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以实现管理稳定为特征的现代日本企业制度_企业经营论文

论以实现管理稳定为特征的现代日本企业制度_企业经营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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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制度是影响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只有依据企业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的发展变化,不断进行企业制度改革,实现制度创新的企业,才能不断发展壮大。众所周知,战后日本企业的发展是举世瞩目的。因此,国内外学者从多方面探索了日本企业发展的奥秘。然而,截至目前,从制度角度研究日本企业发展的文章却很少见。笔者认为,以实现经营稳定为基本目标的企业制度,是现代日本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原因。

一、法人股权为主的产权制度,提高了企业承受风险的能力

产权制度是企业制度的核心,为弄清日本企业制度的特征,首先要从考察其产权制度开始。而何谓产权制度,尽管至今国内学术界还没有形成统一的看法,但似可做如下概括:即一定财产的产权结构安排和产权主体活动方式及相互关系的法律规则。具体说,也就是有关财产的归属权和财产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权的规则。在资本主义初期,由于当时的企业多属于独资的小企业,基本上是财产所有者自身行使与财产客体相关的一切权利,所以,那时企业产权制度的基本特征是集财产归属权与财产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权于投资者一身,即采取业主制、合伙制等形式进行经营。随着商品经济和企业的发展,企业逐渐由原来的业主制、合伙制和多元投资主体的公司制过渡,于是在发达国家股份公司逐步成了主要的企业组织形式。与此同时,企业的产权制度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即由原来的集财产归属权和财产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权于同一主体的产权制度,转为财产的归属权和财产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权分别属于不同主体的产权制度。在这种产权制度下,财产归属权主体和财产经营权主体,拥有各自的行为权利,并都取得社会的认可和法律的保护。于是,财产归属权为主体和财产经营权主体的结构及其各自的行为权利如何,便成了影响现代企业经营的重要因素。

战后,日本企业产权结构的突出特点,就是企业的财产归属权结构以法人股为主。尽管战后初期日本为了防止垄断,于1947年颂布了《禁止垄断法》,严格禁止金融机构、事业单位、企业法人持有公司股份。但是,为使公司的股票不轻易流入外国投资者手中,以防本国企业为外国企业所兼并,于1950年修改了该法,放宽了金融机构、事业单位购买公司股票的限制。其后,法人持股比率逐渐扩大。据统计,1955年日本的私人持股比率为53.1%,1990年则降至23.1%;而1990年在上市的股票中则有72.1%为企业法人所持有。①这一比率是远远超过欧美国家的。

日本这种企业法人持股的一个明显特点是:就一个企业持有另一个企业的股份而言,其持股率是并不高的,如六大企业集团内部各企业间的平均持股率1989年仅为1.42%;而就一个企业对所有其他企业的持股而言,其持股率则是相当高的,如1989年六大企业集团这一持股率平均为21.6%。如果再加上对集团外企业的持股,其比率就更高了。

日本企业产权结构的这一特征既防止了持股公司的形成,限制了过份垄断,又有力地确保了企业经营的稳定,大大提高了企业承受风险的能力。

第一,由于日本的股份公司法人股占压倒的优势,特别是在企业集团内部各成员企业间相互持股,使企业间形成了以产权为纽带巩固的协作关系。这种以产权为纽带的协作关系,把每个企业紧紧地联结起来,并形成了命运共同体。这种命运共同体不仅大大地增强了企业集团的凝聚力,而且大大提高了各成员企业承受风险的能力,一旦出现集团外企业或外国企业要兼并本集团的某一企业的情况时,集团的其他企业便会出来干预,并采取统一行动和措施,以阻止该企业被兼并,从而为企业经营的稳定创造了条件。

第二,由于法人股东多以追求企业的长远发展为基本目标,因而,一般都不会因股市的波动而轻易地抛出所持股份。这种“稳定股东”的存在并占较大比重,是企业经营稳定的重要前提。它不仅可以使企业免受或较小地受股市波动的影响,而且可以排斥私人股东对企业的不良干预,从而为企业行为的长期化创造了条件。

第三,由于企业的法人股东尤其是大股东主要是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和事业单位,因而都具有较雄厚的资金实力。当企业经营出现暂时困难时,这些法人股东便能以其雄厚的实力支持企业度过难关。这就进一步确保了企业的稳定经营。

