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概念与视角_社会福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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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社会福利已经成为社会政策、社会工作以及社会学研究中的重要课题。然而,尽管在各种讨论中都或多或少地涉及到社会福利的定义问题,但就整体的文献来说,绝大部分的研究重点都是围绕一些社会福利现象进行的理论和经验的分析,而对社会福利概念本身并没有太大的兴趣。但是,关于社会福利概念定义的界定却涉及到对诸多重要问题的回答,例如,究竟哪些人应该享受社会福利?社会福利的资源和服务应该由谁来提供?社会福利的作用是稳定市场还是鼓励懒惰?当代社会福利体系的发展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社会福利和社会工作的关系又是怎样的?对这些具体问题的不同回答仍然会把讨论引回到究竟“什么是社会福利?”的问题上。因此,本文将尝试对庞杂的社会福利的概念和历史进行梳理,以期进一步明确社会福利概念的涵义。

一般认为汉语中的社会福利一词是由英语“social welfare”翻译而来的。Social Welfare首先出现于罗斯福总统和邱吉尔首相1941年拟定的《大西洋宪章》和1945年的《联合国宪章》中。①在学术研究中,社会福利作为一个术语一直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社会福利有时指的是一种生存状态,有时则是在指某些制度或在谈某些理论。不过,综览现有文献,本文认为,尽管学者们提出的社会福利概念在表述上千差万别,但还是可以把这些定义大致分为描述性的定义、解释性的定义两个类别。描述性的定义关心的是社会福利的“本来面貌”,也就是“社会福利实际上是什么”的问题;解释性定义是在描述性定义基础上的进一步追问,比如:为什么要有社会福利?社会福利的理想模式应该是怎样的等问题。

一、描述性的社会福利定义

描述性的定义通常会比较全面地描述出社会福利概念所包含的具体内容或方面,从而使读者对社会福利有一个比较直观的印象,百科全书和一些教科书常常采取描述性的定义。例如,《大美百科全书》中对社会福利的定义是:“最常指分门别类的制度与服务,其主要目的在维护和提高人们身体的、社会的、智力的或感情的福祉;同时亦指大学的、政府的或私人的方案,这些方案涉及社会服务、社会工作和人群服务等领域以达到助人的专业目标。”②

我们知道,在“社会福利”(social welfare)概念中包含着“社会的”(social)和“福利”(welfare)两个组成部分。而“社会的(social)”其含义是十分丰富的。因此,在对于社会福利概念进行描述性定义时,准确把握“社会的”的含义是非常关键的。现实中的具体社会总是处于特定的文化、经济和政治等力量的相互作用和影响之下的,相应的,对应在学理上“社会的”也可以有多种不同的用法或理解。DiNitto(2000)指出,在英语中“社会的(social)”大约有五种用法:social可以指:(1)娱乐或休闲的社会生活(social life)、社会活动(social activities);(2)一个与“个人的”相对的概念,比如“社会利益(social benefit)”、“社会风险(social risk)”等;(3)一种与自然的或物质的相对的概念,如“社会关系(social relation)”;(4)作为与“经济的”相对的概念,比如“社会发展(social development)”;(5)一种与社会成员的权利有关的概念,如“社会权利(social right)”。③我们认为,“social”的这五种用法基本概括了社会学视角下“social”所包含的意义。

参考DiNitto对“社会的”(social)的用法的分类,我们发现,关于社会福利概念的描述性的定义可以区分为以下两种类型:(1)与“娱乐或休闲的社会生活、社会活动”相对应,侧重于从生存状态角度进行的描述性定义;(2)与“个人的”相对应,侧重于从社会制度角度进行描述的定义。

首先,许多学者从人类的生存状态出发定义社会福利。比如,Gorge和Page(1995):认为“福利在本质上是指个人的幸福或健康状态。在一般语言中,它首先指个人需要的满足。”④其他类似的观点则认为,社会福利是指一个社会的幸福状况,包括人们的健康、经济状况、快乐和生活质量;社会福利关心的是帮助人们过上更加令人满意的生活;社会福利的目标是促使社会中的每个人都能满足社会、经济、健康与休闲的需求,等等。

