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镇居民收入分配差异的现状、趋势及影响因素&以天津市为例_收入分配论文

中国城市居民收入分配差别现状、趋势及影响因素——以天津市为案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天津市论文,中国论文,城市居民论文,收入分配论文,差别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自80年代初以来,国际上关于收入分配的研究领域中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不少研究都试图否定库兹涅茨倒U理论,比如Birdsall(1995)等人关于东亚地区的研究试图说明“低收入差别同经济增长是一致的”。笔者曾试图以中国和其他公有经济的经验证明“公有经济收入分配倒U曲线”(陈宗胜1991)是成立的。本文试以中国天津市为例[①a]说明中国的经济发展是伴随着收入差别扩大的;运用数学模型从收入来源角度分解分析了收入差别扩大的体制变动原因,从家户特征的角度分解分析了收入差别扩大的发展方面的原因,量化了各种主要影响因素对收入差别变动的贡献率。主要论点是:中国城市居民目前的收入差别(就正常收入的差别而言)同经济增长是相适应的,在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的共同作用下,其差别程度今后仍将继续缓慢上升,但估计边际增速将减缓,即趋于倒U曲线的顶点或拐点。在正常收入的范围内分配差别的扩大是公平程度的提高,是激励增长的源泉,政府不应干预。政策的关注重点应集中在两端,即抑制非法和非正常收入,消除贫困。

文中使用的收入概念不是特别宽泛,通常主要指的是家庭获得的正常收入,不包括房屋等财产以及各种非法或非正常收入(陈宗胜1994)。这样作既是由于资料的限制,也是考虑正常收入是我国城镇绝大多数居民的收入主体。文中使用的测度收入分配差别的指标主要是基尼系数,而且为了分解的需要,主要使用按家户计算的收入分配基尼系数。

二、城市居民收入分配差别在经济发展中扩大

我国经济正处在从低收入阶段向中下收入阶段的快速转变时期,天津经济也是如此。马克思和库兹涅茨(1955)都证明,在私有经济制度下,在这样的发展阶段正是收入分配不平等加剧的时期,本文作者曾证明,在公有经济条件下也不能例外:我国经济正处在收入分配差别沿着公有经济倒U曲线的上升段逐步扩大的经济发展水平上(1991)。所以,从1981到1995年,全国居民的收入分配基尼系数(按人口)从0.2635上升到0.3650,其中农村居民的从0.2256上升到0.3350,城镇居民的从0.1618上升到0.2650。天津城市居民家庭的收入分配基尼系数也上升了(见表1)。从1988年的0.197上升到1995年的0.237,增长了20%,年增2.6%。用其他指标测度居民收入分配差别也可得出相同的结论。比如,以20%最高与最低收入人口组的收入份额的比率表示的收入不良指数,从2.70上升到3.34,上升了24%,年均上升3.1%。

