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校贫困生问题的思考_大学论文

对高校贫困生问题的思考_大学论文

关于高校贫困生问题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贫困生论文,高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教育。随着我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收费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加上社会上先富起来的地区和比较贫困的地区人们收入差距的加大以及物价上涨等原因,家庭负担一个大学生的费用越来越高。高等学校中因家庭贫困难以维持学业的学生逐渐增多。高校贫困生问题,成了当前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一、高校贫困生的现状已引起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

各省、市对贫困生的界定有不同的标准。如某省有关部门在调查高校贫困生情况时划定:月生活费在70元以下者为贫困生,其中,月生活费在40元以下者为特困生。据调查,在高等学校中贫困生约占学生总数的5~10%,特困生占2%左右。这些学生平时连食堂最便宜的菜都舍不得吃,以馒头、咸菜度日,家庭经济困难,使他们的身体和学业受到较大影响,有些面临着辍学的危险。

贫困生的家庭有多种类型。①大多数贫困生来自“老、少、边”贫困地区农村,家庭收入很少,致富无门、生活困难,尚未解决温饱问题;②单亲家庭,包括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孤儿寡母家庭;③残疾人家庭;④农村多子女家庭;⑤城市因企业经济效益差而下岗的职工家庭;⑥由于天灾人祸等原因出现的困难家庭等。

高校贫困生问题是伴随着高等教育改革而出现的新问题,已受到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关心。1994年,国家首次从总理预备金中拨出1.1735亿元专款用于资助高校中的困难学生,并决定在普通高校设立勤工助学基金,将中央专款作为启动经费使用。1995年,国家又于2月和5月两次从总理预备金中拨出专款2.1735亿元,用于支持面向全国招生的中央部委院校资助困难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或作为困难补助直接资助特困生。

1995年初,国家教委发出了《关于对普通高等学校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杂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各省、市、自治区政府目前正在按照中央精神,从地方财政中拨出专款,支持所属各高校资助贫困生的工作。

二、解决高校贫困生问题的途径

为了妥善解决贫困生问题,各高等学校都想出了很多办法。清华大学对学生的承诺是:只要学习勤奋,绝不会让生活困难的学生中途辍学;只要分数“达标”,绝不会把家境贫寒的考生拒之门外。洛阳工学院的口号是:“决不让一个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全国许多高校也都是这样考虑,这样做的。他们解决贫困生问题的途径是:

1.完善与收费制度相配套的奖、贷学金等措施

目前,高等学校的奖学金不仅奖励面小,金额少,而且类型过于单一,未能照顾到贫困学生和特殊的学生群。应该注意到的一个基本事实是:大多数贫困生来自农村的贫寒家庭,能考上大学已属不易,与全班同学相比,往往学习基础较差,加上经济困难,营养不良,学习成绩特别拔尖、能获得奖学金者为数很少。所以,奖学金在解决贫困生问题上所起的作用不太大。贷学金发放数额也较少,而且制度不完善。各高校都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将奖学金的受奖学生数比例扩大,奖励金额增加,在调查摸底后对各系、班的贫困生进行排队,加大对贫困学生贷学金的发放数额,每学期发放一次,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向贫困生倾斜。

2.建立高等教育的贷款制度

建立高等教育的贷款制度,是实行高校收费制度改革的一项前提。贷款制度是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和贷学金发放的制度不同。教育要优先发展,但又面对资源不足的困境。贷款制度实质上起到预借未来收入的作用,用于增加教育的投入,加快教育的发展。国家投入少量启动资金,却能带动大批资金进入教育领域。这是在当前教育投入不足情况下的明智之举。所以,它能最大程度地保证公民接受高等教育不受家庭收入的限制,是保证教育公平性的最佳选择。

3.动员高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自发捐款资助

最早注意到高校贫困生问题并想方设法予以解决的,应该说正是高校本身。因为贫困生就在本校,就生活在同学们中间,他们生活困难的真实情况,同学和老师都很清楚。1994年11月,洛阳工学院党委宣传统战部、工会、学生处、团委联合发出了在全院开展“爱心助学工程”及建立“爱心助学基金”后,受到全院师生和社会各界的热情支持,共筹集捐款27480元,作为院爱心助学基金。1995年5月,院爱心助学基金会拿出7000元首批资助了20名特困生,缓解了他们的燃眉之急。

