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的结构特征与语用语法_语义分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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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氏文通》问世以来,语言学工作者一直根据汉语的结构特点去构筑自己的语法体系。然而,由于立足点与参照系不同,由于切入角度与研究的方法各异,故而其结论往往出入很大,有的甚至大相径庭。考察近一个世纪的汉语语法研究,我们发现,就其视角而言,大致可分为三类。一类强调语言的共性,所以其语法体系的构建明显地带有“生搬硬套”的痕迹,如马建忠《马氏文通》,黎锦熙《新著国语文法》以及延续至今的不少比附式研究。第二类强调汉语的个性特征,试图彻底摒弃“洋框框”的束缚,所以其体系又显得“底气不足”,如郭绍虞的《汉语语法修辞新探》,申小龙的《中国文化语言学》等。第三类试图把共性和个性结合起来去研究汉语语法,既强调汉语语法与其它语言(譬如印欧语)语法相同相通的一面,又强调汉语独有,他语不具的一面,所以就目前来看很有前途,如吕叔湘“静态的语法研究和动态的语法研究”理论,胡裕树、张斌“三个平面”理论等。所有这些研究表面似乎相互否定,其实,揭开名称术语的笼罩,可以看出他们对汉语结构特点的认识并不是截然对立,不过是程度上、范围上的差异而已。如果我们抽取各家相同的认识,缝合他们互补的观点,就会比较科学地发现汉语的结构特点,从而构建科学实用的汉语语法体系。

一、汉语结构特点诸多认识的同与异

汉语言工作者一直有一个十分相近的认识,就是一致认为《马氏文通》处处比附西方语法,抹煞了汉语的特点。其实,公正地说,马建忠还是比较重视汉语的特点的。他提出“华文所独”的助词,结合修辞讲语法规律等,正是对汉语特点的正确揭示。即使是被后人批判的“字无定类”说,某种意义上也是对汉语语法的一种动态认识。陈承泽《国文法草创》中的“本用话用”说,黎锦熙《新著国语文法》中的“依句辨品,离句无品”说,以及刘复、傅东华的相关认识,可以说基本上与马氏是一个思路。

之后,不管是模仿的还是“独创”的,都不同程度不同角度地揭示了汉语的结构特点,如王力在《中国现代语法》等三部著作中列举的“能愿式”、“使成式”、“处置式”、“被动式”和“递系式”,吕叔湘《中国文法要略》中的“表达论”,高名凯《汉语语法论》中的比较研究,陈望道的“功能说”,方光焘的“广义形态说”,很明显,都是建立在汉语没有严格意义形态变化的基础之上的。

解放初期,汉语语法研究发展较快,影响最大的可说是50年代关于词类与主宾语的大讨论。80年代以来,研究愈加深入和众说纷呈,而这些学说对汉语的特点都有所体现,如吕叔湘“动态研究说”,胡裕树、张斌“三个平面说”,郭绍虞“语法修辞结合说”、胡明扬“语义语法说”,徐通锵“语义句法说”、戴浩一(美国)“功能语法说”,王希杰“言语的语法说”,史有为“柔性语法说”,邢福义“两个三角说”,申小龙“意合说”(逻辑铺排)等等。尽管这些学说的提法不同,但其研究方向还是一致的,就是逐渐建立符合汉语特点的语法体系,并且,他们已从不同的角度向这一目标迫近。

要建立汉语语法体系,首先必须认识它的结构特点。语言学界虽然在“汉语没有严格意义的形态变化”这一点上取得共识,但在具体描写时又确实存在一些分歧,有的甚至相互对立,下面我们比较几种主要的观点,并“合并同类项”,抽取“最大公约数”,融合相异部分,从而找到汉语比较系统的结构特点。

