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学药品分析角度浅谈方法验证、转移和确认论文_马兆堂1,丁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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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从化学药品分析的角度解说方法验证、转移和确认之间的差异,分析三者之间的联系、区别、适用范围及一般标准准则,为化学药品分析检验等相关工作提供实验方法参考。

药品分析方法验证、转移和确认的目的是证明所采用的分析方法适合于相应检测要求和目的,被测样品质量可控,保证得到一致的、可靠的和准确的测定结果,同时也证明检验人员有能力成功地操作分析方法[1]。目前不少化学药品分析检测员对于方法验证、转移和确认的理解有偏差,不清楚如何设计实验方案,在检测过程中出现按照拿到的标准方法或非标方法直接用于检测的现象,使检测结果可靠性和准确性埋下隐患。本文从化学药品的角度通过对方法验证、转移和确认的概念解析,确认如何采用不同的控制方法和技术手段,以达到保证检测结果准确、有效的目的。

1 法律法规方面

目前,各国关于药品的方法验证都有相关的指导原则或相关技术文件,但方法转移及确认相关技术文件较少见,具体详见表1.

表1 关于方法验证、转移和确认的部分法规文件

2 概念方面

方法验证、方法转移和方法确认三者相互联系又有区别,对其总结如下:

表2 方法验证、转移和确认三者联系和区别

2.1 方法验证

分析方法验证就是根据确定的检测项目的要求,预先设置一定的验证内容,并通过设计合理的试验来验证所采用的分析方法能否符合检测项目的要求[2]。实际工作中,化学药品质量控制方法基本是由企业研发部门负责。在产品研发过程中质量控制方法也会不断调整优化,最后会形成终产品的质量控制方法。最终的方法要进行充分验证,证明该方法能够达到控制产品质量的目的。方法验证就是要对方法学涉及的相关参数均进行验证,需要验证的参数与方法的用途有关。

各国和国际组织均有方法验证的指导文件,但文件对需要验证的参数要求有差异,目前代表性指导原则是由人用药品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ICH)形成的相关方法学验证指导原则。表3列出了不同国际组织和药典要求的方法学验证参数,表4列出中国药典(ChP)中指导原则规定的不同检验目的需要验证的参数[3]。

表3 各国药典及国际组织要求的方法学验证参数

 

表4 中国药典ChP中指导原则规定的不同检验目的需要验证的参数

注:①已有重现性验证,不需要验证中间精密度;②如一种方法不够专属性,可用其他分析方法予以补充;③视具体情况予以验证。

2.1.1 准确度

准确度系指采用该方法测定的结果与真实值或参考值接近的程度,一般用回收率(%)表示[2]。要求在规定的范围内,取与供试品同一浓度6份样品进行评价;或设计3钟不同浓度,并每种浓度设置3份样品进行评价。其中化学药建议对照品加入量与供试品待测量控制在1.2:1,1:1,0.8:1,样品中待测定成分含量和回收率限度关系参考表5[3]。

表5 样品中待测定成分含量对应准确度(回收率限度)和精密度RSD可接受范围

2.1.2 精密度

精密度是在规定条件下同一均匀供试品多次检测,用检测结果之间的相对标准偏差(RSD%)表示。其中重复性指同一实验员多次检测所得的精密度(3个浓度3次重复或1个浓度6次重复);中间精密度指同一实验室,由不同实验员不同时间使用不同设备检测所得的精密度;重现性指不同实验室不同实验员检测所得的精密度,参加能力验证、协作标定及药品标准的实验复核。样品中待测定成分含量和精密度RSD可接受范围参考表5[3]。

2.1.3 专属性

专属性是当待测物含有预期会有的其他组分,例如杂质、降解产物、矩阵组分时,准确可靠地评估待测物的能力[4]。鉴别实验应能区别出可能存在结构相似的化合物。常用的试验方法有空白阴性对照试验,比较同一分析系统对照品与供试品相应色谱峰的吸收光谱和色谱-质谱联用验证待测成分。

2.1.4 检测限

检测限又称为检出限,指由基质空白所产生的仪器背景信号的3倍值的相应量,或者以基质空白产生的背景信号平均值加上3倍的均数标准差,是方法和仪器灵敏度体现的重要指标之一。

2.1.5 定量限

定量限指供试品中被测成分能被定量测定的最低量,其测定结果应具一定准确度和精密度。化学药品中,杂质和降解产物用定量测定方法研究时,需考察该项指标。

2.1.6 线性

线性系指在设计的范围内,测试结果与供试品中被测物浓度直接呈正比关系的程度。试验方法为制备至少包含5个浓度(梯度浓度)的对照品溶液,分别进样测定。以测得的响应信号作为被测物浓度的函数作图,观察是否呈线性,最小二乘法进行线性回归。数据要求列出回归方程、相关系数和线性图。

2.1.7 范围

范围系指能达到一定精密度、准确度和线性,测试方法适用的高低限浓度或量的区间。 确认方法是通过把含有被测物的样品在范围的两个极端和范围内进行测试,考察是否可达到精密度、准确度的线性的要求。范围要求见表6。

表6 实验项目对应线性范围的要求

 

2.1.8 耐用性

耐用性指检测条件有小的变动,检测结果不受影响的承受程度。耐用性评估在药品研发阶段就要考察。评估的结果应表明在对方法参数进行有意改变后,分析方法依然可靠有效。如果测定的结果表明该方法对方法参数变化是敏感的,那么这些方法参数就应适当地加以控制并在方法中写明。耐用性评估,应建立一系列的系统适用性参数(如分离度实验),以确保该分析方法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保持有效。

2.2 方法转移 方法接收实验室选择典型批次进行检测,并与方法接收实验室检测结果进行比较,两者检验结果之间的误差要求在预先设定的该样品方法差异限度之内。分析方法转移是转移合乎标准的实验室使用的分析测试方法或操作过程[5]。

2.3 方法确认 根据化学药品分析方法的用途和方法的复杂程度,选择对检测结果影响最大的关键方法学参数进行评估。适用于药品中不需要进行验证的检验方法及药典方法和其他已验证的法定标准。通过方法确认来证明在本实验室条件下的适用性。

3 结语

化学药品分析方法验证、转移和确认的目的是证明所选择的分析方法适用于检测目的和要求。证明分析方法适用于拟定用途,被测样品质量可控;证明已验证的分析方法在本实验室适用;证明药典方法或法定方法在本实验室适用。本文从法律法规及概念方面分析了方法验证、转移和确认三者的区别和联系。

[1] 许明哲,黄宝斌,杨青云等. 分析方法验证、转移和确认概念解析[J].药物分析杂志,2015,35(1):169

[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化学药物质量控制分析方法验证技术指导原则[S]. 2005.

[3] 国家药典委员会 编. 中国药典(2015年四部)[S]. 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5:TZ9101.

[4]成海平. 化学药物质量控制分析方法验证的原则和要求[J].中国新药杂志, 2009,18 (8):688

[5]孔凯丽. 欧美药品分析方法、方法验证和方法转移的研究现状[J]. 中国医药指南,2013, 11(4):424

论文作者:马兆堂1,丁敏2

论文发表刊物:《医师在线》2018年2月上第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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