其次,另外一些定义则将社会福利作为一项社会制度进行描述。例如,美国社会工作者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ocial Work,NASW)对社会福利的定义是:“一个国家的方案、给付与服务体系,用来协助人们满足社会、经济、教育与健康的需求,使社会得以维系下去。”⑤还有的观点认为,社会福利是各种旨在加强或确保满足作为人们社会福利和社会秩序功能基础的社会需要(social need)的各种法律、计划、基金和服务的系统,等等。

一个国家的福利制度通常具有从中央到地方或由抽象到具体等许多不同的层次,因此侧重于强调福利制度的描述性的定义常常要区分出社会福利的广义和狭义两个层次。狭义的社会福利一般来说仅指由国家出资或给予税收优惠照顾而兴办的、以低价收费或免费的形式向一部分需要特殊照顾的社会成员提供物质帮助或服务的制度,通常包括老人、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的福利津贴或福利设施;而广义的社会福利则是指由政府举办和出资的一切旨在改善人民物质和文化、卫生、教育等生活的社会措施,包括政府举办的文化、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城市住房事业和各种服务事业,以及各项福利性财政补贴。⑥江亮演认为,广义的社会福利是涵盖意识形态与实际服务两个层面的,前者为社会福利的理念,后者为社会福利服务内容,理念经过决策过程而转化为社会政策;狭义的社会福利则以社会弱者、落伍者为对象给予必要之救助,也就是服务对象只限特定事故之弱势团体或不幸之国民而已,如贫民、残障者、老人等。⑦

再次,还有一些学者给出的社会福利定义则涵盖了以上两种描述类型。比如,Midgley(1997)给出的定义则是:“当社会问题得到控制时,当人类需要得到满足时,当社会机会最大化时,人类正常存在的一种情况或状态。”,并认为作为制度的社会福利应该包括:(1)非正式的社会福利制度,如家庭、邻里和社区等初级群体以助人为目的的集体努力;(2)正式的社会福利制度,如宗教团体、非赢利组织等“第三部门”承担的慈善活动;(3)国家的社会福利制度,即政府承担的提供福利的责任;(4)政府通过税收调节社会福利水平的政策,如对有儿童的家庭减免税收以促进该群体的福利,等等。⑧

不过,由于不同的国家、地区和时代的福利情况各不相同,社会福利的理念、政策或内容也都会随着时间和空间的转换而变动,所以社会福利的描述性定义是不可穷尽的。比如,瑞典、芬兰、比利时等斯堪的纳维亚半岛诸国追求最高标准的福利品质;德国、法国、日本等国则强调家庭的保障功能和福利的辅助性质;而英国、美国、加拿大等国的政府仅提供基本的给付并鼓励福利私有化的供给方式。因此,通过对具体的福利状态或制度进行描述而获得某种概念共识的希望是非常渺茫的。

二、解释性的社会福利定义

解释性的社会福利定义是在描述性定义基础上的进一步追问。例如,为什么要有社会福利?社会福利的理想模式应该是怎样的?为什么会有许多种不同的社会福利体系?当代社会福利的发展主要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等等。不过,由于社会福利研究具有非常明显的跨学科特征,各种相关学科经常尝试从自己的角度解答上述问题,这一方面细化了问题、深化了讨论,另一方面也使社会福利概念的解释更加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1.从社会工作学角度对社会福利的定义

为什么要有社会福利?从社会工作学的视角看,台湾学者张世雄认为,“社会福利的核心问题是社会需要的存在,以及如何来满足需要的问题。”还指出,社会福利包括“对问题的界定和回应策略”和“对其功能范围的界定和发展”,前者涉及到对社会需要和社会风险的界定问题;而后者关心的主要是“照顾、治疗和安全”的问题。⑨国外学者Handel(1982)也指出,社会福利的概念有两个层次:其一,社会福利是一种助人的梦想、人道主义的驱动和解决社会问题的行动计划以及关于为此所支付的成本的考虑;其二,社会福利是关注个体生活的情绪、困扰以及社会工作者帮助人们解决令个体痛苦的问题的努力。⑩因此,社会福利研究界认为,“认识需要的概念是理解当代社会政策和福利国家最重要的基石。”(11)