目前,全国几百所高校都开展了名称不同、次数各异的师生捐款资助贫困生的活动。这项活动的意义不仅仅是捐钱助学,更主要的是在师生中进行生动的奉献爱心的思想教育,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上进心,加强同学之间的理解和团结。但是,这种群众性的捐款活动不宜开展次数太多,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贫困生的问题。

4.通过预分配方式,由企业支付学生的在校费用

随着高校毕业生分配制度的改革和大学毕业生人才市场的建立,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使大学毕业生的预分配成为可能。作为用人单位,为了企业的发展,也为了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乐于提前支付贫困生在校期间的生活费用。但是,贫困生和用人单位必须签定合同,该生毕业后一定要到该企业工作,否则,一切费用由该生自己负担。今年,河南省汝阳县有一女生高中毕业考入郑州某高专,洛阳卷烟厂愿支付其上大学期间的一切费用,并派车将她送往郑州上大学,希望她毕业后来厂工作。这种做法在社会上反映很好。对于一个毕业生来说,这也不失为彻底解决困难的好办法。

5.鼓励贫困生通过勤工助学自立成才

组织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是高等学校收费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配套措施。国家教委和财政部在1995年下达中央专款时明确要求:除一部分经费用于直接补发给特殊困难学生外,大部分经费要纳入勤工助学基金和学生贷款。应组织困难学生参加适当的有益的劳动,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报酬,在参加社会实践的同时,取得经济资助,自立成才。

目前,全国已有369所部属高等学校建立了勤工助学基金,勤工助学活动也大规模地开展起来了。上海市46所高校勤工助学基金总额已达1814.8万元,开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11452个,全市高校1.4万特困生,约有70%不出校门就已做到有活可干。清华大学1994年至今约有3万人次参加校内勤工助学,总报酬支出达200余万元。特困生每干1小时,可以获得3元的收入。重庆大学和浙江大学,已分别为特困生提供1000个和900个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同学们通过劳动,每月可增加几十元到一、二百元的收入。南开大学1994年以来投入100万元设立“勤工助学基金”,并利用这项基金设立了180多个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同时还计划设立“智力勤工助学基地”。洛阳工学院也组织贫困生参加打扫报告厅和校园卫生、校园绿化、学生自行车管理、制图教室的卫生管理等勤工助学活动。学院成立了家教服务中心,帮助贫困生联系做家庭教师,使贫困生既增加了收入,也培养了自立能力和克服困难、顺利完成学业的信心。

6.高校收费与招生并轨的改革步伐要与经济发展的速度相适应

高校收费制度直接牵涉到广大学生、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利益,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所以,收费改革要考虑到这样一个基本国情:普遍的低收入家庭;日益扩大的东西部差距;不完善的劳动力市场;缺乏自我约束能力的高校体制;农村贫困地区家庭的承受能力较弱等。确定高校收费标准要充分估价与收费改革相适应的资源配置体制、招生和就业制度、学籍管理和高校内部管理制度的配套改革,要以运用科学的调查研究手段和取得真实可信的资料为基础,使高等教育的改革有助于区域间经济和社会的均衡发展,有利于缩短经济发展的差距。

目前,全国200多所实行招生“并轨”改革的高校,由于学生的生活费用上涨,贫困生的数量达到全体在校生的十分之一,以致出现了所谓“高校中的希望工程”的提法。倘若收费制度全面铺开,全国又有多少贫困生需要资助?所以,高校收费和招生并轨的改革要积极稳妥地进行,步伐要与经济发展的速度相适应,以利于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

当然,高校贫困生问题的最终解决有待于整个社会彻底消灭贫穷。社会财富丰富了,无论城市或农村都过上了富裕幸福的生活,社会上没有贫穷户,高校也就没有贫困生了。党中央现已制定了2010年的远景规划,相信这美好的理想一定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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