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语理论与文学研究_话语分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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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I06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3831(2008)03-0001-05

中文的“话语”一词译自英文的discourse,该词是逐渐从拉丁语、古英语和古法语的discursus、discours等词演变而来的。按照英美权威辞书中的定义,话语的词义大致可分为,“书面或口头交流或论争;口头或书面对某一主题的正式讨论;相互联系的系列语言表述”[1],以及“观念的传播和交流、以书面和口语对某一主题的论述以及推理的能力”[2]。因而中文翻译有时也处理成“论述”[3]。话语原先多用在语言学领域中,如专门词书中所表明的那样,话语是“构成一个相当完整的单位的语段(Text),通常限于指单个说话者传递信息的连续话语”。而相关的“话语分析”也是指“对比句子更长的语言段落所作的语言分析,旨在找出带有相似语境(对等类别)的话语系列并确定其分布规律”[4],换言之,在广义上,一切拥有意义的陈述,不论是口头还是书面的,均可视为话语。其次,话语也同时成为意义结构的组成方式。所以,在狭义上,话语亦可是个人或群体在历史时段中、或某一领域中特定的表述。法国学者福柯(Michel Foucault)在讨论话语时,就是针对其几个方面的可能性来进行的,“时而是所有陈述的整体范围,时而是可个体化的陈述群,时而又是阐述一些陈述被调节的实践”[5]。而话语的这种“可个体化和被调节的实践”奠定了这个主要用于语言学领域的词汇的词义不断产生扩延的基础,以至在20世纪60年代以来成为频繁出场、并得到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备受重视的中心概念。由于话语受到了广泛运用,而各个领域则将不同的内涵附加在该词之上,这就使得话语的词义不断得到扩充,成为了拥有多重含义的中心词。所以,“在文学和文化理论中,话语或许是拥有最广泛意义的术语,而又是理论文本中最需要界定的术语”[6]1。

在19世纪和20世纪上半期,人们总是力图在人文社会科学中置入某种科学的方式,即以某种定性、定量、可重复性等客观方式研究人文社会科学,以获得某种原理并力求在当时由自然科学支配的学院派中获得自身的合法性。其中,对于由语言构成的文本采纳脱离其社会和文化背景的纯粹性话语分析的方式,在某种程度上迎合了当时的学术需求。同时,这种富于实践性的术语在人们进行跨文化文本分析时也突出了其方法论的价值。对文本的话语分析似乎成为了一种纯粹客观、中立的研究方式。但问题是,人们对社会和世界的认识,总是在一种语言系统和一种观念系统中进行的,这种语言包含着诸种论述构建的话语形式,而观念系统正是由不同的、具体的话语形式所构成的。因此,人们对社会和世界的理解总是在先前由社会机构,如教育,以及社会表征系统中,如文化产品,所实施和铺垫的认知框架中获得的理解前提。而语言的意指实践的语境是由政治、经济、传统等相关因素形成的。试图以某种中性的方式对文本的语言结构进行分析,也只能是某种理想化的分析方式。正如著名的文化理论家埃德加(Andrew Edgar)所言:“由于各种社会实践和机构(如政治、教育、宗教和法律)既由话语形式组成,同时也是话语形式之内的东西,因而一种话语就成为了在社会语境之中生产和组成意义的方式。……话语构成了一种‘论述构建’,即话语是用语言系统构建人类体验社会生活的能指方式,因而也构成了知识样式。”[7]117 简言之,话语先于个体而存在,而语言的陈述或论述在知识、常识、真理的生产中所起的作用,不仅决定了人们如何观察和识别文学文本和社会文本,而且决定了人们思考和行动的规定性范围,亦即界定了历史时段中某一社会的知识样式和真理生产。因此,话语功能中隐含了社会与文化的支撑点,以及知识与权力的关系。因而,话语的重要性恰恰在于它“是一种思考的权力、知识和语言之间关系的方法”[8]。

