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分析Merle的一些活动与维护海关管理的“廉正”_海关论文

进一步分析Merle的一些活动与维护海关管理的“廉正”_海关论文

梅乐和维护海关行政“完整”若干活动再探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探析论文,海关论文,完整论文,行政论文,乐和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6;F752.5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5019(2009)06-0108-09

近代中国海关长期由英国人把持,他们特别强调海关行政的完整,乃至地方发生动乱,可以牺牲中央政府的利益,向地方政权让步、妥协,以换取海关行政的完整;对于外国势力威胁海关行政的完整,更是不惜牺牲中国的利益,以保海关行政的所谓完整。第四任海关总税务司梅乐和(F.W.Maze)秉承这一传统,在新形势下,在错综复杂的中外各种势力之间周旋,平衡各方利益。关于梅乐和维护海关行政完整政策的研究成果较多,主要集中于对梅乐和维护海关行政完整政策实质的揭露,指称这一政策完全代表列强尤其是英国自身的利益。对这一政策失败的分析,则笼统地归因于中国半殖民地社会性质。[1-5]本文拟通过梅乐和档案及具体史实,考察梅乐和维护海关行政完整若干活动中的个人心态,以及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因索的影响。

一、对津海关事件的态度

1930年,阎锡山因参加中原大战急需款项,听从津海关监督的建议,强行接收津海关。其英籍顾问辛博森(B.L.Simpson)曾在海关服务,于是他任命辛为津海关税务司,于同年6月16日强迫津海关税务司贝泐(F.H.Bell)移交,引起轰动。

梅乐和获悉阎锡山要夺取津海关的关税,他的态度是:我不可能也不会从一个被公认的中国政府的关税中,正式地挖一部分(尽管数量很小)给一个不被承认的阎锡山派别,而损害中国的信誉。据说阎锡山曾致电易纨士(A.H.F.Edwardes),① 要求他帮助筹措外债并来北平。这是因为1928年英国驻华公使蓝普森(M.W.Lampson)曾劝说阎锡山支持易纨士,阎锡山现在要利用这个人情,在当前困难时刻请求易纨士在筹款方面给予帮助。②

南京国民政府对于阎锡山强占津海关感到非常惊讶和失望,表示坚决反对。梅乐和一再劝告中国财政部长同意他的妥协方案,即同意将津海关的关余暂时留存天津。他派秘书科税务司丁贵堂,按这个原则秘密去北方,与阎锡山、冯玉祥、孙传芳等人会晤,以求和平解决津海关的危机。

津海关被强行占领后,梅乐和给关务署长张福运写了份呈文,称:“窃查月余以来,津海关因在南北战争情势之下所发生之问题,至为困难。伏以此问题并不仅为单纯之海关问题,实已成为政治问题,当然应由中央政府决定方针,妥为处理。在职既不过为中央政府雇员之一,自惟有执行政府命令,以尽职责。惟在此项问题甫经发生之始,(职)曾非正式建议,以为除非将津关所征新增关税暂行存留天津,停止汇沪,静候军事解决以后再行处置,实不易解决此项难题。维时在(职)窃以为北方当局定可容纳此种建议,而对津海关亦决不至归北方单独管辖,否则设不幸致津关管辖问题有所变动,恐向来完整之海关或将因而分裂,即开空前未有之恶例。嗣以前项提议并非中央之政策,遂作为罢论,自只有遵奉中央命令办理而已。至津关税务司贝泐处此困难情势下,始终尚能保持海关纪律,对于其所负之职责,照常忠实进行,并竭力设法避免外界干涉,冀得保全中外商务及经济上、航业上种种利益,勿使稍受影响,其功绩似未可壅于上闻,伏乞转呈部长察核。再者,此次津关事变既将向来完整之海关予以分裂,其最大之危险即为将来留一恶例,设非立将该关设法恢复原状,仍归中央政府管理,诚恐各省地方当局纷纷效尤,亦将中央政府委派之税务司援例驱逐,另行派员接替,则海关向来完整之制度及多年良好之功效,必扫地以尽。且如令素无经验之外界人员充任海关高级官长,以指挥任职多年阅历甚深之关员,尤不啻将关员服从纪律之精神完全损毁,甚至经济界、银行界以及持有各项公债库券者,均非宣告破产不止,实于国计民生影响綦巨。职忝管榷政,对于中国海关之完整常欲竭力维持,并以为必将海关立场超出于任何党争以外,方于党国前途大有裨益。窃思此项原则无论为政府威信计,为国民利益计,均有严行保持之必要。是否有当,理合备文呈请鉴核,训示施行。”[6]512

