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学术期刊的评价与创新发展(书面谈话)--大数据时代学术期刊的多维辩证评价_客观性论文

大数据时代学术期刊的评价与创新发展(书面谈话)--大数据时代学术期刊的多维辩证评价_客观性论文

大数据时代学术期刊评价与创新发展(笔谈)——大数据时代学术期刊的多维辩证评价,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多维论文,学术期刊论文,评价论文,时代论文,数据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637(2015)01-0078-03

       大数据时代的来临是学术期刊面临的新问题,也是每个学人面临的新问题。作为学术产品展现的平台,按照我们现有的学术产品的生产方式,无疑,学术期刊是生产学术产品最重要的平台之一。学术期刊的生命在于不断生产能够满足广大学术消费群体满意的高质量的学术产品,因此,生产高质量的学术产品便成为学术期刊的价值追求。而什么样的学术产品属于“高质量”,即“高质量”的标准是什么?什么样的“学术产品”能够满足广大学术消费群体的需求?这就涉及对学术产品的评价问题。一般而言,对学术产品的评价决定了对展现学术产品的学术期刊的评价,学术产品的优劣决定了展现其平台的优劣,通俗一点说就是,论文的质量决定了刊载论文的期刊的质量,对论文质量的评价就是对期刊质量的评价,这是业内普遍的看法。然而,若简单地把论文评价与期刊评价画等号,好像有些草率与偏颇,因为论文评价是一回事,期刊评价则是另一回事。期刊评价与论文评价相比,具有综合性复杂性的特征,它既包含着论文的质量,又包含着期刊的装帧设计、印刷质量及其内在的因素,包括办刊人的办刊理念、思想倾向与价值观等。特别是大数据时代的今天,期刊评价问题变得更加复杂。一方面,“大数据使得期刊评价更快捷、更高效、更简易”[1];另一方面,又使期刊评价易产生片面性、简单化的倾向与后果,产生不准确的评价误导,从而影响期刊生态的良性运行。因此,大数据时代对期刊的综合多维辩证评价尤为重要。这些多维辩证评价原则我把它概括为四个结合,即客观与主观结合、形式与内容结合、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结合、专家与读者结合。

       一、客观与主观相结合

       客观与主观结合来评价期刊,是指期刊评价的标准既要有客观因素,又渗透着主观因素。目前,我国流行的、业内普遍接受的几大期刊评价体系,其评价标准主要是依据所谓的“客观”因素。通行的做法是计算转引率等数据。普遍认为,转引能比较客观地反映期刊所刊载文章的质量,转引次数多、转引率高就意味着文章质量好,从而按照前述逻辑就意味着期刊等次高。实际情况并非完全如此。这里存在转引率的客观性问题。所谓“转引”,毕竟是由作者完成的,转引作者是生活在一定群体中的人,这一判断包含三层含义:一是,“作为人,都有主观性,都存在意志、情感、态度等主观因素”[2],作者的转引行为也是在这些主观因素的作用下完成的,转引的结果渗透着作者的情感、态度、倾向等,因此,转引的结果并不能保证转引行为的纯粹客观性;二是,转引作者生活在一定的群体当中,客观上会受到群体意志的影响,这样,转引作者的转引行为就会掺杂小群体的意志,从而转引结果的客观性很难得到保证;三是,当今中国仍是熟人社会、人情社会,受其影响,在转引率备受追捧的当今学术界、期刊界,熟人行为、人情行为具有强大的破坏力,甚至能够泯灭学者的公平感与公正性,转引谁的文章、转引哪篇文章对于转引作者来说没有原则的区别,但对于被转引文章的作者、刊载被转引文章的期刊却意义重大。在此情形下,随弯就弯、屈打成招是很多(不是全部)转引作者无奈的选择。处于上述三方面的情境,转引的客观性还能保证吗?

