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陕甘边区苏区和红军第26军消灭叛乱问题考证_谢子长论文

1935年陕甘边区苏区和红军第26军消灭叛乱问题考证_谢子长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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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问题的提出

1935年9~10月间,发生在陕甘边苏区和红26军中的肃反运动,是中共党史上的一桩悬案。关于这次肃反事件,从1935年11月到1984年,中共中央做出过几次结论,但每次结论都有所不同。

1935年11月26日的结论是:“过去陕甘晋省委领导反右倾取消主义斗争与坚决肃清反革命右派的斗争,一般地是必要的,正确的;但个别领导同志,认为右派在边区南区和红二十六军中,有很大的基础,夸大反革命力量,在反革命面前表示恐慌,因此在肃反斗争中犯了小资产阶级的‘极右主义’和‘狂热病’的严重错误。这种错误不仅使反右倾取消主义的斗争,不能顺利的开展起来,反而混淆了斗争的目标,分散了斗争的力量;而肃反机关之薄弱,工作中之疏忽与粗鲁,轻信犯人口供,更使情况恶化,以致在某些地方党内与部队内造成了严重的恶果,客观上帮助了反革命派。”①中共中央的结论认为这次肃反是“必要的,正确的”,而错误只是在“肃反机关之薄弱,工作中之疏忽与粗鲁,轻信犯人口供”方面。从这个结论来看,肃反结束后,红军和陕甘边政府的主要领导人刘志丹、习仲勋等人没有能返回原部队或原单位工作就可以理解了。

11月30日,中央西北局党务委员会做出的《关于戴继[季]英、聂鸿[洪]钧二同志在陕甘区域肃反工作中所犯错误处分的决议》指出,肃反的“主要责任,应由当时主持肃反工作的戴继[季]英及在前方主持肃反工作的聂鸿[洪]钧二同志负责,戴继英同志在保卫局工作上犯了许多严重错误,本应受到党的最严重的处分,因估计到他长期参加国内战争,为党工作很久,特决议从轻给予他以最后警告,对聂鸿钧同志以严重警告。”②该决议算是对肃反的执行者追究了责任,没有追究当时陕甘晋省委书记朱理治与副书记郭洪涛的责任。

在上述的两个文件中,都没有把发生在陕甘边和红26军的肃反与王明“左”倾路线联系在一起,也没有追究发生肃反的根源是什么③。原因在于,一方面,1935年11月前后,中共中央和红军刚到陕北立足未稳,面临着国民党大军的“围剿”,如何打破“围剿”,生存下来是第一要务,没有精力和时间仔细分析发生肃反的原因。另一方面,1930年代,肃反在中共领导的各根据地程度不同地均有发生,是司空见惯的事情,陕甘边和红26军发生肃反只不过是在若干次肃反中规模很小的一次。中共中央当时似乎认为该放的人放了,该处理的处理了,事情算是结束了。但问题并没有这样结束,与中央、鄂豫皖等苏区的肃反不同的是,发生在陕甘边和红26军的肃反,不是本根据地和本军队按照斗争需要进行的肃反,而是没有隶属关系的党组织和军队的领导人对陕甘边和红26军进行的肃反。因此,问题远远比中央所作的结论要复杂得多。在中共党的历次的斗争中,这次肃反总是被提起,而且随着政治环境的变迁,人事的沉浮,中共中央的结论也在不断发生变化。

抗日战争时期,中共中央在延安举行整风运动时,这次肃反再次被提起。当时,陕甘边和红26军在肃反中的受害者在中共党内已经取得了举足轻重的地位,如高岗担任西北局书记,习仲勋任关中分区书记,马文瑞任中共陇东地委书记,他们成为中共的得力干才,在陕甘宁边区经济建设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深受毛泽东的信赖和中共中央的认可。1941年9月10日至10月22日中共中央召开了政治局扩大会议,“检讨党的历史上特别是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后期的政治路线问题”④。中央政治局在检讨历史上的政治路线后,“认为陕北的‘肃反’是‘左’倾机会主义的产物,提出要重新加以审查”⑤。这是中共中央第一次把陕甘边肃反与“左”倾路线联系在一起。次年4月,任弼时受内战时期肃反总结委员会的委托,负责召集陕北肃反总结委员会成员,代中共中央起草重新审查的决议草案,并列入西北高干会(1942年12月19日至1943年1月15日召开)的议事日程⑥。西北局高干会期间,1935年肃反的执行者和受害者都做了发言⑦,第一次把肃反与王明的“左”倾路线扯在一起,“大家以亲身经历的事实,讲述和批评陕北‘左’倾错误路线给西北革命和根据地造成的严重危害,尤其是‘左’倾肃反造成的严重后果和影响,震惊了与会全体同志”⑧。大家对错误口诛笔伐。1942年12月12日,做出了《中央关于一九三五年陕北(包括陕甘边及陕北)“肃反”问题重新审查的决定》,指出:“从陕北历史问题检讨中,可以看出在这一错误肃反开始前,陕北党内曾发生了两条政治路线的斗争,一方面是以刘志丹、高岗为代表的正确路线,在这一路线之下,创造和发展了陕北的苏区和红军;另一方面是以朱理治、郭洪涛为代表的左倾机会主义的路线——这也是遵义会议前一个时期内在党内曾占统治地位的路线——这种路线几乎使陕北的苏区和红军全部塌台。”中共中央的这次结论,把发生在1935年针对陕甘边和红26军的肃反与中共党的历史上的“左”倾路线联系起来,并认为朱理治、郭洪涛“在这次错误肃反中应该负最重要的责任”。对二人进行了严厉的惩罚,《决议》说:“朱理治、郭洪涛二同志本应开除党籍,估计他们曾为党做过一些工作,本着中央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给予最后严重警告之处分,撤销朱理治同志陕甘宁边区银行行长之职务,撤销郭洪涛同志山东分局书记的职务,并限定朱、郭二同志在三年内不能担负重要的党的工作。”这就否定了1935年所做出结论,认为当时的说法“现在证明都是错误的”⑨。西北局高干会检讨西北党的历史,在某种程度实际上是一次对1935年肃反的批判会,也是彻底清算王明“左”倾路线的预备会,得到了毛泽东的首肯⑩。从上述决议的内容来看,把事态从一个极端推到了另一个极端,受到严厉惩处的人无可奈何地接受了现实,但内心并不服气。因此,从事后历史发展的进程看,这还不是一个最后的政治结论。

新中国成立后,该事件多次被提起。1954年所谓的“高饶事件”后,关于1942年陕甘边肃反的结论又被重新提了出来。1956年和1958年,郭洪涛和朱理治分别先后上书中共中央,要求重新审查1942年的结论。1959年11月23日中央监委对两人的历史问题作了结论,推翻了1942年认为二人“阴谋陷害”刘志丹和“拒绝迎接中共中央和中央红军”的结论。但对他们在陕甘边和红26军进行的肃反,维持了原判,但没有公布(11)。1980年代初期关于1935年的肃反问题又提了出来。1983年4月,中央指定由李维汉、王首道、冯文彬、荣高棠、何载5人组成小组,研究和解决西北历史问题。最后印发了《五人小组对解决西北历史争论问题的分析和方针》,即中共中央(1983)28号文件。1984年2月24日就朱理治在陕北肃反做出了这样的结论:“他的错误的性质,主要在于积极执行了王明的‘左’倾路线和上级对肃反的错误指示,盲目搬用鄂豫皖等苏区错误的肃反经验,偏听个别人的反应,轻信逼供来的假材料,而对陕北情况缺乏系统的调查研究,但是他的错误不是出自于个人对刘志丹等同志的阴谋陷害。”(12)中央对郭洪涛在这次肃反中的责任也重新做了结论,与朱理治的结论大同小异(13)。

关于发生在1935年的陕北肃反,在以往的研究中,凡涉及到这个问题时都认为是王明“左”倾机会主义路线在陕北恶性发展,或者说是王明“左”倾路线代理人在陕北推行其路线的结果(14),很少有人考察这次肃反事件发生的来龙去脉。参与肃反的主要当事人郭洪涛生前就陕北肃反问题发表文章,对事件的前因后果陈述了自己的看法(15)。笔者从考察红26军成立以来发生的关键性历史事件的因果关系的角度,并在非价值判断的前提下,讨论造成这次肃反事件的各种因素,以求尽可能地梳理清楚这次肃反的全过程。