对于复杂的、无所不包的“自然生活”和“文化生活”[9] 来说,人们不仅需要某种抽象的原理透视具体的现状,而且,相对于比较抽象的语言概念而言,话语作为一种概念和术语,更能够使人进行具体文化层面的分析。因为,“生活不是那么简单。‘语言’这个抽象概念,事实证明不足以说明某些意义在历史、政治与文化上的‘定型过程’,以及这些意义经由种种既定的言说、表述及特殊的制度化情景而不断进行的再生与流通过程。正是在这一点上,话语这个概念开始取代当下通行的这种无力而含糊的‘语言’概念。与‘语言’不同,话语本身兼有名词和动词的属性。所以,它更易保持话语作为一种行为的意义,而名词性的‘语言’往往好像仅仅指涉一种事物。……简言之,尽管语言可能是抽象的,但意义绝不是抽象的。话语是社会化、历史化及制度化形构(formations)的产物,而意义就是由这些制度化的话语所产生的。因此,任何语言系统所能产生的、潜在的无限意义,总是被遍布于特定时空并且本身也经由不同话语而得以呈现的社会关系之结构所限定所固定。”[10] 显然,在福柯、利奥塔等当代思想家以及整体的后结构主义思潮的影响下,人们改变了对语言的传统认识,人们在关注由语言构成的意义的同时,将这种构成本身纳入了考察的范围之中。换言之,在新的视野中,人们对于话语功能的理解和再理解,使得学科领域中的科学性倾向所依据的最为客观的语言陈述本身亦处于话语分析之中。

如前所述,在结构主义和后结构主义思潮的影响下,传统的语言及其附带的子系统观念均受到了质疑和改变。当代话语研究领域中的著名学者米尔斯(Sata Mills)对这一点有过清晰的表述,“结构主义和后结构主义理论家并不将语言仅仅视为一种表述的、透明的、交流的载体以及再现的形式,而是将其视为拥有自身规则和限制因素、拥有自身决定性效果的系统,这些规则、因素和效果影响到个体的思考和言说方式。”[6]8 所以,当人们力图通过阅读由语言符号构成的文本,以及在分析文本中的语言结构性因素时,就必须正视该结构所构成、所凸现的意义以及形成该意义所依赖的话语结构,二者成为同一事物的两面,密不可分,即话语构成意义,意义依赖话语。换言之,话语结构受制于外在的权力结构,意义受制于话语的内在规定性。于是,结构和(构成思想或知识的)事件成为一组组对应关系。因而福柯对话语结构本身进行了几乎是全方位的、卓有成效的分析,如话语的单位、形成,对象的形成,陈述方式的形成,概念的形成,策略的形成,意见与结论,陈述的确定陈述的功能和描述等。[11] 由于语言结构对于知识生产和观念的论述性的展开必不可少,因而,话语论述所依据的原有知识系统、认知框架以及构成这种系统和框架的结构就成为人们进行语义定量分析时必须考察的范围。而随着20世纪其他重要思潮的发展和深入,如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和解构主义、女性主义以及符号学等,话语所具有的普遍和具体两个层面的可操作性和附加功能逐渐显示出来。

话语的这种独特功能不仅使人们在文学研究中的语言学转向时期,能够依据话语的差异区分出不同的文体特征,即所谓genre differences,而且更重要的是,这使人们认识到了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中学理性的研究前提,即某一领域的形成过程、理论陈述、观念系统等一系列由具体话语所支撑的方式,应当成为考察的对象并受到质疑。按照米尔斯的归类,其中话语与意识形态、真理、性别、种族、殖民及后殖民等问题联系最为紧密,也是最值得深入探讨的。因为,这些问题之所以成为了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语言系统中诸种话语功能的人为作用,即在一些天经地义的常识中,人们并不考察话语结构及其观念系统,而是顺应原有的、既定的话语结构和观念系统进行着观察和思考。它不仅造成这些问题的缺失,而且形成固定的思维定式。所以人文社会科学学界在今天的任务已与传统的研究有了很大的不同。正如福柯所指出的那样,“历史的首要任务已不是解释文献、确定它的真伪及其表述的价值,而是研究文献的内涵和制定文献,即:历史对文献进行组织、分割、分配、安排、划分层次、建立体系、从不合理的因素中提炼出合理的因素、测定各种成分、确立各种单位、描述各种关系。”[11]6 更重要的是,话语的普遍与具体二层面还隐含了话语的等级制和差异性,前者与后者的二元对立关系成为后结构主义和多元文化主义得以深入的逻辑前提。

