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合法性_马克思主义哲学论文

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合法性_马克思主义哲学论文

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合法性,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马克思主义哲学论文,合法性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问题(学术主持人:孙伟平)

[中图分类号]B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45[2012]07-0005-06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以下简称“中国化”)既是一个政治理念,又是一个哲学命题;既是一场政治运动,又是一场学术运动。近年来,“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已经成为当代中国发展和创新马克思主义哲学乃至中国哲学的具体路径,成为指导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探索和实践总结。然而,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否可能”“中国化”?“如何可能”“中国化”?“中国化”“何以必要”?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这些问题一直都没有真正得到解决。这里我们不妨结合相关学者的意见作些讨论,以消解和祛除“中国化”的合法性危机,并求教于各位方家。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合法性

“合法性”(legitimacy)一词通常是在法学或法哲学领域中使用的,意指某一存在物或某一活动是否为法律所许可。在人文学科的语境中,它常常用来表示某一存在物或某一活动是否正当,或者表示某一存在物或某一活动是否符合其概念或其所从属的概念本身。①换言之,“合法性”一词的含义比较接近“合理性”和“正当性”,表示一个事物、一种观念或一种运动可以存在的积极的、正面的理由与理据。

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合法性危机,往往存在不同的发问方式。这源于这一命题的丰富内涵和中国的现实需要。一方面,“中国化”来自于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的传播和被中国人阅读、翻译、运用和发展的历史实践,是基于现实存在的“描述性事实”,是来源于实践的理性认识和概括总结。另一方面,它又是对中国发展道路和前进方向的一种理论向导,是基于改变现实的“规范性理念”,换言之,它提出了一种政治信念和政治理想以及实现自身的具体路径。这两层含义体现了实践与认识、事实与价值的双向互动的辩证关系。价值导向催生和校正现实行动,现实行为趋向和验证价值目标。否则,纯粹的“中国化”便是盲目的,难以持续进行下去的;而不体现价值规范的“中国化”,或者只体现价值规范却无法付诸实践的“中国化”,都是抽象而没有现实意义的。在规范和事实的维度之中,同时存在着历史和逻辑、政治与学术、可能性与现实性等分析问题的维度,需要综合性地加以把握。②

具体从上述两个维度看,质疑“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命题的原因是多方面、多层次的,其合法性危机来源于实践和理论、历史与逻辑、政治与学术等多个既相区别又彼此联系的层面。

第一,从理论角度而言,合法性危机主要聚焦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传统哲学的关系问题上。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源自于西方文化传统的西方哲学形态,与中国传统哲学和文化之间存在着哲学范式或形态上的异质性。有些学者依据西方哲学范式坚称,中国历史上根本就没有哲学,中国哲学传统更是无从谈起。也正因为如此,根本不存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传统相结合的理性对接点,更不可能指望它“化”出什么东西来。还有学者虽然承认中国具有自己独特的哲学和哲学传统,但认为这一哲学传统早已在“五四运动”“打倒孔家店”的呐喊声中被生生打断了脊梁,出现了哲学传统的“断裂”。马克思主义哲学来到中国,就像是“无根的浮萍”,而在建国后“左”的时代氛围中,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破四旧”“大革文化命”的文化浩劫中,已经找不到实现中国化所需要的能与之对接的传统资源。

一些学者认为,中国哲学虽然存在儒释道等各家各派,但历经数千年发展与融合,已经是一个有机的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在一个思想体系中进行整体性理解时,才可能开显出它的内在意蕴和原有价值。因此,中国哲学不可能脱离产生它的原初语境与具体实践,而抽象出一个所谓的哲学传统并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相结合。中国只有具体的哲学观点,没有学科建制的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只能是一句空话。还有学者认为,哲学与民族文化传统不可分离,特别是与语言习惯和思维方式不可分离。具有不同质的文化传统的民族,语言和思维方式的差异往往极大,在哲学的一些关键概念上几乎没有可通约性,甚至找不到对等的语词来翻译这些概念。如果勉强进行翻译,本民族的读者必定会按本民族对这个语词的习惯用法来理解,结果往往会歪曲这些外来概念的原意。因此,看起来好像是某某哲学某国化了,其实往往是某某哲学被误解了。③据此,有些学者认为,中国共产党接受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恩格斯的哲学、列宁的哲学、斯大林的哲学、布哈林以及其他人转述的哲学,与马克思的哲学区别很大;有的学者甚至否定马克思主义哲学能够作为一门科学而存在。④还有学者指出:“马克思主义及其哲学的中国化的提法是不科学的。具体地说,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导致的是‘儒家化’、‘封建化’的马克思主义,是伦理中心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是打着马克思主义旗号的儒家思想,与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距离甚远。”⑤

