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发展对语言发展的质疑_语言学论文

社会发展对语言发展的质疑_语言学论文

“语言随社会发展而发展”质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发展论文,语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摘要 语言随社会发展而发展的观点同语言发展的不平衡性规律和渐变性规律极相冲突,问题的关键在于人们衡量词汇的发展同衡量语音、语法的发展使用性质不同的标准,前者着眼于表面,后者着眼于深层。衡量词汇的发展不应以表层新的词的交替为标准,而应以深层语素系统的变化为标志。一旦将衡量语言各部发展的标准统一起来,人们便会看到,语言系统只按自身的规律稳定发展,并不与社会随波逐流。

关键词 语言学 音位 语素 语言优劣论 语言创造性

关于语言发展的原因,中外古今曾有过种种不同的说法,诸如发音器官的变异、作为生物体的自然增长、个人心理的推动、地理环境或气候的影响等等,自50年代以来,我国语言学界则认为社会发展是语言发展的基本条件,坚持“语言随社会发展而发展”的观点。不过,这种观点并非由我国语言学界首创,早在本世纪初,法国语言社会学派的代表人物梅耶就曾指出:“因为语言是一种社会制度,语言学是一种社会科学,唯一可变的要素我们可以用来了解语言的变化的只有社会的变化,语言的变异不过是社会变化的结果,有时是立刻的,直接的,但常常不是立刻的,并且是间接的。”〔1〕

时至今日,语言随社会发展而发展的观点在我国语言学界广为盛行,各种语言学教科书不停地重复着这种说法,人们几乎把这种观点看成是永恒不变的真理,从未有人对它产生过怀疑,然而,仔细分析起来,这种观点不仅在理论上存在严重缺陷,在实践上也是有害无益的,本文试图对这种观点作初步探讨,以就教于大方。

语言是一个语音、词汇、语法的系统,但论证语言随社会发展而发展的观点从来只以所谓词汇的发展为依据,人们把词汇发展的标准规定为新旧词的交替,即新词的产生和旧词的消亡,进而认为,无论新词产生还是旧词消亡,都是社会发展的直接结果,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新事物层出不穷,这必然导致新词大量产生,于是,“社会的发展变迁必然会在语言的词汇里留下反映各个时代的特色的词语,起着历史见证的作用。”〔2〕当然, 旧事物的消失也难免使一部分旧词随之消亡。正因为如此,“在社会变动较大或政治斗争激烈的时期,语言词汇可能发生急剧的变化,在短期内产生大量新词,消失部分旧词。”〔3〕人们不仅如此论述词汇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而且,比照词汇发展所描述的语言的发展同样与社会如影随形,随波逐流:“语言的演变并不是匀速的,有时变化缓慢,有时变化较快,这与社会的政治变革、经济发展、文化交流有密切关系。”〔4〕

令人疑惑的是,人们如此论述词汇的发展,如此论述语言的发展,却从未有人以同样的方式论述语音和语法的发展。语言既是一个语音词汇和语法的统一体,语音、语法自当与词汇一样,随社会发展而发展,然而至今未曾有人提出任何直接或间接的依据来,没有人能够说明哪一个音变事实或哪一条语法规则和变化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有关。其实,只要我们对语言实际稍加分析就不难看出,这种依据是很难找到的。在中国历次政治斗争、文化运动、经济变革之中,汉语都有大量新词产生,“五·四”运动至今,汉语中先后产生的新词难以计数,其中自然也有不少词语如昙花一现,若以新旧词的交替论定词汇的发展,其速度之快,大大超出人们的想象。然而,现代汉语的语音系统早在明清之际就已基本定型,数百年来并无大的变异,至于语法,人们认为,“在几千年历史发展过程中,汉语的语法特点基本上保留下来了,没有多大变化。”〔5〕显然,在这种情形之下, 如果以汉语词汇论证语言随社会发展的观点,人们绝不可能在汉语音和语法系统中找到同样的依据。在语言的三个组成部分中,词汇发展最快,语音次之,语法最慢,人们不仅公认这种事实,而且在这种事实的基础上建立起语言发展的“不平衡性规律”,殊不料,这不平衡性规律已经在极大的程度上排除了语音、语法随社会发展而发展的可能性,更何况人们所谓语言发展的情况还远不是一个“不平衡”所能概括得了的。词汇的所谓发展同语音、语法的发展在速度上的离奇的差别,使人感到比较它们的速度是毫无意义的,人们几乎没有办法将如此不谐调的三个东西看成是同一系统的成员,面对这种事实,人们绝无办法将语音、语法与词汇统一到语言随社会发展而发展的观点上来,这种观点不免有以偏概全之嫌。