关务署批复梅乐和称:“关于海关之完整应竭力维持,实为必要之图。至海关行政向系秉承政府命令办理,征税事项本与政治问题无关,所称将海关立场超出政争以外之原则,持论颇有见地。”[6]512

这一时期,梅乐和几乎每天都去见宋子文,他相信宋会支持他的政策。但主要困难是天津领事团的鲁莽行动,切断了他脚下的路,极大地激励了蓝普森。正是这个困难,使他似乎处于孤立的地位。鉴于这种情况,他不得不于6月23日致电蓝普森:假如领事团默许辛博森接管海关的行动是真的,列强中任何一国首先采取这种态度,就等于官方默许海关的分裂。假如在天津突然出现一个临时海关,列强不表示反对,那么将造成危险的先例,全中国其他地方的半独立当局会纷纷效尤。这样必然破坏海关的统一,海关的效率因此受到影响,那么靠完整和统一的海关所担负的财政利益肯定受到影响。列强对天津临时出现的海关的任何默许,将是冒一个靠妥协而胜利的危险。③

然而,其他军阀却抱怨梅乐和关闭海关,撤走关员。梅委屈地说:“这是政府要求我这样做的,我只是执行命令而已。”否则,就会像李泰国(H.N.Lay)和安格联(F.A.Aglen)一样,因不服从中国政府的命令而被解职。同时他重申:“我以后还会这样做,期望我违抗命令的想法是极其荒谬的、不合法的。在上海中外银行家们理解我所处这个职位的困难处境,一致认为我执行被公认的政府的命令的行为是正确的。”④

梅乐和被此事弄得六神无主,“病急乱投医”。1930年7月22日,梅乐和给他的老朋友时任中国驻美大使的伍朝枢写信。他首先向伍朝枢报告津海关事件的起因,希望伍能为他指点迷津。他说:“由于阎锡山受辛博森提供的错误信息以及葛敬猷、朱鹤翔不好的建议所误导,发现自己现在进退两难。有进一步消息称,辛博森正积极地进行冒险行动,使得鸦片和毒品从津海关进口不断增加,当然我现在还没有掌握确切证据。但辛博森是个可疑的税务司,并被英国公使馆所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为,他是一名欠债不还者。他还欠海关许多钱,但他拒绝偿还。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外国冒险人物,却被北方任命为总税务司。——因为在当前情况下,你的观点举足轻重。”⑤ 远在美国的伍大使也没有什么“灵丹妙药”可以救他,即使有,远水也解不了近渴。

于是,他转而向张学良求救。张学良向他保证不会干涉津海关行政,并建议他挑选津海关税务司候选人以取代辛博森。于是,梅发布命令立即重开秦皇岛关,作为山海关的分关,不再隶属津海关。阎锡山也想到了张学良,派辛博森恳请他支持接管津海关,为张所拒。而蒋介石则希望由东北军封锁天津海关,其在5月3日的日记中写道:“津关如能由张学良封锁,则大局为之一转也。”⑥ 津海关事件因牵出了一个辛博森案,而中英之间正在谈判法外治权问题,如何处理辛博森,牵涉法外治权的敏感问题,故英国对津海关事件态度暧昧,其他列强亦各怀心思。⑦ 南京政府封锁天津海关的措施遭到梅乐和反对,国内媒体除《民国日报》外,也不同情中央政府。⑧ 由于张学良发出拥蒋通电,派东北军入关,形势急转直下,不久阎锡山宣布下野,接管津海关的闹剧至此收场。10月30日,总税务司任命原津海关署副税务司纪尔森(R.C.Grierson)为署税务司,负责恢复津海关事宜。

二、对两广截留关税的态度

1931年2月底,蒋介石准备召开国民会议,制定宪法,遭到立法院院长胡汉民的反对。蒋将胡汉民软禁于南京东郊汤山。4月30日,胡派分子发表反蒋通电,两广、西山会议派等军阀于5月27日召集国民党中央执监委员会非常会议,议决在广州成立国民政府。南方局势出现混乱,海关不得不采取应对措施。

1931年5月1日,梅乐和在致粤海关税务司法国人伯乐德(A.C.E.Braud)电中称:“你要坚持中国人民的总的利益等等。当然你要用电报保持与我联系,随时详细汇报事件发展情况,无论是政治方面的还是军事方面的。一定要谨慎,没有我的具体指示,不得与地方政府达成任何协议。”⑨ 同日,梅乐和又给粤海关副税务司英国人赫尔(B.E.F.Hall)发了封纯私人函,称这种临时将税款全部留在广州安全保管的办法,广州地方政府应该信任我们,理解我们的诚意,其目的是保持我们不与政治发生关系。你必须亲自努力,采取一切措施,与广州政府达成一个解决方法,但要维护中国的信誉和海关的完整,使有关各方的利益不受损害。⑩