二 “三嘉原事件”的起因与结果

关于对刘志丹等红26军创建者的右倾路线的判定与定性并不是1935年9、10月西北根据地肃反时才有的,最早可以追溯到陕甘红军游击队成立的初期。1931年8月,刘志丹在陈珪章部兵变失败后,与马锡五到了甘肃庆阳南梁(今属华池县)。当时活动在这一带的几股农民武装领导人赵连壁、贾生财和杨培胜(又叫“杨丕胜”),与刘志丹有密切的关系。9月,刘志丹指示杨、赵、贾3人率部到合水县倒水湾进行整编,整编后的游击队分3个大队,赵连壁、杨培胜、贾生财分任大队长,刘志丹任总指挥,全军共300余人,200余支枪(16)。这就是刘志丹最早活动在陕甘边组织“南梁游击队”的基本力量。同年3月,中共山西省委以共产党员20余人为骨干,在孝义县宋庄成立了中国工农红军晋西游击队,在吕梁山一带开展游击战争。9月初西渡黄河,到达陕北。10月,与杨琪、师诸杰等领导的山西商贩队会合后,被陕西省委命名为陕北游击队。

南梁游击队与晋西游击队(陕北游击队)会合后,1932年1月,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指示改编为“西北反帝同盟军”。陕北游击队为第一支队,南梁游击队为第二支队。谢子长、刘志丹分别任正副指挥。这支部队并没有明确打出红军或共产党的旗号。其原因有两种说法:一种是阎红彦的说法,刘志丹不同意立即打出红军的旗号:“尽管有了省委的正式指示,但是志丹同志仍然不同意打红旗,他的主要理由有两个:一[是]怕[打]红旗引起敌人马上来进攻站不住脚;一是打红旗就得改造部队,要改造部队问题很多,应该慢慢来。”刘志丹“主张扩大部队,扩大地盘,到西峰镇去接受军阀的收编,取得一个合法的名义,待时机成熟后再打红旗”(17)。一种是中共陕西省委在给中央信中的说法:“因各部队太复杂,都是过去的土匪,流氓无产者,充满到处乱抢乱烧,不敢揭出工农游击队和‘红军’等名义,因为恐怕在群众中的政治信仰倒地,离开广大群众,因此即改此名义。”(18)不管哪一种说法,都反映出这支初建的部队成分不纯,与中共要建立人民军队的宗旨相差甚远。尽管如此,西北反帝同盟军仍然是共产党领导的军队,在部队中建立了中共党的组织——队委会,谢子长任书记,在两个支队中也建立了支部。

这是一支需要整顿的部队,主要领导人刘志丹、谢子长的认识是一致的,但关于整顿的方法,两人存在意见分歧。谢子长认为:“对那些成分复杂不可靠的部队,该缴械的缴械,该解散的解散,该枪毙的枪毙。”刘志丹则主张:“采取教育、改造为主的办法,不堪改造的个别清理。”(19)部队党组织曾几次召开会议,争论的焦点是“打红旗、改造部队”的问题:“队委会每次开会都吵的没有结果,主要是刘志丹同志坚持不同意打着红旗和立即着手改造部队。后来一次队委会决定,由子长同志和志丹同志单独谈,说服志丹同志。子长同志约我(指阎红彦——引者注)一起去和志丹谈,谈了一个晚上也毫无结果。”(20)在争吵中,谢、刘带领队伍到了正宁三嘉原。时值春节临近,部队给养十分困难,“队委会决定打土豪筹备年茶食,两个支队都去打土豪,听说赵二娃(即赵连壁)在打土豪过程中,抢了永和集,在双佛堂一带连一般老百姓的猪肉吊子都提来了,群众告到谢浩如(即谢子长)跟前”(21)。发生了抢劫群众财物的恶性事件后,队委会立即召开会议(未让刘志丹参加)决定缴刘志丹旧部的枪,“然后打出红旗”,并决定“在驻地三甲[嘉]原,以集合部队出发为名”采取行动。1932年2月6日(农历正月初一),“部队集合,子长同志讲话结束后,即命令刘志丹部的赵二娃、杨丕[培]胜、贾生财三个部全部缴枪,并当场打死了赵二娃,打死了几个抵抗的人”(22)。被缴枪后,刘志丹的第二支队大部分人员被遣散回家,刘景范和马锡五两人给1头毛驴作为路费,被劝回家。就在第二支队被缴械的当天晚上,第一支队的师诸杰带上他的200多人跑了(23)。这就是陕甘边红军发展史上的“三嘉原事件”。从事件的经过来看,谢子长与刘志丹在改造部队问题上发生了严重分歧,在谢子长无法说服刘志丹时,刘的旧部哄抢了老百姓的财物,谢子长以此为突破口,采取缴械和对部分人员遣散的措施。

关于“三嘉原事件”,陕西省委在给中央的报告中说,游击队改编为西北反帝同盟军时,“分为二支队,第一支队是中心骨干,第二支队纯系土匪集合而成……这样成分组成部队,只有很坚决的肃清土匪流氓分子,洗刷部队。企图渐次的改造,纯是幻想。因此决定工作:第一,首先将第一支队许多土匪首领赶出部队,然后渐次肃清,其群众尽可能的保存一部分觉悟的先进分子。第二,将第二支队完全解决”(24)。可以看出,“三嘉原事件”刘志丹第二支队被缴枪之事得到了中共陕西省委的认可。接着,1932年6月2日,中共陕西省委负责人在参加北方会议的报告中认为:“刘子[志]丹部都是土匪,在保安一带,人一百余,枪六七十支。刘是同志,黄浦[埔]学生,渭华暴动时任过总指挥,军事委员会主席,陕北特委书记,以后和党无形脱离关系……浩如(谢子长——引者注)同志去后,不久即将部队全领出来,用‘反帝同盟军’旗帜,开到陕甘边境的正宁县。省委又派常委杰夫(高维汗[翰])同志去领导,高同志去后不久,把第二支队刘志丹部完全缴枪。”并指责游击队“逃避上山,消极退却,不采取积极的正确的进攻策略”;“投降豪绅、地主、富农,放弃土地革命”;“不执行游击战争的正确战术而是军事冒险”;“政治工作徒有虚名,党的威信扫地”;“不积极肃反,包容阴谋叛变破坏游击队的反革命分子”;“违抗(省委)的一切指示”等等(25)。可以看出,刘志丹开始组织南梁游击队时,中共陕西省委就认为刘志丹有右倾思想,甚至说刘是土匪。

三嘉原事件后,刘志丹被迫离开队伍。根据陕西省委的指示,2月12日,西北反帝同盟军改编为“中国工农红军陕甘游击队”,谢子长任总指挥,李杰夫(即高维翰,后叛变)任政委,部队编为2个步兵大队,1个骑兵大队和1个警卫队。为了加强党的领导,成立了中共陕甘游击队委员会,李杰夫任书记,各大队成立党支部并实行政治委员制。陕甘游击队成立时期,正是“左”倾路线在中国苏维埃运动史上统治最严重的时期,陕甘游击队不断受到来自中共陕西省委的指责。如1932年3月6日《陕西省委关于红军陕甘游击队的决议》认为,在中国革命运动和陕西革命运动空前高涨的情况下,“红军游击队目前在政治上犯了许多严重的错误,执行了右倾机会主义的路线”(26)。要求红军游击队“坚决地执行进攻的路线……坚决反对‘上山’、‘退避’的右倾观念”。要求游击队“加紧几个中心部队中(指国民党部队——引者)士兵工作,尽量领导士兵的要饷、分伙食、反对长官打骂等日常斗争……这样去组织几个部队内尤其是中心部队的革命兵变,以与游击战争配合,以瓦解敌人的部队”。还要求游击队努力领导中心城市(三原、西安、同州)工人的工作(27)。省委的这种不切实际的指示,游击队根本无法做到。因此,省委在4月5日给游击队的指示信中批评说:“你们现在还坠在右倾机会主义的泥坑里,对于你们的错误还没有根本了解,特再给你们严重的指示,命你们马上纠正你们过去的错误而执行省委的路线。”(28)4月27日,陕西省委给中央的报告中依然认为游击队“成分非常不好”,执行的是右倾路线(29)。9月17日,又指责游击队“对于目前形势估计不足的右倾机会主义在一贯的右倾路线之下,放弃了创造新苏区的历史任务,脱离群众的单独军事行动,执行了上山逃返[避]的可耻右倾政策,使最后游击队受到相当损失”(30)。9月28日,陕西省委巡视员巡视游击队之后,虽然承认游击队中“党的影响”在扩大,“党的力量”在加强,游击队在政治上有了进步,但又认为“中央和省委的文件,还没有得到广大群众深刻的了解,就是在党内还是非常严重的问题。这一现象,我们必须用着最大限度的力量肃清,只有肃清这种错误,党的路线才能保障”(31)。从这一系列指责和批评中可以看出,中共陕西省委认为游击队总是不执行中央和省委的意见,并把游击队根据当时实际情况活动在桥山山脉,看作是“梢山主义”,是“逃避”,自然是极端的右倾错误,甚至认为游击队存在“土匪”行为。因此,在中共陕西省委看来,中国工农红军陕甘游击队是一支执行右倾路线的部队,需要进行改造。