问题还并不止此,与不平衡性规律同时提出的还有另一条规律,即“渐变性规律”。这一规律指出,语言发展是缓慢的、逐渐的,通过一点一滴的积累来实现。因此,划分语言发展的阶段就如同划分气候带一样,从一个阶段到另一个阶段,中间没有明显的界限。毫无疑问,这一规律在语音、语法的发展事实中能够得到充分的印证,但当人们拿这一规律解释所谓词汇的发展时,却会遇到极大困难。词汇处于经常不断的变动之中,呈现一种极不稳定的状态,并且,社会风云变幻莫测,使新旧词的交替完全以一种突变的方式进行。文革十年,汉语中涌现大批新词,诸如“红卫兵”、“造反派”、“走资派”、“文斗”、“武斗”、“贫管会”、“工宣队”、“支左”、“样板戏”等等,时隔不久,随着社会政治的变化,这些词语大都成为历史的陈迹,继之而起的是大批反映当今社会生活的新词,诸如“责任制”、“专业户”、“特区”、“电大”、“创收”、“创汇”、“节能”、“挂靠”、“展销”、“紧俏”等等。词汇的这种所谓“发展”,无论如何与渐变性规律格格不入,为了解决这个矛盾,人们转而以基本词汇代替整个词汇系统来论证渐变性规律:“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语言的稳固是由语言的基础——基本词汇和语法构造的稳固决定的,一般词汇虽然处于几乎不断变化的状态中,但因为它不是语言的基础,它的迅速变化,并不影响语言体系的稳固,就是说,一般词汇的迅速变化并不改变语言的基本面貌。”〔6〕的确,按基本词汇论的说法, 基本词都是在千百年的长时期中生存着的,历史稳固性是基本词汇的重要特征之一。因此,说基本词汇渐变也好,稳固也好,都无不可,但是,人们没有想到,以基本词汇代替整个词汇系统论证词汇的渐变性竟会使语言发展理论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一方面,作为词汇乃至整个语言的基础的基本词,既是稳固的,在千百年中长时期生存的,那自然不是随社会发展的,而真正随社会发展而发展的一般词,又恰好是其变化“并不改变语言的基本面貌”的;另一方面,按照基本词汇论的说法,基本词虽是语言词汇的基础,但其数量极少,语言中大部分词属于一般词汇,那就是说,大部分词都不是渐变的,这样一来,如果把语言词汇看成一个统一的整体,那么,它既不可以用来论证语言随社会发展而发展的观点,也不能用以证明语言渐变性规律。

以上分析表明,用随社会发展而发展的观点来看待语言的发展,无论整个语言系统还是词汇系统本身,都不能成为一个有机的统一体,这种情况固然使我们对这种观点产生极大的疑问,但与此同时,它使我们感到,有必要从新认识所谓词汇发展的标准问题。

照一般推论,事物的发展是事物本身的变化,词汇的发展自当以词的新旧交替为标准,这似乎是天经地义的,因而从古至今人们对这一标准深信不疑。但是,如果我们从语言学的角度出发,将这一标准同语音、语法发展的标准加以比较,便会清楚地看到其中带有根本性的问题。语言既是一个语音、词汇、语法的统一体,其三个组成部分必是紧密联系的,而这种联系恰好以词为交点、为枢纽。同一个词,从其音义结合的角度看属于词汇系统;但词有语音形式,词的语音形式属于语音系统;词有语法功能,作为语法单位又是语法系统的成员,因此,一旦词汇系统中有新旧词的交替发生,与之俱来的必然是语音系统中新旧语音形式的交替和语法系统中新旧语法单位的交替。然而,人们并不认为语音形式和语法单位的新旧交替能够表明语音、语法的发展,并没有把语音、语法发展的标准建立在这种表层的变化事实上。人们规定,语音的发展以音位系统的变化为依据,语法的发展以高度抽象的语法规则的变化为标志,而表层的变化对于深层音位系统和语法规则的影响是极其微弱的,这自然使语音、语法的发展呈现极为稳定的状态。人们把语音、语法发展的标准建立在深层稳固的基础上,而唯独将词汇发展的标准建立在表层极不稳定的新旧词的交替上,如此,词汇的发展速度自然与语音、语法的发展速度不在同一数量级上,比较它们的速度自然是毫无意义的。

