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现代家庭伦理道德体系的重构_伦理道德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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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家庭伦理道德体系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石。必须重新认识和充分重视家庭在社会文明进步中所具有的独特价值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人类生命的摇蓝,是人们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思想品德最初形成的“第一课堂”。每个人总是带着家庭的“烙印”走进社会、走向生活的。良好的家庭伦理道德文化环境、家庭教育以及父母的人格精神,在个人生活旅途中起着奠基的作用。重构中国现代家庭伦理道德体系,既是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承袭与发展,又是与时代精神相结合的创新。坚持不懈地进行家庭美德教育与建设,构筑和谐、民主、团结、勤俭和文明向上的社会主义新家风(或称为“现代家庭伦理精神”),有助于抵制一切愚昧、落后、腐朽生活方式对家庭的侵蚀,对家庭幸福、社会稳定和社会进步具有重大意义。

一、从传统走向现代:中国家庭的变迁

在人类漫长的二、三百万年历史的绝大部分时间里,男女两性间关系是一种无限制的、杂乱性交关系,无婚姻家庭可言。“一夫一妻制”的确立和各种个体家庭的出现,发生在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时期,无疑是人类社会文明史上的一个重大里程碑。考察中外家庭形成和演变的历史,我们可以认定:家庭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的以婚姻关系为基础、血缘关系(包括收养关系)为纽带,联系紧密,具有相对稳定性的社会基本组织形式,社会的细胞。迄今为止,没有一个社会组织象家庭这样对社会生活的变动、进步和面临的矛盾冲突,能够如此敏感地做出反映;而家庭内部关系的状况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伦理道德观念、文化素养、生活方式等,又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进程。

改革开放的20年,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我国家庭已经失去了往日的平静,正在经历着从传统家庭向现代家庭的深刻变迁。

第一,传统家庭观念的嬗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来,伴随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步伐的加快,全方位改革开放大格局的形成,客观上要求生产要素和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如春潮般涌动。几千年来积淀下来的“光宗耀祖,荫及子孙”、“安土重迁”血缘亲亲纽带和观念遭到了强烈的冲击。传统的家庭中心主义正在被现代家庭观念所取代。在公共生活空间和私人生活空间相对分离的今天,现代家庭,夫妻“二人世界”正在成为事业有成的基础,编织家庭幸福、温馨之梦的伊甸园,家庭成员情感慰籍和心灵沟通的港湾。

第二,家庭社会功能的转换。家庭的社会功能,是指家庭对个人对社会的作用和效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家庭的功能,正在从传统的生产(包括种的繁衍)生活、性、养育、赡养等五大功能,向多内容、高层次的现代家庭功能演变。当今世界,科技突飞猛进,知识经济已见端倪,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对这一世纪之交大趋势,做出敏感反映的首先是家庭。有越来越多的家庭重视家庭成员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心理、伦理道德素质的培养以及情感契合的实现。个体的综合素质的提高,不单是促进家庭文化建设的根本,而且是推进国家富强、中华民族跻身于世界先进民族之林的根本。我国家庭文化功能的不断增大,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是知识经济时代扑面而来的大趋势。

第三,家庭结构的小型化,家庭关系的民主化。家庭结构,是指家庭的规模和家庭成员的组合状况。依据家庭人口的数量、夫妻对数和代际层次等诸多因素的不同排列组合,可以区分出各种各样的家庭类型。一般说来,社会生产方式的根本变革,或迟或早必能引发家庭性质、家庭结构的变动。现代家庭结构的变迁,实质上是从父家长制向家庭民主制的重大转变。延续几千年的我国传统的、封闭式的宗法家庭,是建立在“父为子纲,夫为妻纲”、长幼有序、等级森严的父家长制基础上的大家庭结构。家庭的基本轴心,是血缘关系(父子关系);男性不仅是家庭财产的主宰,而且是生产力的实际代表。妻子对于丈夫、子女对于父亲是一种人身依附关系。特别是妇女的个性、人格和自由被禁锢在父家长制之下,她们在家庭中处于一种被奴役、支配和歧视的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的第一部《婚姻法》的实施,从根本上改变了作为社会细胞的中国家庭结构,从法律上肯定了男女平等,婚姻自主,反对家庭包办、买卖婚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城市住房制度的改革,使子女与父母分居成为可能,为城乡家庭结构的小型化、家庭关系的民主化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家庭关系的轴心,正在以姻缘关系(夫妻关系)取代血缘关系(父子关系)。基于青年男女的性爱、知识的增长以及教育子女的需要,他们渴求有一个属于自己的“自由空间”。一对夫妻及其未婚子女组成的小家庭(亦称“核心家庭”)已经成为现代家庭的主体。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情况表明:我国家庭“四世同堂”基本成为历史。1995年我国家庭户数增长了16.3%。这些新增家庭户的绝大部分是原有家庭中的成年子女结婚后分离出来的“小家庭”。5年间,全国家庭平均规模减少了0.26人。从家庭的代际结构看;一代户为15.74%,两代户为64.84%,三代户为12.98%,四代户为0.23%。由于城镇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因而家庭户的规模结构也有所不同。我国城镇的家庭平均规模为3.27人,农村为3.84人。农村4人及4人以上的家庭较多,占农村家庭户总数的57.99%,而城镇只有38.44%;相反,城镇1至3人家庭户占家庭户总数的61.56%,而农村的比重只有42.01%。家庭小型化和民主化,是现代社会化大生产和城市化现代化的必然产物,是现代社会最基本的生活单元。小家庭人口少,规模小,人际关系简单,父母和子(女)构成家庭关系中的稳定三角,比起大家庭来是较为稳定的家庭类型。

