之,阅读教学,绝不止于“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给它一个恰当的定位,让我们的学生在每个阶段都得到切实的训练,是我们应该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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