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宋代农产品商品化_手工业论文

宋代农产品商品化略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宋代论文,农产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封建社会的农业,既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亦是国民经济的支柱。恩格斯说:“封建主义的基础是农业”,〔1〕马克思也指出:“象在古代社会和封建社会,耕作居于支配地位”。〔2〕当农业生产达到一个较高水平时,必然会导致更多的农产品转化为商品,从而促使整个社会商品经济不断发展。本文通过对宋代农业发展的分析,试图说明宋代农产品商品化的程度及其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影响。

一、农业发展概况

我国古代素以农业发达著称,特别在宋代,农业生产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全面发展。这种全面发展表现在劳动人口的激增、垦田面积的扩大、单位面积产量的提高等方面。

宋代人口增长很快。据《宋史·地理志》记载,宋徽宗大观四年(1110年)全国户数超过两千万,每户以五口计算,人口已超过一亿,几乎是汉唐盛世时期的两倍。值得注意的是,在宋代总人口中,自耕农民占百分之五十左右,再把客户、手工匠和作坊主、一般中小商人计算进去,具有生产力的劳动人口比例更高,这标志着这一时期社会生产力的增长,同时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也起着重要的作用。

由于劳动人口的激增,加之宋统治者实行募民垦荒和奖励垦荒的政策,使得垦田面积不断扩大。宋开国后仅半个世纪,全国垦田面积即由二亿九千五百万亩,迅速增加到五亿二千四百万亩。〔3〕宋神宗、 宋徽宗时期,垦田面积已达八亿多亩。〔4〕

在劳动人口和垦田面积增长的同时,宋代的单位面积产量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唐代关中地区是单位面积产量高的地区,亩产二石,一般地区为一石。〔5〕宋仁宗时的江浙地区亩产已达二、三石,〔6〕北宋末到南宋初达三、四石,〔7〕南宋中后期达五、六石。〔8〕从上述比较来看,宋代农业发达地区的单位面积产量,大约为唐代发达地区的两倍,一般地区则为一倍。宋代单位面积产量之所以能不断增长,是由以下几个因素促成的。首先,宋政府重视农田水利建设,多次颁布兴修水利的诏令。王安石变法时,大规模地修建陂塘、圩垾、堤堰、沟洫等水利工程达一万多处。〔9〕宋神宗元丰元年(1078年)政府又“诏开废田,兴水利,民力不能给役者,贷以常年钱谷”。〔10〕随着农田水利建设的兴起,出现了一批高产稳产田。其次,农业生产工具的进步和改良。宋代是我国古代冶铁技术和铁制工具变革的重要时期。随着灌钢法、百炼钢法等先进锻造技术的推广,特别是铁产量的激增,铁制农具被广泛使用,并日益趋向熟铁钢刃制方向发展。值得注意的是,宋代的犁有了“刀”的装置,这对于垦辟荒田发挥了重要作用。宋代新出现的农具还有秧马、耧锄、耧车等。这些先进的农业生产工具的使用和推广,不仅节省了人力,而且也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再次,南北方农作物品种的交流及良种的推广。北宋统一后,为南北方农作物品种交流提供了方便。北方的粟、麦、黍、豆等品种推广到江南以至福建、广东等地;长江以北地区因水利的兴修,于是“就水广种粳稻”。〔11〕在优良品种推广方面,最著名的是占城稻种植面积迅速扩大,成了当时水稻的一个重要品种。最后,耕作技术的提高,使精耕细作发展到一个新的水平。宋代对精耕细作的要求很高,仅耕作程序就有犁、耙、耢、耖、挞等五个环节。两浙路是宋代农业生产最发达的地区,其耕、种、耘、水、肥五者俱备,已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的集约经营的技术和经验。

二、粮食的商品化

由于耕地面积的扩大,单位面积产量的提高,使粮食生产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因而宋代粮食的上市量超过了前代。上市的粮食由生产者手中转移到消费者手中,其运行轨迹大体上有两种:

第一种为租税形式。粮食生产者将粮食以实物交租纳税,它包括佃农向地主交租;自耕农向国家纳税;大土地所有者向政府纳税。作为租税形式运行的粮食,又分为三种流向:一部分粮食进入土地所有者手中后,直接被其消费掉;另一部分粮食作为漕粮调往京师或别处,供皇室、官吏和军队消费;再一部分粮食则作为国库收入储存起来,以备救灾、战争、营建之用。在租税形式下运行的粮食,无论流向如何,都是没有通过交换而进入社会的消费,其使用价值的属性虽然得到实现,但价值的属性却未能得到实现。这部分粮食体现着封建的分配关系,因此不能说是商品粮。