表1 1988—1995年天津城市居民家庭收入基尼系数

资料来源:天津市统计局城市调查队。下同

收入分配差别的扩大,在现阶段是一种必然的趋势,它既是刺激经济发展的原因,又是经济中各种因素不平衡发展的结果,更与我国正在进行的体制改革密切相关。我认为我国城市居民目前的收入分配差别状况是大致适当的。第一,很显然,这种收入分配状况还远未达到两极分化的地步。撇开影响收入分配的公有制度方面的因素等不谈,仅就收入分配差别的程度而言,参照私有经济社会的经历看,至少基尼系数要达到0.5以上的水平才可算得上是向两极分化了,而我国即使将各种财产及非法收入的影响都计算在内也没有达到这个程度。[①b]第二,另一方面,应该说也已经开始摆脱了平均主义的传统状态。虽然同农村居民的收入差别水平(在我国农村收入差别普遍高于城市)比较,城市的仍然较低,但是城市居民的正常收入是以劳动收入为主的;而劳动收入不可能有很大的差别。据测算,最高10%收入层的收入份额是最低10%收入层的5倍以上(按人口计算倍数会更大),这已不能说是非常平均了,应视为已摆脱了平均主义的传统泥沼。第三,虽然在经济发展中人们或家庭之间的相对收入差别扩大了,但包括贫困阶层在内的各个阶层的绝对收入水平都普遍提高了,只是低收入阶层的收入增长得最慢。用贫困率或贫困人口的数量增减来测度,我国全国总的贫困率自改革以来已经由60%多大幅度地下降到大约10%(陈宗胜,1994)。天津市区居民1995年有5.2%的家庭属于贫困户,约有32万人,占总人口的3.4%。就是说更多的人摆脱贫困,进入非富裕阶层。第四,这种差别下经济效率提高了,经济增长了。如果差别过小,平均主义,就会抑制高收入阶层的积极性;反过来如果差别过大,两极分化,就会抑制低收入阶层的积极性;只有差别适当,才能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提高效率,经济增长。第五,社会认可这种分配差别,没有引起社会不安定或社会动荡。目前天津市及整个中国的社会秩序比较稳定,人们虽然对腐败和某些大款大腕的非法收入表示不满,但对目前的正常收入的差别程度是接受的,不少社会调查结果也证明了这点。[①c]这些都表明目前正常收入(这是绝大多数人的收入)的差别程度是基本适当的。在作这类评价和判断时一定要以事实和数据为准,切不可感情用事。

三、收入差别扩大主要由收入中哪部分解释?

收入差别扩大是居民整个收入的变动显示出的总趋势,但是居民收入的每个部分不可能是同步变动的,有的部分对收入差别变动的贡献大些,有的则可能小些,还有的可能使差别缩小。因此需要研究收入差别变动主要是收入中哪些部分引起的?这从方法上看,就是要从收入来源的角度对收入分配基尼系数进行分解分析。其基本原理是,居民收入总差别(G)等于各部分收入的差别(G[,i])与其收入比重(Y[,i])的乘积的和。公式是:

G=ΣG[,i]Y[,i],(3.1)1=ΣΦ[,i], Φ[,i]=G[,i]Y[,i]/G(3.2)

表2是根据公式(3.1)和(3.2)测算的1988—1995年天津市城市居民的各种收入的分配差别对总收入差别变动的贡献。表中数据表明,在各年度的收入差别中,主要是由居民得到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工资和从单位得到的其他收入这两项来解释的,其中前一项分别占各年度收入差别的60—80%左右,1995年占79%;后一项分别占6—12%,1995年占11%;两项合计占总收入差别的90%;其他各项收入的解释能力都很低(也有的基年占比重较大,但后来就消失了,如特别性收入)。

表2 1988—1995年天津城市居民各收入来源加权基尼系数比重变动状况

说明:(1)所谓加权基尼系数就是按公式(3.1)把总收入差别基尼系数看作是各分项收入之和。(2)表中各分项收入之和略大于1,是计算误差所致。(3)1989—94年的数据因篇幅限制略去。

但是从动态的角度看,居民从单位得到的其他收入这一项的解释力逐步下降,下降近一个百分点。解释力逐步提高的收入有三项:第一项是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工资,它不仅每年的解释力都很大,而且逐年提高,从1988年的61%提高到1995年的79%,增加17个百分点,增长率为28%;第二项是居民得到的个体劳动者收入,这项收入的解释力目前虽然很低,但却呈现上升趋势,从1988年的0.5%提高到1995年的1.4%,增加了一个百分点,增长率为180%;第三项是居民取得的各种财产性收入,它的解释力也较低,但上升的势头却很猛,从0.3%提高到4.4%,增加了4个百分点,增长率为1366%。其他收入对收入分配差别的贡献率都下降了。为什么会呈现出这种状况呢?这必须具体分析影响各种收入的解释能力的两个因素的变动情况,弄清楚上述三项收入中每一项是收入比重增大了,还是内部差别扩大了,抑或是比重增大且差别也扩大了。

