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吾尔民俗初探--兼论民间文学的民俗价值_民俗论文

维吾尔族民间习俗的探寻——兼论民间文学的民俗学价值,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维吾尔族论文,民俗学论文,民间文学论文,习俗论文,民间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任何一个民族的民间文学与作家书面文学,既有共同的地方,又有自己的特殊性。民间文学是一种社会现象,它综合了各种社会意识,具有多功能的性质,它总是独特地伴随着人民生活,形象地追述着每个民族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精神文明的演变,成为每个民族的“百科全书”,“各种信仰、家庭与民族历史的储存处。”①

民族的真实生活、真实历史、人民生活中的许多现象,若不从民间文学中去探寻,是无法描绘其本来面目的,也是无法真正理解的。

本文试图通过维吾尔族的民间文学,探寻维吾尔族精神文化组成部分的民间习俗是怎样产生、发展、演变的。通过探寻进而了解维吾尔族心理素质的基本结构及其生活方式演变的内涵。这里,我们采用普列汉诺夫的办法“对于我们毫无可能整个地加以研究的过程,就研究它的最一般的特征。”②

(一)

乌丙安教授认为:“民俗学是研究各民族最广泛的人民传承文化事象的科学,它具有以下一些概念的因素:1.民俗学研究的事象是世代传袭下来的,同时继续在现实生活中有影响的事象;2.民俗学研究的事象是形成了诸多类型的事象;3.民俗学研究的事象是有比较相对稳定形式的事象;4.民俗学研究的事象是表现在人们的行为上、口头上、心理上的事象;5.它研究的是反复出现的深层文化事象。”③根据这一论断,我们是否可以这样认定:民俗是人们的意识、情绪和重复规范行为的综合体系,民间哲学、伦理、美学是民俗中人们意识的因素;民间艺术则是人们意识、情绪的综合反映,属于心理素质范畴;而重复规范行为则是民俗的外在形式因素。因此,我们从民间艺术中可以较多探寻到人们心理素质的类型和轨迹,当然也不乏民俗外在形式的生动描述。

让我们从维吾尔族一个古老传说《乌古斯传》开始我们的探寻吧。

传说乌古斯一生下来就不同凡人,四十天后长大成人,他生相怪异,脸是青的(有译作蓝色),嘴是大红的,眼睛是粉红的,全身长满了毛。他有着公牛一般的腿、狼一般的腰、黑豹一般的肩、熊一般的胸。乌古斯身上荟萃了众多动物的优势,传说描写得如此准确、细微,的确令人惊叹!维吾尔族是个古老的民族,她经历了——原始社会。经过了漫长的采集和渔猎生活。维吾尔古老民歌《狩猎歌》就更有当时社会的影子,“青年人整行装/驰骋山坳与莽原/猎获野马和黄羊/篝火相聚渡时光。撒出猎鹰捕飞鸟/放出猎犬追黄羊/石块击毙狐和鹿/满载而归好儿郎。”这首古歌,足以证明维吾尔人的祖先是出色的猎人。“他们的全部经验中最主要的部分都是同动物界有关,与此相适应的,他们的艺术主题也一概取自动物界。④”人和动物这种特殊的亲密关系,必然影响着人们的最初意识和情绪,原始人的思维就是从猎取动物、求以生存的丰富实践经验中锤炼出来的。当然,“在原始人那里,想象的发展是在他所特有的极端感觉论这一范围内进行的。⑤”因此,把“随时遇到的一切现象同他自己进行类比”,从某一类动植物引出自己的家谱,并确信相互间的血缘关系。这就是原始习俗中常被人提到的图腾制。根据傅雷兹尔的定义,图腾制“是一种密切关系,相信存于两种对象之间:一面是宗亲人群,一面是天然物或人造物,后者便是前者的图腾。⑥”

