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妇女发展研究_传统观念论文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妇女发展研究_传统观念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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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正确地分析国情,作出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我们讲一切从实际出发,最大的实际就是中国现在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研究妇女问题,宣传男女平等这一基本国策,不能不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妇女现状以及社会环境等进行实事求是的考察。

一、我国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

(一)我国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是优越的

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是指对妇女发展发生影响的各种社会条件的总和,即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包括人们的思想观念)、人际关系等因素的状况。毫无疑问,解放以来,我国妇女成长和发展的社会环境从宏观上讲是好的,从历史上讲是最优越的。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从社会制度来看,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为妇女解放和实现男女平等提供了根本前提。我党历来都把争取妇女解放作为自己的一项重要的奋斗目标。党的领导,为妇女解放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证。男女平等在法律上早已被确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1992年我国又颁布并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这是我国第一部以妇女为保护对象的专门法,它为广大妇女享受和行施在政治、经济、文化和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权利,实行男女平等,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此外,还有《女职工劳动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等,都是保护妇女和儿童权益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特别是1995-2000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更加明确地提出了妇女发展的具体目标:对提高妇女的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决策及管理程度,组织妇女积极参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切实保障妇女的劳动权益,大力发展妇女教育、提高妇女的科学文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妇女的健康水平,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的权利,提倡建立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家庭,有效遏制对妇女的暴力侵害行为和卖淫嫖娼违法活动,改善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提高她们的生活质量,扩大我国妇女同各国妇女的友好交往、促进世界和平,建立妇女状况的动态研究、数据采集和资料传播机制等十一个方面的问题,向全世界作了承诺,并制定了具体的政策和措施。

第二,从生产力发展水平来看,虽然我国目前还处于经济不发达阶段,但是,与过去相比,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我国生产力的发展在今天直接具有解放妇女的意义。这主要表现在:一是,生产自动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使生产日益非体力化,即对劳动者的依赖性日益减少,因而,由妇女体力造成的生产中的劣势正日益减少,妇女在生产中地位的提高会带来其整个社会地位的提高;二是,家务劳动工具机械化、电气化程度的提高,使妇女从繁重、琐碎的家务劳动中日益解脱出来,为她们提高素质、参加社会劳动和社会交往提供了必要条件;三是,产业的迅速发展,一方面为妇女就业、参加社会劳动提供了广泛的机会,另一方面,也促进了家务劳动的社会化,这就为妇女走出家庭创造了条件。因而,只有在今天,男女平等、妇女解放才真正具备了现实的物质基础。

第三,从思想文化方面来看,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在我国已经成为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男女平等观念日益深入人心,另一方面,传统妇女观念的残余和习惯势力仍然还有相当大的影响力。《中国妇女》杂志公布的关于中国妇女地位的调查结果表明,人们评价最低的是妇女在社会观念中的地位,有55%的人认为,在社会观念方面,男性比女性的地位优越。但总的来说,进步的文化意识处于主导地位,处于攻势,而旧的思想势力处于守势,其影响力正在日益消退。例如,我国80年代初期有人公然提出“妇女回家论”,但这一观点一出笼,理论界便群起而攻之。美国50年代曾时兴过“妇女回家论”,在“回家浪潮”中有60%的女大学生辍学。但“妇女回家论”在中国却未造成这种结果,它反而激励了进步妇女观的发展和传播。“妇女回家论”的公然提出及其命运典型地说明了,一方面旧的妇女观仍然很有势力,另一方面进步的妇女观已占了统治地位,知识界、理论界在进步的妇女观方面已具备了高度的觉悟。

由此可见,当今社会环境对妇女的发展总的来说是适宜的、有利的,其发展前景是令人乐观的;影响妇女发展的阻力,既不是时势不利,也不是社会制度和法律上的原因造成的,而是来自落后的传统文化意识。因此,必须对传统妇女观念进行考察和研究,努力减少以致消除它们对妇女发展的影响。

(二)传统观念对妇女发展的影响

在我国近现代长期的民主革命斗争中,封建文化遭到一次又一次的猛烈冲击,在思想理论界逐步失去了统治地位。然而,新观念在理论界取得优势,并不等于在社会生活中占了上风。列宁说:“只有那些已经深入文化、深入日常生活习惯的东西,才算作已达到的成就。”(《列宁选集》第4卷第698页)民主革命并没有把封建文化连根拔掉,广大妇女的地位依然没有改变。新中国的成立,虽然使广大妇女的地位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传统观念失去了其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然而,尽人皆知,传统文化总是具有强大的保守性和滞后性。恩格斯说过:传统是历史的惰性力。几千年男尊女卑等传统观念早已入风化俗,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内化到人们的道德观、审美观,积淀成一种心理定势和潜在意识,体现在各种习俗、仪式、舆论、传说、谚语以及日常用语之中,早已变得根深蒂固,在今天,它们仍然有着强大的影响力。