第二,从实践层面看,“中国化”危机首先来源于哲学与现实之间的对应关系。从其现实对应关系来看,问题在于“中国化”之名是否表征了、是否能够表征中国哲学的现实;从其理想对应关系而言,问题在于“中国化”的哲学理念是否应该表征中国哲学的未来,这就如同“中国哲学的合法性危机”源于“中国哲学”的内容是否符合它所从属的“哲学”这一更高的概念所应当具有的内容一样。作为一个“描述性事实”,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这一现实运动能否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来加以表征?换言之,“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这一概念的能指与其所指涉的中国现代化实践是否名副其实,是否准确恰当?如果“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合法性只能植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的传播、运用的历史,而不是诉诸能够有效地回答时代提出的课题,能够前瞻性地从理论上解释现实问题,那么,这样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仍然只是“在中国的哲学”而非“中国的哲学”。

而且,作为一个“规范性理念”,是否应该用“中国化”来引领中国社会的未来发展?显然,这个合法性危机直接指向了政治和实践领域,是一个质疑现存制度、关联着国家意识形态选择和中国发展道路的政治哲学问题。它包含着这样一种可能性,即承认马克思主义哲学具有相当的普世性和真理性,它“应当”而且“可以”中国化,然而,推动“中国化”的主体的合法性出现了危机。肩负着把马克思主义理想付诸现实的无产阶级政党如果没有自觉的历史意识和阶级意识,没有认识到真实的历史发展趋势,或者背离了人民的根本利益,那么,就可能无法承担起“中国化”的历史使命,并使之转化成广大人民群众自觉的现实的实践行动。这样,“历经苏东剧变,在悬欠了其现实有效性之后,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不再是一种存在信念,而是一种不能没有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观的或客观的利益。它的合法化问题不再被看成是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一种禁忌了”。⑥

第三,合法性危机还根源于马克思主义哲学自身的理论效力问题。换言之,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是否能够回答现实提出的社会和人生问题,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解释并指导社会运动,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生命力之所在。马克思指出:“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⑦可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当代中国现实之间的距离日益拉大,内在的紧张关系日益加剧,已经无法对现实加以合理的解释、准确的预测以及必要的论证。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有些学者的作品存在着强烈的“去中国化”倾向,除了是以西方风格的汉语进行表达之外,看不出与中国文化传统、具体实际以及理论诉求等的任何关系。他们运用的是西方哲学的传统思维方式和方法,探讨的完全是国外的文化传统背景下的社会实践中产生的问题,介绍的是西方或国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流派、代表人物的思想,不少甚至是在西方也鲜为人知的人物及其思想,得出的是与中国关涉不大甚至全然不相干的“西式”结论。这已经令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现实影响力大打折扣。因而有学者指出,马克思主义哲学和中国社会的结合主要依靠的是国家机器的强制功能,因而其影响也大多集中在意识形态层面,而不是如水乳一般交融在民间的思想意识、行为方式和思维习惯之中。⑧这已经成为影响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之生命力的大问题。

此外,合法性危机还与马克思主义哲学自身的性质以及学者们对它的认识密切相关。有些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是如同自然科学(如物理学、化学、数学等)一样的一般性科学和普遍真理,具有完全的普适性和不受地域限制的特点,根本不存在所谓“中国化”的问题。虽然在表达方式、语言习惯、遣词造句、例证使用等形式上,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不同于俄国,在俄国不同于德国,但是,内容决定形式,在内容上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唯一的。还有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至多只能部分地中国化。如果一种主义、一种哲学可以被化,本身就表明它不是、也不可能是完全普适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只能化那些没有普适性的东西,这就意味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不可能是全方位的、全盘的。⑨

总之,如果不从逻辑上、理论上证明中国化的可能性或可行性,如果不从政治实践或社会实践中证明其正当性和合理性,那么,“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就不具有合法性。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可能性

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合法性的多方面、多层次质疑,导致“中国化”运动面临着紧迫而严峻的危机。

当然,从实践维度而言,中国共产党人以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为指导,研究和解决中国革命和建设问题,提出中国革命和建设的理论、路线、方针、纲领,从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了毛泽东思想以及包括邓小平理论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仅仅据此人们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说,马克思主义哲学已经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历史和实践已经充分证明了“中国化”的可能性。这一不可辩驳的事实,使合法性问题自身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一个伪问题。

