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1837-1848年马克思意识形态思想的演变与革命论文

论1837-1848年马克思意识形态思想的演变与革命论文

论1837-1848年马克思意识形态思想的演变与革命

舒前毅 王利科

(江西财经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西 南昌 330013)

摘 要: 1837至1848年的十二年时间里,马克思意识形态思想经历了三个阶段的发展演变,即1837-1842年马克思对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由高扬到质疑的转变;1843-1844年马克思对德意志国家意识形态由质疑到正面批判的发展;1845-1848年马克思创立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的伟大飞跃。其间蕴含着两次重大思想转折、突破或飞跃:一是从反对封建特权、高扬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到质疑和正面批判一切德意志意识形态的转折。二是从质疑和正面批判中走向创立新社会意识形态的飞跃。

关键词: 马克思;意识形态;新世界观;演变与革命

1835年,马克思在自己的中学毕业论文《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中写道:“在选择职业时,我们应该遵循的主要指针是人类的幸福和我们自身的完美……人们只有为同时代的人完美、为他们的幸福而工作,才能使自己也达到完美”[1],“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福利而劳动的职业,那么,重担就不能把我们压倒,因为这是为大家而献身的;那时我们所感到的就不是可怜的、有限的、自私的乐趣,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百万人”[2]

张丰毅就地就损她,“我跟你们军艺协作过好多次,没有一次不让我绝望!”殷桃的逻辑是,你批判我能够,干嘛批判我的校园。

其次,要完善社会工作者和志愿服务者联动合作的考核监督制度,明确规定社会工作者和志愿服务者的职责范围和责任要求,组织相关专家为两者的联动合作项目制定统一的考核标准,并且定期来进行考核和评估,达到两者的合作联动不仅仅是停留在表面,而是真真落实到实处,把合作服务的成果作为考核的标准之一,既是两者联动合作的加油剂,也是两者良性运转的保险锁。

“为人类幸福而工作”的人生理想指导着马克思为实现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和工人阶级利益而奋斗了一生,也为马克思能够最终彻底超越历史上一切旧社会里的统治阶级意识形态,并创立和维护革命阶级意识形态而系好了“人生第一粒纽扣”。

马克思相继进入波恩大学和柏林大学读书之后,直至1848年《共产党宣言》发表期间,经历了由反对封建贵族特权阶级意识形态到吸收、发展资产阶级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第一次飞跃过程,随后又转向到彻底批判整个“德意志意识形态”(包括封建贵族阶级和所谓新兴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并最终确立起无产阶级或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的第二次飞跃过程。本文将详细论述马克思意识形态思想的这两次重大飞跃过程,以期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如何巩固和发展21世纪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提供有益启示。

马克思在 《关于第六届莱茵省议会的辩论》的第三篇政论文章中评述了莱茵省议会关于林木盗窃法的会议辩论记录,并充分意识到“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真正的现实生活问题”[11]。马克思揭露了林木占有者和莱茵省议会维护私人利益的实质,即林木占有者的本质是“愚蠢庸俗、斤斤计较、贪图私利”,他们为了自己的私利,一方面,把斧头和锯子区分开来,要求对采用锯子代替斧头的砍伐者加重刑罚;另一方面,又把捡拾枯枝与盗窃林木的行为混为一谈,要求都按盗窃林木罪来惩办。林木占有者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把许多无辜的人“从活生生的道德之树上砍下来,把他们当作枯树抛入犯罪、耻辱和贫困的地狱”[12]。马克思坚决维护在精神和政治法律上受到深重压迫的贫苦群众利益,他基于自然法权的理论基础指出:自古以来,群众利用自然界产物是他们的习惯权力,使用林木也是贫苦群众的习惯权力,而现在,林木占有者和莱茵省议会禁止贫苦群众使用林木,甚至禁止它们捡拾枯树枝,这是对习惯权力的损害,是赤裸裸的压迫。当然,马克思“并不是限于某个地方的习惯权利”,而是立足于“一切国家的穷人所固有的习惯权”来为群众利益辩护的。《莱茵报》工作经历使得马克思有机会深入考察德国群众的生活现实,并进而思考社会现实所展现出的社会关系状况。马克思本人后来也不止一次地向他的挚友恩格斯说到过:“正是对林木盗窃法的研究和对摩泽尔河畔农民生活状况的考察,促使他从纯粹研究政治转而研究经济关系,从而研究社会关系”[13]。当然,马克思《莱茵报》时期的工作经历也只是为他最终全面突破与超越黑格尔及其理论继承者——青年黑格尔派的思辨哲学路向埋下了哲学革命的“种子”。随着《莱茵报》在1842年上半年被普鲁士官方彻底查封,马克思的世界观革命随即进入了下一个阶段。

