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早期传播社会主义理论的历史地位_孙中山论文

国民党早期传播社会主义理论的历史地位_孙中山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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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辛亥革命时期到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孙中山、朱执信、廖仲恺、宋教仁、胡汉民、戴季陶等早期国民党人一直在探索与宣传社会主义学说。他们传播社会主义学说,在中国社会主义思想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在世界社会主义思想史上也占有一定的地位。这里拟对此专门论述。

孙中山等早期国民党人在二十世纪初期从事社会主义学说的探索与宣传,这是与当时以下社会历史背景分不开的。

其一,欧美社会革命运动蓬勃高涨。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欧美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正由自由竞争阶段过渡到垄断阶段。这一时期,由于社会生产力进一步发展,巨大垄断组织和金融寡头不断增加并在社会和生活中日益占居统治地位,社会上两极分化、贫富悬殊的现象日益严重,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更加尖锐,因而工人罢工运动高涨。社会主义学说在此说受到欧美各国人民的欢迎,社会主义政党或工人党也纷纷建立。总之,二十世纪初期,欧美资本主义国家社会革命运动蓬勃高涨,极大地震撼着整个资本主义的统治基础,也赢得了东方各国人民的同情。这就为中国人民探索与宣传社会主义创造了必要的客观条件。孙中山等人对欧美社会革命运动的同情与关注,是他们探索与宣传社会主义的前提基础。

其二,日本社会革命运动兴起与发展。二十世纪初期,欧美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革命运动也波及日本,日本成了亚洲地区社会主义思想的中心与基地。当时孙中山等人在日本流亡或留学,亲身感受到了近代社会主义思潮的巨大冲击力,更加广泛地接触到了欧美社会主义学说,并逐渐受其影响,这直接推动着他们从事社会主义学说的探索与宣传。

其三,社会主义诸家学说在华开始传播。从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开始,近代中国人才零星地了解到国际社会主义运动及其学说。1871年香港的《华字日报》和《中外新报》刊登了法国巴黎公社起义的情况,李鸿章设立的江南制造局于1873年至1882年编印了《西国近事汇编》,逐周汇述各国重要时事,不定期出版,其中报道了国际社会主义学说及德国社会民主党活动的一些情况。到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有关社会主义的宣传就更多了,广学会主办的《万国公报》、资产阶级改良派主办的《新民丛报》等刊物不断刊登文章介绍社会主义诸家学说。总之,在辛亥革命以前,欧美社会主义诸家学说已在华开始传播。因此当时的中国人对社会主义并不陌生,为孙中山等人探索与宣传社会主义学说创造了必要的社会环境。

