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王滩水库确权划界工作探析论文_苏月曼,李悦升

大王滩水库确权划界工作探析论文_苏月曼,李悦升

南宁市大王滩水库管理处 广西南宁 530218

摘要:大王滩水库自1958年兴建1960年开始投入使用,一直未进行土地确权划界,致使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边界不明确,现状水库土地被村民或其他群体侵占问题严重,为确保大王滩水库安全之百年大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进行土地确权划界,以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和兴利效益的实现。

关键词:大王滩水库,确权划界,安全,管理范围,保护范围

1 大王滩水库基本情况和土地管理现状

1.1大王滩水库基本情况

大王滩水库位于南宁市南郊28公里处,库区跨越良庆、江南、经开三个城区,涉及良庆区的那马、那陈、大塘镇和经开区的吴圩镇。于1958年兴建,1960年基本建成发挥灌溉效益,水库总库容6.38亿m3,水库集雨面积907.5km2,正常水位104.40m(珠江基面高程,下同),死水位100m,正常水位水面面积约38km2。经过60年的建设,如今的大王滩水库已建成集防洪、供水、发电、灌溉和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大Ⅱ型水库[1]。

1.2土地管理情况

大王滩水库管理处目前核心管理区仅发有山界林权证及征地协议标明的国有土地总面积约4000亩,由于历史原因,这些土地或多或少存在权属和边界纠纷问题,导致至今未完成权属调查和土地登记,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实地划定和确权工作一直未开展和落实。

2水库确权划界存在的问题

一是确权划界工作复杂,需国土、财政、司法等部门和有关城区、乡镇、村组的配合,没有专门的组织机构,没有专题工作方案,也没有抽调专职人员成立专门从事此项工作。

二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和部分群众法治观念淡薄,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受到侵占,部分土地在项目建设时已实际征用,但未办征占手续,群众再次耕种。特别是库区农户大量占用水库消落区进行耕作。

三是没有划界确权资金。确权划界工作面大,量广,需较多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技术装备,需多部门共同合作,需投入较多的经费。

3确权划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1确权划界的必要性

3.1.1全面深化水利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

2014年水利部印发《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到2020年基本完成国有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划定工作,并依法依规逐步确定管理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属。中央、水利部的改革部署,须加快落实水库划界确权工作。

3.1.2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和水库行洪安全的需要

水利工程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是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条件,要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和水库行洪安全,须尽早划定水库管理范围。

3.1.3依法治水、规范管理的需要

水库管理范围是进行水行政执法管理工作的界域,是水行政执法管理工作的基本条件和依据,不划定水库管理范围,执法管理的区域和权限无法得到界定,水行政执法管理工作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难以施行。因此,为使水库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须尽早划定水库管理范围。

3.1.4新时期治水方针和思路的需要

中央和水利部新时期的治水方针和思路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全面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大王滩水库作为饮用水水源的功能定位已日益明确,作用越来越重要。近年来,随着全国频频发生的水质污染案,以及邕江上游百色发生的两次苯酚污染事件,给首府南宁用水安全敲响了警钟[2]。促使南宁市加强保护大王滩水库第二水源,建立危机应对体系,确保城市供水安全。通过确权划界,有利于饮用水源保护,开展大王滩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确权划界工作十分迫切。

3.2确权划界的可行性

3.2.1法律支撑和政策导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水法规对河道和水工程管理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为河道确权划界提供了法律依据。特别是国家土地局、水利部〔1992〕11号文件,就水利工程用地确权有关问题做了进一步明确。文件规定,护渠地、护堤地和水库库区内滩地已有单位使用的,按照《关于确定土地权属的若干意见》和《河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国土部门在确定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内的土地权属时,可根据水利管理有关法规规定土地的用途和其他限制条件。水利部〔2014〕285号文件、水利部办公厅〔2015〕59号文件和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王滩水库确权划界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7〕107号),均对大王滩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作出总体部署和具体指导。开展划界确权工作,应牢牢把握相关法律精神和水利部、市政府文件的相关部署,也离不开水利、国土、财政等多部门的密切配合和联动。

3.2.2借鉴多地划界确权的成功经验

广东、山东、辽宁、浙江及区内百色等地已陆续开展或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取得一系列优秀成果及宝贵经验,说明在工作复杂、条件困难的情况下做好划界确权工作不仅可行,而且有规律可循。开展大王滩水库划界确权工作,应学习和借鉴上述地区开展相关工作的宝贵经验,结合本地区历史和现实情况,因地制宜做好划界确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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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确权划界的依据和工作原则

4.1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9号)、《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16〕192 号)、《关于水利工程用地确权有关问题的通知》(〔1992〕国土〔籍〕字第11号)、《防洪标准》(GB50201-94)、《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 106-2017)、《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16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南宁市水库管理条例》(2016年)。

