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会教育运动的制度困境--农村社会教育运动视角研究_资本主义制度论文

农村社会教育运动的制度困境--农村社会教育运动视角研究_资本主义制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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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232;K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3-3815(2015)-02-0015-12

      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简称“社教运动”),是新中国成立后直到1978年我国政治生活中特别是农村政治、经济生活中一个重要内容。广义的社教运动,可以包括新中国成立后至1978年前在农村开展的多数政治运动。当时,这种教育被看成是清除“资本主义自发势力”影响、改进干部作风的重要手段,是推进我国农业集体化、现代化的重要动力和政治保证。由于各历史时期不同的背景和中心工作,不同阶段的社教运动既有一定的连续性,又有明显的差别。不论社教所提出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如何,它实际上都与当时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的认识密切相关,与我国发展战略以及经济政治体制中的一些深层问题密切相关。近30年来,对社教运动的研究已取得丰硕成果。不论是个案研究还是宏观研究,不论是资料积累还是理论分析,都有一些上乘之作。本文以“文化大革命”前农村社教运动特别是“四清”运动为研究对象,着重从国家发展战略和体制安排的角度分析其由来及内在发展逻辑。

      不论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还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用先进阶级的思想教育农民,都是党的一项长期的、基本的、经常性的工作。新中国成立前夕,根据即将全面展开的新民主主义社会建设的需要,毛泽东指出:“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①新中国成立后,根据不同时期的中心任务,党一直把对农民进行社会主义教育看成是一项基本的重要工作。“不断地用社会主义的思想教育农民,不断地提高农民群众的政治觉悟和爱国热情,这应当是我们一项经常工作。”②至1966年“文化大革命”发动之前,根据内容上的区别,社教运动大致进行了四次。

      第一次社教运动大体从新中国成立之初到1956年底。新中国成立之初,党发扬民主革命时期的优良传统,围绕当时的中心任务,以各种形式对农民进行持续、广泛的教育活动。1953年,在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迅速地、大规模地展开农业合作化运动后,这种教育被提到更为重要的位置。1953年12月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指出,鉴于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国民经济高涨的需要,“党在农村工作中的最根本的任务,就是要善于用明白易懂而为农民所能够接受的道理和办法去教育和促进农民群众逐步联合组织起来,逐步实行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以便逐步克服工业和农业这两个经济部门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③。1955年底,在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中,毛泽东又指出:“政治工作是一切经济工作的生命线。在社会经济制度发生根本变革的时期,尤其是这样。”他要求在合作化过程中进行反对资本主义加强社会主义的教育,因为它“是使分散的小农经济逐步地过渡到大规模合作化经济的思想的和政治的保证”。④当时社会主义教育的提出基于两个基本认识:其一,中国的合作化不是一个自发的、缓慢的过程,而是一个在党和政府主导下自觉选择的、急速发展的过程,是一个消灭资本主义和小农经济的过程;其二,生产关系的变革应该并可能是一个对农民进行社会主义教育、提高他们政治觉悟的过程,这种教育不仅保证了农业生产关系改造的正确方向,而且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实践证明,这种教育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大规模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和整个制度变迁的需要。

      合作化运动初期,在市场调节萎缩、价值规律作用弱化的背景下,在主要不是用经济的方法,而更多是依靠行政力量和政治思想动员的前提下,用教育的方法解决所有制快速变革、产权关系和管理体制重大变动中必然出现的诸多问题,在当时条件下不失为一种比较现实、有效的方法和选择。这种发展模式强调先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行政力量和意识形态的巨大反作用,有利于发挥党和政府在组织、动员群众方面的“比较优势”。不过,它的另一面是对落后生产力在深层次上的制约作用注意不够,甚至把“穷”当成变革生产关系、保持先进思想和高尚道德的有利条件,对新体制本身必然产生或涉及的一系列问题考虑不多,淡化了对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等方面变革依赖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认识。对改造中出现的问题,它更侧重于从政治思想觉悟、认识、作风等方面来认识,更侧重于通过行政力量,用运动、教育的方式来解决,而这些运动的阶级斗争色彩又越来越浓厚。这些特征在此后的“四清”运动中更为突出。

      第二次社教运动大体从1957年到1960年初。1956年冬1957年春,由于三大改造后期存在的“四过”问题⑤,全国一些地区发生闹退社风潮,少数农民希望单干,不少合作社要求实行各种诸如包工到户、包产到户之类分散经营的责任制。出于当时对社会主义的理解,特别是在反右派运动的氛围中,这些要求往往被看成是对社会主义的否定或“走资本主义道路”,农民的自发行为也被等同于“资本主义自发势力”。毛泽东由此提出向全体农村人口进行一次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教育,批判党内的“右倾机会主义”,批判富裕中农的“资本主义思想和个人主义思想”。“主要锋芒是向着动摇的富裕中农,对他们的资本主义思想进行一次说理斗争”,而且“以后一年一次”,“配合区乡干部的整风,配合第三类社整社”⑥。1957年8月,中央发出《关于向全体农村人口进行一次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教育的指示》,要求在城市开展大规模反右派运动的同时,在农村进行整风,开展广泛的以“关系农村两条道路的根本问题的大辩论”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教育,批判农村中的“资本主义道路”⑦。