其四,中国历史土壤的影响。所谓中国历史土壤就是指当时中国自身的国情。它成了孙中山等人探索与宣传社会主义学说的内在原因。(一)近代中国社会性质的影响。近代中国是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帝国主义同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同人民大众的矛盾,构成了近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孙中山等人作为近代先进的中国人,从欧美社会革命浪潮中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种种弊端,看到了“社会革命”在中国亦将到来的历史发展趋势,便开始探索与宣传社会主义。但近代(五四以前)中国社会性质决定着当时的中国人包括孙中山等人所面临的不是实行社会主义的问题,而是对外赶走帝国主义,实现中华民族的独立;对内推翻封建统治,建立起民主制度;在独立与民主的保证下,充分发展资本主义。作为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派,孙中山等人一方面认为近代中国应走资产阶级革命的道路,但同时又主张避免资本主义的种种弊端。也就是既发展资本主义,又向往社会主义,在发展资本主义近代工业的同时又从事避免将来两极分化的“社会革命”。这样,二十世纪初期,就出现了孙中山等人探索与宣传社会主义的历史现象。(二)近代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工业经济力量的影响。近代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工业自十九世纪下半叶产生以后,其力量始终非常薄弱,发展极其缓慢。这种情况不能不影响到它的政治上的代表者也即孙中山等人的政治态度。因为近代中国资产阶级在兴办近代工业时投资小、规模小、技术落后、产品成本高、质量低,以及缺乏竞争力,所以揭露资本主义社会竞争之危害的社会主义学说令孙中山等人极其向往;同时,也因为近代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力量软弱,所以他们幻想国家出来保护以保障与发展他们的经济力量。这样,孙中山等人对倡导大资本国有或公有的社会主义学说十分赞赏。这也促使他们探索与宣传社会主义学说。(三)小农经济的影响。近代中国,农民阶级仍占全国人口的绝大多数,仍是一个被剥削被压迫的阶级,农民问题仍是中国的基本问题。中国资产阶级与中国农民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况且鸦片战争后随着帝国主义与封建主义压迫的加深,民族资产阶级的地位也每况愈下,大批中小民族企业纷纷破产,因此孙中山等人对农民问题不可能不重视。他们非常同情农民的悲惨处境,并把农民问题尤其是他们的土地问题摆在重要地位,认为解决这一问题也是属于实行社会主义的范畴。(四)大同思想的影响。中国古代的“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礼记·礼运》)的大同学说对后世思想界影响很大。人们将它作为抨击专制的依据,也作为幻想未来社会的模式。到了近代,中国由于仍受着封建专制主义和帝国主义的压迫,大同思想与学说仍然影响与吸引着人们,孙中山等人也不例外。他们受了大同思想与学说的影响,将社会主义社会与古代大同理想社会联系起来,认为两者有相通之处,因而对欧美社会主义社会学说怀有亲切感,欢迎它,甚至将大同世界当作社会主义的高级阶段。(五)井田制的影响。中国古代夏商西周时期,曾实行过井田制。井田制下土地全属国有(也即王有),而贵族、平民对土地只能领有、使用,不能买卖,不存在真正的土地私有权。以后井田制废除了,但土地国有的思想对后来思想界影响却很大,为后来思想家提倡土地公有提供了蓝本。孙中山等人认为社会主义与中国古代井田制有相通之处,所以对欧美社会主义学说更感到亲切。(六)大家族制的影响。在中国原始社会时期,出现了“累世同居”的大家族制。孙中山等人认为这可被视为“共产主义之嚆矢”①。由此他们也对欧美的社会主义学说表示欢迎。