一、1837-1842年马克思对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由高扬到质疑的转变

如前文所述,马克思在《莱茵报》工作期间广泛接触到了德国的社会现实,并对社会热点问题发表了充满激情的政论性批判,这些作为青年马克思刚踏入社会所获得的深刻人生经历为他最终彻底告别德意志国家意识形态即黑格尔哲学体系奠定了思想基础。与此同时,作为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路德维希·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思想也日渐产生了广泛影响力,如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在1839年至1845年间先后发表的 《论哲学和基督教》《基督教的本质》《未来哲学原理》《宗教的本质》等体现费尔巴哈唯物论思想的重要代表性著作,也对年青马克思的思想触动很大。这些因素共同促使马克思逐渐对代表普鲁士封建国家与资产阶级利益复合体的官方意识形态即黑格尔思辨哲学体系产生了质疑、批判的思想倾向。

马克思在对伊壁鸠鲁自然哲学与德谟克利特自然哲学的差异比较中,发现人的自我意识的独立性或自由性“只能是一种定在中的自由”,因为“要使作为人的人成为他自己的唯一真实的客体,他就必须在他自身中打破他的相对的定在,欲望的力量和纯粹自然的力量”[4],所以“抽象的个别性脱离定在的自由,而不是定在中的自由。他不能在定在之光中发亮”[5]。任何一种自由的理论精神要变成指导实践的力量,要“作为一种意志走出阿门塞斯的阴影王国”[6],就必须面向那存在于理论精神之外的世俗的现实世界,所以马克思认为古希腊伊壁鸠鲁自然 “哲学已经不再是为了认识而注视着外部世界,它作为一个登上了舞台的人物,可以说与世界的阴谋发生了瓜葛,从透明的阿门塞斯王国走出来,投入那尘世的茜林丝的怀抱”[7]之中了,已经从世界哲学化过程走向了哲学世界化[8]的阶段。由此可见,马克思在努力克服黑格尔思辨哲学体系对自由的限定,同时也与青年黑格尔派的思想产生了分殊,正如法国现代哲学家科尔纽(Cornwall,A.)所言:“马克思无疑超越了黑格尔,因为他和青年黑格尔派一道,不再给历史的发展规定任何界限,并且深刻地理解了精神同周围环境的辩证关系;他也超越了青年黑格尔派,因为他不是像他们那样,按照费希特的榜样,把精神作为自我意识同存在对立起来,而是牢牢地抓住思维和存在的联系”[9]。马克思深刻地洞见到了作为主体人的自由意识及其能动性的发挥是不可能完全游离于现实自然条件之外的,而必须是基于客观自然条件的基础上发挥主体人的自由意识能动性。

《提纲》的中心思想是革命实践在社会生活中起决定作用。马克思指出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之前一切唯物主义忽视了实践的作用,从而造成关于主体人的能动性方面的描述被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了。实践,即人的感性活动,构成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基。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和根本检验标准,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问题。人的革命实践活动既改变其周围的生存环境,也改变人自身。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而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使命与以往一切旧哲学的根本不同在于:“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18]因此,恩格斯将这个《提纲》称之为孕育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是完全准确的。马克思新世界观的诞生为其全面彻底清算德意志国家意识形态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因此,从1845年秋开始至1846年5月期间,马克思与恩格斯共同创作了《德意志意识形态》这部伟大著作,由此完全超越了黑格尔思辨哲学体系,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也第一次得到了系统的阐述。