二、突出经营层作用的组织制度,限制了企业行为的短期化

组织制度是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说产权制度是影响企业经营的基础性因素,那么,组织制度则是影响企业经营的关键因素。因此,要了解一国企业的经营特征,必须认真考察其组织制度的状况。

日本企业的管理体制从战前到现在经历了从集权到分权,又从分权走向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发展变化过程。在这一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具有日本特色的、突出经营层作用的组织制度。这种组织制度的特征是:

第一,企业董事会成员主要来自企业内部。在董事会的构成上日本与其他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有明显的不同。美国的绝大部分企业的董事会由两部分人组成,即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而日本却不同,董事会成员几乎都是从企业内部职工中提升的专职经营管理人员。即或有来自企业外部的,也是属于同一企业集团的其他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二,董事会的权力相对较小。董事会的作用与美国也大不同。在美国的企业中,通常是由股东大会选举而产生董事会,它是企业的最高常设机构,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是企业的实际决策机构,总揽企业的人、财、物大权。在日本的企业中,董事会的权力要比美国小得多。它虽然也是通过股东大会选举而产生的,但不掌握企业的实际经营权。企业的实际经营权主要掌握在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专务董事、常务董事组成的常务会手中。常务会是作为企业的中枢机构而发挥作用的。

第三,事业部长、部门经理的权力与作用较大。这一点也与欧美不同。由于美、英等国企业推行的是由上至下的决策体制,因此,一般来说,事业部长、部门经理往往处于单纯地执行决策的地位,其对企业经营的影响作用是很小的。而日本企业是推行由上至下和由下至上相结合的决策体制,事业部长、部门经理在企业决策过程中承担着承上启下的任务,因此,其权力要比美、英国家大得多。

法人股占较大比重是日本企业经营层权限较大的主要原因。由于法人股东不以追求股票收益为目的,而以实现企业长期发展为主要目标。因此,企业对那些以追求股票收益为主的一般股东的意见往往是持反对和不支持的态度,而对以实现企业长期发展的经营层的意见则非常重视和支持。为了充分发挥经营层的作用,除尽量减少董事会对常务会日常工作干预外,在董事会成员的构成上经营管理人员也必须占较大比重,从而形成了具有上述特点的企业组织结构。

另外,日本企业的经营层之所以作用较大,还在于日本企业从总经理到各级经营管理人员几乎都是凭借自己的管理才能被选任的,并不是因其是资本所有者而取得的。因此,他们只要占据重要岗位,就有能力做好本职工作,发挥较大的作用。

经营层权限较大是日本企业经营稳定、不断发展的重要因素。众所周知,对现代企业特别是对多元投资主体的股份企业来说,影响其行为的主要有两股力量,即企业的投资者——股东和企业的经营者。由于两股力量所处的地位和追求的目标不同,对企业的作用也不同。一般来说,作为企业的投资者——股东往往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主要目标。他们关心的是如何能取得较大的股票收益,至于企业如何发展则并不十分关心。因此,他们往往是企业短期行为的推动者。企业的经营者是以经营企业为职业的阶层,对他们来说,如何在自己任职期间使企业取得较大的发展,并有较大建树是最为重要的。因此,他们是一股追求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力量。这就告诫我们,要使企业能长期稳定地发展,就必须赋予经营层较大权限。只有在经营层的意见能得到充分重视,其才干能得以充分发挥的情况下,才能确保企业经营的稳定。战后日本企业的发展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

重视经营层的作用并不是日本独有的,可以说,所有发达国家都是比较重视经营者的作用的。然而,在具体作法上又是各不同的。如美国把重视经营的作用主要放在高薪聘请高层经营者上。据统计,美国企业的高层经营管理人员与最低工资的工人的工资收入差距为50∶1,如加上奖金则可达100∶1;而日本则为10~15∶1,税后收入为10∶1左右,如仅就工资而言最高与最低之差不过2倍左右。美国这种以高薪刺激经营层发挥作用的做法,只具有调动其积极的作用,但并不具有确保企业经营稳定的作用。因为,其组织制度本身使经营层的意见得不到贯彻。与美国不同,日本是从组织制度方面确保经营层发挥作用的。因此,尽管日本的经营者收入并不多,但其意见可以受到重视并可以得到充分贯彻,从而,不仅调动了经营的积极性,而且为其发挥作用创造了条件,结果收到了欧美国家企业无法取得的稳定经营的效果。

