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化认识论问题及其发展策略_认识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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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代西方科学哲学的发展中,把认识论自然化的趋向受到了许多批评。人们认为,自然化趋向是片面的认知辩护趋向,它没有注意到人的认识受到社会因素和文化因素的影响。究竟应该自然化抑或社会化?在今天看来,这个问题并不是不可调和的。

一、对自然化知识辩护理论的批评

认识论研究的自然化趋向是与当代加强了认识论研究、语言哲学与认知科学、人工智能等之间的密切联系相关的。自从奎因提出把认识论自然化之后,人们竞相把认知过程看成是一个信息的输入、输出关系,把认识论看作描述特定的有机体输入、输出关系及类似物理结构的模式,看作一种无需证明与论证的学说。但是,自然化的认识论观点是有局限的:

第一,它忽视了证据、辩护、理论等等与知识、信念的联系。自然化认识论是一种描述的认识论,它只把有机体看作一个感觉刺激的报告者。金在权(Jaegwon Kim)在讨论自然化认识论时认为:“如果这是正确的话,那么,奎因把自然化的认识论与传统认识论相联系的企图就是有缺陷的,感觉接收者的物理刺激和认知输出之间的因果关系的研究是什么意思呢?在感觉的输入和因果输出之间的关系就是证据和理论之间的关系。但是,这并非一种证据关系……证据的概念与辩护的概念是不可分的,当我们在认识论意义上谈到证据时,我们谈论的是关于辩护问题。”(Kim,p.727)金在权认为,证据与理论之间的关系并非证据关系,因为理论是建构的,感觉资料只是建构理论的要素而已。在建构理论时,我们首先需要知识与信念作为中介,作为认识的出发点。因此,知识辩护首先要解决的是知识与信念的辩护问题。

第二,自然化、科学化作为阐述认识论的研究方法并非无所不能。科学可以根据事实、观察、实验的方法证明一个命题的真假,但是我们所要了解的是一个相互联系着的整体——人的认识。在面对这样一个整体时,作为认识者的人不仅是一个生物体,更是一个社会的分子,因而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来分析人的认识,只能使某个方面得到澄清。在认知心理学分析了认知形成的同时,哲学则指出了其它因素对于认知的影响。人的认识过程是一个复杂体,它决非是信息的输入、输出所能解释的。

第三,物理主义的还原论观点是错误的。康恩布利斯认为,我们说一切理论都来源于现实的物理世界,这一点完全正确。但是,这种构成论并不意味着高层次的理论可以还原为低层次的理论,并不意味着意识或精神状态的理论可以还原为感觉资料:“现有的证据并不支持从高层次到低层次科学的全面的还原”。(Kornblith,p.41)他认为,我们的认知有两类:直接感知的结果与推理得出的结论。对于前者,在标准环境中,我们是可以通过心理学实验来加以检测与证明的。但是对于后者,由于存在着推理的预设前提的作用,得出的可以是各种可能性的逻辑结论。人类具有从少量的实例中得出归纳推理的自然倾向。这样一种推理习惯必须依据其推理背景来加以评价,而不能以某个特例来否定一般结论。“就我们能感觉到自然种类的相关特征而言,当我们从单一的例子中概括的倾向在大量的自然种类基础上起作用时,那么其它种类具有相似性质的结论就是一个正确的结论。”(Kornblith,p.46)

第四,把认识论自然化不能消除怀疑主义,反而会导致怀疑论的继续盛行。劳伦斯·邦久认为,自然化的观点是一种“固执的最终自我解构的观点”。它简单地把认知过程理解为“观察与科学”的关系,而对于传统认识论提出的信念及其辩护问题却只字未提,没有任何理由地主张抛弃传统认识论,这是不能令人信服的。“如果奎因是对的,这类认识论是我们尽其所能的,那么结果却是彻底的怀疑论观点:我们有一组信念,即我们接受了一组描述外部世界的句子,这组信念的一部分是由观察所引起的,即为感觉刺激所引起的,但我们却不能有说服力的理由认为这些信念的任何一个为真。如果知识必然地包含有多数哲学家认为的这种理由,那么我们也就没有任何知识。”(Bonjour,p.287)