第二种为市场形式。粮食生产者交租纳税之后,在自用有余的情况下,将粮食投入市场换取自己所需之物。“民计每岁种粮之外,余米尽以贸易”。〔12〕再有,土地所有者获得作为地租的粮食之后,除自身消费外,其余粮也被投放到市场换取他物。“田家自给之外,余悉粜出”。〔13〕进入市场的粮食,有些被官府收购,以充军粮,称为“和籴”;有些则被商人收购,贩运至城市或缺粮地区,“望邀厚利”;〔14〕有些则直接被消费者购买。通过市场形式流通的粮食,尽管存在着封建超经济剥削,如低价强行“和籴”等,但毕竟经过交换而进入社会的消费领域,因此这部分粮食具有商品粮性质。

那么,宋代的商品粮究竟有多少?所占比重有多大?我们不妨做一些分析和推算。

宋代商品粮的消费者主要是城镇居民、商贾、手工业生产者和部分军队及其家属。这些人又主要集中在城镇,所以只要能计算出全国粮食总产量和城镇粮食消费量,就可以从中推算出宋代粮食商品化的程度。

据前面考察得知,北宋全国垦田面积为八亿亩,单位面积产量平均亩产粮为二石,因此北宋每年产粮大约有十六亿石左右。北宋人口最多时已超过一亿,其中城市人口比例据台湾学者推算为百分之二十点一。〔15〕由此可知,北宋的城市人口约为二千万左右。在城市人口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是不靠商品粮生活的,除京师和边防重镇比较特殊外,其他一般城市所占比例均不超过一半或不到一半。按此计算,北宋城市人口中约有一千万人是靠商品粮生活的。如果每天“人以二升计之”,〔16〕那么北宋每年城市中大约需用七千三百万石商品粮。另外,市籴军粮以补军队所食之不足,“一年约支七百万石”。〔17〕这样,城市每年所需商品粮之数,加上每年市籴军粮之额,为八千万石,约占北宋全年产粮十六亿石的百分之五左右。除城市居民和市籴军粮需用商品粮外,从事经济作物生产和乡村手工业生产的从业人员及其家属将近二百四十万,每年需用一千七百万石商品粮,约占北宋全年粮食总产量的百分之一左右。据此推算,北宋粮食商品化程度,大约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六之间。南宋粮食商品化程度比北宋更高。这是因为,南宋城市人口的比例高出北宋百分之二点三。〔18〕因此,南宋粮食的商品化程度,大约在百分之七至百分之八点三之间。

三、经济作物的商品化

宋代农业的发展,不仅使粮食产量有较大的增长,促进了粮食商品化的提高,而且经济作物的生产空前扩大,形成一些经济作物专业产区和从事种植经济作物的专业农户。在宋代具有商业性的经济作物,主要有茶、蚕桑、甘蔗、果树、花卉等。

我国种茶、制茶、饮茶的历史久远,早在西汉已有卖茶的记录;到了唐代,茶叶生产空前发展,饮茶习惯蔚然成风。茶叶不但成为国内的重要商品,而且成为对外交换的商品之一。宋代茶的栽培遍及大半个中国,据《宋史·食货志》统计,淮河、秦岭以南的大部分地区都有栽种,并出现了一些专业产茶区。北宋时产茶的州有三十多个,南宋则增加到六十六个。当时仅“成都府利州路二十三场,生产茶二千一百万斤”。〔19〕在专业产茶区,从事茶叶生产的茶农被称为“茶园户”或“园户”。这些园户“采茶货卖,以充衣食”,〔20〕已成为农村中的小商品生产者。由于种茶是商品生产,所以园户同市场有着密切联系。在蜀茶征榷之前,园户或将茶叶直接卖给商人;或商人中的“贩茶之家”,〔21〕担挑背负至茶园收购,甚至给园户留下金钱预先定购。即使在榷茶地区,园户“岁课作茶输租,余则官悉市之”。〔22〕茶叶生产虽然在官府的控制和管理之下,但园户仍然与市场有着间接联系。

栽桑养蚕是中国传统的农副业生产。入宋之后,蚕桑业有了广泛的发展,传统的北方蚕桑产区仍保持着继续发展的势头,而新形成的南方蚕桑产区则后来居上,其产量已超过北方。不仅如此,蚕桑生产还突破了小生产家庭男耕女织的基本格局,开始形成一些新的农业分支,向专业化生产方向发展。在蚕桑业发达地区,如两浙路的湖州、严州及临安府等地农村的农民,就是专“以蚕桑为岁计”,〔23〕“谷食不足,仰给它州,惟蚕桑是务”。〔24〕同时,个别农村还出现不栽桑养蚕的专业纺织机户,如婺州“义乌县山谷之民,织罗为生”。〔25〕宋代农村蚕桑专业化生产的出现,既是商品经济渗入到农村的结果,又反过来加速了农村经济作物的商品化。