       若不能避免转引对于期刊评价所具有的一定的主观性,无法控制主观性的“走后门”现象,就不如直面问题、实事求是,让主观性“走前门”,引进期刊评价的主观性。主观性听起来普遍感觉是贬义词,名声不好。其实,它是一个中性词,不存在褒贬之别,关键在于如何运用。引进主观性,目的恰恰是为了避免主观性,主观性运用方式合理、恰当,就能反过来使期刊评价趋向客观性。期刊评价中的主观性的操作,可以在以下两个方面进行。一是,引进专家对期刊进行评价。这里的专家既包括相关专业知识的专家学者,也包括期刊界的专家学者。当然,专家作为个体的人,其评价同样存在主观性问题,但是,作为专家群,大多数相对一致的意见就具有一定的客观性,而且,专家毕竟是专家,由于职业操守及职业地位的约束,其主观倾向性较单独的转引作者来说微乎其微。当然,如果即使这样尚不能消除对专家所具有的主观性的疑虑,还可以采取一些技术性的措施来降低风险,如:建立专家评价的实名制、专家信用等级评估制度等。关于引进专家评价,据我所知,现有大多数评价机构均采用此办法,关键问题是要进一步提高专家评价分值的权重。二是,引进读者对期刊进行评价。实际上,从期刊评价角度看,作为评价主体,读者主体最能体现评价的客观性,根本原因在于读者与期刊、作者、文章等不存在利益纠缠,不存在“内部人”现象,能较客观地评价期刊,从而保证其评价的客观性。但是,读者评价的具体运用与操作较为复杂,难度较大,需要评价机制的创新。或许,确立读者评价机制是目前期刊评价走出瓶颈的一个努力方向。

       上述表明,期刊评价作为一种人为现象,完全避免主观性、彻底走向纯粹客观性是有难度的,但是,现有评价机构对期刊评价的客观性追求的努力方向是值得肯定的。期刊评价的客观与主观相结合,是对期刊评价趋向客观性方向的一种探索。

       二、形式与内容相结合

       如前文所述,现有的期刊评价体系主要是采用转引次数、转引率来确定文章的质量与期刊的质量。而这两项数据只主要表明转引的形式,而并不主要表明转引的内容。具体来说,这两项数据体现的是被转引文章的受关注度问题,从而间接地体现刊载被转引文章的期刊的受关注度,而通常情况下并不体现文章的价值属性及期刊的价值属性。即转引次数多、转引率高,只能意味着该文章的受关注度高,并不意味着该文章价值大,即关注度不能等同于文章的价值。很多情况下,文章被转引恰恰是转引的作者不赞同而是反对或批驳被转引文章中的观点,更不存在转引作者对被转引的文章价值高低的评估。当然,有些文章被转引是作为转引文章中的论据存在的,表明转引作者支持被转引文章中的观点,但这并不是转引的全部意义。这表明,常规的转引率作为纯粹的数学工具并不完全具有评价文章价值的属性。这里,可能会产生一个疑问:期刊的关注度高不就意味着期刊的价值大吗?若这样看问题,则是偷换了概念,即把期刊的价值概念转换成了期刊的关注度概念。那么,根据期刊的关注度标准来把期刊划分为三六九等的做法就缺乏说服力,且不够合理公正。

       对于期刊的评价即期刊的价值,看来仅仅把只表明形式的转引这样的数学工具作为重要依据有失片面。评价文章的价值及期刊的价值需包含对期刊内容方面的评价。按照现有的评价标准,等次低的期刊刊载的文章不一定就价值小甚至没有价值。那么,如何确定文章的价值?主要还应该考查文章的内容。一般来说,文章的内容包括选题是否有意义、立意是否高远、观点是否有创新、逻辑是否严谨、论证是否充分、资料是否丰富、结论是否有价值等。而对这些方面的评价就属于对文章内容的价值评价。对于这些内容的评价,只靠转引次数、转引率来加以确定很显然力单势薄,无能为力。文章内容的价值又如何确定?这又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有些重点大学及研究机构的做法值得关注。据悉,这些学术单位认定文章的价值不是依据文章所刊发的期刊的等次,如,是否是核心期刊?是国家级还是省部级?等等。而是依据业内专家群体来认定,专家的多数意见确定该文的价值。这是一个依据文章内容来认定文章价值的方法,认定结果相对来说更趋于客观公正。专家的认定就没有主观性而客观公正吗?如前文所述,专家的职业操守、职业地位及专家的群体性而不是个体基本能够避免不客观、不公正问题。依据内容来认定文章价值的方式方法同样适用于对于期刊价值的认定,其道理是一致的。当然,依据文章的内容来认定期刊的价值的方式方法可能会很多,这需要开阔视野,需要不断探索。

