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示范性幼儿园示范活动保障体系_幼儿园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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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当下幼儿园发展资源不对等的情况下,必然造成幼儿园经营与管理的质量高低,一些幼儿园凭借内外部的资源,逐渐在区域内翘楚,成为了他者学习的对象。在《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强调“要充分发挥示范性幼儿园在贯彻幼儿教育法规、传播科学教育理念、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培训师资和指导家庭、社区早期教育等方面的示范、辐射作用。”建设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示范性幼儿园,通过示范辐射活动的形式,带动区域内普通幼儿园(本文指示范区域内的其他幼儿园)的发展,以此推动我国幼教水平的整体提升。但是如何保障示范性幼儿园的示范行为呢?如何确保示范活动的有效性呢?当下示范辐射活动仅仅是当地教育部门对示范性幼儿园的检查和考核目标,未能基于示范活动的管理层面,对示范活动双方进行监控与督导,保障示范活动的有效性,有的放矢地促进幼儿园的整体发展。由此,重新审视示范性幼儿园示范活动保障的目的,构建示范性幼儿园示范活动的保障体系,乃是当下示范性幼儿园示范活动开展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一、示范性幼儿园示范活动保障的目的

      1.确保示范辐射的思想统一

      示范性幼儿园示范辐射的开展与运作是一个利益的关联体,它需要符合示范性幼儿园和普通幼儿园的利益需求,同时也要满足政府、社会、家庭的价值追求。因此,这个实施过程中,因各方所立足的利益角度不同,便带来不同的声音,产生对问题看法的冲突,一旦如此,因自身的利益所构成的不和谐环境将限制示范辐射活动的开展,由此,建立示范活动保障体系,将各方的力量集中在示范活动方面,统一一个价值取向,让示范活动的参与者、督查者,以及欣赏者等,遵循示范活动的要求,统一思想,共同为幼儿的发展和学前教育事业的推进,也就是说,示范性幼儿园、普通幼儿园、社会、教育管理部门、家庭,以及其他影响示范活动开展的因素,以制度、法规的形式,规范其行为,营造一个良好的示范辐射的环境。

      2.扫除示范辐射活动的屏障

      统一思想,并不意味着示范活动没有阻碍,在实施过程中,来自示范性幼儿园和普通幼儿园之间的矛盾,家庭的困境,以及突发事件等,都将成为示范活动的屏障。比如说,为迎接上级领导检查,把本来参加示范活动的教师召回来进行资料整理等,像这样的事情,保障体系就要进行必要的干涉,以规章制度的形式守护示范辐射活动的利益,确保他们示范性活动的延续与正常开展。另外,示范活动过程也往往对因人调动的关系,临时变化政策与制度,将会对示范活动强制性改变,对这种行为,保障体系就应该给予必要的回击,扫除示范活动开展过程中的一切阻碍。

      3.保证示范辐射过程中的共赢

      上面主要是从示范活动的外因而言,倘若仅仅是保证示范辐射活动的正常进行,那示范活动在质量得不到保障之下,将会失去了示范的真正效果。质量才是示范辐射活动的关键,也是幼儿园整体发展的最终的目标。而对幼儿园示范活动的保障,实际上也应该从此处出发,确保示范活动中幼儿园双方的发展和幼儿的快乐成长。因此,保障体系要以保障幼儿园在示范过程中的发展,一方面建立示范管理制度,约束双方的示范活动的行为,保障示范活动科学性、严肃性与重要性;另一方面,突出过程中的成长,建立示范督导与监督政策,促成他们在过程中的成长。督查与监控的目的不是批评与责备幼儿园的错误行为和不良的示范行为,而是帮助他们坚守责任的前提下,监控示范活动的开展情况,能及时的反馈并处理示范中的问题,得以问题的解决,以此获得最大化的成长。

      示范性幼儿园示范活动保障的目的并不是简单地保障示范活动的顺利开展,而是在有效开展的基础上,促进示范活动双方的共同发展,有效的实施示范活动。因此,构建示范性幼儿园示范活动保障体系,用制度、法规的形式保障示范活动的有效,督导双方幼儿园的发展,以此促动区域内幼儿园整体水平的提升。