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对代表封建国家意识形态的宗教展开了深刻批判,揭露了宗教的本质,即“颠倒的世界”产生的一种“颠倒的世界意识”,认为宗教是人的本质在幻想中的实现,要实现对宗教的彻底批判,就只能改变颠倒了的社会关系。因此,对宗教的批判就是对苦难尘世——宗教是它的神圣光环——的批判的萌芽[15],这也就鲜明地超越了黑格尔思辨哲学体系对宗教的批判水准,即在抛弃了对上帝的神秘崇拜后,又滑向了对“绝对精神”这种新的神秘的臣服之中。马克思已经日益热衷于从社会关系的现实中来批判封建国家的意识形态,同时也把黑格尔的思辨哲学体系一同扫进历史的“故纸堆”之中。

应适时制订修订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增加有关实施I/M制度的相应条款;相关部门应联合发布部门规章。适时修订在用汽车检测标准,并科学合理确定在用汽车排放限值,制定M站认定标准,制定在用汽车尾气排放诊断与维护技术规范等。

从法规政策文件的属性看,前述法规政策文件大多规定有关“两法衔接”机制的程序性条款,总体上明确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司法机关的基本程序,但有关证据认定和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关系等仍未理清,这使得相关规定的可操作性受到很大影响。从法规政策文件的适用范围看,前述规定中只有《关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为国务院行政法规,其法律位阶效力较高,适用全国,但许多规定较为原则。除此之外,其余均为政策性文件,适用范围局限于检察机关等司法机关内部系统,对包括水行政执法机关在内的行政执法机关缺乏刚性约束力,导致实践中行政执法案件移送不及时或不移送的案例仍然不少。

二、1843-1844年马克思对德意志国家意识形态由质疑到正面批判的发展

在大学读书期间的1837年秋,马克思参加了由青年黑格尔派组成的博士俱乐部,并结识了柏林大学教师布鲁诺·鲍威尔等人,逐渐显现出对自由思想的渴望。由于深受青年黑格尔派的思想影响,马克思于1839年前后逐渐对古希腊哲学、尤其是对伊壁鸠鲁自然哲学思想表现出无比浓厚的兴趣。马克思于1840年夏至1841年3月期间写就的博士毕业论文的主题就特意选定为对古希腊两位自然哲学家的思想比较研究,即德谟克利特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自然哲学的比较研究。马克思在其博士论文序言部分中开门见山地说明了研究伊壁鸠鲁学派等古希腊自然哲学思想的意义,因为“这些体系是理解希腊哲学的真正历史的钥匙”[3]。在当时的青年黑格尔派看来,古希腊晚期的城邦政治生活极端缺乏民主与自由,古希腊哲学的伊壁鸠鲁派也迫于现实境遇而转向“内心的安宁”,期望不受外界因素的打扰,表现出对现实批判、抗拒的思想倾向,由此,青年黑格尔派的学者们在古希腊晚期自然哲学家们的思想倾向中找到了强调自我意识重要性的共同语言。马克思通过将伊壁鸠鲁自然哲学与德谟克利特自然哲学展开比较,发现伊壁鸠鲁自然哲学不是德谟克利特原子论的翻版,而是它的创造性发展,伊壁鸠鲁关于原子自动偏斜的论述具有深刻意义,这说明事物的运动是必然约束性与偶然自由性相统一的过程。同理,作为有生命的个体——人的活动也是自然制约性与个体自我意识独立性或能动性的相统一过程。