      1958年8月,在“大跃进”高潮中,中央发出《关于今冬明春在农村中普遍开展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运动的指示》,要求在运动中“充分发扬‘拔白旗、插红旗’的共产主义风格”,“更加坚定广大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和信心,彻底批判一部分富裕农民残存的资本主义自发倾向,在人们的思想上继续破除个人主义,本位主义,大立共产主义”⑧。1959年庐山会议后,由于认定当时正在农村中进行的两条道路的斗争“是一场很激烈很深刻的阶级斗争”,中央提出在农村进行一次“社会主义再教育”,目的是“保卫党的总路线、保卫大跃进、保卫人民公社”;运动“应该把解决两条道路的思想斗争摆在首要的位置”,“以进行两条道路的斗争和社会主义教育为纲”,“进行一次整社、整风运动,并且结合着进行整党、整团工作”⑨。

      这次主要是伴随着人民公社化运动和“大跃进”展开的社会主义教育,前期侧重点更多的是放在教育农民这一方面,以反对“资本主义道路”和农民“资本主义自发倾向”为主要内容,服务于巩固农业集体化和发动人民公社化运动;后期则因“反右倾”的需要,突出了两条道路斗争,增加了整党、整团方面的内容。服务于发动“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和“反右倾”的这次社教,带有浓厚的“左”的色彩。

      第三次社教运动大体在1960年下半年至1962年间。这次社教运动是在全面调整的大背景下,以“三反”、“五反”、⑩整风整社等方式进行的。面对庐山会议后再次“大跃进”造成的严峻局面,从1960年底起,中央开始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1960年11月3日《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的发出,标志着大幅度调整农村政策的开始。《紧急指示信》严厉地批评了发端于人民公社化运动初期并在庐山会议后再次泛滥的“共产风”等,提出了包括肯定“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加强生产队的基本所有制,允许社员经营少量自留地和小规模家庭副业,坚持按劳分配原则,恢复农村集市,活跃农村经济等12项重大政策。

      进入1961年后,中央进一步加大了对农业调整的力度,制订了一系列重要政策。例如: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彻底清理“一平二调”,坚决退赔;提高社员自留地比例,至少20年不变;鼓励社员私养家禽、家畜;允许适当发展社员家庭副业和家庭手工业;放手活跃农村集市;恢复和发展手工业;相继取消供给制和公共食堂;确立“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制定和通过《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即“农业六十条”);等等。这些农村政策的重要调整,实现了人民公社体制的重大转变。其实质是从体制方面纠正公社化以来一些突出的“左”的错误,使生产关系“后退”到比较适合生产力水平的程度,使经济规律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摆脱行政权力的“瞎指挥”。这次调整是党中央、毛泽东从体制方面解决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以及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努力,具有重要的认识意义和方法论意义。体制调整虽还有不少局限,但其作用远比整风、社教更根本、更有效、更持久。如果这种调整能继续坚持、发展下去,中国的改革很可能将提早近20年。

      与前两次社教相比,第三次社教运动有两个比较明显的特点:

      其一,它与贯彻《紧急指示信》和制定“农业六十条”等相伴随,是当时整个农业调整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总体上看,具有明显的纠“左”的倾向。它不仅出台了一些搞活农村经济的重要政策,而且已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干部作风”问题与公社化体制的深层联系,从而把公社体制的调整(即纠“左”)与整顿干部作风结合起来。这对纠正农民反映最为强烈的“五风”、改变干部作风、推动农村经济政策的调整,起到了积极作用。

      其二,整风整社未能根本上触动人民公社体制,还是把“五风”一类问题更多地看作是思想觉悟问题、政治问题、作风问题,甚至是阶级斗争问题,还是希望主要通过教育、运动以至阶级斗争来解决农村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它部分地纠正了农村经济政策、体制中一些突出的“左”的错误,但在政治上、全局上又为此后阶级斗争扩大化错误的发展作了准备,出现了经济上的纠“左”与政治上某些方面“左”倾这样两种趋向同时发展的局面。稍后,在认为“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已基本解决了人民公社的体制问题后,毛泽东的注意力便更多地从对体制的关注转移到思想、作风和政治等方面,转到了阶级斗争方面。其后果不仅是体制调整的终结,也是阶级斗争扩大化的升级。

      第四次社教运动大体从1962年党的八届十中全会后到“文化大革命”初期。进入1962年后,整个调整工作出现了一种复杂的局面。一方面,深入的调整不同程度地纠正了“大跃进”以来一系列“左”的错误,开始扭转国民经济的困难局面,并引发了农民进一步包产到户、搞活市场等要求。另一方面,囿于传统社会主义观念的束缚,在不能触动“三面红旗”的前提下,调整使党内分歧进一步发展;与经济上稍许宽松同时出现的却是政治上的进一步紧缩,一些重要方面的调整实际上已接近尾声。

      1962年9月召开的党的八届十中全会,集中地反映了调整的成就和局限。例如,在农业方面,全会通过了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农业六十条”,但又尖锐地批判了“黑暗风”“单干风”“翻案风”。在毛泽东看来,经过对人民公社管理体制的调整,生产关系方面的问题已经解决,如果再退,就是主张“走资本主义道路”。而在体制问题解决之后,农村中再产生的问题,更多的只能是思想、作风之类问题,或是阶级敌人的破坏,所以只能通过“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运动去解决。八届十中全会既是调整的继续,又是新一轮阶级斗争扩大化的开端。这种两重性决定了第四次社教即农村“四清”和城市“五反”运动的两重性。

      一方面,“四清”把矛头直指因调整时期政策松动而出现的包产到户、“单干风”、“投机倒把、长途贩运”等“资本主义倾向”及其政治上的各种表现。另一方面,“四清”要贯彻“农业六十条”的基本精神,在纠正“五风”的基础上,加强社队经济管理,进一步解决农村基层干部中大量存在的以“四不清”等形式出现的公共权力异化问题。