三 高岗的报告与中共陕西省的报告

1932年6月初,因红军游击队攻打临镇时,高岗临阵率部撤出战斗,造成战斗失败,高因而被撤职。高被撤职后,被派“到一个游击小组去当战士,戴罪立功”。高岗不满,离开部队去找陕西省委(32)。11月29日,高岗给陕西省委写了一份报告,报告的开头就指责陕甘游击队存在着7个方面的“根本严重问题”:

1.游击队的产生是由于阶级模糊的同志采取乱拉票子的方式弄钱买枪而创造的,不是由阶级斗争中创造出来的。

2.内边大部分的群众是土匪和贩大烟土的流氓。

3.发动时是由陕北来了一部分和三水汇合、流动的形成,不是由当地劳苦群众斗争而产生的,所以不能开展深入群众斗争而使斗争扩大,使游击队的组织壮大。

4.政治委员差不多成了副官差夫,没有政治工作条例,没有经常教育士兵工作,没有加强士兵的领导与阶级的改造。

5.没有自己所把握的武力中心,因此许许多多问题就没有法子来解决。

6.有反革命阴谋分子,他们抓着军事上的地位,把好的枪支完全操在这些分子的手中,形成我们领导下没有中心部队,没有骨干领导(最主要的)。

7.党的[在]这些部队中领导力量非常薄弱,因此不能执行铁的纪律,在组织上非常松懈。

在这些问题的下面,遂使游击队无法执行土地革命,扩大群众斗争,开展游击战争。(33)

高岗报告的核心内容是说谢子长、刘志丹等领导的陕甘红军游击队存在两大问题:(一)成分不纯,不是一支工农武装,而是土匪武装;(二)这支军队领导权不在中共的手里,而操纵在“反革命阴谋分子”手中。在对游击队领导人的调查中,说阎红彦“当过号兵、马弁、土匪、富农”,刘志丹是“土匪、学生、富农”。把刘志丹、阎红彦等对中共陕西省委的看法与意见也全部写在里面,挑拨游击队与省委之间的关系。高岗在报告中把陕甘边红军对陕西省委“左”倾路线的抵制称之为“这是他们为争夺领导权的反革命阴谋”。他认为谢子长、阎红彦等“已是阶级的叛徒,绝不能执行省委的路线和政治的任务。我们执行布尔什维克的路线,必须要把这些东西彻底肃清,我们党必须派得力的在政治上、在军事上的干部彻底改造这一部分,然后才能完成红二十六军的任务”(34)。高岗的报告,印证了中共陕西省委在北方会议上对陕甘红军游击队的认识。

显然,中共陕西省委听信了高岗的报告。在成立红26军时,中共陕西省委决定派杜衡(后叛变)到陕甘边根据地并负责解决游击队存在的右倾问题。1932年12月18日,杜衡到后,为控制新成立的红军,他组织了特务队,把“短枪集中起来,挑选一部分最好的和最积极的组织,目前以30人去组织,直属政委”。杜衡说:“我将用全副的力量解决部队中的一切问题,不然我在这里是很危险的,那些反革命分子在我未来前已经开始反对我的工作了。”(35)杜衡认为,和他持不同意见的原来红军游击队的领导人谢子长、刘志丹、阎红彦等都是“反革命分子”。在成立红26军时,杜衡给刘志丹、谢子长、阎红彦等原陕甘红军游击队领导人扣上了“梢山主义”、“逃跑主义”、“右倾机会主义”、“反对省委正确路线”等各种帽子,而把他们排斥在红军的领导集体之外。后来,在王世泰等人的坚持下,刘志丹以挂名政治部副主任留了下来,谢子长、阎红彦则被逼迫离开部队去上海受训(36)。中共陕西省委肯定了杜衡的做法,省委认为杜衡改造红26军“这是在红四方面军来陕促进二十六军的新形势下正确执行党的路线的初步成绩”,并同意杜衡不切实际的关于在渭北创建根据地和扩大红26军的庞大的军事计划(37)。可见,从红26军成立,代表省委的杜衡就排斥了刘志丹等人对红军的领导。

1933年6月,红26军在关中全军覆没,10月,中共陕西省委因杜衡叛变遭到严重破坏。这两件事情之后,中共陕西省委秘书长贾拓夫给中央写了两份报告,一份是《关于陕西省党组织破坏情况给中央的报告》(1933年11月13日),一份是《陕西省委给中央的报告》(中央收文时间是1933年11月25日),两份报告都涉及到红26军的问题。前一份报告关于红26军方面主要讲了其失败的情况(38)。后一份报告关于红26军的内容,主要谈论存在的问题,报告说:“去年12月期间,励君(指杜衡——引者注)才与廿六军接头,那时廿六军从陕北回来,实际上只有一百大几十人,三四十匹马,枪不满百支。励君去后,主要批评和检查了过去行动中一切右倾机会主义错误。在省委冲破四次‘围剿’争取陕甘边、渭北新苏区胜利决议下提出二十六军战斗任务,给过去主要错误主要负责者阎鸿雁[红彦]、谢子常[长]以开除部队的处分。”(39)为什么要给阎红彦、谢子长以开除部队的处分?贾拓夫的报告说,杜衡奉命到陕甘边成立红26军时,“当时游击队指挥下有十几个游击队,这些游击队是怎样东西呢?都用[是]游击队用委任状改编的土匪,不论什么人一来报名,于是就给他一张委任状,变为多少多少支队。因此,有[虽]在名义上有十几队,但有很些指挥部根本就没有见过。这些土匪部队利用我们的红旗到处随意勒索群众,奸淫掳掠无所不为,群众谓之‘假红军’,加以富平一部分土匪部队在与二十六军签订作战协定下也开到边区,蹂躏得边区群众鸡犬不宁,群众都逃走了。当时励君去后,在省委指示下,彻底解决这些游击队问题,不解[料]这种解决还只依靠二十六军(军)事力量,没有发动广大群众起来与这些土匪部队作斗争”(40)。贾拓夫给中央的报告中,关于原陕甘游击队中的“土匪习气”的说法不完全对,但也并非空穴来风。如前文所言,部队的成分不纯,成为杜衡排斥刘志丹、阎红彦、谢子长等红军领导的主要借口,也被中共陕西省委所认可。从贾拓夫给中央的报告来看,认为红26军的失败是没有执行中央和陕西省委路线的结果。所以,这个报告和以前陕西省委对红26军的认识一脉相承。该报告给中央造成的印象:是红26军是一支执行右倾路线的军队。这是上海临时中央局派人来陕甘边的主要依据。

四 陕北特委领导人给中央驻北方代表的报告

中共陕西省委因杜衡的叛变而遭到破坏,这使得红26军与上级关系断绝,也给红26军发展留下了很大的空间。红26军在刘志丹等人领导下,依托桥山山脉,走上了工农武装割据的道路,不仅使红军力量得到了壮大,而且建立了陕甘边根据地,成立了陕甘边区苏维埃政府,不论是根据地还是红军都发展到一定的规模。但从1934年7月起,陕甘边根据地和红26军再次受到“左”倾路线的干扰。