由此看来,语言各部在发展速度上的离奇的差别完全是人为的结果,要建立起科学的语言发展理论,必须为词汇的发展找到一个稳妥的标准,必须突破新旧词相交替的表面现象,将词汇发展的标准建立在词汇深层的稳固的基础上。笔者认为,存在于词汇深层、作为词汇的基础的不是词,也不是基本词,而是构成一切词的构词材料和规则,就如同语音系统的深层是音位及其规则一样,语言学既然把音位系统的变化确定为语音发展的标志,那就有理由将词汇发展的标准建立在构词材料和规则的变化上。因此,笔者认为,真正能够在深层标志词汇发展的是语素系统,包括语素的规则,无论表层新旧词的交替如何频繁、如何急剧,深层的语素系统总是呈现一种稳定的状态:“构造新词所用的材料除了从外语借入的成分以外,几乎都是语言中古已有之的成分,构成新词的格式也是语言中现成的格式,所以绝大部分新词都是原有材料按原有格式的重新组合,是大家似曾相识的东西。”〔7〕因此, 一旦把语素系统的变化作为词汇发展的标准,表层一般词汇同基本词汇在变化速度上的严重分歧,并不影响整个词汇系统的渐变性。同时,词汇系统同语音、语法系统谐调发展,各按自己的规律循序渐进,使整个语言系统始终保持一种相对稳定的状态,无论社会的变化如何急剧,新旧事物的交替如何频繁,语言并不随社会的发展而发展。

语言随社会发展而发展的观点,不仅在理论上存在严重问题,在实践上也不会给语言学带来好的影响。语言学上所谓语言的发展,专指语言要素的变化,不同时期新旧要素的交替导致语言由一种共时系统进入另一种共时系统。值得注意的是,特定时期的要素适应于特定时期的语言系统,新旧要素、新旧语言系统皆无好坏、优劣之分,恰如索绪尔所说:“同我们不自觉地形成的错误看法相反,语言不是为了表达概念而创造和装配起来的机构,相反,我们可以看到,变化出来的状态并不是注定了要表达它所包含的意思的,等到出现了一个偶然的状态:fot:fet,人们就紧抓住它,使它负担起单复数的区别;为了表示这种区别,fot:fet并不就比fot:*foti更好些,不管是哪一种状态,都在一定的物质里注入了生机,使它变成了有生命的东西。”〔8〕正因为如此,不同语言,无论其历史长短,都无先进与落后、高级与低级的分别。然而,社会的发展是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由落后到先进的变化,新旧事物的交替从根本上看具有优胜劣汰的性质,忽视了语言发展同社会发展在性质上的根本差别,随意将语言发展同社会发展联系起来,就很容易使人相信,发达的社会必有发达的语言,而落后的社会,其语言也必然是落后的。如此,坚持语言随社会发展而发展的观点,最终必将陷入语言优劣论的泥潭。

由于论证语言随社会发展而发展的观点总以所谓词汇的发展为依据,于是,在我国语言学界,便有不少人根据词的数量的多寡来评价语言的发达程度。比如:“汉语是世界上最发达、最丰富的语言之一,这与汉语词汇的异常丰富是分不开的。”〔9〕殊不知这种做法是极危险的,汉语中到底有多少词,很难有个确数。最近编纂的《汉语大词典》收词最多,但也不过37万条;而在1879年即着手编纂的《牛津英语词典》就已经收词42万条左右,若以词的多寡而论,就得承认英语比汉语“发达”,但没有人愿意这样做。西班牙语进入拉丁美洲之后,词的数量由12万左右增至1万左右,多出了四分之一,〔10〕然而, 人们当然不会认为拉丁美洲的西班牙语比本土的西班牙语更发达。