以孙中山为主要代表的早期国民党人对社会主义学说的探索与宣传,主要表现在下面一些方面。

早期国民党人最早宣传马克思主义是科学和系统的学说,并对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学说、资本剩余价值学说与唯物史观等等作了一定的介绍与宣传。二十世纪初期,社会主义的流派众多,早期国民党人没有忽视最系统、最科学的马克思主义一派。1906年1月,朱执信在《德意志社会革命家列传》一文绪言中指出,他介绍马克思等“数子之学说行略”,“溥遍于吾国人士脑中,则庶几于社会革命犹有所资也。”②同年6月,他又在《民报》第5号撰文指出:“顾自马尔克以来,学说皆变,渐趋实行,世称科学的社会主义。”③而1912年10月孙中山也公开指出:“真正纯粹之社会主义,遂湮没于云雾之中,缥缈而不可以迹。厥后有德国麦克司者出,苦心孤诣,研究资本问题,垂三十年之久,著为《资本论》一书,发阐真理,不遗余力,而无条理之学说,遂成为有统系之学理。研究社会主义者,咸知所本,不复专迎合一般粗浅激烈之言论矣。”④在介绍马克思主义是科学和系统的学说时,他们尤其介绍与宣传了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学说、资本剩余价值学说与唯物史观,并想从马克思主义的这些学说中吸取对他们从事中国“社会革命”有所借鉴与帮助的成份。他们当中,在这一方面比较典型的代表是朱执信。朱执信在前面所提到的《德意志社会革命家列传》一文中,最早比较集中地介绍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生平活动及其学说,其中关于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学说、资本剩余价值学说、《共产党宣言》的主张都作了简要的说明。在介绍马克思关于阶级斗争的学说时,朱执信并指出当时中国社会也存在阶级斗争;在介绍资本剩余价值学说时,他表示非常赞赏这种理论,认为它“为社会学者所共尊,至今不衰”;朱执信文中关于《共产党宣言》的摘译,现被公认为是《共产党宣言》在中国最早的译文。他在文中还指出:“前乎马尔克,言社会主义而攻击资本者亦大有人”,但只有《共产党宣言》才“能言其毒害之所由来,与谋所以去之之道何自者”。毛泽东在《七大工作方针》一文中曾指出:“朱执信是国民党员,这样看来,讲马克思主义倒还是国民党在先。”宋教仁发表在《民报》上的译文《万国社会党大会略史》比较系统地介绍了欧洲共产主义运动史,还译出了《共产党宣言》的结束语。总之,早期国民党人在辛亥革命时期就介绍过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尤其是资本剩余价值学说。而到了“五四”时期,他们开始从事唯物史观的传播,其中以胡汉民为先。胡汉民还运用唯物史观基本原理来研究一些历史问题。众所周知,李大钊传播马克思主义的历史性文献《我的马克思主义观》是在1919年11月《新青年》上才登完的,而胡汉民则在1919年10月的《建设》第1卷第3号上发表了《中国哲学史之唯物的研究》一文。文中写道:“物质生产的方法变化,一切社会的关系跟着变化,人类所有种种感情、想象、思考以及人生观,其根据都在社会的生活状态之上,即从物质的组织,及跟此发生的社会的关系而起。”“社会的关系和社会物质的生产不能调和,于是成为问题。拿一种主义、理想调和社会的关系,于是发生学说。一切主义、理想皆是历史的生产物,又是移动的生产物。”胡汉民在这里宣传了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等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胡汉民接着“拿唯物历史观应用到中国哲学史上”,试图用唯物史观去剖析中国一些古代哲学家的思想,结论是:他们学术思想的产生,“经济事情是一个最重大的原因关系”。“五四”时期,戴季陶、林云陔、朱执信等早期国民党理论家也介绍与宣传了唯物史观,甚至也运用了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来考察历史上与现实中的一些现象。当然他们宣传唯物史观带有极大的局限性,因为他们仅仅是宣传唯物史观中“单纯经济理论”部分,因为这一部分对资产阶级革命无害,是他们可以接受的。而对唯物史观中政治理论部分,即对无产阶级肩负着推翻旧世界,建立新世界的历史使命,对无产阶级革命与无产阶级专政的论述却一字不提。尽管如此,他们对阶级斗争学说、资本剩余价值学说及唯物史观的传播,客观上却推动着马克思主义当时在中国社会的进一步传播,也为日后共产主义运动在中国兴起、国民党同中国共产党进行首次合作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