受贾拓夫给上海中央局报告的影响,1934年上海临时中央局和中共驻北方代表给红26军两封秘密指示信。关于这两封秘密指示信,笔者至今没有看到原件。据郭洪涛回忆说:“由于上海临时中央局和中央驻北方代表与红26军失掉联系,这两封密封指示信由交通送交陕北特委转送。陕北特委与红26军没有直接联系,要请谢子长同志转交……因陕北红军要南下和红26军汇合,这两封密封的指示信就由我们带到南梁,我和谢子长同志一道把两封信交给了习仲勋同志。”(41)1934年7月,在阎洼子会议上谢子长宣读了两封信。指示信和中共陕西省委对红26军批评的口气是一致的,指责“红26军是‘一贯右倾机会主义领导’、‘逃跑主义’、‘梢山主义’、‘枪杆子万能’、‘浓厚的土匪色彩’”等(42),陕甘边的党和红军领导人对来自上面的批评莫名其妙(43)。阎洼子会议后,谢子长给中央驻北方代表写了信,批评了红26军42师,其中说:“四十二师一贯是军事乱窜,不能在艰苦的群众工作中完成西北苏区的任务,渭北与照金苏区的失败,二十六军不能扩大,都是政委不能把握中央路线的原故,虽然联会暂时要我代理四十二师政委,但是我在军事上没有把握,在政治上非常困难,联会一致要求中央派军政同志领导四十二师,在老右倾同志另外调换工作,才是根本转变二十六军的办法,在可能中马上派一担负师政委的同志来。”(44)谢子长认为红26军需要派得力的政委来领导,他说的“老右倾同志”指谁是不言而喻的。郭洪涛也认为红26军存在很大的问题,他不仅对上海临时中央局和中共驻北方代表的来信绝对信从,而且在阎洼子会议上“对二十六军的估计是一贯的拘泥于逃跑主义与窜森林主义”(45),表示“拥护这两封信的内容”,而且会后整理了会议记录,“送给了中央驻北方代表”。回到陕北后,又写了《红26军长期斗争的主要教训》一文,刊登在陕北特委的《西北斗争》上(46)。文章认为,陕甘边红军“不从艰苦的群众工作中去找出路,只从逃跑与乱窜中找出路”;把红4团离开渭北说成是“一贯执行逃跑政策的表现”;把王泰吉领导的起义说成是“纯粹革命高潮下的投机”;把红26军在华池、关中、安定、保安一带建立的游击队说成是“招兵买马拉拢土匪流氓的发展”;认为陕甘边特委“在富农路线的脱离群众的领导下,断送了边区的游击运动”;“对于政治形势的估计不足和一贯右倾”等等(47)。此后,陕北特委多次给上海临时中央局、中央驻北方代表打报告,反映红26军存在的“问题”。如1935年1月24日,陕北特委给中共中央的一份报告中称:“红二十六军是从二十年(指民国二十年,即1931年——引者注)山西(贩鸦片)烟客中过去的,当时烟客中有我们的同志参加,领导山西一部分兵变到陕北,当时有人枪三十余,完全是脱离群众的军事行动,后与刘子[志]丹汇合,因刘的部下完全是土匪行(动)被缴械,行(活)动于(三)水、淳化、三原、耀县,甘肃、□阳、合水、正宁和陕北南部。红二十六军在这长久的期间,没有扩大成为西北极大和最有力的革命柱石,担任起创造和扩大西北苏区的任务。最主要的原因是:A.中央和省委(陕西)的领导不够,许多时候中央省委没有关系。B.机会主义的领导……C.土匪路线:红二十六军自成立到现在被土匪拐枪有三千支,现在较好了。D.脱离群众:不能正确地站在群众利益上开展群众斗争,吸收最好的劳苦群众参加,所以征收的战斗员许多是流亡分子,经常把枪械扛上跑了,收了敌人的枪械没有拿……关中的组织大部被叛徒杜衡摧残,小部又被右派张慕陶拿走些,这给开发关中游击战和红二十六军发展上一很大打击。”(48)这份报告完全否定了红26军在建立工农武装割据过程中的正确领导和历史功绩。

1935年5月10日中共西北工委召开玉家湾会议后,郭洪涛“向北方代表写秘密报告,说西北军委成立了,动员令发了,迟迟没有行动;寺村塬打了败仗,陕甘边根据地丧失殆尽,领导机关已逃到洛河川;刘志丹包庇掩护张慕陶右派跑到陕甘、陕北苏区,专门挑拨陕甘、陕北的对立,挑拨红26军和红27军的对立”(49)。尽管给北方代表写报告一事郭洪涛在回忆录中没有记述,但根据朱理治的回忆,郭洪涛的确给中央驻北方代表写过反映红26军和陕甘边特委存在右倾问题的信。朱理治回忆说:“中央孔原同志(简称“中代”)根据陕北郭洪涛、鲁贲等同志的报告,认为陕北工作在1934年有了很大发展,而陕甘边甚为落后;陕甘特委那封信的起草人蔡子伟同志在河北参加过北方紧急筹备会,是右派;又得知有几个右派已经混入陕甘边,因此断定写那封信是右派的阴谋,目的在于阻碍中央路线在陕甘边的执行,并企图推翻陕北已经开始执行的中央路线。”(50)上海临时中央局代表聂洪钧也回忆说:“在上海临走时,贺常志来和我谈话,说了北方局中央代表的意见:有很多张慕陶右派跑到陕甘、陕北苏区,专门挑拨陕甘与陕北的对立,挑拨红二十六军和红二十七军的对立;右派活动的主要人物有黄子文、蔡子伟;刘志丹是陕甘苏区和红军的创造者,对党是忠实的,但思想是右倾的。”(51)

可见,从1933年11月贾拓夫给中央的报告,到1934年7月陕北特委捎上海临时中央局和中央驻北方代表给陕甘边特委的两封密信,再到1935年1月陕北特委给中央的报告和5月郭洪涛给中央北方代表的秘密报告,都是反映和批评陕甘边苏区与红26军存在的“右倾错误”。这给上海临时中央局和中央北方代表形成了这样一种看法:刘志丹等人在陕甘苏区执行的是右倾路线,红26军是一支右倾机会主义者把持的军队,必须派人去解决红26军和陕甘边苏区的右倾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北方代表要求朱理治“去陕北开展反右倾取消主义及右倾机会主义的斗争,并解决右派问题”(52)。上海临时中央局派聂洪钧去陕甘边,也要求“依靠郭洪涛来好好解决陕甘、陕北苏区的右倾反革命问题”(53)。这些都说明,如果没有陕北特委和谢子长、郭洪涛数次给北方代表写信,反映红26军和陕甘边存在右倾问题,上海临时中央局和北方代表也不会派人来,肃反也就不会发生了。

五 中央代表的到来

1935年7月,北方代表朱理治到达陕北永坪镇。朱理治到达后,召开了西北工委执委会扩大会议,传达了临时中央、北方代表1935年1~5月给陕北的5份指示信。指示信认为,“陕甘党内存在右倾取消主义,他们的阴谋已经暴露”,“对于右倾取消主义和机会主义的自由主义便是对帝国主义富农路线的仁慈,对革命的残酷”;号召“反对国民党走狗并与之斗争”,“进行反对右倾取消主义及一切机会主义富农路线的斗争”(54)。除了宣读5个文件外,朱理治还做了一个报告,提出“陕甘党的中心任务是在于巩固陕北、陕甘边苏区,要将陕西与四川的苏维埃运动联系起来,使川陕苏区有伟大的根据地,能够有阵地的有后方的发展伟大的战争,并进一步地使川陕苏区与新疆、青海、甘肃的伟大革命运动联系起来”。据说该报告是郭洪涛起草的。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显然这是一个不切实际的空想,受到了刘志丹等人的嘲弄和抵制,刘说“这是小寡妇梦男人——空想”(55)。刘志丹的嘲弄可能激怒了中共北方代表朱理治和郭洪涛,以后的类似会议没有让刘志丹及其支持者参加。