第五,自然化认识论忽视了对知识的实践评价。认识论是一个实践性解释的事业,是解释我们的认识实践是怎样的理论。克雷格认为,实践性解释的所有特征都来自于知识概念的价值,即我们对概念的解释只有通过评价知识概念的价值才能获得。知识的概念是用于标记经过认可的信息源,以此来获得我们正确行动的指南,因此需要产生真信念的信息源。为了得到真信念的信息源,我们就需要评价信息、信息源以及相应概念的方法。例如,如果人们获得一个信念的信息源,那么这个信息源就应当是其他人可以觉察的、可以检验的,并且通过这个觉察,我们可以明确地判定其正确性,这样我们就可以认为该信息源是值得信任的。(Craig,p.11)克雷格的观点可看作知识辩护中的另一种思路,即实践评价的思路。

第六,自然化的认识论忽视了社会历史文化因素对认知者的影响。知识可以区分出不同的层次,在这一点上,自然化认识论的不足之处日益彰显,特别是其仅仅对认知的心理发生的描述之局限,被普遍认为忽略了理性、知识与信念,只注重认识的初级阶段而不求对认识的更深层次的把握。戈德曼等哲学家认为,认识论的使命是阐述我们的认知习惯(epistemic folkways),心理现象是受文化所影响的,认知习惯与常识心理学(folk-psychology)是认识论社会化的一个方面。正确的做法是改造和超越我们的认知习惯并保持一贯性;如果我们获得了满意的认知习惯的基本情况,那么我们就能意识到这种一贯性。(Goldman,1997,pp.291-315)常识心理学认为,“不仅自然科学离不开常识心理学,……假如将所有对信仰、愿望、期待、偏好、害怕、计划等类似的东西的谈论都从社会科学中消除掉,那么我们现今所了解的这些学科都将消失。”(曾向阳,第36页)常识心理学在社会科学中对人的行为、文化等等研究中的地位,是认知科学无法取代的。

二、认识论的社会化视角

与认知科学、自然化认识论把认知看作一个物理的、心理的过程相反,一些持社会化的认识论者诸如富勒、戈德曼、斯密特、基切尔(Philip Kitcher)、朗吉诺(Helen E.Longino)、索罗门(Miriam Solomon)以及康恩布利斯等人,则试图在物理的、心理的元素之外,通过对人类认知的某些社会性特征的整体研究为人类认识辩护。其主要特征如下:

第一,人们的认识活动是一种类似于生产活动的有组织、需要协调和规划的社会活动。富勒认为:“我称作社会认识论的研究领域其基本问题是:对知识的探求是如何得以组织的?”(Fuller,p.3)不同认识领域中的活动者在认知能力、知识背景、社会环境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各个认识领域之间是不可比的,各个认识者之间也是无法统一的。知识的积累和变化有赖于认识者之间的相互交往,而不是仅靠认知个体。尽管一个个体也可以生产出知识,但在得到大家认可之前是不可能得到合法化的,还不是“真正的”知识。

第二,知识与权力存在着一定的关系。“在西方文化传统中,这种思考可以追溯到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对培养哲学王的特殊关注。此后两千多年来,知识与权力分离的倾向日益增强,以致今日形成了两类相对立的学科,一是认识论和科学哲学,一是伦理学和政治理论。前者专门研究知识,后者专门研究权力。实证主义作为一种哲学运动在近代的兴起,可以看作这种分离的一个例证。在奥古斯特·孔德和琼·斯图尔特·米尔这两位最早的实证主义者看来,有必要开展对知识的社会生产目的的专门研究。后来,鲁道夫·卡尔纳普等逻辑实证主义者重新为知识研究奠定中性的政治基础。结果,今天的社会认识论者不得不反复向他们的学术界同仁证明关于知识和权力的进程是彼此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欧阳康、富勒,第9页)