梅乐和为了维护海关的所谓完整,不得不做出让步。他对伦敦办事处税务司华善(P.R.Walshan)说:“我必须指出,假如我们不对海关问题做出一定范围的让步,允许广州保留附加税,而继续将5%的关税像以往一样汇解上海作为债赔,所有两广境内的海关将会被劫夺,进而完全脱离南京的管辖。但为了照顾南京的‘面子’,只能暗地里互相默许,首先广州要做出姿态,通过‘抢夺’各关附加税的收税银行的方式,然后各关税务司提出抗议,最后不得不屈服于不可抗拒。这种‘抢夺’显然是更具技术性行动,就像所设想的那样,就像《泰晤士报》对事件所报道的那样,对我们的日常行政和总税务司署的正常管理没有影响。”(11) 梅乐和向英国外交部报告说:“广州事件现在主要困难是如何说服南京政府要理智。我认为从两广地区9个海关撤走我们的关员,是最不明智、最不确当的做法。因为这样做的结果,将使我们放弃中央政府对占全国四分之一的海关的控制,同时还丧失5%附加税的征收权,显然对南京政府不利。但我可以向你保证,在如此政治分歧和混乱的高潮中,说服南京政府财政部不要插手海关事务,对我来说是件非常容易的事。”(12)

九一八事变后,中日民族矛盾上升,两广地方实力派与蒋介石的矛盾有所缓和,宁粤实现合流。梅乐和对华善说:“伍朝枢博士(广州和谈代表之一)前天请我去,在会谈中他向我保证,广州方面完全理解我面对南方问题的处境极为敏感。他说我可以安心地执行我的政策,进行关税发放,不会受到怀有敌意的批评!”(13) 于是两广海关危机随之化解。

三、对福建人民革命政府接管海关的态度

1932年“一·二八”事变后,第十九路军被派往福建参加反共内战。十九路军领导人陈铭枢、蒋光鼐、蔡廷锴等不满蒋介石的“攘内”政策,联合李济深等国民党内反蒋势力公开反蒋。11月20日,召开中国人民临时代表大会,议决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福建人民革命政府),以武装对抗蒋介石。革命政府成立后的第四天,即11月24日,外交部长陈友仁就召见闽海关税务司王爱生(H.G.MacEwan),提出接管闽海关和所有关税的要求,同时对厦门关税务司和福海关提出同样要求。三关税务司向总税务司报告情况后,梅乐和向财政部长孔祥熙汇报并建议,南京政府最好暂时不要对革命政府采取过激行动,由海关与革命政府进行谈判,只要海关能执行关务,闽变者不劫夺海关组织和行政,即使牺牲三个海关的全部关税,也算不了什么。同时对三关税务司强调:你们要记住海关的完整最重要,“任何能够维持海关行政完整的行动都会获得批准”,意思是说他们可以向人民革命政府妥协、让步,并嘱咐他们给他的密函必须由港转送。(14) 于是,根据总税务司的指示精神,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三海关与革命政府达成协议:(1)自1934年1月1日起,对进出口及转口税一律加征10%附加税。(2)闽海、厦门、福海三关指拨偿付外国债赔之款,仍汇解上海总税务司账户。(3)自11月18日起,上述三关每月解缴人民革命政府财政部42.5万元。(4)三关的用人、行政仍由税务司办理。[7]406

梅乐和认为,只要“我们能确保海关的完整,闽海关和厦门关能继续执行关务,即使我们失去这两个海关的全部关税,我认为我还是成功的”。(15) 英国驻华公使蓝普森对梅乐和处理闽变的方法很满意,“不管怎样,这件事像所预料的那样,终于取得了令人满意的结果”。(16)

由于蒋介石一方面以优势兵力严行镇压,闽变者寡不敌众;一方面采取分化瓦解十九路军的策略,福建人民革命政府不到两个月就被迫解散,一些领导人先后去香港或出洋,闽变于1934年1月归于失败。福建省内三关,只是在11月20日至12月28日之间,被福建人民革命政府截留厦门关税款计226434.07元,海关行政一切如常。[7]406

四、对伪满洲国分裂海关的态度

九一八事变后,东北各关相继被日本侵略者控制。因为中国海关与英国的利益关系最重,所以英国必然要关心东北问题。梅乐和首先与英国驻华公使馆联系,获得外交上的支持。1931年10月21日,他给蓝普森写信,强调海关的半国际性和特殊的利害关系。如果现行的海关组织遭到破坏,那么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和国际关系就要受到影响。(17) 但梅乐和存在幻想,指示东北各关税务司与日伪官员保持友好关系,在1932年新年之际与日伪官员互赠贺年片。(18)

