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财政理论研究的误区_公共财政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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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我国财政理论研究空前活跃,尤其是在借鉴西方财政方面已进入了一个新时期,这大大促进了我国财政理论的深化。但同时又必须指出的是,部分同志在财政理论研究中存在着一些误区。本文就几个常见的问题谈些看法。

(一)公共财政论。公共财政的提法成于有的学者翻译西方财政论著之时,近年来被广为引用,并作为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模式来加以探讨。笔者认为,这是误解了西方财政之“财政”。

我们知道,“财政”的英文表达一般是Public Finance。对于这个组合词,Public的最基本的中文译解是“公共的”,而Finance则本身就可译解为“财政”,或许正是由此将Public Finance译成了“公共财政”,这是不精确的。从“公共财政”一词来看,它无非对应于“私人财政”,但这种提法是没有的。实际上,如果把Finance译为“财政”,Public译为“公共的”,那么Public一词纯属多余。因此,上述译解不能成立。按照笔者的理解,Public一词另有“国家的”与“政府的”之意,Finance一词也另有“融资”之意,因而Publice Finance无非有这样三种解释:其一,Publice译为“国家的”与“政府的”,Finance译为“财政”,合起来可译解为“国家财政”与“政府财政”;其二,Public译为“公共的”,Finance译为“融资”,合起来从字面上直译是“公共融资”,但意思就是“财政”,对应于“私人融资”;其三,Public译为“国家的”与“政府的”,Finance译为“融资”,合起来从字面上直译是“国家融资”与“政府融资”,但意思也就是“财政”或“国家财政”与,“政府财政”,对应于“厂商融资”与“家庭融资”,笔者认为,财政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政府则是最主要的国家机器,因而总括起来看,Public Finance的较为精确的译解就是“财政”。

至于用“公共财政”去解说西方财政模式,进而提出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应以公共财政为发展模式,这可简称“公共财政论”,则是借鉴西方财政的一个误区。

按照“公共财政论”,西方财政以安排诸如管理支出、公共工程支出等公共支出为主,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共需要,有效地保障了市场经济的运行,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值得推崇的财政模式。相应地,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也应改变过去支出范围过宽,而公共支出的安排则存在“缺位”的状况,在构建公共财政的基础上发展国有资产管理财政。笔者认为,这种“公共财政论”至少在以下两个方面存在问题:其一,如果以财政的前述公共支出安排活动来界定“公共财政”,则西方财政并非完全是安排“公共支出”,因而也非纯粹的“公共财政”。众所周知,西方国家也有国有资产,西方财政也从事国有资产管理活动。实际上,我国在国有资产管理活动中就借鉴了西方国家进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成功经验。因此,如果把我国财政区分为公共财政与国有资产管理财政,那么西方财政也包括公共财政与国有资产管理财政。①而如果拿西方国家以安排公共支出为主来解说“公共财政”,我国财政应该说也是以安排公共支出为主,自然同是“公共财政”。其二,如果说财政支出中的管理支出、公共工程支出等具有“公共性”,属于公共支出,那么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支出也具有“公共性”,也应属于公共支出。这是因为正如前述,财政本身就是一种区别于私人(厂商、家庭)的公共活动,其任何方面的支出都具有“公共性”。

此外,对于将财政分为公共财政与国有资产管理财政的观点本身有必要简单谈几句。将财政分块研究无疑是财政研究的一种新思路,但笔者认为必须明确的是,后者仅是财政的两个(有时还可能是两个以上的)组成内容,这同复式预算的涵义相一致,其本质是相同的,只不过有着不同的活动范围,因而不应完全独立地看待各单个组成内容,以免割裂财政的整体性。

总的说来,“公共财政论”具有难解之处,用“公共财政”也无法解说中西财政之异同,更何况“公共财政”的提法本身就值得商榷。

那么,中西财政的基本异同点何在?生产建设性是不是我国财政区别于西方财政之根本所在呢?回答是否定的。因为不论是以财政的生产建设性投资活动还是国有资产管理活动来界定“生产建设性”,中西财政都同样具备。笔者认为,中西财政作为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或政府经济行为是相通的。不论是我国财政还是西方财政都是国家所掌握的分配手段,都具有“生产建设性”,这是中西财政的基本相同点。从这一点看来,西方财政可为我国财政所借鉴。但中西财政有其基本差别点,这就是:我国市场经济是以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国有经济占相当大的比重,建立在此基础之上的我国财政要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方向,国有资产管理活动是财政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内容。而西方经济则是私有制市场经济,国有资产的比重比较小,建立在此基础之上的西方财政以私有制为持征,国有资产管理活动只是财政的一个比较次要的组成内容。进一步说,西方财政是西方国家所掌握的分配手段,为资产阶级服务,而我国财政则是社会主义国家所掌握的分配手段,为人民大众服务。由此不难得出剥削性是中西财政之基本差别点的结论。这导源于财政的阶级性。总之,以“我国财政”和“西方财政”既能表明中西财政的基本相同点,又能表明中西财政的基本差别点,是我们在研究如何借鉴西方财政时可行的提法。而承认西方财政也具有生产建设性(它与剥削性没有矛盾)则是借鉴西方财政的重要前提。如果以国有资产管理活动为标准将财政的组成内容加以划分,对于中西财政支出,可一概冠以“经常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或“(生产)建设性支出”;对于中西财政复式预算(财政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组成内容),也可一概以“经常预算(财政)”或更通俗的“吃饭预算(财政)”与“资本预算(财政)”或“(生产)建设预算(财政)”相称。