对此,当代美国著名学者保罗·博韦指出,用后结构主义的观点来看,“话语生产关于人类和社会的知识。既然这些话语的‘真理’与学科结构有关,即与学科形成体制化的逻辑框架有关,于是,除了那些源自正统合法的学科,这种学科权力无论是通过体制化话语赋予的还是获得的,均不是不言自明的东西。”[12]56 于是知识谱系与话语的生成联系在一起,而话语分析也就与语言之外的、但与语言密切相关的社会、文化、历史等因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因为“‘知识谱系’的确使我们面对了权力在真理生产系统中的建构作用,而在这样一种系统中,命题、概念以及表征通常将价值和意义赋予各个领域的对象之中”[12]57。因此,对文本中的话语分析绝不是孤立的、仅仅集中在语音、词汇、句型、语义等语言结构层面的行为。对此,当代西方学者博格朗(Robert de Beaugrande)就指出,话语不仅能够对所记录的陈述、论述或“文本”进行标准性指涉,而且可以对复杂的概念无限的序列进行详述,或在某种社会体制中对整个实践和交流加以分析。所以,话语并非仅仅是语言学的单位,而是人类行为、互动、交流和认知的单位。话语不是一种词语和意义静态的、理想化的、总体的一致性,而是一种利益、争斗、张力和冲突的动态领域。而话语分析的任务则在于描述系统性的组织和跨主体性。[13]

正如个体的人总是社会的人一样,话语不仅先于个体而存在,而且其具有的各项功能也不是人个体的、孤立的言语行为,因为,语言和言语的根本目的之一是交流,而这种交流必然是一种社会行为。“当然,一种话语可以简单的指言说者之间的对话;然而在语言学中话语也可表示语言成分是如何组合成一种意义结构的,这种意义结构大于其组合成分。”[7] 书面文本的陈述所形成的话语定势也存在着文本环境的决定因素。如福柯所注意到的,“对于某个话语事实,语言分析提出的问题永远是:这一陈述是根据什么规律形成的?其他相似陈述又是根据什么规律构成的?而话语事件的描述提出的完全是另外一个问题,即这种陈述是怎么出现的,而在其位置的不是其他陈述。……为什么这个话语不可能成为另一个话语,它究竟在什么地方排斥其他话语,以及在其他话语之中同其他话语相比,它是怎样占据任何其他话语都无法占据的位置。”[11]32-33

所以,话语理论专家迪林(George L.Dinion)也认为,“话语并非是一套形式化的、确定的结构,而是一种社会行为。因而话语理论对言语行为理论将重心置于个体言语行为,而忽略其社会决定性因素,或制约因素的方式持批评态度。”[14] 鉴于话语理论对社会因素的关注,因而这一理论也将自身的理论与对真理陈述的哲学关注加以区别,将自己的重心置于人们得以判断、做出陈述的条件之上。这实际上是福柯的研究主线。用他的话来说,“事实上,语言从未在自身和其整体中确定。语言只有以间接的方式借助于它作为对象的某种描述时才能确定。构成语言成分的符号是强加在陈述的形式并从内部支配陈述。如果没有陈述,语言就不存在。”[11]105 福柯以他自己的方式论证了话语的规则,而人们做出判断和陈述的条件包括物质和社会体制和实践。所以他的论述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人们对语言的传统看法,而将语言置于与社会体制、权力系统以及知识分子在社会的作用这三者关系之中。在这一方面,迪林亦认为,话语理论从三种主要的知识传统中获取了资源,即阐释学、社会建构和民族志学、政治左派的权力分析。阐释学强调前理解,而没有一种话语是完全自足的。社会学、民族志学提供了符号作用或社会建构的文化实践。而话语作为权力的样式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多年的研究领域。[15] 三种资源的融合成为话语理论分析的支撑点。话语研究也同时打开了新的跨学科研究领域。