传说乌古斯的战斗口号是“苍狼”,“苍狼”并不是空的,在乌古斯的征战中,确有一只苍狼一路上时隐时现,一直指引着乌古斯一行前进。“苍狼”,是乌古斯征战四方的保护神,具有神奇力量。很显然“苍狼”是古代维吾尔人的图腾。然而,“苍狼”怎样由图腾到崇拜,久而久之,它又深入到民间的日常生活中去,并为此形成一种民间习俗,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可以肯定这里起重要媒介作用的是时间,是漫长的过程,由图腾到崇拜,本身就是一个由物质到意识的过程。这在认识史上须起一个飞跃,而由崇拜意识再深入到民间,经过由信念而规范的重复行为——习俗,这又是一个在更高层次上飞跃,即由认识到实践,周而复始,习俗相袭,它的意义也会发生根本的变化。“一个人对自己和群体的团结一致是抱着肯定态度的,它避免产生孤独之感。⑦”他必须重复规范行为,这也是为什么大多数人,在大多数时候,都遵从一定的文化模式的原因之一。据《突厥语大词典》中记载:维吾尔人喜欢收藏狼的拐骨作“伴侣”。民间还有让临产的妇女躺在狼皮上生产。据说这样生的孩子可以成为勇士。临盆后,家人问:“生了狼,还是狐?”“狼”即男孩,“狐”即女孩。离家远行的人,途中遇狼则喜,意为一路平安;遇狐则自认晦气,马上转身回家,⑧这些习俗其渊源当然来自于对苍狼的崇拜,但就其内容来说,也已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们观念形态的发展而增加了许多新的东西,例如出门远行,遇狐则自认晦气,转身回家一条。狐,联系上面,即女孩。遇狐晦气,这说明妇女在社会中的地位,晦气和卑下是一脉相承的,男尊女卑的意识恐怕不会是原始社会的意识吧!

物质生活条件在变化,社会生产在发展,换句话说,人对自然的控制能力在加强。而这种能力的加强,改变了人对自然的态度,马克思说:“人在作用于自然的时候,也就改变着自己的自然。⑨”从新疆民间传说中,我们也可以找到这种观念的反映。《英雄艾里·库尔班》的传说生动地反映了人们惩治图腾的情景。艾里是人熊混血儿,长到七岁,学会了母亲的话,开始对父亲——白熊产生怀疑,他不解地问母亲:“为什么爸爸用四条腿走路?为什么他身上尽是毛?为什么他不会说话?”这些疑问说明“人开始意识到自己比动物优越,并把自己同动物对立起来,⑩”图腾观念动摇了,人类更面对现实了。当艾里知道十年前,他母亲因迷路被白熊虏来的遭遇后,他毅然决然地杀死父亲——白熊,救出母亲。这段情节精采地记录了图腾崇拜的彻底消失。昔日禁猎的动物也可以猎取了。古老的维吾尔民歌《猎歌》这样唱道:“夜晚我出外游览/一只苍狼出现在眼前/我拉开弓箭上了弦/它藏在山石后边/……我的猎犬把它咬翻/……掐得它脖子呼噜气喘。”(11)图腾意识改变了,对这样似乎矛盾的现象,我们的结论是:存在决定意识,意识又影响存在。民俗深处正是人们的意识在起着决定作用。习俗中重复规范行动变化不大,但其内涵早已随着人们观念的改变而改变了。

(二)

作为民族的精神行囊之一的宗教,它影响着每一个成员,无论其信教还是不信教。根据人类文化史,我们似乎发现越是在古代,信仰宗教的人越多。每个民族都曾存在过几乎全民信教的时期。宗教为了深入,它找到的最好帮手就是民俗。有些民俗源于宗教,有些宗教礼仪又来自民俗。这种相互渗透的关系在民间文学中均有反映。

“雪节活动(奴鲁兹节)”是维吾尔民间的一个传统活动。雪节活动的内容来自萨满教的教义。萨满教徒崇拜白色物体,如雪花、白花、奶水等等。因此,每年初雪,世界万物都披上银装,人们把白雪当作喜庆幸福的使者来欢迎。

维吾尔人历史上除信仰萨满教外,还信仰过景教、佛教等多种宗教。流传在和田地区关于贺来罗羌古城的传说,佛教色彩十分显明。传说有两个和尚,来到喀喇昆仑山北麓,看到这里的人民极端困苦,便大发慈悲,一个坐在沙漠边上,一个坐在沙漠里面,敲着木鱼念经,祈求菩萨降福。他们的善心感动了菩萨,菩萨一合手,从沙漠里就涌起一条克里雅河,从此,人们就在河边垦荒,过着丰衣足食的生活,那两个和尚打坐念经之地,出现了两座城池,这就是和田城和贺来罗羌城。

