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物流业务的演变与发展_金融论文

金融物流业务的沿革与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沿革论文,物流论文,业务论文,金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金融物流业务在最近十年起步并发展,尤其是近几年更是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全国数十家银行、上百家监管公司、数以万计的工商企业投入到该类业务中,使金融业与物流业有效结合,形成“多赢”局面,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等诸多问题。

但一个明显的事实是:金融界、物流界、学术界等社会各界的认识还不尽一致。即使是同行业,由于实践差异和研究的角度不同,也有多种称谓,如金融物流、物流金融、融资物流、融通仓、供应链金融、供应链物流、全程监管以及担保物管理等等。这些名词具体内涵相近,外延相似,如果抛开名词,其核心内容大体是一致的。

一、金融物流的含义和起源

1.金融物流的含义

金融物流是指与金融业务相结合的物流业务,是银行向企业提供授信融资并以企业自有或银行认可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凭证(仓单或提单)作为担保,以担保物权(质押、抵押)或所有权的形式,由物流公司在各环节实行监管的物流及其衍生业务。

金融物流业务产生的要件:一是银行有金融授信行为,或者上下游企业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银行或债权人有权实现动产的优先受偿;二是由物流公司采取直接或间接地在物流环节操作和控制动产的方式。

金融物流与动产监管、物流监管的区别:

动产监管侧重于担保物,区别于不动产,更多是静止的仓储物,是点式监管的概念。

物流监管侧重于物流过程,是多点、线或链的概念。

金融物流则包括动产监管、物流监管,涉及面更广,并涵盖了由此产生的衍生业务,更具有拓展性,因此称为金融物流更符合实际。

金融物流的核心内容:一是动产监管的核心内容是担保物的仓储保管及监管,而金融物流的核心内容是担保物的国内外货运代理、运输及仓储保管等物流过程的监管;二是动产监管发展到金融物流的过程,就是担保物的仓储保管(点式监管)延伸到控制整个物流的过程。

2.金融物流的起源

我国的金融物流业务最早是仓单质押监管业务。随着工业化和商品贸易的发展,逐步以原材料、半成品以及产成品等为主要担保物予以融资,形成担保物融资监管业务。新中国成立前有一些私人银行一般也是前厅后库;前面为金融信贷业务大厅,后面是担保货物的储存仓库。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采取分业经营管理模式,实行金融授信与担保物的监管相分离——银行放贷、物流公司监管,形成了目前的担保物监管业务。

根据业务发展、主要业务模式及其主次地位,金融物流业务大体可划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仓单质押监管(1999-2005年):1999年,中储无锡公司在国内率先开展了该项业务,该项业务被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评为“2004年十大创新物流业务模式”之首。

第二阶段,质押监管(2005-2008年):这一阶段的业务模式包括仓单质押监管、动产质押监管,并以动产质押监管为主。

第三阶段,动产监管(2008-2010年):主要包括质押监管、抵押监管和贸易监管。

第四阶段,金融物流业务(2010年至今):这一阶段,以动产监管业务为主逐步转为以物流监管为主。

以上四个阶段是渐进的包含关系,前一阶段是后一阶段的基础;后一阶段包含前一阶段,是前一阶段的发展与延续。

二、金融物流的业务形态

如同所有的物流业务发展的历程一样,金融物流也有一个从简单到复杂、由单一环节到物流全程的发展过程。

1.仓单质押监管

仓单质押监管是指企业以仓储企业出具的仓单向银行出质,作为融资授信的担保,并由物流公司监管仓单项下的货物。

“非标准仓单”是相对于标准仓单(如期货仓单)而言的,是针对仓单的诸多不可操作性提出的过渡性名词,不同点主要是通过协议,银行规定了放货指令,而不再采取见单提货的单一方式,解决了标准仓单质押带来的诸多不便。

2004年以后的一、两年时间里,“非标准仓单质押”业务得到了较快发展;“非标准仓单质押”业务由于缺少法律依据,违反了仓单的特性和相关操作要求,并且实际操作中也没有背书转让的业务发生,其操作方式与后来开展的动产质押监管业务基本相同,2005年以后“非标准仓单质押”业务量大幅下降,目前除少数外资银行还有仓单质押业务外,只有期货仓单和保税仓单质押业务还在操作,但业务量已非常小。

仓单质押业务会随着相关立法、信用体系的完善及经济环境的好转而大力发展起来。

2.质押监管

质押监管是指出质人以合法占有的货物或仓单向质权人出质,作为质权人向融资人授信融资的担保,监管人接受质权人的委托,在质押期间按质权人指令对质物或仓单项下的货物进行监管的业务模式。质押监管包括仓单质押监管和动产质押监管。动产质押与仓单质押的区别在于仓单质押监管业务质押的是仓单,但监管的是仓单项下的货物。

(1)动产质押监管比仓单质押监管有更强的操作性 一是仓储保管人可以按照行业惯例,出具相关库存凭证,不对品质负责,真实反映了该业务的实际状况;二是动产可以分割,可以按照实际收发货物,比如质物解押时,可以直接开具49.5吨解押通知书,解决了50吨仓单需整单提货的难题;三是可以以传真的形式先行操作业务,可以不见仓单提货,银行、出质人与监管地点在三处时操作很方便。

(2)动产质押监管的特点 一是物流公司要对监管场地拥有完整的、合法的使用权;二是质押行为的生效是以动产的交付占有为前提的,由银行委托将质押物交付给物流公司进行监管;三是对动产质押行为公示,在监管场区树立标识牌,对监管物粘贴标签;四是需有保管资质的物流公司以保管人的身份,按照协议及银行的要求控制货物数量,保管且监管货物。