甘蔗和蔗糖在唐代已成为商品。宋代的甘蔗及蔗糖产区,在“川、广、湖南、北、二浙、江东、西皆有也”,〔26〕其中福唐(今福州)、四明(今宁波)、番禺(今广东)、广汉、遂宁五郡,已形成甘蔗及蔗糖的专业产区,“独遂宁为冠”。〔27〕当时遂宁涪江东西两岸数十里内,种植甘蔗的土地占十分之四,很多农民都以种植甘蔗为业。

果树的种植,在宋以前基本上为农业的附庸,是没有脱离粮食生产的副业。随着果树经济价值的与日俱增,某些地区的柑桔和荔枝生产,开始脱离粮食生产,成为农业中一个独立的生产部门。宋代的两浙、江西、闽、广、川蜀、荆湖等地,均生产柑桔,其中温州、太湖、吉州等处“桔园甚多”,〔28〕形成柑桔专业产区。如太湖的洞庭山“地方县几百里,多种柑桔桑麻,糊口之物,尽仰商贩”。〔29〕足见这里是一个很大的单纯经济作物产区。这里生产的柑桔,都靠商人收购。“争晒己残皮,趁市商船急”,〔30〕商人们用船把洞庭桔运输出去。宋代荔枝产区主要有两广、巴蜀、福建,其质量“闽中第一,蜀川次之,岭南为下”。〔31〕由于福建荔枝质量好,“乡人得饫食者盖鲜,以其断林鬻之也”,“故商人贩益广,而乡人种益多”。不仅如此,福建荔枝还被“水浮陆转,以入京师,外至北戎、西夏,其东南舟行新罗、日本、流求、大食之属,莫不爱好,重利以酬之”。〔32〕这说明从事荔枝种植是一种商业性农业,产品几乎全部投放到市场,其商品化程度较高。

宋代的经济作物,除上述作物上市量较多外,在城市附近有不少农户从事蔬菜和花卉的生产,且走上了商业化道路。汴京城四郊多菜圃,“大抵都城左近,皆是园圃,百里之内,并无闲地”。〔33〕南宋临安东门外一望无际都是菜园,“车驾行在临安,土人谚云:东门菜,西门水,南门柴,北门米。盖东门绝无居民,弥望皆菜园”。〔34〕花卉的栽培主要在城市的花圃内,也出现专业化产区,即某一城市以产某种花而闻名。洛阳所产牡丹“今为天下第一”;〔35〕扬州则以“芍药名天下”;〔36〕苏州及附近地区以产菊花为主;〔37〕临安以花草盆景著称;〔38〕广州是培育外来奇花异草的基地。〔39〕从事艺植花卉的人家,称为“花户”。多数“花户”植花以牟利,说明养花已不只为自赏,而是具有商品性质的生产。

宋代经济作物的种植,在数量和品种上比前代都有所发展。由于经济作物的种植是商品性生产,所以它的扩大和发展,反映了经济作物商品化程度的提高。但并不是所有的经济作物都已成为商品,有些经济作物商品化程度还很低,有些甚至还没有成为商品。例如当时麻的种植量相当可观,但成为商品的比重却不高。这是因为,在宋代广大劳动人民的衣着,主要是用麻作原料,所以大部分麻被耕织结合下的家庭纺织业所消费,因此影响了麻的商品化程度。棉花的种植,在宋代虽然已由岭南闽广向长江流域的广大地区传播,并开始进入市场,但上市量极小,还没有成为大宗商品。

总之,宋代经济作物的种植,开始脱离粮食生产,成为农业中一个独立的生产部门;并且出现经济作物专业产区和经济作物专业农户,这些都标志着宋代农产品商品化已发展到一个新阶段。

四、农产品商品化的影响

宋代农业生产的全面发展,使更多的农产品有可能进入市场,进而提高了农产品商品化的比重。农产品商品化程度的提高,不仅可以刺激农业再生产的发展,而且也带动了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

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由于粮食产量增加,经济作物扩大,人多地少的矛盾和市场需要的刺激,一部分农民从土地上游离出来,成为以当地生产为原料、专门从事商品生产的手工业者。如贾易“无为人,七岁而孤,母彭以纺绩自给,日与易十钱,使从学”。〔40〕贾易的母亲不仅以纺织谋生,而且还以此来供给她的儿子读书,显然已成为乡村中从事商品生产的手工业者。婺州义乌县的“山谷之民”,专门以织罗为生,〔41〕无疑也是乡村中的手工业生产者。在宋代,这类从土地上游离出来的手工业生产者,如从事采掘冶炼的“冶户”或“炉户”;从事纺织的“机户”;从事制瓷的“窑户”或“陶工”,从事制糖的“糖霜户”,等等。他们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离土不离乡。其产品主要为本地区市场所消费,还有一部分则通过商人运销到其他地区。