然而,作为一种描述性话语,只要“中国化”仍处于历史的进程之中,合法性问题便可能会不断地被提出来,不断地被质疑和追问。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否可能继续“中国化”?“如何能够”“中国化”?“中国化”的合法性实质上是一个政治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的运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政治问题的真正解决,至少得依靠理论的彻底性和说服力。于是,合法性论证显然要建基在严格的学理追问之上,建基在严密的理论论证之上。因此,这一危机的根源还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学术性问题同体相连,需要从理论维度进行全面、充分、有效的论证。就此而言,从理论上回答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如何可能”以及“何以必要”的问题,就显得十分迫切和重要。

从理论维度看,“中国化”的可能性实际上蕴含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和“中国”两方面因素之中。“中国”不仅是一个政治法律意义上的概念,也是一个文化共同体和生活共同体意义上的文化概念。“可能性”的论证,就是要澄清马克思主义哲学和中国传统哲学的理论特质、基本内容、理论效力与本真精神,发现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找到它们之间沟通的现实途径。

首先,作为“时代精神的精华”和文明的“活的灵魂”,任何哲学都具有可以普遍化的世界性特征。诚然,任何哲学总是与相应文化传统的民族、宗教和人民相联系的,具有民族性、宗教性、阶级性、地域性等主体性特征,具有相应文化传统的“活”的语言特点、思维方式和文化价值观。但事实证明,任何哲学都是能够进行交流传播的,不同哲学之间也是能够进行对话、理解和借鉴的。能够这样做的理论前提,在于哲学是对人生和社会问题的系统回答,而这些问题对任何一个民族、国家而言,都具有一定的共通性和普遍性。这决定了某种哲学形态在具备民族性等主体性特征的同时,也具备可以普遍化的世界性特征。这是比较哲学得以展开和深入的前提性条件和学理根据。

其次,作为工人阶级争取解放的学说,马克思主义哲学具有相对全世界工人阶级的普遍性或普适性。虽然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于西欧,虽然马克思主义哲学不是自然科学,不具有所谓“超主体”的普遍性,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不是某一民族、国家的狭隘学说,而是整个人类哲学智慧的结晶,是最大公无私的工人阶级的思想武器,是理解和解决全世界工人阶级所面临的问题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一种世界性学说或世界哲学,是全世界的共同财富。对于这种世界性学说或世界哲学,从整个人类文明发展的过程来理解它尤为重要。同时,作为在宏大的世界历史背景中和宽广的历史文化基础上产生的“世界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必然要超越欧洲境界,在文明世界的一切语言中都能找到代表,在不同的民族那里都能够生根发芽,开花结果,成为其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的一部分。⑩这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基本前提。

再次,如果我们仔细剖析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文化、中国哲学,那么不难发现其间的相似性、相通性和互补性。有学者曾经论证,马克思主义在很大程度上是与中国社会与文化结构及传统相契合的,例如,从文化信仰层面看,马克思主义无神论的信仰体验方式与具有无神论或多神论精神文化传统的中国儒家思想之间发生了一种“视界融合”;从社会结构层面看,马克思主义较易于解释中国社会内部的阶级和阶层分化,并与中国传统的道德资源沟通。(11)还有学者指出,马克思主义和中国文化、中国哲学都关注人的现实的生活世界,都关注对近代以来资本主义世界的反思与批判,马克思主义作为现代哲学和文化形态、中国传统文化和哲学作为前近代哲学和文化形态,都与近代哲学和文化形态相对立,因而它们之间存在某种相似相通之处,尽管这些相似相通之处所属的哲学和文化形态并不相同。(12)

第四,退一步说,即使有人认定中国不存在类似西方的哲学和哲学传统,也不能据此否认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新形态之创造的可能性。毕竟,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不是简单地用马克思主义改造中国哲学,也不是用中国哲学改造马克思主义哲学,而是要在中国文化传统的基础上,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基础上,进行新的哲学探索和理论创造。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核心内涵和主要任务是“在中国”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创造出“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就此而言,中国是否有可与之对接的哲学和哲学传统,如是否具有类似的哲学范畴,是否具有相通的哲学观点,是否具有类似的“哲学形式”,等等,对这种新形态的创造虽然具有一定影响,但却没有必然性关联,任何人都不能据此彻底否定“中国化”。