吕叔湘主编《现代汉语八百词》认为,汉语特点是:(1)没有形态变化;(2)常常省略虚词;(3)单双音节对词语结构的影响;(4)汉字对词形的影响。朱德熙在《语法答问》中说:(1)汉语词类跟句法成分之间不存在简单的一一对应的关系;(2)汉语句子的构造原则跟词组的构造原则基本一致。郭绍虞《汉语语法修辞新探》这样描述汉语:(1)词、词组、句子的结构相似(简易性);(2)虚词用与不用很灵活(灵活性);(3)量词丰富且变化多样(复杂性)。李临定专门写了一本小书《现代汉语语法的特点》,他认为,(1)汉语较多地采用省略和综合,紧缩形式(简略);(2)语法结构相当复杂,包括句子格式的多样性,句子成分的自由与受限制,类与类的渐变和交叉,语义关系的隐含以及语法规律的参差不齐。在三本大学通用《现代汉语》教材中,胡裕树主编本认为,(1)在汉语结构中词序的安排具有重大作用,主语、动词、宾语的关系一般要通过固定的词序来表示;(2)别的一些语言中用的形态变化的语法手段表示出来的意义,在汉语中常常要用一些词语来表示,如副词和介词、助词、语气词等;(3)量词丰富。黄伯荣、廖序东主编本描绘的特点是:(1)词序和虚词是表示语法意义的主要手段;(2)语法结构的一致性;(3)词的多功能性;(4)词语组合受语义、语境的制约;(5)量词十分丰富。张静主编本认为,(1)汉语结构形式简易明确,各种结构之间有较为严格的对应性;(2)词序固定,句式精确;(3)虚词多样,生动传神。除了以上列举到的以外,还有不少专著与文章也持相近的观点,如胡树鲜《现代汉语语法理论初探》,萧国政、吴振国《汉语语法特点和汉民族心态》等等,限于篇幅,不详类举。仅从以上七种著述可以看出,相同点很多,相异点也不少。先看相同点(书名用作者的姓加“文”代之):

1.吕文的(1)约等于胡文的(2),黄、廖文的(1)。

2.吕文的(2)约等于郭文的(2),李文的(1)。

3.朱文的(2)约等于郭文的(1),张文的(1),黄、廖文的(2)。

4.朱文的(1)约等于黄、廖文的(5),郭文的(3)。

再看相异点:

1.关于词序,三种通用教材都认为汉语词序的安排具有重大作用,且词序固定。然而,朱德熙在《语法答问》中则说:“拿英语来说,词在句子里的位置相当稳定,倒是汉语的词序显得有一定的灵活性。”[1]接着作者还列举了不少例子。对此,李临定也指出了汉语词序不固定的一面。

2.关于结构,张文说汉语结构形式简易明确,而李文则认为“语法结构非常复杂”。

3.关于虚词,郭文认为虚词用与不用很灵活,而胡裕树则批评说这不是普遍现象,并认为“应该着重研究不灵活的方面,同时也要指出灵活运用的条件。”[2]

也有一些独家认识,如吕文(3)、(4),黄、廖文的(4)。

从各家相同的认识我们可以归纳出如下的汉语语法结构特点:

一、没有形态变化,它用语词表示形态语言中形态所表示的意义。

二、词、短语、句子的构造基本一致。

三、词类跟句法成分之间不存在一一对应关系。

四、量词丰富。

五、词序与虚词是主要的语法手段。

从各家的不同认识也可以看出汉语的一些结构特点:

六、词序的固定与否、虚词的省略与否、对语境有着极大的依赖性。

七、基本的结构虽然对应简单,但其具体形式却复杂多变。

当然,独家的见解也能说明一些语法特点:

八、语音和字形对词语结构也有一定的影响。

我们这里融汇各家的观点,并不是要走捷径,搞折中主义,而是想根据“公认”的汉语结构特点,在先辈各家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建立一个比较符合汉语实际的语法体系,从而使汉语研究更富指导性。

二、汉语语法的语用特质

学过一点形态语言的人都有这样的体会,形态语言的组合规则是一种硬性的规定,它强调外在的套子,而汉语的组合规则却有很大的弹性,它更注重内在的脉络。形态语言的语法是死的,静态的,而汉语的语法则是活的、动态的。正由于此,学形态语言不懂一点专门的语法知识,就不可能规范地说和写,因而,形态语言的语法学历史久远,严密科学;而汉语无需什么外在的标记,只需感悟领略掌握语义顺序,因而汉语久无语法学且似乎无需语法学,它注重的,只是语义的流动,语气的沉浮,语用的和谐。正是在此意义上,我们才认定汉语语法具有语用特质,而这一特质的基础自然是汉语的结构特点。

(一)“没有形态”决定了汉语语法的语用性质

语词组合和其他物质形态一样,不外两种形式,一是靠外部的胶质相粘,凹凸相合,二是靠内部的磁性相吸,声气相和。如果其中一种功能较弱,另一种功能必然强化。形态语言属于前一种组合方式,依靠外在形态,汉语属于后一种组合方式,凭借内部意义,而这种语义上的组合显然和语用是连在一起的。比如,英语中人称代词的主格、宾格和所有格是不同的,而汉语却相同,例:

(1)I love her.我爱她。

(2)She love me.她爱我。

(3)My sister is her mother.

