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胎生育政策区的实践与启示--从承德地区看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机制_二孩论文

两胎生育政策区的实践与启示--从承德地区看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机制_二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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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世纪90年代之初,我国妇女生育率便进入低水平状态,总和生育率大大低于更替水平,近些年来研究者们将注意力集中于对形成低生育水平的因素及其机制的研究,同时许多学者开始研究和考虑我们的生育政策是否应该进行调整,何时进行调整,调整后会出现什么样的结果;我们能不能长期保持低生育水平而不会对社会经济产生负面的影响。笔者近年来对承德和邯郸农村地区居民的生育行为和意愿进行了实地调查和访谈,使我们深入了解到实行二孩生育政策的地区居民生育行为和生育意愿的转变和现状。

1 调查中我们获得的主要结论

在人们看来,30多年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促进了我国生育水平的降低,生育政策与生育水平有着较强的关系。但是,调查中我们发现:(1)生育政策的宽严与否与实际生育水平的关系并非是简单的线性关系,在相对较宽松的二孩生育政策下,实际生育水平并非一定会超过政策要求的水平,这实际上与人们的生育意愿以及政策执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有着密切的关系。(2)从承德20多年二孩政策下人们实际生育孩子数量看,“允许生育2个孩子人们就会生育3个孩子”的推断也是不能够成立的。(3)经过30多年的计划生育工作和改革开放20多年来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育意愿无论在多孩数量的需求还是传统的男性偏好都有了较大的转变,特别是对孩子数量需求上人们大多数已经认为2个最好,而超过3个的已经微乎其微。(4)从承担实施二孩生育政策经历看,计划生育工作曾经是影响农村干群关系的重要因素,其中生育政策与农民实际生育意愿的矛盾是其中的关键,而“二孩”政策的实施使生育政策与农民实际生育意愿的矛盾得到了有效的缓解,农民对于计划生育政策的满意度大大提高,干群关系得到了改善。

2 二孩政策地区低生育水平的形成机制

当然,不是将生育政策调整为二孩就万事大吉了。在二孩生育政策下,承德地区的稳定低生育水平是在有效的内、外部机制作用下得以达到和实现的。而这些作用机制对于调整现行生育政策仍有着积极的意义。

第一,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作用。

20多年来承德认真并严格地执行了计划生育政策,与此同时,在国家和河北省政府制定颁布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辅助制度框架下,从承德实际出发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并充分发挥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作用使得生育政策在控制人口增长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通过调查和与基层干部群众座谈我们也深深体会到,改革开放后,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温饱问题的解决,社会成员的需求也进一步多样化,承德市围绕科学性、长期性、稳定性的原则,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更加完善。在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长效救助机制、《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各项奖励、优先、优惠政策(在子女入学、升学,宅基地发放)等方面不遗余力。这一机制综合了精神激励、物质补偿、社会公平、利益再分配等原则,通过有效的奖励、帮扶、救助、保险等保障措施,全面解决了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家庭的后顾之忧,充分体现了我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以人为本”的思想,使计划生育成为全体社会成员自觉自愿的行为。这些是使承德农村地区二孩生育政策得以取得良好效果的保障和基础。

第二,重视和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工作中生育政策的约束机制。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是计生工作和贯彻生育政策的主要手段,但是强化利益导向机制在控制人口中的作用并非忽视政策约束机制的功能。作为人口控制的计划生育政策是国策,属于法律范畴。既然是法律,那么对于违反法律的行为必然需要依法处罚。尽管计划生育工作逐步重视和强化利益导向,在避孕、引流产、生育等方面从原来的强制执行转变为知情选择,但是,计划生育主体获取利益的行为要受法律和道德规范的双重约束,违法处罚是维护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必要条件。同时,充分发挥生育政策约束机制,还可以创造一个公平正义、合理合法的社会环境,引导育龄人群以合法的手段和方式来获取利益,减少社会利益分配中的矛盾和冲突。

第三,宣传教育、优质服务并举促进现代生育观念形成。

课题组在对承德与邯郸两个地区的对比调查中发现,两个地区在计划生育工作上的最大差距是:承德地区农村居民特别是育龄妇女对国家和地方的生育政策、奖励扶助政策、避孕节育措施、计划生育的服务项目以及自己实行计划生育对家庭和国家的意义比较了解,而邯郸被调查的地区大多数育龄妇女对这些不清楚甚至不关心。在承德农村地区,政府通过开展社区生育文化建设,把新型生育文化融入社区文化建设之中,与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宣传男女平等的观念,提高乡村的医疗卫生和保健水平,宣传科学的节育避孕手段,反对封建迷信思想和意识,从思想上转变传统生育观念对人们的影响,使群众逐步树立男女平等、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的科学、文明、进步的生育观念,并且使农民逐步意识到致富和生育孩子需要有所取舍,这恰恰契合了国家政策要求。另外,承德地区为育龄人群建立了完整的从避孕、预防、孕期检查、生育到生殖健康、卫生保健的服务体系。通过计划生育的优质服务避免了意外怀孕或避孕失败所造成的痛苦和超生;通过服务也使人们了解到了生殖健康的知识和科学孕育的知识;通过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融洽了计划生育干部与群众的关系使得计划生育工作更容易进行。