关于这两座古城,一个兴旺了,一个毁灭了。公元七世纪左右流传下来的传说是这样讲的,和田城的居民为了不忘菩萨恩典,他们在城里塑了佛象,天天顶礼膜拜,当一个圣人来求取佛象时,他们慷慨捐赠,然后另塑一尊。和田城因此被誉为“开放佛教之花的大城”。贺来罗羌城的居民却比较自私、奸诈。当圣人来求取佛象时,他们不但不给,反而捆绑圣人,于是圣人降罪,老天下了沙雨,把这座城整个淹埋了,窒息了除救圣人的一位善士以外所有的居民。这个传说因果报应意识很强,显然还属于佛教盛行之时流传下来的。

在前面我们论述了意识的改变主要是决定了社会的存在。但人类社会分化为阶级以后,意识的改变除社会存在决定外,还有一个途径就是强制输入,宗教战争和统治阶级的高压政策迫使人们宗教信仰的改变就是佐证之一。维吾尔族信仰伊斯兰教靠的并不是潜移默化,而是由于阿拉伯帝国向东扩张而随之东渐,因喀拉汗王朝信奉伊斯兰教而促使维吾尔族开始伊斯兰教一元化,改变过去信仰多种宗教的状况。在民间文学中保存着这种强制输入的反映。

古代流传的《战歌》记录着当时宗教战争的情景。“我们把马尾巴紧紧束起/我们高声赞美真主/……我们象山洪般汹涌而至/我们爬到城头上去/把他们的佛寺夷为平地/在菩萨头上撒尿拉屎。”(12)《战歌》所反映的没有丝毫妥协,没有任何和平共处的余地,一切都见诸于战斗,胜利者的宗教就是唯一的圣教。习惯成自然,不自觉的信仰变为自觉的信仰,伊斯兰教渗透到人民生活的各个方面,成为维吾尔民俗的内在根源之一。

在民间习俗中,受宗教影响最大的是婚丧习俗。维吾尔族的婚丧习俗,基本上完全伊斯兰教化了。按伊斯兰教仪规定,一夫可娶多妻,如丈夫不想要妻子,当着第三个人的面,丈夫对妻子说三声“塔拉克”(13)便算断绝夫妻关系。妇女没有离婚自由。人民群众当然对这种婚姻是强烈不满的。维吾尔民间故事中就有许多饶有情趣的带传奇色彩的“聪明女人”的故事。这些故事往往述说一个聪明的女人怎样利用男人“塔拉克”的权利,摆脱不称心的丈夫,而和自己的心上人巧妙结合的经过。《贪心的霍加》就是这类故事中较有代表性的一个。讲的是霍加有个年轻美貌的妻子,一天,他跟妻子吵架随口骂了声“玉且塔拉克”。于是,就和妻子离了婚,但是他后悔了,想复婚。根据教规,说了“玉且塔拉克”的,必须让女人与别的男人同居一夜,再经过一百天的等候期后,才能复婚。霍加想来想去,想到一个老实的裁缝,让妻子和他同居,不会对自己的女人动手动脚。可是霍加的妻子和裁缝一见倾心,女人对裁缝说:“霍加是个贪得无厌、冷酷无情的家伙。假若你真的爱我,那么我们就说是原配夫妻,这样,我们不仅能永远在一起,霍加的财产也将属于我们。”故事的结局,当然是有情人终成眷属。