然而,日本帝国主义觊觎我国东北领土由来已久,不是互换贺年片就能阻止其野心的。日本关东军早就设想建立一个由日本控制的傀儡政权。1932年2月16日,在关东军的操纵下,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汉奸首脑在沈阳召开“建国会议”,决定先建立“东北行政委员会”。18日,“委员会”发表宣言,称东北要脱离中国而独立,决定成立“满洲国”,并通知东北各关海关监督,即日起东北各关归其管辖,将委派日本顾问监督海关事务,将税款由中国银行转存日本横滨正金银行或委员会指定的银行,停止将税款汇解上海总税务司账户。1932年3月1日,由日本扶植的伪满洲国成立。

梅乐和此时仍然幻想通过谈判维持海关的完整,于是他向国民政府建议,按以下框架与伪满洲国进行谈判:(1)“满洲国”按东北各关的关税比例摊付外国债赔后,可以截留东北各关所征收的关税附加税。(2)“满洲国”保证维持东北海关的行政完整,总税务司对东北各关拥有行政管理权。

梅乐和可能觉得“满洲国”不会接受,又进一步做出让步。只要“满洲国”尊重海关行政在东北维持完整,东北各关税务司的变动可以征求“满洲国”的意见。如对东北海关的税则和有关法规进行修改,事先通告“满洲国”。只要“满洲国”承认有摊付外国债赔的义务,在具体做法上可以变通:以大连关的税款摊付债赔,其他各关的税款可由“满洲国”留用,或者东北各关包括大连关的税款按比例摊付外国债赔后,剩余税款包括附加税全部由“满洲国”留用。(19)

国民政府对于梅乐和的建议没有立即表态。于是梅乐和转而向公使馆求教,希望通过外交途径劝说国民政府采纳他的建议。公使蓝普森也未立即表态,而是向外交部请示政策。英国的态度是:只要东北海关继续提供过去海关所提供的债赔服务,英国的利益就可得到满意的满足。于是,蓝普森答复梅乐和说:“关于满洲国海关问题,我完全认为你在信中所建议的聪明的框架,应该被采纳。”(20) 国民政府也处于矛盾之中,不能公开支持梅乐和与伪满洲国谈判,否则就等于承认伪满洲国,但东北的实际问题又要解决。所以,当梅乐和派汉文秘书科税务司丁贵堂与伪满洲国代表进行非正式谈判时,采取默许的态度。谈判结果是,“满洲国”认为其是独立国家,应该独立管理辖境内海关。但考虑到关税税款一直承担偿付外债和赔款的事实,同意暂时维持现行的海关行政和制度。其前提是:(1)山海、大连、滨江、瑷珲、延吉及安东六关及其分支关卡,应归“满洲国”管辖。(2)暂时维持中国海关现行进出口税则和征税办法。(3)“满洲国”将根据税收比例摊付外债和赔款,剩余及附加税款归“满洲国”留用。(4)现在各关服务华洋职员可继续留用,但税务司及高级职员的迁调,应事先获得“满洲国”的认可。(21)

梅乐和得知消息后,于1932年3月24日向国民政府财政部部长请示办法。他说:“我的建议只是部分被采纳,使我感到失望。新的国家向中央政府提出如下建议:在满洲国境内的海关原则上归新国家管理,偿付债赔义务照样履行,保证维持以前在总税务司署领导下的状况,允许新政府获得境内所有关余。满洲国内阁会议于3月21日已批准这一建议,现将这一建议转告你。”

大连关日籍税务司福本顺(J.Fukumoto)和丁贵堂是按如下框架进行谈判的:

福本顺提出的框架是:(1)“满洲国”各海关行政应继续在总税务司唯一的管理之下,“满洲国”可以提高海关监督的权力来行使它的主权。(2)所有现行海关税率和规章应继续有效。(3)“满洲国”各关税务司应按惯例按过去三年所有关税的平均值汇解给总税务司,以偿付以关税担保的外债和赔款,允许海关银行将扣除海关行政经费以及被不可抗力的地方扣留后的净数余款交给海关监督。(4)总税务司得指示大连关税务司,提前告知“满洲国”各关税务司的变更,不包括大连关。(5)“满洲国”应该有效地协助海关防止走私。

丁贵堂提的框架是:(1)要维持东北海关行政的完整。(2)通过总税务司维护中央政府对“满洲地区”海关的权威。(3)“满洲国”当局对防止走私应给予有效的协助,以增加税收。据统计今年第一季度就有4500000元货物通过安东走私人满洲。当然,“满洲国”当局对待海关的态度还是相当客气、诚挚和友好的。殷切地希望你们采取一切方法能够影响公使,尽早地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在互相默许的情况下进行。(22)