      1963年4月保定地委《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进行“四清”工作向省委的报告》比较典型地反映了这种两重性。《报告》说:八届十中全会后展开的社教运动,一是“克服了自发单干倾向,遏止了单干风”,“坚定了搞好集体经济的信心”,二是普遍进行了清账、清库、清工、清财(简称“四清”,后来又被称作“小四清”)工作,把社教运动推向了更加深入的阶段(11)。在这里,前者是执行、落实八届十中全会批判“单干风”的精神,后者则是整风整社的继续和发展。从总体上看,《报告》的侧重点还是针对公社化运动以来社队管理上的混乱和农村基层干部中存在着的各种问题。正因为如此,初期的“四清”运动(即“小四清”)较多地保持了1960年、1961年整风整社的色彩。

      八届十中全会后的一段时间里,毛泽东虽然突出地强调了阶级斗争,却也没有放松对公社化运动以来“五风”一类“左”的错误的警惕和整肃。他的认识还处于矛盾之中。但在当时国内外各种因素的影响下,特别是确立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基本路线后,他注意的重点很快便放在了阶级斗争方面,或者说基本上以阶级斗争来解释以往只是用“作风”来解释的一些“内部矛盾”问题。在1963年2月中央工作会议上,毛泽东谈道:“我们的干部”“绝大多数不懂社会主义”。这里包含两方面的“不懂”:一是搞“五风”之类犯了“左”的错误的“不懂”;一是不懂阶级斗争犯了右的错误的“不懂”。所以,他认为必须进行教育,而“农业六十条”和八届十中全会公报是很好的教材。就在这次会议上,毛泽东提出“阶级斗争,一抓就灵”,提出“只有开展社会主义教育,才可以防止修正主义”。(12)这样,“四清”运动日益与防止修正主义和资本主义复辟联系起来。“如果我们不搞增产节约和五反,不搞社会主义教育,不搞阶级斗争,就要变成南斯拉夫。”(13)

      1963年上半年中央相继发出的“五反指示”和“前十条”(14)中,罗列了当时社会上、党内干部中存在的种种错误和严重问题,断言中国社会出现了严重、尖锐的阶级斗争情况。当年5月的杭州会议上,毛泽东表示,这次社教运动是一次伟大的革命运动。资产阶级右派和中农分子把希望寄托在自留地、自由市场、自负盈亏和包产到户这“三自一包”上面。我们搞社会主义革命,在城市搞“五反”,在农村搞“四清”,就是挖资本主义的根子,挖修正主义的根子。

      在这样一些认识的指导下,1963年5月后开展的“四清”和“五反”运动,已经明显地被引上着重进行阶级斗争和两条道路斗争的轨道,因而与1960年、1961年的整风整社,甚至与保定“四清”的差别越来越大。许多政治、经济生活中的矛盾都被视为阶级斗争。“‘四清’和‘四不清’的斗争,确实是包含着严重的阶级斗争。”(15)虽然此时的“四清”基本上还限于经济领域(即“小四清”),但出于对农村阶级斗争的严重估计,许多地方已经出现了一些极端行为。1963年11月中央发出的《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即“后十条”),一方面强调社教“是一次比土地改革运动更为复杂的大规模的群众运动”(16),另一方面则提出要团结95%以上的干部和群众,对阶级斗争扩大化进行了一些限制。但它的前提决定了这些限制往往只能停留在纸面上。

      到1964年下半年,“四清”运动发展到高潮,从以“清经济”为主的“小四清”发展到以“清政治”为主的“大四清”。开展运动地区的许多基层干部受到过火斗争,一些地方进行了“夺权”。同年9月中央发出的“后十条”修正草案把运动说成“一场新的革命”,强调整个运动都由工作队领导,要求重划阶级,进行“民主革命补课”。1965年1月,中央发出《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即“二十三条”),纠正了前一阶段运动中的过火行为,同时却把运动的性质确定为“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矛盾”,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正式提出“大四清”的概念(17),将发端于1963年的“四清”运动正式定名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1966年“文化大革命”发生后,“四清”运动又以不了了之的方式而结束。

      “四清”运动的发展及其阶级斗争内容的不断突出,不能不对贯彻执行党的农村经济政策形成干扰。调整初期出现的经营管理形式改革、所有制结构多样化、利用市场机制等探索基本中断;一些地方将包产到户视为“刮‘单干风’”和“走资本主义道路”而予以取缔并严厉批判;一些地区无视“农业六十条”的规定,随意没收社员的自留地、开荒地,搞大队生产核算,或继续平调生产队和社员的资金搞集体建设。更为突出的是,各地还普遍对农村集市贸易加强了限制,认为它是资本主义活动的场所。(18)1965年8月,谭震林送给中央四份简报,反映各地农村工作中发生没收社员自留地、擅自将生产队核算改为大队核算、硬性向社员摊派集资任务等情况(19)。诸如此类的做法加大了落实“农业六十条”中许多经济政策的难度。

      纵观以上所述四次社教运动,特别是1962年后以“四清”为主要内容的社教运动,可以发现,就其基本指向来看有两个方面:一是农民的“资本主义自发倾向”(这往往是一个假问题);一是公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当时被称为“干部作风”而实际上是因权力异化导致的农村基层干部的特权和腐败问题。运动频繁、广泛,甚至不乏剧烈,但令人不解和尴尬的是,它不仅从未达到目的,而且似乎它反对的对象越来越多,多得直到认为有必要开展一次“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这些令人不解的现象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分析。