与此同时,马克思从1844年起在巴黎开始研究政治经济学,因为此时的马克思已不能满足于对旧社会官方意识形态的这个“副本”展开批判,而是急切地渴望深入到市民社会之中,以实现对社会经济政治生活这个“原本”加以深刻批判。马克思批判地研究德国哲学、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和空想社会主义的最初成果便是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在这一手稿中,马克思把德国哲学(尤其是黑格尔的哲学体系)广为使用的异化概念用来分析社会关系,把它同私有制的统治和由私有制的统治所产生的社会制度联系起来,提出了异化劳动的概念。异化劳动包含四个层面的含义:工人同自己的劳动产品相异化;工人同自己的生产活动相异化;人同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人同人相异化。在马克思看来,私有财产是一切异化现象发生的总根源,私有财产是劳动异化的基础,又是劳动异化的结果,因此,唯有扬弃私有财产才能结束异化劳动。而要扬弃私有财产,就需要仰赖无产阶级的革命力量,因为“工人的解放还包含普遍的人的解放”[17]。需要说明的是:异化劳动的概念是马克思关于资本占有他人的劳动成果即雇佣劳动概念的最初表达形式。在马克思剩余价值学说提出以后,他就很少使用异化劳动这一概念了。这也充分说明1844年的马克思虽然开始了对德国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批判,但他选择的路径尚不是通过直接深入到德国市民社会的实际生产过程和生产方式之中去发现资本剥削劳动的本质,其对现实社会的批判依然未能全面摆脱德国古典哲学的“异化”逻辑范式。不容否认的是,此时的马克思虽然尚未完全超越黑格尔哲学体系的话语范式,但已经不再是黑格尔体系的追随者,他已经意识到这个德国官方哲学体系与社会现实之间的迥异、矛盾和冲突,而且已经开始利用这个体系内部以及体系与现实之间的逻辑矛盾来批判这个官方意识形态体系。此时的马克思早已完成了从革命民主主义者向共产主义者的转变,离代表无产阶级利益的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的创立只有一步之遥。

1841年马克思博士毕业,担任《莱茵报》编辑,开始全面接触社会现实,在莱茵河两岸,尤其是故乡摩泽尔河畔底层群众的悲惨生活更是深深刺痛了年青的马克思。此时尚未完全摆脱黑格尔思辨哲学体系的马克思仍然表现得像一名战士一般激情地揭露普鲁士国家哲学和官方法律文件与社会残酷现实之间的强烈矛盾与冲突。如马克思在为《关于第六届莱茵省议会的辩论》而写就的第一篇政论文章中,公开讨论了出版自由和公布等级会议记录等问题。马克思认为,莱茵省议会和人民代议制之间毫无共同之处,莱茵省议会代表着特权等级的利益,违背了民众的意志。马克思还揭露了普鲁士官方反对出版自由的各种丑态,为了捍卫民众的自由权利而对莱茵省等级议会进行了猛烈的批判:“一般自由的反对派的情况也是这样,某个集团的精神、一定等级的个体利益、先天的片面都表现得极其强烈、凶狠、露出一幅狰狞的面孔。”[10]。马克思认为,出版物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是人类自由的实现,而等级议会却反对出版物,即限制人的自由。就连反对自由者在反对自由的同时也是实现着这种自由,只是问题在于自由是个别人的特权,还是人类精神的普遍权利,因此,马克思便选择了那些维护少数诸侯等级特权的辩论人作为集中火力批判的首要对象。

更重要的是,马克思意识到“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16],而且马克思注意到,在德国刚刚登上政治舞台的无产阶级,即一个被彻底戴上枷锁的阶级、一个彻底被压迫束缚的阶级、一个没有任何权力的阶级,它本身表现人的完全丧失,并且只有通过人的恢复才能解放自身的阶级正日渐觉醒和日趋强大。于是,马克思鲜明地指出:哲学要把无产阶级当作自己的物质武器,无产阶级也要把哲学当作自己的精神武器。这样马克思就第一次清晰地表述了无产阶级作为旧制度的破坏者和新制度的创造者的带有共产主义解放性质的观点。在这里,有必要指出的是:此时马克思所呼唤和渴望的哲学已不再可能是代表普鲁士封建国家和德国资产阶级利益复合体的黑格尔思辨哲学体系,他正处于创立代表无产阶级这种最新社会革命力量和实现整个人类解放需要的新哲学或新世界观的前夜。