按伊斯兰教规定,结婚年龄,女11岁以上,男16岁以上。男女年龄悬殊很大,男比女大一倍是常事,60-70岁的老翁娶11-12岁的幼女被认为“最美满、能增福寿。”这种陋俗理所当然地遭到人民群众的深恶痛绝。在民间流传着许多“聪明的姑娘”的传说,这些传说的基本情节是:一个聪明美丽的少女,以智慧战胜了一个年纪60-70老朽的求婚,保全了自己。其中有一个《聪明的姑娘》的传说是这样讲的:相传古代有一个穷人,他有一个漂亮的女儿,有一个70岁的皇帝看上了她,打发媒人来提亲。姑娘向媒人要的嫁妆是“二十只狼,三十只豹子,四十只狮子,六十匹马,七十斤棉花,八十根木桩。”皇上的左臣右相个个猜不透,倒是一个仆人解了姑娘嫁妆之谜,姑娘嫁妆的意思是:人满二十岁,就象狼一样勇敢敏捷,到了三十岁就象豹子一样身强力壮,满四十岁,就象狮子一样威风凛凛,可是人活到六十岁,就会象马一样软弱无力,活到七十岁,就会象棉花一样松松绵绵,活到八十岁,他需要的只有抬死尸的架子了。姑娘机智地以嫁妆之谜战胜了年逾70岁的国王的求婚。这个嫁妆之谜充满了古代风俗的情趣,反映了人民对古代婚俗中自由婚姻的留恋之情。

由此看来,婚俗的宗教化并不是人民的意愿。在旧时代,宗教的确愚弄过人民,但人民对宗教并不专一,“信神如神在,不信神不怪”,是劳动人民为了否定宗教的自我开脱。民间故事中有着大量的反映人民利用宗教教规中不能自圆其说的漏洞,巧妙地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买僧和靴子匠》的故事喜剧气氛更浓烈。相传,很早以前,在一座名城里,住着一个很狡猾的买僧和一个很勤劳的靴子匠。买僧又老又丑,却有一个非常美丽的老婆,靴子匠年轻漂亮,却是个单身汉。买僧的老婆对她男人很反感,她感到她男人整天在外面乱窜,不管她。于是,她常常对隔壁的靴子匠倾吐衷情,日子一长,两个人的感情一天一天亲密起来了。有一天,他们商量起结婚的办法来。买僧老婆让靴子匠请买僧为他俩主婚,只要他来主了婚,念了经,他们就永远可以在一起了。他俩在两家院子的隔墙上挖了一个洞,买僧的老婆来回扮两个角色:回到买僧家里,当买僧老婆,钻到靴子匠那里当新娘,终于骗过买僧,和靴子匠结了婚。整篇故事风趣幽默,令人捧腹。

(三)

谁都知道,习俗比宗教产生的要早,现在一些看来是宗教化了的风俗习惯,只要我们仔细探究它们的根源,仍然可以从中找出先民古老风俗的影子。

就拿维吾尔人喜欢带花帽来说,花帽,维语叫“尕帕”。照伊斯兰教的礼节,在室外头部不加任何遮盖而对着天空是一种袤渎行为。然而,只要我们稍微细心一点,就能察觉其中的奥妙。伊斯兰教产生在阿拉伯半岛上,那里,属于热带沙漠气候,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烈日炎炎,头上没有任何遮盖,是受不了的。那里的人几乎全用白布缠头。宗教把这样一种因地理环境的原因,长期形成的生活习惯,神秘化了。当然,到了维吾尔人这里,花帽又有新的含义,维吾尔族花帽种类很多,其中一种叫“巴旦姆尕帕”。“巴旦”是一种鲜美的杏子的名称。花帽和巴旦杏联系在一起,引人遐想涓涓清泉,哺育着果实累累的果木,似乎有头顶“天堂”之意。

在饮食民俗上,维吾尔人禁吃猪肉,一般人理解,这是根据伊斯兰教教规所形成的。其实,这条教规最初来源于阿拉伯半岛上的游牧民族本来就有不养猪,不吃猪肉的习惯。因为以游牧经济为主的地区是不适应养猪的,穆罕默德承袭了这种古老的习俗,只不过给打上安拉的印记,成为伊斯兰教的一条法规。”(14)