      第一,从农民的“资本主义自发倾向”来看。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农民的“资本主义自发倾向”不是一个准确、科学的概念,这是一个按照传统社会主义模式进行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伴生物”。由于我国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后期急于求成,“以致在长期间遗留了一些问题”(20)。人民公社化运动更是把“左”的错误推向极端。那些依靠政治强力推行的超出生产力要求的做法,使农民在初级社时还保留的一些所有权、经营权和自主权不断被剥夺。这不能不引起农民自发地以包产到户、“责任田”、自负盈亏等方式进行抵制。一般来说,越是急于求成,越是“一大二公”,农民这种自发的抵制就越普遍、越强烈。在传统社会主义认识框架内,这些行为都被认为是“资本主义自发倾向”。强大的政治、行政力量可以在表面上把它压制下去,但这只能是暂时的。原因在于它往往不是什么资本主义倾向,而是适应当时农业生产力水平的生产关系和经营形式。正因为如此,1957年后一次又一次的社教运动对它的讨伐只能流于形式。

      60年代初的农业调整及其他一系列放松控制的重大措施,对传统认识和体制提出挑战,更助长了这种“资本主义自发倾向”,产生了多方面的深远影响。理论上、政策上有限的调整还是不能满足生产力发展的内在要求。获得某种自由空间的农民不满足于“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他们自发地越过调整的底线,寻求更加适应当时农村生产力和集体经济发展水平的经营、交换形式。于是,包产到户、自负盈亏、农村集市贸易等再次应运而生,并得到党内一部分领导同志的支持或默认。农民的这些自发选择很快受到尖锐的批评。“目前在个别地方出现的包产到户和一些变相单干的做法,都是不符合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原则的,因而也是不正确的”,必须“逐步地引导农民把这些做法改变过来”(21)。在八届十中全会上,毛泽东几次指出,现在有一部分农民闹单干,分田单干,包产到户,这股风越到上层越大。他认为最根本的问题是:究竟搞资本主义还是搞社会主义?农业集体化还要不要?走哪条路,是包产到户、分田到户,还是合作化?诸如此类的批评一方面反映了当时的认识,一方面也从反面宣告了以往社教运动对“资本主义自发倾向”讨伐的失败。正是这种失败催生了稍后的“四清”运动。

      助长“资本主义自发倾向”的还有一个重要因素,那就是商品经济一定程度的活跃。调整时期商品经济的复苏和一定程度的发展,对活跃市场、恢复生产、改善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之产生的一些负面影响,在有关商品经济的理论仍然停留在传统观念束缚之中时,也显得格外突出。1963年3月,中央的一份文件中说:“一九六○年冬季农村恢复集市贸易以后,大中城市也出现了一些集市贸易市场和自发商贩市场。这种市场对补充城市供应和促进小商品生产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同时也出现了程度不同的混乱现象,私商投机倒把活动一度相当猖獗。”“集市贸易具有两面性。城市集市贸易,如果掌握得不好,它的消极作用比农村集市贸易大得多。两年来的经验证明:城市集市贸易开得大了,就会给投机商贩以可乘之机”,“助长资本主义势力的发展,给计划市场带来严重的危害”。(22)

      除了观念上的落后外,还应注意,按照传统模式建立起来的计划经济体制在本质上是排斥商品经济的,商品经济一定程度的发展必然弱化计划经济的强度及其覆盖的范围,动摇其运行的根基。如果这种矛盾又带上了阶级斗争的色彩,那必然又是阶级斗争扩大化的升级。

      一方面是商品经济的活跃,一方面是党内外多数人仍局限于传统社会主义观念的束缚之中,缺少解释这些新问题的理论资源,仍然把商品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或资本主义残余,等同于对计划经济的破坏。理论与实际的反差,不仅使我们缺少有效管理和发展商品经济的手段,也使人们易于接受“资本主义猖狂进攻”的判断和阶级斗争扩大化进一步升级的理论。1964年底,在“四清”运动的高潮中,中央在一份文件中分析当时基层组织存在“严重问题”的原因时认为:“情况特别严重的是一九六一年、一九六二年经济生活困难的时候,出现了两个市场、两种价格,社会上刮起了一股投机倒把之风,一直冲击到了我们内部”,一些原来比较好的干部和党员,“这时也搞起多吃多占、贪污盗窃和投机倒把来了。这两年,资本主义泛滥成灾,许多人的党性、革命性被淹没了”(23)。

      前述几份文件所列各种问题,难免有种种虚夸不实之词和无限上纲之嫌,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度几乎被“消灭”的商品经济,在高压限制一旦有所松动时所必然出现的某种反弹。这也必然给农民的“资本主义自发倾向”以重要推动,而这些问题都不是社教、“四清”之类运动所能解决的。

      第二,从“干部作风”的角度看。60年代初,尽管第二次社教运动还在进行,庐山会议后再次“大跃进”在干部作风方面造成的严重后果很快尖锐地、大范围地暴露出来。“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又都刮起来了。一些公社工作人员很狂妄,毫无纪律观点,敢于不得上级批准,一平二调。另外还有三风:贪污、浪费、官僚主义,又大发作,危害人民。”(24)为此,中央连续发出一系列文件,在肯定人民公社化运动、公共食堂等的前提下,严厉地批评了农村基层干部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开展“三反”、整风整社等运动,彻底纠正干部“五风”等问题。