我姐姐是她母亲。

我的姐姐是她的母亲。

可以看出,汉语的代词不管在什么位置,书写和发音形式都不改变,英语外在形态表示的语法意义汉语是通过内在的联系表现的。前面提及,这种“语词兼职”现象是汉语的普遍现象,朱德熙在《语法答问》中图示为:

其实,在汉语中,每一类实词及实词性短语都可以充当各种句子成分,而这种活性正是在动态的运用中实现的。例如“走”:

(4)走比跑慢。(做主语)

(5)我们走在大路上。(做谓语中心)

(6)我不想走了。(做宾语)

(7)小伙子被赶走了。(做补语)

(8)走的路太长了。(做定语)

由例句可知,动词“走”可做五种句子成分,位置的变化,搭配对象的改易使它兼具英语中四类词的语法功能。再如:

张三煮豆腐 白菜煮豆腐 中午煮豆腐 怪味煮豆腐

温火煮豆腐 清水煮豆腐 北京煮豆腐 沙锅煮豆腐

这八例都是“名+动+名”的形式,然而,由于句首名词语义类别不同,所以它们充当的句子成分也不一样,“张三”做施事主语,“白菜”做当事主语,“温水”、“清水”做方式状语,“北京”、“怪味”做限制定语。这就是说,是词语非结构意义的改变引起了它们功能的变化。

由于没有形态变化,一些同形词往往很难分辨其功能性质,只有放在具体的语境中才可看出差别。试比较:

这些例子与前面所举的“走”不同,“走”不管什么位置,都是动词,而“好”、“白”、“真”三个词在不同的语境则属不同的词类。如“好”分别跨形容词、副词、名词三类,“白”则分属形容词、副词、名词和动词四类。这似乎有一点“依句辨品”的味道,但从根本上说,这是汉语言使用的必然结果。

(二)汉语词、短语和单句的构造虽然基本一致,但这些结构一投入使用,往往发生表层的变化,呈现出一种有违规则的状态。我们知道,汉语的基本结构是主谓式、动宾式、联合式、偏正式、动补式(补充式),然而,在具体的句子里,却有不少似乎不属于这些类型,如:

(9)屋里就我自己。 (14)奶奶桩立。

(10)今天才星期一。 (15)我痛苦着你的痛苦。

(11)她很雄性。 (16)他老实了三天。

(12)已秋了,已秋了很久很久了。 (17)我红了脸。

(13)让碧潭再玻璃些。

(18)我等着这一顿打。

就这些例子来看,用静态的语法规则去套,当然不大合拍,但这在汉语中却是表现力极强的方式。难道“好”和“错”可以共处一词么?当然不是。而是一些语词在运用中临时改变了词性,干脆一点说,这种种结构是靠语义和语感构建的,这纯粹是一种语用结构方式。这一点,19世纪的德国语言学家洪堡特早已有所认识,他说:“在其它语言里,为了理解一个句子,首先必须弄清词的语法属性,并据之构造句子。而在汉语里却不能这样做。我们必须直接利用字典,句子的构造完全取决于词义、词序和语感。”[3]有人分析这些是修辞上的转类,是活用,不错,正是这“转”和“活”说明了汉语语法的语用特质。更有甚者,就是短语或者小句也要转“类”,这在西语中是绝不可能的。例:

(19)从今以后,我也隐姓埋名做寓公吃利息去,我也旁观清谈抨击放炮沽名钓誉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倒背手说话不腰疼去! (王蒙《球星奇遇记》)

我们知道,“V+去”和“VO+去”是汉语中动补结构的两种格式,然而,引例中“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倒背手说话不腰疼”并不是动词或动词性短语,而是俗语中的两个句子,且是主谓结构。这里,随着表达的气势,它改变了功能,变得类似一个动词。可以说,这种变化仅从修辞上解释是不行的,我们必须从语法学上做出回答。