早期国民党人最早宣传社会主义能够发展生产力,实行“按劳分配”的分配制度,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使社会全体人民幸福。早在辛亥革命前后,孙中山等人已经进行过这样的宣传。1912年4月,孙中山就认识到当时中国“患贫极了”,只有实行“社会主义”才是“补救之法”,宣传建立社会主义国家后能够“开发其生产力”,“能开发其生产力则富,不能开发其生产力则贫”⑤。他们还认为,在社会主义国家里,由于土地与大资本都归公有也即国有,而不归私人独占,与此相适应,社会劳动产品也不应该由私人独占,而实行“按劳分配”的分配制度。1912年10月,孙中山在演讲中说道: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其分配人工酬报之多寡,应视其劳心劳力之多寡;其劳动大,则酬报多,其劳动小,则酬报亦小。”孙中山是完全赞成社会主义这一分配制度的⑥。此外,孙中山等人由于受到了欧美资产阶级革命时所倡导的“自由、平等、博爱”主张和中国古代孟子与墨子“仁爱”主张的影响,同时鉴于欧美资本主义国家资本家剥削劳动阶级、贫富两极分化最终造成社会革命,因而主张社会主义应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使社会全体人民得到幸福。1905年5月孙中山指出,“中国社会主义者”主张“中世纪的生产方式将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生产阶段,而工人不必经受被资本家剥削的痛苦”,“防止往往一个阶级剥夺另一个阶级”⑦。1906年12月他又指出:“中国实现社会主义就要防止出现欧美资本主义国家那种“贫富不均”、两极分化的现象,“不愿少数富人专利”,故要“社会革命”,“为众生谋幸福”⑧。1906年5月朱执信也指出:“社会主义”,“其目的则社会全体之幸福也”⑨。他们的这些宣传或主张是非常合理而又难得的,至今仍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早期国民党人最早指出近代中国最终将不经过资本主义而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阶段。二十世纪初期,社会主义成为世界潮流,孙中山等人受其影响,同时结合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经济落后的国情,认为近代中国如果走资本主义道路,最终也将会出现贫富两极分化,少数富人垄断社会财富与政治大权,操纵国民生计的不平等现象。相反,中国以后如果走社会主义道路,则具有许许多多的有利条件:如,近代中国“还没出现自己的金融寡头”⑩,尚未产生欧美那样的垄断资本家(11),因而中国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所遇到的阻力就小些,建立社会主义社会则容易些。另外他们认为,“考诸历史,我国固素主张社会主义者。井田之制,即均产主义之滥觞;而累世同居,又共产主义之嚆矢。足见我国人民之脑际,久蕴蓄社会主义之精髓,宜其进行之速,有一日千里之势也。”(12)“行真正社会主义”,建立“社会主义之国家”就是实现中国历史上的大同世界,中国“古人所谓大道之行,天下为公”就是社会主义社会(13)。总之,他们认为中国有实行社会主义的传统,因而主张近代中国最终将不经过资本主义而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阶段。1905年5月,孙中山在比利时访问国际社会党执行局时就曾指出:他们这些“中国社会主义者”主张“要在将来建立一个没有任何过渡的新社会”,“中世纪的生产方式将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生产阶段”(14)。孙中山等人的这些设想与认识,合乎世界发展趋势,反映了近代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符合中国国情,并被中国以后的历史所证实。他们不愧为中国人民探索近代社会主义的先驱。

早期国民党人最早指出,像中国这样的国家亦即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经济落后的国家,在“政治革命”成功之后应紧接着从事“社会革命”,也就是在民主革命成功之后应紧接着从事社会主义革命(15)。1911年12月30日孙中山等人在《中国同盟会意见书》中明确指出:“本会主义于民族之后,次之以民权、民生。三者之中,驱于时势,差有缓急”;“吾党所标三大主义,由民族而民权、民生者,进行之时有先后”。1912年4月孙中山又指出:中国“政治革命之后宜继以和平的社会革命”(16)。孙中山等人之所以强调“政治革命”与“社会革命”不能在同一个阶段进行,而只能先完成前者,再紧接着从事后者,主要是因为在他们看来,一,“社会革命比诸政治上革命愈属重大,且非兵力所能援助”(17);二,“世界各国都是先由民族主义进到民权主义,再由民权主义进到民生主义。”(18)因为近代中国是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中国人民只有首先完成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才有可能去从事社会主义革命,而不能将两者“毕其功于一役”。毛泽东后来也指出:“革命有阶段之分”,“只能由一个革命到另一个革命”,“无所谓‘毕其功于一役’”;“如果说,两个革命阶段中,第一个为第二个准备条件,而两个阶段必须衔接”,也即政治革命之后紧接着从事社会革命,“这是正确的”(19)。显然,孙中山等人的政治革命之后宜继以社会革命的主张是符合中国的国情的。