可见,社会工作视角的研究往往是从需要(need)的角度考察和解释社会福利的。那么如何理解“需要”的概念呢?本文认为,社会福利牵涉到的需要包括“个人需要”和“社会需要”两个层次。

在个人层次上,心理学家马斯洛(1954)的人类需要五层次理论,是需要理论的经典之一。(12)20世纪90年代一些社会福利学者依然遵循着马斯洛的研究轨迹来探讨人类的一般需要,提出了人类需要的其他类型,但总体上来说,与马斯洛所讨论的人类需要的范围没有根本的区别。在社会需要方面,自20世纪50年代马歇尔提出社会福利是基于市民权利(citizenship)的延伸,社会、政治及经济权利是互动发展的观点以来,(13)西方学者将需要问题置于社会、政治和经济的背景下进行了更加广泛而深入的探讨。在这些讨论中,对基本需要(basic need)、相对需要(relative need)和虚假需要(false need)几种不同的社会需要的区分特别值得关注。对基本需要和相对需要的界定不仅成为社会福利政策制定和社会工作服务供给的重要依据,而且引发了不同政治社会观点的争论。

(1)基本需要

所谓基本需要指的是,“起码从某种角度来说,是需要主体作为人所必须得到满足的一个必要条件。”(14)这类需要的重要性表现为:“如果A缺少X,则A会受到伤害”。而“伤害”就是指任何直接或间接地对个人的生活规划(plan of life)造成的妨碍。由此我们可以推导出许多基本需要,比如口渴的人需要喝清洁的水;生病的人需要医生的诊断和适当的药物;走失的儿童需要找到妈妈等等。还有一些研究尝试为基本需要做出更加具体、甚至量化(比如根据卡路里的摄入量)的界定。此外,许多福利学者也认为除了衣、食、住、行和健康这些基本的生理需要之外,教育、就业和参与社会事务等一些非生理性需要也是现代社会成员的基本需要。

但是,很明显,将需要的界定建基于“伤害”的基础之上会陷入相对主义的陷阱,因为在不同的文化背景和经济发展水平之下,人们对基本需要的看法是不尽相同的。以中国为例,在大中城市,冰箱、空调等家用电器早已经被视为基本生活必需品,对绝大多数城市居民来讲,没有这些家电的生活几乎难以想象,所以对冰箱和空调的需要应该属于基本需要,但一些偏远的农村地区的居民却并不认为这些家电是必须的。正是由于这个原因,Bradshaw提出了一个界定和评估社会需要的方法,他首先界定出了以下四种需要:(1)“规范性需要”(normative needs),即由专业工作者、社会科学家、决策者等对特定条件下的人群的需要作出的界定;(2)“感知到的需要”(felt needs),即被案主表述出来的需要;(3)“表达出来的需要”(expressed needs),即一个人或群体通过行动表达的需求;(4)“比较的需要”(comparative needs),即一个社区与另一个社区,或两群背景相似的人相比较,寻找相似之处和不同点时产生的需要。然后对四种需要进行不同的组合,从而鉴别哪些需要是应该予以认可的,并把这些应该得到认可的需要作为社会福利的政策依据。(15)应该说,这种基于不同需要的组合来制定社会福利政策的思想是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的。

(2)相对需要

相对需要基本上可以看成是“比较的需要”得不到满足时产生的需要,相对需要在社会福利的贫穷研究中得到了比较广泛的应用。Townsen在其《英国的贫穷》一书中明确地指出:“贫穷只有本着相对剥夺的概念才有可能被客观且一致地界定。……个人、家庭与团体被认定为贫穷是因为缺乏资源去获得饮食的形态、参与活动,以及拥有风俗所允许的生活条件与必需品,或者至少被鼓励或证明归属于该社会。他们的资源严重的低于个人或家庭平均所需,事实上,他们已经被排除在惯常的生活模式、风俗习惯与活动之外了。”(16)由于在现代社会里相对需要是一种普遍存在的客观现象,通过一些资源再分配的措施(比如累进税收)满足人们的相对需要就成为社会福利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