(三)量词从一产生那天起就具有语用性质。一般来说,量词表示计量单位。但是,汉语中的量词与其它语言中一些类似量词的单位有着明显的不同。它在称量时很注重被称事物本身的特点。如“一头牛”、“三口人”、“一张桌子”、“一条鱼”、“一只鸡”等,就这一点说,汉语的量词与其所辖名词的关系是固定的。如不能说“一条人”、“一匹人”。可是,“一百零八条好汉”、“我的那匹妻子”等用法也被人们接受。更何况,汉语中借用的量词特别多,几乎所有的具体名词和行为动词都可以被借用为量词,如“尾、峰、杯、瓶”等,又如“一山绿树”、“一桌子书”、“两大卡车垃圾”、“一嘟噜葡萄”、“打了两锅盖”、“两腿泥”、“一屁股水”等,至于借用动词的“踢了一踢”、“看了一看”等更是屡见不鲜。这就是说,汉语量词的使用,大都根据表意的需要,用什么量词,怎样使用,与结构关系形式不密切。更重要的是,为了形象表达,对同一名词可缀以不同量词,如“月亮”,可用“个、枚、丸、轮、圆、颗、饼、梳、弯、牙、钩、撇、弦、镰”等来表示,这足以说明量词的语用功能,如从语法结构上分析则几乎无从下手。

(四)汉语语序的安排也体现了它的语用特点。有学者认为,汉语语序比较固定,不同的语序表示不同的语义。如张静主编《新编现代汉语》中举了“走不出去——不走出去——走出去不——出去走不”的例子来证明这一点。另外一些学者则认为汉语语序有很大的灵活性,如朱德熙《语法答问》中举了“肉末夹烧饼——烧饼夹肉末”、“你淋着雨没有——雨淋着你没有”、“他住在城里——他在城里住”,证明语序不同可表示相同的语义。可以看出,汉语语序有其固定的一面,也有其灵活的一面。说它固定,是说改变语序后的单位语义上绝不会相等;说它灵活,是指这些语义虽不相等,但大致相同。如几乎所有的“主动宾结构”(SVO)都可变成“宾,主动”式(O,SV),这种变化基本意义相同,表现意义相异。就是在这同与异之间,才看出汉语语序的语用功能。请看一个极端的例子:即张家口大境门上的题词“大好河山”,如果按排列组合的可能性,共有24种排列方式:

大好河山 大河好山 大山好河 大好山河 大山河好 大河山好

好大河山 好大山河 好河大山 好山大河 好河山大 好山河大

河大好山 河大山好 河好山大 河好大山 河山好大 河山大好

山大河好 山大好河 山好大河 山好河大 山河好大 山河大好

这个例子说明,即使是并列结构,改变语序后语义也不一样,所以,在安排语序时往往受到语境的制约,到底选择哪一种,只有在动态的使用中才能作出。在汉语中,有一个修饰语和中心语的语序问题。如:

(20)A:山上开满了五颜六色的鲜花。

B:山上开满了鲜花,五颜六色的。

(21)A:他飞快地跑来了。

B:他跑来了,飞快地。

(22)A:张三认真地写着。

B:认真的张三写着。

(23)A:老尼姑两眼通红地说。

B:两眼通红的老尼姑说。

(20)、(21)自不必说,就是(22)、(23),其相对比的两个句子语义也不相同。如果从深层语义分析,应为:

张三认真地写=张三写+写时认真

认真的张三写=张三认真+张三写

以此类推:

老尼姑两眼通红地说=老尼姑说+说时两眼通红

两眼通红的老尼姑说=老尼姑两眼通红+老尼姑说

这同样说明,语序不同表意也不同,而这主要取决于动态的语言使用。

(五)虚词丰富也说明汉语语法的语用特质。中国古代无语法之学,然而对虚词的研究却历史悠久。从汉代的《尔雅》和扬雄《方言》对单个虚词的解释,到清代刘淇的《助字辨略》、袁仁林的《虚字说》、王引之的《经传释词》比较系统的阐说,可说是缜密而完备。值得注意的是,这种考察并不侧重语法意义,更多地指向语用功能。正如元代胡长孺所言“阖辟变化,宾主抑扬,个中妙用无穷,只在一二虚字为之机括,昧者未达也。”[4]即使是被讥为“处处比附”西洋文法的马建忠也认识到了这一点,“字以达意,意之实处,自有动静诸字写之。其虚处,若语气之轻重,口吻之疑似,动静之字无是也,则惟有助字传之。”[5]这就是说,虚词的研究必须注重语用功能(郭绍虞认为连词、副词、介词都有语气作用)。如在“吃饭”的前后加上不同的虚词,其表意功能是不大一样甚至大不一样的:

A:吃饭了 吃饭吗 吃饭吧 吃饭喽 吃饭呗 吃饭哩 吃饭嘛

B:吃了饭 吃过饭 吃着饭 吃的饭

C:在吃饭 正吃饭 刚吃饭 才吃饭 还吃饭 已吃饭 再吃饭 正在吃饭 不再吃饭 才不吃饭

D:对吃饭… 关于吃饭… 自从吃饭… 把吃饭… 因为吃饭… 为了吃饭… 被吃饭… 除了吃饭… 让吃饭…

E:吃饭和喝水 吃饭或喝水 吃饭且喝水 不但吃饭而且喝水虽然吃饭但不喝水

这些例子足以说明,所有虚词不但都或强或弱地具有语气的功能,而且语用意义各不相同。另外,叹词一类也与西语明显不同,它更强调表情表意的程度差异。如:

呀,呀呀,哎呀,哎呀呀;

哟,哟哟,哎哟,哎哟哟;

哈,啊哈,哈哈;

嘻,嘻嘻;

嘿,嘿嘿,哟嘿;

啊,啊啊,啊呀,啊哟(唷),啊呀呀。

这种语用上的差异从纯结构语法的角度是无法分析的。举一个具体的例子,冯骥才《临街的窗》对一扇窗子进行了描述,其中四个小题目分别是:“呵呵,这窗子!”“嘿嘿,这窗子!”“呀呀,这窗子!”“唉唉,这窗子!”四个叹词,位置相同,后边临近词语也一样,然而,它们所表示的语义却相去甚远,可见这区别完全是语义和语用上的。至于一些学者说的虚词的省略,大都是根据文句的气势,语用的要求完成的。王勃“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与“落霞孤鹜齐飞,秋水长天一色”的优劣,欧阳修“仕宦至将相,富贵归故乡”与“仕宦而至将相,富贵而归故乡”的巧拙,主要是从语气上考虑的。汉语中气的舒促、疾徐、长短,高下与虚词的运用有很大关系。其它如“买不起别买”、“没戴眼镜看不见”、“你搁桌上吧”中的虚词省略,也都和动态的使用环境紧密相联。

(六)语音语形对汉语组合的影响,更说明汉语语法的语用性质。先看音节数目对语法结构的影响。在《现代汉语八百词》中,作者指出姓氏和地名、国名的双音化问题,如“老张”、“欧阳”、“大兴”、“通县”、“日本”、“英国”;一些双音词在复合词中缩成单音节如“电影”、“影片”、“大豆”、“豆腐”;一些双音节词要求搭配的一致性,如“进行学习”不能说成“进行学”、“共同使用”很难改成“共同用”,“打扫街道”也不能换作“打扫街”。这说明,汉语的语法结构往往根据音节的和谐与否去改变,换句话说,“音谐”原则就是一种语法规则。王希杰在《并列和音节与顺序》[6]一文中,也提出了“并列各项最好音节一致”,“音节差异区分了并列的层次”,“以音节的多少来排列顺序”的组合原则。其实,汉语在结构句子时,音节对组合的影响远不至此,比如“把字句”要求在动词的前后一般要有其它成分,不能是一个光杆动词,尤其不能是单音节动词,如:

(24)把话说了——把话说(26)把敌人彻底消灭——把敌人消灭

(25)把猪赶走——把猪赶(27)把鸡轰进窝里——把鸡轰

经验证明,每一个例子中的后一种说法人们一般不用,这主要取决于音节的和谐问题。如果把这些方式放在戏文、诗歌中,就是符合规范的了。如“小王把路赶,来到树林边”。这说明,音节还改变句子的固定结构,试比较:

(28)花篮的花儿香,听我来唱一唱。

(29)没有花香,没有树高。

之所以前一句用“花儿”,后一句用“花”,唯一的解释就是音节的约束。有人说这仅是一个修辞问题,但如果第一句把“儿”去掉,简直就可以说是一个不通的句子。启功先生曾举过两个这样的例子:“张三骑上马能行。”“娇娘跪在地溜平。”指出这是汉语特有的现象。我们认为,这主要是为了谐合音节而不惜“句式杂揉”,“对潇潇暮雨洒江天”、“有一个姑娘叫小芳”都属此类,其他如骈句音节的增省,多层定语中“的”的有无与位置,都是结构随音节改变的,不加例说。