      二、示范性幼儿园示范活动的保障体系总的思路

      1.以优秀教师推动示范活动的实施

      示范辐射活动推动区域内幼儿园整体的发展,但并不是简单地认为以示范性幼儿园去影响普通幼儿园,被动式或接受式“呈现—影响”区域内幼儿园的发展,而是要建立在双方的合作上,示范性幼儿园主动与普通幼儿园联系,在幼儿园制度建设、师资队伍、园务管理等方面深层次地让普通幼儿园理解并实践,获得幼儿园的整体或长远发展。而这一思路,需要在普通幼儿园和示范性幼儿园之间建立一个“联络者”,将先进的思想和想法、理论传递到其他幼儿园。而谁将是幼儿园发展的推动者?又谁是幼儿园发展的受益者?因此,幼儿园教师便成为示范辐射活动的关键因素。示范性幼儿园的教师与普通幼儿园的教师便构成了示范辐射活动的参与者与受益者,两者的沟通与对话,贯彻示范性幼儿园和普通幼儿园的发展脉络,直接践行示范辐射活动的开展。所以,示范性幼儿园的示范活动的推进,实际上是促进幼儿教师的发展,并以他为示范活动的连接者,传递与普及区域内幼儿园先进教育教学的核心思想,推动幼儿园的发展。

      2.构建多层保障体系

      示范辐射活动建立了制度保障、政策保障、人才保障等方面的保障体系。如图1所示。

      

      以人才保障和制度保障捍卫示范活动的正常运作,规范示范活动,严肃示范行为,把示范活动的计划、规划、方案、前提调研等活动纳入到示范活动之中,严格把好关口,确保示范活动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政策保障,确保示范活动的制度的可行性与执行效力,同时也为示范活动的人才提供必需的生活与精神的保障,给予他们在人事奖励、职称评定等方面优惠倾向,而且在资金方面,给予示范活动足够资金的运作。

      3.以示范辐射效果守护保障体系的运作

      效果是来自示范辐射活动的内在需求,也是维持活动开展的本质保障。社会、教育当局、家庭、幼儿园等因各自的利益不同,产生众多的分歧,但其出发点殊途同归——促进幼儿的健康成长。示范辐射活动的开展以促成区域内幼儿园整体的发展,提高幼儿园的管理品质和幼儿教师的素质,但最终的效果乃是促进区域内幼儿的健康成长。因此,幼儿的健康成长作为示范辐射活动开展的出发点和归宿,确保幼儿健康成长的效果,并以其构成示范辐射活动的保障,给予制度保障、人才保障、社会保障内在动力的支持,维持和守护保障体系的有序、有效的运作。

      4.实行“内外”双层监控督导机制

      示范性幼儿园和普通幼儿园所构成的示范活动,由活动的双方建立一套内部的监控督导机制,监督示范活动的运行,重点保障示范活动开展的规范性;政府、教育局、家庭等为了达到自身的利益,成立示范活动外部的督导评估机制,或建立第三方面的评估机制,督促示范活动的开展,督导和监控示范活动参与者的行为,并且对内部的监控机制进行督促,以此重点保障示范活动的效果。因此,在“内外”监控督导机制双层保障下,保证示范活动的正常开展,确保示范活动的效果。

      三、示范性幼儿园示范活动的保障体系的设计

      1.制度保障:用制度保障有效示范活动

      制度是有效活动的保障,建立示范辐射活动的制度,加强示范性幼儿园的示范责任感,保障示范活动实施的科学性、规范性。

      (1)示范活动常规管理制度:规范示范活动行为

      示范性幼儿园要把示范活动纳入幼儿园活动与管理的常规工作,建立一套示范活动行为的规范,从活动的开始到结束,强调活动的科学性和必要性。因此,示范性幼儿园要对示范活动进行需求调研,中长期规划、有针对性地制定年度示范计划、安排教学任务、确定示范活动的参与者和监督人,以及示范活动的形式与内容等,并对每一个示范活动,进行周密的布置,和精心的安排;在示范内容、方式、途径等方面制定详细的计划,以此规范示范活动,且规范示范活动中人的行为,把示范者与被示范者作为所在幼儿园绩效考核,乃至年度评聘、评优的一个指标。

      (2)园内督导监控制度

      成立示范性幼儿园和普通幼儿园构建的督导评估团,建立督导监控制度,以监控示范活动的实施,督促示范活动参与者的行为,同时督导普通幼儿园在园务管理、教学改革方面的执行力度与配合程度,以此达到提高普通幼儿园的办园质量的目的。督导的作用,还具有一个协调作用,示范活动中的问题,督导应该从中立的角度评价示范活动,及时给予指导。对于示范双方的观点的冲突,应该及时给予协调,通过沟通,处理好两者在思想观念、办园思路等方面的冲突,及时地梳理两者的问题,解决好冲突,并将示范活动的开展真正起到示范——辐射的作用。