(3)虚假需要

“虚假需要”的概念可以追溯至经典马克思主义学派对资本主义经济运行体制的批评,后来在以新马克思主义著称的法兰克福学派进一步对“消费社会”的批判中更加凸现出来。他们认为消费社会其实就是一种发达的后工业社会,是生产过剩而不得不经常制造虚假需要的社会。在消费社会,消费品构成了一个可以永无止境地刺激人们的欲望的符号体系,对消费品的消费行为不再是人们需要的反映。

可见,虚假需要的思路具有比较尖锐的批判锋芒。但具体到社会福利领域,对虚假需要却往往成为一个难以界定的问题,即观察者是基于什么样的标准来判断某种需要是虚假需要呢?比如,在20世纪80年代,电视机已经普及,按照批判学派的观点,大众传媒特别是电视广告对于虚假需要的制造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那么,一个没有电视机的贫穷人士对电视机的需要是虚假需要、还是相对需要、抑或是基本需要呢?

综上所述,一方面,社会需要的存在及其满足是社会福利的核心问题之一,它贯穿于社会服务的始终,社会服务的发展历史就是对社会需要的认识及通过社会组织满足这些需要的历史。另一方面,在对基本需要、相对需要和虚假需要的区分问题上还存在着许多的争论甚至矛盾。面对这些争议中的问题,一些研究者建议“预算标准民主化(democratization of the budget standard approach)”,即认为应该经由大众参与来发展一套预算标准以满足社会需要,并取代传统的由专家判定的标准。(17)此外,由于由政府提供的社会福利基本上都有着对“公民资格”的要求,实际上排除了那些没有公民身份的居民(比如保留原国籍的移民)享受社会福利的资格。但没有公民身份并不等于没有需要,相反这些人却往往是一些非常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因此,我们可以发现,需要理论对社会福利概念的解释仍然是不完整的。至此,许多围绕“需要问题”展开的讨论已经超越了需要理论的范畴,而把福利研究的视角引向了社会行政、社会计划、福利意识形态甚至方法论等许多其他的领域。

2.从社会学及其他社会科学角度对社会福利的定义

虽然各领域层峦叠嶂般的不同视角可能会造成概念的混淆,但穿透学科交错的迷雾却可能是博采众长和学术创新的契机。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等一些学科也常常从自己的角度解释社会福利的概念,而且相互之间多有交叉和回应。例如,社会学的视角一方面比较倾向于从社会整体的观点来看问题,认为社会福利是社会制度中的一环,要将社会福利放在政治、社会结构、文化、甚至历史等各种拉力所构成的整体分析下,才能充分了解和解释福利现象的原因、机制和结果(解决社会问题上的功效)。而另一方面,其他学科进行的一些福利研究也反过来支持着某些从社会学角度提出的观点。本文将从功能论、冲突论、现象学和交换论这四种比较传统的社会学研究角度出发,讨论不同学科间交相呼应的社会福利概念。

(1)从功能论的观点看,社会福利属于社会体系中的整合制度,其重要性在于促进社会的效率、公正、秩序与和谐。因此,社会福利的实施将有助于社会的团结及利他精神的发挥。(18)也就是说,社会福利是一种包容、整合的政治,是一种团结的政治。在这方面,德国的社会保险计划(social insurance)是一个比较典型的以福利制度稳定社会秩序的例子。在1883年,当时的德国为了削弱革命社会主义(Revolutionary Socialism)的政治支持力量,及赢取工人社群对其政权的支持,所以宣布成立全面的社会保险制度。至1970年代,德国已经有90%的人口被社会保险体系所涵盖。不过,也有批评认为,国家过度介入社会福利作为一种政治管理技术,会使个人生活一方面“部分的”脱离了市场的决定(去商品化),同时另一方面也成为被国家直接管理和保护的对象,从而加深了个人对国家的依赖、削弱了教会、民间团体甚至家庭的集体行动能力。(19)