(二)社会公共需要论。近年来,有的学者对“财政是国家为满足实现其职能的需要(简称国家的需要)所进行分配”提出了质疑,甚至认为这一财政理论误导了财政实践,是导致我国财政困难的重要原因。西方财政理论所阐明的“财政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提供公共品(即所进行的分配)”则具有合理性,并认为这是西方财政处于良性循环的重要根源。相应地,我国应从根本上抛弃“国家的需要”之说,而代之以“社会公共需要论”。进一步的论述为:国家的需要不一定具有合理性,而社会公共需要则充分表明了社会的要求,具有经济合理性。笔者认为,这是一种误解。

我们知道,财政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或西方理论所指的政府经济行为(政府则是最主要的国家机器),它与国家密不可分。在阶级社会里,社会公共事务是由国家来执行的,因而所谓社会公共需要自然就表现为国家的需要,或者说国家的需要就是社会公共需要。同时正如前述,财政具有阶级性,我国社会主义财政为人民大众服务,西方财政为资产阶级服务。在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社会公共需要是人民大众的需要,我国社会主义财政所讲国家的需要也是人民大众的需要;在西方国家,国家的需要则是资产阶级的需要。因此,我国社会主义财政中“国家的需要”与西方财政的“社会公共需要”,这两种提法并没有什么不同。由此看来,我们在财政理论中可以讲社会公共需要,但讲国家的需要也无妨。前述只有些财政理论中从根本上抛弃“国家的需要”之说,才能对财政实践提供有益的指导,这一论断是没有科学根据的。同时笔者认为,西方理论讲社会公共需要,从表面上看,这在某种程度上掩盖了财政为资产阶级服务的实质,具有欺骗性。从这一点看来,我国社会主义财政可以而且也应该理直气壮地讲国家的需要。

需要解说的相关问题是,到底是理论的落后还是管理的落后?中西财政孰优孰劣?这是因为,前述观点似乎认为落后的我国社会主义财政理论导致了财政实践的困难,西方财政优于我国财政。笔者认为,这种理解是值得商榷的。正如前述,就“国家的需要”与“社会公共需要”而论,不存在理论的落后与先进之别,我国财政理论从总体上看尤其是从基础理论来看也不存在落后的问题。就中西财政比较中的“财政困难”与“良性循环”状况而言,根本的原因在于管理的落后与先进,也就是说西方财政拥有大量的先进管理经验,而我国财政在管理上则相对落后得多。这正是西方财政可为我所借鉴的重要之处。

至于说中西财政孰优孰劣,笔者认为正如前述,中西财政的基本差别点在于:国有资产管理活动在我国财政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这决定了我国财政的分配范围要比西方财政广得多,我国财政的宏观调控功能也要比西方财政强得多。通过借鉴西方财政的先进管理经验和可为我所用的理论,我国财政从根本上将优于西方财政。

(三)市场失灵论。就借鉴西方财政基础理论而言,部分同志崇尚“市场失灵论”,提出了以市场失灵作为构建财政理论之基础的观点,即市场失灵决定财政的存在。笔者认为,这是误解了西方财政理论,值得商榷。

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市场失灵确实是西方财政学的逻辑起点。所谓市场失灵就是市场经济在其自身的运行中自发产生的缺陷。其主要表现有:②(1)竞争失灵;(2)外溢性;(3)不完全的市场;(4)公共品;③(5)信息不灵;(6)失业、通货膨胀与经济失衡;(7)分配不公平。必须指出的是市场失灵是指市场机制失灵,但从另一层意义上看,西方财政学阐述市场失灵实际上是分析私人经济活动之不足(失灵)。因而总的说来,市场机制失灵决定了进行政府干预(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讲的宏观调控)的必要性,或者说私人经济活动之不足决定了公共经济或财政存在的必要性。无疑,就市场机制失灵决定政府干预而论,它并不是一个纯粹的财政问题,而是一个包括财政在内但又涉及其他的经济问题,尽管在西方国家,财政与金融是政府调节经济的两大政策手段,计划以及必要的行政管理等手段均处于无足轻重的地位。按照笔者的理解,西方国家以市场机制失灵决定政府干预作为财政学的逻辑起点,符合“从经济到财政”这一正确的财政经济关系观。而从私人经济活动之不足来阐述公共经济或财政存在的必要性则是一个纯粹的财政问题。显然,后者在逻辑上更可取,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解释几千年的财政史,而仅仅从市场机制失灵的角度则无法解释市场经济史前期的财政。但只是讲私人经济活动之不足决定公共经济或财政的存在尚没有说明什么是财政,因而“市场失灵论”并非西方财政理论的直接基础。正因为如此,西方财政学进一步论述了政府提供公共品的问题。实际上,在西方财政学中财政无非是政府提供公共品的经济活动(或经济行为)。

综合上述分析笔者认为,西方公共品理论是其财政学的理论基础。这同我国财政理论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在西方,财政是政府提供公共品以满足实现其职能需要的经济活动;在我国,财政是国家(或称政府)为满足实现其职能的需要,以其为主体,参与一部分社会产品或国民收入分配的活动。因此,借鉴西方财政应当深入研究西方公共品理论,以对我国深化财政理论提供更多的有益启示。

注释:

①必须指出的是,将国有资产管理活动统统归于财政的说法是有失偏颇的。国有资产管理活动无疑包含了两个方面的内容,一属财政,一属国有企业财务。

②参见邓子基主编《现代西方财政学》,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4年1月版。

③笔者认为,将Public Goods译为“公共品”可避免将其译为“公共产品”或“公共商品”时不必要的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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