三、倾斜于企业积累的财务制度,增强了企业的发展后劲

在发达国家中,日本企业的自有资本比率是最低的。据统计,1970年英国企业的自有资本比率为41.9%,美国为53.8%,联邦德国为32%,而日本仅为27.1%。七八十年代日本企业的自有资本比率虽有所提高,但在发达国家中仍是最低的。自有资本比率低往往会导致企业经营不稳定,然而,日本企业(大企业)的倒闭率却远低于欧美国家。是什么原因使日本的大企业保持经营的稳定呢?我认为,除本文所谈的其他几点原因外,日本倾斜于企业积累的财务制度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在自有资本比率较低的情况下,日本企业为了确保稳定发展,非常重视内部积累,并确定以此为基轴的财务制度。这主要表现在控制红利的分配上。取得红利通常是持股者追求的重要目标,欧美其他发达国家的企业往往以扩大红利的分配去满足股东的这一要求。日本企业则与之不同。它们认为,股份分红对企业经营的影响极大,如果弄不好会使企业背上沉重的负担,无法扩大再生产,甚至导致破产。因此,在日本,企业经营状况再好,红利分配也只能控制在股金的2%以下。据统计,1980~1985年日本大企业的平均分配率仅为股金的1.8%。其中,本田为1.3%,日立为1.7%,日本电气为1.1%;而美国通用汽车公司为4.6%,通用电器为4.7%,安全仪表仪器为4.6%。日本企业这样做并不是不顾股东的利益,而是更重视股东的长远利益。因为控制股份分红,有利于确保企业的长期发展,可以促使股票大幅度升值。事实上,如果将股份分红和股票升值两项收入加起来,日本企业的股东要比美国企业的股东获得多得多的收益。据统计,80年代20家可比的日美大企业的股票收益率,美国平均为39%,日本平均为175%。②

控制劳动分配率也是日本企业扩大企业积累的重要手段。众所周知,在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中,日本的劳动分配率是最低的。尽管随着战后日本经济的发展,日本的工资水平已接近或赶上一些发达国家,但日本的劳动分配率低的状况并没有完全改变。

实行固定资产高折旧率制度是日本企业增加积累的又一重要措施。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日本制造业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平均在25%左右,实行特殊折旧法的行业,在设备投产的第一年折旧率就高达50%。这种加速折旧的做法,既减轻了企业的税赋负担,又扩大了企业的资本积累。

日本企业实行倾斜于企业积累的财务制度是有客观条件的。法人股东追求长期投资效果的意向,为其控制红利分配创造了可能;企业内工会制度则降低了工人要求提高工资的力量,减轻了实行低劳动分配率的压力;企业内福利优厚为其扩大企业内部积累提供了依据;全民族的后起资本主义的赶超意向,使扩大企业内部积累成了整个社会的共识。

倾斜于企业积累的财务制度,不仅使日本企业迅速地扭转了战后初期资金奇缺的局面,而且为日本企业不断扩大规模和提高素质创造了良好的基础条件。不仅如此,倾斜于企业积累的财务制度还为日本经济高速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来源。50年代后半期到70年代初,日本经济之所以能以两位数的速度持续高速发展,关键在于这一时期日本大多数企业都具有较雄厚的资金,有条件进行大规模的设备更新和改造,使企业的技术水平不断提高。进而,为其产品竞争能力的不断提高奠定了物质技术基础。70年代初期以后,日本之所以能较快地摆脱两次“石油危机”以及日元升值的冲击,关键也在于日本企业的财务结构具有较强的承受风险的能力。由于日本企业的倾斜于内部积累的财务制度是建立在资金成本和劳动成本较低基础上的,所以,其对“石油危机”和日元升值而带来的成本上升具有较强的自我消化能力,从而使之在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的条件下,仍显得从容不迫。70年代后半期以来,日本之所以能顺利地实现由贸易立国向科技立国的战略转移也关键在于日本企业具有雄厚的资本,为其进行高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的迅速转变创造了条件。80年代以来,日本之所以能成为世界最大的债权国,也是以其企业的雄厚资本为基础的。