无论如何,从收入来源考察,我们至少可以说这种状况的出现主要是体制改革的结果。正是体制改革导致所有制结构的变化从而人们收入来源的变化,使过去几乎全部人口都只在公有经济(包括全民和集体两种公有经济)中就业,单一地从公有经济中取得收入,改变为现在已有相当一部分人口逐步开始在非公有经济中就业,并从中取得收入,还有一部分人开始取得非劳动收入或财产收入;也正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导致各种经济成份的收入分配机制发生变革,以及人们对各种经济的参与程度发生变化,或者说人们在各种经济中的就业结构及每个人的就业结构发生变化,从而导致人们从每种收入来源得到的收入的差别程度也不可避免地发生了变化。

我们先看一下收入比重的变动,见表3。数据表明,仅在7年的考察期内,居民的收入结构就已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有的下降了,有的则上升了,这主要的正是经济体制改革使然。其中收入比重提高的有这样几项:第一,居民得到的全民所有制职工工资在整个居民收入中的比重略有增加,从1988年52.5%提高到1995年的56.2%,增加了不到4个百分点,增长幅度为7%。这样的变动本身并不算大。但这主要是改革以来我国在公有经济范围内特别是在全民所有制内一直推行的利益导向性改革的结果。就是说这里来自全民所有制的收入比重的增加,主要不是公有经济增长的函数,而是国家、集体、个人利益分配格局变动的函数。换言之,是近若干年收入分配大格局向个人倾斜的表现之一。[①d]从变动趋势看,1992年以前这一比重逐步上升了8个百分点;而1992年最终确立了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以后,这一比重就反过来逐步下降了,这可能预示着这一比重今后将继续下降。

表3 1988和1995年天津城市居民各收入来源的收入比重变动状况

第二,居民从单位得到的其他收入略有增加,从6.6%到7.35%,不到一个百分点。这部分收入又分为两个组成部分:一是全民、集体职工从单位得到的除工资外的其他现金收入,如困难补助、洗理费、交通费等,这部分收入随着社会保障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必将逐步减少,近期内可能不变;二是居民从各种外资、三资、合资、及各种合营(全民与集体、全民与私人、集体与私人合营)单位得到的工资与其他全部收入,这部分收入以前一直是增加的,近几年速度下降,今后不会有大的变化。所以这两方面的合力呈现出一个轻微的增加。

第三,个体劳动者的收入,虽然也只增加不到一个百分点,但这是从比较低的0.6%上升到1.3%,这一个百分点的上升幅度却是117%。这一项收入完全是发展私营民营经济的所有制结构改革的产物。80年代末因受政治形势的影响其比重曾一度下降到0.2%,不过1992年市场经济改革全面展开之后,又开始以较大速度上升。预计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化生产要素优化配置必然会使在计划体制下由企业包容的多余劳动力从企业中分离出来;失业率的上升会使更多人口转移到这一领域,这项收入的比重定会有持续的上升。

第四,居民获得的其他劳动收入,如家庭成员兼职、兼业收入及稿费、讲课费等其他一些零星收入,从1%迅速上升到4.3%,提高三个多百分点,增长率为330%。这是改革后劳动市场开放、职业多样化的结果,其比重今后将有更大的提高。

第五,居民的财产性收入,从几近于零的0.1%迅猛上升到1.8%,上升率为1700%。这包括利息、股息、红利、租金等依靠财产得到的收入。这项收入对大多数居民来说只是90年代以后才出现的,但以后可能有更加迅猛的增长势头。

以上就是居民收入从收入来源看呈现出上升态势的几部分收入的现状与前景。从上升的百分点数看,全民所有制职工的工资的比重提高最大,为4个百分点,其他均较小;但从上升率看,最大是财产性收入,为1700%,其次是其他劳动收入和个体劳动者收入,分别为330%和117%,其他部分均较低。

从关于居民收入比重的分析中,我们还可以证明上面提到的一个论点:即城市居民的收入主要是劳动收入,非劳动收入虽有较大增长,但比重仍然不大。比如1988年劳动收入大约为74%(其中个体劳动者收入中含有部分非劳动收入),非劳动收入约为26%(包括财产收入和转移收入等);到1995年二者比重基本没变,分别为75%和25%。当然,这里的劳动收入与传统的劳动收入已经不同了,因为这里的“劳”,第一在各收入获得者中间由于所有制和经营单位的不同是很不统一的;第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作为生产要素之一,其获得的收入是劳动力价值的体现。然而城镇居民的收入大部分是依靠劳动要素所得是没有疑问的。