4.2工作原则

针对目前水库管理范围土地权属争议较大,水库划界确权难度较大的实际情况,按照水利部于2014年8月下发了《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文件制定的基本原则开展划界确权工作。

4.2.1轻重缓急、先易后难的原则

水库库区管理范围较大,确权划界的范围广,征地难度大。水库枢纽区主要位于水库主要建筑物周边,涉及范围较小,需封闭长度短,容易顺利实现封闭。先对水库枢纽区进行划界确权,再循序渐进式实现整个库区的划界确权。

4.2.2 尊重历史、因地制宜的原则

大王滩水库建于1958年,1960年建成投入使用,建库时已对移民予以安置。长期以来库区群众根据水位涨落来种植作物,对大王滩水库校核洪水位以下土地进行确权划界办证,将会触及群众利益。根据尊重历史、维护稳定的原则,对确权区域内实物及取得合法证件的土地按相关规定给予征地补偿。

5划界、确权范围的确定和管理思路

5.1划界范围的确定

5.1.1管理范围划界

枢纽工程根据现阶段水库实际管理情况进行具体划定,其他的库区管理范围按其正常水位高程确定。

5.1.2保护范围划界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16修正)第二十六条及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在前述确定的管理范围基础上外延一百五十米作为保护范围。

5.2确权范围的确定

水库枢纽区确权范围由工程枢纽区、水库大门区及西干渠出口段三部分组成,根据前述的确权原则,枢纽区确权范围需进行征地补偿涉及的农村集体土地及人口和房屋,征地补偿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规定执行。

6组织机构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南宁市大王滩国家湿地公园与水库建设管理指挥部的通知》(南府办函〔2017〕38号)、《关于印发南宁市大王滩水库确权划界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7〕107号)、《关于成立南宁市大王滩水库清理边界确权划界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南府办函〔2016〕83号)精神,在大王滩国家湿地公园与水库建设管理指挥部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根据部门职责,负责指导和配合大王滩水库确权划界工作。

7划界确权工作内容

7.1划界工作内容

包括地形测绘,界桩、标示牌测设,实施确权划界数据库建设等。由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划定管理和保护范围,明确管理界线、管理单位和管理要求,会同国土等有关部门设立界桩。同时划界成果应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并向社会公布。主要工作流程:制定实施方案→前期准备→向国土部门提出划界申请→确定划界范围→地界测量→绘制划界图→埋设界桩→划界成果公告→资料归档→验收。

7.2确权工作内容

确权包括确权土地权属调查、沟通协调等前期准备工作,以及支付有关征地补偿费用、缴纳有关税费,办理土地登记等。管理范围界线和权属清晰的水利工程,要依法确定土地使用权并办理土地使用证,目前确实存在困难的,可暂缓征地、办证。主要工作流程:制定实施方案→确定确权范围→与当地土管部门形成协调机制→收集基础资料→地籍调查→确定水库工程管理范围→权属审核和注册登记→绘制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图→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确权成果公告→成果存档。

8 划界确权工作步骤和任务

8.1准备阶段

由水库管理处委托第三方进行实物调查,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城区(开发区)政府配合落实。主要对大王滩水库校核洪水位至死水位高程和正常水位到死水位范围内的实物进行调查,包括实物类别、权属、补偿标准、界桩和标识牌的设立及费用的测算等,并对实物调查情况进行公示确认,最后形成实物调查报告。根据实物调查报告,编制划界确权实施方案报告,由城区(开发区)政府完成确权划界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审批。

8.2具体实施阶段

根据市政府审批的具体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大王滩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划界确权的各项工作。由城区(开发区)政府细化实施步骤和时间节点制定具体的划界实施方案,细化实施步骤和时间节点。根据批准的管理范围,因地制宜埋设界桩、设立公告牌等。开展管理范围内土地确权工作,由大王滩水库管理部门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城区(开发区)政府对土地权属审核和注册登记,开展土地征收工作完成后核发土地使用证书,并将确权成果向社会公告。

8.3总结验收阶段

由确权划界领导小组组织验收,全面落实和巩固确权划界成果并整理相关材料进行存档。

9 结语

本次大王滩水库确权划界工作,自2016年成立确权划界工作领导小组以来,2018年底全面实施调查工作,至2019年5月上旬已完成外业测量、外业调查、内业资料整理等多项工作,实施方案已多次征求各部门意见多次论证并修改,待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目前大王滩水库确权划界工作正在稳步推进,相信通过各方努力及各部门紧密协作,大王滩水库确权划界工作会克服困难顺利完成。

参考文献:

[1]南宁市大王滩水库管理处,大王滩水库志,2017年版

[2]陆华理,关于南宁市第二水源建设方案的探讨,人民珠江,2012(4)

论文作者:苏月曼,李悦升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1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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