早期国民党人最早设想,像中国这样的国家,在政治革命也即民主革命成功之后,应该以和平方式从事社会革命或社会主义革命。1906年12月,孙中山指出:中国的社会革命应采用非暴力方式来进行(20)。1912年4月他又指出:“社会革命……必须以和平手段从事。”(21)在他们看来,像中国这样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经济落后的国家,尚未产生欧美那样的垄断资本家,所以进行社会革命时所遇到的阻力就小些,因而有可能以和平手段来从事社会革命;同时,用革命手段即用暴力手段只能解决政治问题,不能完全解决社会问题(22)。因此,他们主张,“政治革命之后宜继以和平的社会革命。”后来,新中国成立以后,也就是建立了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国家之后,社会(主义)革命能够紧接着进行,并且是以和平的方式进行的,孙中山等人所预料的以和平方式从事中国社会革命的局面果然出现了。

早期国民党人最早指出,像中国这样的国家,在政治革命也即民主革命成功之后,应该实行国营经济占主导地位、多种经济成份并存与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孙中山等人鉴于近代中国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社会生产力极其低下,经济十分落后,因而主张多种经济成份并存与发展,允许私人资本主义成份存在与发展,以利于社会经济向前发展。同时,他们看到资本主义国家里少数资本家独占大资本以致造成垄断社会财富、操纵国民生计从而引起贫富两极分化、社会革命运动高涨等局面,又受到亨利·乔治单一税社会主义学说和马克思《资本论》影响,认为“综二氏之学说,一则土地归为公有,一则资本归为公有”(23)。此外,中国古代大同学说,井田制等传统文化观念也影响他们,因而主张在多种经济成份并存与发展的同时,节制私人资本,让国营经济占主导地位。1907年胡汉民就指出过:“吾人之社会主义则不然,曰土地国有,曰大资本国有。土地国有,则国家为唯一之地主,而以地代之收入“即同时得为大资本家,因而举一切自然独占之事业而经营之。其余之生产事业,则不为私人靳也。”(24)1924年中国国民党一大宣言仍指出:国民党主张“平均地权”和“节制(私人)资本”,所谓“节制(私人)资本”即:“凡本国人及外国人之企业,或有独占的性质,或规模过大为私人之所不能办者,如银行、铁道、航路之属,由国家经营管理之,使私有资本制度不能操纵国民之生计”(25)。不久,孙中山又提出了“发达国家资本”的主张(26)。这些主张实际上就是在国营经济居于主导地位的前提下,允许包括个体经济、合作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等在内的多种经济成份并存与发展,对私人资本主义既容其发展,又限制其过分发展。正因为孙中山等人的这些设想符合国情,因而被以后的中国共产党人所继承与发展。1940年1月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指出:“中国的经济,一定要走‘节制资本’和‘平均地权’的路,决不能是‘少数人所得而私’,决不能让少数资本家少数地主‘操纵国民生计’”(27)。1945年4月他在《论联合政府》中又指出:“按照孙先生的原则和中国革命的经验,在现阶段上,中国的经济,必须是由国家经营、私人经营和合作社经营三者组成的。”(28)1949年3月他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中仍指出:“由于中国经济现在还处于落后状态,在革命胜利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还需要尽可能地利用城乡私人资本主义的积极性,以利于国民经济的向前发展”;同时“对于资本主义采取恰如其分的有伸缩性的限制政策。孙中山的节制资本的口号,我们依然必须用和用得着”(29)。