第四,经济发展、家庭收入提高是生育水平下降的内在机制之一。

从承德地区的实际情况看,尽管在经济水平上仍然落后于全省,但是从历史的角度看,承德自改革开放以来区域经济获得了快速的发展,其增长速度处于全省前列。到2005年全市人均GDP达到9971元,农民纯收入达到2568元,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较大提高。根据我们的调查,从家庭收入与生育二孩比例的关系看,随着家庭收入水平的提高,生育二孩的比例呈倒U形状。在承德地区,低收入家庭(6000元以下)一孩率与二孩率基本持平,中高收入家庭里,二孩率要大于一孩率拥有者,生育水平略高;而在20000元以上高收入的家庭内,一孩率又超过二孩率近3.5个百分点,生育水平又回落下来。邯郸地区的孩子数随收入变动的趋势与承德大体一致。从家庭收入与生育意愿看,两个地区被访者的理想孩子数随着家庭经济收入的增长呈现出相同的变化趋势,被访者理想生育的孩子数目都随收入提高表现为先升后降的变化态势。承德被访家庭在年平均收入不同阶段由低到高(4000~6000元到12000~15000元阶段)表现出明显的中间突起态势,理想孩子数都在1.8左右小幅波动,而邯郸地区则在8000~12000元之间达到峰值,理想孩子数目高达1.95,然后随着收入水平的增加或减少依次向两端降低。这说明经济水平是生育水平下降的内在机制之一,大力提高人们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可以为生育水平的下降和稳定打下坚实的基础。因此,经济发展在较落后的地区仍然是首要的,也是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的手段之一。

第五,就业、受教育程度提高是生育水平降低的内在机制。

承德与北京、唐山、秦皇岛经济较发达的大城市接壤,为提高家庭收入水平到这些地区打工是很多家庭的选择。另外,经过20多年的发展,农村二、三产业企业的增多和发展也为当地农民提供了更多的非农就业机会,特别是育龄妇女人群的非农就业增加。家庭在生育孩子与增加收入之间进行权衡取舍中倾向增加收入以改善家庭的生活水平,同时为孩子获得良好的教育提供经济支持。调查中承德农村家庭特别注重孩子的成长和质量,主要表现在家庭对孩子教育的投入上。另外,我们还发现各家庭受过最高教育水平者与该家庭生育孩子数有密切的关系。随着家庭中最高受教育者自身受教育程度的提升,生育孩子数量呈下降态势。在承德小学及以下水平受教育程度者的家庭生育二孩率最高,达到了66%多,而高中及以上者的家庭生育水平最低。邯郸表现了同样的关系。从生育意愿看,承德地区受访者随着受教育程度的提升,想要1个孩子的比例从不足18%升至27.25%,增加了近10个百分点;同时要2个孩子的比例从75%多降至69.05%,降低近10个百分点。而要3个孩子的比例一直在3%~4%波动,没有明显变化。显然,随着受教育程度的提升,人们的生育意愿开始转变,开始从2个孩子转移到要1个孩子。这一变化趋势在邯郸地区更为明显。这表明家庭中最高受教育者对家庭内生育孩子数量有着较强的影响力,受教育水平对于降低生育率和生育水平有着内在的作用。

3 思考与建议

显然,在实行二孩生育政策的地区,为确保生育水平的稳定仍然需要在如下几个方面努力:

(1)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的法律约束性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作用

认真贯彻计划生育法,各地区应根据二孩生育政策制定新的计划生育条例和法规,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法和条例的个人、家庭或地方政府,都应严格按照法律和条例进行惩罚和处理,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计划生育的利益导向机制需要不断创新,在综合精神激励、物质补偿、社会公平、利益再分配等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有效的奖励、帮扶、救助、社会保险等保障措施,全面解决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家庭的后顾之忧,充分体现我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以人为本”的思想,使计划生育进一步成为全体社会成员自觉自愿的行为。

(2)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中的服务机制

在计划生育的新形势下,必须建立完善的计划生育服务体系。从避孕、预防、孕期检查、生育到生殖健康、卫生保健等各方面建立能够提供优质服务的网络和体系。通过计划生育的优质服务避免意外怀孕或避孕失败造成的计划外生育;通过宣传教育和优质服务使人们了解到了计划生育的重要性,引导人们把计划生育转变为自觉的行为;通过宣传和服务使人们了解生殖健康和科学孕育的知识,降低家庭和新生儿的疾病发生率;通过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融洽计划生育干部与群众的关系,降低计划生育的社会成本,使计划生育工作更有效地开展。

(3)大力发展农村经济,通过新农村建设加速农村的社会进步

计划生育工作必须与社会经济的发展相结合。具体到农村,计划生育必须和农民的致富结合起来,必须和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必须和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结合起来。让农民从计划生育中得到实惠,有助于农民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内生性地转变传统的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

(4)健全涵盖全社会成员的社会保障制度

应该完善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解除人们的后顾之忧,淡化“养儿防老”的生育观念,把本来由子女负担的养老功能逐步转移给社会,减轻父母年老时对子女的依赖,降低农民养老的风险。首先,要逐步健全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制度,由政府设立计划生育基金,可以由国家财政、社会筹集和个人缴纳组成;其次,加强对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宣传,使他们理解社会保险的意义,获得他们的支持和理解,变传统的家庭养老观念为社会保险和家庭保险双结合;另外,还可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农村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等。总之,只有因地制宜地发展农村养老保障事业,才能切实转变农民的生育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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