1932年3月24日,伪满洲国内阁会议决定:(1)统辖东北各关;(2)在“满洲国”内暂时沿用中华民国关税税率征收进出口税;(3)关税收入中外债和赔款担保部分,每月按例汇解总税务司;(4)扣除外债和赔款担保剩余部分,计入“满洲国”政府收入;(5)由于大连关在日本行政权内,再进一步与总税务司协商后接收。

作为总税务司,梅乐和的主要责任是维持海关完整,而英国政府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关税担保外债和赔款偿付,由于伪满洲国的目前做法符合他们的意愿,他们的利益得到了维护,所以梅乐和和蓝普森都采取对伪满洲国妥协的态度,他们也要求国民政府能够妥协,对伪满洲国的决定给予承认。国民政府显然不可能同意梅乐和的妥协方案,不能承认伪满洲国的决定,如果同意了就等于承认伪满洲国为合法政府。伪满洲国不管国民政府承认不承认,按既定方针办。3月28日,伪满洲国财政部向安东、山海、滨江、珲春、瑷珲、延吉、满洲里、绥芬河以及大连等伪满洲国辖境内的全部海关发布命令,要求自4月1日起,纳入该部管辖之下,依据该部所定法规征收关税。

梅乐和见伪满洲国要将东北海关收走,紧张地表示宁愿保管税款银行被劫夺,也要维持海关行政的完整。他异想天开地想让伪满洲国当局按他的意志办事,让他们与关税保管银行交涉,即与中国政府交涉,以避免税务司与伪满洲国当局直接发生冲突。他指示东北各关税务司,如果“满洲国”当局要劫夺海关,可以让他们从海关银行劫夺关税,但不能劫夺海关行政,税务司不要直接与“满洲国”当局发生关系。(23) 另外,梅乐和利用总务科税务司岸本广吉的日籍身份与日本公使重光葵进行密切联系,要求日本不要干涉东北海关行政,不要干涉海关制度,不要破坏中国海关行政的完整,不要激怒英国及其他列强。梅乐和不惜牺牲中国利益甚至出卖中国主权与日本当局进行交易,表示只要日本保证东北海关不被劫夺,就能保住岸本广吉的总务科税务司的职位,即使中国削弱日籍关员的地位,他也要采取保护措施维护之。

伪满洲国当局没有按梅乐和的如意算盘转,6月7日,伪满洲国财政部命令大连关税务司及东北各关税款保管银行停止向总税务司账户汇解税款。6月25日,日本关东军与伪满洲国出动军队武力劫夺滨江关(1929年5月之前称哈尔滨关),任命日籍关员为税务司。伪满洲国又委任福本顺为“满洲国”政府大连关税征收处负责人。大连关日籍关员除一人外,其余(共62人)全部致电总税务司梅乐和,表示与中国海关断绝关系,大连关被接管。其后,山海、安东、延吉及珲春分关、滨江关绥芬河分关等关相继被劫夺。8月22日,沈阳关也被劫夺。9月26日,关闭瑷珲关,所有人员暂时撤退。10月28日,伪满洲国劫夺最北边与苏联交界的瑷珲关满洲里分关。至此,东北各关均被日本和伪满洲国劫夺,梅乐和企图以牺牲中国主权和关税利益,换取海关行政完整的幻想彻底破灭。其间,中国财政部长宋子文通过梅乐和与英美公使协商时,美国欲联合英国限制日本分裂中国海关的行动,英国担心此举会遭日本报复而不响应。中国面对日本“中、满直接谈判”的险恶条件无计可施。(24)