文学研究不仅要对文本的构成性因素进行分析,而且必须对文学文本进行总体和过程的分析,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对构成反映个人、群体、心理活动的一系列以社会中的人为中心的文本本身的话语进行分析。于是,话语亦是“现代文学批评的关键词”[12]50。而作为对人本身进行的研究,“话语是现代和后现代社会中将人形成为‘主体’的最具权力的方式”[12]58。在文学研究领域中,人们一般都将文学视为“艺术的基本样式之一,亦称语言艺术。它以语言文字为媒介和手段塑造艺术形象,反映现实生活,表现人们的精神世界,通过审美的方式发挥其多方面的社会作用”[15]。由于这种由语言所描述、所反映的现实生活和精神世界内涵了多重话语“可个体化和被调节的实践”,因而它就可以由个人、群体、团体、主流意识形态、文化市场、被引导的大众审美取向等一系列制约因素所左右。而“艺术”式定义长期以来支配着人们对文学文本的看法,而其中遮蔽了看待文学文本的观念前提。而在当今文化频繁交往的时代,不同文化区域间的文化交流往往构成文学书写和研究范式的重要影响,而文学文本的旅行附带了思想、范畴、术语等系列产品,亦成为重要的文化资源之一。如中国近代以来外国文学和文学理论的翻译和引进对中国文学就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但是,一种文学文本在不同的文化区域中旅行时,并不是在一种审美共同体或普遍价值体系下的等值迁移,而必然受制于传播者或接受者的文化意识和立场、语言结构、传播和接受区域的文化政策和文化传统等合力因素。作为文化中重要分支的文学体制本身、文学文本(包括经典)本身、文学研究模式本身以及从事该门学科进行教学和研究的人群等,均难以在这一整体过程中独立而中性地存在。那种预设或认定存在着一种超越差异的审美共同体的存在方式,即是一种文学大同乌托邦的设想。那种声称自己的书写或研究是脱离了意识形态的个人行为,这本身亦是一种意识形态的显现。[16] 所以,美国学者赛义德(Edward Said)认定,“迄今还没有人发明一种方法,能使学者脱离生活环境,脱离他(有意或无意)参与的某一阶级、某一信仰、某一社会立场的事实,或脱离作为某一社会的一个成员所从事的纯粹活动。”[17] 而当一个文本迁移到或在其他文化区域“旅行”时,文本在语言的转换过程中,我们虽然不排除由于翻译的原因,原文中的有一些因素会丧失,但语言背后的主要的文化符码会成为文本附加物,其中所内含的观念系统也大多会随之进入到异文化区域中。这中间,翻译者和研究者的文化立场显然是非常重要的。因而,外国文学作家和作品以及相关理论并非是“清高”于生活世界之外的事物,因而对外国文学和文学理论的研究也就并不存在一个中性立场,而在客观上有一个文化立场的问题,有一个如何接受、如何研究的问题。如果这种研究是在预设有一种普遍价值观,或认定有一种共同的审美意识形态的条件下、在那些天经地义的、被经典化的作品、观念、概念、界说的基础上进行的,即在对那些至关重要的观念系统、对其话语结构和意义结构未加清理的前提下进行的话,就显然缺乏研究的学理性。

所以,文学文本中话语分析的任务是多重的,“对于通常什么是文学和文本性的问题,作为术语的话语是最为重要的。……文学文本拥有与真理和价值的双重关系,一方面它被视为提供了人类状况的‘真理’,而同时又是在一种虚构中提供这种状况,因而也是‘非真实’形式。”[6]22-23 将文化观念介入到文学批评中,使人们首先在新的认知框架中重新理解话语的作用,重新审视文本中由话语构成的问题。其意义是以一系列相关问题开启了文学研究的新的图景。“当代‘话语’运用将文学批评家从意义的问题、同时也将人们从‘方法’的问题引向对功能的描述。它表明了一系列新的问题取代形成文学批评的解释活动以及教师和学者的一般实践。我们能够提出的问题可能是,语言是如何生产知识的?在学科中语言是如何安排的?对这样的安排何种体制起作用,何种规定性原则引导这种安排?……我们尤其要问在一种社会话语和体制中,主体是如何生产的,以及主体是如何起到‘主体—功能’作用的?在文学批评研究中,这就要求我们要考虑批评话语中‘作者’功能,在更为广泛的主体性形成中考虑现代和后现代世界中的主体性话语。”[12]62

对于话语及话语分析在今后的任务,博格朗就建议,话语分析应当与学术体制内外的其他机构或群体进行一种互动,以跟进迫切的问题。话语分析的目标在于通过话语支持获取知识的自由,在于揭示交流的权力结构并重新平衡这种结构。一些发展倾向表明,传统语言学、形式主义或新批评是将文学文本视为语言,而人们对文学行为、互动、交流、认知更为关注,由此补充了原有的观点。因为,将文学文本视为客观的研究对象从未被研究者所创造出来。文学长期以来被视为高于其他话语、或与其他话语对立的方式被孤立地看待。

中国引进话语有年。话语在中国学界亦成为高频率运用的中心概念。而这一概念所具有的丰富内涵以及便于操作的层次性和指涉性,其外在的制约因素和内在的规定性,则是我们在进行文学文本话语分析时所应当重视的。

收稿日期:2008-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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