9月,在朱理治、郭洪涛的主持下,再次召开西北工委扩大会议,西北工委和西北军委的主要成员刘志丹、高岗、杨森、张达志、张秀山和陕北特委主要领导人马明芳等“都没有让参加会议”(56)。会议通过的《中共西北工作委员会执委扩大会议决案》指出,陕甘党存在的问题是:“(1)在二次‘围剿’开始的时候,在军事上表现的退却逃跑,虽是以后纠正了,但是,目前还是在一些地方残余的存在着;(2)对扩大红军的意义,机会主义的估计不够,红军数量稀少;(3)对地方暴动的完全忽视;(4)土地革命中犯了许多错误;(5)苏维埃的民主制度,尚没有广泛的执行,苏维埃内部的反贪污腐化、官僚主义的斗争,异常的不够;(6)苏区中工会工作的忽视;(7)白区城市、农村、士兵反帝工作的忽视等等。”并指出这些错误的出现,“正是由于陕甘党执行中代正确路线的不够,所以发生”。为什么没有执行“中代”的路线?主要因为“暗藏在党内以蔡子伟为代表的右倾取消主义与机会主义的分子,他们的主张是实际对党的路线消极怠工,轻视群众在革命中的作用,不信任群众革命的创造性,降低了党的政治任务。他们不但认为目前陕西革命尚未胜利,而且认为目前争取陕西首先胜利是不可能的;常常惯用煽起党无原则的斗争,他们反对陕甘党是立三路线,很显明的,他们利用反立三的旗帜掩盖他们右倾取消主义的真面目,进行反党的活动。这种错误特别是陕甘边区域陕南区,因与上级关系断绝一时期,容易受右倾取消主义的影响。陕甘党没有认清楚右倾取消主义对党的危害,对右倾取消主义采取一种调和主义的态度,影响工作的发展,停滞、阻碍党的工作进展,使陕甘党遭受了很大的损失。这种右倾取消主义者,他们企图阻止党的正确路线的执行;这种右倾机会主义者,在事实上他们表明要取消阶级利益,他们是阶级的仇敌”。《议决案》要求:“陕甘党站在中央驻北方代表正确领导之下,动员全党的同志,一致的揭发这些右倾取消主义与机会主义的欺骗叛卖作用,只有坚决的斗争与驱逐右倾取消主义与机会主义的分子,陕甘党才能顺利的完成一切光荣的任务。”(57)会后,郭洪涛写了一篇《论扩大会议》的文章发表在《西北斗争》上,认为这是一次具有“非常伟大”意义的会议(58)。

根据“中代”的指示,朱理治的任务是解决陕甘边的右倾问题。但他到陕甘边后,并未立即肃反,而是先对陕甘边的右派问题进行考察,以便采取符合实际的行动。他观察蔡子伟在工委中的表现,“感到此人不像是坏人”,所以,就决定“先抓实际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对‘中代’所说的右派进行考察”。因此,朱理治派李景林、惠碧海、鲁贲到陕甘边苏区帮助工作。他们到陕甘边后,给朱理治写了一个关于陕甘边情况的报告,说刘志丹领导陕甘边在“军事上是很有成绩的,不仅恢复了26军,还给27军很大帮助,但地方工作的确有些问题”。地方工作存在的问题是:“陕甘边特委根本没有做党、团、工会等党群工作的干部,在几万平方公里的苏区内,只有300个党员;有六个县的苏维埃与革命委员会内,根本没有一个党员;非党员实际领导了南区十几个县的分区委,国民党的公安局长甚至做了苏维埃主席;陕甘特委所在地的保卫队内不知有党,是哥老会的把子团占据领导权。最重要的是,群众基本没有发动起来,土地基本没有分配,地主很猖狂。高岗对此还有一套理论,说陕甘边情况特殊,地广人稀,文化落后,群众不要土地。”后来,李景林在给朱理治另一个报告中说:“他们派了惠碧海同志带领土改工作团到下寺湾附近发动群众,斗争地主,刚开了一两次斗争会,地富即到处告状。经济委员会秘书李西坪在群众大会上公开骂群众是土匪,惠碧海同志被撤销了工作团长职务。”这个报告不仅使陕北的党、政、团、工会感到震惊,而且使朱理治“感到陕甘边确有右派,也确有机会主义和自由主义为他们帮忙,假使不开展思想斗争,会犯大错误。”同时,派“马明方、鲁贲等同志前去陕甘边反右倾取消主义,并要他们告诉陕甘特委,发动群众进行土改,是党的基本路线,绝对不能动摇”(59)。可见,朱理治到陕北后就开始了对陕甘边问题的调查,尽管认识上有一些问题,如有“左”倾倾向,但在处理方法上应该说是比较得当的。

9月,从上海来的聂洪钧也到达陕北,他对陕甘边的印象是:“在西北工委的半个多月时间,从一些同志的谈话中,经常可以听到一些说法:从西安、太原来的‘来路不明分子’多是由张慕陶派来的右倾分子,也有西安国民党派来的特务;指出了李西萍等人的名字和在苏区进行破坏活动的事实;‘来路不明分子’所以能够进来,都是刘志丹的引进和受他的包庇;黄子文是刘志丹派到关中的,蔡子伟是刘志丹派到西北工委来的;刘志丹、高岗等都是右倾机会主义者,曾在陕甘边导致红二十六军全军覆灭;刘志丹当过白军旅长,张秀山是刘志丹的‘私人’等等。如此种种,对我的认识有很大的影响。”(60)从以上两人回忆来看,他们的认识基本是一致的,即陕甘边和红26军存在右倾问题。

六 张慕陶、张汉民因素和肃反的开始

前文提到关于刘志丹和陕甘边苏区的右倾问题都与一个叫张慕陶的人有关。张慕陶(1902-1941年),陕西旬邑人,1925年由社会主义青年团转为中共党员,国共合作时期曾任冯玉祥国民军总政治部政治处处长。大革命失败后,担任中共陕西省委委员、常委,组织策划了清涧、渭华和旬邑暴动。1928年赴莫斯科出席中共六大,当选为中共中央候补委员,是当时西北共产党人在中央领导职务最高的。1931年春,因反对王明和六届四中全会被开除党籍,接着在天津被捕后关押在草岚子北平军人反省院。1932年9月出狱恢复党籍后,被中共中央北方特委派往张家口任中共特委书记,帮助冯玉祥筹建察哈尔民众抗日同盟军。抗日同盟军时期,张慕陶与以柯庆施为首的中共前线工作委员会发生了意见分歧,被“左”倾主义路线的执行者开除党籍,并定性为反革命右派。张慕陶被开除党籍后,曾一度进行过反对中共的小组织活动,并在一些重大问题上表示出与中共对立的意见,因此在1933年以来中共的一些涉及张慕陶的文件都称其为“反革命右派”(61)。因张慕陶是陕西人,又曾经担任中共陕西省委领导职务,陕甘边和红26军又直接归中共陕西省委领导,许多人与张慕陶有着同乡、上下级关系。因此,张慕陶被定性为“反革命右派”后,陕甘边与红26军的反右斗争主要是清除张慕陶的影响。如“七月决议”指出:“自去年察省抗日同盟军失败以后,张慕陶、王霖等叛徒勾结革命战线新旧的逃跑分子,组织反革命右派……不但要在口头上揭破反革命右派的阴谋,必须把反右派的宣言大量的印刷,派人散发到国民党的中心城市,并且严防右派混入党内。”(62)“张慕陶、王霖等叛徒为首的反革命右派,勾结杨虎城,渗入共产党内,用欺骗手段,争取共产党的下层同志,诬陷中央是官僚机关,反对中共中央……我们要号召西北的劳苦群众坚决地反对张慕陶等右派在西北的活动。”(63)清除张慕陶的影响,成为西北根据地反右斗争的主要内容。朱理治到陕北时,张慕陶和陕甘边根据地以及红26军还保持着某种联系,“张慕陶派通讯员给另一位同志送信”,更引起各方面的警觉与怀疑(64)。因此,朱理治感到问题很严重,成为促使他下决心进行肃反的一个主要诱因。