五、对日本劫夺沦陷区海关关税保管权的态度

1937年卢沟桥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海关关税和海关行政各方面更是全面进攻,首先劫夺了津海关和秦皇岛关两关关税保管权。是年8月30日,日本驻天津总领事口头通知津海关税务司梅维亮(W.R.Myers),海关在日本占领或管理区内,应照以下三项办法办理:“(甲)海关税收除应摊付外债部分可照常汇解外,其余税款在全部问题尚未解决以前,应存于日方认可之银行,暂为保管;(乙)海关在前项区域内,所有中国当局进口之军火,即使领有国府护照,亦不准放行;(丙)上项余款应暂存横滨正金银行保管,否则应另筹日方认可之方法,担保该项余款不移作不正当用途。以上三项海关如能照办,日方对于海关及关产充分保护,并制止日人在上述区域内私运;且在双方举行交涉以前,亦不提出要求修改税制;倘海关不予照办,日方恐必将上述区域内之海关接收,由日方完全管理。”梅维亮于当日致电梅乐和汇报这一情况,并认为虽然目前日本对于上述办法,仅限于天津及秦皇岛两关,将来必扩大至胶海关甚至江海关以及南方各关。梅维亮建议现在只有接受日方甲、乙两项办法,一方面再设法交涉,将多余税款由国际担保,交汇丰银行暂行保管。梅乐和将梅维亮电报转呈关务署,并认为梅维亮所建议各节“实属不无见地”。这样做可以使:(1)津秦两关应摊付之债赔部分,仍得照旧汇解上海,中国对外信誉借可维持。(2)津秦两关如能照常执行职务,既可维持海关行政的完整,又可使中央主权得以体现。(3)所余之款,战争结束前中日双方均不能动用,战后该款自然属中国政府所有。若不接受日方的要求,日本必劫夺津秦两关乃至沦陷区其他各关,那么不仅要损失全部关税,上述种种利益亦将无法得到保持。为了维护西方列强的利益,尤其是为了维护英国对中国海关的控制权,梅乐和力图使国民政府接受这些出卖中国利益的要求。他说:“权衡轻重,窃以为该项提议,甲乙两项似应予以接受,如中央政府特许照办,可由职令梅维亮税务司就地接洽办理。”

梅乐和认为保全津秦两关,就是保了中国的主权。但关务署认为日领所提三项办法已碍及国家主权,且自敌方封锁我国海岸之后,对于海关巡船任意毁击,显然已干涉海关行政。要求总税务司极力维护好每一个海关,如遇有某关不能执行职务时,应即将该关封闭,立于附近相应地方,另行设关征税。

梅乐和始终强调当时北方只有津秦两关标志着南京政府的主权,应当尽一切努力不使其脱离;如果北方的海关被劫夺,再恢复管理就难了;如果真的被劫夺了,就会开一个危险的先例。只要北方的海关不被日本劫夺,海关就是完整的。他提醒南京政府:“不要忘记,河北省实际上由日本人控制的,因此他们提出的条件不算太苛刻。”所以,应该不惜任何牺牲,避免海关被劫夺。他再三催促关务署接受日本当局提出的条件,“如在限期之前,仍未奉有钧令,职即以为对日条件默予承认”。关务署当即复电命令他:“此事正呈请政府核夺,在未奉命以前,不得按所拟办法办理。”而梅乐和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但没有关务署的指令,他也不敢轻举妄动,只是不断进谏。

南京政府本想借助英美法三国进行外交交涉,但日本对于三国的抗议不予理会,认为那只是一般形式而已,只要这种空洞的抗议不预示要发生战争,就不必太认真对待。南京国民政府眼看三国的外交交涉没有起什么作用,财政部关务署只好指示梅乐和:“部座非正式特准该总税务司自行斟酌,将津秦两关税款存于当地殷实可靠之银行,以为最后之让步。”梅乐和接到指示后,即授权津海关税务司梅维亮,在天津正金银行开立账户,自1937年10月22日起,将津秦两关的全部关税存于该行。可是,令各列强及中国政府意想不到的是,日本帝国主义根本没有什么信誉可言。税款存入正金银行后,日方声明“一时不拟由该行(正金银行)提款拨付债务”,使西方列强和国民政府上当受骗。[8]

六、留在沦陷区维护海关行政的所谓完整

1938年2月,梅乐和按孔祥熙指示赶赴香港见孔。他向孔建议,必须维护海关行政的完整,中国的利益才能得到最好的维护。他告诉孔,日本已经扣留北方各关的关税,并指出他们肯定在将来还会继续推行这种政策。梅乐和还提醒道,海关依然是伦敦和纽约外国债券持有人所认可的担保机构。保持海关作为一个实体在他的部分管理之下(假如可能的话),这不仅对中国利益有利,还可维护中国的信誉。假如我们从沦陷区撤退,敌人仍然可以得到关税。另外,在目前情况下,日本人无论如何都会迫使中国关员留在各关,不许他们离开。事实上,中国依然在名义上控制着海关,这在某种程度上对提高中国的威望和信誉很有帮助。但梅乐和说,海关是留下还是撤退的决定权在政府,而不在总税务司。经过充分讨论,过去一贯优柔寡断的孔祥熙,在这种情况下指示梅乐和留下,尽最大努力继续行使职权。梅乐和暗示说,为了执行该政策,他要与东京外务省和日本驻华大使馆保持非正式“工作联系”,显然是必要的。另外,他还要与英法美等国大使保持密切接触,告诉他们,根据条约精神,日本的行动是在干涉总税务司的权力,同时对外国的权益影响也非常大。孔祥熙对梅乐和的建议没有提出反对意见,认为继续与某些日本官员发生非官方的关系是不可避免的。英法美三国驻华大使在充分理解目前形势发展情况下,也没有提出反对意见。