我们再考察来自不同来源的各种收入的差别程度的变化。我们可以选择几种指标反映各种收入的内部分配差别,但是通常多数指标只能反映某种收入自身的差别,而不能反映各种收入同总收入之间的关系按照方程(3.1)和(3.2),如果要反映二者之间的关系,各种收入的基尼系数必须按照总收入的排序来计算。我们称这种基尼系数为“伪基尼系数”,因其虽然能反映总收入同各分项收入的关系但对各分项收入的内部差别又反映不很确切。不过在记住这一缺陷的前提下,仍可用它作收入差别的趋势分析。一般而言,伪基尼系数越大表明收入差别也越大。

表4中的数据表明,有四种收入的差别扩大了,其他的不是下降就是没有意义(负的基尼系数违背其定义)。收入差别扩大的是全民所有制职工工资,来自工作单位的其他收入,个体劳动者的收入和财产收入(利息、红利、租金)。来自居民工作单位的其他收入的差别扩大得最大,达87%,因为它包括了居民从外资和合资企业中得到的收入;全民所有制职工工资的差别扩大43%,它反映了像收入分配机制和其他经营机制的改革;个体劳动者收入的差别扩大了48%,因其仍然只占总收入的很小比例并且由很少部分人占有。最后财产收入的差别扩大了49%,这同发达国家过去的经验是吻合的,也说明我国城市居民只是刚刚开始积累财产或财富。

表4 1988和1995年天津城市居民各种收入的伪基尼系数变动状况

总之,从收入来源的角度看,可以这样回答本节题目提出的问题:以天津城市居民为例,中国城市居民收入差别的扩大主要应由从全民所有制经济中得到的工资收入、个体经济收入及财产收入来说明;进一步说,这几种收入所以对总收入差别的贡献较大,虽然有其内部差别较大或变动较大的因素,但基本的是因其收入比重较大或收入比重呈较大的变动幅度。

四、那些家户特征是制约收入差别的因素?

家户特征包括就业人数、文化水平、行业结构、职务职称、年龄档次,以及性别等。这些家户特征既是影响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影响居民家庭收入情况的重要因素,因此也必然是制约收入分配的重要因素。比如,如果一经济中失业人口增加,经济发展就缓慢,同时失业者与就业者的差别必然扩大;相反如果经济中失业人口减少,就业增加,必然推动经济增长,同时收入差别也缩小,因为至少减少了失业者与就业者之间的差别。可见各种家户特征及其变动与分配差别及其变动之间存在着比较强的因果关系。但是,要搞清楚各种家户特征对收入差别变动的影响程度,除了分析家户特征与收入分配的相关关系外,必须测度各种家户特征的收入率,并据此进一步分解总收入差别。

1、主要家户特征的收入率。家户特征收入率,即每个家户特征对家户收入的贡献额,这是指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变动一单位的某特征因素所引起的家户收入的增减额。确定收入率的通常方法是运用多元回归法。然而,很显然,不可能把所有家户特征值都作为解释变量纳入方程,只能选取几个主要的特征。选择的原则是:(1)综合性强;(2)解释能力强;(3)相关系数高;(4)含义简单明了。按照这样的原则,经过反复筛选,最终选定了这样几个家户特征作为测度其收入率的指标:X[,1],有收入者人数,主要是就业者数量,这是影响家庭收入从而其分配情况的重要指标;X[,2],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人数,反映文化水平对收入及分配的影响;X[,3],非基础产业人数,主要是第三产业人数,反映行业差别对收入及收入差别的影响;X[,4],科级职务初级职称以上人数,反映职业对收入分配的影响。将这些变量代入公式即为:

Y=a[,0]+a[,1]X[,1]+a[,2]X[,2]+a[,3]X[,3]+a[,4]X[,4]+△ (4.1)