      1960年5月,中央在《关于在农村中开展“三反”运动的指示》中指出:“‘三反’运动应该以反贪污为重点”;在运动中要普遍提高干部的政治思想水平和改善干部工作作风,进一步密切党和广大群众的联系;同时清理隐藏在我们队伍中的坏分子(25)。11月,中央又在《紧急指示信》中要求:放手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普遍展开一个整风整社的群众运动,坚决反对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彻底纠正“共产风”、浮夸风和命令风;反对干部特殊化、任用私人、徇私舞弊、打骂群众的“国民党作风”和违法乱纪行为;“党员和干部的一切违法乱纪的行为,都应该受到应得的处分”;“严禁干部压制民主,打击报复”;彻底改进干部作风,进一步密切党和干部与群众的关系(26)。11月15日,毛泽东在其起草的《中央关于彻底纠正“五风”问题的指示》中要求:“必须在几个月内下决心彻底纠正十分错误的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干部特殊风和对生产瞎指挥风,而以纠正共产风为重点,带动其余四项歪风的纠正。”他认为:“现在是下决心纠正错误的时候了。”(27)此后,农村“三反”运动逐渐成为整风整社运动的重要内容。

      对农村基层组织中大面积的“五风”及其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党内缺乏思想准备。“这些骇人听闻的情况反映到毛主席那里,刚一开始,简直令人不可想像,我们的党员,我们的农民干部,难道会干出这样的事情来?不可能!唯一可能的是地主、富农进行阶级报复。”(28)发生的问题是如此严重和出人意料,但分析问题的方法却仍然基本上停留在传统的阶级斗争框架之内,这只能导致对形势更为严重的估计。1960年11月,毛泽东在一个报告上批示:在讲大好形势的同时,要大讲1/3地区的不好形势,“坏人当权,打人死人,粮食减产,吃不饱饭,民主革命尚未完成,封建势力大大作怪,对社会主义更加仇视”(29)。12月,中央在一份文件中指出:“特别是干部中的极其严重的不可容忍的铺张浪费、贪污腐化、破坏党章、违法乱纪、不顾人民死活的情况,有些简直不能想象。其中某些反革命的破坏行为,显然是封建势力在地方上篡夺领导,实行绝望性的破坏性的报复。这是农村中阶级斗争的最激烈表现。”(30)同月,河南信阳地委给中央的报告称:信阳事件的性质是反革命复辟,是民主革命不彻底,是内部肃反不彻底,是敌人利用我们工作中的错误,进行大规模的最残酷的连续半年之久的阶级报复(31)。中央肯定了这个报告,要求全国三类队整风都应照此执行。把部分农村基层组织中存在的问题定性为“民主革命不彻底”后,必然出现过火斗争的问题。“河南整风运动中对干部的打击面是很宽的”(32),“一部分党的组织里头”,“相当普遍地犯了一个‘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错误”(33)。体制弊端就是这样通过几个中间环节转化为阶级斗争扩大化错误。

      1961年起,随着农业调整的深入,整风整社的力度也不断加大。中央要求彻底检查和纠正“五风”,彻底反对贪污、浪费、官僚主义。“必须彻底清算平调账,坚决退赔”;“基层组织中出现过的那种打人、捆人、扣口粮和其他侵犯人权的行为,更是十分恶劣的违法乱纪行为,更应该严厉禁止”;“坚决改正平调错误,充分发扬党内党外的民主”;“农村的整风整社工作必须进行到底,不能草率结束”(34)。在八届十中全会上,毛泽东把包产到户与干部腐化等联系起来,认为单干后“一年多就会出现阶级分化,其中有的还是共产党的支部书记,贪污多占,讨小老婆,放高利贷,买地;另一方面是贫苦农民破产”(35)。1963年至1964年“四清”运动全面铺开后,除经济上清查外,中央还特别强调通过参加集体生产劳动的方式改进干部作风,但这似乎也不是治本之道。“在困难面前,有一批干部经不起考验,在资本主义势力和封建势力的猖狂进攻之下被打倒了。从农村的情况来看,特权阶层已经开始形成”,“有了权就有钱,就有条件搞贪污盗窃、投机倒把、多吃多占”,“就要享乐腐化”,一批干部变成了“新恶霸、新地主、新富农、新资产阶级分子、新贵族”,烂掉了的基层组织“恐怕三分之一还打不住”,出现了“反革命两面政权”(36)。虽然这些结论多为夸大其词、无限上纲,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农村干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基于前述判断,到1965年初制定“二十三条”时,又提出“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的概念,“四清”运动随之发展到夺权阶段。如同“四清”未能解决农民的“资本主义自发倾向”一样,它在改进“干部作风”方面也没有取得什么长期性、深层次的进展。

      1963年“四清”运动开始时,毛泽东曾对它寄予很大希望,认为它是伟大的,“不比土地革命简单”,是“挖修正主义根子”,并几次提议为“四清”的胜利干杯。1964年他又几次号召把社教运动进行到底。但到1965年他却说:“现在看来光搞社教运动不能完全解决问题。”(37)“文化大革命”中,他更明确地表示,诸如社教一类运动不能解决党内外的阴暗面。

      是什么原因使社教运动出现这样一种结局?

      由于国情、革命道路、时代背景等方面的特殊性,也由于经典作家和苏联模式的影响,在新中国现代化的起步阶段,不可能像西方发达国家现代化初期那样实行自发的、自由放任的发展和转型,而只能建立政府主导的、以公有制为基础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由政党、政府主导社会经济转型,靠意识形态、政治和行政力量实现强大的社会动员和控制。在当时,这种发展模式有其合理性,满足了在特定条件下社会转型的迫切需要,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但这种发展模式也存在着与生俱来的一些弱点。例如:国家主导的现代化在强调政治动员和强化政府行政力量的同时,弱化了对经济规律和社会发育的重视,形成了强政治弱经济、强国家弱社会的格局;高度集中的等级授权体制削弱了社会主义民主并使官僚主义、特权等无法得到有效的遏制;对商品经济、私人经济的排斥使整个社会失去了活力;如此等等。由社会主义类型赶超战略决定的政治经济体制在社会各方面留下了深刻的、长远的烙印。这是一种发展的代价,应该用历史的态度来对待它。