梅乐和认为,海关在多事之秋(1937年至1941年),他是中国政府唯一留在沦陷区的海关代表。

梅乐和对于日本的无理要求,开始时采取较强硬的态度,强硬手段不行时,他又与之虚与委蛇。然而,随着战争的发展,他的地位变得越来越困难,尤其是英国海军当局租赁华南海关缉私队舰艇,使形势变得更加严重。该缉私队是他放在香港港口的,以防止被日本海军当局劫夺。东京外务省自那件事情后,采取更加强硬、更加敌对的态度。日本大使馆直接提出要求,首先立即任命一名日籍关员为江海关税务司。为了避免陷入僵局以及防止劫夺江海关的威胁,他不得不采取妥协的政策,任命一名资深日籍税务司在江海关任职。他之所以这样做,显然是期望能够维护沦陷区海关行政的完整,同时避免与日本当局在上海或者东京进行任何形式或方式的接触。他考虑军事占领国的要求,以便他能在占领区行使职权。对于他的做法重庆当局公开表示了不悦。(25)

鉴于重庆方面对于他对日本官员的态度进行了批评,1940年5月,梅乐和觉得有必要告知财政部长,除非政府特别要求他继续留在上海,否则他请求辞职。孔祥熙用电报答复如下:“海关在这个时候不能没有你的领导,同时你在这个时候离开你为之奋斗一生的海关,任何这样想法等于承认失败。困难

1 1』可能还会增加,它们需要你进一步努力去克服,不要放弃。”(26)

梅乐和为维持海关行政的所谓完整,坚持留在沦陷区的行动,被蒋介石认为是违抗撤退后方的命令,所以政府对他的支持并不是很有力。实际上是孔祥熙没有向他传达蒋介石的撤退命令,他在为孔祥熙背黑锅。所以他坚持在沦陷区海关工作,得到了孔祥熙的肯定。孔曾写信给他,赞扬他维持海关行政的完整及信誉:“方今国难严重,海关所处之地位日见困难,阁下及所属海关人员,乃能以最大之努力,为适当之应付,余实极表欣慰。稽诸海关以往历史,其间遭遇之事变,从无如此次之严重者,而阁下力任艰巨,处之以审慎,应之以机警,一切措施又皆基于效忠政府之热诚,每念贤劳,弥深佩慰。因思历年以来,吾人对于海关,所以力持慎重态度而加以爱护者,无非为保持其行政完整起见。盖海关行政完整,内而对于中国本身之权益,外而对于各国在华之利益,均有密切关系。然就中国之立场而论,则中国本身之权益,尤为重要。阁下主持关务,自能洞鉴及此,在目前情势之下,虽有与各国使节接洽之必要,但阁下当必以中国权益为前提,而曲予维护。当此严重时期,举凡动作将垂诸史册,故阁下应以海关完整之保持人自任,而为阁下以往之光荣历史中更添一页,此为余深信而不疑者。”[9]

梅乐和认为中国海关所需要的,就是摆脱现在远东卷入的所有政治因素等不利因素,它的完整、行政和财政,能够继续像以前一样受到列强各国以及中国和日本的维护。然而,1941年8月,他告诉英国驻沪总领事,现在已无钱支付总税务司署职员8月份的薪水,除非英国和美国能够说服日本人继续给海关拨款,否则海关行政无法维持。他说他必须暂时停止总税务司署的工作,而向日本人妥协。鉴于这种情况,他不得不寻求英国和美国政府的支持。

英国当局希望他留在上海,努力防止海关发生危机。梅乐和说,自从卡尔大使上任后,对他给予有价值的支持。英国政界人士对梅乐和坚持在沦陷区工作,给予了肯定,并深表敬意。(27) 梅乐和留在沦陷区的做法也得到了美国的支持和肯定。

然而,随着日本偷袭珍珠港,太平洋战争爆发,日军强占了海关总税务司署上海办事处,逼梅乐和辞职,扶植汪精卫政权另设汪伪海关。无论是英国的支持,还是美国的支持,还是梅乐和的“卧薪尝胆”,都无法维护中国海关行政的所谓完整。他的幻想不仅彻底破灭,还成为日本的阶下囚。

七、结语

中国海关直接关系到列强的在华投资、中国对外债务偿付以及中外贸易等,是中外关系中十分敏感的问题。鸦片战争以来,海关总税务司一职一直由英国人担任,海关洋员也多为英国人。辛亥革命以后,中国海关关余的分配权也由英国人把持,而总税务司的地位和权限大有凌驾于中国财政部长之上之势。国民政府完成北伐后,为表示继承孙中山的革命外交政策,开始积极推进海关管理的中国化。1928年6月,南京政府财政部长宋子文将税务处改称关务署,行政上也隶属于财政部,海关总税务司须向财政部负责,并由北京移往南京办公。是年底,国民政府任命自己属意的梅乐和取代易纨士为海关总税务司,此举遭到英国外交部的反对及上海英商的抵制。