       把形式评价与内容评价结合起来,并着重从内容方面评价期刊,能更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期刊的价值。

       三、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

       现有的期刊评价体系的评价依据,主要是定量分析方法,形成量化标准。就分析工具本身及分析过程来看,定量分析具有准确性、客观性、公正性的特征[3]。但是,如前所述,这种客观性是以转引行为的客观性为前提的,只要转引作者主观性的私念一动,就足以摧毁统计大厦的客观性根基,只要转引作者的主观性情形存在,就不能保证统计结果的客观性。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客观性坍塌,准确性、公正性将荡然无存。因此,这种定量分析结果就不能完全令人信服。之所以很多教学、科研机构尚接受现有的定量分析方法所得出的期刊评价结果,是因为这一方法毕竟是一种确定的标准,是期刊评价历程中的阶段性进展和成果。但是,我们不能裹足不前,2014年11月召开的“第三届全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高层论坛”确定的“大数据时代期刊评价”这一主题表明了期刊评价工作仍需前行,大有作为。

       定量分析方法很好,但不够全面。完整准确评价期刊的价值,还需结合定性分析方法。在第三届全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高层论坛上,《中国社会科学》杂志总编辑高翔在讲话中就明确提出“改革完善不科学、不合理的单一量化评价指标体系”“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对期刊作出更加科学合理的评判”。那么,如何对期刊进行定性分析?需从办刊理念、政治立场、出版规范、学术立场、学术价值、学术规范、办刊的严谨性、文章的价值、审编校质量、外审制度、装帧设计、印刷质量、管理制度等方面衡量。当然,这是一项综合的、非常复杂的认定工作,但是,期刊评价若有所进展,这些考量因素是绕不开的,谁又能否定上述这些因素与期刊的价值评价无关呢?现实情况是,一些“核心期刊”若在这些衡量因素方面考量则会令人大跌眼镜。仅就办刊规范来看,有些“核心期刊”随意变更期刊页码、随意拖延出版时间、随意出卖刊号与版面、随意增加刊期,这样的“核心”地位恐怕不能令人信服。

       由此,把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结合起来评价期刊,更能完整准确反映期刊的实际价值。

       四、专家与读者相结合

       关于这方面内容,前文已有所涉猎,这里仅列举一个分析框架,那就是期刊评价要综合专家与读者两方面因素。关于专家评价,前文已有所涉猎,这里不再赘述。期刊具有公益性,学术期刊亦如此。期刊的使命是为读者服务,读者是期刊的上帝,读者的标准就是期刊的标准,忽视甚至撇开读者的评价权利,把期刊评价限定在小团体之内,变成小团体自娱自乐的游戏,则背离了期刊的使命。我们可以审视历史现象。从古至今,凡是流传广泛、影响深远、人们印象深刻、耳熟能详的图书杂志,都是大众喜闻乐见的图书杂志,换个角度看,实际上大众是图书杂志的评价主体,只有大众喜欢的东西才有价值。学术期刊亦如此,学术界也有学术大众,只有学术大众认可的期刊才会有旺盛的生命力。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如何建立读者评价平台,则是一个非常难以操作的现实问题,这需要期刊人的不懈探索。

       总之,上述四个方面只是阐述了期刊评价的宏观想法,目的是要全面、客观、准确、辩证地评价期刊。期刊评价方法要兼顾,不能顾此失彼,期刊评价结果的质量,取决于评价方法的合理,合理的评价方法是准确的评价结果的前提。我们要不断探索期刊评价的各种方式方法,为打造各种质量上乘的期刊竞相迸发的局面,创造优良的期刊生态,这样,中国的学术期刊才能发展,中国的学术才能发展,才能适应大数据时代的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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