      中国农业集体化有两方面的基本原因:一是政治、意识形态方面的,即消灭私有制,消灭剥削,实现公有制,避免两极分化;一是非意识形态的,即经济发展方面的迫切需要,也就是“克服工业和农业这两个经济部门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38)。与发达国家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自然转型明显不同,在一个落后的农业大国建设社会主义,在一个并不宽松的国际环境中实施赶超战略,往往必须经过以强大的政府力量加速发展落后农业以便为初期工业化提供原始积累这个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在这一过程中,通过一个高度集中的中央政府有计划地配置各种资源,利用自上而下的强势行政力量,强制性地、快速地实现合作化以发展农业,从高度分散、剩余不多的千百万小农手中吸取农产品以优先发展重工业、加速推进国家工业化,几乎是一种必然的历史选择。三大改造时期农业合作化不断加快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国家重工业优先战略的需要,在于解决农产品不足与快速工业化的矛盾。这种发展战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安排实现了在较短时期内强有力地配置资源,最大限度地调动农业资源支援工业,满足了工业化初期的迫切需要。但它同时又对社会发展产生了长期的、不容忽视的影响。这在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中显得尤为明显。

      人民公社初创时“一大二公”、政社合一的理念和体制设计典型地体现了它对公有化程度不切实际的追求,反映了它对行政权力、意识形态的迷信和对经济规律的轻视。凡此种种又产生了两个突出的后果,而这又成为历次社教运动的基本动因和源头。

      第一,弱化了农民的自主权、参与权等民主权利及其体制基础。人民公社的产权制度使公社掌握了农民主要的生产、生活资料,取消了社员对包括土地在内的生产资料的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从体制安排上使农民处于弱势地位,因而具有强大的控制能力。社员生产甚至生活基本上由社队组织安排,失去了相应的自主权,只能处于从属的地位。加之户籍、口粮制度的限制,农民被束缚在社队里,没有流动和选择其他生产方式的自由。

      人民公社不是单纯的经济组织,其政社合一的体制集经济、政治、文化、军事为一体,实际上使集体经济组织变成国家基层政权的附属品,失去了自主权和独立性。这一体制上的特点,大大削弱了农村基层组织内的民主和社员对管理的参与,是“共产风”、命令风、瞎指挥风等的体制性根源和物质基础。这种体制缺失是无法靠干部参加集体劳动、政治运动、思想教育、社员代表大会、贫下中农协会一类方法弥补的,即使是包括“农业六十条”在内的一系列条例所规定的社员民主权利,也难以得到真正的贯彻实施。

      在分配上,人民公社以工分制实现大体平均的分配,这种体制安排不能保障社员通过自身最大化的努力来实现其收益最大化。社员所得工分更多地取决于其劳动时间长短而非努力程度或劳动质量,必然使磨洋工、“大呼隆”、效率低下、劳动力资源浪费成为公社的普遍现象和久治不愈的痼疾,使公社在强化对社员政治教育、行政控制的同时,弱化了对社员的激励机制。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劳动者的社员所能作出的理性选择,或是“出工不出力”之类的偷懒行为,或是自发、普遍的包产到户。(39)公社体制既不具备战胜小生产自发势力的物质基础,又缺少对社员的激励机制,因而只能更多地求助于非经济的政治动员、行政干预和思想教育。在这样的背景下,各种形式的社教运动以至阶级斗争就显得格外重要,尽管它们远不能满足领导的预期而往往流于形式。如同大公社体制必然产生“五风”一样,这一体制还促使社员本能地、自发地希望通过包产到户、扩大自留地等形式从体制外得到补偿、改善生活,且屡禁不止。而这又被当作“资本主义自发势力”“单干风”等屡屡受到批判,成为当时对农村阶级斗争形势的估计日益严重因而反复进行社教运动的深层原因。接连不断的反对“资本主义自发势力”的政治运动,使农民生产积极性一再受到压抑。总之,正是公社体制自身制造了绵延不绝的“资本主义自发势力”,因而它又需要社教一类运动始终与之伴随。

      第二,为强化干部权力、弱化社会监督提供了体制条件。在国家主导的赶超型现代化背景下,在主要通过政治革命推动经济变革与工业化的过程中,政治上层建筑、国家权力及意识形态的作用特别突出。但政府过多地干预经济,扩大介入社会、经济生活的权力,又大大增加了各级政府、干部的“事权”,为官僚主义、特权和腐败的发展、膨胀提供了可能。

      三大改造后,特别是公社化后,农村社会与国家之间确立了新的联系。公社体制实现了国家对农村社会、政治、文化、生活及其他一切领域的控制,使国家行政权力深入到农村的基层社会,强化了农村基层干部的权力。而在当时农村经济文化普遍落后的条件下,依靠农民来监督、制约这些权力的种种愿望和规定是很难落到实处的。“农民在经济上是很脆弱的。经济上脆弱,对违法乱纪的抵抗也脆弱。这种经济上的脆弱性和政治上的脆弱性是很容易出问题的。”(40)强制性的、快速的集体化所必然带来的问题早在三大改造后期就已反映出来。“农业合作化以后,农村基层干部在工作中的强迫命令作风是日益发展的一种趋势。”“基层干部强迫命令作风有了新的发展,情况是严重的,必须引起全党重视。”(41)一些省委的报告反映,1956年秋至1957年春全国各地出现退社风潮的原因之一,是统得过死,生产没有计划或计划不周,劳动管理混乱,工分不平衡,定额不合理,账目不清,干部作风差,贪污盗窃现象严重,等等(42)。“目前农业社社员最关心的,也是社员、社干之间造成矛盾的主要问题,是社的财务管理。”许多社的账目不公开,引起社员很大怀疑。(43)1957年1月17日中央批转的一个报告说:农村干部不但握有很大的政治权力,而且握有很大的经济权力,诸如产品分配权,财权,贷款、预购款的管理、支配权,等等。一些干部不能正确地运用这些权力,严重脱离群众,为了自私自利的企图而滥用这些权力,违反党的政策,生活、思想蜕化,引起群众的反感。(44)