第三,社会认识论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是一门科学—技术学。戈德曼认为,当代科学哲学与认知科学、社会科学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因此,在分析人的认识过程时,我们不可能像认知心理学那样只研究个体孤立的认知,更不能研究纯粹的信息输入与输出的认知过程。每个人的认知能力、认知的背景、社会文化环境是不同的,所以个体的认知都是在被限定的领域中进行的。社会认识论的宗旨是强调个体间的合作,强调以创造知识为目的的各个学科之间、各个共同体之间的合作(cf.Fuller,pp.XII-XIII)。戈德曼认为,认识论可以分为两个分支:个体认识论(individual epistemology)和社会认识论或“社会认识学”(social epistemics)。个体认识论主要研究认识的起源、感知觉的形成、信念的证明、个体认知的心理分析等等。社会认识论研究认识的交流、科学认识活动的经济模型、认知主体之间在形成信念过程中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在过去的20年间,哲学家们已经与相邻学科建立了越来越紧密的联系。道德哲学家与社会哲学家常常与经济学家、政治理论家、医生和律师交流思想,科学哲学家不仅与物理学家、生物学家、数学家协作研究,而且也与科学史家、科学社会学家协作研究”。(Goldman,1992,p.1)戈德曼认为,我们需要一种社会的“认识学”(epistemics),去研究社会认识过程中各共同体、组织的信念状态或文化对人们认识的影响。社会认识论纯粹是描述性和解释性的,它描述不同组织或群体的信念并根据社会的交流来解释它们。(ibid,pp.179-180)

第四,社会认识论的宗旨是要探讨人类知识的社会途径。知识是社会性的,获得知识的途径有很多,既有个体的又有社会的。戈德曼的社会认识论是从事评价性研究的学科。这种评价分为两个部分:对信念的真实性评价和对实践的工具性评价,即对知识、谬误与无知进行真假评判,区分其真假的等级、程度。

作为科学的研究,如果不能逻辑化或经验化,那就只能是猜想,就无法运用于实践。科学的探讨只能先从细部开始,然后一步一步地加以综合,尽管在综合过程中所发生的有机联系是爆炸性的,但是具体的分析性研究是综合的基础。同时,科学的探讨也不能只停留于不确定性方面,科学试图从不确定性之中寻找确定性,否则就只能陷入怀疑主义的巢臼之中。

当代哲学对于事实与价值相互关系的认识论研究也表明了这一点。人们或许认为,在对自然客体的认识中,事实与价值是可以分离的。然而,普特南在论述事实、价值、理论、诠释之间的相互依赖时,认为它们是相互渗透、彼此融合、无法区分的,即人类对事实的认识往往受到其文化、语言、传统、价值、习俗等等的制约;事实与价值不仅在实际生活中不可分割,而且在理论上也是无法区分的。他在分析塔斯基的语义学理论时认为:“将确定雪是否白的科学方法与确定雪是否白的其它方法区分开来……需要一些合理可接受性的标准。只要我们对这个合理可接受性的标准系统一无所知,这些纯形式的陈述也将是完全空洞无物的。”(普特南,第140-141页)这表明建立一个社会认识论体系是十分必要的,人类的认识必然地涉及社会生活环境。

三、社会化认识论的问题与出路

20世纪的社会化认识论是在批评个体主义的认识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主张个人知识不能成为知识辩护的充分条件。但是,不同的社会认识论关于外在因素对于认知的影响有着不同的理解,库恩和费耶阿本德等人对于社会因素的理解往往是相对主义的。他们的观点是:人的认识受社会因素制约,科学思想是某一共同体的集体思想;如果科学思想在实践中发生挫折,那么这个共同体的思想就将如同信仰的改宗那样彻底转变。科学如同文学,也是人的思想的结晶,这一点与其它学科没有什么不同。同样,富勒与斯密特、戈德曼等人虽然主张用社会化的认识论来弥补自然化认识论的不足,但是其观点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第一,既然认识受他人评价的影响,受社会文化历史因素的影响,那么如何减少认识过程中主观性的导入?或者说,怎样使主观性因素减弱到最低程度而避免相对主义?不少社会化认识论者认为,个体是为集体所制约的,集体知识是个体知识的总和;所以认知个体是最基本的单元,只要我们把认知个体的认知行为解释清楚,那么集体知识就不证自明了。例如,基切尔认为,知识辩护虽然受社会的因素影响,但是研究人类认识仍然应当从认知个体出发,共同体的知识是由共同体中的个人的知识所构成的,它是个人知识的总和。由此,基切尔得出结论说,适当的社会认识论必然地要采取个人主义的方法论。个人主义方法论的优点是:它本身就提供了如何把个人与社会相联系的方法。(参见黄翔,第43页)因为基切尔一方面赞同研究认识时必须考虑到社会因素的影响,另一方面又坚持认知主体对认知规范拥有心理控制。这就是说,在概念层面,我们必须通过进化理论来分析,而在技术层面,我们必须运用经济模型来建立个人与社会的联系。科学实践的进步可以看作科学家与科学研究机构的智力竞赛的演进过程,而在此竞争中的优胜者要由科学机构来认定。一个理性的科学家应当和共同体的其他科学家相协调,因为他的认知结论必须经由共同体的认可才能被接受。群体的力量远大于个人,所以科学家在科学研究过程中存在着分工。(同上)

