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农协的历史贡献、存在问题及发展趋势_农产品论文

日本农协的历史贡献、存在问题及发展趋势_农产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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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9月4日至10日,笔者考察日本农协,访问了日本农林水产省经济局、农林中央金库综合研究所、土浦农协及农户、筑波大学农林系,与有关政府官员、农协经营管理阶层以及农协问题专家进行了座谈讨论。

一、日本农业发展的新动向

日本农业正面临着新的转折点。为使日本农业不致在经济全球化、国际化浪潮中走向衰落,1999年日本政府颁布了新的《食料·农业·农村基本法》,以取代实施了近40年的《农业基本法》。但是,日本农业经济学界认为,新的《食料·农业·农村基本法》能否改变目前日本农业的困境,谁也无法预料。日本农业面临的主要问题是:

1.食物自给率明显下降。日本按供给热量计算的综合食物自给率1997年已下降到40%,其中,谷物自给率为30%左右。除大米外,小麦等主要粮食作物自给率近乎于零。粮食作物以外,除牛奶、蔬菜等少数不宜运输的鲜活产品以国产为主之外,水果类自给率低于50%,肉类低于60%,饲料作物几乎全部依赖进口。

2.农产品生产成本高,国际竞争力减弱。造成日本食物自给率下降的根本原因是,日本农产品的生产成本高,国际竞争力低下。过度的农产品价格保护政策和过多的生产资料投入,拉动农产品生产成本大幅上升,使日本同类农产品的生产成本远高于其他国家,大米的生产成本大约为美国的10倍,泰国的23倍。

3.农户经营规模小。导致日本农产品成本过高的重要原因是农户经营规模过小。全国平均每户经营耕地面积为1.47公顷,其中,70%的农户经营规模在1公顷以下。经营规模小,导致农业劳动生产率低下,直接影响农民收入。同时,为提高农民收入而采取的农产品价格保护政策,又导致单位农产品生产成本的上升。

4.兼业农户占主体地位。除占总农户23%的自给性农户之外,销售农户中,专业户仅占12%,兼业户占65%,其中,以农业外收入为主的第二种兼业户占50%。兼业农户和自给性农户经营规模一般在1公顷以下,农业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不到20%,难以期望其成为未来的支撑力量。

5.农业劳动力老龄化,山区农村经济衰退。日本农业又一个深刻的问题是农业劳动力严重老龄化。农业劳动力的40%已超过65岁,农业后继乏人。特别是山区农村人口大量迁移(近30年减少人口50%),局部耕地荒芜,农业衰退,甚至消亡。

6.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大幅上升。日本农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现已下降到2%以下,相反,农产品加工、流通等相关产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大幅上升,现已占到10%,远高于农业的比重。食物消费中80%为加工食品或家庭饮食,其加工原料又多来自进口农产品,食物消费对国内生产的依赖降低。

二、日本农协对农业及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

日本农协自1900年颁布《产业组合法》以来,已成立100周年。日本农协对日本农业及国民经济发展,在不同时期做出了不同的贡献。尽管日本农业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但可以说,如果没有日本农协,就不可能迅速改变二战后日本食品短缺状况,也不可能维持日本农业的现状,日本农业可能会更加严峻。

(一)不同时期农协功能的演变

1.二战前的产业组合。明治维新以后,为了促进商品生产发展,对抗商人资本对农业的榨取,保护小农利益,明治政府制定了《产业组合法》,鼓励发展产业组合,以改善农村流通。产业组合的功能主要是为农民提供肥料等生产资料和茶叶、生丝等农产品销售方面的服务。但当时的产业组合尚不允许同时经营流通业务和金融业务。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受世界经济大萧条影响,日本农村经济疲软,农村社会关系紧张。为促进农村经济复兴,当时的政府提出自力更生、相互扶助的口号,推动农村经济更生运动,其具体内容就是鼓励并扶持产业组合的发展,并开始允许它同时经营流通业务和金融业务。此时产业组合已成为政府农业政策的具体实施手段之一,其主要功能是对流通和金融实行统制,以保护小农生产者利益,防止小农走向衰落。

2.二战后恢复时期。日本战败后,进行了农地改革,废除了地主制度,大多数农民成了自耕农。为防止这些自耕农再次沦落为佃农,保卫土地改革成果,日本在全国范围建立了农协组织。这一时期,日本粮食严重短缺,农业政策的中心问题是如何促进粮食增产,确保粮食供应。为此,继续执行了战时的粮食统购制度,农民必须将生产的粮食全部通过农协交售给国家,农协事实上成为农村唯一的粮食流通渠道。当时农协的主要任务,一是围绕流通和金融领域,为农民提供发展生产所需要的肥料、农具等生产资料及资金调剂服务,以促进粮食增产;二是配合政府执行粮食统购政策,以确保粮食供应。农协既是农业服务组织,又是政府粮食统购政策的实际执行者。

