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加入WTO与国有外贸企业改革_wto论文

中国加入WTO与国有外贸企业改革_wto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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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入WTO对改革提出的要求

世界贸易组织(WTO)成立四年多来,成员已扩大到133个,其影响日益扩大,如今的世贸组织已远非当年的关贸总协定可比,它所管辖的范围不断延伸,已从原来的货物贸易扩展至服务贸易及与贸易有关的投资、知识产权领域,甚至还涉及金融、信息、环境、劳工等方面。因此,世贸组织不仅在国际贸易领域,而且在整个世界经济领域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我国的“复关”与后来的加入WTO谈判,已持续了13年, 近期中美就中国加入WTO取得重大进展, 使我国有可能在今年年底之前正式加入世贸组织。加入世贸组织,将对我国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这既是对我国20年来改革开放的肯定和积极推进,从而加速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也使我国在享受世贸组织权利的同时,承担起我们应尽的义务。国有外经贸企业身处开放前沿,正在深切感受着这种日益变化着的经营环境,这种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确立市场经济体制。世贸组织是建立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国际组织,其基本精神就是要求各缔约国发展市场经济,它所主张的非歧视贸易原则、关税保护原则和公平贸易原则等,只有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才能得到有效的贯彻和实施。这就要求我国国有外经贸企业努力摆脱计划经济下搞贸易的框框,依据市场经济体制,按照价值规律、供求规律、竞争规律确立新的对外经贸体制,让国有外经贸企业在优胜劣汰的市场法则下,寻找生存、发展、壮大的机会。相应地,国有外经贸企业自主经营的能动范围也将扩大。

2.国内、国外两个市场融合。贸易自由化是世贸组织的一个根本性原则,这一原则从本质上来说,就是限制、取消一切妨碍和阻止国际间贸易开展与进行的所有障碍。加入世贸组织,我国承诺逐步开放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市场,国界不再是构成外国商品和企业进入我国的主要障碍,国有外经贸企业与外国企业将在大体相同的规范体系下进行竞争;同时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对外政策进一步放宽和国家在世贸组织体制下的政策性支持,国有外经贸企业及商品可以大步走向国际舞台,与国外企业共同面对一个逐渐融合的国际大市场,利用全球资源,在世界范围内展开角逐。

3.按国际经贸规范操作。世界贸易组织确立了一系列国际经贸活动的原则,如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贸易争端协商处理原则等,其作用在于调整纷繁复杂的世界贸易。加入世贸组织,我国国有外经贸企业会更加积极地参与国际经贸活动,参与国际竞争,自然也必须遵循这些活动规则,这将迫使国有外经贸企业学会按国际标准体系、市场需求和经销惯例来组织经营销售活动,提高管理水平,推动科技进步,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

4.国际经济环境影响更为直接。随着我国参与国际分工的程度和对世界经济的依存度进一步加深,必然会加大世界经济波动影响我国经济的深度和广度,甚至国内消费也会受进口示范效应的影响,一旦遭遇东南亚金融风暴等不测因素影响,国有外经贸企业经贸的活动将不可避免地受到冲击。这就要求国有外经贸企业不断深化改革,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增强抗风险能力。

(二)改革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我国先为“复关”,后为加入世贸组织作好准备,已对国有外经贸企业和整个外经贸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并已取得积极成果。

1.打破了垄断经营全国对外贸易的局面。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对外经贸关系广泛发展,进出口贸易大幅度增加,以往由10几家国营外贸总公司垄断全国对外贸易的局面不复存在,国家逐步放开了外贸经营权,加快赋予国有大中型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权,批准了部分科研院所科技产品进出口经营权,对地市县长期从事资源供应的外贸公司进出口经营权的审批也放宽了条件。1986年我国正式申请“复关”时,全国有外贸经营权的企业仅1200 家, 到1998 年底全国共有各类外经贸企业23000家,此外还有已开业的15 万多家外商投资企业拥有自营进出口权,从今年1月起,将进出口经营权登记备案制扩大到全国6800 多家大型工业企业,首批20家私营生产企业经批准已获得进出口权,外经贸经营主体多元化的新格局初步形成。