第一,传统观念阻碍妇女素质的提高。

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至今还使一些妇女失去受教育、参加社会劳动和社会交往的机会,束缚着她们的创造性和进取精神,使她们的素质和能力得不到锻炼和提高,从根本上影响着妇女的发展。

由于传统观念的偏见,不少人认为,与男孩相比女孩是无足轻重的,女孩没有培养前途,女孩不需要什么文化水平,女孩子迟早是人家的人,等等。因此,觉得女孩受不受教育是无所谓的。在这种思想指导下,一些家长只重视对男孩的教育而忽视对女孩的教育。为此,不少女孩失去受教育的机会。在我国文盲总数、未入学学龄儿童总数以及中小学缀学总人数中,女性均占70-80%。这就大大影响了我国妇女群体的整体素质。

传统观念还大大限制了妇女的活动范围,阻碍了她们能力的发展。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一些家庭不愿意让女性入党、当先进,不让她们多参加社会活动,不希望她们在事业上有所成就。这样,就必然影响女性的发展和成长。传统观念大大减少了妇女参加社会劳动和社会活动的机会,却又使她们成为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据有关资料介绍,我国女职工一般用于家务劳动的时间平均每天为3.7小时,比男性多56 -57%。家务劳动一般不影响男性参加社会劳动和社会交往,但却总是拖妇女的后腿。

第二,传统观念影响社会对女性的接纳。

传统观念不仅影响妇女的内在素质的提高,更重要的是影响了社会对女性的接纳。例如,在招工、毕业分配、提拔干部等方面的重男轻女已是司空见惯的,有的单位,在录用大学生、研究生的时候,竟然在人才交流市场树起“谢绝女生”的大牌子,赤裸裸地重男轻女。在提拔干部时,如果规定的比例有一个女性,那么一般说来决不会超过;而若是不规定比例,那么在同等条件下女性就很难入选了。更不用说,男女大防意识、贞操观念等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影响人们对女性的接纳。

二、我国妇女发展的现状和基本特征

(一)我国妇女发展的现状

新中国的诞生,为我国妇女的发展创造了最为优越的条件。具体表现在:第一,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使妇女从根本上摆脱了私有制的压迫,妇女已不再是家庭的奴隶,其社会地位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第二,基本上实现了男女平等,无论从制度、法律上,还是从道德、舆论上,都不再歧视妇女,而使之享有了作为一名共和国公民的基本权利。第三,妇女解放的进程大大加快,她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社会以及妇女本人对自身价值的认识和要求都大大提高。第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催发了广大妇女的积极奋发。

正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和现实条件下,我国妇女的发展呈现出了一种可喜的现象。

从劳动就业情况看,广大妇女逐步摆脱了被困于家庭小圈子的局面,积极地投身于社会劳动和社会工作。建国初期,我国女职工数量只有60万人,占职工总数的7.5%,而今天,却占到将近一半, 真正成为我国劳动生产大军名副其实的“半边天”。在女职工队伍中,各类人才不断涌现,她们或以自己创造性的劳动为国家作出了较大的贡献,或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勇于探索,作出突出贡献。

从文教科技情况来看,妇女已经告别了无知无识的时代,她们学习文化,学习科技,文化素质大大提高,中级、高级学校女性升学率明显提高。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我国在校女学生已达8000多万,其中高等学校女生近50 万,与建国初期女大学生2.3万人相比,增加了近20倍。其他,如电大、业大、函授大学、各类职业学校等所培养的女性人才更是无计其数。与此相应,有相当一部分女性获得了中级、高级职称或获得了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成为各条战线、特别是科学技术研究方面的一支不可忽视的生力军。一批著名的女性科学家、教授、学者成就斐然,蜚声中外。

从领导管理人员看,我国妇女由于摆脱了依附、屈从的地位,在政治上获得了独立的人格。她们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参与管理国家大事,参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共商国家大计。随着我国妇女参政意识的日益加强,越来越多的德才兼备、具有开拓精神的女性走上了国家各级领导岗位,直接参加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活动。特别是近些年,在改革大潮中,广大妇女在企业界、商界等经济领域大显身手,成为令人瞩目的女企业家、女厂长、女经理,充分展示了女性的风采。