现代家庭,已不再是一个封闭的社会系统。以往那种调节、维护家庭关系的宗法、行政和强制力已大为削弱。维系婚姻家庭的纽带,由外在的制约变为内在的夫妻感情的吸引。夫妻本身的精神文化素质、心理感情人格等因素就成为家庭幸福、婚姻美满的决定因素。当今的家庭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来自成员的责任感。责任感是个人所体验的对社会对他人所负的道德责任和情感。它既包括夫妻间爱情的忠贞、对子女养育、对父母赡养的道德责任,也包括对社会、对他人和对所从事的职业的道德责任。责任感作为一种精神力,能弥补某些法规的“空隙”和制度的“不足”。

二、优化家庭伦理道德文化环境,是重构中国现代家庭伦理道德体系的第一要义

俗话说:“家和万事兴”、“家齐天下平”。这里所说的“家和”、“家齐”,是指良好的家庭道德文化环境和氛围。家庭美德对每个人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都产生重要影响。家庭内部的伦理道德状况如何,不仅直接关系到成员个人的幸福和家庭美满,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社会稳定和文明进步。

一项调查显示:广州市68%犯罪少年出自离异单亲家庭。另一项调查表明:促成青少年误入歧途,包括出走、自杀、家庭暴力的原因,属于家长教育方式不当的占三分之一;父母关系紧张的占五分之一;属于父母品德不端的占三分之一。由于父母的离异或家庭关系紧张,子女们缺少正常的爱抚和照顾,印刻在他们稚嫩心灵底片上的是愤怒、孤独、嫉妒、怨恨,等等,发展到极限,就会导致过失和犯罪。足见人性的成长,需要和谐稳定的环境,家庭牵着社会、扯着人生。少年儿童在家庭中生活的时间,约占他们全部生活时间的三分之二。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庭环境对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影响具有特殊意义。健康的社会需要健康的细胞,稳定健康的家庭是社会文明的基础。

让现代文明进入千家万户,面向二十一世纪重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家庭伦理道德体系,第一要义是改进家庭文化环境,优化每个社会细胞。我们中华民族历来就有注重家庭文化环境建设的优良传统。“孟母三迁”的故事,至今仍在民间广为传颂。广义的家庭文化环境,是指家庭物质生活资料、精神生活资料和生活方式的综合。它包括家庭日常生活条件;父母的职业社会角色、地位;家庭规模大小、代际关系、主要家庭成员是否完全或残缺;家庭主要成员(指父母)的日常生活习惯、文化素质、生活态度、价值目标和思想道德素养;夫妻心理和谐程度、对爱情的忠贞和责任、家庭内部的凝聚力以及邻里、社区的文化氛围等丰富内容。狭义的家庭文化环境,主要是指家庭的伦理道德文化环境和氛围;是家庭和谐的人际关系、道德规范和精神风貌的集中体现。心理学家把父母同子女间关系的情感基调看作是衡量家庭心理氛围的一个重要尺度。子女们从小生活在温馨和谐的家庭氛围之中,受到父母的关爱和体贴,以及家人的团结友爱,在他们的个性形成过程中就会树立起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同他人友善相处,对生活充满信心和热爱;相反,子女们从小生活在父母整天争吵、酬酒、狂赌和充斥着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非道德的环境和氛围之中,心灵受到强刺激和压抑,必然殃及他们以后的智能发展、人际关系以及个体人格的形成。