式中所有变量均直接使用人数作单位,避免使用不明确的代码:有收入者人数(X[,1])的系数a[,1],表示家庭中有一个就业者(不论其在什么行业、职业、所有制单位)对家庭收入的贡献额,即就业这一家户特征的收入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人数(X[,2])的系数a[,2],表示家中有一个高中以上文化的劳动力能够为家庭带来的收入;非基础产业职工人数(X[,3])的系数a[,3],表示有一个在第三产业工作的就业者所获得的收入;初级职称科级职务人数(X[,4])的系数a[,4],表示在职业等级中一个初级职称或科级职务的从业者的收入率。

运用公式(4.1)测算的各变量系数如表5所示。表中数据表明,(1)每年的各种家户特征的收入率是很不同的,但每年就业的特征收入率都是最高的。以1995年为例,去掉通胀因素,家庭中有一个就业者的年收入率是1115.9元,有一个高中以上教育水平的劳动者的年收入率是561.14元,有一个在第三产业中就业的家庭成员的年收入率是977.44元,而作为一个科处级以上干部或中初级职称以上的专业工作者,对家庭收入的贡献率是686.2元。由此可见,增加家庭收入的最有效的途径是增加就业,在城市里失业就意味着失去了生活来源,而增加一个就业者,不论其在什么单位工作,就等于增加两个高中以上人员的年收入,等于一个半在第三产业中的从业者的收入,等于两个多科级以上干部或初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一年收入。(2)从纵向看,各年的绝对收入率的不同主要是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大致上是逐年提高的;但是各种家户特征的收入率的排序是不同的:除了就业的收入率在每年都占第一位外,1988和1992年占第二位的是职业的收入率,而1995年占第二位的是行业的收入率。这种情况说明,在前几年各个行业的经济发展都较快的情况下,职业的等级对提高收入率是很重要的,而近几年在宏观调控加强,若干基础行业不景气的条件下,提高家庭收入率的重要途径就是行业选择了。

表5 1988、1992、1995各年天津城市居民家户特征收入率(回归系数)

说明:(1)括号内数据为t检验值;(2)样本规模:1988年为1000户,1992和1995年为500户。

2、主要家户特征对分配差别的贡献。在已知家户特征收入率的基础上,即可进一步讨论和测算各主要家户特征对收入差别的影响程度,即按家户特征分解家庭收入基尼系数。我们用费景汉—兰尼斯分解公式:[①e]

G=Φ[,1]R[,1]G[,1]+Φ[,2]R[,2]G[,2]+Φ[,3]R[,3]G[,3]+Φ[,4]R[,4]G[,4]+△ (4.2)

式中G为家户收入基尼系数;Φ[,i]为家户特征收益权数,反映第i种家户特征的收入率在家庭收入中的比重;R[,i]为特征—收入相关系数,反映第i种家户特征同家庭收入的相关关系;G[,i]为各家户特征的分布基尼系数,反映第i种家户特征的分布程度;最后,△为加权等级误差项。

根据以上公式,测算各家户特征的有关数值如表6所示。表中数据表明:

表6 天津城市居民各家户特征对收入分配的贡献(按特征分解)

(1)、从天津城市的情况看,中国城市居民的收入差别主要是由就业数量、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非基础产业即第三产业职工人数、初级以上职务和职称人数四个因素引起的,因为这四个因素使总收入差别的绝大部分或大部分都得到解释。比如在1988年0.1969的基尼系数中得到解释的基尼系数为0.1818,占92%,这是相当高的解释力;在1992年和1995年0.2055和0.2365的收入差别中,解释率也达到72%和74%。

(2)、虽然上述几种家户特征是解释收入差别的主导因素,但从动态角度看,其解释力也是变化的。上表中的测算值表明,从1992年到1995年,这四个因素的解释力下降到70%多些。我们认为,这主要是因为这期间既是中国经济发展最迅速的时期,又是中国最终确立市场经济模式的时期,是体制改革最激烈的时期,不论是所有制结构,还是经营机制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因此应当补充其他解释变量,应当用涉及改革的若干因素来解释由以上四个家户特征未解释了的收入差别。比如,用来自公有制的收入与来自非公有制的收入的比重(反映所有制改革),以及工资与工资外收入之比(反映经营机制的改革)来测度之。事实上这一分析在第三节中从收入来源的角度已经作了,在那里集中分析的正是体制改革对收入及收入分配差别的影响程度。可以假定1995年未被家户特征解释的30%的收入差别都是体制变动的贡献。