      人民公社政社合一的体制在加强国家控制、动员能力的同时,又使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失去了作为经济组织的独立地位和生产经营上的自主权。它们的一切重要生产经营和分配活动,都必须听命于上级。管理者以行政手段管理经济业务,管理权力集中却无明确的经营责任(这在“队为基础”确立以前更为明显),更注重完成上级任务而无视经济效益。这种只行使控制权却不承担其后果的体制,只能助长上级政府的瞎指挥。万里曾指出:“不尊重生产队自主权,这是我们过去农村工作中许多错误的根源。历史上的教训太深刻了!”(45)

      公社化不是农民自身的要求,而是外部强加的。为推进和维护这种违背社会发展规律和乡村传统的运动,国家只能进行更为强大的政治动员和经济控制,更加依赖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和思想教育。大大强化了的行政权力,为各级干部滥用权力提供了可能。作为政策执行者的基层干部在实现上级意志时,为对上级负责,为完成高指标、推行“共产风”、压制农民的意愿,必然依靠行政命令采取强制性措施,从而导致农业生产管理中长官意志盛行,激化了干群矛盾。人民公社在弱化社员参与公共事务权利的同时,强化了基层干部的行政权力,使他们获得了种种难以被监督和限制的特权,为“五风”的产生提供了广泛的空间和深厚的土壤。“五风”“四不清”等不过是公社体制的外在表现。干部利用权力占有集体财产,多吃多占,贪污盗窃,而广大社员却缺少体制内的资源抗衡这种被滥用的权力。“大跃进”后的饥荒更是普遍激化了农村基层干部与普通社员的矛盾。“事实上现在有不少干部已经变得很坏了,他们搞‘四不清’,群众吃了大苦头”。工作队叫群众揭发问题,“实际上群众一揭发就成了诉‘四不清’的苦”。(46)“目前社、队普遍存在四不清的矛盾,亦即干群之间的矛盾”(47)。如果说1959年前各种社教运动主要是针对合作化、公社化运动中农民的“资本主义自发倾向”,那么这种公社体制内生的公共权力异化和腐败,则逐渐成为1960年后整风整社、大小“四清”等各种形式社教的首要目标。

      也应看到,基层组织与上级组织之间也存在制定与执行政策等方面的矛盾。农村基层干部没有脱离土地和劳动,他们往往与农民的利益更趋一致。公社化时期,面对“共产风”和“一平二调”,许多社队搞瞒产私分、深藏密窖,保卫自己的劳动成果。经济困难时期,在饥饿与死亡的威胁下,基层干部几乎普遍采取瞒产、瞒地的方式减少征购任务,默许或支持农民包产到户、借地度荒等行为。这些做法得到农民的拥护,但又不能不使相关干部成为政策的违背者。在包产到户等被认定为“修正主义”或“资本主义复辟”后,对基层干部政治状况的严重估计也在情理之中了。

      60年代初公社体制的调整与社教等运动,从体制内对干部的“五风”进行了有限的纠正。此后,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方针指导下,抛开农村基层组织的工作队、贫下中农协会等组织方式,不过是以一种权力形式取代另一种权力形式,体制弊端却很少被触及。从体制上看,新的基层组织不过是旧组织的“再版”,但借助阶级斗争之力,其权力更具权威性、强制性,至少从表面上看是如此。

      虽然中央多次申明“五风”问题、“四不清”问题以及干群矛盾等仍然是人民内部矛盾,但在阶级斗争扩大化错误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干部作风问题往往还是被十分便捷地上升到阶级斗争的高度来认识。八届十中全会后,这种上纲上线更是愈演愈烈,以至出现了通过建立贫协和派工作队取代农村基层组织、重建基层组织的做法。随着运动不断升级,越来越多的农村基层干部受到怀疑和打击,这不能不引起他们的消极对抗,而他们的对抗只能招致新一轮的批判和打击。这是理解社教运动由整风整社到“小四清”再到“大四清”的一个重要背景。运动伤害了大批农村基层干部,并使人们忽视了产生干部作风、干群关系等问题的主要原因。

      公社体制以至当时的领导体制不仅造成了农村基层干部的权力异化,也内含着将阶级斗争层层放大的机制。在自上而下、高度集中的体制下,加之阶级斗争的政治高压,地方政府官员和基层干部必然“眼睛向上”,因为只有上级能决定他们的现状和前途。“四清”运动中,为迎合上级的意图,许多地区正如“大跃进”中不得不搞浮夸风一样,制造出“阶级斗争大量存在”的事例。1964年10月后,各地相互攀比,争相报告自己的敌情如何严重,已成风气。一些干部“在那里硬找资本主义”,似乎把问题说得越严重就说明自己的工作越好。“现在问题比较多的是一去就说那里烂掉了,似乎那里缺点越多,工作队成绩越大。”(48)这与“大跃进”中争相放高产“卫星”的思路如出一辙。