3.动产监管

动产监管是指企业以其拥有所有权的动产或权利凭证项下的货物作为监管物,监管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对监管物进行保管或监管的业务模式,包括动产质押监管、抵押监管和贸易监管。动产质押监管前面已经进行了研讨,此处不再重述。

(1)抵押监管 抵押监管是指抵押人以其所有的或者有权处分的特定动产向抵押权人抵押,作为抵押权人债权的担保,监管人接受抵押权人的委托,在抵押期间按照抵押权人指令对抵押财产进行监管的业务。

动产抵押监管的特点:一是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二是动产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县区级)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三是浮动抵押是一种特别抵押,指抵押人将其现在和将来所有的全部财产或者部分财产上设定的担保,在行使抵押权之前,抵押人对抵押财产保留在正常经营过程中的处分权。

(2)贸易监管 贸易监管是指在贸易或委托加工合同项下,监管人接受合同一方的委托,对指定货物进行监管的业务。

贸易监管的特点:一是先款后货情况:买方将货款给卖方,而卖方需要一段时间后才付货,于是买方委托物流公司监管相关货物;二是先货后款情况:买方已经提走货物,而货款未支付,卖方委托物流公司监管相应的动产;三是钱货两清情况:更多的形式是卖方将动产存入买方的厂区,买方付多少款就委托物流公司放相应的货;四是委托加工情况:委托方将货物存入加工方,委托物流公司监管其存入的原材料及生产出来的产成品;五是该业务主要集中在国内一些大型贸易商的销售业务中展开;六是由于贸易监管一般是在应收或预付款基础上对货物(动产)设定了质押或抵押担保并由物流公司进行监管,因此归入了动产监管业务的范畴。

(3)动产监管三种业务模式的特征比较(见表1)

4.物流监管

物流监管是指企业以其拥有所有权的动产或权利凭证项下的货物作为监管物,监管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对监管物在物流过程中实施监管的业务模式。主要包括:

(1)提单模式 提单模式是指进口货物时,物流公司接到提单为起点操作的货代、运输、仓储、配送、加工、监管等环节不同组合的金融物流业务模式。

提单模式的特点:一是以货代为起点;二是货到港口后,由物流公司完成全程物流服务;三是由于货代环节由物流公司负责,海关、商检的介入,使得进口商的质押货物权属清晰,品质明确,并在物流公司的控制下,违约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四是进口商在货物到达港口前,不需要提前准备资金,解决其资金调度上的困难,促进了业务发展。

(2)保兑仓模式 保兑仓模式是指在银行传统的保兑仓业务的基础上,银行引入物流公司对货物进行监管,由核心企业的仓库保兑延伸到物流公司的仓库保兑,至经销商打款赎货为止,形成了保兑仓金融物流业务。

保兑仓模式的特点:一是银行将资金付给核心企业,由物流公司到核心企业仓库提货并运输至物流公司仓库进行监管;二是质押货物的权属清晰,品质有保证。

(3)供应链模式 供应链模式是指银行对供应链中相关企业进行授信,并由物流公司对其动产进行物流运作的金融物流业务模式。

供应链模式的特点:一是由多家银行对供应链上的多家客户授信,但物流公司是一个,并操作整个过程的物流业务;二是货物权属清楚,品质有保证,多环节控货;三是物流公司收入较为可观,同时解决了企业上下游资金流转及物流运作难题。

三、金融物流的发展趋势

从金融与仓储相结合开始,发展和延伸到与物流的全过程相结合,将形成跨地区、跨行业、网络化、电子化的完整金融物流体系;随着专业化程度的提高,金融与物流的结合将更加紧密,将会在较长的时期内得到发展并创造出更为专业的金融物流产品。

在法律方面,2007年10月实施的《物权法》对动产质押、抵押、留置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给予法律上的保障,促进和保证了该业务的快速发展。

在银行方面,动产担保作为金融业务的创新和衍生品,丰富和发展了银行的担保体系,所占比率在逐年扩大并占据了相当的份额,由于其不良率大大低于银行其他担保方式的不良率,并且拓展了银行的合作领域和业务空间,尤其是股份制银行获得了长足发展。

在企业方面,一是融资企业将合理库存(如生产企业必备的原材料、产成品,经销企业的待售货物)作为担保实现了资金融通,可以视为预售货物提前获得了资金。二是传统的联保互保一般是自己得到别人担保的同时也要为其他企业担保,不管自身经营的多好,一旦被担保单位出现问题,都得赔偿,命运在别人手中,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将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摆脱了联保互保的苦恼。

在物流公司方面,扩大了物流领域,物流公司将业务扩大到原有业务以外的其他物流领域(中远上岸、外运下海、中储走出仓库);物流公司可在没有资金和固定资产投入的情况下,通过输出管理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包括货代、运输、仓储、动产监管、利息、中介信誉服务等方面;将物流业务延伸到金融领域,提高了物流企业的谈判地位,并可培育客户更强的忠诚度:可以实现多环节控制风险。

在产品方面,随着金融与物流结合点的增加,在国内国外结算、信用中介、电子交易、市场融资等诸多领域都会有更广阔的合作,网络化更强,功能将更加完善。

在社会效益方面,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解决了部分富余人员上岗问题,对国内生产总值(GDP)的增长起到了推进作用,为提高整个社会经济良性循环发展做出贡献。同时可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盘活了企业的资金,增加了整个社会资金的流量,使企业的经营得以持续。

总之,金融物流项目集成多元业务板块,是一项准入门槛比较高的业务,物流公司应当充分发挥其优势,以金融物流业务为突破口,深入与金融机构及大型、重点工矿企业合作,带动货代、运输、仓储以及经销等多个业务环节,巩固既有客户关系,增强客户忠诚度,提高物流企业综合收益,多环节多渠道防控业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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