人是文化的产物,人创造了文化,反转过来文化又作为一种环境和氛围来积极地影响人、塑造人。同样,家庭伦理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生态,是经过世代积累、创新所形成的特定的文化环境和氛围,从而对其成员施加影响和塑造人格精神。对于民族的优秀道德文化传统有延续和继承,对世界一切有益进步道德文化的吸纳与借鉴,常常是经过特定的家庭文化环境进行最初始的过滤、加工和升华,从而成为个体精神文化的养料。与其他社会群体、社会组织不同,家庭是以血缘为纽带、姻缘关系为基础、联结紧密和生命归属时间最长的小群体。通过家庭成员间双向交流,朝夕相处,情感体验,耳濡目染,以及各种非正式的文化活动、信息沟通、礼仪,所形成的较为稳定的价值取向、精神风貌和作风,它具有很强的潜移默化性、积淀性和易接受性。优化家庭文化环境和氛围应从三个方面入手:第一,必要的文化设施。包括书籍、报刊。随着信息、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电脑进入寻常百姓家庭已经成为现实。上海已有35.7%的干部家庭有电脑,3.9%的科技人员家庭、3.3%的工人、店员家庭购置了电脑。以家庭读书、艺术欣赏、科技、旅游、节日聚会等为载体开展的各种有益的文化活动,为家庭美德建设提供物质基础和文化保证。第二,通过感情和信息的沟通与互动,营造一种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家庭文化环境、氛围和文化生长机制,为家庭美德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和动力。第三,建立一种健康的文化价值观念,为家庭美德建设提供正确的价值导向。

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以及环渤海城市带的崛起,一批特大城市、大城市以其特有的活力,超越了凝聚周边文化的被动状态,一跃而成为具有创新文化的国际城市。要求在创建家庭文明和重构现代家庭道德体系中,更具有开放性和创造性。在承继历史的同时,要具有对时代负责的责任感和超前意识,要有崭新的伦理精神。即对各种文化具有识别力,对先进的文化进行学习,对较为特殊的文化现象加以善意地理解,对腐朽的文化予以抵制。在保持自身文化特色的前提下,对各种文化兼容并蓄,构筑一种适应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现代家庭道德文化。我国的现代家庭道德文化价值取向,是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团结友爱、高尚的精神追求为基础和主要特征。体现在家庭日常生活与社会交往中,包括健康科学的现代家庭教育观、现代伦理道德观,现代审美观、消费观、交往观以及休闲文化观等。以健康价值观念为导向的家庭伦理道德环境和氛围,一旦形成就会产生巨大的凝聚力。现代家庭道德文化环境和氛围,作为一种充满爱情、亲情和微观文化生态环境和生长机制,它所具有的凝聚、激励、导向和调适等功能,是任何其他社会组织、社会群体无法代替的。

三、重构中国现代家庭伦理道德体系初探

赋予传统家庭道德文化以时代内容、时代精神,是卓有成效地创建家庭文明、社区文明、城市文明的关键。

我国传统家庭伦理道德具有很强的生命力,这本身就表明传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总是要顺应时代潮流而传承和变动。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城乡家庭关系和伦理道德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些封建落后的道德观念正在被抛弃,同时代精神相适应的伦理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正在形成。

社会转型时期,与经济转轨相适应的伦理道德的嬗变,带有浓重的新旧交叉、泥沙俱下的特征。反映在婚姻家庭方面,由于社会价值失范、社会问题的折射,传统的家庭道德约束机制相对松驰、弱化,使得一些非道德主义的东西开始抬头和泛滥。如“性自由”、“第三者现象”、“形式夫妻”、离婚率居高不下、家庭暴力、遗弃和虐待老人以及弃婴等社会现象突出出来。甚至许多在新中国已经绝迹的丑恶现象又死灰复燃,沉滓泛起。如吸毒、赌博、纳妾、卖淫嫖娼、拐卖妇女儿童等。首当其冲受到严重侵害的是家庭这个社会细胞的肌体。这些社会现象、社会问题的发生蔓延,尽管其原因是十分错综复杂的,但它同社会转型期的道德价值取向紊乱、道德评价失范、非道德主义泛滥、社会道德控制机制弱化以及道德教育的变形有直接关系。

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是,由于双重或多重价值标准的叠加,道德教育的内容常常是缺乏一致性和相对稳定性。比如,我们一方面大力倡导勤俭持家、勤俭建国,一方面又以一种“补偿”和“追赶时尚”的复杂心态,亲手培养起下一代人的奢侈畸形生活方式。在一些大城市里,不少家长动辄挥金十数万元,为子女操办婚事,明明知道吞下去的是杯苦酒,还要“打肿脸充胖子”。在不良风气的影响下,往往使道德教育流于形式,甚至助长了受教育者的逆反心理,对道德教育产生排拒和抵触。道德教育缺乏一致性,道德理想与现实生活之间的巨大反差,严重地降低和削弱了道德教育的水准和影响力。