3.基本法农政时期。进入50年代后,随着粮食不断增产,粮食短缺问题得到解决,随之出现粮食供需的低水平相对过剩;与此同时,工业快速发展拉动城市居民收入的较快上升,工农、城乡差距出现扩大趋势,来自农协等农业团体要求农业保护的呼声高涨。日本政府于1961年制定了《农业基本法》,希望通过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实现工农收入均衡。同时,在农协等农业团体的压力下,实行了农产品价格保护政策。由于大米大量过剩,70年代以来,日本政府开始推出调减稻米种植面积的结构调整政策,农协则是结构调整政策的实际执行人。此时,农协充当了农民利益的代表和政府职能代理人的双重角色。

4.国际化农政时期。80年代以来,大量国外农产品进入日本市场,日本农业受到贸易自由化的冲击,食物自给率逐年下降。在生产资料购买和农产品销售过程中,农协流通业务的赤字逐年扩大,农协经营对金融、保险业务的依赖越来越深,农协综合经营的特色日益明显。由于农民收入提高,农业生产资金短缺的现象减少,新的问题是如何有效运用农户的游离资金。因此,农协在继续围绕为农民提供农产品销售和生产资料购买等流通领域服务的同时,通过开拓金融业务,一方面,为农民提供生产所需的资金保障,另一方面,有效运用农户的游离资金,向农户返还红利,为农民提供资产管理服务。此时,从产前、产中、产后到资产管理服务,农协作为农户经营代理人的作用不容忽视。

5.新政策及新基本法时期。90年代以来,随着泡沫经济崩溃,日本经济一蹶不振,日本政府为此推出了一系列经济振兴的对策,其中之一便是放松金融管制。以往得到优惠待遇的农协金融,不得不开始与其他商业金融机构站到同一起跑线上平等竞争。此外,1995年,日本政府颁布了新的《粮食法》,持续了半个世纪的粮食统购制度被打上了终止符,农协在粮食流通领域的垄断地位被打破,农协流通业务赤字逐年增加。金融环境和流通制度的变化使农协金融面临着新的挑战。近年来,农协加快了基层农协合并的进度,以增强基层农协经营的竞争力。日本农协在继续围绕发挥农民利益的代表、政府职能代理和农户经营代理人的三重功能的同时,不得不开始为自身的生存而奋斗。

(二)二战后日本农协的作用和贡献

综观二战后日本农协功能的演变,农协对日本农业及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主要可归纳为以下5个方面。

1.巩固土地改革成果,保护自耕农利益。农协围绕流通和金融服务,为小农生产者提供了产前、产中、产后以及资金调剂等多方面的服务,巩固了土地改革确立的自耕农体制。可以设想,如果没有农协,大量小农经营将难以为继,甚至重新失去土地,再次沦为佃农。

2.保障农产品供应,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工农、城乡差别。作为农产品的主流通渠道,农协对于保障农产品供应的作用之大,地位之高,怎么强调也不过份。同时,农协作为农民团体,一是通过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以及资金调剂等多方面的服务,促进生产发展和收入提高。二是向社会呼吁,增强农业保护意识,促使政府采取农产品价格保护政策,提高了农产品价格。三是充当农户经营代理人,为农民提供资产管理服务,增加了农民收入,缩小了工农、城乡差别。

3.有效组织农户资金,发展农村社会保障。日本农协在农民资金不足时,为农民提供资金调剂的服务,解决资金不足的困难;在农民出现游离资金时,为农民提供资产管理服务,从而有效地组织了农户资金,提高了资金利用率。同时,农协通过发展农村保险事业,为农民提供了有效的社会保障。

4.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减少政府社会管理成本。农协作为自上而下组织起来的农民团体,从一开始就发挥了政府职能代理人的作用。具体说来,从粮食统购制度下的粮食统购业务,到结构调整政策下的调减大米种植面积,分担了大量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从而大大减少了政府的社会管理成本。

5.强化执政党政权基础,维护政治稳定。自民党政权之所以能持续几十年,其主要原因之一是在农协的协助下,稳住了农村、农民的选票,从而巩固了政权基础。政局稳定,也是促进日本经济高速成长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当前日本农协面临的问题和改革趋势

(一)日本农协面临的主要问题

由于宏观环境的变化,农协经营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日本农协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是:

1.会员多元化要求农协服务功能多样化,部分农户出现离会倾向。农协是在土地改革确立的自耕农体制基础上建立和发展壮大起来的,随着兼业农户的大量增加,农协会员早已改变了单一的自耕农成分的结构,现已呈现专业户和兼业户并存、兼业户占主体,农户和离农户(持有土地)并存、离农户趋于增加的多元化局面。会员的多元化,要求农协不再单纯提供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还需为会员提供资产管理,社会保障等多元化的社会性服务。由于农协作为合作经济组织,采取一人一票的决策机制和平等扶持的原则,一部分大户(大规模专业户)认为自己参加农协贡献多,获益少,因而出现离会倾向。大户的离会倾向,对本来就出现赤字的农协流通服务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2.经营环境艰难,部分农协面临生存危机。在流通业务大量赤字难以消除的同时,放松金融管制等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更加重了农协经营环境的恶化。目前,约有50多个农协(占农协总数的2.7%)陷入赤字经营,且呈扩大趋势,这些农协面临着自身的生存危机。比如,土浦农协1990年以前经营状况一直很好,1992年以来农产品销售、生资购销业务连年赤字。