(2)冲突论认为,社会福利服务并非是社会价值共识的结果,而是在不同阶级利益对立下,优势阶级企图运用该服务以缓和冲突与对立的策略。DiNitto(2005)的观点符合冲突论的原则,她认为社会福利政策产生于解决社会冲突的努力:管理冲突是政府的一项任务,从政治学的角度看,公共福利政策就是政府管理“谁得到什么?什么时候得到?以及怎样得到?”的问题。(20)

(3)现象学观点认为,探索社会福利的真正内涵,应该从一般民众如何认知社会福利、如何界定其福利需求及诠释社会福利的意义着手。前文中提到过的Bradshaw、Mitchell和Morgan的“预算标准民主化”的主张就属于现象学的视角。他们认为社会福利只有在一般民众对它的解释中,才能彰显其真正的意义。

另一些研究者(Peillon,M.1998)则引入了布迪厄的场域(field)和“惯习”(habitus)概念。在布迪厄那里,场域不是地理空间,而是一种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社会空间。场域的相对独立性表现为不同的场域具有不同的“逻辑和必然性”,即“每一个子场域都具有自身的逻辑、规则和常规。”由此推演,社会福利和社会需要也具有自己的场域和惯习。Peillon(1998)认为,在福利场域中,福利管理机构和福利接受者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是一种统治结构,派送社会福利和社会服务的人与接受社会服务并必须与福利机构打交道的人各有自己的惯习;长期依赖国家福利的那些人会养成特别惯习;而行政机构在福利场域中的位置则将导致一种“行政惯习”的发展。(21)

(4)社会交换论认为,社会福利就是一种一般化的社会交换,此种双方受惠的相互交换关系有助于强化社会联结,并用以解决工业化社会中职业分工的问题。一些经济学家直接或间接的支持社会交换论的观点。比如,福利经济学的创始人Pigou认为,所谓福利就是人们对获得效用的心理满足。而且进一步指出福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福利范围很广,包括非经济的友谊、正义、自由、愉快等,难以计量;狭义的福利即经济福利,是可以直接或间接用货币尺度来衡量的社会福利部分。例如,他指出,“社会总福利并不是个人福利的总和”。比如“生产烈性酒的厂商,其销售越多则利润越丰厚,但社会可能因此需要更多的警察来维持秩序”,所以要对生产烈性酒的厂商征税,以抵偿增加的社会成本。(22)简单地讲,他认为:①狭义的社会福利是可以计量的;②在计量的基础上,可以通过政府的适度干预使资源交换和分配的效率最大化。他这些论述把社会交换的思想具体化了。在Pigou的基础上,Kaldor、Hicksim等人还提出了把交换和生产的最优条件作为福利经济学研究的中心问题的主张。此后,Bergson在《福利经济学某些方面的重新论述》中,提出了一个社会福利的表达式:W=F(Z1,Z2,Z3……)。(23)其中W表示社会福利;F表示函数;Z表示影响福利的各种因素或变量,比如家庭消费的每一种商品、每一种劳动量、每一种资本投入量等等。当F的值最大化时,社会福利也就达到了最大化。在此基础上Paul A.Samuelson等人对社会福利做了进一步的论述,认为“社会福利是社会所有个人购买的商品和提供的要素以及其他有关变量的函数,这些变量包括所有家庭或个人的所有商品的数量,所有个人从事的每一种劳动的数量,所有资本投入的数量等等。”(24)这个定义进一步强调了交换在社会福利中的地位。