但是,基切尔的理论遭到了许多人的批评。一方面,是因为基切尔的个人主义方法论没有看到,一个正确理论的建立往往在于个人在科学实践中的发现与创造,而不在于这个理论最初所拥有的人数的多少。例如哥白尼在创造日心说时,几乎没有人会同意他的观点,但他的观点相对于地心说则是进步的。有时一个科学家的加入对于一个科学共同体来说未必是好事,他的观点也许与其他人有着本质的不同。所以,个人知识的总和并不等于这个共同体的思想。另一方面,即使人们承认个人的认知受社会的影响,但是如何看待这个影响呢?认知的社会性因素是无法还原为个人的因素的。因为社会因素往往以隐含的文化、世界观、意识形态、传统、范式等存在,往往是不易于被察觉的。所以,这些社会因素不可能从一个人身上传达到另一个人身上,人们也无法从一个人身上学习到那种属于世界观的因素。

第二,社会化认识论所提出的影响个人认知的社会文化历史因素是无法量化研究的,是很难进行实证研究的。我们可以说人的认知过程受其概念框架、社会文化背景、历史等因素的影响,但是在涉及这个影响时,我们很难在程度上或数量上确定这个影响有多大,也很难用事实的可观察材料证明这种影响。也就是说,哪怕我们在实验室里是按照科学的方法在研究人的认知过程,但是,怎样在这个研究中介入社会化的认识论研究,却是当代认识论研究所遇到的一个核心问题。

鉴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我们在解决社会化认识论的问题时,应当坚持以下四点:

第一,在研究个体认知时,首先要分析认识的层次性。在每个认识层次中,社会因素的影响是不同的,并不存在完全中立的认知。然而,在每个认知主体的认知过程中,背景框架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一旦清楚了某人的背景框架,我们也就清楚了他的社会因素对其认知的影响度。对于一个认知主体来说,其背景框架是一个可供分析的对象。我们可以结合其成长过程中的文化环境、家庭背景、个人实践经历、受教育的过程等因素来进行分析,从而进一步评价背景框架对他的认知的影响。

第二,必须引入评价的概念,对认知结果进行评价。对于背景框架的分析仅仅是在理论上解释社会因素对于认知过程的影响,但是,要真正弄清楚它对于认知过程的影响,还必须借助于社会的评价。在社会因素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价值观的影响。而价值观对于认知的影响,除了对之加以价值评价外,几乎无法采用别的办法来分析。在这方面,朗吉诺提出了一种较为可行的方法。他认为,科学是负载价值的。在我们研究社会对认知的影响时,至少存在着下列问题有待解决:是否存在着既涉及意识形态又涉及证据的科学争论的推理与知识;在科学中有没有认知价值的地位;我们能否对社会建构的知识观作出哲学的理解;在何种程度上科学研究能够成为有关人类本性争论的中立仲裁者;在有关科学与价值关系的流行观点中我们究竟应当如何评判。要解决以上问题,集中讨论科学中的认知实践,特别是有关证据和假说之间的推理,并把这种证据推理置于一个特殊的语境中以相关的目的来评价,是十分重要的。他说:“我认为,证据推理始终是依赖于语境的,数据就是通过背景假设支持的证据,背景假设就是主张:在这类事物或事件、证据之间的联系是一个为假说所描述的过程或事态。”(Langino,pp.215-216)背景假设是把意识形态与语境价值观等合并为科学研究的一种手段。当然,并不是所有的背景假设都在给社会价值观进行编码,其存在的必要性在于基本的方法论——观察与逻辑无法中立于价值的影响。我们的确无法排除背景假设对认知的影响,关键在于在这种影响中个体的意愿必须得以最小化。“如果科学研究就是要提供知识,而不是意见的胡乱搜集,那么,就一定有某种办法把个人意愿的影响最小化,并且对背景假设的作用予以控制。”(ibid,p.216)如何对背景假设的作用予以控制呢?关键在于我们必须对证据与观念进行评价与批判。如果我们对于一个科学产品进行经常性的批判,那么我们就可以看到个体意愿在科学研究中作用的最小化。但不管我们怎样把背景假设的作用最小化,仍然会存在背景假设决定证据推理的情况。这种情况也指那些通过科学共同体的价值认同而进行的推理。

