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试飞安全保障设施初探论文_高越松,张成巍

民用航空试飞安全保障设施初探论文_高越松,张成巍

中航通飞华南飞机工业有限公司 广东 珠海 519040

摘要:航空产品研制过程中需要开展大量的试飞工作,我国首款国产支线运输飞机ARJ21-700试飞达到2942个架次/5258个小时,试飞持续时间超过6年。大侧风、失速、尾旋、发动机停车、舵面卡阻等高风险科目,使得航空器和试飞员时刻面临着严峻的安全问题和考验。为了有效降低航空器试飞运行安全风险,本文通过对地面试飞安全保障设施的探讨和交流,以期推进试飞安全保障设施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提高全行业试飞安全水平。

关键词:试飞;安全保障;设施

前言:为有效推进民航试飞安全管理,需建设严格的试飞安全保障设施。该类设施包括地面和空中两大部分,本文重点探讨地面试飞安全保障设施的建设规范、标准和规格,以有效保障航空器试飞运行安全。

一、研究背景

早在2007年民航局即发布了《中国民用航空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总体实施方案》,之后通过规章的修订和规范性文件的发布,明确了航空公司、机场、空管单位、维修单位、危险品运输企业、飞行训练单位等单位SMS的建设要求。由于国内航空制造产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ARJ21-700进入运营,以及C919、AG600等型号的陆续首飞,使得民航局对于民用航空产品设计、制造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并于2018年发布了《民用航空产品设计制造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试点方案》和《民用航空产品设计制造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指南》(AC-398-AA-2018-01)。该安全管理体系纳入民用航空系统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号),并与设计保证体系、质量管理体系、持续适航体系和运行支持体系等相辅相成,成为民用航空产品研制工作的重要实施基础。

二、参考规范

民用航空产品设计制造是庞大的系统工程,试飞工作作为安全管理体系的重要一环,其安全保障设施尚无明确的国家或行业标准。由于民航适航验证试飞均按照民航标准开展,因此可以参考民航运输业相关规定梳理民用航空试飞安全保障设施的要求和标准。

三、建设内容

民航试飞机场地面安全保障设施按照空侧控制区进行建设和实施封闭管理。重点是防入侵、抗冲击,提高对异常事件、突发事件的识别及处理。该部分与机场新建或改扩建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封闭围界及道口安全保障设施等相关要求如下:

(一)围界

(1)航空器活动区域围界建设高度应不低于2.5米,同时设立防攀爬措施(如刺丝滚网)及禁止翻越警示标识,并在围栏内侧设立宽度不小于5米的隔离带。围界应同时符合机场净空、导航台电磁环境保护等要求。

(2)构成围界部分的建筑物,除机场(如航站楼)和驻场单位(如维修机库)的必要设施外,面向航空器活动一侧不应开设门及通道,窗户应安装密集型防护钢网。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下水道、水管及其他地下管网管口应安装钢栅栏进行防护,以确保形成封闭区域。

(3)机场围界应设立报警(包括振动、红外等)和视频监视系统,系统需要对围界全覆盖,能分析目标并对入侵做出判断,并满足全天候运行的要求。

(4)试飞机场内部设巡逻道,巡逻道满足修筑巡逻车(中型卡车)车辆通行并具有良好的视界。路面高度应高于路肩,防止遮蔽。

(二)道口安全控制设施

(1)道口应设置大门。如为便于人员和车辆等进出需设置电动门,电动门高度不应低于1.2米,下框距地面高度应不大于100毫米。如非电动门,应与围界建设要求保持一致或具备物理、电子防入侵措施。

(2)道口需设置守卫值班室及安检工作区。配备X射线检查、通过式金属探测、手持金属探测、车底检查等人员、物品、车辆安检设施及通讯、照明等保卫设施。同时车辆道口应设置防冲击阻车设施,防止冲撞。

(3)道口应设置视频监控和门禁系统对车辆、人员以及检查情况进行识别和记录,信息应保存24小时以上。如实在不具备条件,需全程录像,并按规定保存。

(三)其他安全保障设施

(1)试飞机场应设置固定和临时保安照明设施,确保相关区域照度。

(2)试飞机场应设置瞭望设施,实施重点区域值勤。

(3)试飞机场应配备巡逻车和必要装备,对重点区域进行进行巡逻。

(4)试飞机场除围界和道口外,还应对机坪等航空器活动区设置视频监视系统,确保运行安全。

(5)试飞机场应在必要区域设置隐蔽报警系统,提高安防水平。

(6)试飞机场应有必要设备和标识防相撞。

(7)试飞机场应建立安全保卫信息系统与机场各类安全信息网络连接,实现信息采集、处理、存储、显示和指挥调度等功能。

(8)试飞机场应设置安全防范监控系统控制中心,进行封闭区域监控及统筹协调和调度。

2016年5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8号),推动了民用航空的两翼之一的通用航空的快速发展。2016年10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近期推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重点任务》的通知(发改基础[2016]2160号),详细制定了通用机场建设规划,并在简政放权的配合下,形成国内通航机场的建设高潮。2019年3月5日,民航局发布《关于加强运输机场通用航空保障工作的通知》征询意见稿,该咨询通告的出台,进一步推动了民航运输航空和通用航空协调发展。

结束语:

民航基础投资规模的增大和通用航空政策红利的不断释放,刺激着民航制造业的发展,也预示着民用航空制造产业的繁荣。后续民用航空器的研制,将依托市场改革,实现普及化、多样化、多元化。行业必须建立起以风险管理为核心、以安全绩效管理为手段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和完善试飞安全保障设施和体系,才能实现从事后到事前、从开环到闭环、从个人到组织、从局部到系统的转变,以促进我国民航航空安全体系(SMS)的建设和安全监管的有效实施。

参考文献:

1.《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CCAR-329);

2.《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规则》(CCAR-343);

3.《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CCAR-158);

4.《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CCAR-83);

5.《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规则》(CCAR-332);

6.《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CCAR-140);

7.《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建设标准》(MH 7003-2008)

论文作者:高越松,张成巍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9年1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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