梅乐和因为是国民政府所选任,似较听命于中国政府。但在处理地方实力派与中央利益冲突,及日本侵夺中国主权等海关事件中,梅乐和没有得到英国政府的支持,中国政府对他的支持也十分有限。究其原因,20年代至40年代,正是中华民国的多事之秋。梅乐和在总税务司任上,正值世界经济危机之际,列强在东亚的利益竞争激烈。日本独霸中国的野心,侵犯了西方各国在华利益,英美首当其冲。然而,由于顾虑到俄国、德国等政治、军事因素,以及与日本的贸易关系,加上英美之间相互疑忌,最终未能如中国所愿联合制裁日本。反之,英美对日本采取姑息政策,不惜牺牲中国的主权和利益,致使日本气焰日甚。直到珍珠港事变爆发前夕,英美才对梅乐和的努力予以支持和肯定,然而,此时已难挽回英美对中国海关影响力的颓势。

梅乐和维护海关行政的所谓完整,无论其出于何种动机,或如其所谓“对中国政府负责”,“维护中国的国际信誉”,或从内心效命于英国政府的海外利益,身处如此复杂的国际背景下,皆难以完成其欲扮演的历史角色。

(致谢:本文使用的梅乐和档案由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孙修福研究员提供)

收稿日期:2009-09-30

注释:

① 第三任总税务司安格联被罢免后,一度代理总税务司。

② 1930年4月24日梅乐和致伦敦办事处税务司泽礼(J.W.Stephenson),伦敦大学亚非学院文献部梅乐和档案(以下简称SOAS PPMS),SOAS PPMS2 Vol.4。

③ 1930年6月25日梅乐和致泽礼函,SOAS PPMS2 Vol.4。

④ 1930年7月12日梅乐和复丁责堂函,SOAS PPMS2 Vol.4。

⑤ 1930年7月22日梅乐和致伍朝枢函,SOAS PPMS2 Vol.4。

⑥ 台湾“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档案》(文物图书)卷13,1930年5月3日。

⑦ Sir.Mr.Lampson to Mr.A.Henderson.July 24,1930.F.O405/266.No.18.p33。

⑧ 台湾“国史馆”藏《阎锡山档案》,档号:19.0372.42/0032-1-12,微卷第45卷。

⑨ 1931年5月1日梅乐和致粤海关税务司伯乐德电,SOAS PPMS2 Vol.5。

⑩ 1931年5月1日梅乐和致粤海关副税务司赫尔函,SOAS PPMS2 Vol.5。

(11) 1931年7月14日梅乐和致华善机密函,SOAS PPM2 Vol.6。

(12) 1931年8月27日梅乐和致外交部斯塔布·多德韦尔(Stabb Dodwell)机密函,SOAS PPMS2 Vol.6。

(13) 1931年10月31日梅乐和致华善机密函,SOAS PPMS2 Vol.6。

(14)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以下简称“二档馆”)海关档案,六七九31680。

(15) 1933年11月29日梅乐和致泽礼机密函,SOAS PPMS2 Vol.9;二档馆海关档案,六七九31689。

(16) 1933年12月8日蓝普森复梅乐和电,六七九31689;SOAS PPMS2 Vol.9。

(17) 二档馆海关档案,六七九31679。

(18) 1931年12月30日梅乐和给东北各关税务司指令,SOAS PPMS2 Vol.6。

(19) Mr.Ingram to Sir.John Simon.August 1,1932.F.O.405/271.No.151.p284。

(20) 1932年3月18日英国公使馆复总税务司机密函,SOAS PPMS2 Vol.6。

(21) 1932年3月23日丁贵堂致梅乐和电,SOAS PPMS2 Vol.6。

(22) 1932年3月24日梅乐和致宋子文电,SOAS PPMS2 Vol.6。

(23) 1932年4月13日梅乐和致东北各关税务司密函,二档馆海关档案,六七九31679。

(24) Mr.Ingram to Sir.R.Vansittart.June 20,1932.F.O.405/270.No.253.pp451-452。

(25) 1943年5月25日梅乐和致薛穆(H.J.Seymour)大使的私函,SOAS PPMS2 Vol.16。

(26) 1940年5月23日孔祥熙复梅乐和电,SOAS PPMS2 Vol.15。

(27) 1941年6月20日梅乐和致郭本(J.H.Cubbon)函,SOAS PPMS2 Vol.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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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分析Merle的一些活动与维护海关管理的“廉正”_海关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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