价值观念与科学理论的客观性并非是不可通约的关系。关键在于我们不应当把个体的价值运用于科学研究;在分析价值观对于科学认知的影响时,我们应当分清楚哪些是科学共同体的价值观念,哪些不是。如果我们在共同体的实践基础上来分析价值观对于科学研究的影响,那么就不会存在所谓的个人意愿的主观偏见。在科学共同体的价值观影响下形成的科学认识,是必须经过广大科学家的实践来进行评价的。同样,如果我们要理解一个科学共同体所形成的科学理论,我们就必须根据这个共同体所拥有的价值观与科学语境。就此而言,科学并非在文化上独立自主的活动。

第三,必须正确地对待科学理论在语境中的意义与语义基础上的逻辑意义。从逻辑经验主义开始,西方的科学哲学家们一直致力于从语义上理解科学理论的意义。当然不排除部分哲学家关注语用意义,例如维特根斯坦的后期思想。最近一二十年来,人们对语境意义的关心远远超过了对语义学的关注,因为科学认识并不能从社会、政治、文化的语境中分离出来进入一个独立的王国。完全客观化的语义学意义理论,就像初等数学把一切存在着的物体之间数的关系纯粹化一样,没有看到客观世界中实际存在的变量关系,语义学成了一种形式科学。而证据推理是依赖于语境的,为特定数据所支持的假设将随假设的语境变化而变化。如果我们没有确定其发生时的语境,那么我们将无法知道这个假设是否为真。由此可见,从语义学意义上理解科学理论之所以必要,是因为它具有普遍性特点;而对于具体的语言现象来说,则需要语用学的理解。

第四,社会化认识论从总体上说不是一种研究认知的技术,而是一种认识论研究的综合方法。这种综合方法给我们提供了一种结构化研究方法的启示。结构化方法并非综合方法的翻版,因为结构是由要素构成的,我们必须既研究要素也研究结构,而综合方法则在于统观整体。结构化方法不仅包括了从认识主体角度研究认识的起源,而且也包括了从文化历史、社会的角度研究认识的本质问题;不仅从个体的心理发生学的意义上研究认知问题,而且也从集体主体的角度研究认识的发生与变化的方面。之所以称之为结构化,是因为它把认知的过程看作一个系统,一个具有多种要素参与的结构。结构化方法不是从一个角度去研究人类认知,而是从这个结构本身的组成要素出发去研究人类认知过程。这样就避免了自然主义一味强调科学方法的片面性,避免了历史主义科学哲学家库恩等人的相对主义观点,避免了布鲁姆的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相对主义观点。

“结构化研究”是当代认识论研究的一个巨大进步。自然主义认识论只从科学方法入手来解决认知的本质问题,从心理学实验出发研究认知的发生,却忽视了历史的文化的因素的影响。而当代的科学知识社会学则启示我们,研究认知过程必须从多个方面入手,考虑到认知主体的个体性与集体性,考虑到社会历史文化的因素对认知过程的影响;个人的认知背景是受社会文化的影响的,认知主体在认知背景的影响下选择外部信息,并在经过认知框架加工处理后构成认识以及理解。这就为我们提出“结构化观点”做了很好的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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