      2.人才保障:用人才确保示范性幼儿园的示范能力

      (1)示范性人才培养

      示范辐射活动的开展,首先要提高示范性幼儿园的示范能力,打造一批专业素质过硬、业务精湛的优秀教师人才。但示范性幼儿园的人才并不等于示范活动的人才,也就是要在示范性幼儿园的优秀教师的基础上,加强示范业务指导培训,培养一批在示范活动开展、示范模式探索等方面具有引领作用的教师,推进示范活动的开展;并能依据普通幼儿园的情况,把握普通幼儿园发展的脉络,在园务管理、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的人才。

      (2)以团队为中心辐射幼儿园的发展

      园与园之间的示范活动,本身并不是教师个人的行为,而是幼儿园整体的责任。由此,在示范活动中,充分的调动各位教师的积极性,建立分工明确的示范活动的团队,用团队的力量去推进幼儿园的发展。首先示范性幼儿园要有一个示范活动核心团队,它是该园在教学改革、理论探索、保育规范等研究的大脑,整体把握幼儿园的发展脉络,以及幼教理论的前沿知识等。其次建立示范性幼儿园示范活动的专家团队,专门研究示范活动的模式、内容、方法等,为普通幼儿园的发展出谋划策;再者构建示范辐射活动的执行团队,具体研究与实施每一项示范辐射活动;最后,基于普通幼儿园示范活动参与者,建立以他们为中心的示范学习团队,传递与落实示范的效果,践行科学的保教和有效的幼儿园管理策略等。

      以上四个团队各有分工,但构成一个整体,从理论到实践,从计划到实施,从示范到落实,层层推进,层层把关示范辐射活动,共同实现幼儿园的整体发展。

      3.政策保障:用政策守护与保障示范行为

      (1)政策支持与资金资助

      当地教育局建立一套示范性幼儿园示范辐射活动的政策法规,把示范活动作为示范性幼儿园或中心幼儿园的重要目标考核之一,规约他们在示范活动制度、目标、内容等方面的细则要求,强调其重要性与常规性。

      政策的支持,不仅体现在规章制度的建立,还要得到社会、政府大力的财政支持。示范活动的研究、创新,以及参与、服务等方面需要政府额外的资金,以确保活动的正常开展。由此,政府应该为示范活动划拨专项资金,建立专门资金账户,并实施专款专用,杜绝挪用与占用等现象。

      (2)激励政策

      示范辐射活动的开展也要建立激励机制,以奖惩的规章条款形式约束示范活动中的行为,进行科学示范,把示范者、示范参与者、示范活动、示范园纳入到奖惩之中,达到人人参与,人人想参与的状况,激励他们的示范行为动力,尤其是活动的参与者,给予丰厚的奖励,让示范活动成为单位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评优评先的优先条件之一;也同时给予他们示范活动的问责制度,落实到园所,落实到每一位教师,责任到人,让每位教师充分地意识到示范活动的重要性、严肃性和责任感。

      (3)外部监控与评估制度

      立足幼儿园之外建立示范辐射活动的监控与评估制度,强调社会和政策监控与督导意义,与园内的督导监控制度相互配合,及时地将监控和评估的结果反馈给园内示范活动的督导团,由他们进行整改与督导。

      监控与评估的内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对示范性幼儿园本身的建设情况即是否有能力给予普通幼儿园帮助与引领的评估;二是对示范辐射活动效果进行监控,提出下一步示范工作的指导性意见;三是对普通幼儿园在示范辐射之下的发展性与革新性进行监控,以避免“只示范,未接受与实施”的问题,重点监控示范效果的执行和落实;四是督促园内示范活动督导团的督导行为,确保内部督导工作的可行性与有效性。

      4.效果保障:用效果回应示范活动的价值

      (1)确保政策的支持

      示范辐射活动开展的保障归根到底是良好的效果。倘若没有社会效益和教育意义,活动的开展将会受到来自方方面面的阻力,而政策也将在这种“风雨”之中,选择对示范活动的否决。因此,效果是示范辐射活动的炼金石,直接地关涉政府和社会,家庭的支持力度。

      (2)维护示范活动的良性运作

      示范效果也是对示范性幼儿园和普通幼儿园之间的示范行为的保障。如果示范效果得不到双方幼儿园的认可,示范辐射行为仅仅是政策给予的职责,被动得接受示范活动,失去了活动的内在动力与支持,示范活动将是流于表面任务。因此,示范活动同时要以效果回馈幼儿园的投入,给予他们对幼教改革、保育建设等方面的需求满足,促动他们的示范活动兴趣,推动活动的良性运作。

      示范效果反映了制度保障、人才保障与政策保障的实施,同时也给与他们深刻的反思,确保保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而制度保障、人才保障与政策保障实际上为效果保驾护航,回应和提升了效果保障,共同构筑示范性幼儿园示范辐射活动的堡垒,守护示范活动的有效开展,推进幼儿园的整体发展,促进区域内每一位幼儿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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