(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妇女发展的基本特征

新中国建立至今半个世纪。我国妇女解放的程度之高已为世界所公认,但是,我们不能忽视,目前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这一历史阶段中,我国妇女发展有以下几方面的基本特征:

第一,整体文化素质偏低。

据有关资料统计,全国12岁以上文盲和半文盲人口有2.23亿,其中妇女1.56亿,占70%。5亿妇女,文盲占30%。 非文盲妇女的文化程度也很低,初中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女性占同等文化程度人口总数的38%。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比重为1.5%。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 我国的差距十分明显。世界发达国家如瑞典、加拿大、美国,女性大专以上比重约在20%以上。中国妇女要达到这种文化程度素质水平,还需要很长时间的努力。正如十五大报告所指出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由文盲半文盲人口占很大比重转变为科技教育文化比较发达,至少需要一百年甚至更长时间。

第二,妇女就业职位偏低。

文化素质的高低与职业地位紧紧相关,妇女文化素质低,就业比例就低,而且职业分布多为体力劳动密集的行业,在知识密集行业和科教文及党政机关的只占30%。相反,在待业和下岗人员中,女性却占了大多数。由于女性文化程度低,就业分布的弱势,使女性的实践层次就低,因此,女性进入高层次的比率也就低。在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担任负责人的女性只占女性从业人员的0.64%,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比率是5.98%,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的比率是1.36%,商业工作人员的比率是4.46%,服务性工作人员的比率是3.00%,生产运输工人及有关人员的比率是10.98%,而农林牧渔劳动者的比率则是73.57%。可见,目前我国女性职业主要分布在农业生产领域。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妇女整体文化素质低和就业职位偏低的问题,还很难在较短的时期解决;特别是在今天,在“知识爆炸”的信息时代,人们必须掌握相当的现代科学文化知识,以适应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需要,否则,在竞争激烈的新时代,女性就有被淘汰的危险。因此,在目前,努力提高妇女的整体文化素质,逐步解决妇女就业职位偏低的问题,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妇女发展的一项十分迫切的任务。

第三,妇女的参政意识、法律意识、深层次平等意识和发展意识不强。

在女性领导群体中,的确有一批为数有限但却相当自信的优秀女性。但是,我国是一个具有两千多年封建专制历史的国家。在漫长的封建社会,形成了以男性为主体的社会传统,造成了中国妇女缺乏自信心和自觉的主体意识。而自信心和自觉的主体意识恰恰是参政的必备要素。因此,我国妇女中的大多数缺乏积极主动的参政意识。在我们对山东省女干部的调查中,有90%的人说早年的理想是从事专业技术,当医生、教师等等,只有10%的人有以治理国家为己任的志向,在调查中发现,女干部大多更愿意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而不愿从事领导管理工作。她们更愿意过一种单纯平静的生活,愿与文字、书籍、实验课题打交道,而对于复杂多变的人的管理则感到畏惧,有一种逃避的心理倾向。例如,某大学的一位女校长,从事教育管理工作已十几年,目前已经从容自若、应付自如了,而当初组织部让她担任领导职务时,她是相当缺乏信心的。她当时说:“作为教师,我会是个优秀的教师,但当校长我干不了,请组织另考虑其他人选。”在组织部的一再鼓励和劝说下,她才同意试一试。有一位女副厅长在座谈会上说:“我们的心理常常是自卑感和自尊心交织在一起,一方面感到我不行,一方面又不甘心我不行。”这位副厅长讲出了女性领导干部的某种心态,那就是女性的自卑心理。自卑心理是女性参政的主要心理障碍。这种心态对女性自我才能的发挥构成了压抑,使她们不能有效地开发自身的潜能和创造力,不敢向社会偏见挑战,不敢向男性中心意识公开斗争,不敢轻易涉足权力领域。

我们国家在对妇女的受教育的权益保护、劳动就业的权益保护、离婚再婚的权益保护、男女同工同酬等方面,都作了明文规定,体现在我国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中。关于这一点,实在是令世界妇女所钦羡的优势。但是,我国妇女的法律优势和维权意识还不够强。例如,当前在大批的女性下岗队伍中,很少有人想到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就业权利。当在人才市场上面对接受单位公开打出不录用女性的招牌时,束手无策,而不知道求援于法律。当然,法律的明文规定并不等于严格执行,但是,对于不按法律办事的行为,女性不能只寄希望于社会的同情和别人的努力,女性自身必须首先具备必要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只有这样,才能使妇女的权益得到实质性的维护。