早期国民党人最早破天荒地主张要“使外国之资本主义以造成中国之社会主义”。二十世纪初期,孙中山等人所面临的欧美资本主义世界既是一个侵略成性、弊病百出、社会革命运动高涨的世界,又同时是一个建立了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创造了高度物质文明的世界。孙中山等人敢于正视这种复杂的客观现实,有鉴别、有批判地吸取对中国有裨益、有借鉴作用的成份,以改变中国贫穷落后的局面,以利于中国走社会主义道路。“五四”时期孙中山在《建国方略》中就已明确指出:“欲使外国之资本主义以造成中国之社会主义”(30)。他认为欲振兴中国实业,最缺乏资本、人才和科学技术,因此主张非用开放主义不可(31)。早期国民党人认为资本、人才和科学技术这些方面应借助于外国,但重点在利用外资,而利用外资必须将发展之权操之于我,其目的还是用来建设中国的社会主义。他们的这一认识在当时具有进步意义,在今天也有极强的现实意义。

早期国民党人关于中国社会主义的一些设想,如中国政治革命以后宜继以社会(主义)革命,中国在政治革命成功后可以以和平方式从事社会(主义)革命,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具体途径是“平均地权”(“耕者有其田”)与“节制(私人)资本”及“发达国家资本”,中国在民主革命成功后建立以国共两党为核心的各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新民主主义共和国和建立国营经济占主导地位下的多种经济成份并存与发展的所有制结构,等等,都被以后的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所继承与发展,并对当今中国人民如何走社会主义道路提供了借鉴。

早期国民党人的社会主义思想是二次大战以后亚非拉美一些国家社会主义的先河。由于二次大战后亚非拉美一些赢得了独立的国家的国情同当年中国情况近似,例如都曾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经济都十分落后,所以产生在中国土壤上的孙中山等人的社会主义思想也同样对这些国家的社会主义道路具有借鉴与参考作用。不少亚非拉美国家的政党或领袖,如缅甸纲领党、印尼苏加诺、坦桑尼亚尼雷尔、几内亚民主党、刚果劳动党等等,在其国家独立后所设计或实行的“社会主义”同孙中山等人当年所设想的社会主义十分近似,如都主张自由、平等,剥除剥削,避免贫富两极分化,都主张土地与大资本国有化,国营经济占主导地位下的多种经济成份并存与发展,节制私人资本与发展国家资本,等等。因此可以说,孙中山等人的社会主义是这些亚非拉美独立国家社会主义的先河。

当然,以孙中山为主要代表的早期国民党人并非马克思主义者,在传播社会主义学说中也存在一些缺陷与不足。其中主要有:

一、孙中山等人并未真正接受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理论(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理论是马克思主义赖以建立的理论基础与两大基石),因而不可能科学地揭示出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揭示出资本家剥削工人与发财致富的秘密,阐明无产阶级的经济地位及其革命的必要性,要不可能科学地阐明社会主义社会取代资本主义社会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自然历史过程”,科学地预见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发展前景。

二、他们否认近代中国社会中阶级斗争的历史作用,更不主张在中国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孙中山等人并不真正理解与接受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因而不能了解阶级斗争在推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也不了解无产阶级肩负着推翻资产阶级统治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的历史使命及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意义。

早期国民党人尤其是孙中山、朱执信、廖仲恺等人是中国人民探索与传播近代社会主义的先驱。他们虽然在传播社会主义学说中存在一些不足与缺陷,但他们在中国社会主义思想史上毕竟占有重要的地位,在世界社会主义思想史上也占有一定的地位。他们探索与宣传社会主义,功不可没。

注释:

①④⑤⑥(11)(12)(17)(21)(23)(31)《孙中山全集》第2卷,第507、506、321-322、517-523、319、507、332、332、515、533页。

②③⑨《朱执信集》上集,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0、55、44页。

⑦⑧⑩(14)(15)(20)《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273、273、322、273、577-578、329页。

(13)《宋教仁集》上册,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90页。

(16)秦孝仪:《国父思想学说精义录》,台北正中书局1976年版,第399页。

(18)(30)《孙中山全集》第6卷,第398、3页。

(19)(27)(28)(29)《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646、639、1007、1369-1370页。

(22)(25)(26)《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378、120、393页。

(24)胡汉民:《告非难民生主义者》,《民报》第12号第10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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