再有“肉孜节”,是信仰伊斯兰教的所有民族的盛大节日。“肉孜”就是“封斋”即“减食”的意思。传说古时候为了躲避异族统治者的侵犯,人们不得不躲进深山,白天不敢生火,待月亮出来以后才开始做饭吃,历代相袭,成为习俗。(15)宗教利用了它,“相传距今一千五百多年前,穆罕默德督战诸国,军食告绝,特规定三军,每日只准日落就食一次,翌晨,黎明即起,击鼓吹角,鼓励士气,战事获胜利,后人定为戒斋节”(16),随着时间的推移,今天,维吾尔人庆祝这个节日,大都忘却了它的古老传说和宗教意义,成为民族团结喜庆的佳节。

民俗,是世代相传的一种文化现象,因此在发展过程中有相对稳定性。“传承性是民俗过程中显出来的具有运动规律性的特征。这个特征对民俗事象的存在和发展来说,应当说是一个主要特征,它具有普遍性。”(17)

民俗的这种传承性在维吾尔民间习俗同样有普遍性。在喀什疏附县,当地的维吾尔人除了“肉孜节”和“古尔邦节”外,另有“油葫芦节”,该节在封斋前约半个月举行,居民多烧油葫芦,形成满村灯火,宗教人士通霄念经。(18)笔者尚未弄清该节的来历。但从节日点灯这个传统上分析,恐怕是受远古风俗和其他民族类似风俗习惯的影响,这一点,笔者确认无疑。

另外,南疆维吾尔人还有“丢雪”的活动,每年初雪后举行,和萨满教的遗风有关。在活动时,任何人都可以暗地将喜爱的食物写在纸单上丢于任何一个居民家里,如果不被主人当场发觉,主人就得依单办好食物与大家共吃。如果当场发觉了,丢单人亦要受物质上的惩罚。(19)这个情节又带有古风和游戏的性质。

和田,曾经是历史上受佛教影响较深的地区,虽然这里的人民后来皈依了伊斯兰教,但佛教的影响仍然深入民间。直到解放初期,和田专区手工业的各行业都有行会,每个行业都信奉一个创业的“圣人”。如染匠信奉艾山;帽子匠信奉伊不拉伊木;铜铁匠信奉达吾提;毯子匠信奉巴乌丁·拉黑西宛;皮靴匠信奉沙里等。(20)这和伊斯兰教“除安拉外,再无神灵。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的教义是相悖逆的。

在喀什农村,仍有极少数人家在屋檐挂有驴骨头,据说可以“除灾降福”(21)这显然是图腾遗风的反映。

以上探寻,仍未能尽知维吾尔族民间习俗之奥妙,但似乎寻出了一个民俗发展的轨迹:民族的发展从物质生产始,渐渐渗透到社会上层建筑的各个领域,一经成风形俗,它就反作用于社会经济、文化、生活,影响人们的心理素质。至于它和其他人文科学的关系,也是源流并存,互相影响,相映成趣,形成一个纷纭复杂的民俗事象图,象生活的七色光环一样眩人眼目。但认真剥析,仍能见始末、源流。民间文学生动地记录了大量的民俗事象,其价值之珍贵,的确难以言估。

注释:

①引自拉法格《文论集》第12页。

②④⑩引自《普列汉诺夫哲学著作选集》第3卷,第363页,第394页,第361页。

③(17)乌丙安《民俗学与民俗调查》第4页,第29页。

⑤〔苏〕约阿克雷维列夫著《宗教史》(上)第4页。

⑥〔英〕马林诺夫斯基著《巫术科学宗教与神话》第6页。

⑦〔美〕克莱德·克鲁克洪拿著《文化和个人》第8页。

⑧转引自《新疆民族文学》1984年第6期《维吾尔人的传统习俗简介》。

⑨参看马克思《资本论》第192-391页。

(11)(12)《维吾尔族古典文学作品选编》第4-5页,第10-11页。

(13)“塔拉克”,离弃之意;“玉且”—“三个”。

(14)参看《清代中国伊斯兰教论集》第332—334页。

(15)《中国年节》第133页。

(16)《西北民族宗教史料文摘·新疆分册》(下),第1002页。

(18)(19)(20)(21)均参看《维吾尔族社会历史调查》一书。

标签:;  ;  ;  ;  ;  ;  ;  ;  ;  ;  ;  

维吾尔民俗初探--兼论民间文学的民俗价值_民俗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