在我国,虽然党和国家一直主张在政治上、经济上的男女平等,但我国是一个有几千年封建历史的国家,历史造成的男女不平等是不能在短期内消除的。因此,在客观上有男女不平等的意识是并不为怪的。问题在于,女性自身也还潜存着一种深层次的男女不平等意识。她们总感觉女性不如男性,女性不能和男性平起平坐,女性比男性“矮一截”。在当代社会中,这种深层次的男女不平等意识不仅存在于那些无文化知识的女性中,而且在相当一部分具有较高知识素养的女性中也存在这种意识。因此,不少在学校才华横溢的女生,结婚以后甘愿退居家庭,作个“贤妻良母”;当家庭和事业不能两全时,宁要家庭而放弃事业;当在自己和丈夫只能保一个的“二保一”的选择中,会毫不犹豫地选择保全丈夫而牺牲自己。

三、改革对妇女既是机遇又是挑战

我国在70年代末期,开始了一场规模宏大的改革。这股改革浪潮冲击着过去的一切,冲击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从经济体制到政治体制,从生产经营方式到生活消费方式,从理论、思想到观念、情感无一不产生着深刻的变化。那么,改革对于妇女意味着什么呢?改革对妇女既是机遇又是挑战。

(一)改革对妇女是难得的机遇

改革给妇女施展才能带来了机遇,为妇女提供了平等竞争的机会。可以说,改革从客观上为妇女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时机,它锤炼和造就了一代新女性,猛烈冲击了传统妇女观念,为妇女的发展提供了现实基础和充分条件。

首先,改革呼唤全社会的人包括占人口一半的妇女,充分发挥她们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投身于振兴中华的伟大事业中。社会对妇女的要求再不是循规蹈矩、安贫守道,而是提出了更高的素质、能力和才智要求,并给予了充分施展才能的机会。在改革的呼声中,在改革所提供的社会用武之地,一大批女性人才脱颖而出,不少女企业家在经营公司、管理工厂和企业中崭露头角,女科学家在攻克技术难关和发展尖端科学的过程中,创造出令人瞩目的业绩。商品经济的发展促使妇女从封闭走向开放,活跃于广阔的劳动生产领域。农村改革中,也涌现出一批批发展商品经济的带头人,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其次,改革构成了一股强大的冲击力,动摇着传统妇女观念的防线。人们逐渐改变着对妇女的看法,不再一味地把妇女看成只能从事简单家务劳动而不能占有社会生活一席之地的“弱者”。传统的“男外女内”观念正在被“妇女既可主内又可主外”的观念所取代,她们既是家庭主妇,又是事业的强者。随着妇女观念的逐步改变,妇女自己的主体意识也在增强,她们强烈追求自我发展、自我完善。她们中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妇女必须走出家庭,走向社会,必须投身到改革的大潮中,做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业。

由上可见,改革为妇女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土壤,改革为妇女的成长展示了一个广阔的天地。

(二)改革对妇女是一场挑战

女性同男性们一样,从改革中看到了中国的出路,对改革抱以乐观的期望,但她们万万没有想到,改革在触动旧的经济政治体制的同时,最先受到冲击和震动的却是女性自身。这是因为改革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进行的。市场经济的最主要特征就是平等竞争。而由于历史的和社会的原因,女性整体文化素质和综合素质普遍低于男性,因此,在激烈的竞争面前,妇女往往成为失利者,一时间,妇女问题成为醒目的社会问题。这主要表现于:

第一,下岗女职工问题。据统计,目前我国有下岗职工2600万人,其中70%是女性。这里自然有一个社会重男轻女的问题,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更重要的还是“优胜劣汰”的规律使那些各方面素质不如男职工的女性遭到了淘汰,致使下岗女职工问题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与此相联系的还有女性就业难、分配难的问题,女性文盲增加的问题等等。从女性在平等竞争中不占优势的意义上说,改革不能不说是对女性的一场严峻的挑战。这也是我国妇女解放运动的一个历史性的大问题。如果这个问题解决得不好,那么妇女走出家庭、走向社会就将出现反复,妇女解放的程度就要大打折扣。