对陕甘边进行肃反的另一诱因是张汉民事件。张汉民是中共地下党员,长期在杨虎城的第17路军任职,先后担任杨虎城的卫士营长、警备团长、警备第3旅旅长,“在中共陕西省委领导下,搜集军事情报,支援陕甘游击队,掩护刘志丹、谢子长等来往陕西开展工作”(65)。1934年年底,为策应中央红军北上,活动在鄂豫皖的红25军长征到达陕西,为同红军建立联系,杨虎城指派第17路军张汉民警备第3旅跟随。不料,1935年4月9日,红25军在位于蓝田县的九间房设伏,全歼跟随的张汉民旅,并俘虏了张汉民。在审问张汉民时,红25军主要领导人“从张汉民处知道刘志丹、高岗和张有联系,从而怀疑刘、高和红二十六军干部有问题,种下了后来陕北错误肃反的一条根子”(66)。因此,张汉民事件为红25军到达陕北后立即进行肃反起了催化作用。

1935年9月15日,红25军长征到达陕北。17日,在永坪镇召开了中共鄂豫皖省委、红25军和中共西北工委、西北军委联席会议,由中央代表团主持。会议议题是开展反右倾,会议直指红26军和陕甘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公开指出惠子俊是右倾机会主义的傀儡,要严重地打……这次会议就把反右倾和肃反变成了现实”(67)。关于红25军到达陕北后开始肃反,朱理治回忆说:“肃清右派反革命是‘中代’派我去陕北的任务之一,但我去后只传达了‘中代’指示,集中力量搞扩红问题,想在工作中看看究竟,并没有想到进行肃反。后来发现陕甘边扩红推不动,派去分地的同志被撤了职,土改等问题开展不起来,李西萍等发表失败主义和反对土改的怪论;又听说西安党为右派把持,陕甘边有他们派来的很多人,同时,抓住了张慕陶派到陕甘边和黄子文接头的交通,我这才感到陕甘边确有‘右派’在捣乱。恰在此时,25军到陕北,又从他们那里得知,他们在陕南亦听到西安党为右派把持,并从张翰[汉]民同志的供词中(张当时任杨虎城的第17路军警卫旅长,红25军路过陕南时与该旅发生战斗,25军因不知他地下党员身份,将其俘后误杀)知道西安党派了许多人到26军。因此,又怀疑26军也混入了反革命。由于25军和陕北过去从没有联系,也听说西安党有问题,更感到有搞清楚之必要。于是,省委决定肃反。”(68)上述一切因素的共同影响和作用,使对陕甘边和红26军的肃反成为历史的必然。

为了使肃反顺利进行,9月17日的联席会议撤销了西北工委和西北军委,组成了新的领导机构,成立了陕甘晋省委,由朱理治、郭洪涛、徐海东、程子华、聂洪钧、刘志丹、高岗、郭述申、马明方组成,朱理治任书记,郭洪涛任副书记。省委成立后,立即成立红15军团。通过改组,中共北方代表团掌握了西北苏区政治和军事领导权。之后,召开了陕甘晋省委会议,专门布置了肃反工作。会议确定了肃反的方针:“肃清西安、太原等地来路不明的右倾反革命分子,以及地主富农中的反革命分子。”会议决定“逮捕李西萍和从太原新近派来的张慕陶的一个交通员,以便追踪其他右派反革命”。刘志丹、高岗都参加了这次会议,“并表示同意这个决定”(69)。会议还对肃反进行了安排和分工,由于25军参谋长戴季英曾担任鄂豫皖保卫局审讯部长,而且戴有一套原保卫部门的干部,有肃反经验,被任命为保卫部代部长,主持后方肃反;聂鸿钧曾在赣东北搞过肃反,被指定负责前方肃反(70)。联席会议结束后,红15军团召开了两次军团负责人会议,决定“来一个深入反对右派的思想教育工作,揭穿右派的阴谋活动,严格注意来路不明的可疑分子,对其中确有破坏行为的人应予以逮捕”(71)。因此,这次联席会议标志着陕甘边根据地和红26军“肃反”的开始。肃反的原则是:“第一,要深入反对右派的斗争,揭破右派的阴谋活动。第二,逮捕从西安来的可疑分子,来历不明的分子。第三,在肃反案件中,假如牵扯到参加过暴动,参加过游击队的干部、党员,不论轻重怎样,必须从长远计,不得逮捕。”(72)这个原则应该没有多大问题,但在肃反过程中突破了这个原则,几乎逮捕了所有红26军和陕甘边党的主要负责人,而这些人大都是参与创建陕甘苏区和红26军的老干部。

肃反是从清除与张慕陶关系密切的人开始的,先在前方逮捕了与张慕陶有关系的3个人,接着又在后方逮捕了一位与张慕陶有关系的人(73)。戴季英对被捕的黄子文、张文华等人进行了审问,“在用刑后都讲刘志丹等是反革命,戴季英主张立即逮捕刘(志丹)、高(岗)等”。朱理治回忆说,在严刑逼供之下,“口供越来越多,越来越具体,越是搞不清楚口供究竟是真是假”。他与郭洪涛商议先把刘志丹从前线调回软禁起来,并让戴季英“起草一份信给前方,叫前方注意防备”(74)。郭洪涛也回忆说:“在严刑逼供下,和张慕陶有关的同志供出了红26军领导干部刘志丹、高岗、张秀山也是张慕陶右派。”(75)于是,戴季英便以开会的名义让刘志丹回瓦窑堡,刘志丹到瓦窑堡后,被关进了监狱(76)。聂鸿钧回忆说刘志丹被捕后,“在省委的督促和指责之下,我和程子华等都感到,事已到此,刘既已被捕,前方如不立即采取行动,就有发生事故的危险。随即,按照后方提供的名单,逮捕了高岗、杨森、习仲勋、刘景范等许多陕甘边和红二十六军的负责干部”(77)。在行刑逼供之下,肃反被扩大化了。

关于这次肃反的规模,尚无资料进行全面研究,只是从一些回忆文章中得知,“红二十六军营、连级干部,和地方县科级以上干部,分别囚禁在瓦窑堡和甘泉下寺湾一带”(78)。张秀山也回忆说,“红26军连以上的干部,地方区以上的干部,先后都被扣上‘右派反革命’的帽子,关押狱中,遭到严刑拷打。”(79)关在瓦窑堡的红26军、陕甘边根据地的党政军主要领导人有刘志丹、高岗、习仲勋、杨森、张秀山、朱子休、蔡子伟、秦武山、惠子俊、刘景范、张策、孔令甫、高锦纯、赵启民、高朗亭、王聚德、刘汉武、张文舟、李启明、任浪花、郭宝珊、马文瑞等五六十人。除了王世泰、康健民、刘约山、龚逢春、张邦英等几个人,因负伤或带游击队在边境活动外,陕甘边党政军主要领导干部全部被关了起来。

七 余论

关于这次肃反杀人的问题,各种文献有不同的说法,朱理治说,在肃反中,“后方未杀任何一人,并且前方押回来的人,一个也未审。至于前方杀人,事先并未请示过后方。因前后方相距几百里,前方杀人的事情,我事先也不知道。有一次,我在保卫部审讯,见到聂洪钧同志派回给戴季英送信的交通,听交通谈话,才知道前方杀了一些人,但杀了些什么人,我仍不知道。”(80)郭洪涛在回忆中没有提杀人的事。张秀山在回忆中说:“有的同志被杀掉,有的被活埋,幸存者被摧残得难以言表。中央后来查证,肃反中,他们已‘杀害了二百以上的西北党政军干部’。”(81)1942年12月《中共中央关于1935年陕北(包括陕甘边及陕北肃反问题重新审查的决定》中说:“中央根据十月(一九四二年)陕甘宁党的高干会议对陕北历史问题的检讨与结论……杀害了二百以上的党政军干部。”因此,陕甘边和红26军党政军干部200名以上被杀就成为这次肃反被害的铁定人数。尽管在档案资料和口述资料中,有活埋人的记载,但很少。如蒋成英1987年3月16日谈了华池战区“肃反”的情况,在肃反中“将1934年订的富农全部打成土豪,许多中农被打成富农或地主。并把地主、富农都赶上山去吃草,没收其所有财产。如果地主、富农家有人从事革命工作,都要开除。下刘坪有个姓刘的青年,在警卫班当战士,表现很好,因家中划为富农被开除。有一个纸匠从陕北乞讨来南梁,给地主张彦庆家拉长工,被说成地主的‘狗腿子’而杀害。武生荣曾任华池县苏维埃财政部长,敌占南梁时,因腿病未能随机关转移。以后,他主动带领群众坚壁清野,将政府的十几头牛赶进密林隐蔽起来。但不幸被赵富贵民团抢去,崔(凤鸣)等便以‘投靠反动民团’、‘叛徒’、‘贪污’等罪名将武生荣杀害。”(82)李生华回忆说,“肃反”中,“在下寺湾活埋的有安塞县委秘书张良才,靖边县政府秘书周子恒,陕甘边政府文化委员会的小冯,甘泉人白光彩。”(83)唐致祥回忆说,“逮捕人在前马原,活埋人在贾连坡。据我所知,这里共活埋2次,6个人。”(84)在这次肃反中,究竟有多少人被捕,有多少人被杀害,杀害的是什么人,还需要进一步考证。