总之,倾斜于企业积累的财务制度,大大增强了日本企业的发展后劲,是日本企业和日本经济高速发展不可忽视的因素。

四、重视资历的人事劳动制度,确保了职工队伍的稳定

日本企业的人事劳动制度也是以实现经营稳定为重要目标的。如很多著述所论及的那样,日本企业在人事劳动制度方面的基本特点是终身雇用制和资历工资制占有重要地位。

欧美发达国家的企业与职工的关系以契约关系为主,即企业和职工都要严格执行雇用合同。企业要按雇用合同的要求向职工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职工要按雇用合同的要求向企业提供相应的“质”和“量”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则自动解除二者各自应承担的义务和具有的权利。也就是,受雇的职工可自由离去,企业可自由雇用其他人员。日本企业与欧美企业则不同。在日本,企业与职工之间虽订有雇用合同,但企业与职工并不是单纯的契约关系,对合同的执行也有很大的弹性,特别是关于合同的有效期限往往是一种形式上的规定。大企业对正式工人一般都实行终身雇用制,中小企业一般虽不实行终身雇用制,但也不随意解雇工人。据日本有关学者估计,在日本大约1/3的工人是实行终身雇用制的。③

与终身雇用制相适应,日本企业实行的是资历工资占重要地位的混合工资制。所谓混合工资制就是既考虑职务、能力,又考虑资历、学历的工资制。这与欧美发达国家只考虑能力或主要考虑能力的工资制是大相径庭的。据日本有关方面估计,60年代日本企业的标准工资中资历工资与能力工资的比重约为5∶5,目前二者的比重则约为3∶7。

对日本企业实行的终身雇用和以资历工资为主的混合工资制尽管国内外学术界褒贬不一,但它对稳定企业经营特别是稳定企业职工队伍的作用是不容否定的。

第一,在终身雇用制条件下,职工一旦被企业录用,只要不发生特殊情况(如企业倒闭、职工违法等),企业就不可以随意解雇,职工也不轻易“跳槽”,一般都要工作至退休为止。这就为企业职工队伍的稳定奠定了基础。职工队伍的稳定则是企业经营稳定的基本条件。由于职工知道企业已是自己终生工作和劳动的场所,所以,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非常关心。人人都关心企业经营,为企业战胜各种困难提供了重要保证。终身雇用制把职工的利益与企业的利益紧密地结合起来。它不仅有利于培养职工对企业的“忠诚心”,而且有利于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

第二,在终身雇用制条件下,企业非常关心本企业职工的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提高。为了企业的发展,往往要制订对职工的长期培训计划,也肯于在智力开发上下本钱。这对职工素质的提高,确保企业长期发展是非常重要的。

第三,终身雇用制使日本企业的雇用关系十分稳定。这对缓和劳资矛盾、增强职工内部团结都是十分有利的。因为,所有从业人员都知道既然要长期工作和劳动在一起,就要尽量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所以,都非常珍惜互相间的和谐。即或发生某些矛盾,也能相互克制,并尽可能圆满地予以解决。

第四,在终身雇用制和以资历工资为主的混合工资制度下,由于职工基本生活已得到保证,无后顾之忧,因此,对提高工资的愿望要小于其他国家,从而为日本企业缓慢地提高职工工资、扩大企业积累创造了条件。可以说,战后日本之所以能长期实行倾斜于企业积累的财务制度,与其人事劳动制度的以上特点是不无关系的。

当然,终身雇用制和以资历为主的混合工资制也有不利企业发展方面的问题,如不利于人才流动,滋长凭资格、混年头的思想等。

上述日本企业制度的4个特征是互相联系、相辅相成的。其中,以产权制度为核心,组织制度是产权制度派生的,财务制度则是产权制度在分配上的反映,人事劳动制度虽与产权制度无直接关系,但也是与产权制度相适应的。

总之,现代日本企业制度是一个后起的资本主义国家以实现企业持续、稳定发展为目标而形成的。它充分反映了战后日本的国情,对战后日本企业的经济的发展都起了不可低估的作用。尽管它也像其他事物一样,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缺点和问题,但总的来说,还是一种比较成功的企业制度模式。我国当前正在进行企业制度改革。认真研究日本企业制度的特征及成功之处,以供我们借鉴是十分必要的。

注释:

①〔日〕日本经济企划厅编:《经济白皮书》1991年版,第231页。

②〔美〕詹姆斯·C·艾哲伯伦编:《企业巨人》,第206页。

③〔日〕中谷岩男:《转变中的日本企业》中译本,中国企业管理出版社1990年版,第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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