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WTO与我国连锁产业的生存与发展_家乐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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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世与我国连锁业的生存与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我国论文,连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与传统的零售业相比,我国连锁业发展迅速,态势良好。据统计,自1994年开始,我国连锁业每年以70%的速度递增,占社会商品零售额的7%。2000年我国连锁业百强销售额982亿元,店铺总数7685间。百强企业中,连锁超市企业55家,大型综合超市21家,家电专业店5家,药店专业店3家,餐饮企业12家。企业平均销售规模,从1997年的2.4亿元,发展到2000年的9.8亿元,其中排名第一的上海联华超市的111亿元,其店铺数为950个。

与同期国外连锁超市发展相比,我国连锁超市发展速度也极为迅猛。日本的连锁企业大荣公司用15年超过国内零售业的老大三越公司。而我国上海联华超市仅用9年时间,就超过了中国零售业老大上海第一百货商店。

入世在即,我国零售业面临着国外大型商业集团竞争的压力,同时也面临新的发展机遇。2000年,法国家乐福全面撤离香港,进军国内市场,至2000年底,家乐福已在我国建立连锁店28家,美国沃尔玛建立15家,德国麦德龙建立7家。他们宣称:“全世界最好的市场就是中国”。这些国外大型商业集团目前在我国的攻略仅处于布局阶段,真正的“总攻”尚未打响。他们目前在我国的经营是步步为营,稳扎稳打,基本上处于了解市场,积累经验和人才的阶段。目前沃尔玛在全球拥有4000家店,家乐福在全球拥有近9000家店,麦德龙在全球拥有2000余家店,与他们在我国开设的连锁店数目之比,可谓沧海与一粟之比。但仅从目前的态势看,他们纷纷抢滩我国市场的野心已昭然若揭。

尽管我国连锁业10年的发展历程辉煌,但与国外连锁超市相比,除规模不大外,还面临不少问题。国有商业企业虽有天然的网络优势,但在发展连锁业经营时机制转换相对滞后,行政手段硬性联合现象比较普遍,网点规划布局问题也亟待解决,统一采购、配送系统、数据管理等都尚未完全解决好。在这些方面与国外连锁超市相比,差距还很大。

我国政府1992年开始将中国商业对外资开放。当时地域只限于北京、上海、天津、广州、大连、青岛6个城市和深圳、厦门、汕头、珠海、海南5个经济特区,每个城市允许试办1-2家企业零售商业企业。批发业一直禁止外资进入。1999年7月,国家经贸委与外经贸部联合发布《外商投资商业试点办法》,将开放地域由原来的11个城市扩大到所有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中心城市,除了原来可以办单店,也可以办连锁店,经济中心城市可以增加1-2家试验店。在4个直辖市则允许对批发业进行合资合作试点。外资投资比例也有所松动,原来外资不可以控股,现在经国务院批准的个别企业,外资股份可超过51%,试点办法对于设立合营商业企业规定了严格的审批程度,违反法律规定的,由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查处。尽管早在1997年8月国务院下发第26号文,对合资零售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并禁止地方擅自批准这类企业的进入。2000年11月国务院再次下文重申禁令,但总的说来我国零售业对外开放的格局已成定势。根据加入世贸组织的时间表,3年后我国连锁经营领域将对外开放,这使人感到,最近几年,我国连锁业将面临更加激烈的国际竞争。

随着服务贸易不断开放,外资将大踏步进入我国市场,我们该采取哪些相应的对策呢?

首先,以规模性整合达到规模性经营。国家应通过加快改革,加快强强联合重组步伐,着力培育航空母舰级别的连锁企业。可喜的是,今年2月初,华联、西单和超市发在北京和上海两大中心城市和两大明星企业间进行了强强携手,这无论在应付外资方面还是在稳定市场方面,都有着十分深远的影响。

第二,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和条例,采取逐步开放我国商业零售市场的政策。今年2月,我国政府作出对家乐福作出整改措施,对家乐福规避我国法律的行为将予以查处,十分必要。家乐福主要违规之处,在于家乐福在中国开设的许多分店都只得到当地政府的认可,而没有获得国家经贸委的批准。同时,家乐福还有规避法律的行为。家乐福曾与一家中资的中创商业公司在中国注册了合资的“家创商业管理公司”。按规定,商业管理公司只能从事咨询管理,不能投资,即不能注资连锁企业的经营业务。于是中创商业公司又注册了一家完壳的商业公司“创益佳商城”,作为中创公司的子公司,创益佳就可以不受国家规定的限制进行商业经营活动,然后,创益佳公司把一切业务都委托给了合资的家创商业管理公司。作为家创公司的大股东,家乐福自然而然地介入了北京创益佳公司在北京国际展览中心的超市连锁店的经营业务中去,并打出了醒目的“家乐福”招牌。这种“借壳下蛋”的手法,明显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规定,法人型的分支机构,只有国有企业和私人企业可以注册,而不允许外商合资企业在外地注册法人分支机构。国家对家乐福进行整改,对于规范市场十分必要。

第三,国家有关部门应对“十五”期间或稍长时段内对我国大型超市的总体规模和地区分布进行规划管理,应注意该地区的人口密度、消费水平结构、交通运输和基础设施条件等,规划力求分布均匀合理。主管部门考虑筹建大型超市要充分调查研究,并发挥审批职能,同时强化银行、财政、税务等部门的监管作用,保证稳步建设、稳步发展,各地应适时引导,保证零售商业的各种形式,如大型超市、百货商店、专卖店、仓储商场、购物中心等错位经营,使其各有特色,同时又协调发展。

第四,深化商业企业改革,走自我规模扩张之路。国内现有零售企业应进行公司体制改革,改善企业负债结构和减轻企业社会负担,使企业轻装上阵,走规模扩张之路,才能在与外资大型集团激烈竞争中勇立潮头,立于不败之地。

第五、研究国外连锁经营管理的经验和技术,注重制度创新,有针对性地组织经验交流和人才培训,以提高我国连锁经营的管理水平。

入世后,我国零售业面临压力与机遇并存,面对强大的外资企业,竞争必然加剧,一部分市场份额会被外商占去,但同时又给我们带来扩大我国商品出口业务的机遇,国外大量价廉质优商品进入我国消费市场,促进我国消费水平的提高和消费结构的新变化。只要我们应对措施得当,国外外资企业不可能占领整个中国市场,最后竞争的格局仍是中资企业勇领风骚。前景是光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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