2.取消了国家对外贸的财政补贴。长期来我们把外贸作为外交的附属,出口是作为计划任务下达给外贸公司,为保证指令性计划的完成,实施了对外贸出口的财政补贴。1991年在实行对外贸易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基础上,国家决定取消补贴, 在外经贸全行业实行自负盈亏经营; 1994年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取消了外汇留成制和外贸企业上缴外汇任务,并实行统一的企业所得税制度,使国有外经贸企业和国内其他企业一样,按国家规定的统一税率,依法缴纳所得税,为企业创造了公平竞争的环境。1995年以来,国家曾两次下调出口退税率,这也使国有外贸企业加快改革和转换经营机制的步伐,走质量效益增长的道路。今年1月1日起,国家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既符合世贸组织的有关规定,又与我国出口商品的实际税负相一致,亦充分考虑了国有外经贸企业的改革利益。

3.转变政府职能,增强企业自主经营权。按照“政企分开,所有者与经营者分离”的原则,我国各级经贸企业主管部门逐步下放了进出口经营权、外资项目审批权、邀请外商批准权、企业人事、劳动、分配管理权;推行出口代理制,推行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授权代营制,简化出国人员审批手续等,使企业的经营自主权逐步得到落实。同时,通过实行股份制改革,转变企业经营机制,使国有外经贸企业在国家政策导向和宏观管理下,逐步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和社会竞争的主体,促进外经贸企业转变经营思想,增强改革和竞争意识。另外,通过改革,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工资分配、社会保险三项制度创新初见成效。为开展外经贸企业内部管理改革,先后出台了劳动合同制、出口收汇美元工资含量分配方法、企业参加地方养老保险统筹等措施,打破了国有外经贸企业的“大锅饭”,强化了企业内部核算,从而提高了企业的现代化管理水平,提高了经济效益。

4.国有外经贸企业开始朝着实业化、集团化、国际化的方向发展。国有外经贸企业开始积极推行大公司、大企业、大集团战略,促进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同时,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促使企业走联合经营道路,推动资产和人员向优秀企业流动,已培养和建设起一批集科、工、贸、金融为一体的新型外经贸企业集团。

截止1998年底,我国已同世界上220个国家、地区开展经贸往来, 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3239.3亿美元,位居世界贸易排名第10位,其中出口为1837.6亿美元,跃居世界排名第9位,国家外汇储备达1449.6亿美元,位居世界第二。外经贸事业的发展与国有外经贸企业的不断改革是分不开的,特别是面对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和冲击,在人民币不贬值的条件下,不少国有外经贸企业能立足于自立自强自救,加强经营管理,挖掘内部潜力,渡过难关,无疑更是改革的成效。

三、改革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国有外经贸企业必须把世贸组织所遵循的基本原则作为进行国际商务活动的规范准则,深入研究,认真对待。为加入世贸组织,我国必须承担自己的义务,如降低关税、逐步取消许可证和行政审批手续、取消非关税壁垒等。自1992年以来,我国已5次大幅度降低关税, 平均关税率已从42%降至17%,到2005年将使平均关税率降至10%的水平;又如外贸领域开始向外商开放,外贸经营权将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三年左右时间,完成从许可证制到登记制的过渡。这些都意味着国有外经贸企业将面临新的机遇和在世界范围内竞争的新挑战。

世贸组织确立的市场经济运作体制,其核心和灵魂是经济自由,它包括了自由企业制度、自由竞争制度和自由贸易制度等内容,我国国有外经贸企业还存在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一些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观念陈旧、经营机制僵化、管理混乱、效益低下的问题,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不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面临的竞争新形势。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 )国有外经贸企业经营方式仍没有完全褪尽传统计划经营的运行模式,还存在“等、靠、要”的思想,与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强竞争和发展能力为中心的市场经济经营运行模式还相差甚远。还有不少企业因不能适应强烈的市场竞争,企业全面亏损,甚至资不抵债,生存困难。(2)从整体上看, 国有外经贸企业尚未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离“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还相距甚远。国有外经贸企业以业务员为运作中心的方式,容易产生产权不清、责任不明问题。(3)国有外经贸企业除少数属大型的、 集中经营的以外,大多是分散的、小型的企业,各自分散经营,无法建立、形成稳定的出口货源和出口主导产品;各企业之间盲目竞争,削弱力量,且产业结构低质雷同,缺乏有较高科技含量、较高附加值和强劲竞争力的产品,往往导致经营秩序混乱。(4)外贸企业、生产企业各自经营, 不能实现优势互补,不能形成一批以产业为龙头的工贸结合的外向型企业集团,在国际市场上大大削弱了竞争能力。一些国有专业外贸公司债务沉重、资本短缺,实行买断经营模式,因此对国际市场的反应不如生产企业快速、灵活,在提供样品、形成批量、改进设计、生产以及作价和其他售后服务等诸多方面都不如生产企业,同时对困难和市场风险的消化程度与能力较弱,也不如生产企业。