此外,“中国化”是实现马克思主义哲学自身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作为立足中国哲学传统、把握和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历史进程和基本规律、分析和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形成的哲学观念、哲学思想、哲学思维方式的一种客观要求和理性自觉,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是切合现时代中国的实际需求的,具有与时俱进的实践品格。自从马克思主义切合中国救亡图存的需要传入中国以来,由于马克思主义对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指导现实地存在,由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已经历史地现实地展开,特别是中国革命和建设并非完全是“摸着石头过河”、“跟着感觉走”,而是有领导有理论有导向的一场现实运动,并且创造了许多解决中国实际问题的新模式、新方法,如国内外学者已经在频繁讨论“中国道路”或“北京共识”,因此,实际上已经存在一个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实践版本,而“中国化”的核心任务主要在于对之加以系统的总结、归纳,并且进一步提炼、升华,从而创造性地形成一个“中国化”的“理论版本”。如果说理论来源于实践,实践也可以通过总结、归纳、提炼、升华而上升为理论,那么,以不断取得进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为基础,创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新形态就是完全可能的,并且具有理论上的合法性。(13)

三、“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必要性

中国的社会现实决定了推进和深化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必要性。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历史上“曾经”中国化,当今“正在”中国化,并且仍然需要“不断”中国化。在当今社会,根据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思想理论、基本特点、哲学方法和本真精神,全面探讨在全球化、信息化和现代性背景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历史进程中形成的哲学视野、思想观念、价值取向、思维方式以及精神风韵,特别是将其从具体的实践形态总结、提炼、升华为抽象的理论形态,创建一个与时俱进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既十分必要,而且具有紧迫性。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要求。不断发展着的实践需要先进的哲学理论的科学指导。一方面,当代世界形势的高速变化,中国社会的飞速发展,需要马克思主义哲学隆重“出场”,给予实践以新的回应、说明和指导。很明显,社会实践(包括交往实践)的发展,特别是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导致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基础和科学基础发生了实质性变化,许多具体的理论和方法都有待重估、重释和“再创造”。与市场经济的高度发展、高新科学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如信息高速公路的建设)相伴随,全球一体化进程明显加速,地球正在变成一个休戚相关的“小村庄”,“全球市场”正在形成,普遍交往成为可能,一系列“全球性问题”日益凸显出来;由于苏东剧变,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遭遇了严重挫折,多数社会主义国家已经“改制”或者消失,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面临冰冷的低潮;当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不断进行内部调整,身处福利制度中的工人阶级的生存与生活状况大大改善,一些衣食无忧的雇佣工人甚至并不认为自己是“无产阶级”,而自认为是“有产阶级”甚至“中产阶级”,这导致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思想主体及其状况发生了耐人寻味的变化;随着新科技革命的兴起,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科学技术成为“第一生产力”,知识、信息取代土地、资本,日益成为生产力的最重要的构成要素,受雇于人的“知识型无产阶级”闪亮登场,他们往往能够通过占有信息或创造知识,很快迈入“有产者”的行列甚至富翁的门槛,而由于经济和技术上的差距,社会信息化水平极不均衡,“数字鸿沟”日益加深,这已经导致了新的社会阶层的分化、新的社会矛盾;全球化、工业化、现代性、信息化正在彻底地、全方位地改变着人的生存与活动方式,并导致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突显,人与人之间的传统格局发生变化,导致人类发展模式需要深刻反省,人的心理需要重新调适,世界文化与文明的发展正面临转型。这一切意味着与过去相比较,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研究的时代背景、世界视野已经大相径庭。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将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理论构成严峻的挑战。另一方面,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功,许多独创性成果——如“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国两制”、“小康社会”、“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平崛起”等等——之中,明显包含着中国传统文化的因子(如小康、和谐等),随处可见中国传统思维方式(如对立统一的辩证方法、综合思维方法等等)的整合作用。一种以中国文化传统和具体实践为基础,依据中国独特的现代化实践而突出出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正日益得到全世界的广泛关注和高度赞誉。直面现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并没有停滞不前,而是不断地创造性地向前推进。但目前实践的新颖性和复杂性表明,改革开放初期那种“摸着石头过河”、“跟着感觉走”的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实践发展的全部需要,也远远不能打消人们的疑虑,更不用说指示前进的方向了。例如,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已经深入到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阶段,政治和文化体制改革正呼唤“攻坚”,改革的全方位深入对作为理论基础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创新充满期待,期待得到新的哲学观念、理论、方法和思维方式的引导。(14)

“中国化”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实现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毕竟,“问题在于改变世界”。(15)任何真正的哲学都不能停留在文本或体系之中,而要求“自我实现”,使自身现实化,变成“变革世界”的现实力量。