三、小结

综上所述,本文提出,所谓社会福利就是以满足人的基本需要为目的的所有面向全体公民整合社会资源的制度、规章或服务。然而,究竟哪些人应该享受社会福利?社会福利的资源和服务应该由谁来提供?社会福利的理想模式应该是怎样的?为什么会有许多种不同的社会福利体系?社会福利的作用是稳定市场还是鼓励懒惰?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将不得不涉及到一个国家特定的历史、政治、文化、制度和意识形态背景。更进一步地说,社会福利的概念应该包含意识形态和把意识形态具体化的各种制度或实际福利服务两个层次,前者为社会福利的理念,后者为社会服务的内容。不同的福利意识形态有不同的福利理想,要给出一个让大家普遍接受的比较全面的社会福利定义几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由此看来,当一些学者批评另外一些学者给出的社会福利概念比较片面的时候,笔者认为,我们似乎可以说,包括笔者提供的社会福利的定义在内的迄今为止几乎所有的社会福利概念都是片面的,只不过一些界定比另一些定义更加片面而已。要进一步理解和深化社会福利的概念,仍然需要从问题出发,结合具体的社会现实进行具体的讨论。

注释:

①江亮演:《社会福利导论》,台北:洪叶文化事业有限公司,2004年,第6页。

②光复书局大美百科全书编辑部译:《大美百科全书》,光复书局,1990年,第121页。

③DiNitto,Diana,M.(2000).An Overview of American Social Policy,in James Midgley,Martin B.Tracy and Michelle Livermore (eds.) The handbook of social policy,Thousand Oaks:Sage Publications,Inc..pp.12-26.

④George,Vic.& Page,Robert.(Ed).(1995).Modern thinkers on welfare.London.New York:Prentice Hall/Harvester Wheatsheaf.p.1.

⑤Barker,Rober L.(1991).The Social Work Dictionary.Washington,DC:NASW Press.p.221.

⑥陈红霞:《社会福利思想》,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第3页。

⑦江亮演:《社会福利导论》,台北:洪叶文化事业有限公司,2004年,第6-7页。

⑧Midgley,J.(1997).Social welfare in global context.Thousand Oaks,Calif.:Sage Publications pp.5-6.

⑨张世雄:《社会福利的理念与社会安全制度》,台北:唐山出版社,1996年,第5、4-17页。

⑩Handel,Gerald.(1982).Social welfare in western society,New York:Random House.p.xviii.

(11)Plant,Raymond.Lesser,Harry.Taylor,& Peter-Gooby.(1980) Political philosophy and social welfare:essays on the normative basis of welfare provision.London Boston:Routledge & Kegan Paul.p.20.

(12)马斯洛:《动机与人格》,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年,第40-68页。

(13)Marshall,T.H.(1950) Citizenship and Social Class and Other Essays,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pp.78-91。

(14)Galtung:《基本需要的方法》,载勒德雷尔主编,邵晓光等译《人的需要》,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1988年,第63页。

(15)Bradshaw,J.Mitchell,D.& Morgan,J.(1987).Evaluating Adequancy:The Potential Budet Standards,Journal of Social Policy,16:2,pp.165-181.

(16)Towmsend,Peter(1979).Poverty in the United Kingdom:a survey of household resources and standards of living.p.31.London:Allen Lane.p31.

(17)Bradshaw,J.Mitchell,D.& Morgan,J.(1987).Evaluating Adequancy:The Potential Budet Standards,Journal of Social Policy,16; 2,pp.165-181.

(18)叶至诚:《社会福利服务》,台北市:扬智文化,2002年,第397页。

(19)张世雄:《社会福利的理念与社会安全制度》,台北:唐山出版社,1996年,第50-52页。

(20)DiNitto,Diana,M.(2005).Social Welfare:Politics and Public Policy,(6th ed.with Linda K.Cummins).pp.7-10.Boston,MA:Pearson/Allyn and Bacon.

(21)Peillon,M.(1998).Bourdieu's Field and the Sociology of Welfare.Journal of Social Policy.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Vol 27(2):pp.213-229.

(22)陈红霞:《社会福利思想》,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第244-248页.

(23)Bergson,A.(1938).A Reformulation of Certain Aspects of Welfare Economics.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Vol.52,pp.310-334.

(24)陈红霞:《社会福利思想》,第2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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