1843年马克思写就了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于1844年2月用德文发表在巴黎出版的《德法年鉴》一二期合刊号上,开启了正面批判黑格尔思辨哲学体系的思想历程,这也对青年马克思向唯物主义思想者的转变起了重要作用。马克思通过对黑格尔法哲学体系的批判,得出了这样一个基本的结论:“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这种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黑格尔按照18世纪的英国人和法国人的先例,概况为‘市民社会’,而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14]

三、1845-1848年马克思创立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的伟大飞跃

1845年春,马克思起草了后来被恩格斯称之为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这是马克思准备为全面清算包括费尔巴哈在内之前一切旧哲学的缺点而写作的提纲。虽然由于后来马克思受到各种更加急迫任务的干扰,这部等待写就的著作并未最终完成,但是这宝贵的十一条提纲却留存下来了,最终于1888年被作为恩格斯晚年著作 《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的附录首次公开发表。

此外,马克思在其博士论文中还高度评价了伊壁鸠鲁的无神论思想,批判了各种对伊壁鸠鲁无神论思想的曲解和攻击,批判了力图证明上帝存在的各种错误理论,这一切都说明马克思虽然此时尚不能彻底解答思维与存在之间的科学关系,但他已经走进了摆脱唯心主义哲学路向的进程之中。

Bering等人(2005)的研究发现,儿童更倾向认为个体死亡后其认知、愿望、情绪功能仍存在,而认为死亡后生物、精神生物、知觉功能会停止。我们的结果重复了儿童来生信念理解的这一特点。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阐明了物质生产在人类历史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人类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自身生活需要的各种东西,即物质生活本身的生产。人类的物质生产发展史伴随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历史过程,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的阶段必然要同现存的交往形式(即生产关系)发生矛盾,这种矛盾必然引起历史上不同所有制形式的更替,构成一切历史冲突的总根源。作为上层建筑的国家和法对社会生产资料所有制具有依赖关系,国家的实质就是统治阶级实现其共同利益的统治工具。作为社会意识的政治法律思想、道德、艺术、宗教和哲学等对物质生产过程也具有依赖关系,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19]。在阶级社会里,社会意识具有阶级性,其中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就必然同时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由此不难推出:德意志官方意识形态必然是代表着统治阶级(包含德国封建容克地主和新兴资产阶级复合体)的利益,是他们所掌控的物质力量在精神上的表现。马克思还从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中发现了共产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的历史必然性。共产主义革命就是要废除私有制,消灭任何阶级的统治和阶级本身。无产阶级必须首先夺取政权。马克思恩格斯还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第一次初步概括了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消灭了私有制,消灭了阶级,消灭了社会分工,消除了城乡对立和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对立,个人将得到自由而全面地发展,劳动将变成人自由自主的活动。总之,在《德意志意识形态》这部伟大著作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共同创立了新的世界观,这种新世界观即为未来新社会或共产主义社会意识形态的宣言书,它为随后马克思恩格斯共同改组 “正义者同盟”为共产主义者同盟、撰写《共产党宣言》、宣告科学社会主义理论诞生奠定了完备的理论基础。