重构具有中国特色的家庭伦理道德体系,和体现时代精神的伦理精神,是我们每个家庭面临道德选择的必然趋向。这种选择的根本出发点应是对我们所处的社会历史发展阶段的性质和时代主题的准确把握。我们正处在从传统文化向现代文化过渡的时期。这一时期的历史主题是全方位的现代化,是中国走向世界、世界走向中国,民族文化与世界文明撞击融合的创新。因此,我们的家庭伦理道德的选择、家庭伦理道德文明和道德精神的重构,就必须牢牢把握住这一时代主题和历史发展趋势,确立现代家庭的道德价值目标。就是说,我们要建立的家庭道德价值目标是与国家全方位现代化、中华民族复兴的目标相一致的,适应现代化需要并能促其发展的道德文明与伦理精神。这种家庭道德文化和伦理精神的基本原则是:第一,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与家庭成员间爱心、社会责任心的统一;第二,家庭民主平等和谐、尊老爱幼与邻里、社区友善公益的有机结合;第三,尊重家庭成员的个性、自强自立、个人生活多样性与维系家庭网络互助互励凝聚精神的统一;第四,夫妻感情的契合与尊重各自职业社会角色、个人兴趣偏好、人际交往关系的统一;第五,家庭生活安排,有利于家庭稳定和发展的原则。这五项原则是与商品经济、民主政治、开放社会以及人的全面发展的现代化目标相一致的,是用以调节家庭成员间、家庭与邻里、社区间关系的基本准则。

赋予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尊老爱幼、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等家庭美德以时代的内容和精神,使之更贴近生活。因此重构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家庭伦理道德文化和伦理精神,是中华传统家庭道德的继承和发展,是与时代精神相结合的创新。现代家庭伦理道德不会凭空产生,它首先来自于对传统美德的历史承继。在传统的家庭道德文化中,以儒家重伦理的价值取向为其指导思想并占据重要地位。以宗法家庭为中心,是儒家庭伦理的价值基础,它是由我国几千年传统社会的宗法制度所决定。中国传统的政治制度、经济活动、名分礼别、价值观念、道德准则、人际关系等等,都是以血缘关系和家庭人伦(父子、夫妇等核心关系)为本位朝外推衍的。血缘宗法关系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石。孔子的“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以及孟子的“国之本在家”、“亲亲,仁也;敬长,义也”都反映出家伦理精神与宗法家庭关系的紧密关系。“仁”是儒家伦理思想中普遍的道德原则,它主要是用来调节人际关系的;“仁”的价值取向是和谐(“和为贵”),进而推衍出“泛爱众而亲仁”。如果说,家庭本位“亲亲”的积极内涵是尊老爱幼,家庭责任感强,提供人伦义务的话,它的消极蕴涵是对私有财产的淡漠和依附型人格的塑造;而“泛爱众而亲仁”、“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和“见利思义”、“义然后取”等规约已经超越了家庭关系,成为调节人与人、个人与群体(家庭、国家和民族)关系的普遍原则。“和为贵”、“忠恕”的消极一面是压抑个性、轻视竞争意识;它的积极的内涵是提倡宽容、献身、人际和谐精神。儒家传统家庭伦理道德,作为封建意识形态,具有为封建家庭伦常等级制度服务的一面,因而难免带有阶级和时代的局限性,其封建性糟粕必须批判。但是,在儒家传统家庭伦理道德文化体系中,也还蕴含着具有普遍意义的一般人伦关系的规范,诸如洒扫、惜时、诚信、廉敬、自强、刚健、知耻、礼让、勤劳、节俭等美德。把中华传统美德同体现时代内容、时代精神的爱国尽责、崇尚科学、社会民主平等、竞争合作、自立图强、个体本位等现代社会道德价值融汇贯通,经过转换与升华;在此基础上建构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家庭道德价值规范体系,同即将出台的修改后的《婚姻家庭法》相对应,将为我国现代家庭道德建设提供有力的支撑和精神动源。

重构现代家庭道德体系与伦理精神,既为社会主义精神建设提供坚实的基础,又必须借助于良好的社会环境。优化家庭道德文化环境和氛围离不开优化社区环境、社会环境和氛围。

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重构现代家庭道德体系与伦理精神,是一个长期的文化工程,需要社会工作者(包括街道和居委会、村委会等社区工作者)和千万家庭长期不懈地努力。我们在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创建文明社区及文明楼院、文明家庭的活动中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这只是前进中的一个阶梯。我们面对的是社会转型时期错综复杂的新情况、新的矛盾冲突。新的家庭伦理道德赖以生长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不会被历史现成地“给予”,它需要经过深化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全过程的再塑造。更为重要的是现代家庭道德价值和伦理精神的形成和确立,是需要家庭道德建设主体,经过外化与内化的统一,把现代社会道德理想、道德规范内化为每个家庭成员的自我道德认知、道德心态和道德自律的过程;而外化与内化的统一,又是形成家庭成员自我调节、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机制的关键环节。优化社会细胞,是加强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工程,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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