然而,在农村最主要的手工业,则表现为与农业紧密结合的家庭手纺织业。耕织结合是中国封建自然经济的基本结构,其具体表现形式是男耕女织,这也是农村家庭纺织手工业的基本特征。这一点在宋代也不例外。北宋司马光《乞省览农民封事札子》记述,男子“寒耕热耘,沾体涂足,戴星而作,戴星而息”,农妇“育蚕治茧,绩麻纺纬,缕缕而织,寸寸而成”;到了夏秋二税时节,“则公私之债交争互夺,谷未离场,帛未下机,已非己有”。农村家庭纺织手工产品大部分是作为赋税上交,其余产品在自给有余或作为农业收入的补充,才有少量产品进入市场。这种随小农需要而临时转化的商品,仅以每个农户而言,其品种和数量是极为有限的;但汪洋大海般的小农经济随处皆是,以总体的品种和数量而言,那就不可忽视了。所以,宋代农业生产的发达和农产品商品化程度的提高,对农村的专业手工业或家庭手工业无疑都有较大的促进作用,因而也为市场提供了丰富的手工业产品。

随着大量农产品进入商品市场,集镇的商品交换空前活跃起来,致使直接与广大农村有着密切联系的镇市和墟市因此而勃兴。由于商品经济发展的结果,“民聚不成县而有税者,则为镇”。〔42〕墟市,北方称草市,是广大农民和乡村手工业者进行商品交换的最直接的定期场所。镇市和墟市的兴起,是农村乃至地区商品流通发展的必然结果,对当时的农村自然经济既是补充,又起着一定的瓦解作用。

总之,宋代高度发达的农业,特别是农产品商品化程度的提高,为手工业和商业提供了大量的原料和流通对象;而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又促进了商品经济的活跃,从而带动整个社会经济的繁荣。所以,对农产品商品化程度的考察,是反映宋代商品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方面。宋代农产品商品化既已达到如此高的水平,这就为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创造了主要条件,中国资本主义萌芽在北宋时期即已出现是极有可能性的。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P450

〔2〕同上,第2卷,P109—110

〔3〕《文献通考·田赋考》四

〔4〕见漆侠:《宋代经济史》上册,P60

〔5〕陆贽:《陆宣公翰苑集》卷二二, 《均节赋税恤百姓六条》

〔6〕范仲淹:《范文正公全集》卷上,《答手诏条陈一事》

〔7〕〔9〕〔25〕〔41〕《宋会要辑稿·食货》

〔8〕高斯得:《耻堂存稿》卷五,《宁国府劝农文》

〔10〕《宋史》卷一七三,《食货志上一》

〔11〕《宋史》卷一七三,《食货志·农田》

〔12〕叶适:《水心先生文集》卷一,《上(宁宗)皇帝札子》

〔13〕周去非:《岭外代答》卷四,《常平》

〔14〕《长编》卷六三,景德三年五月记事

〔15〕〔18〕赵岗、陈钟毅:《中国历史上的城市人口》,载《食货月刊》,1983年7月

〔16〕周密:《癸辛杂识》续集卷上

〔17〕《包拯集》卷十,《请支拨汴河纲粮往河北》

〔19〕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一四,《蜀茶》

〔20〕〔21〕吕陶:《净德集》卷一,《奏县置场买茶旋行出卖远方不便事状》

〔22〕《文献通考》卷一八,《征榷考》

〔23〕谈钥:《嘉泰吴兴志》卷二○,《物产》

〔24〕《严州图经》卷一,《风俗》

〔26〕寇宗爽:《本草衍义》卷一八

〔27〕王灼:《糖霜谱》

〔28〕范成大:《石湖居士诗集》卷一四

〔29〕庄绰:《鸡肋编》卷中

〔30〕陈舜俞:《山中咏桔》,载《都官集》一四

〔31〕《重修政和经史证类备用本草》卷二三

〔32〕蔡襄:《荔枝谱》

〔33〕《东京梦华录》卷之六,《收灯都人出城采春》

〔34〕周必大:《二老堂杂记》卷四

〔35〕欧阳修:《居士外集》卷二二,《洛阳牡丹记》

〔36〕孔武仲:《宗伯集》卷一六,《扬州芍药谱》

〔37〕见范成大、史正志所著《菊谱》

〔38〕潜说友:《咸淳临安志》卷三○

〔39〕陈景沂:《全芳备祖》卷二五

〔40〕《宋史》卷三五五,《贾易传》

〔42〕高承:《事物纪原》卷一

标签:;  ;  ;  ;  ;  ;  ;  

浅析宋代农产品商品化_手工业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