1847年12月至1848年1月期间,马克思恩格斯共同为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政党——共产主义者同盟撰写了党的纲领,即《共产党宣言》。《宣言》是在恩格斯《共产主义原理》基础上写成的,吸收了《原理》的基本内容,抛弃了其问答形式,把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融为一体,言简意赅地阐明了马克思恩格斯共同创立的新世界观的基本原理,以唯物史观说明了社会发展的规律,进一步揭示了物质生产在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作用。《宣言》还阐明了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斗争的理论,指明了无产阶级的历史地位,论证了无产阶级充当资产阶级掘墓人的历史使命。此外,它还奠定了关于无产阶级政党学说的基础,科学地指出建立无产阶级政党是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和改造社会的必要条件;提出了党的纲领和任务,指出共产党人最近目的是“使无产阶级成为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由无产阶级夺取政权”[20];《宣言》还指出代替资产阶级旧社会的未来社会“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21]

《宣言》分析了当时流行的形形色色的各种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流派,揭露了它们的理论错误和阶级实质,从而划清了科学的社会主义与所有这些流派之间的界限。《宣言》鲜明地亮出了共产党组织的阶级属性,即共产党人为工人阶级的最近目的和利益而斗争,共产党人支持一切反对现存的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革命运动。“共产党人不屑于隐瞒自己的观点和意图。他们公开宣布:他们的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现存的社会制度才能达到。”[22]《宣言》响亮地发出了“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的战斗口号。

综上所述,从1845年春预示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问世,再经《德意志意识形态》对新世界观的系统阐述,直至1848年2月《共产党宣言》以单行本的形式在伦敦的公开发表,马克思实现了对一切旧哲学世界观的超越,彻底完成了由对德意志官方意识形态的批判到无产阶级或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的诞生与确立。马克思深刻地剖析了官方意识形态的统治阶级属性,指出官方意识形态是维护统治阶级物质利益和物质力量的精神力量,因此要彻底颠覆德意志官方意识形态唯有仰赖无产阶级夺取国家政权,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消灭阶级、消除社会分工,这样才能消除特权、资本对劳动的剥削与压榨,才能实现每个个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同时马克思还通过对欧洲资本主义发展的实际状况考察,发现资本主义制度已经不可能克服其自身导致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危机。此外,无产阶级作为一支独立的政治力量已经在19世纪中叶登上了英国、法国和德国等资本主义世界大国的政治舞台。各国无产阶级的政治斗争由自发状态愈益走向自觉的阶段,各国无产阶级力量也相继组成了自己的政党组织。因此,资产阶级的灭亡和无产阶级的胜利已经同样不可避免。

参考文献:

[1][2][3][4][5][6][7][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65:7,7,169,216,228,258,289,300.

[9]〔德〕科尔纽.马克思恩格斯传:第 1卷[M].北京:三联书店,1963:202.

[10][11][12][13][15][16][17][18][19][20][21][2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1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42,135,137,210,2,10,51,57,73,285,294,307.

[1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2.

On the Evolution and Revolution of Marx's Ideology Thought in 1837-1848

SHU QianyiWANG Like
(School of Marxism,Jiangx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Nanchang 330013,China)

Abstract: The development and evolution of Marx's ideology from 1837 to 1848 went through three stages:firstly,in 1837-1842,Marx raised the ideology of liberalism at first and then questioned it.Secondly,from 1843-1844,Marx questioned the development of German national ideology to the development of positive criticism.Thirdly,Marx founded the theory of communist ideology in 1845-1848.The general process contains two major ideological changes:on the one hand,from the opposition to feudal privilege,the rise of liberal ideology to the questioning and criticizing of all German ideology;On the other hand,from questioning and criticizing the German ideology to creating the communist social ideology theory.

Key words: Marx;ideology;new world view;evlution and revolution

中图分类号: A8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6365(2019)01-0099-05

收稿日期: 2018-10-14

基金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马克思公正观视域下养老金制度并轨进程中的政府责任研究”(15BKS048);江西省社科基金项目“马克思正义观视域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与践行研究”(14KS1306)。

作者简介: 舒前毅,男,江西上饶人,江西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哲学博士;王利科,男,河南鹤壁人,江西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

[责任编辑 杨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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