      毛泽东等党的领导人已经在一定程度上看到了“共产风”等与人民公社体制的关系。所以他亲自主持制定并高度评价对大公社体制进行重大修正的“农业六十条”。他反复强调,“大队内部生产队与生产队之间的平均主义问题,生产队(过去小队)内部人与人之间的平均主义问题,是两个极端严重的大问题”(49),而只有退赔兑现了,干部作风才能转变(50)。邓子恢也曾指出,自从贯彻反“五风”,实行《紧急指示信》、“农业六十条”以来,一般干部特殊化作风已有很大改变(51)。但从整体上来看,毛泽东强调的重点还是在“民主革命不彻底”一类阶级根源方面,特别是在1962年以后。

      总之,1960年后以各种形式进行的社教运动,是在人民公社体制内,在不从根本上触动公社体制弊端的前提下,以阶级斗争的方法反对这种体制所必然产生的农民“自发倾向”和农村基层干部权力异化这两个基本后果。所以,运动一方面“对于解决干部作风和经济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起了一定作用”,但又“使不少基层干部受到不应有的打击”,(52

      )推动着阶级斗争扩大化不断发展,为“文化大革命”的发生作了某些理论上和实践上的准备。另一方面,运动对农民“自发倾向”频频打击,又干扰了调整以来活跃农村经济的种种努力。当因调整而体制宽松、经济活跃时,马上需要社教来遏制“资本主义自发势力”“单干风”等;当体制偏“严”、集中倾向明显时,又需要社教运动约束干部的特权、官僚主义等问题。在传统社会主义观念的框架内,在体制创新尚未进入我们的视野时,社教、“四清”一类运动的结果似乎只能如此。靠运动特别是阶级斗争的运动解决体制方面的问题,只能使自己始终处于这种两难境地之中,循环不已。从更深的层次上看,频繁的运动使阶级斗争扩大化成为体制演进的主要推动力,它不仅遮蔽了体制的弊端,更弱化了体制改革的经济动力。改革开放前20多年时间里,这是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一次又一次的社教运动固然反映出反对“资本主义”、改变“干部作风”的迫切愿望,但也说明认识的局限与方法的落后。这更多的是一种时代的局限。

      由于中国的特殊国情,在现代化起步阶段,高度集中的体制常常是有效的、合理的。但有一利便有一弊。“利”与“弊”之间,我们对后者的认识往往流于肤浅。在一段时间里,用运动的方法解决一些体制内生问题可以取得一些成效,有一定合理性,是一种有效的选择。但这不是治本之道,特别是在运动又被赋予阶级斗争的色彩之后。这是社教运动给我们的一个重要启示。

      “体制病,运动治”,这是农村社教运动面临的根本困境。治病先要对症,而对症也需要一个探索过程。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就是对这一过程深刻、科学的总结。

       (本文同时被收录在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共产党历史与理论研究院主办的学术集刊《中共历史与理论研究》第1辑中,该书将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

      ①《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477页。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农业委员会办公厅编:《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下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年,第531页。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农业委员会办公厅编:《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上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年,第215页。

      ④《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5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第497页。

      ⑤即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过于简单。参见《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注释本》,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18页。

      ⑥《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6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第545页。

      ⑦参见《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上册,第700—701页。

      ⑧《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下册,第73、74页。

      ⑨《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下册,第258、260、259页。

      ⑩“三反”,即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五反”,即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

      (11)《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6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第252页。

      (12)《毛泽东在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63年2月28日)。

      (13)《毛泽东在听取白如冰汇报时的谈话》(1963年4月9日)。

      (14)“五反指示”,即《中共中央关于厉行增产节约和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的指示》(1963年4月);“前十条”,即《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1963年5月)。

      (15)《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下册,第758页。

      (16)《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下册,第699页。

      (17)即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

      (18)参见《当代中国的农业》,当代中国出版社,1992年,第244页。

      (19)《刘少奇年谱(1898-1969)》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第624页。

      (20)《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注释本》,第18页。

      (21)《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4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第767页。

      (22)《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6册,第196、197页。

      (23)《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下册,第788页。

      (24)《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下册,第318页。

      (25)《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下册,第327、325页。

      (26)《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下册,第386页。

      (27)《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9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第352页。

      (28)邓力群:《我为少奇同志说些话》,当代中国出版社,1998年,第107页。

      (29)《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3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第695页。

      (30)《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下册,第416页。

      (31)《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下册,第421页。

      (32)《刘少奇年谱(1898-1969)》下卷,第510页。

      (33)《刘少奇年谱(1898-1969)》下卷,第539页。

      (34)《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下册,第432、471、473页。

      (35)《毛泽东传(1949-1976)》(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第1242页。

      (36)《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下册,第788、786、785页。

      (37)《毛泽东传(1949-1976)》(下),第1391页。

      (38)《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上册,第215页。

      (39)参见罗必良:《人民公社失败的制度经济学解理——一个分析框架及其应用》,《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1期。

      (40)《刘少奇年谱(1898-1969)》下卷,第501页。

      (41)《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上册,第640页。

      (42)参见《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上册,第677页。

      (43)《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上册,第682页。

      (44)《中共中央批转陈伯达同志关于福建莲塘乡农业合作社的一些问题向中央和主席的报告》(1957年1月17日),转引自中共福建省委党史研究室:《中共福建地方史(社会主义时期)》,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第218页。

      (45)《万里文选》,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04页。

      (46)《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下册,第791页。

      (47)《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0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第305页。

      (48)《彭真在中央书记处讨论农村“四清”运动时发言》(1965年3月3日)。

      (49)《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下册,第440页。

      (50)《毛泽东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250页。

      (51)黄修荣、刘宋斌主编:《中国共产党廉政反腐史记》,中国方正出版社,1997年,第181页。

      (52)《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注释本》,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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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教育运动的制度困境--农村社会教育运动视角研究_资本主义制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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