源自实践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只有因应时代,因应具体实际的发展和需求,反作用于现实,并实现自身与时俱进的发展,才可能产生理论的影响力、吸引力和说服力。而现时代的许多重大发展与变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等经典作家既未曾充分设想过,更没有具体论述过。毕竟,任何思想家在历史和时间面前都难免存在局限性,经典作家也不可能超越他们生活的时代,具体地预测和安排社会历史的一切进程,生活实践的发展总是会超出任何人(包括经典作家)的具体想象力。因而,从相对封闭走向全球化时代,从农业或工业时代走向信息时代,从计划经济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置身具有异质性的新时代,有时不仅没有什么现成的理论可供选择,没有现成的“本本”可供照抄照搬,而且哲学基础、理论模式和方法也可能需要转换和重建。面对时代和实践的发展不断提出的新的理论诉求,有责任心的马克思主义者绝不能闭目塞听,无动于衷,而必须立足新时代,立足新实践,只争朝夕、与时俱进地创新理论,给予生活实践以令人信服的解释、以恰当的前瞻性指导。因此,当代“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绝不能故步自封,无所作为,而必须依据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真精神,独立自主、与时俱进地创建新的理论形态,以满足生活实践提出的层出不穷的理论诉求。(16)

实际上,在承认“中国化”合理性的基础上,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现实相脱节的尴尬现状已经使创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新形态”的必要性空前地凸显出来了。剖析当前十分“繁荣”、成果日益丰硕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我们或许不难发现,其中暗藏着现实性和学术性日益分离的危险趋向。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学院派”、“考据派”日益占据主流,许多学者热衷于经典版本的历史考证、某一观点的变迁梳理,或者醉心于形形色色的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流派的介绍和相关哲学家的思想研究,特别是爱好生搬硬套西方的问题和西方学者的时髦概念、命题,善于把马克思主义哲学“思辨化”、“学术化”、“碎片化”,表述为玄而又玄、莫测高深的“纯粹”的所谓“学术”。乍一看,似乎很有“学术功底”,特别符合“学术要求”,也很能够吓唬人,只是唯一的缺陷可能在于,不是从我们自己的实际出发,针对的不是我们自己的问题,始终与我们自己的生活实践“相隔”,不能提供任何真正“有用”、“有效”的理论和方法。对于任何一种理论和方法,如果不能有效地解释现实和指导现实,它便难免会在火热的现实生活实践中丧失“话语权”,失去感召力、吸引力和生命力。近些年来,许多学者对“中国化”合法性的质疑,各界人士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失望,往往都源自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主动远离了中国现实,在重大现实问题面前频频“失语”,或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现实有心无力,没有有效地解释现实、合理地指导现实。这导致马克思主义哲学失去了自己的实践性品格,也丧失了自身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为了彻底扭转这种状况,马克思主义哲学必须重新发现自身的批判性、革命性和实践性品格,必须在自身的世界化和民族化运动之中,基于生活实践的新变化和具体需求,归纳和提炼现时代的“时代精神”,以“变革世界”的现实化运动,对各民族同时也对世界社会主义运动提供具体的指导。如果面对时代的发展总是无动于衷,如果对各民族的实际需求置之不理,如果只是满足于抽象思辨而拒绝“干预”现实,那么,马克思主义哲学包括其中国化的命运都是绝对不容乐观的。

收稿日期:2012-05-23

注释:

①俞吾金:《一个虚假而有意义的问题——对“中国哲学学科合法性问题”的解读》,《复旦学报》2004年第3期。

②如有学者认为,现在存在着信仰、意识形态和学术研究视域中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这三个视域所诠释出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是截然不同的(参见侯小丰:《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释义》,《学习与探索》2010年第5期)。有学者认为,“中国化”命题有三种意蕴:实践维度(又叫政治维度)、文化维度(又叫历史维度)和学理维度(又叫哲学维度)(参见朱荣英:《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问题研究的当代视野》,《天中学刊》2008年第4期)。

③孙伟平、张羽佳:《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问题与进路》,《哲学研究》2006年第6期。

④余品祥:《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1期。

⑤袁吉富:《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若干基本问题》,《哲学研究》2007年第4期。

⑥张文喜:《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合法化的多重维度》,《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1年第3期。

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9页。

⑧侯小丰:《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释义》,《学习与探索》2010年第5期。

⑨袁吉富:《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若干基本问题》,《哲学研究》2007年第4期。

⑩杨耕:《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北京大学学报》1998年第3期。

(11)邹诗鹏:《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中国现代性的建构》,《中国社会科学》2005年第1期。

(12)何萍、李维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探论》,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7—38页。

(13)孙伟平、张羽佳:《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问题与进路》,《哲学研究》2006年第6期。

(14)孙伟平:《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路径选择》,《哲学动态》2007年第4期。

(1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7页。

(16)孙伟平:《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路径选择》,《哲学动态》2007年第4期。

标签:;  ;  ;  ;  ;  ;  ;  ;  ;  ;  ;  ;  ;  ;  ;  

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合法性_马克思主义哲学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