(3)、在解释了的收入差别中,四种家户特征的贡献额是不同的。1988年和1992年就业的贡献额最大,几近一半,占到43—48%,这说明这期间就业是制约收入及其分配的主导因素,其他因素的作用相对较小;1995年贡献最大的是行业,即职工在什么行业工作是制约收入及其差别的主导因素,占33%,就业的贡献额略下降,但仍为四分之一多,占26%,其他因素的贡献次之。

(4)、从动态的角度看,各种家户特征的贡献份额的变动幅度是不同的。比如,1988年和1992年就业的贡献额均为40%多,而1995年却下降至26%;文化程度的贡献比重在1988年和1995年即考察期的两端没有多少变化,都在25%以上,但中间的1992年却下降为14%;行业的贡献比例在1988年和1992年未变,为16%,但1995年却猛升至33%;最后职业的贡献份额在期初期末没有多少变化,约为15%,而中间的1992年却上升至22%。

(5)、进一步仔细分析,不难发现,各家户特征的贡献份额的大小及其变动幅度的高低,是由制约各特征的贡献额的三个组成部分即由家户特征收益比重、特征收入相关系数、特征基尼系数的大小及变动决定的。每年的各种特征的三个部分的数值自然是有高有低,无需说明;值得注意的是,在各年中每种家户特征的基尼系数和相关系数都变化不大,且各种特征之间的相互关系格局也基本未变,但各特征的收益比重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提示我们各种家户特征对收入及其差别的贡献额的变动主要是由家户特征收益比重的变动制约的。

总之,通过家户特征分析,我们发现,在若干家户特征中,家庭中的就业数量、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在非基础产业中的就业量,以及家庭成员的职务、职称等级这四个因素,或者更一般地说,就业、文化、行业、职业,四个因素同收入及收入差别相关程度较高,特征收入率较高,因而对收入分配的解释力也最强。

在这四个家户特征内部,就业对收入分配差别的贡献最大,其次是行业,再次是文化和职业,其贡献份额在不同年份有些变化。在制约家户特征对收入差别的贡献率的三个因素中,特征基尼系数和相关系数变动不大,但特征收益比重变动较大,正是它制约着各家户特征对收入及其差别的贡献额的变动。

五、预测、结论与政策建议

1、进一步的问题是居民收入分配差别的趋势如何?本文预测我国城市居民的分配差别将继续扩大,但有若干因素将使扩大的速率减缓(也不排除个别年份差别下降)。

总之经济生活中两方面的因素同时存在着,有的使差别扩大,有的则使其缩小,二者的合力可能使收入差别呈缓慢上升趋势,或者说收入差别的边际增长率呈现为递减的趋势,已经接近于收入差别倒U曲线的顶点,但目前还没有达到顶点。我们采用折扣最小二乘法对未来趋势进行了预测:以基尼系数表示,在未来5—10年中,天津城市居民的收入分配基尼系数可能达到0.3—0.35,农村的收入差别近期内主要受乡镇企业发展的影响可能达到0.4左右,全国总的差别达到0.45上下。这样的收入差别很可能会持续一个时期,然后将缓慢下降或停滞,当然实际上的变动曲线肯定会有些波动。就是说在经济发展、制度变革、政策调节等作用下,倒U曲线的拐点或转折点可能发生在世纪之交前后。

2、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能够提供的政策建议思路是:

第一,根据本文对中国城市居民分配差别状况的分析,借鉴国际经验,[①f]在经济处于较快的发展时期,不应过多注意正常收入有相对差别的扩大。在这个时期收入差别的扩大可能是不可避免的、是经济规律。因此只要收入来源合理合法,即使差别扩大也是正常的。而且如果把平均主义定义为不公平的,则这种差别扩大显然是更趋公平了。