3.过份依赖农林中央金库的龙头作用,潜在风险增大。由于基层农协难以消化农民的大量游离资金,因而将高达44.2兆日元的会员储金(占总数的63%)上交到县信用联社,而县信用联社仍然难以消化51.4兆日元的庞大资金,因而进一步将其中的30.6兆日元上交到农林中央金库。由农林中央金库有效运用消化49.8兆日元的农协系统资金,通过县信用联社和基层农协逐级返还红利。这样做一方面,可以改善县信用联社和基层农协的经营状况;另一方面,使农民资产(资金)得以运用和回报。在这样的农协金融体制下,基层农协和县信用联社都过度依赖农林中央金库的龙头作用,如果农林中央金库不能有效地运用和消化如此庞大的农协系统资金,不少基层农协的经营状况必将进一步恶化。

(二)日本农协的发展趋势

1.合并。为了增强基层农协的竞争力,1997年10月日本农协全会通过决议,加快基层农协的合并进度,提出到2000年底,全国基层农协减少到532个。目前,农协数量已从1992年的3073个减少到2000年3月的1411个,但离既定的532个的目标尚有很大距离。目前已合并扩大的农协,其经营、竞争能力增强的效果尚未体现出来,预计农协合并计划仍将继续推行。

2.改组。农协改组的主要方向是减少中间环节,改基层—县—中央的三段组织体系为基层—中央的二段组织体系。2000年4月,日本47个县共济(保险)联社已与全国共济(保险)联社整合为一体。而奈良县2000年全县合并成一个农协,即各个基层农协已与县联社全部整合。不少地区,基层农协与县联社,或者县联社与全国联社的整合正在进行之中。

3.引入企业化经营机制。农协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实行企业化经营。农协经营环境的恶化,迫使农协走向企业化经营。但由于农协是合作经济组织性质,如何将合作经济组织的原则和企业化经营机制结合起来,是日本有关政府官员、农协问题专家正在探讨的热点问题之一。目前已比较成熟的方案是实行常务理事会负责制,聘任企业家担任常务理事,负责农协日常经营业务,同时加强经营管理委员会的监督功能,以保障农协经营不致违背农民团体和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原则。

4.调整修改《农协法》。为推进上述改革,需要从法律上加以规范,并提供法律保障。如现行《农协法》规定农协会员必须是持有农地的居民,而农协理事则必须在从事农业活动的农户中选任。为使农协引入企业化经营机制,非农户的企业家也能被聘任为常务理事,这需要对《农协法》进行修改。其它诸如组织系统体系由三段体系整合为二段体系,以及加强经营管理委员会的监督功能等,也需要从法律上做出新的规范。据日本农林水产省经济局的官员介绍,2001年3月将向国会提交修改《农协法》的议案。

四、对中国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的几点启示

1.农业和农民需要合作社。这是由农业的特殊性和家庭经营的局限性所决定的。尤其是在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合作社的多种功能不可替代。日本不同时期农协功能的演变足以说明了这一点。

2.在鼓励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同时,应当重视发展为农民提供综合服务的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些年,我国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较快,显示了较强的生命力,各方面对此认识比较一致。但对社区合作经济组织看法不一,这与人们对过去的“人民公社体制”记忆犹新有关。从日本十分重视社区性综合农协的发展看,综合农协对日本农业发展经济、恢复政治稳定及减少政府的社会管理成本等功不可没。我们应当吸取日本重视发展基层综合农协的成功经验。

3.合作经济组织只有不断深化改革,才能保持强大的生命力。国内外的实践反复证明,农民贫穷时有困难,富裕后仍有困难;生产工具落后时有困难,机械化、电气化后也有困难。这些困难,往往是一家一户无力克服的,需要靠联合,靠不同形式的、不同规模的联合与合作去解决。关键是怎样引导农民去联合。以“罗虚代尔原则”为指导的合作经济组织在不同社会制度、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国度里都发挥着应有的作用,但其原则内涵、运行机制、服务功能等都会因经济社会环境的变化而不断改革。目前日本农协采取合并、改组、引入企业化经营机制等,正是新形势下的重要改革举措,只有这样,农协才得以生存、发展和壮大。对于中国的农村合作经济,不应当停留在一般的口头、文件上,应进一步深化改革,大胆实践,不断探索符合国情的发展道路。

4.发展合作经济,应始终坚持民办、民营、民管的原则,政府应主要通过法律和经济杠杆,规范引导其健康发展。过多的、不必要的行政干预是合作社发展较晚的亚洲国家的“通病”。过去中国官办合作社的教训是深刻的。据了解,目前在亚太地区只有中国、朝鲜等国没有专门的《合作社法》。我国当前最迫切的是应尽快制定一部有中国特色的《农业合作法》,确立合作社的法律地位,规范政府和合作社的关系,依法保护合作社及其社员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和资产收益不受侵害,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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