词汇丰富,多半得益于文字。若论常用词汇,不同语言是相差无几的。有文字的语言,大量在口语中消失的词用文字记载下来、积累起来,词的数量自然就多,相比之下,在没有文字的语言里,词一旦在口语中消失便无影无踪,其词汇自然是“丰富”不起来的。不过,人们须得注意,若按这种“丰富”来评价语言,必将把人类大多数语言置于贫乏而不发达的地位,因为在人类的四、五千种语言之中,有文字的语言居少数,而大多数语言都没有文字。这种做法很容易使人联想到19世纪施莱赫尔的理论,因为按照词的数量评价语言的好坏同根据形态的多寡分别语言的优劣并无实质性差别。

一般所谓词汇的发展最适于用来论证语言随社会发展而发展的观点,然而这种观点却不会给词汇学带来任何有用的东西。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确定词汇,所得到的无非是由词的新旧交替反映出来的社会事物的变化,而这类事实除了为社会学、历史学等学科提供些材料之外,于词汇学并无任何用处,这是萨丕尔早在本世纪初就已指明了的。〔11〕此外,将词汇的发展同社会的发展联系起来,词汇本身就无规律可言。词汇既是随社会发展而发展的,那么社会发展的规律便是词汇发展的规律,迄今有关新旧词交替的种种论述都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

综上所述,语言随社会发展而发展的观点在理论上存在严重问题,在实践上有害无益。然而,要让人们放弃这种观点却并非易事,因为这种观点在背后还受到一种推论的支持,人们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新事物、新概念层出不穷,人们的思维愈来愈复杂,这些都会向交际提出新的要求,推动语言不断丰富词汇,改进语法。”〔12〕“事实上,任何一种语言的不同历史阶段都有明显的差异,不这样是不行的,因为语言要发挥自己的交际工具的作用,就必须满足社会发展变化向它提出的新要求。”〔13〕按照这种推论,语言不随社会发展而发展就不能满足社会的要求,就不能发挥其交际工具的作用,这种推论是毫无根据的。死亡的语言是无所谓发展的,然而只要人们使用它,照样可以在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内很好地为人们的交际服务。古典拉丁语死亡之后,在整个中世纪,西欧各国的宗教、文化、科学仍以拉丁语作为书面语,在长达一千多年的时期中,西欧社会的各个领域自然也有新事物、新概念不断产生,但拉丁语也总能满足人们构词造句的需要,而不至于因为自身停止了发展而影响其作为书面语的交际功能。

这种推论忽视了一个极重要的语言事实,即人类语言的创造性。语言在不同的层级、通过不同的排列组合,由几十个音位便能满足语言在语音形式方面的需求;由几千个语素便能构成数万数十万条词,满足语言不断增长的构词的需要;用有限的词法规则支配有限的词,便能生成无限的句子。语言有此创造性,自然有能力满足社会发展对语言的各种要求,有条件按照自身的规律稳步发展,如果说语言只有随社会发展而发展才能满足社会发展对语言的各种要求,对于社会的每一点变化语言都须以自身的发展来适应,那不仅在极大的程度上贬低了语言的功能,歪曲了语言事实,而且在理论上将语言的发展置于一种完全不由自主的境地。

注释:

〔1〕语出梅耶《历史语言学和普通语言学》论文集, 引自岑麒祥《普通语言学》,科学出版社1957年版,第33页

〔2〕〔7〕〔12〕叶蜚声、 徐通锵《语言学纲要》, 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96页

〔3〕邢公畹主编《语言学概论》语文出版社1992年版,第210页

〔4〕伍铁平主编《普通语言学概要》,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 年版,第210页

〔5〕马学良主编《语言学概论》,华中工学院出版社1985年版,第173页

〔6〕〔13〕刘伶、黄智显、陈秀珠主编《语言学概要》,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34页,第36页

〔8〕费尔迪南·德·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中译本, 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22页,其中fot:*foti和fot:fet 分别是盎格鲁·撒克逊语中“脚”一词在不同时期的单复数对立形式,前者较早,后者较晚,详见第123页

〔9〕武占坤、 王勤《现代汉语词汇概要》, 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页

〔10〕陈松岑《社会语言学导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78页

〔11〕爱德华·萨丕尔《语言论》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19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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