平仄对语法结构也有一定的作用。周祖谟在一篇《汉语骈列的词语和四声》的文章中考证,“在汉语里两个词并举合称的时候,两个词的先后顺序除了同是一个声调之外,一般是按照平仄四声为序,平声字在前,仄声字在后。如果是仄声,则以上去入为序,先上,后去、入或先去后入。”[7]正因为如此,才有“星月、霜雪、草木、松柏、弓箭、高下、好坏”等搭配;也因为如此,人们才说“张三李四”,不说“李四张三”,说“油盐酱醋”,不说“醋油盐酱”。当然,并列词语的次序也有其它的原因,如汉民族尊卑有序的民族心理影响,如“父母”、“古今”、“大小”、“干群”便是例证。但是,平仄与心理相一致和顺平仄而逆心理的并列词语要多得多。如:“天地”、“男女”、“长幼”、“前后”和“左右”、“穷富”、“南北”、“阴阳”等,不多例说。

汉字对词形也有一定的制约作用,但和语音比要弱得多,限于篇幅,从略。

(七)前边提及,汉语组合时对语境的依附性要比西语大得多。可以说,语境因子往往做为一种隐性句子成分参与组合。下边是学者们常举的例子:

(30)上车请买票,月票请出示。(36)我走了。

(31)这把刀我切肉。 (37)男同志就是游泳裤。

(32)他跳舞跳得满头大汗。(38)这鸟不用喂,你死了找我。

(33)他一跳跳了半夜。(39)我家的羊下了三个羔子,你下了几个?

(34)你想死我了。(41)南京的天气比北京热。

(35)这种脑袋没有地方买帽子。

这些句子在交际中并不造成误解,其主要原因是汉语在组合时更强调深层的逻辑事理基础,更注重文化心理与“合作原则”,更需要上下文隐含或省略的帮助,更突出信息的焦点。如(30),其含意是“上车(后)请(您)买票,(如果买了)月票请您出示”,然而,这些补足的成分,在当时的语境是人所共知的。例(34)表示“我想你”,(36)表示“我没有走或正要走”,也是由当时的情境决定的,因为事理是前者说话人只可能叙述自己的感受,后者只可能是在告别时说这句话,例(35)更是如此,其句意是:这种脑袋很特别,没有地方卖适合它戴的帽子,所以买不到。这种“大面积”省略与“大跨度”紧缩,和汉人的认知心理,交际的语境前提是紧密相连的。至于“大败=大胜”、“地上=地下”、“救火=灭火”、“养病=去病”等都与语境有着极大的关系。

上面只是一些现象的简单罗列,但这足以说明汉语语法本身就具有语用性质,或者反过来说,汉语言使用规则甚至就是语法规则。我们的古人早已认识到这一点,不过没有上升到理论的高度罢了。那么,今天从语用的角度去构建汉语法体系是否已具备成熟条件呢?我们认为可以做一些初步尝试。我们的构想是:依据句法结构,引入逻辑语义,强化语用因素。这看来很像“三个平面”学说,然而我们走得更远,自认为更切合汉语实际。

首先,依据句法结构是根据语言组合的共性,简单描述汉语的基本结构类型以及可能变体,不强调词类界限,不搞词类与句法成分的对应分析。

第二,在考虑语法意义的同时引入逻辑意义,不注重哪类词应放在什么位置,而着眼于哪个词应怎样进行匹配。

第三,对语用的制约充分重视,如语音的制约,语气的制约,语境的制约等,强调常与变的转换条件。

这只是一些大的原则,如何展开我们正在做深入探讨,匆匆提出只是为了想听一点回响,以便少犯错误,少走弯路。

注释:

[1]朱德熙《语法答问》,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2页。

[2]张斌、胡裕树《汉语语法研究》,商务印书馆1989版,第119页。

[3]转引自姚小平《洪堡特论汉语汉字》,《外语学刊》1993年第三期。

[4]胡长孺《语助序》。

[5]马建忠《马氏文通》,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323页。

[6]王希杰《这就是汉语》,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第229页。

[7]《北京大学学报》1985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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