关于“肃反”停止的时间,从各种当事人的回忆中来看有两种说法,一种说法是肃反的领导者说在肃反开始不久,就发现肃反错了,停止了肃反。朱理治说,肃反开始不久,“我约郭洪涛一起又审了一次,一致肯定了刘、高等26军同志不是右派。我要郭到前方,告诉前方说:‘口供不可靠,叫前方停止捕人、杀人。后方没有发现刘、高等任何证据,如前方也没有发现证据,后方准备释放。’”(85)从郭洪涛事后的回忆来看,他们当时已经认识到逮捕刘志丹等红26军和陕甘边的领导是错误的,在逮捕刘志丹、高岗、张秀山时,他表示反对,并说:“杀了我的头,我也不相信刘、高、张是反革命。”后来,他和朱理治发现肃反错了后,就决定:“第一,后方不再逮捕人;第二,后方不再审讯被捕的同志。”他受朱理治的指派,到“前方找程子华同志商量停止肃反”,到前方后,“同程子华、徐海东谈了逮捕志丹同志等红26军领导干部没有根据,这是个严重的错误”。于是停止了前方和后方逮捕人(86)。按照朱、郭的说法,在中共中央到达陕北之前,对陕甘边和红26军的肃反基本是停止了,只是没有放人。另一种说法来自于肃反的受害者,说肃反者准备杀被抓的人,是中共中央到达陕北后,才停止了肃反。据张策说:“保卫局的监狱设在瓦窑堡汇川商号的一个四合院内,每间房子都关着十几个人……值得一提的是,这个监狱的后院已经挖好了一个大坑,随时都可以无声无息地埋掉我们这些人。这所监狱可谓是人间地狱,没有任何人道可言,只有等死而已。谁也没有想到党中央、毛主席到达陕甘地区,毛主席一到吴旗镇,发现了肃反的严重事件,就发出停止肃反等待处理的命令。”(87)张秀山也说:“准备活埋我们的大坑都挖好了。”党中央到了陕北,“我们这些遭受迫害的同志,才从‘左’倾的屠刀下解放了出来”(88)。马文瑞放风时“看到后院挖下一个大坑,有二十多米见方,三至四米深,问哨兵挖坑干什么用,回答是‘防空掩体’。后来才知道是准备活埋他们的土坑”。中央红军到陕北后,毛泽东找龚逢春等谈话,了解情况后,立即下令“停止逮捕、停止杀人,一切听候中央来解决”(89)。从受害人的回忆来看,党中央没有到陕北前,肃反还在继续,被关押起来的红26军和陕甘边根据地的领导干部有可能被活埋,只是党中央来到陕北后,才下令停止了捕人和杀人。两种说法均是事后的回忆,没有当时的档案资料来支持各自的说法。

从对红26军和陕甘边“肃反”的始末来看,就思想根源而言,20世纪30年代前期,正是王明的“左”倾路线在中共政治、军事、组织等方面产生深刻影响的时期。王明的“左”倾路线是通过两个途径来影响红26军和陕甘边根据地的,一个途径是中共陕西省委。即在红26军和陕甘边根据地的创立过程中,遭到陕西省委“左”倾思想的干涉,使红军屡遭失败,红26军初创时在终南山的全军覆没,完全是陕西省委执行“左”倾路线的结果。后来,陕甘边和重新恢复的红26军为什么有了发展?就是自1933年陕西省委被破坏后,陕甘边和红26军远离了“左”倾错误的干涉,刘志丹、习仲勋等人才得以走“井冈山道路”,建立了以南梁为中心的“工农武装割据”政权。另一个途径是中共驻北方代表。1933年12月,郭洪涛受北方代表的派遣回到陕北工作,一方面加强了中共对陕北革命的领导,另一方面也把“左”倾思想带到了陕北。他到陕甘边参加了阎洼子会议后,写了《红26军长期斗争的主要教训》的文章和给中共驻北方代表的一系列报告就带有强烈的“左”倾色彩(90),导致了中共上海临时中央和中共驻北方代表认为红26军与陕甘边的确出“问题”了,所以才有中共北方代表派朱理治到陕北,并指示“依靠郭洪涛来好好解决陕甘、陕北苏区的右倾反革命问题”的说法。事实上也是如此,朱理治到陕北后一切工作的开展主要依靠郭洪涛,几乎陕北所有的情况都是从郭那里了解到的。因此,郭洪涛的文章和报告是在陕甘边和红26军中进行肃反的关键因素。关于这一点,郭洪涛自己认为“对陕北错误肃反也负有政治上的责任”(91)。笔者认为这一认识是中肯的,也是符合历史实际的。

注释:

①《西北中央局审查肃反工作的决定》(1935年11月26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六大以来》下,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372页。

②《中共中央西北局党务委员会戴继[季]英、聂鸿[洪]钧二同志在陕甘区域肃反工作中所犯错误处分的决议》,陕西省档案馆藏,编号:4874(顺序号)—13(大类号)—16(属类号)39(小类号),下引档案资料只引编号。

③李维汉:《回忆与研究》上,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6年版,第373页。

④程中原:《张闻天传》,当代中国出版社2006年版,第300页。

⑤⑥本书编委会:《马文瑞传》,当代中国出版社2005年版,第92、186页。

⑦关于这次发言,比较完整地保存在陕西省档案馆里,但档案管理方说上面有指示,这部分档案是不能阅读和引用的。

⑧张秀山:《我的八十五年——从西北到东北》,中共党史出版社2007年版,第136页。

⑨《中央关于一九三五年陕北(包括陕甘边及陕北)“肃反”问题重新审查的决定》,陕西省档案馆藏,编号:5406-13-23-18。

⑩张秀山在回忆中说,在西北局高干会上,毛泽东用了两天时间讲解斯大林的《论布尔什维克化十二条》,其中讲到内战时期党内斗争,“有向朱理治、郭洪涛‘左’倾机会主义的斗争,有向张国焘的斗争,张国焘是右倾分裂主义……向着三个路线做斗争,两个做了结论,一个还没有做结论(指王明),你们现在做了一个西北的结论,是很好的”(张秀山:《我的八十五年——从西北到东北》,第142页)。

(11)郭洪涛:《郭洪涛回忆录》,中共党史出版社2004年版,第87页;中共河南省委党史研究室编:《纪念朱理治文集》,中共党史出版社2007年版,第565页。

(12)《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朱理治同志几个历史问题的审查情况〉的通报》(1984年2月24日),《纪念朱理治文集》,第481页。

(13)郭洪涛:《郭洪涛回忆录》,第88~89页。

(14)如吴志渊认为“王明‘左’倾机会主义路线在陕北恶性发生,西北根据地内发生了严重的肃反事件”(《西北革命根据地的历史地位》,湖南出版社1991年版,第107页)。

(15)郭洪涛:《关于陕北的错误肃反》,《百年潮》2004年第5期。

(16)刘凤阁、任愚公主编:《红二十六军与陕甘边苏区》上,兰州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10页。