第二,虽然在结构转换、体制变革、发展水平升级的大变动时期,各种非法收入和非正常收入的存在,大量寻租行为的出现,是难以避免的,但必须将其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或程度内,不能因其“难以避免”就放纵之,而应以法制化、规范化、秩序化的政策措施约束之、规制之,而且应加强力度。

第三,政府政策的指向还应当更多地关注最贫困阶层,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社会保险措施。当然消除绝对贫困的措施有多种,本文作为首位推荐的是增加就业。降低通货膨胀也可以防止收入下降。理想的政策应当是兼而治之。但二者存在替代关系时,我们宁愿取增加就业。因为有了就业就有了对付通货膨胀的基础,失业就失去一切。对国家来说增加就业的成本不见得比抑制通货膨胀的大,对居民来说参加工作比领取救济更易于接受。

第四,对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改革不能囿于意识形态的束缚,国有经济的主体地位和表面的高就业状况不可能靠低效率长久维持,只能靠提高效率、竞争和创造。提高效率从长期看会增加就业。因此这里的政策选择有长远和“近视”的分野。真正关心就业增加和国有经济的地位者只能取长期的观点。

第五,加速推进所有制结构改革,发展个体和私营经济,这是增加就业的最直接有效的途径。城市居民的就业观念需彻底更新。在各个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中自我就业和(或)就业于非正式部门都是增加就业的重要形式。天津居民的典型调查表明,有相当一部份下岗人员耻于干个体、私营,而宁愿忍受失业与收入下降。这是过去的传统宣传所致,应彻底更新之。

第六,完善劳动力市场,以全面的信息服务消除失业与职位空缺共存现象;发展教育,特别是注重发展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发展初中等教育,提供转业或再就业培训;完善要素市场,推动行业、职业、专业间的收入均等化。我国各行业中收入水平所以差异较大,主要原因就是各种要素流动性差,特别是城市里的劳动力由于制度、技术、观念上的影响,行业、职业间的流动性很差,许多下岗职工只是把待业场所由工厂转到家庭,并未真正“转业”。这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更不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也不利于增加就业和在正常收入的范围内适当缩小差别。

以上这些措施的直接出发点都是通过增加就业来减低贫困,而不是关注分配差别的缩小。虽然在其他阶层的收入不变的条件下,多数措施具有这一功能,但那只是“副产品”,不是政策指向。我们至少目前不推荐干预正常收入差别的政策。

注释:

[①a] 文中所用的资料主要来自天津城市调查队的家计调查数据库;调查采用分层随机抽样,样本实行轮换制,每1—2年更新1/3。研究表明,数据的质量是比较可靠的,数据的数量即样本规模也大致是符合规定的。

[①b] 参见赵人伟(1994),他与其同事们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测算。估计包括实物收入和房屋补贴等将使货币收入差别扩大20—40%。

[①c] 北京和天津等地的几家社会调查机构以及银行系统的调查问卷,都表明人们对各种非法收入和非正常的暴利收入及党政机构腐败普遍表示不满,但当问及对本单位的收入分配差别的看法时80—90%的人是认可的。

[①d] 材料证明,从1978年到1994年,国民生产总值的最终分配格局发生了很大的变动,个人所得从50.5%上升到69.6%,国家所得从31.6%下降到10.9%,企业所得略有上升,从17.9%上升到19.5%,国家所得下降的部分都转移到了个人手中。见王春正(1995)。

[①e] 费景汉—兰尼斯(1979)公式的推导比较复杂,测算也比较繁琐,详细说明可参见陈宗胜(1994)P371—6。

[①f] 国际上不少发展经济学家近年在总结经验时注意到,过去若干年,针对“先增长后分配”的思路而提出的、以缩小收入分配相对差别为主旨的“边增长边分配”的思路,在实践中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而另一方面以满足穷人的基本生活需要为主旨的消除贫困的思路则收效较大。见Bardhan(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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