四、加快改革步伐的思考

国有外经贸企业在我国外经贸事业发展中过去已作出重要贡献,以后也是不可替代的,但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今年是国有企业改革攻坚的关键一年。国有外经贸企业面对加入世贸组织的挑战与机遇,要知难而进,深化改革,把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结合起来,下决心摆脱“等、靠、要”的思想,自主自力,走向市场,改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竞争能力。

1.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深化国有外经贸企业改革的重要任务首先是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按照“抓大放小”原则,一方面对经营关系国计民生、需国家综合平衡的商品以及代表国家经济实力的大型外经贸企业仍实行国家所有,在全国范围选择一批具有相当经济规模的大型国有外经贸企业,利用现有政策,进行重点支持,使其在我国对外经贸中起主导作用;另一方面对一般中小型国有外贸企业,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形式,加快放开搞活。同时,进一步扩大外贸合资企业试点,真正引进国外一些大的、著名的企业与我们搞外贸合资,学习其先进技术、先进手段和先进的管理方法,提高我国国有外贸企业的经营水平,真正按照“三个有利于”原则,实行多种经济成分并举。

2.积极推进企业战略性改组。国际经验表明,从对外贸易单一的经营方式到工贸结合的实业化经营,从综合性的大型企业集团到世界性的跨国经营,既是大中型外经贸企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又是逐步向现代化迈进的必要条件。在深化国有外经贸企业改革中,必须重视以市场为导向、资产为纽带,通过联合,在中央、省、市、县等不同层次上组建相应的企业集团。通过联合兼并,实行贸、工、农、技相结合,加快培育外经贸行业的“旗舰”和“航空母舰”,增强国际竞争能力。与此同时,也要注意整顿海外企业,加强对海外企业的管理和改革,海外企业搞不好,不仅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还会给国民经济埋下隐患。

3.进一步推动股份制试点。股份制有利于促进政企分开和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有利于调动外经贸职工的积极性,它既是外经贸企业筹集资金的客观要求,也是企业集团化、国际化的客观需要,因此需要继续搞好外经贸企业股份制试点工作。当前重点应是:(1 )推动国有外经贸企业实行内部职工持股,完善相关政策;(2 )积极支持国有外经贸企业组织优质资产上市,广泛吸收社会资金,以较少的国有资产调动和控制较多的社会资本;(3)指导已上市的公司通过资本经营进行扩张, 壮大实力。

4.进一步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体制。管理和改革是融为一体、相辅相成的,加强管理本身就是改革,改革又可以促进科学管理。国有外经贸企业要在完善企业内部机制、提高企业整体素质上下功夫,深入开展“转机制、抓管理、练内功、增效益”活动,通过加强管理,提高企业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目前更要注重鼓励兼并、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和再就业工程,真正在外经贸企业中形成优胜劣汰机制和劳动力合理流动机制。

5.完善企业激励和约束机制。国有外经贸企业应坚持“三改一加强”的方针,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企业的竞争意识和风险意识。应改变传统的外贸绩效评价指标,由量向质转变,由总额向附加值转变,企业按经济理性、利益最大化原则组织生产和行为选择。而在市场行为上则要引导企业以多种手段,包括非价格手段如商标、包装、公关、广告、技术创新、策划等策略组合应用,参与竞争,使国有外经贸企业真正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营者。

6.培养造就一批有理论、懂业务、精外语的人才。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已近在眼前,为适应国际经济一体化的趋势,适应与国际经贸接轨的需要,国有外经贸企业应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再教育和再培训,使其具备成熟市场经济下的经营意识和经营水平。必须尽快培养一大批外向型、复合型、高素质、两手硬的企业管理人才和营销人才。当今市场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我国对外经贸事业发展的关键是人才,一大批高素质的具备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国际市场营销、国际经贸法律等综合知识的人才是必不可少的,依靠他们,才能承担起国有外经贸企业深化改革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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