第二,改革对参政女性的冲击。在改革过程中,长期稳定的女领导群体开始不稳定,出现了危机,女领导群体的数量大幅度下降,女性参政的危机感油然而生。女性参政这个曾经不成问题的问题,忽然成为棘手的问题。那些习惯于从干部性别比的视角去认识女性参政业绩的人们困惑不解,他们还在一厢情愿地呼吁政府依靠行政手段下达数额,使女性领导走出低谷,而没有觉察到实施照顾女性的政策的经济和政治基础正在改变,他们更没有意识到,目前正在逐步建构的经济和政治体制在促使女性领导群体陷入困境的同时,也为更多有真才实学的女性走上领导岗位提供了机遇,为参政女性高质量地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社会基础。这一社会基础包括三个方面相互关联的因素。从经济体制来看,商品经济模式遵循的是价值规律。企业被推向了市场,企业领导在获得更多的经营自主权的同时,也承担了更多的责任和风险。领导者不仅要有组织协调能力,熟悉专业技术,有竞争务实的精神,还要有竞争意识和风险意识,懂经营,会管理,抓住机遇多谋善断。经济体制的改革使那些老黄牛式的领导失去了保护,为富于开拓创新的领导提供了活动空间。商品经济模式所带来的决不仅是领导素质和形象的变化,同时导致干部人事制度和文化形态的变化。在政治体制上,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机制开始受到冲击,自上而下的任免制正在逐步转向上下结合的竞聘制和差额选举制,竞争机制、监督机制引入干部人事制度中来。领导干部的任免不仅受制于上级组织,而且受制于民意和当事人的竞争能力和工作能力。在文化形态上,商品经济促使人们增强自主意识,开发自身的聪明才智,在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平等意识、独立意识、科学民主意识对于人们已不再陌生,人们的思想方式和生活方式正在走向多元化。

此外,改革使妇女处于一种快节奏的生活之中,女性的家庭角色和社会角色的双重角色冲突更为严重。改革力图在各方面改变人们的懒、散、慢的状态,客观上加快了人们的生活节奏,使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疲于奔命。一方面,她们必须在本职工作中兢兢业业,严守职责,另一方面,她们又必须承担起家庭义务。这双重角色的冲突,给广大妇女带来了沉重的心理压力和体力负担。

四、我国妇女发展的几点设想

(一)强化妇女的主体意识和行为

1.认识自我,挖掘潜力。男女之间性别上有差异这是事实,但是,男女两性在智力上的差别不是质量上的,也不是绝对的,而只在于两性智力活动个别要素的差异,比如,男性长于逻辑思维而女性优于形象思维,男性善严谨女性偏细腻等,妇女必须正确认识自我,充分挖掘自身潜力,将女性所特有的优势带入自身发展中去,使其得到充分发挥,在竞争中实现自我价值。

2.更新观念。我们正面临着一个瞬息万变、多彩多姿的历史转折的新时期,在新的变革时期,妇女要发展,就必须变封闭为开放,勇于创新,大胆思考,勇敢地迎接新的挑战。

3.坚定自信心。一个现代女性,必须闯过自卑的心理关,自觉地培养坚定的自信心。这种自信心主要表现于:要有向上力,这是坚定自信心的根本动力;要有拼搏精神,这是坚定自信心的集中表现;要有持久力,这是坚定自信心的重要因素。

4.处理好事业与生活的关系。事业和生活是摆在每个女性面前不可推卸的双重责任:一是社会责任,二是家庭责任。二者既有矛盾又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妇女发展既要有对理想、对事业的不懈追求,又不能企图摆脱对家庭应尽的责任,应该采取科学的态度,力求做到使事业和生活完美统一。

(二)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任何一个有作为的人都不是天生的强人,他们需要优良的客观环境;任何一个人的能力都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要通过锻炼和实践。妇女的发展更不例外。首先,妇女主体行为的强化需要优良的客观环境,需要社会为她们创造有利于其发展的良好机会。例如,在目前下岗女职工成为一大社会问题的情况下,各级妇联及有关组织可以为她们开辟一些就业渠道;可以组织广大农村妇女进入产供销大流通体系;可以向各个方面宣传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为女性的就业和女学生的分配提供尽可能的帮助,等等,以此来努力优化妇女发展的客观环境。另外,妇女自身也要自强不息,积极勇敢地投身于社会各个领域的实践,通过自己创造性的劳动,在平等竞争的环境中争得自身的地位。

总之,妇女发展,既离不开党和国家的发展大局,也要有妇女自我发展的主体意识和主体行为。虽然妇女解放和男女平等的完全实现要经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上百年的发展进程,我国妇女要实现由农业人口占较大比重,由低文化素质人口占较大比重向工业化现代化的转变,需要历经几代人努力,但男女平等、妇女发展不是靠等待别人推动社会进步所能等来的,也不能靠等待国家进入发达阶段再使妇女状况自然而然地好转,而必须要有自己的主体意识和主体行为。每一位妇女,在每一个领域和每一个岗位上,对自身的发展都要有一个总体设计和把握。在关系到妇女自身发展的问题上,每一位妇女都要主动地当好主角;在关系到社会全局发展方面,妇女也要作为推动社会发展的主体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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