(17)阎红彦:《关于成立中国工农红军陕甘游击队和缴刘志丹的枪的关系与事实经过》,陕西省档案馆藏:4434-13-12-73。

(18)《陕西省委给中央的报告(第一号)——关于陕西游击队情况》,《陕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2年(一),甲4,内部馆存本1992年印行,第16页。

(19)(23)《刘景范1983年5月16日谈陕甘边早期革命武装斗争》,刘凤阁、任愚公主编:《红二十六军与陕甘边苏区》上,第315~316、317页。

(20)(22)阎红彦:《关于成立中国工农红军陕甘游击队和缴刘志丹的枪的关系与事实经过》,陕西省档案馆藏:4434-13-12-73。

(21)《张占荣1985年4月11日谈陕甘边革命武装的创建》,刘凤阁、任愚公主编:《红二十六军与陕甘边苏区》上,第329页。

(24)《陕甘游击队材料之六(1932年2月12日~3月20日)》,《陕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2年(一),甲4,第118~119页。

(25)《陕西代表杜励君在北方会议上的报告》1932年6月2日,《陕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2年(一),甲4,第201页。

(26)中央档案馆、陕西省档案馆:《陕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2年(一),甲4,第36页。

(27)《陕西省委关于红军游击队新胜利与冲破“围剿”的主要策略决议》(1932年3月7日),《陕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2年(一),甲4,第49页。

(28)《陕西省委给游击队的指示信》(1932年4月5日),《陕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2年(一),甲4,第80页。

(29)《陕西省委给中央的报告》(1932年4月27日),陕西省档案馆藏,编号:4466-13-13-27。

(30)《陕西省委关于边区军事计划》(1932年9月17日),《陕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2年(二),甲5,内部馆存1992年印行,第58页。

(31)《陕西省委巡视员巡视游击队工作报告》(1932年9月18日),《陕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2年(二),第114页。

(32)阎红彦:《关于成立中国工农红军陕甘游击队和缴刘志丹部的枪的关系与事实经过》,陕西省档案馆藏,编号:4434-13-12-73。

(33)《高岗1932年11月29日关于陕甘游击队情况给陕西省委的报告》,刘凤阁、任愚公主编:《红二十六军与陕甘边苏区》上,第209页。

(34)《高岗1932年11月29日关于陕甘游击队情况给陕西省委的报告》,刘凤阁、任愚公主编:《红二十六军与陕甘边苏区》上,第215页。

(35)杜衡:《关于成立红二十六军筹备情形向陕西省委的报告》(1932年12月22日),《陕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2年(二),甲5,第219页。

(36)王世泰:《回忆红二十六军红二团》,刘凤阁、任愚公主编:《红二十六军与陕甘边苏区》下,第616页。

(37)《中共陕西省委1933年1月4日给杜衡的信》,刘凤阁、任愚公主编:《红二十六军与陕甘边苏区》上,第221~223页。

(38)(39)(40)《陕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3年4月~1936年),甲7,内部馆存本1992年印行,第153、242、244页。

(41)(42)(46)郭洪涛:《郭洪涛回忆录》,第46、46、47页。

(43)张策:《创建陕甘边区革命根据地的回忆》,《红二十六军与陕甘边苏区》下,兰州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918页。

(44)《谢子长给中代的信》(1934年旧历7月27日),见《陕北特委给中央驻北方代表的信》,陕西省档案馆藏:编号4838-13-16-3。

(45)《×××同志谈杜衡“左”倾机会主义的几种表现及以后历次与郭洪涛、朱理治的错误军事路线作斗争的结果情况》,陕西省档案馆藏,编号:4482-13-13-43。

(47)郭洪涛:《红二十六军长期斗争的主要教训》,陕西省档案馆藏:5412-13-23-24。

(48)《陕北特委给中央的报告——关于政治经济、群众斗争及游击队情形、党团组织等问题》(1935年1月24日),《陕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3年4月~1936年),甲7,第444~445页。

(49)张秀山:《我的八十五年:从西北到东北》,第80页。

(50)(52)(54)朱理治:《往事回忆》,《纪念朱理治文集》,第443、443、444页。

(51)(53)聂洪钧:《刘志丹同志冤案的产生》,《革命史资料》第1辑,文史资料出版社1980年版,第111~115、115页;关于聂洪钧来陕北的目的另见《1942年11月在西北高干会上关于陕北肃反问题的发言摘录》,上海临时中央负责人说:“刘是陕甘苏区和红军的创造者与坚持者,对党是忠实的,但思想很右;郭洪涛是最好的干部,完全可以依靠”。(《聂洪钧回忆与文稿》,中共党史出版社2005年版,第41页。

(55)(56)(58)张秀山:《我的八十五年:从西北到东北》,第82、83、83页。

(57)中共中央书记处:《六大以来》上,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691~692页。

(59)朱理治:《往事回忆》,《纪念朱理治文集》,第446~447页。

(60)聂洪钧:《刘志丹同志冤案的产生》,《革命史资料》第1辑,第111~115页。聂洪钧回忆中所谈的一些问题可以在陕西省档案馆所藏的《朱理治同志在高干会上关于党内历史问题的发言》(编号:5432-13-23-44)、《朱理治同志发言关于党的历史问题》(编号:5444-13-23-56)等一些资料中得到印证,只是档案馆方面说“上面”有指示,不允许笔者引用这些资料。

(61)张军孝:《一个有争议的历史人物——关于张慕陶的几个问题》,《西北大学学报》2000年第2期。

(62)《陕甘边区特委关于陕甘边区党的任务的决议》(1934年7月),中共中央书记处:《六大以来》上,第666页。

(63)《西北政治危机与党的紧急任务的决议》(1934年9月),中共中央书记处:《六大以来》上,第668页。

(64)郭洪涛:《郭洪涛回忆录》,第73页。

(65)杨瀚:《张汉民事件:红军与杨虎城的误会》,《百年潮》2007年第6期。

(66)《贾拓夫同志谈陕西党史问题(1927-1937)》,陕西省档案馆藏,4234-13-8-68。

(67)张秀山:《我的八十五年——从西北到东北》,第84页。

(68)(70)(74)朱理治:《往事回忆》,《纪念朱理治文集》,第449、449~450、450页。

(69)(71)聂洪钧:《刘志丹同志冤案的产生》,《革命史资料》第1辑,第113、113页。

(72)《聂洪钧同志发言》(1942年11月7日),陕西省档案馆藏(笔者疏忽未抄案卷号)。

(73)(75)郭洪涛:《郭洪涛回忆录》,第73页。

(76)中共庆阳地委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群众领袖,民族英雄——纪念刘志丹烈士牺牲五十周年》,内部1986年印行,第10页。

(77)聂洪钧:《刘志丹同志冤案的产生》,《革命史资料》第1辑,第114页。

(78)本书编写组:《马文瑞传》,当代中国出版社2005年版,第90页。

(79)(81)张秀山:《我的八十五年——从西北到东北》,第86、86页。

(80)朱理治:《往事回忆》,《纪念朱理治文集》,第451页。

(82)《蒋成英1987年3月16日谈华池战区“肃反”》,刘凤阁、任愚公主编:《红二十六军与陕甘边苏区》下,第493~494页。

(83)《李生华1983年7月4日谈陕甘边“肃反”》,刘凤阁、任愚公主编:《红二十六军与陕甘边苏区》下,第495页。

(84)《唐致祥1982年4月谈关中“肃反”》,刘凤阁、任愚公主编:《红二十六军与陕甘边苏区》下,第497页。

(85)朱理治:《往事回忆》,《纪念朱理治文集》,第451页。

(86)(91)郭洪涛:《郭洪涛回忆录》,第77、80~81页。

(87)张策:《创建陕甘边革命根据地的回忆》,刘凤阁、任愚公主编:《红二十六军与陕甘边苏区》下,第926页。

(88)张秀山:《我的八十五年——从西北到东北》,第86、88页。

(89)本书编写组:《马文瑞传》,第93~94页。

(90)《边区党左倾机会主义路线的历史总结》,陕西省档案馆藏编号:5405-13-23-17,第18~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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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年陕甘边区苏区和红军第26军消灭叛乱问题考证_谢子长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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